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稅
[拼音]:weixingcheng
[英文]:satellite city
在大城市周圍一定距離的位置建設起來的中小城市。它與母城的依存關係類似宇宙間的衛星圍繞行星執行一樣,故以得名。
建立衛星城的思想始於1898年出版的英國學者E.霍華德的《明天──通向社會改革的和平之路》一書。作者在書中提出了改革城市地理結構的觀點,並設計了著名的“花園城市”的理想模式,即在中心城市的周圍,建設風景優美的花園城,每個城市的人口為30000人。美國學者G.蒂拉於1918年首次使用“衛星城市”這一概念,主張將工廠從大城市人口稠密地區遷移到周圍地區,形成新建的小城鎮。以後便出現有關衛星城市的各種論著,許多國家將衛星城的建設列入城市規劃。1924年在阿姆斯特丹召開的國際會議通過了建立衛星城市的決議,1946年英國制訂《新城市法》,規定在中心城市周圍建中小城鎮。此後的幾十年中,英國、美國、法國、荷蘭、日本、瑞士、芬蘭、蘇聯等國,都建立了衛星城鎮。
衛星城市按其功能可分為 3種類型:
(1)生活城。又稱臥城。主要為居民住宅區,有方便的生活服務設施,人們白天去中心城市工作,晚上回來休息。
(2)工業城。有從中心城市遷入的或新建的大批工廠,同時建設了相應的住宅和生活服務設施。
(3)文化城。集中設定科學研究、文化和教育機構,並配置適當的居住條件和生活服務設施。不同功能性質的衛星城鎮,建設標準有很大差別。
在中國,隨著城市化和城市經濟的發展,也提出了控制大城市發展、建立衛星城鎮的客觀要求。北京、上海等地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作出了積極開發衛星城鎮的決定,並相繼建立了一批衛星城鎮。已建立的衛星城顯示出積極的作用:
(1)在衛星城建立新工業,引進中心城市的先進科學技術和管理經驗,有利於生產力的發展;
(2)疏散了市區工業,改變了大城市工業過度密集的狀況,有利於生產力的合理佈局,市區生態環境區域性得到改善;
(3)疏散市區人口,吸收農村轉移出來的勞動力,在一定程度上有利於控制市區人口發展規模;
(4)改變了單一的市區和市郊農業區結構,形成了市中心區、近郊區、衛星城鎮、遠郊縣農業區等多層次結合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