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第十一根紅布帶》有感相關作文20篇

讀《第十一根紅布帶》有感 篇1

讀後感 ,863字

是什麼讓我的雙眼充滿了淚水?哦,第十一根紅布帶!那浸透著麻子爺爺無痕大愛的,用麻子爺爺生命換來的第十一根紅布帶。

你是怎樣一個老人啊?長得很不好看,滿臉的黑麻子,還駝背,像背了一口沉重的鐵鍋。你多像《巴黎聖母院》裡醜陋無比的卡西莫多啊!外表一點兒也不討人喜歡。你也有卡西莫多那樣善良的心地,對人火熱的摯愛嗎?你孤零零地住在小河邊的舊茅屋裡。你似乎冷漠無情,鋸掉了牛的一隻角。孩子們幾乎沒見你笑過,誰要敢偷偷騎你的獨角牛,你就會把他從牛背上拽下來,摔在地上。多麼殘酷無情的人啊!人們不願再理你。

可你的獨角牛,卻能救活落水的孩子。當奄奄一息的亮仔被人救上來時,重病的你卻像蝦米一般蜷縮在小床上。你已經氣若游絲,自顧不暇。然而,你竟然顫顫微微地下了床。哦,那個似乎冷酷無情的麻子爺爺哪裡去了?你自私一點呀,麻子爺爺,因為,那極有可能要了你的老命呀!當你孤老無依地病在小床上時,誰來看望過你?誰給過你一絲溫暖?可你卻拖著病體,牽著牛,咬著牙,拼命地挪動著那雙老腿,眼看著快不行了。當牛背上的亮仔終於醒來時,拉緊你的那根弦終於鬆弛下來,你撲到在地,永永遠遠地睡著了。

而後我才知道,因為牛不聽使喚,誤了一個孩子的性命,你狠心鋸了它的一隻角來馴服它。為了孩子們的安全,你冷酷無情,不讓孩子們騎那可能要了他們小命的獨角牛。在給你下葬時,人們看見你布包裡的意味著你救了十條性命的十根紅布帶。加上亮仔,你用你的獨角牛救活了十一條生命。你孤苦無依,人們對你如此冷漠,只有需要你的獨角牛時才想起你,因為只有你才能牽動它。而你毫無怨言,默默地,用你衰老卻火熱的心救回了十一條鮮活的生命。最後,你直接就用自己殘燭一般的軀體,跳躍出絢麗的火花,救回了亮仔,染紅了布條。你卻永遠地離開了我們。你生命的意義似乎就為了那十一根紅布帶,為了那十一條鮮活的生命!

天空了無痕跡,可鳥兒已經飛過!

在你蒼老醜陋的外表下,蘊藏著卡西莫多一樣善良而炙熱的心靈!

你深深地震撼了我,你帶給我悲壯的美,麻子爺爺!

因為你的善良無私,因為你的無痕大愛,麻子爺爺,我熱淚盈眶!

第十一根紅布條讀後感 篇2

讀後感 ,1858字

【篇一:第十一根紅布條讀後感】

星期天上午,我讀了一篇曹文軒叔叔的文章,題目叫《第十一根紅布條》。

在一個小村子裡,在村子後邊的小河邊,一間矮小的舊茅屋孤零零地坐落在那裡。茅屋裡住著一位曾讓孩子們很不愉快、甚至感到害怕的老頭兒—麻子爺爺。

他總是獨自一人,從不搭理別人。除了用他那頭獨角牛耕地、拖石滾,他很少從那片林子裡走出來。它為何會如此孤獨呢?難道他沒有成家?還是想在那片林子中安度晚年呢?這一切都不是,他是不想他的那頭獨角牛傷害別人。說到他的那頭獨角牛,一隻角是麻子爺爺綁在一棵粗壯的大樹上,用鋼鋸給鋸掉的。由於鋸得太挨根,弄得鮮血淋漓的,疼得牛直流眼淚。

村莊這一帶處處有河,孩子很容易掉進河裡。如果有孩子掉進河裡,就去牽麻子爺爺的那頭獨角牛。讓牛馱著孩子,繞打穀場跑,直到孩子吐水為止。

後來,村莊裡有了醫生,麻子爺爺漸漸被人們給遺忘了。直到有一次,這種長久的孤獨和遺忘被人們打破了。村裡人在河邊救起一個名叫亮仔的孩子。只見他滿臉發青,估計在河裡淹了好長時間。

人們把他馱到醫療所,醫生說救不活了。此時,一個叔叔大叫了起來:“獨角牛,快去牽麻子爺爺的獨角牛。”

麻子爺爺牽著獨角牛繞打穀場跑了一圈又一圈。彷彿有一個小靈魂向亮仔走來。亮仔活了!而麻子爺爺因疲勞過度不幸離開了人世。

小說的作者先將一個“醜”的形象推到了我們面前,這麼一來,當這一形象所蘊含的高尚和美好的內容向我們展示時,也讓我們真正的領會到了“美”的真正含義!

