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位偵探——讀《福爾摩斯》有感相關作文20篇
那位偵探——讀《福爾摩斯》有感 篇1
讀後感 ,674字他那異於常人的觀察能力早就令我敬佩不已,他那雙眼睛,彷彿能夠收容整個世界,不會錯過一點細節;在他的腦中,究竟還藏有多少我們不知道不理解的知識?
他也是那麼勇敢,在困難面前不但不會退縮,還能夠迎刃而上用他靈敏的大腦,解決一個又一個的難題。
在我們心中,他是個幾近完美的男人,在柯南道爾的筆下他是個破案無數的名偵探。
彷彿他無時無刻都在思考,他的大腦一刻都沒有停止過,在他第一次見到他的助手—約翰华生時,僅僅是一次握手,便知道華生是一位醫生。直到現在我都記得我讀到這一幕時的驚訝的表情,我在心中問著我自己,這是人嗎?不過這應該只是一個小說人物而已,這作者也太誇張了。但慢慢地,我否定了自己的這個念頭,他不僅僅只是一個筆下的人物。他是位偵探,一位有血有肉,鮮活的人物。
他從小就在一個良好的環境中受到精英般的教育,但他不會因為就讀貴族學校而如貴族般風流,他在學校裡專心學習,偶爾還去練習擊劍和拳擊。在他19歲時便偵破了許多案件,這使我十分驚訝,因為19歲離我們並不遠,也許過不了多久,我們也會成為十九歲的少年,但那個19歲的我們或許正平凡地在大學校園中游蕩。同樣是19歲,但那差距卻是如雲泥一般。
他靠他敏銳的洞察力和分析能力偵破許多案件,解出許多暗號,在跳舞的小人中他將他的智慧全部發揮出來,解讀了那個暗號。也許在我們看來,那一排排小人或許只會被認為那是某人的塗鴉,根本不會想到其蘊含的深層含義,心中不禁再一次充滿對他的敬意。
他叫做夏洛克福爾摩斯,那位在柯南道爾筆下活過來的名偵探。
讀《福爾摩斯》有感 篇2
讀後感 ,838字今年暑假,我讀了《木屋下的守護者》、《堂。吉訶德》、《查理九世》等8本書。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福爾摩斯探索集》。當我在讀這本書時,我彷彿身臨其境,就像在和福爾摩斯一起在尋找真相一樣。
這本書是英國的作家柯南道爾寫的,他是英國著名的小說家。柯南道爾簡直是一架用於推理和觀察的最完美無瑕的機器。他知識淵博,有著很高的推斷能力以及判斷能力。他熟悉社會階層和職業特徵,他只需要輕輕瞄上一眼,就能推斷出陌生人的身份、職業……他僅憑書桌上的殘留墨跡或者皮鞋上的幾處泥點,就能判斷出罪犯的一舉一動。因此柯南道爾寫的書風靡全世界,是歷史上最受讀者推崇,絕對不能錯過的偵探小說。
《福爾摩斯探索集》分兩篇故事,一篇名叫《血色研究》,另一篇名叫《四簽字》,其中我最喜歡的故事名叫《血字研究》,故事的大意是這樣的:勞瑞斯花園發生了一起故意殺人案,受害人名叫伊瑙克錐伯,經調查是被毒殺的。在他被殺的那座空房子裡,發現有一個結婚戒指,附近的牆上寫著血字“RACHE”。當時侯波去房子裡尋找戒指,不料卻碰上了警方,他假裝成一個醉鬼,因此逃脫了。後來侯波利用一個老婦人去取戒指,福爾摩斯進行跟蹤調查,找到了許多線索。最後福爾摩斯在一家旅館中發生的凶殺案確認了自己的想法,並找到了證據,最後和警方一起抓住了了凶犯——侯波。
這個故事令我感觸最深的就是福爾摩斯的勇氣。他不怕困難,敢於鬥爭,能根據情況判斷出當下形勢,更能對事情做出大膽的猜測。讀完這篇故事後讓我明白了一個道理;只有尖銳的目光才能看透虛假的真相。只有大膽猜測才能破千奇百怪的案子。在平時我們要像福爾摩斯一樣會思考,不能因別人的猜測而感到困惑,要學會推理。這樣,我們才能解決平時發生的一些小事,才能不被別人胡亂猜測而誤導!
