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講章基督徒的行事為人
基督教的信仰具有很強的實踐性,它不是玄而又玄的理論,作為一個基督徒,基督徒的行事為人應該更加的小心謹慎。下面由小編為你整理的相關資料,希望能幫到你。
***一***
基督徒的行事為人
“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他叫你們活過來,那時你們在其中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執行的邪靈。我們從前也都在他們中間,放縱肉體的私慾,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為可怒之子,和別人一樣。然而神既有豐富的憐憫。因他愛我們的大愛,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弗2:1-5***。
行事為人是一個人生活的兩種方面的體現,行事是關乎做事,為人是關乎品格。這是衡量一個人情形的雙重準則。基督徒從前行事為人是基督仇敵***腓3:18***,與神相背***多1:16 ***;現今行事為人是基督見證,榮耀真神。
一、行事為人的根據
在《帖撒羅尼迦前書》2章12節使徒保羅非常鄭重地說:“要叫你們行事對得起那召你們進他國得他榮耀的神”。在《歌羅西書》1章10節使徒保羅又說:“好叫你們行事為人對得起主,凡事蒙他喜悅,在一切善事上結果子,漸漸的多知道神”。
首先與蒙召的恩典相稱——
“我為主被囚的勸你們,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弗4:1***。
其次與基督的福音相稱——
“只要你們行事為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叫我或來見你們,或不在你們那裡,可以聽見你們的景況,知道你們同有一個心志,站立得穩,為所信的福音齊心努力”***腓1:27***。
還有與聖靈的重生相稱——
“我們若是靠聖靈得生,就當靠聖靈行事”***加5:25***。“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裡執行,為要成就他的美意”***腓2:13***。
二、行事為人的憑藉
首先要憑著良心——
“保羅定睛看著公會的人,說,弟兄們,我在神面前行事為人,都是憑著良心,直到今日”***徒23:1***。
其次要憑著信心——
“因我們行事為人,是憑著信心,不是憑著眼見”***林後5:7***。
還有要憑著愛心——
“也要憑愛心行事,正如基督愛我們,為我們舍了自己,當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獻與神”***弗5:2***。
三、行事為人的要求
首先要端正——
“行事為人要端正,好像行在白晝。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蕩。不可爭競嫉妒”***羅13:13***。
其次要謹慎——
“你們要謹慎行事,不要像愚昧人,當像智慧人”***弗5:15***。
還有要光明——
“從前你們是闇昧的,但如今在主裡面是光明的,行事為人就當像光明的子女”***弗5:8***。
行事為人是基督徒信仰的流露,是基督徒信仰的見證,是基督徒信仰的果子。願每一個基督徒都能尊聖經教導而行,活出信仰的實際。
***二***
講章分享——基督徒的行事為人
讀經:腓1:27節
只要你們行事為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叫我或來見你們,或不在你們那裡,可以聽見你們的景況,知道你們同有一個心志,站立得穩,為所信的福音齊心努力。
一、基督徒行事為人的憑藉
1、基督徒行事為人當憑良心.:徒23:1節
2、基督徒行事為人當憑信心.:林後10:2節
3、基督徒行事為人當憑愛心:弗5:2節
二、基督徒行事為人的體現
1、婚姻:提前4:1-3 創2:18 來13:4節
2、家庭:太19:5-6 弗5:22西3:9節
3、職業:創4:2 帖後3:8-12 多3:8,12節
三、基督徒當如何行事為人
1、基督徒行事為人需要端正:羅13:13節
2、基督徒行事為人不憑血氣:林後10:3節
3、基督徒行事為人與恩相稱:弗4:1節
***三***
基督徒行事為人的準則——聖經***神的話***
經文:提摩太後書3:14/17
引言:感謝主!通過前兩次資訊的分享***你們要聖潔和你們要追求聖潔***,我們知道聖潔不僅是神的本質,因著神的恩典,聖潔也是每一個基督徒屬靈生命的特性之一。在上次會後分享時,有弟兄提出問題:聖潔有沒有標準?我們當時也稍微有一點討論,但不深入,而且還有一點模糊,那我今天就和大家來分享關於聖潔的標準這方面的資訊。
正文:在分享之前,我們先回顧一下聖潔的定義:是指分別為聖和道德上的完全。我們基督徒被稱為聖徒,不是因為我們沒有罪,而是因為神的恩典將我們從世界當中分別出來歸祂自己,同時也賜給我們一個聖潔的生命。因著我們擁有聖潔的生命,那麼在行事為人中追求活出這樣的生命就是理所當然的了,所以我們基督徒追求聖潔就是我們擁有聖潔生命的表現。雖然沒有一個人在今生可以達到完全,但如果因為達不到完全就不去追求,這是大錯特錯的!而且一個人自稱自己是基督徒,卻常常活在罪中,甚至還不認識到自己的罪,這個人的信仰是非常成問題的。這樣我們就面對一個問題:聖潔的標準是什麼或者說我們行事為人的準則是什麼?因為我們的行事為人就是要活出聖潔!