這篇文章告訴我們要儘自己最大的力量去幫助別人!

【篇二:第十一根紅布條讀後感】

在《新語文讀本》這本書裡,我看到了曹文軒爺爺寫的一篇文章《第十一根紅布條》,讀著讀著,我的眼淚止不住的流下來了……

故事的主人公是麻子爺爺和他的獨角水牛,麻子爺爺孤身一人,他長的不好看,可以說是很醜,因為臉上有許多的麻子,在加上他對孩子們總是凶巴巴的,所以大家給他起了個綽號叫“麻子”,他的水牛是他唯一的夥伴,也可以說是相依為命,據說水牛剛買來時,麻子爺爺也許是為了把他和村裡的其他水牛分開,就殘忍的鋸掉了它的一隻角,所以這隻水牛就有了“獨角牛”的稱號,麻子爺爺所在的村落河流縱橫交錯,孩子們喜歡戲水,會游泳的沒有關係,不會游泳的有時就會有生命的危險,可儘管這樣,孩子們依然對水情有獨鍾,溺水事件也就時不時的發生,面對生命垂危的溺水孩子,當地有個土辦法,就是把孩子放在牛背上顛簸,結果往往能拯救孩子的性命,麻子爺爺的獨角牛就更神奇了,他能通過觀察知道這個孩子能不能救,如果能救的話,它就會使出渾身的解數去跳躍,去挽救孩子的生命,這可真是神了,麻子爺爺這時也總是竭盡全力牽著牛兒奔跑,被人遺忘的麻子爺爺這時成了孩子們的救星,儘管大家不喜歡他,可這阻止不了麻子爺爺救人的古道熱腸,不知道什麼時候,村裡來了醫生,以後再有孩子落水,醫生就取代了麻子爺爺和他的水牛,時間漸漸的流逝,麻子爺爺和他的獨角牛淡出了人們的視野,就如同空氣一樣。

突然有一天,一個叫亮仔的孩子溺水了,等大人們手忙腳亂的把孩子送到醫院的時候,才發現,醫生有事不在了,人們才又想起了麻子爺爺和獨角牛,大家發現他們都已經很老了,可麻子爺爺聽說孩子溺水後,急忙帶著獨角牛來了,一場馬拉松式的奔跑開始,麻子爺爺在前面牽著牛奔跑著,健壯的年輕人扶著牛背上的孩子捨命的跟著,獨角牛撒開了蹄子跳躍著,時間在慢慢的消失,獨角牛的嘴上已經泛出了白沫,健壯的青年人似乎有些吃不消,有人提出要換麻子爺爺,麻子爺爺斷然拒絕,臉色難看,就在人們的焦急的等待中,孩子的一聲啼哭打破了場上緊張的氣氛,人們一擁而上,緊緊的抱住孩子,噓寒問暖,麻子爺爺癱坐在樹的下面,獨角牛不停的用蹄子拱著麻子爺爺,等人們回過神的時候,大家發現,麻子爺爺永遠的離去了,幾天後,獨角牛在麻子爺爺墳地不遠的地方也死了,人們在整理麻子爺爺衣服的時候,發現他的腰裡有十根紅布條,再加上救亮仔的掛在牛身上的紅布條總共是十一根,麻子爺爺救過十一個小孩子的生命,人們都流下了痛苦的淚水,為自己過去對麻子爺爺的不禮貌而懊悔不已,愧疚不已。

曹文軒爺爺巧妙的塑造了麻子爺爺這一人物形象,他通過質樸的語言,感人的情節來告訴我們,生命中最美的部分是什麼?外表的美不是真的美,真正的美是關心他人,樂於助人的心靈之美,這才是最能打動讀者的地方,麻子爺爺和獨角牛的死是個悲劇,但他帶給我們心靈的震盪和洗滌,讓這個悲劇顯得平凡而偉大,不知道你看過這篇文章沒有,真的,希望大家都能來看一看,你一定會受益匪淺。

第十一根紅布條讀後感 篇3

讀後感 ,693字

在一個古老的村子裡,生活著一群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人們。村子盡頭、靠水邊的一座簡陋的茅草房裡,一位滿臉麻子、駝背的老人,與一頭衰老的獨角牛相依為命。

麻子爺爺的冷漠和可怕,遠近皆知。是他,鋸斷了牛的一根角,讓它鮮血淋漓;是他,堅決不讓村裡的孩子摸獨角牛,為此,一個孩子被他從牛背上拽下來,摔在地上;是他,獨來獨往,不近人情……