讀完這本書後,我感受到了福爾摩斯的勇氣。感受到了福爾摩斯的智慧;感受到了福爾摩斯高超的技藝。《福爾摩斯探索集》裡發生的故事,令我十分的難忘。
讀《失明的福爾摩斯》有感 篇3
讀後感 ,397字讀完《失明的福爾摩斯》時,我明白了一個道理:我們在面對生活中的“失”的時候,要樂觀,不要放棄,因為上帝為每個人準備了兩扇窗戶,當他關閉了其中一扇窗戶時,他還會看你的表現,如果你堅強、努力,他就必然會為你開啟另一扇窗戶!
範洛雖然是個盲人,但是,通過他的辛苦磨練,終於鍛煉出了異常敏銳的聽力,只要嫌疑人一開口說話,他就能根據嫌疑人說話的口音判斷出嫌疑人是哪個地方的……他還精通7國語言。所以範洛被譽為比利時警界“失明的福爾摩斯”。
我在電視裡還看到一個自強不息的阿姨,那個阿姨雖然因為一場車禍失去了雙臂,但用腳都能做得比我們更好呢!當我看見她的繪畫作品時,我腦海不由自主地躍出一個詞語“栩栩如生”。不僅如此,她的書法作品還在眾多大型比賽中獲得了冠軍、金獎!可見通過努力,那些殘疾人就會做得比我們更好!
這些故事,讓我明白失去什麼都不可怕,只要有信心、有勇氣,努力克服自身的缺陷,就沒有做不到的事。
讀《福爾摩斯探案集》有感 篇4
讀後感 ,451字我想每個人心中都有一個追求冒險的心,我也一樣。我喜歡探險,而這本《福爾摩斯探案集》深深的吸引了我,我開始沉浸在故事情節中無法自拔。
《福爾摩斯探案集》這本書講述的是小說主人公,一個鄉紳的後代,在主人公那個世紀探案的故事,作者以福爾摩斯的助手華生以回憶的形式,用第一人稱給讀者講故事。這本書的作者是阿瑟?柯南道爾,這本書中的人物特點十分清晰,例如,對任何事物都很瞭解,洞察一切的歇洛克?福爾摩斯;眼明手快,機警幹練的格雷格森和萊斯特雷德,他們都是蘇格蘭警場的佼佼者,可惜因循守舊,所以他們明槍暗箭,勾心鬥角。
在讀《福爾摩斯探案集》中,我從每一個字中感受到了福爾摩斯的邏輯思維能力與他細緻入微的觀察力。正是因為福爾摩斯的邏輯思維能力和觀察力,才讓他看到許多常人無法察覺到的情況,讓所有人都大吃一驚。而這些都可以在福爾摩斯的探案中找到。
正是因為福爾摩斯敏銳的觀察力和縝密的邏輯思考,才讓他在所有案件中大展身手。那麼,我們呢?如果我們在生活與學習中善於思考和細緻觀察,那我們是不是可以瞭解別人不知道的事呢?
