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認罪悔改的講章

  悔改不僅僅是對過去的行為表示悲哀,還意味著向神道歉***認罪***並有了新的開端。下面由小編為你整理的相關資料,希望能幫到你。

  基督教認罪悔改

  早在古老的舊約年代,神就藉著他自己的先知宣告"人都是邪惡,行了可憎惡的罪孽,沒有一個人行善。"***詩五十三,1*** "死啊!你的毒釣在哪裡?死的毒釣就是罪。"***林前十五,55~56*** "罪的工價就是死。"***羅六,23*** "罪"就是"死"----靈、魂、體全人的死亡,永遠與神分離。然而,慈愛、憐憫、聖潔的神知道人是無力從罪中自救的,因此,就差派"他的兒子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太一,21***

  每個得救者在重生的過程中都曾經歷過"認罪悔改"。在這個起點上,同樣,每一個基督徒生命的成長必須天天藉著耶穌基督做"認罪"、"悔改"十字架"死而復活"的進深功課。這正是耶穌基督對他歷代門徒所要求的:"當悔改,信福音。"***可一,15***

  但可悲的是今日的基督徒***包括傳道人***看不見自己的罪,從心底裡認為自己沒有罪。似乎罪就是摩西律法下顯明的行為上的罪。這是一種個人的屬靈危機,因為哪一天看不見自己的罪,哪一天就沒必要救主,也就沒有必要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隨主。然而,從福音的視角來看,今日的教會往往慣於把人領入西奈的律法下,而沒有把人領到基督的福音面前。可以確信的是,無論哪個真基督徒,若來到聖潔無暇的基督面前都會發自內心呼喚: "主啊!離開我,我是個罪人。"***路五,8***

  讓那位曾經是、現在仍然是"在罪人中是個罪魁"***提前一,15***的保羅分享見証他是如何蒙神的憐憫後認罪悔改的。聽聽他如何說:

  "我從前是褻瀆上帝的,逼迫人的,侮慢人的,然而我還蒙了憐憫,因我是不信不明白的時候而作的。並且我主的恩是恪外豐盛,使我在基督耶穌裡有信心和愛心。"***提前一,13~14***

  保羅的徹底認罪

  認罪是人心思上的工作。在神的"憐憫"下,保羅清楚地看見自己所犯過的罪。他曾不僅是一個"褻瀆上帝"迫害教會的人,而且用猶太法律"逼迫人,侮慢人"的殘暴虐待手段企圖消滅基督徒的信仰。認清這種痛心疾首的罪使得保羅永志弗忘。

  保羅的永遠悔改

  悔改是人行為上的工作。單是停留在理智層面上認罪是不夠的,神的工作也不會就此打住。當保羅真心地認罪後,神的"憐憫"通過聖靈在保羅的內心中生髮出悔改的催逼。這種催逼深深地摸著了保羅,緊接著的是悔改行動即刻展開。

  神的工作,人的信心

  在保羅認罪悔改的過程中,神用三個重要因素協力合作。神的大能大力使保羅從一個原先"你為什麼逼迫我***耶穌***?"***徒九,4***的掃羅-----褻瀆上帝的人,改變成"只是為主而活"***羅十四,18***的保羅-----耶穌基督的僕人。

  第一,"主恩恪外豐盛"

  在保羅認罪後,在悔改行動的背後是主的接待和尋找。"掃羅到了耶路撒冷,想與門徒結交,他們卻都怕他,不信他是門徒。唯有巴拿巴接待他,領去見使徒。"***徒九,26~27*** " “這巴拿巴原是個好人,被聖靈充滿,大有信心,.....他又往大數去找掃羅。”***徒十一,24~25*** 人多有疑惑,然而主藉著教會的弟兄巴拿巴來接侍和找尋保羅。主恩滿溢超過了保羅的罪孽。

  第二,"在基督耶穌裡有信心"

  在保羅認罪悔改過程中,主親自開啟他信心的眼睛。"亞拿尼亞就去了,進入那家,把手按在掃羅身上說:‘兄弟掃羅,在你來的路上,向你顯現的主,就是耶穌,打發我來,叫你能看見,又被聖靈充滿。’ 掃羅的眼睛上,好像有鱗立刻掉下來,他就能看見。"***徒九,17~18*** 主藉著教會的弟兄亞拿尼亞開啟他的眼睛,讓他看見罪的本質。保羅在此不知道他悔改的結果如何,但他相信主。

