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約的意思

注音 ㄒ一ㄤ ㄩㄝ

拼音 xiāng yuē

基本釋義

⒈  猶言鄉規民約。適用於本鄉本地的規約。

⒉  明清時鄉中小吏。由縣官任命,負責傳達政令,調解糾紛。

國語辭典修訂本

鄉約「ㄒ一ㄤ ㄩㄝ」

⒈  同鄉的人共同遵守的規約。

《宋史·卷三四〇·呂大防傳》:「嘗為鄉約曰:『凡同約者,德業相勸,過失相規,禮俗相交,患難相恤。』」

⒉  鄉里中掌理公共事務的人。

《老殘遊記·第四回》:「派了八個人,東南西北,一面兩匹馬把住,不許一個人出去,將地保、鄉約等人叫起。」

引證解釋

⒈  猶言鄉規民約。適用於本鄉本地的規約。

《宋史·呂大防傳》:“﹝ 呂氏 ﹞嘗為《鄉約》曰:‘凡同約者,德業相勸,過失相規,禮俗相交,患難相卹。’”
明 沉德符 《野獲編補遺·詞林·鄉紳異法》:“﹝ 羅一峰 ﹞未幾復官,請告里居,立鄉約以整頓風俗,其法甚嚴,莫敢不遵。”
《儒林外史》第四八回:“﹝ 王玉輝 ﹞要纂三部書嘉惠來學。 餘大先生 道:‘是那三部?’ 王玉輝 道:‘一部禮書,一部字書,一部鄉約書。’”

⒉  明 清 時鄉中小吏。由縣官任命,負責傳達政令,調解糾紛。

《儒林外史》第六回:“族長 嚴振生,乃城中十二都的鄉約。”
《老殘遊記》第十五回:“﹝ 魏老兒 ﹞連忙跑來看時,卻好鄉約、里正俱已到齊。”
沙汀 《丁跛公》:“丁跛公 是 穆家溝 的鄉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