讀《福爾摩斯探案系列6》有感 篇5
讀後感 ,787字歌德說過:“讀一本好書,就是在和高尚的人談話。”事實證明,書,是通往成功之門的金鑰匙……
星期天,不一會兒作業就寫完了,我長長地呼了一口氣,目光不由自主地落到了媽媽的書架上。書架上一本看起來很舊的書引起了我的好奇心。我抽出這本書,用手拂了拂上面的灰塵,“福爾摩斯探案系列6”這幾個大字便映入了我的眼簾。我最喜歡看探案系列的書了,於是我迫不及待地翻開書頁,一睹為快。
讀著讀著,我就被書中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情不自禁地融入到情境中了。我欽佩主人公福爾摩斯先生敏銳的觀察能力和邏輯推理能力。他機智解決了多個神祕又棘手的殺人案件的故事,我佩服得五體投地。
一口氣讀完這本書,我若有所思:難道福爾摩斯天生就有當偵探的天賦嗎?不,不是,他靠的是仔細的觀察和縝密的思考,以及善於實踐的偵探方式。
當我讀到《諾伍德的建築師》時,我為殺人犯約納斯奥德克而感到可恥,覺得他十分可恨;當讀到《希臘譯員》時我為怪人而感到憐憫;當讀到《跳舞的小人》時,我佩服福爾摩斯超人的智慧;當讀到《最後一案》時,我為“死”去的福爾摩斯先生感到難過和惋惜……
我要向福爾摩斯學習,學習他仔細觀查,善於思考的品質,更要學習他對真理執著追求的精神。是啊!在難題面前,福爾摩斯絞盡腦汁思考;在蛛絲馬跡面前,福爾摩斯仔細觀察;在緊要關頭,福爾摩斯還會隻身深入“虎穴”……
我以前在做題目時,卻有著一派“將軍”風度,把應用題瞟一眼,也不認認真真地思考就拿起筆算了起來,結果錯得一塌糊塗;或是一遇到不會做的題目就空到那兒,跑去問老師,問父母。比起福爾摩斯的那股執著勁來,我感到多麼慚愧呀!
《福爾摩斯》這本書給我的學習敲響了警鐘,今後,我一定要像福爾摩斯對待案件那樣去對待難題,搞不懂怎麼做就決不罷休!
現在,我一直把《福爾摩斯探案系列6》放在我的床頭,因為它是第一本打動我的書,更因為它給了我奮發向上的動力!
讀《福爾摩斯探案全集》有感 篇6
讀後感 ,1587字黑色的版面,黑色的世界……
這是這本書的封面,乍一看,給人一種不寒而瑟的沉悶的感覺。當然,在你沒看這本書以前,你總會感到一種令人厭惡的恨感,誰都不喜歡看令人生畏的文字。而當你再仔細一瞧時,會突然發現上面還有個正在微笑的面孔。
我就是衝著這個微笑的人才翻開這本書的。不要笑我平庸、勢利,但我不得不承認,這個人是我的superstar。
這個人叫福爾摩斯,一個偵探。
這本書,就是為他而寫的。
轟轟隆隆的故事,一個接著一個蹦出來,但卻沒有繁瑣感。一個又一個的神奇故事,讓我感到驚奇。每一段文字,都給人一種冰冷的震撼力,就像黑色的世界裡你正站在一個小破房的面前,淒涼,無助。我真的很害怕,因為當我讀他的時候,就像在黑暗中,沒有光,沒有物,一切都是黑的,黑暗正悄悄把你包圍……
好可怕。寫到這,我不禁打了個寒戰。
壞人的地盤就是壞人的地盤,不會有好人來救你。因為還沒能夠見著你就已經死了。殺人不見血,這就是壞人的做法,換句話說,這就是這本書中的壞人的做法。
真是黑色的世界,黑暗中的無助。
但我真慶幸我能結識他,福爾摩斯。
我真的佩服福爾摩斯的膽量。他就像一把火,點燃了正在消失的東西,使他發出熊熊烈火,就這樣燒啊燒,最終佇立在的這片草地上,哪怕這光微不足道,還是消失的話也沒關係,因為,至少讓這個世界多關注了他一眼。
他是黑暗世界的一盞燈,只要別人願意靠近他,那麼,他就會將自己最無私的光射向他們,最後形成了一片光的世界。
如果我有福爾摩斯一半的膽量的話,我想,我就是一個更加完善的人了,我是個特別膽小的人。哪怕是在“黑暗”中的一點動靜,都能嚇得我滿地打滾,直呼救命。
還好我結識了福爾摩斯,使我往他身邊更靠近了一步,使我更像一半的他。請記住,是一半,因為另一半,不是學能學來的。
請允許我的自私,只從一小方面,從自己的方面來考慮他這個人。
其實他這個人真的很奇怪,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後來我仔細琢磨琢磨,福爾摩斯真的很傻,你想想,不傻能去管別人的閒事,給自己惹來麻煩?