  第三,"在基督耶穌裡有愛心"

  在保羅悔改的行動中有主的慈愛。巴拿巴的接待、推薦和尋找以及亞拿尼亞被打發、親切地稱他為"弟兄"並給予聖靈的醫治。這種在基督裡的愛心藉著聖靈的充滿更堅固保守了保羅認罪悔改的信心和更感受到主恩的豐盛,也激勵著保羅"要用在基督耶穌裡的信心和愛心,常常守著。"***提後一,13***

  親愛的弟兄姐妹們,每當我們走進內室,安靜地把自己開啟在聖潔的主面前時,你我會不難發現,在鮮亮的表面背後隱藏著不被外人所見汙穢的罪孽------自我 -----自義、自私、自傲、自利、自愛.....,這個出自老亞當的生命。從本質上講,保羅當年所犯的罪就是自我膨脹的結果-----"不信不明白"神。只有我們常常在主面前謙卑的認識自己的罪,充分利用神創造時所賜的自由意志,神就會用十字架所擰成的三股合力-----恩典、信心、愛心在悔改上作工。因為"凡主所疼愛的,主就責備管教;所以我們要發熱心,也要悔改。"***啟三,19*** 讓我們生命得以更新討主喜悅。正如保羅所經歷的一樣。

  當我們常常用信心仰望那位在各各他十字架上擔罪受死的主,存心認罪悔改時,就會把客觀上舊人已經與主同釘同死的事實,藉著聖靈變為主觀經歷-----與主同死同復活。每一次認罪悔改都經歷到十字架的救贖恩典,這樣對我們新生命的成長產生四方面作用。

  第一,可避免屬靈的驕傲

  認識到自己本身也是在神震怒下的罪人,只是"蒙了神的憐憫"而已。毫無自我的功勞可誇,"只誇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加六,14***

  第二,感謝"主恩恪外豐盛"

  認識到自己所犯的罪孿,竟能被主的寶血遮敝得神饒恕,這必會使自己增強信心,時刻燃起對主的愛和討主喜悅的心。

  第三,自強不息不斷上進

  認清自己以往所犯過的罪並被"蒙了憐憫",這促使自己在以後的事奉中更有"信心"和"愛心"來幫助其他軟弱的肢體認罪悔改。

  第四,有"榜樣"***提前一,16***的見證

  在傳福音時可以在向世人訴說,倘若像我這樣的人尚且可以被主拯救,那麼,每一個人在主面前也都可以得救。

  禱告:主啊!我是一個罪人,然而我還蒙了憐憫,你的恩典是恪外豐盛,使我在你裡面有信心和愛心。阿們!

  基督教講章:基督徒還需認罪悔改嗎?

  最近在某影視網站上看到,海外一牧師在講道時強調這樣一個觀點:基督徒已有了耶穌基督的一次赦免,就一次永遠地被赦免,且不需要再被赦免,也就是說不需要再認什麼罪了。因此這位牧師提出“認罪,信徒還需要嗎”這樣的疑問,引起了一些教內肢體的困惑,不知究竟應如何迴應。在此,筆者將通過查考聖經和對教會歷史的回顧來簡要回應這個困惑。

  《約翰一書》1章9節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那麼,這段話究竟是對誰說的?這位主張基督徒不用懺悔的牧師認為:這段經文是寫給非基督徒的,故對基督徒並不適用。但事實果真如此嗎?

  我們先從經卷的上下文看,使徒約翰不斷地稱呼收信的人為“親愛的弟兄啊”***參約壹3:2、21***;並提醒他們“我們現在是神的兒女”***參約壹3 2***;也安慰他們“你們的罪藉著主名得了赦免”***參約壹2:12***。

  甚至提醒他們“你們從主所受的恩膏常存在你們心裡”***參約壹2:27***。所以,我們很難想象使徒約翰會對一群非基督徒使用這樣的話語和口氣。

  陳終道牧師在《新約書信讀經講義》中認為,《約翰一書》未指明寫給什麼教會,最初的受書人大概是小亞細亞各教會。但本書未寫明受書人是另有其意的。因當時有形的教會已腐敗,不足以代表實際的教會,實際的教會乃是所有已得救有生命的人——神的兒女們。故此書信的受書人就是“作神兒女的人”,也就是信主的基督徒。

