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曼諾夫斯基,K.

[拼音]:fanzui zhenchaxue

[英文]:criminalistics

以實現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的任務為目的,為揭露犯罪、揭發與證實犯罪人而研究如何查明案情,收集證據,查緝罪犯的方法、措施以及技術手段的一門科學。又稱刑事偵查學,也曾稱為犯罪對策學。它同刑法學、刑事訴訟法學、獄政學具有密切聯絡,並互相配合,從不同的角度研究如何保證刑法規範的順利實施。因此,法學界有的學者認為犯罪偵查學是法學中的一個分支學科、法學體系的一個組成部分。但由於犯罪偵查廣泛涉及物理學、化學、生理學等自然科學方面的知識和技術,所以有的學者認為,犯罪偵查學是介於法學與自然科學之間的邊緣科學。

犯罪偵查學的內容

包括3個部分:

(1)偵查技術。研究如何發現、固定、收取和檢驗痕跡、物證的原理和方法。其中有:同一認定的理論、刑事照相、痕跡檢驗、槍彈檢驗(見司法彈道檢驗)、文書檢驗、筆跡檢驗、刑事登記、外貌識別等。偵查技術又稱刑事技術,是在綜合利用物理學、化學、生理學等科學技術原理和成就的基礎上,為了解決對一定的人或物進行同一認定而形成的一類專門技術。

(2)偵查措施。研究實施各種偵查措施的有效方法和策略。其中有:現場勘查、偵查實驗、調查訪問、查緝人犯、辨認、訊問等。

(3)偵破方法。研究如何根據各類案件的特點,綜合運用各種技術手段和偵查措施,以組織力量、查明案情、收集證據、緝捕罪犯。其中包括:殺人案件偵破方法、放火案件偵破方法、搶劫案件偵破方法、強姦案件偵破方法、盜竊案件偵破方法、詐騙案件偵破方法,等等。犯罪偵查學所研究的技術手段、偵查措施和偵破方法是密切聯絡的。偵查措施往往要利用種種技術手段,偵查方法必須綜合運用種種偵查措施和技術方法。其運用是否正確,直接影響偵查和調查手段的有效性。運用得好,可以收集到能夠據以肯定或否定犯罪事實和審查嫌疑人是否有罪的證據。所以,研究犯罪偵查學,有助於提高偵查辦案的質量,使國家的偵查權、審判權的正當行使,獲得方法上、技術上的保證。

犯罪偵查學的發展

犯罪偵查學是隨著近代國家制度、司法制度以及科學技術的發展而逐漸建立起來的。在封建專制國家中辦理刑事案件,採取糾問主義的訴訟程式,實行坐堂問案和刑訊逼供。近代資本主義國家反對封建審理體制的罪行擅斷主義,代之以偵查和公訴的制度,將偵查列為訴訟程式,載入法典,並在偵查實踐中日益廣泛地運用科學技術的成就,隨之在學術上也出現了犯罪偵查學。

中國近代曾出版過有關警察科學的著作。這些著作多限於各種偵查技術手段的介紹,還沒有形成犯罪偵查學的科學體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為了研究揭露犯罪、證實犯罪的有效方法,加強同刑事犯罪的鬥爭,在總結中國偵查工作經驗和學習國外先進技術的基礎上,建立了犯罪偵查學。在大學法律系和政法學院中,犯罪偵查學是必修課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