後來我則想明白了,有些事是不能光顧自己,不顧別人的,這個世界上只有全心全意幫助別人,才能使這個枯躁的世界多一份嫵媚,多一分光明。正因為有了他,這個世界才多了一份樂趣,多了一份幸福,因為你知道,這個世界上又多了一個愛你,疼你,關心你的人,哪怕這個人遠在天邊。
他真的是我的superstar,照亮我的整個世界,照亮被他關注的人的世界。
話說偵探都有一個聰明的腦袋,福爾摩斯就不。如果他有腦子的話,他就應該明白什麼對他有益,什麼對他無益。他就應該多向跟他尋求幫助的人要點錢,去喝喝小酒,吃吃小菜,然後去音樂廳狂聽音樂,再回來告訴主人說自己去辦案了。福爾摩斯就不,這不是傻是什麼?他不但不向主人要更多的錢,還幫他們省錢;他不但不去喝酒,就連音樂廳,歌舞廳也不去。只讓自己一個人伴著纏綿的小雨徘徊在小路上,看著越來越少的行人匆匆走過。
在走到小路盡頭時,天就突然暗了下來,閃電再遠方扭動著自己婀娜的身姿,令人噁心。然後燈就噼裡啪啦的碎了,只留下福爾摩斯一人。福爾摩斯輕輕搖搖頭,笑笑,仰望天看著深邃的天空,黑的讓人生疑,恐怕就不能用“深邃”來形容了吧?福爾摩斯用手托起了自己的心臟,讓它在空中閃爍著紅光,天就紅了,紅的耀眼,耀住了整個世紀,黑就變紅了。
真的好謝謝福爾摩斯,因為,我正站在他的身後。
如果說燦爛的星空中滿是星星的話,或許有一顆星星的光更耀眼,正支撐著整片星空;如果說無垠的草原上滿是羊群的話,那麼,站的最高的那隻羊正掌握著整個大局。
在他面前,或許我只是個奶腥味為乾的小小羊,但我也要站在他身旁,勉勉強強站好,等著他釋出時令,哪怕,他讓我走向懸崖。
黑黑的版面,黑黑的世界。
前方的路我不再害怕,因為有我的superstar正在給我指引方向。謝謝你,福爾摩斯,讓我在黑暗中看到光明,哪怕只有一絲。
讀《福爾摩斯探案全集》有感 篇7
讀後感 ,685字今年暑期,爸爸送給我一本書—《福爾摩斯探案全集》。它足足有1000多頁,是我們家最厚的書了。因為我以前聽到過“福爾摩斯”這個名字,卻沒有讀過他的故事,所以我的好奇心使我飛快地把它讀完了。
這本書選取的是《血字的研究》、《四簽名》、《回憶錄》、《歸來記》、《巴斯克維爾獵犬》、《恐怖谷》、《最後致意》、《新探案》八個長篇。據譯者稱,這些大都是阿柯南道爾有代表意義的作品,基本上囊括了福爾摩斯探案故事的精華。
福爾摩斯對於當代文學、天文學、哲學和政治幾乎一無所知。然而他對某些方面研究工作的熱忱卻是驚人的,在一些稀奇古怪的知識領域內,他的學識異常淵博。因此,他往往語出驚人。他有對於人的大腦的比喻以及對知識的選擇記憶的精闢論述。他對約翰H华生吃驚於他不知道太陽系的構成所說的:“這又與我有什麼相關?你說咱們是繞著太陽走的,可是,即使咱們繞著月亮走,這對於我或者對於我的工作又有什麼關係呢?”從而看出,福爾摩斯是一個務實的人,只專注於他自己的工作,對於工作之外的事情充耳不聞。所以他在探案領域出類拔萃。
福爾摩斯的智慧不僅僅體現在他的語句中,他破案時的一舉一動都是那麼認真。任何一個罪犯都是會留下痕跡的,而福爾摩斯就是抓住了這些蛛絲馬跡,運用智慧,成功破案的。比如他在破解“跳舞的人”的這件案子的時候,運用智慧,把每個符號一一聯想成一個字母,然後翻譯出了罪犯留下的暗語。最後,福爾摩斯以牙還牙,也寫了一張暗語給罪犯,犯罪上了當,被捕。
我十分敬佩福爾摩斯,敬佩他對工作無比投入的精神。聯想我自己的學習,也要像他一樣,要專心致志。
讀《福爾摩斯探案集》有感 篇8
讀後感 ,1069字兩三年前,我從西單帶回一本福爾摩斯。於是,一下子就被這個身材高大,鷹一般面孔的神探和那句你從阿富汗來給迷住了。每得空閒,就要翻一翻,雖然早已知道結局,但仍舊百看不厭。
居住在英國倫敦貝克街221號b座的夏洛克福爾摩斯是個顧問偵探,他的合租好友約翰華生,因為傷病撤離阿富汗戰場,負責記錄他與福爾摩斯破案的故事。他們一起辦了很多案子,大到國王、政府委託,小到形形色色的社會底層人員。
