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子

[拼音]:tushu zhengding mulu

[英文]:book subscription list

圖書總髮行機構向零售書店和讀者徵求圖書訂貨數字用的一種書目。按照出版社提供的出書計劃和有關資料,分期分批地編印、介紹將要出版圖書的內容,傳遞出版發行資訊。由國營新華書店編印的這類書目有:

(1)《社科新書目》。新華書店總店北京發行所和科技發行所編印,半月一期;

(2)《科技新書目》。新華書店總店北京發行所和科技發行所與上海發行所聯合編印,半月一期;

(3)《標準新書目》 (專門徵訂各種標準、規程、規範等方面的圖書資料 )。新華書店總店北京發行所和科技發行所編印,半月一期; ④ 《北京圖書資訊報》、《上海新書目》、《天津新書目》、《四川新書目》、《遼寧新書目》等。由各地方的新華書店發行所或省級新華書店編印;

(5)《大中專教學用書彙編》亦稱 (《教材預訂目錄》)。由新華書店總店科技發行所編印,每年春、秋兩個學期各編印一次;

(6)《農村新書目》,由新華書店總店北京發行所編印,每年一期。這些徵訂書目的內容主要有 :書名 、出版者 、 編著譯者 、 內容提要、類別、字數、開本、裝幀、統一書號、估計定價、讀者物件、發行範圍、計劃出版時間、各地書店訂貨上報日期等專案。如果徵訂的是重版書,還要註明該書上次徵訂時的目錄編號。

徵訂目錄一般在圖書出版前5~6個月編印發出。各市、縣新華書店收到目錄後,主動向有關購書單位,以及供銷社、集體書店等宣傳和徵訂;同時,在書店門市部張貼,接受讀者預訂。市、縣書店一般在25天內向省級書店提出訂貨數。省級書店在 10 天內彙總全省各市、縣書店的訂數,加上自己的儲備數,向圖書出版地的總髮行機構提出全省書店的訂貨數。總髮行機構彙總全國的訂數後,加上儲備數,最後向出版社開出每種書的訂貨通知單。 徵訂目錄從發出到向出版社提出訂數共 45天。由京、津、滬發行所及科技發行所發行的圖書,實行訂單直報,市、縣書店的訂數不經過省級書店彙總。

世界上有些國家如蘇聯、東歐等國的圖書總髮行機構或一級批發機構,徵求新出版圖書的訂數,一般也採用編印徵訂目錄的作法。例如,蘇聯編印的《預訂用的新書目錄》,就類似中國的圖書徵訂目錄。出版社在書稿發排前,總髮行機構將每種出版物的內容提要,編印成出版物目錄,分發給自己的發行網。各地書店根據目錄向全蘇圖書發行總公司提出各種書籍的訂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