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

[拼音]:Dongzhou liuliqi

春秋、戰國時期的玻璃製品。又稱料器。琉璃器在西周墓葬中已有出土。春秋時期有陝縣上村嶺虢國墓地等少數幾處發現,器類限於珠、管一類的小件串飾,春秋中期始見琉璃環。戰國時期的琉璃器,迄今已在黃河、長江和珠江流域發現50多處,大多出在墓葬中。長沙地區100多座楚墓中出土有200多件,品類齊全。除珠、管外,還有壁、瑗、環、璜、劍飾(劍首、劍珥)、印章等,品類齊全,儲存良好。各地出土的琉璃器,有透明和不透明兩種,呈乳白、米黃、深藍、豆青、翠綠、淡紫、黑褐等多種色彩,間或有美麗的圖紋。

東周琉璃器大多用作裝飾品,如佩飾、嵌飾等,以珠、管類最常見。琉璃珠多呈球形或多面球形,少數作橢圓或梭形,中穿小孔,球徑一般1~2釐米,最小的僅0.2釐米,最大的4.2釐米。球面上常有多組由藍色圓點和白色圓圈組成的“魚目紋”,有的圓圈內、外形成多彩的套色,俗稱“蜻蜓眼”。琉璃管多圓柱體,個別呈四稜或六稜柱體,縱穿一孔,一般長2釐米,柱徑0.5~0.6釐米,最大的長4.3釐米。在墓葬中,琉璃珠、管每與小晶、瑪瑙、玉、石飾件組成串飾,佩於死者頸項、耳部或腕部。漆器或青銅器上也有嵌琉璃珠飾或片飾的,著名的越王勾踐劍的劍格上即嵌有藍色琉璃(見彩圖)。長沙楚墓出土的琉璃璧,直徑一般在6~9釐米之間,最大的直徑18釐米,飾谷紋,邊緣或有弦紋,與玉璧的造型無異。琉璃劍飾的製作也很精緻,飾柿蒂紋、蟠龍紋或谷紋。

對戰國時期琉璃璧用 X射線分析方法鑑定表明,其結構屬於玻璃態物質,因此,玻璃史研究者多主張應稱之為玻璃。國內、外學者所做定性、定量分析表明,戰國時期琉璃器都屬於PbO-BaO-SiO2系統,即以二氧化矽為基質的鉛鋇玻璃,與古埃及和古羅馬的鈉鈣玻璃不同。應指出,含有多量的鋇是中國先秦至西漢時期玻璃的顯著特點,同時,琉璃璧、劍飾等器物的形制、紋飾,都屬戰國時期同類器物的典型式樣,印章上又銘刻著中國特有的文字,這進一步證明東周玻璃製品是古代中國人自行熔制的。至於“蜻蜓眼”式琉璃珠是否受到西方影響等問題,還有待進一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