值得一提的是,本書的作者,亞瑟柯南道爾爵士,卻是最恨福爾摩斯的人。原因是他耽誤了爵士去做更有意義的事。亞瑟柯南道爾有著豐富的經歷,做過超多不同的工作。所以,他在最後一案讓夏洛克和他最大的宿敵莫里亞蒂教授一起跌入瀑布。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莆田的信件寄到爵士家,大罵他冷血,殘忍,美國,墨西哥等地甚至成立了福爾摩斯不死會。迫於無奈,只好讓他在空屋中又回來了。
為什麼這個角色,這本書如此迷人?首先是真實性。他讓你覺得一切都是真的:詳細的住址,刻畫生動的人物,每個經得起推敲的案子……在英國倫敦,每天都有不少遊客,到貝克街221號b座去,每天都有無數的信件寄給夏洛克福爾摩斯和他的好友華生。人們看他的故事,尤其是56個短篇,看的不是結果,而是過程,那並非空穴來風的、完全經得起推敲的過程,一切不可思議,卻又在情理之中。這種神奇的力量便吸引著每個讀者手不釋卷。甚至學習他,走在大街小巷上,隨便觀察某個人的職業,生活習性,從哪裡來……福爾摩斯,當然是真的。
而我認為最主要的,也是這部書的意義,是其中體現出的符合大眾心理的正義!亞瑟柯南道爾爵士也曾從事法律工作,並親自參與兩件案子,用自己的推理技巧證明罪犯其實是清白的。因此,他並不完全相信法律,認為法律還有不公的地方。這個時候,就特別需要一個正義式的英雄誕生,於是他創造出夏洛克福爾摩斯。
法律並非正義。法律又是固執的,不通人情的,他必須按照既有的章程來執行。法不容情,所以一些好人蒙冤入獄,一些壞蛋逍遙法外,雖然只是極少數。正義則更偏向道德,他的判斷標準是是非善惡。福爾摩斯顯然就是亞瑟柯南道爾心中正義的載體。為了抓罪犯,他無視法律擅闖民宅,私自放掉殺死壞人的傢伙。他純粹在伸張正義,而並非完全遵守法律。
讀第一遍時,我認為這種精神是值得學習的,但後來發現,平心而論,他萬萬要不得。法律雖並不完善,卻已是最公平的社會規則。道德沒有一定的標準,在某些事情上,法律比道德更正確,更公平。
但切莫刻意效仿。試想,若人人皆不遵法,只行自己心中道義,天下豈不大亂?
小小偵探初長成——閱《福爾摩斯探案集》有感 篇9
讀後感 ,766字提起偵探小說,你或許會想起偵探小說鼻祖愛倫坡,或是偵探小說女王阿加莎克里斯蒂,但你絕對不會忘記偵探小說之父阿瑟柯南道爾以及他筆下的夏洛克福爾摩斯。
那位住在貝克街的神探,一隻手杖,一根菸鬥,一身禮服。一身神祕的服裝,也鑄就了他神祕的行為和人格。他不畏艱難,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無論何種難題他都去接,敢於困難鬥爭。相比之下,我就自慚形穢了。安逸的日子,養成了不良的習慣,讓我一種畏難情緒。對於學習和生活的困難中的難題我很少嘗試解決,不敢去解決,這也讓我的人生少了些許刺激和精彩。
他做事時的專注與一雙發現細節的慧眼,也讓我欽佩。正如他所說:“我這腦子會使我名揚四海。從來沒有人像我一樣在偵破罪案上極具天賦,又進行過大量的研究。”這便是他成功的祕訣,他總能發現一些常人無法發現的細節。生活中,我經常遇到許多難題,但我並不總是將他們完美的解決,一些細節,往往就決定了我的成敗。而我,完全沒有發覺,我退卻了。但福爾摩斯卻在他的努力之下,找到了一個個決定成敗的細節。一些粗枝大葉的人,先不說他們是否有恆心,單是不善於把握細節,就註定了他的成敗。
學習中,沒有注意細節的人不少,它可能是一個加號;在工作中,沒有抓住細節的人也屢見不鮮,它可能是電腦上的一個小數點;在生活中,因沒有抓住細節而徒增煩惱的人也不在少數,它可能是一個電閘的開關。
古人云:“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不經意的一個動作,不起眼的一句話,正是一個人的閃光點之所在,想要脫穎而出,就得獨具慧心,從小事做起,從細處做起。
他自己也說過:“不同尋常的細節,絕對沒有使破案變的更困難,他們的實際效果是使破案變得更簡單。”這不正是怎樣面對細節問題的答案嗎?我一定要練成一雙能找出不同之處的慧眼!請期待:小小偵探初長成!
