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害

[拼音]:minshi falü guanxi

[英文]:civil legal relation

由民法所確認、具有民事權利、義務內容的具體社會關係。是民法規範所調整的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在法律上的表現,如所有權關係、合同關係、著作權關係、繼承關係等。

民事法律關係除具有一般法律關係所共有的屬性外,其主要特點通常表現為具有平等、有償的性質,即當事人間的地位是平等的、自願的,並且一般是等價、有償的。如在買賣合同中,買主與賣主的關係是自願、協商的,賣主有義務交付標的物而有權取得對等的價金,買主有權取得標的物而有義務支付相應的價金。這些特點,使民事法律關係與行政、財政、刑事等法律關係相區別。

民事法律關係包括主體、內容和客體三個要素。

主體

即民事當事人,又稱民事權利義務主體或權利主體,指民事法律關係的參加者,即在民事法律關係中依法享受權利和承擔義務的人。包括自然人與法人。國家以自己的名義參與民事法律關係時,也是民事權利主體。如國家發行國庫券時,就是以民事權利主體資格出現的。民事權利主體的資格是國家通過法律的規定賦予的。民事權利主體的資格包括權利能力與行為能力(見自然人)。這些能力不得拋棄,除法律規定外,也不得加以剝奪和限制。

內容

民事法律關係的內容指民事權利和義務。民事權利是法律賦予民事主體的權益,他在特定的民事法律關係中有權為一定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並要求他方為一定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民事義務指民事主體在特定的民事法律關係中必須為一定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以滿足權利人的利益和要求。民事法律關係中一方的民事權利受到妨礙或破壞,就是另一方未履行自己的民事義務,前者要受到法律強制力的保護,後者要受到制裁。

客體

又稱權利客體,即民事主體的權利、義務共同指向的事物(物件)。通常指物(財產)、行為和精神財富等。物是指由民事主體支配、能滿足人們需要的物質財富。它是民事法律關係中常見的客體。如所有權法律關係的客體就是物。行為指人的活動以及活動的結果。債的法律關係中以行為作為客體(或稱以債務人給付為標的),如運輸合同中承運人的運送活動,是積極的、動態的給付;而約定在鄰居屋側不建廁所,是以不作為即不為一定行為為客體,是消極的、靜態的給付。精神財富也稱智力成果,即人的腦力勞動的成果,如著作是著作權法律關係的客體,發明是發明權法律關係的客體等。

參考文章

簡述民事法律關係、民事法律事實、民事法律規範之間的關係。民法民事法律關係的特點有哪些?民法民事法律關係包括哪幾個要素?其具體內容是什麼?民法試述民事法律關係的要素。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