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風箏有感
魯迅先生的散文《風箏》,寫於一九二五年,時年魯迅先生44歲。生活的經歷和思想的深廣,使魯迅先生對過往的事情有了深沉的思索和深刻的反省。下面是小編向各位推薦的,希望對各位能有所幫助!
篇一
魯迅先生的散文《風箏》,寫於一九二五年,時年魯迅先生44歲。生活的經歷和思想的深廣,使魯迅先生對過往的事情有了深沉的思索和深刻的反省。想起兒時因不許放風箏而扼殺了弟弟的玩的天性而倍感悲哀。善於解剖自己的魯迅先生,通過對這一事件的反思,抨擊了舊中國封建家長制的罪惡,引發了一個令人深思的問題,那就是,我們應該如何保護孩子的天性,如何讓孩子在自由的天地中自由地生活和生長。
文章從在北京看風箏寫起,由眼前景回憶起兒時江南放風箏的境況。而寫北京的風箏只是一筆帶過,卻用濃筆寫出了故鄉放風箏的細細的情景。從時間和季節入手,寫出了風箏的姿態顏色、形狀。雖然“顯出憔悴可憐模樣”,但周圍的春的景色分明是一片“溫和”。文章的一二兩段構成了一個層次,引起了下文對不許小兄弟放風箏一事的具體描寫。
由於我的“不愛”甚至“嫌惡”,便也將這一心情轉移到弟弟的身上,因而也就順理成章地反對弟弟去做。我是兄長,當然有著兄長的威嚴,弟弟也就只好“張著小嘴,呆看著空中出神”。看著小兄弟因風箏的落升而驚喜的情形,我卻只有感到“可鄙”。
這一段是後面事情發展的主要原因,也是整篇文章的關鍵。魯迅先生一方面寫出了小兄弟的“弱小”,一方面又寫出了“我”的“強大”,兄長的“威風”和小兄弟的“無奈”的強烈的反差,為後文的發展和結果埋下了伏筆。
因而,當“我”發現小兄弟在偷偷地瞞著自己去做風箏的時候,便以兄長的威嚴毫不留情地折斷了風箏的“翅骨”,“又將風輪擲在地下,踏扁了”。於是,我似乎是得了勝利,傲然地把他扔在了小屋裡。這一段敘寫很具體很細緻。這是由上一層的原因而導致的必然的一種結果。
魯迅先生雖然淡淡寫來,但我們分明看到了字裡行間浸透著的懊悔和悲哀。兒童的天性是純潔的,而遊戲是兒童的天性,而玩具則是兒童的天使。當魯迅先生感受到這一點的時候,已是中年以後的事情了。
接下來的,文章有了很長的篇幅,寫出了我的懊悔和補過。但當我想了若干的方法終於可以得到這補過的時機的時候,得到的,卻是更深一層的悲哀,那就是,小兄弟在長大之後,早已將這一切忘記了。時間和生命永不會給我這一贖罪的補償,“我的心只得沉重著”。
人世最大的悲哀莫過如此,過往的錯誤或許永無改過的那一天,這是悲哀中的悲哀呢!
文章的主題似乎是多面的。有對兄弟間濃情的抒發,有對封建家長制的鞭撻;有對自我的不留情面的解剖,也有著對過往的罪責的“無可把握”的悲哀。
對比手法的運用是此文的一大特色,有以下幾個層面。一是環境的對比:北京二月的肅殺寒冷和江南二月的熱烈和溫和。這一對比增強了文章的濃烈的悲情和深重的無奈。二是人物的對比:小兄弟的弱小和我的強大。這一對比構成文章敘事的主體,也貫穿文章的始終。三是時間的對比:這時又可以從兩個方面來分析。一是我的前後的變化,一是小兄弟的前後的變化。我的變化是主要的方面,小兄弟的變化是次要的方面。但又是相輔相承,缺一不可的。
三個層面的對比在文章中交織成深沉的敘事點,使得文章含蘊極深而感人極強。
文章的另一特色是以我的情感變化為線索展開,給讀者以清晰可尋的脈絡,併成為打動讀者的抒情的線,和三個層面的對比交織成一個渾然的整體。我的感情變化的線索是:對放風箏的“嫌惡”,對小兄弟看放風箏的“可鄙”,看到小兄弟做風箏時的“憤怒”,折斷風箏離開時的“傲然”,反思後的“沉重”和不得原諒後的“悲哀”。
首尾的呼應也是此文的一個特色。
從教學的角度來看,本文的重點宜放在對文中作者“悲哀”心境的正確把握和理解,這也是切入到文章主旨的一個關鍵所在,同時也是文章寫法上的一大特色。文章的難點是小兄弟的“忘記”,這也很容易引起初中學生的疑惑,宜簡明講解,只要扣住主旨去把握就可以了。
篇二
今天老師教了《風箏》這一課。這篇散文中,有魯迅的兄弟之情,有遊戲之於兒童的意義,有魯迅的自省精神,有魯迅對小兄弟身受“虐殺”卻無怨恨的深沉感慨。
文章說的是小時候不許小兄弟放風箏,不準小兄弟弄這種沒出息的玩藝,行為十分粗暴。待到明白遊戲之於兒童的意義,魯迅醒悟過來,自己當年的行徑,簡直是“對於精神的虐殺”。雖然事隔久遠,魯迅還是一心想補過,然而小兄弟卻全然忘卻,“我”的沉重的心只得一直沉重下去。
