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弦式感測器

[拼音]:hangbiao

[英文]:navigation aids

用以標示航道,引導船舶在航道中安全方便地行駛的設施。由於航道是水域中能保證滿足航行要求的部分,因而必須用航標為船舶提供航行的線路和目標、水深和航道界限,指明危險物位置和某些特定區域以及是否允許通行等。航標對發揮航道的運輸能力起著重大的作用。

分類

航標按設定的地區不同分為海區航標與內河航標。按設定的位置不同分為岸標和浮標。岸標主要用以指示航道方向。浮標用以指示航道的界限。按效能不同可分為三種。

(1)視覺航標:又稱目視航標,供駕駛人員通過觀察辨明水域,確定船位,是最常見的航標。

(2)音響航標:可在霧、雪等能見度低的天氣中向附近航船按規定聲響鳴叫,以示明障礙物和危險,包括霧鍾、霧號、霧哨等。

(3)無線電航標:是發射無線電波供船舶接收以測定船位的設施,包括無線電指向標,無線電導航臺、雷達應答器和雷達指向標等。

海區航標

這類航標分五類。

(1)側面標誌:用以表示航道的兩側界限或標示推薦航道配布的標誌。

(2)方位標誌:在以危險物或危險區為中心的東、南、西、北四個方位內,標示出可航行的水域方位與本標的方位相同,如標誌在危險物或危險區東方,船舶就應在本標的東方通過。方位標誌與航海羅經配合使用。

(3)孤立危險物標誌:設定在孤立的危險物之上,或儘量靠近危險物的地方。船舶應參照有關航海資料,避開本標航行。

(4)安全水域標誌:設在航道中央或航道中線上,表明該標周圍均有可航行水域,船舶可在其任何一側航行。

(5)專用標誌:用以指示某一特定水域和特徵,如錨地、禁航軍事演習區、潛水區、打撈區、海洋開發作業區、拋泥區和水產養殖場等。

內河航標

這類航標分三類。

(1)航行標誌:標示航道的方向和界限,指示某些目標和危險物所在。包括10種,即:過河標,標示跨河航道的起點或終點;沿岸標,標示沿岸航道的方向;導標,由前後高低不同的兩座標誌組成,前後標構成的導線標誌狹窄航道的方向;過渡導標,指示沿導線駛來的船舶在接近標誌時駛入較寬闊的沿岸航道或跨河航道;首尾導標,由三座標誌組成兩條導線,分別標示上下方狹窄航道的方向,指示循導線駛來的船舶在接近標誌時,轉向另一條導線航道;側面標,設在淺灘或其他障礙物靠近航道一側,標示航道的側面界限;左右通航標,設在航道中個別河心障礙物或航道分汊處,標示該標兩側都是通航航道;示位標,設在水網地區或其他寬闊水域,標示障礙物位置,供船舶確定航向,指示船舶循標誌進入河口或警告船舶避離危險區;氾濫標,設在被洪水淹沒的河岸或島嶼靠近航道一側,標示岸線或島嶼的輪廓;橋涵標,在橋樑通航孔中央,指引船舶通過該孔。

(2)訊號標誌:指示船舶通航,揭示水深,警告航道內有礙航水流等,包括通過訊號標、鳴笛標、界限標、水深訊號標、橫流標和節制閘燈等6種。

(3)專用標誌:用以標示沿航道或跨越航道的建築物和特定的水域等,包括管線標和專用浮標兩種。

根據航道等級,中國內河航標分為四類:第一類航標,夜間全發光,從一座標誌可以看到下一座標誌;第二類航標,發光標誌與不發光標誌分段配布;第三類航標,僅有晝標誌;第四類航標,只在航行較困難的河段和個別地點配布航標。

航標配布

應最經濟、最有效地綜合利用各種標誌,安全地標示出航道,要充分利用地形,設定與環境相適應的標誌。固定標誌與浮標應結合配布。無線電航標的配布應滿足覆蓋面積和幾何定位精度的要求。航標的位置和特徵應在有關航行圖上標出,以便駕引人員能及時發現它們。

內河航標分左右岸設定。左右岸以面向河流下游為準。流向不明顯的河段可按以下方法確定:

(1)通往海口的一端為下游;

(2)通往主要幹流的一端為下游;

(3)在河口區以面對漲潮流向為下游。左岸航標為白色,右岸為紅色,夜間左岸標誌發綠光或白光、右岸發紅光。

航標管理

航標在水中受到風浪、水流等的作用以及受船隻碰撞易造成損壞。為使航標處於正確位置,燈光正常,應作好航標的管理和維護工作,包括定期檢查和保養。為使船舶及時掌握航道情況,當航道和航標發生異動時應立即通報,包括航道尺度的改變,各種標誌的設定、位置調整、撤銷和停止使用,航道水勢對船舶的影響以及新發現的障礙物等。航標是公用設施,受到法律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