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建設委託合同範文
網站建設是指使用標識語言markup language,通過一系列設計、建模、和執行的過程將電子格式的資訊通過網際網路傳輸以下是小編為大家精心整理的 ,歡迎參考閱讀。迎參考閱讀。
一
甲方: 乙方:
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為甲方建設網站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 定義
1、網站建設:甲方委託乙方為甲方提供網站策劃、設計、製作和相關服務。
2、服務費:指因乙方為甲方建設網站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網站建設服務費用。
3、有效期: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蓋章,自簽訂日起生效,有效期為: 一年
第二條 網站建設事項
甲方同意乙方為甲方建設網站。
1、本合同網站專案建設完成後,甲方享有委託乙方創作的全部網頁包含文字、圖畫及其組合的版權;網站專案中相關程式、檔案原始碼的版權屬甲方所有。
2、甲方同意按雙方約定的付款方式和時間及時向乙方支付合同費用,以及為乙方進行網站建設工作提供相關服務。
第三條 網站建設服務費及支付方式
1、網站建設期限視工作量由甲方與乙方協商制定。
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網站建設服務費:
網站總建設費用的50%。
2、上述網站建設服務費由甲方以現金或轉賬支票方式支付至乙方。
3、網站建設細節:
A、乙方以ASP語言作為網站開發語言,使用web2.0佈局方式,以甲方提供的網站內容框架為基礎,進行網站製作和程式開發。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按合同約定時間節點獲得完整網站的所有權。
1、本合同項下網站建設所需資料及內容由甲方提供或確認,甲方應在網站建設開始之日前2日向乙方交付。
2、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網站建設服務費用。
3、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放置網站的域名、伺服器空間或需要乙方提供其他系統軟體、網站推廣等,雙方應另行簽署其他協議。
4、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網站建設時必要的資料和協助並派專人負責與乙方聯絡、協調。
5、甲方網站資料如產品、商情資訊等資料由甲方自行上傳或委託乙方上傳委託費用見附件。
6、甲方保證提供的所需資料等是真實的、合法的和正當的,並非以不正當競爭手段獲取,同時,不應對其產品或經營等各項內容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
7、甲方保證對其網站或提供的內容所需資料等享有智慧財產權等或相應的許可使用權,未侵犯任何第三方之合法權益,任何由該內容引起之爭議、訴求、糾紛均與乙方無關,且應由甲方自行承擔相關法律責任,甲方並應就乙方因此遭受之實際及預期損失給予補償。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承諾在履行合同時不會進行有損甲方形象、聲譽等的行為,網站的設計開發理念,乙方不得用於其他網站的開發使用。
乙方承諾在履行合同時不會進行有損甲方形象、聲譽等行為。
2、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依據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完成網頁製作等網站建設工作。如果因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支付預付款或提供釋出相關的資料、內容等不完整、遲延、非法、不真實等,造成乙方設計、製作遲延或不能完成網站建設,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拒絕或遲延支付網站建設服務費,乙方有權停止製作網站,直至終止本協議,此舉不影響乙方要求甲方繼續付款義務之權利。
3、指導甲方正確合理使用、操作網站後臺。
4、依合同收取網站建設服務費用。
5、網站建設的相關工作完成後,及時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
6、乙方如有需要須將本合同專案有關內容委託第三方進行的,應保證該有關內容的質量符合要求並保證甲方在本合同中的利益不會受到影響。
7、乙方網站開發設計人員,承擔甲方網站開發與運作。資料庫儲存過程的編寫、關係圖的設計及相關文件的編寫等等,程式碼編寫過程中嚴格按照軟體編寫規範設計編寫,要努力提高程式執行效率,增強可讀性,同時為了二次開發人員快速理解展開工作,還需要有相應的程式註釋。
8、乙方應嚴格按照雙方確定的設計方案和具體要求完成網站建設工作,對開發過程中出現的疑點,不明確之處應及時與甲方溝通。方案的變更需取得甲方的書面認可。
9、在方案實施過程中,甲方提出修改意見,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後,對內容進行修改。
10、乙方應保證甲方網站的正常執行,如網站出現故障無法正常使用,乙方應保證在24小時內恢復經甲方受權後。如因伺服器故障、線路故障部署在新疆的伺服器導致網站無法正常訪問,乙方有義務儘快恢復。