  而當時教會正面臨諾斯底主義等異端的攻擊,很多人受到迷惑,使徒約翰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才寫出《約翰一書》1章9節的經文,這段經文的上文有清晰的點題:“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約壹1:8***可見一個基督徒需要不斷地承認和懺悔自己的罪。

  再從教會歷史看,歷代屬靈偉人都注重認罪悔改的重要性。在三世紀,西坡律陀就很重視聖餐的贖罪意義;奧古斯丁信主後也不斷地認罪悔改,寫下了著名的《懺悔錄》;馬丁·路德提出“人同時是罪人,又同時是義人”的歸算式稱義理論。這些說明人被稱義完全是耶穌基督的恩典,而不是人的本性上真正的“義”。

  事實上,聖經在強調人全然敗壞的同時***參羅3:10***,也強調人有不斷追求聖潔,向著標杆直跑的責任***參腓3 14***。

  所以筆者很同意這樣的觀點:“我們的神學,既需要強調地位上的稱義,又需要有往前的動力。”聖經的教導是全備的,既有因信稱義的立場,又有警戒懶惰的提醒,鼓勵人追求屬靈的進步,不斷地悔改歸正。

  加爾文則更清晰主張,人得救完全是上帝稱義的結果,但稱義後仍需學習成聖。故基督徒一生有兩個階段:稱義與成聖。

  綜上所述,我們有這許多屬靈先輩作為見證人,如同雲彩圍著我們。可見基督徒仍需在奔走天路的歷程中不斷地認罪悔改,歸正在神的旨意中。

  使徒約翰警告我們:“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便是以神為說謊的,他的道也不在我們心裡了。”***約壹1:10***

  保羅在屬靈生命豐盛的晚年,還清楚地知道認罪的重要性,他自稱“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參提前1:15***。

  縱然我們在屬靈生命上有了一定的長進,但外在的試探引誘和內在的軟弱跌倒會影響我們,有時也會“偶然被過犯所勝”***參加6:1***。因此,沒有理由不好好在神面前悔改認罪,恢復與神的親密關係。雖然我們不需要擔當別人的罪,或者替他人認罪***參結18:19***,但在聖靈的光照下“自己責備自己”、不斷成為聖潔,則應是我們一生相伴的功課。

  基督教講章:誰更需要認罪悔改?

  沒有一個名副其實的基督徒否認自己是罪人而不願認罪悔改,沒有一個名副其實的傳道人不承認傳講認罪悔改之道的重要性,沒有一個名副其實的教會不教導信徒要認罪悔改活出新生的樣式。問題只是:認罪悔改在基督救恩中處於什麼位置?認罪悔改是得救的前提還是得救的結果?罪人向誰認罪悔改?罪人在什麼情況下才會認罪悔改?如此等等。

  我特別提出這一問題,是因為不少基督徒和傳道人以為認罪悔改的道,是專門講給世人聽的,是用來向未信者傳福音的,而不是用來對付自己的。這個謬誤很普遍很危險!

  此一問題涉及到信主、悔改與得救三者之間的關係。

  一、不認信耶穌向誰認罪悔改?

  耶穌傳道說:日期滿了,神的國近了,你們當悔改,信福音***可1:15***!這個認罪悔改的呼召,是呼召人到他這裡來,向他認罪悔改,而不是隨便向誰***比如施洗的約翰***認罪悔改。

  認信耶穌和認罪悔改,二者不可分割。但不容置疑,在基督信仰中,認信耶穌在先,認罪悔改在後。一個真正認信耶穌的人,一定會認罪悔改;而一個願意認罪悔改的人,不一定認信耶穌,比如一些宗教也有認罪悔改的教義和儀式,卻不認信耶穌。

  一個不認識、不相信耶穌的人,怎麼會真正認罪悔改呢?向誰認罪悔改呢?憑什麼力量認罪悔改呢?而一個真正認信耶穌的人,怎麼會不向救主認罪悔改呢?所以,基督教的基本教義,是因信稱義,而不是因悔稱義;是靠神的恩典得救,不是靠自己的行為得救。

  如果你面前是一個未信者,你的責任就是:把耶穌舉起來,讓他看見、認識、相信;他認信了耶穌,自然會認罪悔改。你的責任不是:指責他的罪,一味叫他認罪悔改。不!真正有能力、有資格讓人認罪的,不是你,而是耶穌!不是你的指責,而是耶穌之愛、之光、之靈的照射!因為神就是愛、就是光、就是靈***約一4:8、1:5、約4:24***。

  如果你自己是一個已經認信耶穌的基督徒,你的責任卻是:認罪悔改!

