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教會在中國辦的學校

[拼音]:Tianchao Tianmu Zhidu

反映太平天國理想社會制度的綱領性檔案。1853年在天京(今南京)頒佈。1860年重刻刊行。它本著“有田同耕,有飯同食,有衣同穿,有錢同使,無處不均勻,無人不飽暖”的精神,主張建立一個理想的社會。

《天朝田畝制度》主要內容有:土地國有,按人口均分(15歲以下減半)。田分九等,好壞搭配;取消產品私有,建立聖庫制度。規定收穫時除留足每人口糧外,“餘則歸國庫。凡麥、豆、薴麻、布帛、雞犬各物及銀錢亦然”。同時凡婚娶、鰥寡孤獨廢疾者由“國庫”供養;實行軍政合一、政教合一、寓兵於農的政治制度。建立伍、兩、卒、旅、師、軍的層級組織。“有警則首領統之為兵,殺敵捕賊;無事則首領督之為農,耕田奉尚”。每逢禮拜日,各級長官輪流宣講聖書,實行政教一體;基層政權仿《周禮》建立鄉官制度。以“兩”為基層政權單位,由兩司馬統管生產、分配、司法、治安、教育、宗教、禮俗等事務;選官採取保舉制,凡遵守“十款天條”盡忠報國的群眾和官吏,可獲保提升,每年保舉一次,由兩司馬起,層層保舉和考察,“舉得其人,保舉者受賞,舉非其人,保舉者受罰”,人民有爭訟,由兩司馬審理,如不服可逐級上訴,直至天王裁決。

《天朝田畝制度》在太平天國時期因種種原因未能實行。它反對地主土地所有制,主張土地公有和授田於民,具有樸素的民主主義和反封建因素。同時,它和歷史上的均田並無不同,沒有越出農業社會主義觀念的範疇,實質上它反映的仍是一種絕對平均主義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