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代理合同範本
工程是科學和數學的某種應用,那麼工程代理合同是怎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工程代理合同,歡迎參考閱讀。
工程代理合同範文一
工程名稱:
委託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合同簽訂日期:
建設工程招標代理合同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規章, 以下簡稱委託人與 以下簡稱代理人就 工程的招標事宜,經充分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地點:
2、工程專案審批檔案:
3、資金來源:
4、工程規模:
5、結構形式:
6、總投資額:
二、委託範圍
1、委託代理招標內容有委託的在□中打√,並說明具體內容: □勘察設計,具體包括:
施工,具體包括:
監理,具體包括:
裝置,具體包括:
材料,具體包括:
2、委託代理範圍內單項合同估算價:
3、委託代理的事項有委託的在□中打√:
代擬發包方案;
釋出招標公告發出投標邀請書;
編制資格預審檔案;
組織接收投標申請人報名;
審查潛在投標人資格,確定潛在投標人;
編制招標檔案;
編制工程量清單;
編制工程標底;
組織現場踏勘和答疑;
組織開標、評標;
草擬工程合同;
編制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
與發包有關的其它事宜:
三、委託人權利
1、委託人有權參與招投標的有關活動。
2、委託人有權要求代理人及時提供代理工作階段性的進展情況。
3、委託人有權要求代理人更換不稱職的人員或應迴避的人員。
4、委託人有權確定代理人的具體工作內容。
5、如委託人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現代理人在代理活動中違反有關的法律、法規或建設程式並經確認,委託人有權要求代理人糾正,直至中止合同。
四、委託人義務
1、委託人在代理人開展招標代理業務之前應按照有關規定辦全本專案招標所需的有關審批手續,使招標工作具備條件。
2、委託人應當向代理人及時、無償、真實、詳細的提供招投標代理工作範圍內所需的檔案和資料如建設批文、資金證明、地質勘察資料、施工圖紙等。
3、對代理人提出的書面要求,委託人應當在 1 日內做出書面答覆,如因此造成的時間延長由委託人負責。
4、在合同履行期間,委派熟悉業務、知曉法律法規、工作認真負責的 作為委託人的代表,配合代理人工作。
5、委託代理諮詢專案中如內容、時間等有重大調整,委託人應當書面提前 日通知代理人,以便調整相應的工作安排,如因此造成的時間延長由委託人負責。
6、委託人不得洩露依法應當保密的任何資訊。
7、在法律規定的時限內簽訂工程合同,並在簽訂合同後提交招投標監管機構備案。
8、承擔由於自己過失造成代理人的經濟損失。
9、委託方及其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代理人收受或索要回扣、好處費、禮金、有價證券和其它禮物;不得讓代理人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
10、委託人應當完成的其它工作:
五、代理人的權利
1、有權拒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人為干預。
2、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授權範圍內辦理委託專案的招標工作。
3、有權建議更換不稱職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參與招標活動的委託方人員。
4、如委託人的某些條件和要求不符合現行的法律、法規或程式,代理人可以建議委託人進行修改。拒不修改的,代理人有權單方面終止履行合同。
5、除發包方案、中標通知書及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由委託人蓋章簽字,中標通知書再加蓋代理人公章外,自擬定發包方案至提交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所形成的資料、檔案均只需由代理人蓋章簽字。
六、代理人義務
1、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從事招投標代理活動。
2、在委託授權範圍內為委託方提供招標代理服務,不得將本合同所確定的招標代理服務轉讓給第三方。
3、有義務向委託方提供招標計劃以及相關的招投標資料,做好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解釋工作。
4、代理方工作人員如與本工程潛在投標人有任何利益關係應主動提出迴避。
5、在代理活動中不得洩露依法應當保密的任何資訊。
6、對代理過程中提出的技術方案、資料引數、技術經濟分析結論負責。
7、代理人成立招標代理專案組,並任命 為專案組組長,負責該專案招標代理工作。專案組組成人員情況見附件一。
8、因代理人的單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託人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服務費總額除去稅金。
9、因不可抗力導致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人不承擔責任。
10、代理人不得采用行賄、給予其他利益或者詆譭他人等不正當手段進行競爭;
七、代理費
1、根據國家現行取費政策,按照以下計算方法確定招標代理服務費金額:中標人按國家發改委計價格[2002]1980號《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收費標準,向招標代理機構支付中標服務費。
2、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支付,採用以下 方式。
1 由委託人支付。
2 與投標人約定,由中標人支付。
採用第2種方式支付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招標檔案必須寫明,幷包含在投標報價中。
3、支付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時間:領取中標通知書前一次付清。
八、時間要求
1、代理工作開始時間: 年 月 日
2、代理工作完成時間: 年 月 日
非代理方原因造成的時間延誤,結束時間相應延長;代理結束以完時間為準。
九、爭議解決
1、由於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2、由於違約造成第三方損失的,也由違約方在賠償另一方損失的基礎上再賠償第三方損失。
3、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籤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為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委託人與代理人在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時,雙方可以協商解決爭議或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 、合同文字
雙方約定合同一式3份,雙方各執1份,報招投標監督機構1份。 委託人公章: 被委託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開戶: 開戶: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工程代理合同範文二
專案名稱:
建設地點:
委 託 人:
代 理 人:
招標代理資格:甲級證書編號:
工程造價諮詢資格:甲級證書編號:
政府採購代理資格:甲級證書編號:
委託人:
代理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委託人與代理人就 工程的招標事宜,經充分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委託代理招標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設計單位:
4資金來源:
第二條 委託代理範圍
1、 委託代理招標內容包括a.