第六條 特殊免責條款
1、因伺服器提供商故障、維護此類情況造成網站短期無法登陸,甲方不對此追究責任,則乙方有義務盡力避免服務中斷或將中斷時間限制在24小時內。
2、電路維修、系統故障造成乙方不能按期履行本合同,甲方應給予體諒,乙方則應該儘可能將上述影響減少至最低程度。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如一方違反本合同中所規定的義務,違約方在收到守約方中要求糾正其違約行為的書面通知之日,應立即停止其違約行為,並在十五個自然日內賠償守約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損失。如違約方繼續進行違約行為或不履行其義務,守約方除就其所有損失而獲得違約方賠償外,亦有權提前終止本協議。
2、任何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合同,應提前通知對方。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無權要求乙方返還已支付的費用並應對乙方遭受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乙方無故解除合同的,應雙倍返還上述費用。
3、甲方不能按時支付網站建設預付款而導致的工期延誤,其責任由甲方承擔。
4、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在履行中採用欺詐、脅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並有權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5、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6、如甲方逾期付款,則每逾期一個自然日,向乙方支付逾期部分款項的千分之三作為逾期違約金。
反之,乙方應保證按照合同規定的進度將系統交付驗收並交付使用。若因為乙方原因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沒有完成工程,應給予甲方合同總價款千分之三的日違約金。乙方應保證按照合同規定的進度將網站通過驗收並交付使用。
7、一方變更通訊地址或者聯絡方式,應及時將變更後的地址、聯絡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責任。
第八條 保密
1、未經對方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有關法律、法規、政府部門、證券交易所或其他監管機構要求和雙方的法律、會計、商業及其他顧問、僱員除外洩露本合同的條款的任何內容以及本合同的簽訂及履行情況,以及通過簽訂和履行本合同而獲知的對方及對方關聯公司的任何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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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合同有效期內及終止後,本保密條款仍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條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雙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預見或即使預見亦無法避免的事件。該事件妨礙、影響或延誤任何一方根據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該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政府行為、自然災害、戰爭、網路故障、頻寬或其他網路裝置或技術提供商的服務延遲、服務故障。
2、出現不可抗力事件時,知情方應及時、充分地向對方以書面形式發通知,並告知對方該類事件對本合同可能產生的影響,並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相關證明。
3、由於以上所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則雙方於彼此間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及適用法律
1、如雙方就本合同內容或其執行發生任何爭議,雙方應進行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該仲裁裁決為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2、本合同的訂立、執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國法律。
第十一條 通知及合同變更
1、本合同雙方之間的任何通知均以書面形式、傳真、專人派送包括特快專遞或航空掛號郵件形式傳送。
2、通知及函件若為傳真形式,則送達時間應以傳真傳送記錄所顯示之確切時間為準,除非發出該傳真之時間為該日下午七時之後,或收件一方所在地之時間並非工作日,則收件日期應為收件一方所在地時間之下一個工作日;若為專人派送包括特快專遞,則送達時間應按收件一方簽收之日期為準;若以航空掛號郵件傳送,則送達時間應以郵局之傳送單據為憑,自發送之日起七日為準。