從手足之情上看,當年不許小兄弟放風箏,是為小兄弟有出息,那氣恨,是恨鐵不成鋼。一旦明白自己錯了,雖是幾十年前的往事,雖為兄長,也要討小兄弟寬恕。同胞手足之情溢於言表。
從遊戲的意義上看,“遊戲是兒童最正當的行為,玩具是兒童的天使”,遊戲實在出於兒童天性,遊戲使兒童活潑、健康、聰明。因此不準遊戲,無異於虐殺兒童天性。魯迅看到外國的兒童教育主張,認識了中國舊式教育的落後,願中國的兒童教育改變落後的偏見,願兒童精神從此不受壓制,從此能夠健康成長。
從魯迅的自省精神看,魯迅是嚴於解剖自己的,嚴於自省的,往事,小事,都一絲不苟,知錯必改,鄭重其事,這種精神非常可貴。
從小兄弟身受“虐殺”卻毫無怨恨這種現象上看,魯迅的感慨尤其深沉,文章就落腳在這一點上,留下無盡的悲哀和發人深思的問號。小兄弟為什麼全然忘卻原來他偷做風箏,自己也並不認為正當,以為兄長該管,因此並不耿耿於懷。
這篇課文告訴我們要多學習魯迅先生的優點,從中得到啟發,這樣人才會有進步。更加要學習魯迅先生的寫作方法,本文以一分一總的形式來寫這篇文章的。
篇三
作者看到“遠處有一二風箏浮動”,就感到“驚異和悲哀”,這是因為:
魯迅有兄弟之情,有遊戲之於兒童的意義,有魯迅的自省精神,有魯迅對小兄弟身受“虐殺”卻無怨恨的深沉感慨。
文中所說的“對於精神的虐殺這一幕”,具體指魯迅小時候不許小兄弟放風箏,不準小兄弟弄這種沒出息的玩藝,行為十分粗暴。
“我”過去認為,放風箏“是沒出息孩子所做的玩藝”,作為兄長,嚴格管束弟弟,原是為弟弟有出息,現在反思起來,當年為落後觀念所支配,自己的行徑實在是“精神虐殺”的行為。從這一幕裡,我們可以看出魯迅童年時代長幼之間很不平等的封建秩序。“論長幼,論力氣,他是敵不過我的”,可見作為兄長的粗暴行徑是以暴力為基礎的。魯迅把自己寫得很粗暴,字裡行間深含自我譴責的意味。做弟弟的呢,兄長不許放就不敢放,只得偷偷做風箏,被兄長髮現,驚惶失措,快要完工的風箏被兄長踐踏,也毫無抗爭的意思,除了絕望,沒有一句抗辯的話。
“我還能希求什麼呢?我的心之得沉重著。”
待到明白遊戲之於兒童的意義,魯迅醒悟過來,自己當年的行徑,簡直是“對於精神的虐殺”。雖然事隔久遠,魯迅還是一心想補過,然而小兄弟卻全然忘卻,“我”的沉重的心只得一直沉重下去。
從手足之情上看,當年不許小兄弟放風箏,是為小兄弟有出息,那氣恨,是恨鐵不成鋼。一旦明白自己錯了,雖是幾十年前的往事,雖為兄長,也要討小兄弟寬恕。同胞手足之情溢於言表。
從遊戲的意義上看,“遊戲是兒童最正當的行為,玩具是兒童的天使”,遊戲實在出於兒童天性,遊戲使兒童活潑、健康、聰明。因此不準遊戲,無異於虐殺兒童天性。魯迅看到外國的兒童教育主張,認識了中國舊式教育的落後,願中國的兒童教育改變落後的偏見,願兒童精神從此不受壓制,從此能夠健康成長。
從魯迅的自省精神看,魯迅是嚴於解剖自己的,嚴於自省的,往事,小事,都一絲不苟,知錯必改,鄭重其事,這種精神非常可貴。
從小兄弟身受“虐殺”卻毫無怨恨這種現象上看,魯迅的感慨尤其深沉,文章就落腳在這一點上,留下無盡的悲哀和發人深思的問號。小兄弟為什麼全然忘卻原來他偷做風箏,自己也並不認為正當,以為兄長該管,因此並不耿耿於懷。
初讀後,可以感知魯迅先生不是天生的智者,他也受傳統觀念的影響。傳統觀念有落後的一面。但是魯迅先生可貴的是,一旦接受科學思想,是知錯必改的,魯迅先生充滿自省精神。魯迅又感嘆被虐殺者的健忘和毫不抗爭,在他看來,這正是虐殺者之所以能夠肆意虐殺的原因。
魯迅一旦接觸科學思想,就認識錯誤,設法補過,並不因為自己當初的動機是好的就原諒自己,也不因為當初的想法是受了傳統的影響而寬恕自己,也不因為時間相隔久遠就不了了之,他的心情是那麼沉重,可見他是多麼嚴厲的解剖自己,他的為人是多麼嚴肅認真。
“我”討弟弟的寬恕,弟弟卻全然忘卻,毫無怨恨,“我”的心因而不得輕鬆,只得沉重著,這又翻出一層意思。被虐殺者並不認為被虐殺,把兄長的行徑視為合情合理,做風箏要偷著做,正說明自己也不認為遊戲是“正當”的,一旦被兄長髮現,自認該罰。被虐殺者的麻木使虐殺者可以恣意妄為,這是尤其令人悲哀的。所以魯迅只覺得這世界一片肅殺和寒威。
探究這篇散文,可以悟到這樣一層道理,中國人的思想行為需要用科學思想來指導,惟有這樣,才不至於幹出逆情背理、愚昧落後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