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闐文

[拼音]:shehui Da’erwenzhuyi

[英文]:social Darwinism

19世紀下半期在歐洲出現的一種用生物進化論解釋一切社會現象的思潮。

英國自然科學家C.R.達爾文的《物種起源》(1859)發表後,進化論在歐洲產生了廣泛的影響,併成為19世紀下半葉實證主義社會學的一種主要的理論基礎。社會達爾文主義在理論上與社會進化論、社會有機體論和生物學主義有著密切的聯絡。它接受了達爾文的“自然選擇”、“適者生存”的學說,並把它運用於人類社會領域,把人類社會的發展簡單地等同於生物的進化。代表人物有英國的H.斯賓塞、W.白芝霍特和B.基德,美國的W.G.薩姆納和F.H.吉丁斯,奧地利的G.拉岑霍弗爾、L.龔普洛維奇等。他們認為,社會機體類似於生物有機體,人類社會的變化過程猶如生物的進化過程,因為人類社會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受自然法則的支配;生物進化的規律也就是社會歷史永恆的自然規律。人類社會的發展,不僅是個體之間,而且也是不同群體、社會、種族或民族之間,合乎自然的、必然的適應過程和淘汰過程。人類就其本性而言是不平等的,這種不平等構成了社會中不同的等級。社會的不平袋a href='http://www.baiven.com/baike/224/276460.html' target='_blank' >仁親勻壞摹⒉豢殺苊獾模魏衛醋雜諫緇岬摹⒐業牧α康母稍ざ嘉藜糜謔隆R恍┘說納緇崬鋃鬧饕逭呋谷銜死嗤鏌謊杏諾戎腫搴土擁戎腫逯鄭傭賈輪腫逯行鬧饕濉=?0世紀後,社會達爾文主義開始走向衰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