3、本合同的任何變更均應以書面製成,經雙方簽署後方生效。本合同的提前終止,必須雙方一致同意並簽署書面的終止協議。
第十二條 關於網站執行期間伺服器使用的約定
1、 乙方交付網站後,由甲方自行進行內容管理,如出現違反政策、法規的內容資訊,由甲方負責。
2、 乙方交付網站後,未經甲方允許,不得擅自登入甲方後臺,或進行資料、檔案的拷貝、複製及相關操
作。
第十三條 其他
1、本合同的標題及各條款的標題是為檢索方便擬定,不應用來解釋合同的含義。
2、本合同自雙方授權代理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的註解、附件、補充協議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 日期:
二
甲
乙
方: 方:
甲方在此委託乙方進行 網站的建設。為明確雙方責任,經友好協商,雙方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專案內容、費用、交付方式
1、專案的內容 網站欄目:政務公開、工作動態、宣傳教育、專項工作、監察執法、政策法規、黨建廉政。
2、網站製作費用:
3、開發進度:按甲方要求15個工作日內完成指定欄目的製作並交付使用。
4、付款方式:製作完成並交付甲方使用,收到乙方開掘發票後一次性付清製作款項。
第二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提供專人與乙方聯絡。
2. 提供所有需要放到網上的資料交給乙方,並保證資料的合法性。
3. 按照附錄一的要求,及時支付費用。
4. 甲方將在著作權法的範圍內使用本合同標的及相關作品、程式、檔案原始碼,不得將其複製、傳播、出售或許可給其它第三方。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提供專人與甲方聯絡。按甲方要求,使用甲方資料,進行網站的開發。
2. 在要求的期限內,完成網站的開發,並通知甲方進行驗收。
3. 在驗收期內甲方要求下,對不合格地方進行修改。
第四條:驗收
1. 驗收標準:
a. 甲方可以通過任何上網的計算機訪問這個網站。
b. 主頁無文字拼寫及圖片以甲方提供的材料為準錯誤。
c. 網路程式正常執行。
2. 驗收期為2個工作日。
第五條:違約責任
1. 任何一方有證據表明對方已經、正在或將要違約,可以中止履行本合同,但應及時通知對方。若對方繼續不履行、履行不當或者違反本合同,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並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2. 因不可抗力而無法承擔責任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的1天內,及時通知另一方。
3. 一方因不可抗力確實無法承擔責任,而造成損失的,不付賠償責任。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並不能避免且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政府行為等。
第六條:保密條款
雙方應嚴格保守在合作過程中所瞭解的對方的商業及技術機密,否則應對因此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
第七條:其它
1. 如果本合同任何條款根據現行法律被確定為無效或無法實施,本合同的其他所有條款將繼續有效。此種情況下,雙方將以有效的約定替換該約定,且該有效約定應儘可能接近原約定和本合同相應的精神和宗旨。
2. 程式提供1年有效期維護期,期滿本合同自動失效。屆時雙方若願繼續合作,應重新訂立合同。
3. 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蓋章,自簽訂日起生效。
4.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代 表:
日 期:乙方蓋章: 代 表: 日 期:
三
委 託 方: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聯絡人: 聯絡地址: 郵 編: 聯絡電話: 傳 真:
受 託 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聯絡人: 聯絡地址: 郵 編:
聯絡電話: 傳 真: 開戶銀行:
帳 號:
雙方經平等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設計,製作網站、網頁及相關技術開發專案,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服務內容
1.1 雙方明確,本合同所指服務是指甲方委託乙方建設 網站所包含的滿足甲方需求的所有頁面設計製作服務及有關的資料庫開發與程式編寫
服務。
1.2 雙方明確,乙方根據甲方提出需要獲得上述服務的詳細需求見附件1網站建設詳細需求說明書,提交書面所需資料清單附件2和提供服務報價單附件3,
經甲方書面認可後簽訂本合同。網站建設詳細需求說明書可作為甲方驗收本專案
的依據。
1.3 委託開發內容附件4
1.3.1 名稱:****網店建設以下稱專案。包括:域名註冊服務、網站互動式功
能模組服務。
1.3.2 工作進度與安排: ________________。
A. 網站建設程式開發期限:
B. 頁面實施方案:
C. 網站功能、網站實施及更新
D. 工作成果
E.