2、 委託代理的事項:
1 協助委託人辦理招標申請;
2 釋出招標公告;
3 受理投標申請人報名;
4 編制、送審及發放招標檔案含資格審查檔案;
5 編制工程量清單、招標控制價和編制工程標底;
6 組織現場踏勘和答疑;
7 協助委託人組織評標委員會;
8 組織開標、評標;
9 編評標報告,協助委託人發出中標通知書。
第三條 委託人的權利
1、 委託人有權參與招投標的有關活動。
2、 委託人有權要求代理人及時提供代理工作階段性的進展情況。
第四條 委託人的義務和責任
1、 委託人在代理人開展招標代理業務之前應按照有關規定辦全本專案招標所需的有關審批手續,使招標工作具備條件。
2、 委託人應當向代理人及時、無償、真實、詳細的提供招投標代理工作範圍內所需的檔案和資料如建設批文、資金證明、報建表、經審查的施工圖紙等。
3、 對代理人提出的書面要求,委託人應當在 3 個工作日內做出書面答覆,如因此造成的時間延長由委託人負責。
4、 在合同履行期間,委派熟悉業務、知曉法律法規、工作認真負責的人員作為委託人的代表,配合代理人工作。
5、 委託人不得洩露依法應當保密的任何資訊。
6、 承擔由於本方過失造成代理人的經濟損失。
第五條 代理人的權利
1、 有權拒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人為干預。
2、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授權範圍內代理委託專案的招標工作。
3、 如委託人的某些條件和要求不符合現行的法律、法規或程式,代理人在出示相應依據的前提下,可以建議委託人進行修改。委託人不作相應修改的,代理人有權單方面終止履行合同。
第六條 代理人的義務和責任
1、 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從事招標代理活動。
2、 在委託授權範圍內為委託人提供招標代理服務,不得將本合同所確定的招標代理服務轉讓給第三方。
3、 有義務向委託人提供招標工作計劃以及相關的招投標資料,做好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解釋工作。
4、在代理活動中不得洩露依法應當保密的任何資訊。
5、代理人應提供不少於壹式叄份的招標控制價標底檔案下稱“造價檔案”。造價檔案必須由編制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名或加蓋印鑑並加蓋法人公章。
6、因代理人的單方過失造成委託人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託人按實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服務費總額除去稅金。
7、 因不可抗力導致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人不承擔責任。
第七條 招標代理服務費的計取和支付
1、 根據國家、廣西自治區及桂林市現行政策,經雙方協商,按照以下計算方法確定招標代理服務費等:
a.編制工程預算、工程量清單及招標控制價,按中標單位中標價的 計取。
b.工程施工招標代理費,按施工中標單位工程中標價的 計取。
2、 以上費用由委託人支付,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向代理人付清。
第八條 委託人對代理人完成本合同委託內容的時間要求
1、 代理工作開始時間: 2009年 月 日。
2、 代理工作結束時間:代理工作結束時間以委託人完成定標工作,發出中標通知書時間為準。
3、 非代理人原因造成的時間延誤,代理工作結束時間相應延長。
第九條 違約和爭議的解決
1、 由於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2、 由於違約造成第三方損失的,也由違約方在賠償另一方損失的基礎上再賠償第三方損失。
3、 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籤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為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委託人與代理人在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時,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一方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約定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合同份數 雙方約定合同一式七份,委託人執四份,代理人執兩份,招標投標管理機構一份。
委託人公章: 代理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聯絡人: 聯絡人:
電話: 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2009 年 10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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