這是個幾乎被人遺忘的老人。村裡的婦女主任登記人口時,把他遺漏了;分產到戶時,他分到的是無人肯要的獨角牛;當亮仔因落水而生命垂危時,人們才想起將進黃土的他——不是他本人,而是他的獨角牛。

但是,在亮仔落水昏迷不醒的時候,麻子爺爺來了!他移著僵硬的雙腿,解開只認主人的獨角牛的韁繩,馱上亮仔,親自牽著牛在打穀場上一圈圈奔跑。一起跑的最健壯的男人都累得氣喘吁吁……亮仔救活了!老人呢,被人們想起的時候,他躺在草垛上,睜著眼,永遠地離開了這個世界,只有他的獨角牛,不離不棄。

村裡的人們,似乎清醒過來了。他們記起來了:獨角牛是在角差點傷到孩子後,被老人鋸掉的;老人儲存了十根紅布條,這意味著他和他的牛救了十個孩子的命……人們沉默了,流淚了。

人啊,總是在失去時才懂得珍惜!曹文軒在這篇文章——《第十一根紅布條》的結尾寫道:“拴在它角上的第十一根鮮豔的紅布條,在河上吹來的風裡飄動著……”

這根飄帶的紅布條,似乎在呼喚著人們去思考:生命、友誼、珍惜……

讀《地球的紅飄帶》有感 篇4

讀後感 ,736字

讀了著名作家魏巍寫的《地球的紅飄帶》這部長征史書,我的心裡久久不能平靜。書中那一幕幕血戰的場面不斷地在我腦海中浮現。我彷彿還能嗅到空氣中瀰漫著的血腥和硝煙味,還有那大渡橋橫的鐵索,覆蓋著皚皚白雪巍峨的雪山,一望無際滿目蒼涼的茫茫草地……它們有如一幅幅沉重的水墨畫卷在我眼前晃動。

《地球的紅飄帶》生動真實地再現了紅軍兩萬五千里長徵的全過程。1933年9月,由於黨內“左”傾冒險主義的錯誤領導,導致第五次反“圍剿”的失敗,結果使紅軍付出了極其慘重的代價。1934年夏季,中央蘇區由原來的縱橫千里,縮小到300餘里,敵人重兵壓境,形勢日趨危急,紅軍被迫進行戰略大轉移,至此踏上了艱苦卓絕的長征之路。在毛主席、周總理等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英明領導和指揮下,英勇的紅軍以非凡的智慧和勇氣,經歷了湘江血戰、四渡赤水、搶渡烏江、飛奪瀘定橋,沿途擊退了上百萬窮凶極惡的追兵阻敵。他們還征服了空氣稀薄寒冷刺骨的冰山雪嶺,穿越了渺無人煙的沼澤草地,輾轉了10餘個省,行程25000裡,最後終於取得了長征的偉大勝利。

可以說,中國工農紅軍的長征,就是中國人民的史詩,也是世界人類的史詩。這部史詩是由中國人和中國共產黨人用腳步,用生命和鮮血鐫刻在我們這個星球上的。它就象一條鮮豔奪目的紅飄帶掛在這個星球上,給世人,給人類留下了永遠的紀念。

讀了《地球的紅飄帶》,我更加清晰地瞭解了中國當代史上的這段英勇的歷史,同時對長征也有了更深一層的認識。正是這種不屈不撓、英勇頑強的鬥爭精神,使英雄的紅軍打敗了數倍甚至數十倍於己的強敵,戰勝了人間罕見的艱險,取得了偉大的勝利。今天的我們雖然身處和平年代,不再親自經歷那樣的長征了,但我們應該繼承和發揚那種不畏艱險勇往直前的長征精神,為中華之崛起而奮發努力!

讀《十一月的雨滴》有感 篇5

國小六年級作文 ,692字

《十一月的雨滴》選自於作家曹文軒短篇小說《野風車》。故事講述了一個出生在高貴家庭中的男孩子,父親是當時鼎鼎有名的演員,母親是一名歌手。原本是條件很優越的一個家庭,卻因主人公染上賭博惡習,讓一個幸福的家庭支離破碎。在他無意間發現父親的一個祕密,並以此為條件要挾父親達到他的目的。在罪惡的行為中,他精神恍惚,內心充滿了痛苦,最終在最愛的母親面前,選擇了勇敢面對自己的錯誤,將自己從謊言欺騙罪惡的泥潭中解救出來。

