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次造句

1) 慫恿別人犯罪就是教唆犯。

2) 要狠狠打擊唆使青少年做壞事的教唆犯。

3) 教唆犯作為教唆他人犯罪的人,不僅是犯意的挑起者,也是犯意的傳播者。

4) 因此,在某種意義上,教唆犯是犯罪之病源.

5) 教唆犯自己不出頭,專唆使青少年幹壞事.

6) 在個罪意義的立法和司法操作中也不宜於對教唆犯單獨定罪.

7) 這是因為幫助犯相對於教唆犯和共同正犯而言,對於正犯的依附性更強,因此通過論述片面共犯的成立實際上就至少是解決了片面幫助犯能否成立的問題.

8) 認定分工不同的組織犯、實行犯、教唆犯、幫助犯是共犯還是實行過限,應把握共同謀議的內容是否明確。

9) 在刑法理論中,通常將教唆犯作為共犯的一種型別加以探究.

10) 教唆犯的犯罪未遂問題既與單個人犯罪的未遂有著區別,也與共同犯罪中的實行犯有所不同,情況非常特殊和複雜。

11) 這名教唆犯僱凶殺人,罪惡深重.

12) 因被控教唆犯罪,他已經被傳喚出庭。

13) 第二部分大陸法系有關教唆犯的共同犯罪理論。

14) 我國教唆犯的性質具有三重性,既具有獨立性,又具有可罰程度上的從屬性,同時還具有自己獨特的屬性,其中獨立性居於主導地位.

15) 教唆犯理論是共同犯罪理論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教唆犯問題的研究既具有重要的理論價值,http://3du.tw/2075985.html又在司法實踐操作上具有重大意義。

16) 對於那些教唆犯罪、包攬訟詞、資助盜賊以及投機商人聚集的地方,要謹慎處置,不可隨意攪擾。

17) 對芝加哥公共財政的調查暴露出了下述醜行:“無節制的開支、規模驚人的徹頭徹尾的偷竊、為政治教唆犯設立閒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