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秉綬(1754~1815)

[拼音]:Mo Di

中國戰國初期思想家,墨家學派的創始人。宋國人,後居魯。曾做過宋國的大夫。

墨翟的生平事蹟,史無記載。他自稱“賤人”(《墨子·貴義》),屬於社會下層的士。他有較豐富的手工業生產經驗,曾親手製做過木鳶和守禦工具。墨翟生活的時代,小生產者階層的社會地位雖然有所改善,但由於各諸侯國之間兼併戰爭和王公貴族的殘酷壓榨,生活仍然非常痛苦。墨翟的思想和主張,反映了社會下層的利益和願望。為了維護小生產者的利益,他一生奔波於各諸侯國之間,積極推行自己的主張。

墨翟最初曾學儒家,後棄儒而自創學派。墨家學派在戰國時極其盛行,與儒學同為世之顯學,墨翟死後,墨家學派分為相里氏、相夫氏、鄧陵氏三派,仍十分流行。墨家學說主要記載在《墨子》一書中。該書非墨翟一人所作,大都為其弟子記述墨翟之言論陸續薈集而成。《漢書·藝文志》著錄為71篇,現僅存53篇,其中《尚賢》、《尚同》、《兼愛》、《非攻》、《節用》、《節葬》、《天志》、《明鬼》、《非樂》、《非命》、《非儒》等篇,直接反映了墨翟的思想。而《經上》、《經下》、《經說上》、《經說下》、《大取》、《小取》六篇,一般認為系後期墨家所作。

墨翟思想的出發點,在於“興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兼愛下》)。他認為當時社會上存在著七種禍患。針對這些禍患,他提出了為小生產者免除壓榨和痛苦,以達到飢者得食,寒者得衣,勞者得息的主張。

兼愛、交利觀

墨翟的兼愛、交利觀是統一的,也是他最根本的善惡觀和道德標準。他認為,社會之所以動亂攻伐,互相殘殺,勞動人民之所以不能安居樂業,其根源在於人們不相愛而相惡,不相利而相害,因此,就必須以兼相愛、交相利來取代它。墨翟的兼愛,要求上自國君,下至眾民,都能做到“視人之國若視其國,視人之家若視其家,視人之身若視其身”,這樣,才有可能出現“強不執弱,眾不劫寡,富不侮貧,貴不傲賤,詐不欺愚”(《兼愛中》)的太平盛世。所謂交利,即首先要考慮他人之利,而不是謀求自己的私利,堅決反對損人利己。為了維護小生產者的利益,墨翟主張保護私有財產,反對那種“入人園圃,竊其桃李”的“虧人自利”(《非攻上》)行為。墨翟竭力主張“有力者疾以助人,有財者勉以分人”(《尚賢下》),認為那種有餘力不去幫助他人,有餘財不去分給窮苦人的作法,是會造成天下大亂的。

勞動與生產思想

墨翟重視物質資料的生產,特別是農業生產。他指出:“農事緩則貧,貧且亂倍政之本”(《非儒下》)。他認為農作物的豐歉,決定著社會財富的多寡和人民生活的苦樂,對國計民生起著重大的作用。如果人們不積極從事生產勞動,糧食得不到增產,倉庫裡沒有足夠的儲備,就可能出現國破家亡的局面。他指出,人與動物不同,動物不勞動,就能從自身和自然界得到充足的“衣食”資源,而人則“賴其力者生,不賴其力者不生”(《非樂上》)。勞動是生產的能動因素,是人類謀生的手段,如果不從事生產勞動,就很難生存下去。為了搞好農業生產,墨翟十分重視勞動力的合理使用,反對兼併戰爭和奢侈享樂對勞動力所造成的浪費,他指出:“凡費財勞力,不加利者,不為也”(《辭過》)。從發展生產出發,墨翟提出了提高勞動強度的主張。他認為,無論君子與賤人,都必須“強從事”,指出“強必富,不強必貧;強必飽,不強必飢。……強必暖,不強必寒”(《非命下》)。同時,他還提出了重視人口增長,確保勞動力再生產的“眾人之道”。他認為,應通過提倡早婚、節制蓄私、短喪薄葬、兼愛非攻、輕徭薄賦等辦法,來保證人口的成倍增加,並在此前提下,使人人都能從事勞動,去獲得必要的生活資料。

分工論

墨翟認為,各行各業,都必須“量其力所能至而從事焉”(《公孟》),即:農民種好田,婦女織好布,王公大人從事國家的管理,士君子貢獻其聰明才智。他的分工思想比較全面,既包括體力勞動與腦力勞動者之間的分工,也包括體力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技能上的分工。在職業分工上,他認為:“能談辯者談辯,能說書者說書,能從事者從事,然後義事成也。”在勞動過程分工上,他說:“譬若築牆然,能築者築,能實壤者實壤,能欣者欣,然後牆成也”(《耕柱》)。

節制消費的思想

墨翟主張“去無用之費”(《節用上》),反對奢侈浪費。他的節用、節葬和非樂的主張,就是這一思想的具體體現。他強烈指責當時王公貴族在衣、食、住、行、用、葬、樂等方面的窮奢極侈的行為,指出了“儉節則昌,淫佚則亡”(《辭過》)的必然性,並對統治階級和普通百姓在衣、食、住、行等方面,提出了一個統一的標準。墨翟的節制消費主張,是聯絡到是否有利於生產來考慮的,反映了人民的意願。墨翟不僅呼籲節儉,還身體力行,以自苦為極,並作為一個學派的主張大力提倡,這在當時的各學派中,是絕無僅有的。

商品流通概念

《墨子》書中的墨經四篇,對商品、貨幣、價格等經濟範疇,進行了一些有意義的探討。“買無貴,說在仮(反)其賈(價)”,是指物價無所謂貴賤,主要是反過來看貨幣購買力的大小,如果幣值賤了,則說明物價並不是貴了。它體現了在交換過程中商品與貨幣的關係,二者可以互相表現其價格。貨幣的購買力低時,表面上看來是商品貴了,但這是“反其價”,商品並沒有貴;反過來,情況也是如此。又如:“賈(價)宜(適當)則讐(售),說在盡”(《經下》)。即在交換中,價格合適,物品就能賣出去;價格是否適當,主要看物品能否售出。就是說,商品交換,必須有適當的價格,價格合適,商品就可以全部售出;反之,商品就賣不出去。它說明後期墨翟實際上已經認識到商品價格與貨幣購買力是一致的。但是,這些概念,《墨子》都未能給予更明確的闡述和深入的探討。

秦統一後,墨學逐漸衰微,直到清代中葉,墨家學說被認為是具有實用之學,才又引起人們的重視與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