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憲法講憲法感想心得範文
所有的法律都必須根據憲法產生,不得違背憲法,違背憲法的法律是無效的。下面,小編來為你介紹。
篇【1】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作為我國的根本大法,它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依法治國”方略的根本依據,它不僅對公民權力進行了確認和保障,同時對國家權力的設定和行使進行了規範,它是保持公共權力與公民權利的協調與平衡的根本規範。
《憲法》所規定的公民權利與國家權力是相互作用的。首先,公民權利是國家權力的來源。公民權利是經過憲法確認的,而國家權力是人民通過的憲法所賦予的。其次,公民權利是國家權力的目的。國家權力的設定是以公民權利為物件,以維護公民權利為目標的。再者,國家權力是公民權利的有效保障。通過有組織的國家權力,維護社會的正常秩序,公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才能得到有效保護。
國家權力是一柄雙刃劍,它既有維護公民權利的作用,如果行使不當,又會侵害公民的正當權利。為了既發揮國家權力在保護公民權利方面的作用,又防止權力行使不當造成對權利的侵害,必須保持國家權力與公民權利之間的協調與平衡。國家權力與公民權利之間的協調與平衡是國家繁榮富強、人民安居樂業的基本條件。如果權力過於膨脹,權利則必然萎縮;權力空間過大,權利空間則必然狹小;反之,如果權利過於膨脹,沒有足夠的權力空間,導致無政府狀態,社會失去秩序,最終損害的仍然是公民權利。因此,既要防止國家之權被濫用,侵犯公民之權,以維護公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也要防止公民之權被濫用,以維護國家和社會的正常秩序,維護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憲法》的第三十三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這就明確了我國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地位是平等的,享有平等的權利,同時要履行應盡的義務,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沒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這是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公平權的明確規範。對於國家行政管理部門而言,要想更好地維護公民權利,除了做到不侵害公民權利之外,更重要的是認真履行職責,嚴厲打擊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在具體執行行政管理法律法規時,要做到依法行政,違法必究,努力做到不讓違法份子有漏網之魚。這樣才能保持社會秩序的良好運作,保護社會公平正義的良好環境。公民在法律上的平等權能夠得到有效保障,也是憲法在保護公民權利這一精神內涵的重要體現。
總之,要實現國家富強,民族復興,人民幸福,實現國家的長治久安,就必須保持國家權力與公民權利的協調與平衡。作為行政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我們必須始終牢記憲法保護公民權利的精神,牢記權力是人民賦予的,我們只有為人民服務的義務,沒有凌駕於人民之上的特權;只有為人民謀取幸福和安寧的義務,沒有侵犯公民權利的特權。這是我們神聖的憲法責任,也應是我們對人民的莊嚴承諾。
篇【2】
按人大黨組通知的要求,我在會前認真的學習了剛剛頒佈的憲法修正案和相關的憲法方面的知識,剛才又聽了幾位副主任作的專題發言,使我又得到了一次學習的機會。下面就我個人的體會談一下我的學習心得。
一、充分認識到了這次修改憲法的意義
剛剛結束的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了現行憲法的第四個修正案。這份修正案立意高遠,內涵豐富,時代氣息濃郁,對我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的發展具有重要的指引和保障作用。它反映了全國人民的意志,特別是把“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與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一起作為我們黨和國家的指導思想,具有重大和深遠的意義。這是中國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國進入新世紀之後在貫徹落實“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治國方略過程中所取得的一項重要成就。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規定了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我國憲法是社會主義性質的憲法,必須準確、及時、全面地反映作為執政黨的中國共產黨的各項政治主張,通過修改憲法的程式,將黨的各項路線、方針和政策變成國家意志。現行憲法頒佈以來進行的4次修改,都是在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召開之後,在執政黨確立了新的指導思想和制定了新的行動綱領的前提下,通過修憲,及時地反映執政黨的最新執政理念。此次修憲是新一代黨的領導集體執政治國理念的集中體現,具有歷史的進步性。
二、要認真組織開展憲法的學習宣傳教育活動。
憲法是黨的主張和人民意志的統一體,是一切法律法規的基礎和依據。依法治國,首先是依憲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最重要的是牢固樹立憲法意識和法制觀念。我們要以這次修改憲法為契機,認真組織好本單位的學習和宣傳活動,要把學習憲法同幹部培訓工作結合起來,通過專題講座、討論座談、知識競賽等形式,開展豐富多彩、有聲勢、有深度的宣傳活動,努力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領導幹部要以身作則,帶頭學習憲法、宣傳憲法,提高民主決策、依法行政、科學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三、要以求真務實的作風抓好憲法的貫徹實施。
深刻認識學習和貫徹實施憲法的重大意義,把學習和貫徹實施憲法作為當前的一項重要工作,認真抓好落實,切實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準則,嚴格依照憲法辦事,自覺地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的全面實施。堅持以憲法確認的“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結合學習貫徹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全會精神,圍繞我院第四次黨代會提出的“353”戰略目標,抓住西部大開發的機遇,抓好發展這一要務,立足解決我院改革與建設中的重大問題,要堅持“以人為本”把人民群眾利益放在首要位置,使人民群眾在改革開放中得到更多實惠,更好地調動廣大人民群眾的積極性、創造性,堅定不移的推進經濟體制改革與其他各項改革,推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協調發展。
篇【3】
憲法修正案充分體現了對公民權利的關注和保護。
第一,憲法修正案確立“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的原則,把人權由一個政治概念上升為法律概念,把尊重和保障人權的主體由黨和政府上升為國家,突出了人本精神,對於保障人權,推動我國的憲政事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第二,完善對私有財產的保護。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公民擁有的私人財產有了不同程度的增加,越來越多的公民有了私人的生產資料,人們對用法律保護自己的財產有了更加迫切的要求。這次修改,一是規定了國家保護公民私有財產權的職責;二是用“財產權”取代了原條文中的“所有權”,明確了“私有財產權”的概念,私有財產權成為公民的基本權利;三是規定一切合法的私有財產都受保護,公民的生活資料受保護,公民的生產資料也受保護;四是規定對私有財產的徵收、徵用制度。第三,建立健全社會保障制度的規定。社會保障制度直接關係到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客觀要求,是社會穩定和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保證。憲法修正案在憲法第14條中增加一款:“國家建立健全同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社會保障制度。”這樣修改必將有力地推進社會保障的立法程序,更好地保障公民特別是困難群體的基本生存權利。
第三、充分認識了憲法的重要地位和這次修憲的重大意義。憲法是我國的根本大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保持國家統一、民族團結、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和長治久安的法律基礎,是中國共產黨執政興國、國結帶領全國各族人民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根本法律保障。憲法集中反映了我國各族人民長期奮鬥的成果,規定了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以及國家生活中最重要的原則,具有至高無上的權威和法律效力,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居核心地位。對1982年憲法進行的第四次修改聲是我國憲政史上又一個里程碑,意義重大,影響深遠。這次修憲貫徹黨的十六大精神,堅持中央提出的切實加強黨的領導、充分發揚民主、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嚴格依法辦事的原則,體現了憲法的穩定性與適應性的統一、黨的主張與人民意志的統一、講政治與講法制的統一,反映了全黨和全國各族人民的共同意願,使憲法更加完善,更加適應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開建立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局面的要求,更加能夠發揮憲法作為國家根本大法的作用。修改後的憲法對於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發揮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調動廣大人民群眾的積極性,維護國家統一、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推進依法治省,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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