1.3.3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
1.3.4 交付、驗收標準和驗收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1.3.5 維護期限:從網站交付之日起算,計12個月。
1.3.6 維護內容:網站程式修復及甲方錯誤操作處理。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2.1 甲方為乙方提供網站建設所需的全部內容以附件2為準,包括:網站功能、制
作所需的文字、相關企業及產品圖片。
2.2 確認網頁的版式及色彩等,在網站釋出之前對網頁內容進行修改,並對乙方完成。
2.3
2.4
2.5
2.6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3.1 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上述與網站建設相關的全部資料和資訊後開始工作,保證在 年 月 日之前向甲方提供其網站之頁面製作的預覽版或風格頁,甲方認可後,由甲方該專案負責人在預覽版或風格頁的確認書上簽字或蓋章,表示對該預覽版或風格頁的設計予以認可。同時,乙方承諾不將甲方提供的全部資料和資訊用於為甲方進行網站建設和維護之外的其它任何用途。
3.2 如甲方對其已確認的風格及版式提出更改或重新制作的要求,應與乙方協商解決,發生工時大於一天時雙方協商由甲方支付相應的修改費用。甲乙雙方應重新確定完成日期並簽署補充協議。
3.3 乙方在網站建設和程式開發完成後,應書面通知甲方進行初步驗收。甲方應在乙
方發出通知後7日內驗收,對乙方提交的網站及程式初步驗收合格後,出具驗收報告。甲方提出異議要求乙方整改的,整改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整改完畢後,甲方初步驗收合格後出具驗收報告。
3.4 在網站初步驗收合格後進行正式開放性試執行,執行測試期為15個工作日。在運
行測試期內,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保證網站執行正常及實現全部功能。
3.5 如果在網站執行測試完畢及甲方最終驗收合格後,甲方要求變更網站內容的,甲方應向乙方提出書面變更要求。乙方應積極配合,就增加部分的費用按照乙方製作單價標準作相應變更。
3.6 乙方在前述約定的網站維護期內提供免費遠端維護服務。除不可抗力外,如程式問題發生故障後24小時內予以排除,確保網站恢復正常執行且修復後網站資料完整。
3.7 乙方保證在甲方付清本合同約定的全部費用同時,將其所製作資訊的完整版本交給甲方包含製作原始檔及相應更新檔案,同時所製作的網站版權歸甲方所有。
3.8 乙方承諾,向甲方提供的內容、資料、服務等,對甲方網站及網頁的設計、編輯、
製作不會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益,否則,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因乙方在使用本合同專案成果時給第三方造成損害的,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3.9 乙方應自行完成甲方依本合同所委託之專案的設計、製作、開發及維護,不得擅
自將本合同專案全部或部分委託第三方;乙方如有需要須將本合同專案有關內容委託第三方製作、設計的,應經甲方書面同意,並保證該有關內容的質量符合附件一的要求並保證甲方在本合同中的利益不會受到不利影響。
工作情況進行驗收確認。如無法通過驗收,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亦有權監督乙方按期完成工期。乙方可以針對網頁色彩和內容提供相應的建議。 按照合同規定及時支付費用。 甲方因網站建設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材料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屬甲方所有。 在甲方按合同約定付清相關費用後,本合同專案及相關作品、程式、檔案原始碼的智慧財產權屬甲方所有。 由乙方代理申請的域名歸甲方所有。
第四條 服務費用及支付方式
4.1 雙方根據本合同附件3所列報價,確定本合同所需總費用;根據本合同附件, 本合同的含稅總費用為人民幣20000元整大寫:人民幣貳萬元整詳見附件3。
4.2 支付方式:
4.2.1 甲方應在本合同正式簽署後10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總費用的 50%款項,計人民幣10000元整大寫:人民幣壹萬元整;
4.2.2 根據合同第3.3條約定的驗收標準及方式,甲方最終驗收合格、執行測試期滿且乙方將本合同約定的所有檔案資料移交給甲方經甲方書面確認後10個
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總費用的50%,計人民幣10000元整大寫:人民幣壹萬元整。
4.3 乙方承諾網站驗收合格後,第一年為甲方免費提供網站維護,自第二年以後每年
甲方將網站維護費 元於當年的 月 日前支付給乙方如遇域名管理機構及相關資訊產業部門調整資費標準,界時按新的標準執行,並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4.4 在達到合同約定甲方付款進度時,乙方應提前7日向甲方發出提示付款的書面通
知。
4.4.1 若甲方對乙方提出的付款通知有異議的,甲方將在收到該付款通知7個工作日內向乙方發出異議通知且暫時停止支付。經甲方同意確認後,甲方再行支
付該筆費用。
4.4.2 若乙方未及時發出書面通知導致甲方未支付的,甲方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4.5 乙方應為甲方開具正式的服務業發票。乙方不提供發票的,甲方有權拒絕付款並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第五條 保密條款
