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正韻
[拼音]:miaozu
[英文]:Miao nationality
中國的少數民族。(見彩圖)自稱“牡”、“蒙”、 “摸”、“毛”,有的地區自稱 “嘎腦”、“果雄”、“帶叟”、“答幾”等。歷史上曾按其服飾、居地等方面的不同,在“苗”字前面冠以不同的名稱,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依照苗族人民的意願,統稱為苗。人口為5030397人(1982)。主要分佈在貴州、湖南、雲南、四川、廣西、湖北、廣東等省、區。在黔東南和湘鄂川黔的交界地帶(以湘西為主),有較大的聚居區。在廣西大苗山、滇黔桂和川黔滇交界地帶和廣東海南島也有小聚居區。其他地方的苗族則與其他各民族雜居。苗族村寨少則幾戶、十幾戶,多則百戶、千戶。居住環境各地差別較大,多為山坡地或較平坦的山腳,也有高寒山區。由於苗族人民依山傍水為家,因而居住區往往雨量充沛,氣候溫和溼潤,適宜農作物和經濟林的生長,並有豐富的礦藏資源。
苗族使用苗語,屬漢藏語系苗瑤語族苗語支。由於長達幾千年的遷徙,住地分散,故苗語逐步分成三大方言,即湘西(東部)方言、黔東(中部)方言和川黔滇(西部)方言。此外,川黔滇方言內部又分7個次方言。有些雜居地區的苗族,講漢語、侗語、壯語等語言。建國前,苗族沒有統一的文字,雖有一些外國傳教士創制的拼音字母,也僅在部分地區使用。建國後,中國共產黨和人民政府於1956年組織漢、苗語言工作者創制或改革了4種方言的拉丁拼音文字,現正普及使用,受到苗族人民的歡迎。
族源
苗族是中國歷史悠久的古老民族之一。早在4千多年前,從黃河流域到長江流域以及長江中游以南地區,居住著許多氏族和部落,其中史籍稱為“南蠻”的氏族或部落裡就包括有苗族先民在內。有人認為古史傳說時代的蚩尤為今日苗族所尊奉的始祖,故與苗族可能有親緣關係。有人認為古代三苗與苗族有淵源關係。有人則認為今日之“苗”可追溯到古代的“髳”人。此外,還有兜說、夜郎說、巴郡南郡蠻說、槃瓠蠻說、武陵蠻說等。近年來,有人提出傳說時代的蚩尤、唐虞夏時代的三苗、殷周時代的髳、春秋戰國時代的荊蠻、秦漢時代的黔中蠻或武陵蠻,都包括有苗族先民在內,可能是苗族先民在歷史上不同時代的不同名稱。諸說至今尚無定論。但是,苗族先民自漢代以來所居住的湘西沅江流域、鄂西清江流域、黔東南清水江流域等武陵郡地區,至今仍是苗族的聚居區。歷史上稱這一地區的少數民族為“黔中蠻”或“武陵蠻”(五溪蠻)。“武陵蠻”中有苗族的先民在內,已有足夠的史料可以證實。這一點各家均無疑義。
根據史籍記載和傳說,苗族先民早在殷周時代已在今湖北清江流域和湖南洞庭湖一帶生息。約在春秋戰國時期,在巴蜀、夜郎以及荊州都有苗族先民活動。秦漢時,大部分苗族先民已在武陵郡、牂柯郡、越巂郡、巴郡、南郡等地區定居,小部分繼續遷徙到今黔東南都柳江流域。嗣後,由於戰爭、饑饉、疾病流行、生育繁密、農田丟荒等原因而不斷遷徙。這給苗族的廣泛分佈、方言和習俗的差異以及社會經濟發展的不平衡都帶來了深刻的影響。
社會歷史變遷