保羅在勸勉提摩太時提醒他:“但你所學習的,所確信的,要存在心裡;因為你知道是跟誰學的,並且知道你是從小明白聖經;這聖經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穌,有得救的智慧。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3:14/17***可見聖經***神的話***是使我們信耶穌基督以致得救的根據,也是我們基督徒行事為人的準則!聖經是“神所默示的”,意思就是“神所撥出的”,絕對沒有錯誤,具有絕對的權威!而且“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所以聖經用來指導基督徒的行事為人已經足夠!沒有任何人可以用聖經之外的任何標準來取代聖經指導基督徒的行事為人!包括用所謂“聖靈的感動”來取代聖經也是不可以的!因為聖靈來就是為基督作見證,要榮耀基督,叫我們想起基督對我們所說的話***約16:14;14:26***,所以聖靈的感動和聖經***神的話***是相符合的,聖靈是藉著神的話來感動我們,提醒我們,光照我們。如果我們單注重心靈裡的感動和平安而忽略聖經明確的吩咐,這是非常危險的!這也是今天教會信徒普遍在生活上懶散,沒有見證的主要原因所在!
那麼聖經是怎樣成為我們行事為人的準則呢?下面我將從幾個方面和大家來思想:
一、舊約時代的以色列人,神用律法來指導他們的行事為人
以色列人是今天教會的預表,神藉摩西將他們從埃及為奴之家拯救出來預表神藉耶穌基督將我們從世界及魔鬼的權勢之下拯救出來。
當神將他們拯救出來之後,在西奈山下,祂藉摩西賜下了舉世聞名的律法,來成為以色列人行事為人的準則,指導他們過與蒙召的恩相稱的生活。
今天我們常誤解神當初賜律法的目的,以為神賜律法給以色列人是要他們靠著遵守律法來得救,其實並非如此!神最知道人的軟弱和敗壞,根本不可能完全遵守律法,而且以色列人在領受律法時已經是神的百姓和選民了。所以神賜律法的目的是指導他們的生活,告訴他們哪些是應該做和哪些不應該做;並且讓以色列人在神聖潔的要求面前看到自己的無能,根本達不到神的要求,就不依靠自己的能力轉而仰望神的恩典。誠如保羅所說:“律法本是叫人知罪”、“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裡,使我們因信稱義”***羅3:20;加3:24***。舊約中大衛是深知神心意的人,他說:“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凡心裡沒有詭詐,耶和華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詩32:1/2***
神藉摩西所賜的律法分為三部分:關乎道德生活的道德律、關乎宗教生活的禮儀律和維繫民與民之正常和諧關係的民事律。禮儀律和民事律有它們的時間性和侷限性:所有一切的禮儀律都是指向耶穌基督的,保羅說:“所以不拘在飲食上,或節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讓人論斷你們。這些原是後事的影兒;那形體卻是基督”。***西2:16/17***當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地獻上時,祂成了那永遠有功效的贖罪祭,所以“這些罪過既已赦免,就不用再為罪獻祭了”***來10:18***。因此禮儀律在耶穌基督的身上已經完全成全了;而民事律是在以色列這個神權政體中維繫民與民之間之和諧關係的,當以色列這個國家滅亡後也就失去了它應有的效用。***因為今天在地上再也沒有象舊約以色列那樣的神權政體的國家了***可是道德律就不同了,它是神對全人類的道德要求,是神完美道德屬性的體現,不僅對以色列人有效用,對全人類也同樣有效用。以色列人有成文的道德律,沒有律法的外邦人,神將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的心裡***參羅2:14/15***,所以無論何人,神的道德律都可以用來指導和約束他的行事為人,成為他行事為人的準則。因此,道德律具有永恆性!