  今天我們看到的情況恰恰相反:不少基督徒自以為義,自己不好好認罪悔改,生命懶散疲軟,卻津津樂道地指責世人的罪,輕蔑未信者。

  二、不認識上帝豈能認識自己?

  認信耶穌,就是認識上帝。認罪悔改,就是認識自己。

  加爾文在《基督教要義》一開始就提出認識上帝和認識自己兩件事的相關性和先後性。關於相關性,他說:不認識上帝就不可能正確認識自己;不正確認識自己也難以認識上帝。但是最後,他以兩者的先後性作為總結:

  認識上帝與認識自己雖然如此密切地互相關連,但教導的正當次序必須先是對上帝的認識,然後是對自己的認識。聖經描寫聖徒每逢發現上帝臨在,都是如何地恐懼戰兢,面對上帝的榮光非常驚駭,幾乎氣絕。我們不能不說,人未經與神的尊嚴比較,絕不能充分認識自己的卑賤。在《士師記》和先知書中常有這種驚恐的例子,所以在主的百姓當中流行這樣一句話:我們必要死,因為看見了上帝***士13:22***。約伯記的主旨從描寫神的純潔、權能和智慧中,使人因自覺汙穢、無能、愚蠢而謙虛。亞伯拉罕越接近主的榮光,越承認自己是“灰塵”***創18:27***;主的顯現既如此可畏,以致於以利亞不蒙著臉,即不能面對著主***參王上 19:13***。若是天使尚且因恐懼而蒙臉,何況汙穢敗壞的人呢?所以先知以賽亞說:月亮要蒙羞,太陽要慚愧***賽 6:2;24:23***。這即是說,當上帝顯現出自己的榮光之時,其他一切,哪怕最光亮的東西***當然包括原本驕傲自義、自以為神的人***,立即暗淡無光。

  加爾文點到了要害:不認識神的人不可能認識自己;那麼不認識耶穌的人不可能認罪悔改。這是基督信仰最核心的一點:人已經徹底敗壞,失去了認識自己、認罪悔改的能力,只能因恩典而得救,因信神而稱義。先認信耶穌,後認罪悔改;先踏上磐石,後拔出汙泥;先看見光明,後脫離黑暗 ......而不是相反。

  三、聖經記載:認主才能認罪

  聖經記載無一例外,都是先認信耶穌,才認罪悔改。

  彼得的見證***路5:3-10***彼得先前並不認信耶穌,還有些輕蔑。當他聽完耶穌的道,親眼看見耶穌所行的神蹟——在他整夜辛勞打不著魚的地方,耶穌讓他一網打滿兩船魚——頓時眼睛亮了,認出這是他的主!在榮耀、權能、威嚴的主面前,他立即發現自己的渺小、寡信、汙穢,不能不俯伏下拜說:主啊,離開我,我是個罪人!這就是救恩臨到一個人時的光景!耶穌不是指責彼得的罪,而是以神的榮耀光照他,叫他認罪、得救、蒙召。

  撒該的見證***路19:2-10***矮子撒該,是替羅馬統治者搜刮猶太人的稅吏長,類似中國人的漢奸。他先前並不認信耶穌,爬上樹想看看耶穌是什麼人。當耶穌突然叫出他的名字,並且毫無輕蔑、反而充滿慈愛地宣佈去他家過夜時,他一下子認出了——原來是愛他的主!於是他激動伴隨著羞愧,不能不認罪悔改,將他積蓄的一半分給窮人,四倍償還被他訛詐的人。認信耶穌的罪人,自然會認罪悔改!

  妓女的見證***路7:37-50***妓女不顧一切衝進一個體麵人家,跪下,流淚親吻耶穌的腳。耶穌說,你的信救了你,平平安安地回去吧!注意,耶穌沒有說你的認罪救了你,也沒有說你對我的愛救了你,而是說,你的信救了你。為什麼?因為認罪、愛主誠然寶貴,但都是從信主而來。顯然,這個女人相信耶穌是神的兒子,知道他對罪人有豐盛的憐憫和恩典,才來向耶穌認罪悔改。我想,她,每一個人,都不願向人認罪,因為你一認罪,人就定你的罪。但神不是這樣,神有赦罪的恩典和權柄,所以罪人願意向神認罪。基督徒啊,你若不能把人帶到耶穌面前來,你要他向誰認罪悔改呢?難道是讓他向你、向基督徒認罪悔改嗎?