5.1 雙方承認保密資訊構成有價值的商業祕密。雙方同意嚴格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使用
對方的保密資訊,未經對方的事先書面許可,不得向第三方,或允許向第三方直接或間接地透露保密資訊。雙方同意:
a 對保密資訊保密,並採取所有必要的預防措施包括但不限於雙方採取的用於保護自身保密資訊的措施防止未經授權地使用及透露保密資訊;
b 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保密資訊或由保密資訊衍生的資訊;
c 除了本合同確定的應用範圍外,不得在任何時候使用保密資訊。
5.2 雙方不負責保護以下資訊:
a 已公開的資訊;或
b 由另一方從不受保密限制的第三方獲得的資訊;或
c 未參考保密資訊而由另一方獨立開發的資訊;或
d 依據法律的規定或根據法律賦予的權力可以獲取此資訊的司法、政府機構的要求必須公開的資訊。接到此類要求後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另一方,使另一方瞭解將要披露的內容並提出意見。
5.3 本條款項下的義務適用於任何保密資訊,或根據雙方事先或目前合同由甲、乙方提供給對方的其他專有和/或保密資訊。
5.4 本合同終止後,雙方應立即自費將保密資訊物歸原主,並歸還所有含保密資訊的檔案或媒體及其複製件或摘要。雙方不得就此要求經濟補償。
5.5 合同確定業務的雙方員工。如果參與本合同確定業務的雙方員工不再繼續參與本專案,則該方應確保立即終止該員工獲得對方保密資訊和資訊源的途徑。
5.6 本合同終止後,本條款規定繼續有效。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 雙方均應認真履行本合同,由於任何一方的過錯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
行、延遲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約定條件的,由過錯方承擔責任,如屬雙方過錯,則根據各自過錯大小,分別承擔相應的責任。
6.2 乙方為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指派的人員違反本合同的行為均視為乙方的違約行為。
6.3 如因甲方原因導致網站建設工作須終止的,自甲方發出書面通知之日起本合同自
動解除。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後應立即停止工作。同時,甲方需對乙方按雙方約定的工作程序所發生的實際而合理的費用予以補償,並且乙方已經完成的工作應於收到甲方通知後當日內移交甲方。
若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本合同約定時間完成網站建設工作,每延誤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5‰的違約金。
6.5 甲方如認為乙方所提供的預覽版或風格頁、所完成的網頁質量未達到合同約定的
標準或達不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整改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若因乙方整改導致工作完成時間逾期的,則,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5‰的違約金。乙方拒絕整改或整改完畢後仍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且要求乙方承擔合同總價款20%的違約金。
6.6 網路維護期內,如乙方未能依照合同的約定給予甲方解答、修復、解決問題的,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整改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若乙方逾期整改的,則,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人民幣1000元的違約金。乙方拒絕整改或整改完畢後仍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應向甲方承擔合同總價款20%違約金。甲方有權從剩餘未支付的款項中先予以扣除,不足部分繼續向乙方追償。
6.7 乙方違反本合同保密義務,應向甲方承擔本合同總價款10%違約金。
6.8 乙方違反合同第3.9款約定的義務,擅自轉讓本合同權利義務的對甲方造成的損
害,乙方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承擔本合同總價款10%違約金。
6.9 如違約方支付的上述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進
一步補償。本合同所稱損失應包括因違約行為所導致的守約方的實際損失以及可得利益損失,以及守約方為處理違約事件所發生的包括調查、仲裁、訴訟、律師等法律費用在內的費用和開支。
6.10 本款適用於所有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情形。自甲方發出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
的書面通知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向甲方一次性付清違約金。逾期支付的,按照每日應付違約金的一倍加付滯納金,自逾期支付之日起至乙方向甲方實際付清之日止。若甲方尚有部分合同價款未支付乙方的,甲方有權從該筆費用中先行抵扣相當於違約金和滯納金數額之款項。違約金和滯納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所遭受損失的,甲方有權繼續向乙方追償。