苗族度過了漫長的原始社會。以樹葉為衣,以巖洞或樹巢為家,以女性為首領的情況,在苗族古歌中有大量的反映。從一些地區的親屬稱謂制度中,還能看出從母權制(見母系氏族制)過渡到父權制(見父系氏族制),從血緣婚(見血緣家庭)到對偶婚(見對偶家庭)的演變痕跡。秦漢以後,封建王朝在大多數苗族地區建立郡縣,實行“附則受而不逆,叛則棄而不追”的羈縻政策。鐵器和生產技術的傳入,推動了苗族經濟的發展。五溪地區的少數民族已開始從事農業生產,掌握了用木皮織績和以草實染色的紡染技術,出現了產品交換;但氏族首領與人民處於平等地位,生產力水平低下,仍處於原始社會階段。
至魏、晉、南北朝時期,武陵地區的農業生產已相當發展,冶鐵和採煉硃砂、水銀等技藝也日益提高,用剩餘農產品和手工製品來交換食鹽的貿易市場逐漸形成。由於生產力的不斷髮展,苗族的原始社會開始逐漸解體,原來由血緣關係組成的氏族公社,已逐漸發展為地緣關係的農村公社。唐宋年間,苗族逐步進入階級社會,農村公社的首領已有了土地支配權。漢族的封建經濟,通過漢、苗等民族間頻繁接觸,推動了苗族封建社會領主經濟的形成和發展。有些“蠻酋”、“蠻帥”成為世襲的“土官”,領有大量的土地。在這些“土官”境內的苗民淪為農奴(稱為“田丁”),耕種著領主的土地,交納租賦和服無償勞役,並須參加領主間的械鬥,為其賣命。這時,苗族地區的農業有了很大的發展,黔東南和桂西北已“稻粟再熟”,湘西地區也已存糧有“三年之積”,畜牧、紡織、蠟染、冶金等生產也發展很快。雲南和貴州羅甸地區已用海貝作貨幣流通。
南宋王朝由於政權不穩,開始用官職來籠絡各族首領,以加強中央和地方的關係。許多土官都受到封賞,後來成為大大小小的土司。元、明時期,苗族地區封建領主經濟已相當發展。明朝中央政府於弘治十五年(1502)在湖南城步苗區開始實行“改土歸流”,其他地區也開始派遣流官,對土官進行監視。苗族地區地主制度的興起,又使以領主制度為經濟基礎的土司政權受到削弱。封建王朝對土司的限權,使土司制度走向衰落。到明末清初,苗族一些地區開始改土歸流,使地主經濟得到順利發展。但湘西的臘爾山區、黔東南雷公山區和古州山區,仍處於“無君長,不相統屬”狀態,被封建王朝統稱為“生界”。其社會發展仍處於農村公社末期,仍由“榔”、“款”的首領管理。“榔”、“款”,南宋時稱為“門款”, 清代稱為“宰款合榔”、 “合款”或“門款”等,在歷史上可能在苗區普遍存在。集一村或數村為小款,數十或數百村為大款。有公眾制訂的“款約”或“榔規”,對內維持社會秩序,保護個人和公共財產;對外互相支援,合力對付其他民族或官兵的來犯。各級首領皆由公眾推舉產生,擁有處理糾紛、作出裁決、主持祭祀、指導生產和指揮作戰等職能。這種社會組織,一般即視為魏晉以來苗區由原始氏族轉變為農村公社產生的,至明末清初,在“生界”苗區,仍保留下來。當時,黔西和滇東北的苗族人民則大部分是彝族土司的農奴,人身依附非常嚴重。清雍正年間實行“改土歸流”,對封建領主制的瓦解和地主經濟的發展,起了很大的促進作用,但對“生界”的武力征服,造成了苗族人民大量傷亡,嚴重地破壞了當地的生產力。隨著封建地主經濟的發展,土地的兼併和財富的集中日益加劇。乾隆年間,湘西已出現擁有一、二千石穀子的大地主,至嘉慶年間,已出現了七、八千石穀子的大地主。封建領主制到這時才基本上消滅。