  淫婦的見證***約8:3-11***學者和宗教領袖們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難為耶穌,因為按照摩西的誡命應該用石頭砸死她。結果,耶穌甚至沒有讓淫婦認罪,就赦免了她。為什麼?因為她是幸運的,她遇見了主耶穌!難怪齊克果喊道:到耶穌這裡來,這就是一切!耶穌說,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約6:37***。罪人的盼望,不是自己的品行,不是自己的痛悔,也不是人的慈悲和同情,而是神的恩典和憐憫!主權在神,恩典也在神,神永遠是主動。對罪人來說,只有一步最重要,只有一事最關鍵,就是到耶穌這裡來,使自己落在神手裡,而不是落在人手裡!哈利路亞!

  馬太的見證***太9:9***稅吏馬太被耶穌呼召時,丟下收稅臺就跟隨了耶穌,顯然是因為聖靈使他認信了耶穌。當馬太認信並跟隨耶穌後,他就在神面前認罪悔改,成為新造的人。所以我再次說,認罪悔改的道,更應該講給自稱基督徒的人聽,更應該作為培靈和造就的主題大大加強。對非基督徒,關鍵是舉起耶穌,吸引他們到耶穌這裡來,那麼認罪悔改就水到渠成、順理成章了!

  太監埃提阿伯的見證***徒8:27-39***太監埃提阿伯在腓力輔導下明白了聖經,要求受洗。腓力只問了他一個問題:你若一心相信耶穌是神的兒子,就可以。太監確認後,腓力在一處水窪為他施洗。我想,太監的信主受洗,一定包含認罪悔改。但為什麼聖經在這裡***正如它一以貫之***強調因信稱義、信而受洗?因為真實無偽的信,一定邏輯地包含著認罪悔改、重生得救。

  保羅在監獄傳福音的見證***徒16:29-32***獄卒戰兢俯伏在保羅西拉麵前,說,二位,我當怎樣行才可以得救。他們說,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我相信保羅傳道,不會不講認罪悔改,但用一句話來概括:當信主耶穌。很顯然,聖經凡提到信耶穌,無不包含認罪悔改。倒是今日一些自稱信耶穌的人,卻不認罪悔改,因為他們原本就在信上出了故障,信的並非耶穌,而是神學、教義、教派理論;他們查考聖經,卻不到耶穌這裡來得生命***約5:39-40***。

  每一個得救的人,都是本乎恩,因著信,不是出於自己***弗8:9***。因為人自己是沒有能力認罪悔改的,只有主的恩典,聖靈的光照,才能叫人看清自己。所以認罪悔改不是信主的前提,倒是信主的結果。所以我再說,最需要認罪悔改的是基督徒,至於未信者,首先要讓他們看見耶穌。

  四、因信稱義博大精深

  聖經說,神所應許的福分,歸給一切信耶穌的人。但在這個因信得救的真理來到之前,我們是被圈在律法之下的。律法是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裡,使我們因信稱義***加3:22-25***。

  聖經又說: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羅10:9-11***。

  難道保羅不曉得認罪悔改的重要嗎?難道這些經文不包含認罪悔改的道理嗎?不,斷乎不是!凡是聖經講得救和稱義只講認信耶穌而不提認罪悔改之處,均是因為神知道,天下沒有真正認信耶穌而不認罪悔改、重生得救的道理!

  信耶穌後,聖靈入心,人才有可能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約16:8***。

  一些基督徒以為,傳福音可以不用高舉耶穌的大愛大能來吸引人,只要叫人認罪悔改,讓他們知道不悔改就不能得救,就可以了。這不是糊塗是什麼?這分明是在用律法主義歪曲恩典的福音,阻礙罪人得救。因為不領人認信耶穌,卻一味要他認罪悔改,不就等於不給他送來光明,卻要他離開黑暗嗎?這不是糊塗是什麼?朋友,與其咒詛黑暗,不如點燃蠟燭,更何況晨星已經升起來了!