福爾摩斯探案集讀後感 篇10
讀後感 ,3789字【篇一:福爾摩斯探案集讀後感】
《名偵探柯南》這部動畫片肯定有不少同學看過,裡面的主人公柯南破解了許多有難度的案子,這給許多同學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但是,如果你看過《福爾摩斯探案集》這本書,把福爾摩斯和柯南相比較,那可真是柯南這塊雞蛋來碰撞福爾摩斯這塊石頭了,現在就讓我們來見識一下偉大的偵探福爾摩斯吧。
《福爾摩斯探案集》的作者是英國作家柯南道爾,他被譽為“英國偵探小說之父”,書中有許多偵探故事,如《血字的研究》、《四簽名》、《波西米亞醜聞》、《空屋》等,其中最讓我難以忘記的故事則是《波西米亞醜聞》,這則故事主要講了波西米亞的國王拜訪了福爾摩斯,並懇求福爾摩斯從一名名叫艾琳艾德勒女士中拿走一張照片,這張照片是她和國王的合照,但是國王即將結婚,艾德勒女士威脅國王說他如果結婚,她就把照片給他的未婚妻看,一旦交到未婚妻手中,這場婚姻就不會成立,所以國王希望福爾摩斯拿走照片,最後福爾摩斯以為能順利拿到照片時u,卻不知艾德勒女士早已知道他們會來拿走照片,所以早就做好了準備,她和她的丈夫離開了她的家,並把照片擁有她影象的那一半拿走,然後把照片歸還給國王,案件圓滿結束。從此,福爾摩斯總是用“那位女士”這樣充滿敬意的稱呼來稱呼艾德勒女士。
《福爾摩斯探案集》這本書的各種案件也涉及到英國當時的社會現實,突出表現了犯罪問題、道德問題、圖財害命,通姦謀殺,強盜行凶等行為都在小說中得到反映,由此可以看出,英國人民當時的生活並非很美滿。
我們要學習福爾摩斯細心觀察的精神,福爾摩斯每次可以成功地破案,都是因為他細心觀察,不放過案場的蛛絲馬跡。要想進行成功的推理,就必須結合人物的對話及案場的痕跡來推斷,福爾摩斯身上有許多值得我們學習的方面,我們要學習福爾摩斯孜孜不、倦細心觀察的精神。
《福爾摩斯探案集》這本書十分好看,想了解福爾摩斯這名大偵探就趕緊去看一下吧。
【篇二:福爾摩斯探案集讀後感】
在歡樂無憂的寒假裡,我一邊玩,一邊也看了一本書—《福爾摩斯探案集》。
《福爾摩斯探案集》是被譽為“英國偵探小說之父”的作家阿瑟柯南道爾寫的一本偵探故事集。在故事中描述了夏洛克福爾摩斯的家庭和個人經歷。故事主要由《冒險史》系列、《新探案》系列、《回憶錄》系列、《歸來記》系列、《血字的研究》、《恐怖谷》、《巴斯克維爾的獵犬》、《四簽名》等多個部分組成,是歷史上最受讀者推崇的偵探小說。
本書主要講了自稱是“諮詢偵探”的夏洛克福爾摩斯在搬過來與他同住的併成為他的助手的人華生的幫助下,透過蛛絲馬跡,利用縝密的推理思考,破解了一個又一個神祕的案件。
《福爾摩斯探案集》創作以來距今已有一百多年,但它一直風靡全世界,是歷史上暢銷量最多的偵探小說。小說的主人公福爾摩斯已成為世界上家喻戶曉的人物,他觀察入微,能夠仔細分析情況,破解一個又一個離奇神祕的案件,他已成為世界上多人崇拜以及效仿的物件。
