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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是迅速實現教育現代化的國家之一,探究其從傳統社會向現代社會轉變的原因時不難發現,始終把教育作為立國之本,是其從明治維新以來就確定的根本國策。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推薦的,希望大家喜歡!

  篇一

  《日本教育現代化程序》

  [摘 要] 日本是迅速實現教育現代化的國家之一,探究其從傳統社會向現代社會轉變的原因時不難發現,始終把教育作為立國之本,是其從明治維新以來就確定的根本國策。本文主要介紹了日本現代化的三次改革歷程,以便我們能對日本的現代化有一個完整而全面的認識,並從中獲得一定的啟示意義。

  [關鍵詞] 日本;教育現代化;啟示

  一、日本教育現代化的歷程

  一明治維新時期的教育改革

  明治維新是日本現代化的開端,教育現代化的開端。明治時期為擺脫民族危機,使日本振興,實現“富國強兵”的目的,日本統治者認識到必須首先重視教育事業的發展建設,建立日本新的教育體制。

  在發展教育過程中,日本政府把普及初等教育放在第一位。1872 年,明治政府文部省頒佈了具有劃時代意義的《學制》,它是以法國教育制度為範例的全國統一學制,是奠定日本近代學校制度基礎的巨集偉規劃。按照《學制》規劃,在全國廣泛設定小學,預計每600人就有一所小學,以實現“邑無不學之戶,家無不學之人”的遠大理想。

  為了解決普及小學教育的最大困難――教師嚴重缺乏的問題,日本文部省提出了《建立小學教師培訓場所的呈文》,要求把在東京建立師範學校當作一項緊迫的任務。因此,在《學制》即將頒佈之前,日本教育史上的第一所師範學校就在1874年5月14日的東京誕生了,這所師範學校成為日本後來創立和擴大大學區官立師範學校和府縣師範學校的典範。

  明治政府高度重視技術教育,形成了一個初、中、高三等級配套的龐大實業教育網。初等實業教育有小學手工科、實業科、實業補習學校等,中等實業教育有師範學校,普通中學的實業科目工、農、商實業中學,高等為專門實業學校。日本近代實業教育的重點放在中等實業學校,在高等教育方面,注重培養專門人才。1877年日本創辦了馳名世界的東京大學,分設理學、化學、法學、醫學、數理學五科,專門培養高階專業人才。根據1886年《帝國大學令》的規定,大學的宗旨,“應國家之需要,教授學術理論和應用,並以深入鑽研為目的,兼注意陶冶人格及培養國家主義思想。”使高等學校不僅是教學機構,而且是學術研究機構。

  “和魂洋才”是整個明治維新時期的教育改革理念。“和魂”指的是以大和民族的精神為特徵的日本文化傳統。“洋才”指的是掌握西方文化科技為特徵的人才。這兩種本質的異質文化卻在明治維新改革中獲得了統一,在教育上則表現為:日本傳統的民族文化與西方先進的科學技術教育並存,成為日本教育改革理念的兩個組成部分。

  二戰後教育改革

  1.40年代的教育改革。1945年二戰結束,日本淪為戰敗國,美軍作為戰勝國進駐日本。1946年3月,美國教育使節團到日本考察一個月後提出《美國教育使節團報告書》,雖然名義上只是建議,但實際上已成為日本新教育制度的基礎。1947年3月頒佈的《教育基本法》和《學校教育法》,標誌著這次改革的開始。戰後的日本崛起,得益於教育的發展,這是日本人最重要的一條“治國之道”,也是舉世公認的事實。

  教育改革後的新教育體制與舊教育體制不同,主要有三個基本特徵:

  第一,教育決策方面的國會立法制。在專制主義天皇制下,教育決策屬於天皇,教育決策法令以天皇勒令的形式公佈。戰後頒佈的新憲法,改變了天皇專制主義國家體制,民選的國會是國家的最高權力機關及國家唯一的立法機關。1947年的《教育基本法》就是由國會審議會通過並公佈的,這標誌著日本由敕令主義變為法律主義。