  耶穌當年最厭惡的就是這類法利賽人:他們不認信耶穌,卻自以為義,指責別人,叫人認罪,專門把難擔的擔子放在別人身上,自己一個手指頭也不動,也不許別人把擔子卸給主耶穌***路18:10-14***。耶穌說,稅吏和******因著信耶穌***倒要比法利賽人***不信耶穌***先進神的國。

  一些不是高舉救主耶穌而是強調認罪悔改的人,大概不知道各種宗教,包括佛教、回教、印度教、猶太教,甚至儒家文化,沒有不知道人是罪人的,沒有不強調認罪悔改的,有些甚至比基督教強調得更甚。但基督信仰強調的是:只有信耶穌才能得救,因為人不僅是罪人,而且是無助的罪人,靠自己不能得救,靠認罪、靠立志、靠行為、靠修煉都無濟於事。唯有道成肉身的耶穌,他的十字架,定了人的罪,赦了人的罪,也勝了人的罪;只要信靠他,人就可以脫離罪的咒詛,離開捆綁得自由,不再死於罪中。所以約翰福音3章16節說的是: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五、傳福音不傳耶穌就是不務正業

  我每年四處傳福音,帶領成千上萬人信耶穌,沒有一絲可誇口的。我只誇耶穌。是他吸引我信他,我也是靠他引導人信他。每當我看到許多人湧到前臺,有的熱淚盈眶,就知道這是耶穌在場,聖靈動工。我不覺得我講了什麼感人的話,我只是將耶穌舉起來——主耶穌,十字架上大愛的耶穌,死而復活、無窮大能的耶穌,他是何等愛我,愛我的一家,他是何等奇妙地拯救了我和我一家,我只是說出這些來。我也指出人的罪,更多是認我自己身上的罪,驕傲、敗壞;認我家庭生活的罪,爭吵、破碎。每一場講道我只是真情地介紹耶穌,見證耶穌在我和我一家身上的救恩。

  我越來越相信,傳道人的職責只有一個,就是靠著聖靈、藉著聖經、帶著生命的見證,將耶穌舉起來,此外不需要做別的事情。因為福音本身就是神的大能,這個大能的福音就是神的兒子耶穌基督***可1:1***。耶穌說,當我被舉起來,就會吸引萬民來歸向我***約12:32***。這個“舉起”一語雙關,既是說他被釘十字架,也是說我們要高舉耶穌基督並他釘十字架。

  說實話,若不是耶穌那偉大的、美善的、完全的、神兒子的生命吸引我,我至今也不會因為研究神學教義而“入教”。所以每當朋友們決志信主湧到臺前,我就知道他們是看見了耶穌,產生了信心,放下了驕傲,承認了罪相,得到了拯救!

  既然我們這些已經得救的,是靠著耶穌得救,那麼那些還未得救的,難道能靠著自己得救嗎?能僅靠自己認罪悔改得救嗎?

  傳福音的人若不傳耶穌就是不務正業。講再多道理,做再多指責,以再大口氣,費再大力氣,也沒能力。

  六、基督徒不認罪悔改就是自欺欺人

  這不是說,認罪悔改不重要。

  一方面,雖然傳福音是把人帶到耶穌面前來,但也要以罪說事,尤其以自己的罪說事,好讓未信者心悅誠服,承認敗壞,渴望救恩。

  另一方面,已經“因信稱義”的基督徒,是否認罪悔改、活出新生,就是一個致命的問題。致命就在於:認罪悔改與否,此刻成了一個人是否真信耶穌、真正重生的試金石!

  請看耶穌以下宣告:

  你們所行的義若不勝過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太5:20***。

  若是你的一隻手或一隻眼犯罪,就把它割下來;因為肢體不全進天國,好過全身完整地下地獄***太5:29***。

  十個童女都拿著燈迎接新郎,但是五個燈裡沒有油***沒有在人前發光***,就進不去那門***太251-12***。

  凡屬於我卻不結果子的枝子,我就要砍下來,放在火裡燒掉***約15:6***。

  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唯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天國***太7:21***。

  到那時,你們喊主啊主啊,我就說,你們這些作惡的人,到黑暗中哀哭切齒吧!***路13:27***

  ......

  請注意,喊主啊主啊的人,迎接新郎的童女,葡萄樹上的枝子,你們...... 指的都是“基督徒”!

  對一些自視為基督徒、生命卻不咋地、只好死命抓住“無論如何我已經因信稱義了”這根稻草的人來說,討論得救不得救的問題,簡直是太敏感了,簡直就是在動他們的命根子!

  但必須承認,一個自以為蒙恩得救了的人,卻一直活不出蒙恩得救的樣式,結不出聖靈的九個生命之果,也沒有領人歸主的福音果子,這,無論如何也是自欺欺人,嘴上說出個大天來,於人於神也是說不通!