《福爾摩斯探案集》這部作品合乎邏輯的推理引人入勝,情節跌宕起伏,人物形象生動鮮明。柯南道爾筆下的福爾摩斯就像一個不可多得的人才,少見卻又被作者寫的彷彿真的有這個人一樣,也讓人不由自主地去佩服這個人。整個故事的情節都讓人情不自禁地緊張,心裡就跟繃著根線一樣的,而謎底的還未揭開,就讓人好像也參與了這起案件。
華生說過這樣一句讚美福爾摩斯的話:“福爾摩斯是一架用作推理和觀察最完美無暇的機器。”可見福爾摩斯的記憶力和觀察力是超一流的。
讀了這本書,我明白了:要想像福爾摩斯一樣厲害,就要多多觀察周圍的事物。觀察決定了一個人對周圍事物的認知,細心觀察也會讓我們擁有更多的知識。觀察會讓我們發現一些平常不注意就看不到的東西,也會贏得別人的欣賞。
【篇三:福爾摩斯探案集讀後感】
在寒假中我與一本書相遇了。可以這樣說,在我很小的時候,就曾與它擦肩而過,那時,只是匆匆一瞥,沒有細細品嚐,現在想起來,我真是錯過了一本奇書。沒錯,它就是《福爾摩斯探案集》一本著名的偵探小說。誰也不知道阿瑟。柯南道爾是怎樣寫出來的,每個章節、每個段落、甚至每句話都能成為破案的關鍵點。不得不說阿瑟。柯南道爾有非常大的想象力,整本小說就好象一張大網,這張網的每個細節都由他編織出來,他對細節描寫得精妙絕倫,無微不至。他在一點一點地編織大網的同時,給作者留下懸念,帶來困惑,等到他這張大網編織完成時,一切都水落石出了。
每件奇案都有它獨特的風格。作者在描寫完案子的情況後,又會再寫出案子中主人公的故事,娓娓道來。看完《血字的研究》後,我又覺得死者都該死,俗話說“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一點不錯,文中的露茜與侯伯本來是幸福的一對,卻因種種原因變得陰陽相隔,竟是因為露茜所在的宗教組織,女子必須嫁給宗教中的男子,有些男人甚至三妻四妾,比如說垂伯,已經有了七個老婆,卻好意思再逼迫露茜嫁給他,這也難怪侯伯會和他拼命。
人與人本就是同一個種族的,本可以和睦相處,是什麼竟讓他們人格扭曲,甚至去搶、去偷,用上卑鄙的手段?一切都是為了人們口中的所謂的利益。金錢、權利、愛情,無不吸引著人們。侯伯和斯坦傑森只是為了他們的貪婪付出了代價。若不是他們緊緊相逼,殺死了露茜的父親,之後強娶露茜,讓露茜抑鬱而死,侯伯又怎會殺了他們兩個人渣!若不是他們緊緊相逼,侯伯與露茜早就幸福的生活在一起,露茜的父親也會活得好好的,侯伯又怎會有“寧為玉碎,不為瓦全”的想法呢?怎會得知自己得了血管瘤,隨時會死的情況後,還與他們拼命呢?這一切不過是他們咎由自取罷了。同時,也為以前宗教信徒們肓目的追求感到悲哀。
在《巴斯科維爾莊園的獵犬》中,你會覺得根本就沒有凶手,在《四簽名》你又會覺得是四個人合夥作案,其實凶手只有一個。福爾摩斯經典的推理和扣人心絃的破案過程,總令我心中崩著一根弦,當一切真相大白,塵埃落定時,心中的弦便會鬆開,一切總是令人提心吊膽。
福爾摩斯,柯南道爾將他塑造得很好,一位理性的聰明的偵探。在日常生活中,我們要向他學習,一切都要有計劃,不能肓目的生活,一寸光陰一寸金,人生哪有那麼多時間來浪費?人的一生,一定要井然有序,不能善惡不分,一直受騙上當,到頭來還不知道自己一生到底幹了些什麼有意義的事!
