黃興

[拼音]:youwen

指漢字字形右邊的聲符。漢字中形聲字佔大多數,在形聲字中意符在左,聲符在右的最多。如從木、從水、從人、從言的字,聲符大都在右。聲符本來是表音的,但是在文字的發展過程中,同從一個聲符的字在意義上有時又有聯絡,這就是聲符兼義了。唐代歐陽詢《藝文類聚·人部》曾引晉代楊泉《物理論》說:“在金曰堅,在草木曰緊,在人曰賢。”這說明晉人已經注意到聲旁相同的字,如堅、緊、賢都從聲,意義是有聯絡的。到宋代就有人專從聲符來說解字義。沈括(1029~1093?)《夢溪筆談》卷十四說:“王聖美治字學,演其義以為右文。古之字書皆從左文。凡字,其類在左,其義在右。如木類,其左皆從木。所謂右文者,如戔,小也。水之小者曰淺,金之小者曰錢,歹而小者曰殘,貝之小者曰賤。如此之類,皆以戔為義也。”這就是說凡從“戔”聲的字都有小的意義在內。《宋史》卷三百二十九稱王子韶字聖美,太原人。神宗熙寧時阿附王安石,所以神宗與論字學,留為資善堂修定《說文》官。沈括說他解說字義以右邊聲符來定,“右文”的名稱就由是而起。根據右邊的聲符說字義的這種學說就稱為“右文說”。

宋神宗時,王安石為相,勢傾朝野,曾著《字說》24卷,見於《宋史·藝文志》。《宋史·王安石傳》說:“初,安石訓釋《詩》、《書》、《周禮》既成,頒之學官,天下號曰‘新義’。晚居金陵,又作《字說》,多穿鑿傅會,其流入於佛、老。一時學者無敢不傳習,主司純用以取士,士莫得自名一說,先儒傳注,一切廢不用。”足見當時聲勢之大。但是他那些謬妄之言,到哲宗元祐中終被禁絕。陸佃作《爾雅新義》或用王安石說,也無可稱道。

右文說創自北宋時期,到宋元初時也有人敷衍其義,關鍵是聲符與字義之間是否絕對相關。事實上,有的相關,有的毫不相關。同從一個聲符的諧聲字,可能具有不同的意義。例如從“叚”聲的字,如瑕、、霞、蝦等具有紅色的意思。《說文解字》說:“瑕,玉小赤也。”“,馬赤白雜毛。謂色似魚也。”又大徐本《說文》新附字說:“霞,赤雲氣也。”但是從叚聲的字,如假、嘏、暇、遐等另有別的意思,都與紅色無關。有的形聲字的聲符只表音,並不表義。如江、湖、河、海等字聲不兼義。所以不可執一以概全,牽強附會。

不過,右文說在訓詁學上並非毫無價值。這種學說對探討語詞意義的本源還是很有用的。例如從“侖”得聲的字,如淪、輪、倫、論、綸等字都具備有條理、有倫次的意思,由此可以執簡以馭繁,找出一組字所共有的“義素”。這從南唐徐鍇的《說文解字系傳》裡已露出根苗,到清代的學者就提出“因聲求義”的訓詁方法,進而走向研究“字族”或“詞族”的道路。因此,對右文說的得失也要有明確的認識。

參考書目

沈兼士:《右文說在訓詁學上之沿革及其推闡》,收入《慶祝蔡元培先生六十五歲論文集》,1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