二、新約時代的基督徒,神仍然以道德律來指導我們的行事為人
感謝神!當我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時,祂叫我們活過來!***弗2:1***我們本來在那惡者的權下,但神藉耶穌基督的救恩把我們從撒旦黑暗的權勢下遷到祂愛子的國裡。***西1:13***我們既在基督裡成為新造的人,一舉一動就應該有新生的樣式,正如保羅勸勉我們“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弗4:1***。那麼這新人新樣式是怎樣的呢?那就是“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弗4:24***並“在知識上漸漸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象”***西3:10***。所以這新人新生命的特性之一就是有聖潔的性情!那我們怎樣來流露這聖潔的性情呢?就是藉著我們的行事為人!那我們行事為人的準則是什麼呢?我們的主耶穌對我們有明確的教導,祂的教導記載在四福音裡,其中最集中的那就是在馬太福音的五至七章有名的登山寶訓,又被稱為天國大憲法或天國子民行事為人的準則。
很多人以為主耶穌在登山寶訓中的教導是超過舊約中律法的要求的,這其實又是一大誤解!因為主耶穌明確說祂來不是要廢掉律法和先知,乃是要成全,而且說就是到天地廢去時,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參太5:17/18***我們在這裡要注意,主耶穌在此所說的是“成全”,不是要“超越”。祂甚至於警告那些想要廢掉誡命中最小一條的人,“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太5:19***
所以在登山寶訓,主耶穌其實是在正確的解釋道德律,因為在祂那個時代的法利賽人很多錯解律法,死守字句,注重儀表而忽略內心,律法的精義已被弄得面目全非!主耶穌既然是來成全律法,就要把律法的精義再次闡釋出來,讓後來跟隨祂的人可以明白及遵守。***例如:第六誡說“不可殺人”,耶穌指出恨人就算是殺人;第七誡說“不可***”,耶穌說動了淫念就算是犯***;舊約說要愛鄰舍恨仇敵,耶穌卻說要愛仇敵,為那逼迫我們的禱告等等***而我們知道律法分為三部分,禮儀律在基督的死上已經徹底成全了,所以主耶穌在此主要闡釋的是關於道德律和民事律的精義,其中更主要的是道德律,因為民事律實際上是道德律在生活中的詳細應用。
我們說主耶穌在登山寶訓中是在解釋律法的精義,祂的教導和要求並沒有高過舊約律法的教導和要求,根據和理由在哪裡呢?讓我們來看幾處聖經:
可12:28/34有一個文士來,聽見他們辯論,曉得耶穌回答得好,就問祂說:“誡命中哪是第一要緊的呢?”耶穌回答說:“第一要緊的,就是說:‘以色列啊,你要聽,主我們神,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儘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其次就是說:‘要愛人如己。’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那文士對耶穌說:“夫子說,神是一位,實在不錯;除了祂以外,再沒有別的神;並且盡心、盡智、盡力愛祂,又愛人如己,就比一切燔祭和各樣祭祀好得多。”耶穌見他回答得有智慧,就對他說:“你離神的國不遠了。”從此以後,沒有人敢再問祂什麼。
申6:4/5“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儘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
利19:18“不可報仇,也不可埋怨你本國的子民,卻要愛人如己。我是耶和華。”
路10:25/28“有一個律法師起來試探耶穌,說:‘夫子!我該作什麼才可以承受永生?’耶穌對他說:‘律法上寫的是什麼?你念的是怎樣呢?’他回答說:‘你要盡心、儘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耶穌說:‘你回答的是;你這樣行,就必得永生。’”
太22:34/40“法利賽人聽見耶穌堵住了撒都該人的口,他們就聚集。內中有一個人是律法師,要試探耶穌,就問祂說:‘夫子,律法上的誡命,哪一條是最大的呢?’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儘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