反帝反封建鬥爭
歷史上,苗族人民多次掀起反壓迫、反剝削的鬥爭。東漢建武年間(公元47~49),武陵地區各族人民在渠帥相單程領導下反抗封建王朝統治,打敗劉尚、馬援等進攻。元初二年(115),武陵、灃中、零陵等地各族人民掀起抗暴抗捐鬥爭。東漢末,武陵等地各族人民曾響應黃巾軍起義。南朝宋元嘉十八年(441),天門、漊中等地各族人民,因徭賦過重而在田向求率領下起義。元徽二年(474),武陵溪西地區苗族人民在田思飄率領下掀起反賦役剝削的鬥爭。唐元和六年(811),黔州各族人民在蠻酋張伯靖領導下進行為時三年的反抗鬥爭。唐末以黃巢為首爆發了農民暴動,湘、黔、桂三省苗族人民紛紛響應,並配合黃巢起義軍逼近桂林城。中和三年(883)到光啟元年(885),武陵各族人民以雷滿為首,先後攻佔了朗州、衡州、澧州等地,趕走了唐朝官吏。宋初,溪州人民反刺史彭允林的暴政,攻下溪州城。元祐年間(1086~1093),湖南、廣西的苗、瑤、侗族人民在楊晟臺、粟仁催率領下,殺官吏、攻州城,迫使宋王朝對五溪郡縣“棄而不問”。
元明清時期,苗族的起義鬥爭更加激烈。元至元二十七年(1290)貴州中路的苗族、布依族人民起義,攻克順元路城。至元二十九年,湖南辰州苗族、土家族人民掀起抗元鬥爭。至正年間(1346~1349),湖南西部苗、侗、瑤、漢、土家等族 6萬多人在吳天保領導下起義,攻佔縣城,並轉戰於今湖北、河南等省。嗣後,有不少苗族起義農民參加當時陳友諒領導的農民起義隊伍,繼續反元鬥爭。明洪武、 宣德、正統、正德、 嘉靖年間,湘、黔、川等地苗族人民多次掀起抗擊明朝官軍的武裝鬥爭。清代苗族農民暴動規模更大,著名的起義有雍乾時期(1735~1736)貴州古州包利、紅銀等領導的大暴動,清王朝呼叫了 7省兵力才鎮壓下去。乾隆六十年(1795),黔東、湘西等地苗民在石柳鄧、吳八月等領導下,組織苗、土家等民族掀起了聲勢浩大的起義,提出“窮苦兄弟跟我走,大戶官吏我不饒”等口號,並與白蓮教起義相呼應,牽制清軍7省兵力,給清王朝以沉重打擊。
1840年鴉片戰爭以後,苗族人民的反抗鬥爭增加了反帝反殖民主義的內容。道光三十年(1850),黔東南苗民保禾、高禾起義被鎮壓後,於咸豐五年(1855)又爆發了以張秀眉等領導的苗民起義,歷時18年之久,勢及黔、湘、 桂、川、滇諸省。這次起義, 與“教軍”、“號軍”和太平天國石達開部相互配合,沉重地打擊了清王朝和帝國主義的勢力,在中國近代史上寫下了光輝的一頁。光緒十年(1884),法帝國主義侵略雲南、廣西等省,苗族人民為保衛祖國而投入抗法鬥爭。如黔南苗族反教會鬥爭、湘西苗族赴閩抗法鬥爭、雲南文山苗族反法保衛邊疆的鬥爭等。
1911年,辛亥革命爆發,苗族地區先後響應。不久,苗族人民還參加或支援護國軍反對袁世凱復闢帝制的鬥爭。
1921年中國共產黨誕生後,苗族人民的鬥爭進入了新的歷史階段。1926年,在毛澤東直接領導下召開的湖南省第一次農民代表大會上作出了《解放苗瑤決議案》,號召苗、瑤族人民參加或組織農民協會。嗣後,海南島吊羅山、母瑞山及黔東等地區都建立了革命根據地。紅軍長征經過湖南、貴州等省苗族地區,播下革命火種,苗族地區先後建立了武裝,如黔西北的“苗民支隊”、黔東的“邊胞支隊”等,直接打擊了軍閥和國民黨反動武裝。
