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鹿洞書院

[拼音]:Chuncui Lixing Pipan

[英文]:Kritik der reinen Vernunft

18世紀德國古典哲學家I.康德著的一部認識論鉅著。初版於1781年。1787年出第 2版時康德作了重大的修改。該書第1箇中譯本由胡仁源譯;第2箇中譯本由藍公武譯,1957年三聯書店出版,1960年改由商務印書館出版。

“純粹理性”,是指獨立於一切經驗的理性;“批判”,是指對這種純粹思辨的理性進行一種考察,以便弄清人類知識的來源、範圍與界限。康德認為,這樣既可避免獨斷論,又可避免懷疑論;對於純粹理性的這種批判的考察,是進行其他哲學理論活動的先決條件。

《純粹理性批判》書前有兩版的序文,全書可以劃分為“導言”、“先驗原理論”及先驗方法論”三大部分,其中“先驗原理論”是全書的主體。

書中認為“先天綜合判斷如何可能”問題是哲學認識論的真正問題。這個問題過去從來沒有人提出,長時期以來,哲學的發展只能在歧路上徘徊。在這個總問題之下包括 3個具體問題,即①純粹數學如何可能?②純粹自然科學(物理學)如何可能?③形而上學如何可能?

“先驗原理論”由兩個主幹組成:“先驗感性論”和 “先驗邏輯”。“先驗感性論” 考察感性的先天形式,並說明純粹數學如何可能的問題。康德在該書中認為,感性是被動地接受物件給予我們的感覺材料的認識功能,它自身所提供的先天形式是空間和時間,空間和時間是我們“感性直觀的純形式”。空間是外經驗中的感知形式,時間是內經驗中的感知形式。空間和時間是我們預先設定的一切單一經驗的形式,因為空間和時間是我們的感性表象之所以可能的先天條件。所以在康德看來,只有從人類的立場,我們才能談到空間和時間,它們不可能離開人類主體而獨立存在。這樣,康德便把空間和時間同物質及其運動絕對分割開來了。由於康德認為空間和時間只是我們主觀的感性認識的必然形式,“自在之物”(見物自體)就不在空間和時間之內,我們通過空間、時間這種主觀形式而得到的感性表象就只能是“現象”,而不是“自在之物”。“自在之物”不可知。康德認為,我們憑時間和空間只能認識“現象”,因而以空間和時間的結構為研究物件的純粹數學才是可能的。

康德在該書中把“先驗邏輯”劃分為“先驗分析論”與“先驗辯證論”兩大部分,而“先驗分析論”則又是由“概念分析論”與“原理分析論”構成的。在“先驗分析論”中,康德考察知性純概念的來源及其客觀效用問題,同時說明純粹自然科學如何可能的問題。康德認為,科學知識是由感性與知性結合而成的。感性與知性各有自己的特點,不能互相替代。“思維無內容是空的,直觀無概念是盲的”。通過感性直觀,物件被我們攝取,藉助於知性的積極活動,物件被我們“思維”,即“作判斷”。所以,康德把知性定義為作判斷的功能。思維的判斷功能可以分為4類,每類之下又可以分為3種,這就是:

(1)量的判斷:全稱的、特稱的、單稱的;

(2)質的判斷:肯定的、否定的、無限的;

(3)關係判斷:斷言的、假言的、選言的;

(4)樣式判斷:或然的、實然的、必然的。在這些判斷形式中,每一種都包含一個特殊的概念,例如,單稱的判斷是以單一的東西作為判斷的物件,它就包含“一”這個概念。把知性看作判斷的功能,那麼,把判斷中所包含的這些特殊概念揭示出來,便能得到一個知性的基本概念的體系。這些概念,康德叫做“範疇”。康德的“範疇體系表”是:

(1)量的範疇:單一性、多數性、全體性;

(2)質的範疇:實在性、否定性、限制性;

(3)關係範疇:實體與屬性、原因與結果,互動作用;