從以上的經文我們看見主耶穌把十條誡命總結為兩條,就是愛神和愛人。而當律法師試探祂時,祂完全引用摩西的律法書來回答,***分別引用申6:4/5節和利19:18節***這讓我們看見祂對律法的總結並沒有高過舊約摩西的解釋,反而是一致的,這也從律法師的認同中可看出。而且我們從以上經文中還看見耶穌時代也有極少的文士明白律法的精義就是愛神和愛人,他們甚至得到了耶穌的稱讚:“你離神的國不遠了”“你回答的是”***可12:34;路10:28***。所以主耶穌祂對門徒的道德要求與舊約律法的道德要求是一致的。如果不一致,那就破壞了新舊約聖經的和諧性以及三一神之聖父和聖子的和諧性。那我們平常所說的基督超越律法或恩典超越律法到底是什麼意思呢?這其實是指功用上的超越而不是指標準上的超越:律法的功用是使人知罪***羅3:19/20***、定人的罪***加3:22/23***、顯明人的罪***羅5:20***、引人到基督面前***加3:24***和指引人過聖潔合神心意的生活***詩19:7/9;119:9、105、130***,但是律法卻不能赦免人的罪,也不能給人勝罪的能力;而基督的恩典卻是徹底洗淨人一切的罪並給人勝罪的能力。這就是基督***恩典***超越律法的真正意思!
所以我們看見以十誡為代表的道德律就是我們行事為人的準則!如果我們的行事為人觸犯了道德律,那我們就是在犯罪!這是無可辯駁的!保羅說:“沒有律法之先,罪已經在世上;但沒有律法,罪也不算罪。”“律法是罪嗎?斷乎不是!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為罪。非律法說:‘不可起貪心,’我就不知何為貪心。”***羅5:13;7:7***律法的功用之一就是使人知罪!
雖然作為基督徒,他所有的罪耶穌基督都替他擔當了,律法不定他的罪也不咒詛他了。聖經說:“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被定罪了。”***羅8:1***“基督既為我們受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加3:13a***這是神極大的恩典!但恩典並不是讓我們可以犯罪的,聖經又說:“這卻怎麼樣呢?我們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嗎?斷乎不可!”***羅6:15***基督徒生命的特性就是抵擋罪惡,努力過聖潔生活的,聖經說:“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存在他心裡;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從此就顯出誰是神的兒女,誰是魔鬼的兒女;凡不行義的就不屬神,不愛弟兄的也是如此。”***約一3:9/10***這裡的“不犯罪”意思是“不願意犯罪”、“不故意犯罪”、“不習慣犯罪”,所以一個基督徒的一生就是努力過聖潔生活的一生。願我們都按著神在道德律中的吩咐來過我們每一天的生活,使我們的行事為人與蒙召的恩相稱!
三、對於律法沒有明確禁止的,神在聖經中也給了我們重要的原則
人是很敗壞的,千方百計想要為自己犯罪找理由、鑽空子,我們常聽人說:“聖經又沒有說不可抽菸、不可喝酒、不可跳舞、不可看電視”等等的話。是的,律法的確沒有禁止這些方面,行這些事好像不能算是犯罪,但聖經卻給了我們重要的原則:“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哪一件,我總不受它的轄制。”、“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作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林前6:12;10:23、31***遵循這些的原則,我們面對律法沒有明確禁止的事情,就知道應該怎樣來取捨了。抽菸、喝酒、泡舞廳、看電視,這些是基督徒的自由,你可以去行,不算是犯罪;但是,根據使徒保羅所教導我們的幾個原則,凡是對我們沒有益處的、會轄制我們的、不造就人的、不能榮耀神的事、物,我們都應該儘量不去沾邊,這才為好。弟兄姊妹們,你我是否願意為著信仰、為著愛神、愛弟兄的緣故而如此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