  自己瘸著腿去兜售專治瘸腿的特效藥,豈不是自欺欺人?也有一些人自知腿瘸,所以從不傳福音,只是專門監督傳福音的人,指責他們言辭上任何一點可指責之處。感謝主,這對傳福音的人也有益處。

  七、真信一定真悔改

  看到教會裡出現一些雖認信耶穌,卻沒有順理成章地認罪悔改的人,就有人懷疑因信稱義的真理,他們說,信,還要加上悔改的行為才能稱義。不!不是這樣。一些基督徒不能認罪悔改,有些是一個時間過程,有些則是在“信”上出了問題:

  第一,要麼是沒有真信進去:他們動的不是心靈***是頭腦***,用的不是誠實***是聰明***,死的不是自己***是別人***,得的不是生命***是宗教***。

  第二,要麼是信的不真:他們信的不是耶穌,而是教派、教義、神學、字句、律法、恩賜等等。

  凡是在信上出了問題的人,自己往往不曉得,因為眼目還停留在自己身上,不是在耶穌身上,從而看不清自己,驕傲。真的信、信的真的人,在耶穌面前,一定是謙卑的。各類人的情形和結局,只有神知道。求主憐憫,也要彼此警醒。

  八、總結

  鑑於人類活在罪惡過犯當中,也會死在罪惡過犯當中,所以在神的心意中,人的認罪悔改極為重要。

  只是,誰有權柄和能力叫人認罪悔改?向誰認罪悔改?認罪悔改是人自己的作為嗎?認罪悔改與認信耶穌孰先孰後?因信稱義還是因悔改稱義?誰最需要悔改?等等。在這些問題上,基督徒的自義,導致迷失,善指責別人,不對付自己;對世界口氣大而無力,對自己優越感而懶散。

  第一,罪人沒有能力認罪,除非遇見神的聖潔大光,認識主耶穌。

  第二,罪人更沒有能力悔改,除非因信而委身在耶穌基督裡。

  第三,罪人不會向罪人***包括基督徒和傳道人***認罪,他只向他所認識的耶穌基督認罪。

  第四,也沒有人有權利要求別人認罪悔改,只有主耶穌有這個權利。

  第五,也沒有人能感動罪人認罪悔改,只有主耶穌十字架上舍己的大愛。

  所以,真信耶穌就包含、導致、成全了一切:認罪、悔改、重生、得救、得力、得勝。

  所以,傳福音就是要把人帶到耶穌面前,使他們認信耶穌,聖靈內主,罪自昭然。

  所以,Jesus is all and in all!

  認罪悔改雖然不是信主得救的前提,但卻是自以為信主得救的人面臨的最大課題!所以,在教會裡傳講認罪悔改之道,要像在未信者中間傳講認信耶穌之道一樣迫切!

  經常收到一些私信求助,不少是基督徒,是傳道人的孩子,向我訴說父母或教會的問題:爭吵、貪財、外遇、欺詐等等……

  淫婦的見證***約8:3-11***學者和宗教領袖們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難為耶穌,因為按照摩西的誡命應該用石頭砸死她。結果,耶穌甚至沒有讓淫婦認罪,就赦免了她。為什麼?因為她是幸運的,她遇見了主耶穌!難怪齊克果喊道:到耶穌這裡來,這就是一切!耶穌說,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約6:37***。罪人的盼望,不是自己的品行,不是自己的痛悔,也不是人的慈悲和同情,而是神的恩典和憐憫!主權在神,恩典也在神,神永遠是主動。對罪人來說,只有一步最重要,只有一事最關鍵,就是到耶穌這裡來,使自己落在神手裡,而不是落在人手裡!哈利路亞!

  馬太的見證***太9:9***稅吏馬太被耶穌呼召時,丟下收稅臺就跟隨了耶穌,顯然是因為聖靈使他認信了耶穌。當馬太認信並跟隨耶穌後,他就在神面前認罪悔改,成為新造的人。所以我再次說,認罪悔改的道,更應該講給自稱基督徒的人聽,更應該作為培靈和造就的主題大大加強。對非基督徒,關鍵是舉起耶穌,吸引他們到耶穌這裡來,那麼認罪悔改就水到渠成、順理成章了!