(4)樣式範疇:可能性與不可能性、存在性與不存在性、必然性與偶然性。

它們都是知性的純概念,既不依賴於感覺經驗,也不來自感覺經驗。它們是知性自身先天具有的,是知性自身的本質結構,是和知性的活動密切不可分離的。知性的活動就是“作判斷”,把感性雜多的種種表象統攝在範疇之下,從而使“物件”的認識成為可能。

可是,範疇要用於種種雜多的感性表象,還必須有一個“中介”,使自身感性化,以消除純粹知性與感性的對立。這就是康德說的範疇的“範型化”問題。該書認為,只有通過時間才能辦到,因為時間是一切經驗(內與外)的先天形式;時間自身的種種先天規定乃是知性概念的“範型”,這種“範型”是把種種雜多的感性表象統攝於範疇之下的“中介”。此種“範型”使範疇可用於“現象”,又對範疇加以限制,使範疇只對“現象”有效。

康德在該書的“原理分析論”中首先考察了範疇的“範型化”問題。原理分析論規定了先天範疇所限定的感性條件,論述了範疇通過範型化而形成的基本命題,也就是“知識的基本原則”,並且由此說明純粹自然科學如何可能確立的問題。

康德在該書中把“知識的基本原則”劃分為4類:

(1)直觀的公理:“一切直觀皆為延擴的量”。

(2)知覺的預測:“在一切現象中,其為感覺物件之實在者,皆有強弱的量,即具有強弱之度”。

(3)經驗的類推:其原理為,“經驗僅由‘知覺之必然的聯結之表象’而可能者”。這條原理之下含有 3條較為具體的類推原理。第 1類推,實體永恆性的原理:“在現象之一切變易中,實體乃永恆者;其在自然中之量,絕無增減”。第 2類推,依據因果律的時間中繼續的原理:“一切變化皆依據因果聯結之法則發生”。第3類推,依據互動作用法則的共在原理:“一切實體,在其能被知覺為在空間中共在者,皆在一貫的交相作用中”。

(4)經驗思維的公理,有3條:在直觀中及在概念中,凡與經驗方式的條件相合者,為可能的;凡與經驗質料的條件,即與感覺相結合者,為現實的;在其與現實事物的聯結中,凡依據經驗的普遍的條件為規定者,其存在為必然的。

康德在該書中認為,範疇是知性自身先天具有的統一功能,是我們心靈思維物件的固定法則;知性的先驗判斷則是決定把一定種類的感性物件歸屬於法則之下的功能,這些先驗判斷就是“知識的基本原則”。它們是一些普遍的命題,是經驗的先天綜合判斷所依賴的前提。

在“先驗分析論”中,康德闡述的原理,均為科學知識所以可能的條件,是關於真理的邏輯;在“先驗辯證論”中,康德討論由於狹義理性自身的純粹推論而必然產生的種種“矛盾”,這些矛盾是由於“先驗假相”的引誘所必然產生的。該書指出,在理性進行純粹的邏輯推論時,要追求一切思維條件的統一,這就是“理性的觀念”。“理性的觀念”有3類,第1類指一切思維主體的統一,即“心靈”;第 2類指被觀察物件的條件的統一,即“世界”;第 3類是一切可能存在的條件的統一,即“上帝”。書中分析了理性自身的“二律背反”,在哲學史上產生了重大影響,推動了近代歐洲辯證思維的發展。

在關於“宇宙”觀念的討論中,該書揭露了理性自身必然產生的矛盾,即“二律背反”。在“二律背反”中,正題代表獨斷的唯心論,反題代表舊唯物論。該書認為,關於“世界”理念的種種爭論,皆起因於“先驗的假相”,即是把“自在之物”當作可認識的物件,因而這種爭論是徒勞的。從知識的立場來看,正題與反題的原則都不能成立,但是,從宗教與道德的立場來看,正題所持的獨斷唯心論立場則是可取的。康德在該書中對於理性自身矛盾的揭露與分析,是為了說明思辨的形而上學是不可能的,為他的先驗的形而上學的可能性作理論準備,這也是《純粹理性批判》所要達到的根本目的,即限制知識以便為信仰保留地盤。所以,康德在《純粹理性批判》一書中所發動的哲學革命是不徹底的。

參考書目

鄭昕:《康德學述》,商務印書館,上海,1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