第七條 廉政條款
7.1 在本協議的簽訂和履行過程中,乙方不得采取任何方式賄賂或唆使甲方工作人員
損害甲方利益或增加乙方利益,否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協議總價款的100%作為違約金,且乙方仍必須繼續完整履行本協議。
7.2 在本協議的簽訂和履行過程中,乙方對甲方員工不得有任何超過正常工作交往標
準的招待或宴請行為,亦不得有送禮或給予回扣、佣金、有價證券、實物或其他形式的好處的行為,否則即視為乙方違反本條款。
第八條 不棄權
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或表述均不得被視為對一方權利的放棄,任何違約行為亦不得被同意免除或放棄追究另一方在某方面的違約責任,並不意味著免除或放棄追究該另一方在其他方面或後續發生的違約責任。
第九條 通知與送達
9.1 以本合同為目的或與之相關的任何通知均應以親自遞交、郵遞、特快專遞或傳真
發至文首列明的聯絡地址和/或聯絡方式,否則不發生效力。如果擬接受通知的合同一方的聯絡地址和/或聯絡方式發生變更,則其應在發生變更情況之日起一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9.2 通知被視為送達的日期應按如下方法決定:
a 專人遞交的通知在專人遞交之時視為有效送達;
b 以預付郵資的掛號信件發出的通知,應在寄出日以郵戳為準後第七日視為有效送達;
c 以快遞傳送的通知應於交予合法的快遞服務傳送後第三日視為有效送達; d 以圖文傳真發出的通知,在傳送日後第一個工作日視為有效送達。
第十條 聯絡人
10.1 甲方指定 ,乙方指定 ,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代表其指定方
並且其指定方僅通過該聯絡人負責與另一方的通知、提出詢問、答覆、提出意見、確認等本合同履行之相關事項,任何一方應對其指定的聯絡人職責範圍內的行為負責。
10.2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任何一方變更上述聯絡人,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否則視為對上述聯絡人的指定依然有效。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1.1 不可抗力應以國家和本市有關部門正式釋出為準,不可抗力是指戰爭、嚴重火災、水災、颱風、地震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的延誤和影響。
11.2 當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的影響不能履行合同的責任時,履行合同的時間 將予以順延,延長期與不可抗力影響期相同但合同價格不因此而改變。
11.3 不可抗力發生後,受影響方應立即將不可抗力發生的情況通知另一方,並在不可
抗力發生後14天內出具事故發生地區的有關機構證明並取得另一方認可。上述情況發生後,雙方應努力採取必要措施,密切配合減少不可抗力的影響。不可抗力的影響消除後應立即通知另一方。
11.4 甲、乙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
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對方主管機關證明後,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並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11.5 本條款所定義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對於市
場環境變化、乙方經營狀況嚴重惡化及生產安排不周等情形,無論嚴重程度如何,均不理解為不可抗力。
第十二條 完整合同
本合同構成各方對本合同所涉事項的完整合同,它取代了此前各方就該等事項作出的任何口頭或書面合同或許諾。
第十三條 修改
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均須以書面形式進行,並經本合同雙方簽字並蓋章後才能生效,本
合同中未經修改的其他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四條 附件
本合同所有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可分割性
本合同及其附件中所包含的任何條款在被認為無效或不具有強制執行力的情況下,該條款的無效性或不可執行性不得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
第十六條 繼承
本合同生效後,無論甲方或乙方的名稱、組織形式、企業性質、經營範圍、註冊資本、投資者等發生任何變更,甲方或乙方應繼續或要求其權利義務的繼承人恪守並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之相關義務。
第十七條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包括但不限於有關本合同的生效、解釋、履行、修改和終止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或索賠均應當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八條 標題
本合同中的標題僅作為參考,不影響本合同的含義及其解釋。
第十九條 生效及文字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並蓋章後即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