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飾唱法
[拼音]:piaoju
[英文]:bills
具有流通性的書面債權債務憑證。票據以書面形式載明債務人按照規定條件(期限、方式等)向債權人(或債權人指定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額貨幣的義務。票據具有法律效力,其轉讓需要通過具有法律效力的票據行為方可實現。
種類
票據可分為商業票據、融通票據、銀行票據等幾大類。
(1)商業票據,是商業信用中記載債權債務關係的書面憑證。主要有期票和匯票兩種。商業票據的轉讓要經過背書,背書人負有與出票人相同的對票據進行支付的法律責任。商業票據的流通範圍基本上侷限於彼此相互瞭解的商品購銷者之間。通常商業票據的持有者將其提交銀行貼現,以取得現款。
(2)融通票據,又稱金融票據,是專為融通資金而簽發的票據。當事人雙方達成協議後,由需要融資的一方作為債權人簽發票據,另一方則作為債務人予以承兌。需要融資的一方可持已承兌票據通過貼現等方式獲得資金,而於票據到期前將款項送交承兌人以備清償。融通票據的流通不反映真實商品的週轉。
(3)銀行票據,是由銀行簽發或由銀行承擔付款義務的票據,包括銀行本票、銀行匯票等;支票和銀行券就其銀行債務憑證的屬性而言,也是銀行票據,但它們的流通範圍要廣泛得多,承擔著信用貨幣的職能。
主要形式
(1)期票。由債務人向債權人開具,承諾在約定期限償付欠款的債務憑證。期票在到償付期限之前,經債權人背書後可以轉讓,也可以向銀行申請貼現。期票的每次轉讓均須經過一次背書,在出票人到期不能償付情況下,背書人負有償付責任。
(2)匯票。由債權人對債務人開具,命令債務人支付一定款項給第三者或持票人的支付命令書。又可分為商業匯票和銀行匯票。商業匯票是商業票據的主要形式之一,由售貨人對購貨人委託銀行在票據上籤章承兌。銀行匯票是由銀行在辦理匯兌業務時簽發的匯款憑證。匯款銀行在收到其客戶要求匯出的款項後,向收款人所在地銀行簽發匯票,是向收款人支付一定數額貨幣的憑證(見匯票)。
(3)本票。以出票人本人為付款人的票據。一般為銀行所簽發,有些由郵政部門、市政機關及私人公司所簽發。本票可以用作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也可向出票人兌取現金。票面載明受款人姓名的為記名本票,否則為不記名本票;票面上規定有票據期限的為定期本票,否則為即期本票。
(4)支票。存款戶向銀行簽發,要求從其活期存款帳戶上按一定金額付款的憑證。支票可按照其期限、形式、用途等劃分為記名支票、不記名支票、現金支票、轉帳支票、保付支票及旅行支票等等。支票經過一定的手續如背書等,可以廣泛地轉讓流通,具有信用貨幣的職能(見支票)。
票據行為
票據所體現的債權債務關係要經過票據行為才能真正建立。票據行為是以承擔票據所載明的債務為目的的法律行為。票據行為以行為人的簽名為必要條件,凡在票據上簽名者均需對票據上所載文句負責。票據行為分為出票、背書、承兌、參加承兌和保證五種。其中出票為基本票據行為,其他四種為附屬票據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