  太監埃提阿伯的見證***徒8:27-39***太監埃提阿伯在腓力輔導下明白了聖經,要求受洗。腓力只問了他一個問題:你若一心相信耶穌是神的兒子,就可以。太監確認後,腓力在一處水窪為他施洗。我想,太監的信主受洗,一定包含認罪悔改。但為什麼聖經在這裡***正如它一以貫之***強調因信稱義、信而受洗?因為真實無偽的信,一定邏輯地包含著認罪悔改、重生得救。

  保羅在監獄傳福音的見證***徒16:29-32***獄卒戰兢俯伏在保羅西拉麵前,說,二位,我當怎樣行才可以得救。他們說,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我相信保羅傳道,不會不講認罪悔改,但用一句話來概括:當信主耶穌。很顯然,聖經凡提到信耶穌,無不包含認罪悔改。倒是今日一些自稱信耶穌的人,卻不認罪悔改,因為他們原本就在信上出了故障,信的並非耶穌,而是神學、教義、教派理論;他們查考聖經,卻不到耶穌這裡來得生命***約5:39-40***。

  每一個得救的人,都是本乎恩,因著信,不是出於自己***弗8:9***。因為人自己是沒有能力認罪悔改的,只有主的恩典,聖靈的光照,才能叫人看清自己。所以認罪悔改不是信主的前提,倒是信主的結果。所以我再說,最需要認罪悔改的是基督徒,至於未信者,首先要讓他們看見耶穌。

  四、因信稱義博大精深

  聖經說,神所應許的福分,歸給一切信耶穌的人。但在這個因信得救的真理來到之前,我們是被圈在律法之下的。律法是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裡,使我們因信稱義***加3:22-25***。

  聖經又說: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羅10:9-11***。

  難道保羅不曉得認罪悔改的重要嗎?難道這些經文不包含認罪悔改的道理嗎?不,斷乎不是!凡是聖經講得救和稱義只講認信耶穌而不提認罪悔改之處,均是因為神知道,天下沒有真正認信耶穌而不認罪悔改、重生得救的道理!

  信耶穌後,聖靈入心,人才有可能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約16:8***。

  一些基督徒以為,傳福音可以不用高舉耶穌的大愛大能來吸引人,只要叫人認罪悔改,讓他們知道不悔改就不能得救,就可以了。這不是糊塗是什麼?這分明是在用律法主義歪曲恩典的福音,阻礙罪人得救。因為不領人認信耶穌,卻一味要他認罪悔改,不就等於不給他送來光明,卻要他離開黑暗嗎?這不是糊塗是什麼?朋友,與其咒詛黑暗,不如點燃蠟燭,更何況晨星已經升起來了!

  耶穌當年最厭惡的就是這類法利賽人:他們不認信耶穌,卻自以為義,指責別人,叫人認罪,專門把難擔的擔子放在別人身上,自己一個手指頭也不動,也不許別人把擔子卸給主耶穌***路18:10-14***。耶穌說,稅吏和******因著信耶穌***倒要比法利賽人***不信耶穌***先進神的國。

  一些不是高舉救主耶穌而是強調認罪悔改的人,大概不知道各種宗教,包括佛教、回教、印度教、猶太教,甚至儒家文化,沒有不知道人是罪人的,沒有不強調認罪悔改的,有些甚至比基督教強調得更甚。但基督信仰強調的是:只有信耶穌才能得救,因為人不僅是罪人,而且是無助的罪人,靠自己不能得救,靠認罪、靠立志、靠行為、靠修煉都無濟於事。唯有道成肉身的耶穌,他的十字架,定了人的罪,赦了人的罪,也勝了人的罪;只要信靠他,人就可以脫離罪的咒詛,離開捆綁得自由,不再死於罪中。所以約翰福音3章16節說的是: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五、傳福音不傳耶穌就是不務正業

  我每年四處傳福音,帶領成千上萬人信耶穌,沒有一絲可誇口的。我只誇耶穌。是他吸引我信他,我也是靠他引導人信他。每當我看到許多人湧到前臺,有的熱淚盈眶,就知道這是耶穌在場,聖靈動工。我不覺得我講了什麼感人的話,我只是將耶穌舉起來——主耶穌,十字架上大愛的耶穌,死而復活、無窮大能的耶穌,他是何等愛我,愛我的一家,他是何等奇妙地拯救了我和我一家,我只是說出這些來。我也指出人的罪,更多是認我自己身上的罪,驕傲、敗壞;認我家庭生活的罪,爭吵、破碎。每一場講道我只是真情地介紹耶穌,見證耶穌在我和我一家身上的救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