因此,在人生道路上,讓我們用理性的光芒照亮前方!
【篇四:福爾摩斯探案集讀後感】
假期間,我閱讀了一本由英國最著名的偵探小說家柯南道爾創作的《福爾摩斯探案》。這本書可精彩了,它的魅力,只有在你閱讀時才能完完全全地體會。讀後,我也十分佩服福爾摩斯。
這本書最讓人讚不絕口的是:它精妙絕倫,無微不至的細節描寫,讓我記憶最深刻的就是第一部中的第一次描寫福爾摩斯的工作環境:化驗室是一個高大的屋子,裡面雜亂的放著一些椅子,還有幾張又矮又大的桌子,上面放著許多蒸瓶、試管和一些閃動著藍色焰火的本生燈。這麼一寫,我就彷彿身臨其境,就好像,我也參與了這次案件的沉思。
福爾摩斯是那麼的有哲理性,對於化學知識、解刨知識、驚險文學領域有極高的造詣。他還學過心理學,拉小提琴的技藝也十分的高超,拳術也是那麼出色,可以說是一名出色的劍客,還是精於拳術的拳擊手。他對於英國法律方面的實用知識及其精通,比如說在《巴斯克維爾莊園的獵犬》中你會發現沒有一個人像是凶手。而在《四簽名》中你一開始會以為凶手會有四人,直到故事結束,你才恍然大悟,罪犯原來只有一個。福爾摩斯和華生帶領我們解開了一個又一個謎團,就如成語接龍一樣,在謎底沒有揭開之前你絕對不可能有十足的把握判斷凶手是誰。隨著“成語”的介面不斷接上,我的心也不停地繃緊,吸引著繼續讀下去,接下去的一個又一個精彩故事,讓我們一直把眼睛瞪得大大的。
讀完這書,我也從福爾摩斯身上學到了小心和謹慎。也讓我的觀察力有了大大提升,我喜歡這本書,也很希望將來能成為福爾摩斯那樣的偉大偵探。
【篇五:福爾摩斯探案集讀後感】
最近,我讀了一本書,這是一本充滿了思維邏輯的書。這本書就是《福爾摩斯探案集》。
福爾摩斯是這本鉅著中的主人公,他是被譽為“偵探小說之父”的英國著名偵探小說家柯南。道爾精心塑造的一個形象。
讀完這本書,我對其中的一個比喻始終記憶猶新。福爾摩斯說:“人的頭腦最初就像一間空蕩蕩的小閣樓,不能碰到什麼破爛都一股腦兒地塞進去,應該選擇一些有用的傢俱。同樣,雜亂的、沒用的裝多了,那對他有用的知識就會被擠出去了。凡是善於工作的人,始終要謹慎地選取有用的知識裝進大腦這個閣樓裡,別的一概不要,這樣才會設施齊全,有條有理。所以,為了增加新知識,你必須學會忘掉,不能讓沒用的知識佔據了有用的空間。”
福爾摩斯在一些稀奇古怪的知識方面,他的學識淵博,他精通化學、較準確地掌握瞭解剖學,對驚險文學瞭如指掌,小提琴拉得很好,掌握了英國法律中充分實用的東西,對刀劍拳術也頗為精通。但是,他在文學、哲學、天文學、政治學這些方面的知識幾乎是一無所知。
福爾摩斯用他豐富的科學知識,嚴密的邏輯推理,細緻的觀察研究及不怕死的膽量與犯罪者鬥智鬥勇,破了一個又一個案件。
《福爾摩斯探案集》告訴我們:要想成功,我們就要多開動腦筋,靈活運用自己的思維能力,認真觀察周圍事物。遇到困難,不能退縮,要有不達目的不罷休的信心和勇氣,堅持不懈,最終才能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