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克,A.
[拼音]:yeti fangshexing feiwu chuli
[英文]:liquid radioactive waste treatment
為了安全貯存或向環境中排放而對放射性廢液進行的加工過程。在原子能的科研、生產和應用中產生各種含有放射性核素的廢液(見放射性、核素),通常將放射性廢液按比活度(或放射性濃度)分成高放射性廢液(高放廢液)、中放射性廢液(中放廢液)和低放射性廢液(低放廢液)。各國對放射性廢液的分類標準很不一致,1970年國際原子能機構曾提出按放射性濃度將放射性廢液分成五類:
一般地說,1~3類屬於低放廢液,第4類屬於中放廢液,第5類則屬於高放廢液。中國的分類標準是:高放廢液放射性濃度>10-1居/升,中放廢液放射性濃度10-1~10-4居/升,低放廢液放射性濃度<10-4居/升。此外,也有按放射性核素的半衰期,分為長、中、短半衰期放射性廢液的。對短半衰期的放射性廢液,可採用貯存法達到去除放射性的目的;對某些特殊成分和性質的放射性廢液,如含氚廢液、α放射性廢液和含有放射性的有機廢液等,一般都分別貯存,以便管理和處理。
高放廢液
主要來源於核燃料後處理廠的強放射性廢液,其中含有大量的裂變產物。高放廢液要貯存在裝有冷卻、攪拌、通風及監測裝置的雙層不鏽鋼貯罐中。長期貯存高放廢液是不安全的,通常貯存幾年以後,必須將高放廢液轉化為固體,包裝後作最終處置。固化方法有:放射性廢物玻璃固化、陶瓷固化等。
中放廢液
主要是後處理廠的元件脫殼溶液、燃料純化過程的工藝廢液、反應堆迴路排汙水、元件貯存池廢水,以及處理低放廢液時的濃集液、樹脂再生液等。中放廢液的處理方法有:
(1)將廢液固化,再將固體廢物作最終處置。通常用放射性廢物水泥固化或放射性廢物瀝青固化;
(2)將廢液與水泥、粘土等物混合,用高壓直接注入不透水的頁岩深地層中。
(3)用蒸發、化學凝聚、離子交換多種處理手段,將大部分中放廢液轉變成低放廢液;對小量的放射性濃集液進行固化處理。
低放廢液
主要是實驗室、鈾礦冶煉、加速器及核電站等部門的廢水、生產廠房地面沖洗水、洗衣房廢水。這種廢水量大,放射性濃度低,但不能直接排放,通常用蒸發、離子交換、化學凝聚及隔膜分離等多種手段濃集處理,將大部分低放廢液處理到允許排放水平,小量的濃縮液固化處理。
當廢水的放射性水平符合排放標準時,可在嚴格的監督和控制下向環境中排放。將經過處理達到標準的放射性廢水,實行閉路迴圈,重複使用,儘量減少排放量,是控制放射性廢水汙染環境的一種好措施。
參考書目
王寶貞編著:《放射性廢水處理》,上冊,科學出版社,北京,1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