文化藝術
苗族人民創造了豐富多彩、風格獨特的民間文學和藝術。民間文學主要有詩歌和傳說故事,多以口頭傳說流傳至今。詩歌一般是五言體,間有七言體或自由體,只是講調而不押韻,篇幅長短不拘,分別為古歌、理詞、巫歌、苦歌、反歌、情歌和兒歌等。苗族的詩歌和古老的傳說故事不僅提供了豐富的民族民間文學資料,也是研究苗族歷史的重要參考資料。
苗族是個能歌善舞的民族,音樂舞蹈和苗戲等具有悠久歷史。 史籍上早有男吹蘆笙女振鈴的記載。 苗族“飛歌”享有盛名,現已作舞臺演唱或譜曲演奏。器樂分打擊樂和管絃樂兩類,以木鼓、皮鼓、銅鼓和蘆笙最為馳名;此外還有芒筒、飄琴、口絃琴、木葉和各種簫笛。舞蹈有蘆笙舞、板凳舞、猴兒鼓舞等,以蘆笙舞最為普遍,技巧很高,深為國內外讚賞。(見彩圖)
苗族的挑花、刺繡、織錦、蠟染、剪紙、首飾製作等工藝美術,瑰麗多彩。苗族的蠟染工藝,已有千年歷史,馳名中外,現已成為中國出口工藝品之一。苗族的傳統銀飾多種多樣,包括手釧、項圈、頭飾、胸飾、銀衣等,花紋雕鑿精工,也享有盛名。(見彩圖)
風俗習慣
苗族住宅因地而異。黔東南居民住木製平房和樓房。 樓房一般為兩層,建築形式多為 “吊腳樓”(即按山坡斜度豎樁,在樁上建築),屋頂為雙斜面。頂棚上層貯藏糧食、雜物,吊腳樓下堆放雜物或圈養牲畜。湘西和貴州鬆桃等地,採用木質結構、雙斜面瓦頂或草頂平房,每幢3~5間,“偏廈”作灶房或牲口圈。過去,地主或富裕人家還築有庭院,並砌高牆或石碉圍護。雲南文山地區苗族居民住宅的牆壁多用竹條編織、外面糊上泥土的方法建造,屋頂為平形草頂。昭通地區的苗族居民多住“杈杈房”,即一種用幾根樹幹交叉搭棚,蓋上茅草,用樹枝或竹子編織、糊泥作牆的房屋。一般隔為兩間,人畜各一。海南島苗族住的是長而窄的茅草房,三間一幢,屋簷較長,簷下走廊是休息的地方。川南和黔西北的苗族多住土牆草頂或瓦頂的房屋。
黔東南、黔南、湘西、廣西大苗山及湖北、海南島等地苗族,多以大米為主食,玉米、紅薯、小麥為輔;滇東北、黔西北、川南等地苗族,以玉米、蕎麥和土豆為主食。飲酒的嗜好十分普遍,凡遇婚喪、節日或親友來訪,都用酒招待賓客。
各地區苗族婦女服飾差異較大,式樣約幾十種之多,但大多數地區婦女穿大領對襟短衣和長短不同的百褶裙,有的長及腳面,有的短至腿根,僅七八寸長。湘西,貴州鬆桃、凱里,廣西大苗山,湖北宣恩等部分地區苗族穿大襟右衽上衣,下著寬腳褲。湘西苗族的上衣無領,衣袖和褲腳繡有寬大花邊,頭纏格子布或青布頭巾,戴耳環、項圈、手鐲等飾物。苗族婦女的頭飾式樣繁多,挽髻於頭頂,配上各種式樣的包頭帕,有的包成尖頂、圓頂,有的把頭髮繞在支架上高豎於頭頂上,別具風格。她們的盛裝以黔東南獨具特色,把銀飾釘在衣服上成“銀衣”,頭上戴著形如牛角的銀質頭飾,高達尺餘。男子服裝地區差別不大,上著大襟或對襟短衣,下穿長褲。滇東北、黔西北、川南交界地區的苗族男子,多穿麻布短衣或長衫,披著編有幾何圖案的披肩或羊毛氈。古代苗族男子都蓄長髮,挽椎髻於頭頂,插木梳或髮針,戴耳環、手鐲、項圈等飾物。至清代末期,他們已不再蓄髮挽椎髻,有的改梳長辮子。
