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資的計劃分配

[拼音]:Zhao Ziyang

1919年10月17日生於河南省滑縣趙莊。1932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1938年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同年起先後任中共滑縣工委書記、縣委書記,豫北地委組織部部長、宣傳部部長,在濮陽、滑縣一帶參與開闢抗日根據地。1940年6月後任中共冀魯豫邊區第二地委(後改稱第六地委)書記。曾領導建立和恢復縣、區武裝與民兵組織,並曾帶領遊擊支隊開展鬥爭,反擊日偽軍的“掃蕩”和國民黨頑固派武裝的襲擾,堅持和鞏固抗日根據地。1945年8月起任地委副書記、書記,兼軍分割槽副政治委員、政治委員。解放戰爭時期,在1947年3月至5月領導分割槽地方武裝和民兵,支援晉冀魯豫野戰軍主力進行豫北攻勢作戰。同年秋率地方幹部隊隨晉冀魯豫野戰軍第10縱隊南下,進入河南、湖北交界的桐柏地區,後任桐柏區黨委副書記兼桐柏軍區副政治委員,參與開闢桐柏解放區。1948年參加鄧縣戰役、襄樊戰役。1949年3 月後任中共南陽地委書記兼南陽軍分割槽政治委員。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曾任中共華南分局祕書長、農村工作部部長,華南分局副書記,廣東省委書記處書記、第二書記、第一書記,中南局書記處書記,並曾兼任廣東省軍區政治委員、廣州軍區第三政治委員。“文化大革命”中曾受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迫害,被撤銷一切領導職務。1971年起先後任中共內蒙古自治區委員會書記,廣東省委第一書記併兼任廣州軍區政治委員。1975年任四川省委第一書記兼成都軍區第一政治委員。 1980年4月被任命為國務院副總理。同年9月任國務院總理。他是中共第十至第十三屆中央委員。1977年8月被選為中共第十一屆中央政治局候補委員,1979年9月在中共十一屆四中全會上被選為中央政治局委員,1980年2月在中共十一屆五中全會上被選為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1981年6月在中共十一屆六中全會上被選為中央副主席。1982年9月當選為中共第十二屆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1987年1月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被推選為代理總書記。1987年10月在中共十三屆一中全會上,當選為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中央委員會總書記,並任中央軍事委員會第一副主席。1988年4月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

1989年6月,中國共產黨十三屆四中全會審議並通過《關於趙紫陽同志在反黨反社會主義的動亂中所犯錯誤的報告》,認為他在關係黨和國家生死存亡的關鍵時刻犯了支援動亂和分裂黨的錯誤,對動亂的形成和發展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他在擔任黨和國家重要領導職務期間,雖然在改革開放和經濟工作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工作,但是在指導思想上和實際工作中也有明顯失誤。全會決定撤銷他的中央委員會總書記、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委員、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委員會委員和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第一副主席的職務,對他的問題繼續進行審查。第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決定撤銷其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