  第二,學校教育方面的單軌制。戰前日本的學校教育實行雙軌制,為少數特權階層和廣大民眾提供不同型別的教育,造成教育機會不均等。1947年公佈的《學校教育法》確立了六三三四新學制,並把義務教育延長為九年,體現了教育機會均等的原則。

  第三,教育行政管理方面的地方分權制。以前,日本的教育行政是中央集權制,教育的行政管理權集中在文部省。1948年公佈的《教育委員會法》,決定實行地方分權制,文部省與都、道、府、縣,市、鎮、村的教育委員會分工協作地方有較多的自主權。由於教育委員會是由當地居民選舉產生的,民意得到一定的尊重,能結合當地的實際情況和社會發展需要辦教育。

  2.50~60年代的教育改革。20世紀中期隨著日本經濟的發展,日本政府和壟斷財團更加重視教育事業的發展與教育結構的調整,並且把教育發展計劃納入國民經濟發展計劃之中,以便培養適應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所需要的各種人才和有較高文化水平、有熟練技能的勞動大軍。

  1957年12月岸信介內閣制定的《新長期經濟計劃》1958一1962年,首次將教育發展計劃和教育政策編人國民經濟計劃。該計劃特別強調振興科學技術、加強科學技術教育、增招理工科大學的學生、確保科技人員的數量和提高科技人員的素質。

  1960年12月池田內閣制定的《國民收入倍增計劃》1961一1970年是戰後日本經濟發展計劃中最有影響的計劃,該計劃在教育方面,強調普及提高中等教育,充實科學技術教育,加強職業訓練與職業指導,增設工業高中,擴充公共職業訓練機構,增招理工科大學生,加速培養科技人員。

  1965年1月佐藤內閣以經濟調整為目標,制定“中期經濟計劃”1964一1968,進一步強調“提高人的能力和振興科學技術”的重要性及迫切性,同時提出擴充後期中等教育,普遍提高國民文化素質,充實研究生院和大學本科,以培養高才能的人。1967年3月又制定了一個“經濟社會發展計劃”1967一1971。該計劃要求:加強初中、高中的升學就業指導;調整後期中等教育結構,向多樣化方向發展;改善高等院校辦學條件,提高理工科的比例;改革資格考核制度,向能力主義方向發展;改革育英獎學金制度;完善研究生院制度,增招研究生;改善企業僱傭制度,等等。

  三經濟高速發展時期的教育改革

  1973年的石油危機,對日本經濟建設造成了嚴重衝擊,日本的就業結構和經濟結構發生重大變化,新的社會意識形態加劇了早已存在與教育上的內在矛盾。這就引起日本70年代中期開始的第三次教育改革。

  1984年8月,中曾根內閣設立了臨時教育審議會。研究審議為使日本教育適應社會變化和文化發展而進行各項改革的基本方針。“臨時教育審議會”在1985-1987年內,先後發表了四份教育改革報告,規劃了日本今後教育發展的方向和基本思想,提出了面向21世紀的三項教改目標:廣闊的胸懷、強健的身體和豐富的創造力;自由、自律和公共的精神;世界中的日本人。它試圖打破學校教育的終結性和封閉性,建立終身教育學習體系;通過明確改革的個性化、終身化以及國際化、資訊化、時代化等原則,突出教育的靈活性、個別性和綜合性,重視提高教育量。這樣,日本就為21世紀的國際、科技、經濟競爭和國內日益增大的教育需求奠定了基礎。