苗族青年男女婚姻比較自由, 男女青年通過 “遊方”(黔東南)、“坐寨”(廣西融水)、“踩月亮”(雲南文山、楚雄)、“跳花”(黔中、黔西)、“會姑娘”(湘西)等社交活動,自由對歌,戀愛成婚。雲南楚雄等地有“姑娘房”制度,以便擇配良偶。也有父母包辦婚姻的,一般通過親友撮合,講門當戶對。苗族婦女有婚後“不落夫家”的習俗,特別在黔東南至今仍有保留。
苗族的家庭形式以一夫一妻制父系小家庭為主,財產由男子繼承,主婦在家庭中享有較多的權力與地位。苗族有父子連名的制度(見父子連名制),無姓氏,後來有些地區已通用漢姓名。
苗族的節日很多,苗年(農曆十月)在黔東南部分地區和廣西大苗山地區比較盛行。但大多數苗族地區都過春節,也稱“客家年”。踩花山或跳場,盛行於雲南文山、楚雄及貴州貴陽、惠水一帶。“四月八”是貴州貴陽地區苗族人民比較隆重的節日。惠水、龍裡等地苗族人民每年還彙集於貴陽紀念傳說中的古代英雄“亞努”。過龍船節時,沿江河地區的苗族一般都舉行龍舟競賽活動,(見彩圖)以湘西和貴州最為盛行。 黔東南的“吃新節”與湘西、 黔東、川東南等地的“趕秋節”,是苗族傳統的慶豐收節日。節日中有唱歌、踩鼓、吹蘆笙、打鞦韆、爬杆、鬥牛、賽馬和各種體育活動,同時也是苗族青年男女社交“遊方”的好時機。
苗族信仰萬物有靈(見原始宗教)或多鬼神,祀奉祖先,崇拜自然,認為神靈具有不可抗拒的力量,無論消災除病或求子求財等都祈求神靈與祖先保佑。祈求消災除邪時,由巫師驅鬼。祭神祭祖活動極為隆重,黔東南的“吃牯髒”(鼓社)、黔西北的“吃牛”、湘西的“還儺願”、“椎牛”、“吃豬”以及“趕鬼”、“吃鬼”、“祭鬼”等活動,耗費很大。此外,對自然物(大樹、怪石)或人造物(水井、板凳)的崇拜和祭獻,以酒、肉、魚、雞、鴨、糯米等作祭品。雲南、貴州、四川等地少數苗族群眾信仰天主教、基督教等。
建國後的新變化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30多年來,苗族地區經過了民主改革、民主建政和社會主義改造,實行民族區域自治,苗族人民享有了當家做主的權利。從1951年至今,苗族地區先後建立了7個自治州和12個自治縣。苗族幹部大批地成長起來,從中央到地方,各級黨政機關皆有苗族人員參加工作,有的區、鄉兩級幹部,苗族幹部幾乎佔一半以上。
生產建設、交通、文教、衛生等各條戰線都取得了很大成就。工業從無到有,許多工廠包括現代化企業已在苗族地區興建起來,產生了第一代苗族工人,並出現了象凱里、吉首等工業城鎮。農業生產逐步實現機械化。由於電力的發展,給開發山區經濟帶來便利。交通事業發展迅速,不僅公路修築到邊遠的苗寨,而且鐵路也修到了苗寨。貴昆、湘黔、枝柳、黔桂等鐵路幹線的建成通車,對沿線苗族地區的發展有巨大的推動作用。在文化教育事業方面,苗族地區除辦了小學、中學,還辦起了大學,已培養出教師、醫師及語言、歷史、文學、藝術、科技等專業人員和專家。各州、縣都設有醫院,基本上消滅了天花、瘧疾等疾病。農、林、牧、副、漁各業實行各種生產責任制,走上了迅速發展的軌道,人民生活逐年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