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形針織品編織

[拼音]:Nashi pingheng

[英文]:Nash equilibrium

非合作對策中所有對策人都根據各自的資訊選擇策略,力圖使自己的目標函式達到最大的一種平衡解,由經濟學家J.納什提出。非合作對策又稱納什對策,其前提是對策人之間不能預先作任何約定或結盟。設共有N個人,以xi和Ki分別代表第i個人的策略和目標函式。若

為納什平衡解,則對於i=1,2,…,N,它必定滿足下列條件:

這個條件表明任何決策人單方面偏離平衡決不會給自己帶來好處,但並不表明採取多人合作的行動不可能使大家都得到好處,而這正是被非合作的前提所排除的。以囚犯兩難問題為例來說明:甲、乙兩名捲入同一案件的囚犯被隔離審訊,並被告知以下政策:若他們都能招供罪行,則各判 5年刑:若一人頑抗、一人招供,則立功者立即釋放而頑抗者判刑十年;若兩人都不招供,則由於缺乏證據,對兩人均處以囚禁一年的輕刑。下表是兩人分別採取頑抗和招供策略所得到的全部結局。按照納什平衡解的概念,若甲招供,則乙的最優策略是招供;若甲頑抗則乙的最優策略也是招供。同理,不論乙如何選擇策略,甲的最優策略也是招供。因此這個問題的納什平衡解為兩個囚犯均採取招供策略,即結局為各判刑5年。由於互相隔離,使兩個囚犯未達到共同頑抗的較好結局,即各判刑一年。此例說明聯盟可能使兩人都得到好處。但由於非合作的前提,任何聯合行動的約定都可能被追求個人目標的自私行為所破壞,因而是不穩定和不可實現的。儘管這一矛盾表明了納什平衡解概念的缺陷,但在許多場合,它還是適當的和有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