  日本政府對審議會的建議非常重視。1987年10月,內閣會議制定了《教育改革推行大綱》。主要進行了以下幾項具體的改革:第一,修改了部分法律和法令。3年內,對國會擬定的12個教育改革法中的10個法案進行了修改,並通過和頒佈。第二,增加了教育經費的投入。在1990年日本財政狀況比較嚴峻的情況下,文教預算中有關教育改革的經費預算仍比上一年度增加了33.7%,達到了8423億日元。第三,從行政管理方面進行推動。文部省不斷向社會發布文教政策和措施的資訊資料,並聽取意見,第四,具體的審議活動。在臨時教育審議會的教育改革提案中,有些問題還需要作更深入、更具體的研究後文部省才能採取實施措施,這就是各專業審議會做作的工作。

  繼臨時教育審議會之後,文部省又設立了第14期中央教育審議會。4月,該審議會接受文部大臣的諮詢,審議了《關於適應新時代的各類教育制度的改革》,其最終審議結果於1991年4月19日釋出。

  二、日本教育現代化啟示

  一國家高度重視教育,強調政府行為

  在日本教育現代化的歷程中,文部省有著較大許可權。全國上下高度重視教育,堅持教育強國。日本是世界上較早實施義務教育的國家之一,早在1872年明治維新初期就開始實施4年制義務教育,1907年改為6年。二戰後,日本政府在經濟遭到毀滅性打擊下,依然堅持實行9年義務教育。義務教育為日本現代經濟的發展提供了大量具有初等教育的合格人才,使日本迅速走上了現代化的道路。日本經濟發的兩次飛躍發展都與政府大力發展教育密切相關。明治維新後,日本大力發展初等教育和職業教育,使得工業發展迅速,日本飛速不如東亞強國。二戰後,日本政府大力發展教育,大幅度提高國民受教育水平,為日本戰後騰飛打下了良好的基礎。此外,日本無論事業單位、團體、企業、家庭等,都十分重視和支援發展教育事業,視教育為全社會的大事。這些都是日本教育迅速發展不可忽視的重要因素。我國政府應加大對教育的扶持力度,制定更多有利於教育發展的政策措施。

  二立足於本國文化傳統,善於吸收和改造外來文化

  日本教育在實現現代化的同時,並沒有丟失本國的文化傳統,而是將其吸收改造為適合本國的文化。首先,日本通過吸收外來文化,使自己的思想得以解放,主張普及教育的主張是實現現代化的首要條件。其次日本教育雖然也引進外國文化的精華,但非常注重發揚民族特色。雖仿製美國學制,但首重本國人才。日本對外國教育是有選擇地引進,而非全盤照抄照搬。日本教育是集大成者,從中可窺見多國教育的縮影,但更多的仍是日本文化的特徵。因此,我國在借鑑國外先進教育理念經驗時,應時刻保持警惕,避免文化殖民。

  三加強教育立法,確保教育的法律地位

  日本蒸發高度重視教育立法,用法律手段維護教育的穩定發展。由於我國建國以來法制建設上不健全,教育法律法規體系也不夠完善,對於教育事業的順利發展不能提供很好的保障。因此,應認真總結教育發展的經驗教訓,儘快建立起一整套完善的教育法律法規體系,為教育的健康快速發展提供法律保障。同時,合理規劃各地辦學體制,促進教育均衡發展。

  四大力支援私立教育,發展教育產業

  在日本教育現代化的過程之中,私立學校功不可沒。而我國由於政府及社會的認可度,導致私立學校尤其是私立高等學校發展受到嚴重影響。我們應大力發展民辦教育,鼓勵民間辦學,為學生提供更多的入學機會,促進教育領域內的良性競爭,提高教育質量,是我國教育事業取得更加顯著的成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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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國家教委情報研究室編.今日日本教育改革[M].北京:北京工業大學出版社,1988.

  [3]吳式穎.外國教育史教程[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9.

  [4]王桂.日本教育史[M].長春:吉林教育出版社,1987.

  [5]陳寶堂.日本教育的歷史與現狀[M].北京: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出版社,2004.

  作者簡介:白紅梅1988-,女,漢族,河北石家莊人,陝西師範大學教育學院碩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外國教育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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