這個故事讓我明白一個道理:走錯路、做錯事情有的時候或許會有機會讓你改正,也有的時候會也因此而毀了人的一生!讀完這個短篇時,我聯想到我的視力問題。在我很小的時候,爸爸媽媽就對我說,父母賦於我生命,賦於我身體的每一部分,都來之不易,一定要善待它們,要愛惜它保護它不受傷害,特別是心靈的窗戶—眼睛。在學校里老師也教導我們一定要好好愛護眼睛,督促我們健康用眼,督促我們做眼保健操。可是,現在的小朋友因為電視、手機、用眼習慣等等原因,都早早的帶上了眼鏡,而最終我也不例外。其實回想起來還是因為不夠愛護它們,才讓自己進入了近視的隊伍中。在我三四年級時,對漫畫產生了濃厚的興趣,只要找到機會我總會見縫插針看,有時看雜誌,有時用手機看,正是因為這樣,我做作業的效率、正確率都開始降低,而我的視力也開始直線下降。一個個不良習慣毀了一雙健康的眼睛,也影響了正確的學習態度。我深刻認識到了這個錯誤,並督促自己去不斷去糾正這些不良習慣,樹立積極向上的學習態度。

古語說:“人非對賢,孰能無過,過而能改,善莫大焉。”這個故事告訴我們:一個人一定要知錯就改,若是屢教不改就有可能毀了自己一生!

願意+努力與堅持——讀《八十天環遊地球》有感 篇6

讀後感 ,902字

書,是我們生活的必需品,讀一本好書就像是結交了一個新朋友。而這個“朋友”也可以指引你去做對的事情和走對的路。

費雷亞福格先生是一位紳士,他與朋友打賭,80天如果走遍一個地球,賭注金兩萬英鎊,如果他贏了,將不會失去這筆錢,但如果輸了就會什麼也得不到。在這80天中他經歷了各種困難,大大小小的事情都讓他挺了過來。但在這其中卻被人誤以為是小偷,是為了躲藏才去各個國家。只剩最後幾天時,被捉了起來,但很快真正的小偷落網了,他才被無罪釋放。第二天一早他準時到達約定好的地點,贏得了賭注。在這本書中,我最大的收穫就是:只要有你的願意+努力與堅持,就沒有什麼做不到的,即使只有你一個人在奮鬥。就像福格先生,大家都認為用80天環遊地球是不可能的,但他依然做到了。

自從我看了這本書以後,我便堅定了我的信心。其實在我很小的時候我就想當一個飛行員,可是一次意外受傷打破了這個夢。我在那段時間有些失落,過了很久我的又一個夢產生了,我要做一個設計師,從那時起我就一直帶著這個夢,走了很遠。可是突然有一天我覺得我離這個夢太遠了,可能我與這個職業沒有緣分吧。可是我又不想放棄,因為這是我已經堅持很久的夢想,如果就這樣放棄了,實在太可惜了。而在我看來我想當一個設計師似乎沒有人支援我,爸爸總認為我只應該好好上學,考上大學後找一個好的工作,不要整天胡思亂想。可是我覺得他們認為的好工作太枯燥無味了,一點挑戰性也沒有,我不願意。但又沒有人支援我,我該怎麼辦?難道就要一直這樣下去,走別人走過的路嗎?我在這兩難的選擇中徘徊。而不知道該怎麼辦。突然,有一天我看到了這本書—《八十天環遊地球》後我便不再徘徊,堅定了自己的信心,為了那個美麗的夢奔去,即使遇到再多的困難,或是沒有人去支援,我都會用盡我的努力去堅持。所以每當別人問我你以後想當什麼時,我都會堅定的說設計師。

從此,這本書成為我最喜歡的書,那句話:“只要有你的願意+努力與堅持就沒有什麼做不到的,即使只有你一個人在奮鬥。”成了我的座右銘。

書,是一盞明燈,照亮了我心中的希望;書,是一陣清風,吹走了我心中的疑惑;書,是一個路標,指引我走自己想走的路。書裡總有那麼多的精彩!

一沁書香波瀾不驚——讀《我們一起走,迪克》有感 篇7

讀後感 ,589字

他在追尋,卻又害怕光明,他不想借過,只能回眸人群。

他長得極醜,但對主人很忠一。記得那一次,他流浪在街頭,依舊人人喊打,但是當他在遇見了他—盲人阿炯,便將他視為主人。他們一路過五關斬六將,在幫主人尋找生母時與一隻名叫紅娜的“狗”擦出了幸福火花,不久紅娜便懷了孕,當迪克一行人雪山前進是卻無意中發現紅娜是一隻人類馴養的豺,紅娜正企圖咬死盲人阿炯,他不得已咬死了紅娜,危險關頭毅然決然的選擇了主人。

還有那個雨雪滂沱的日子裡,他為了給發燒的主人買藥,不惜用身體給別人當活靶子,他渾身是血鼻青臉腫,四肢已支撐不住千瘡百孔的身體,好幾次要倒下。

當他們歷經千辛萬苦,終於取得了成就,卻事不如意。阿炯打算用二胡演奏出他們不凡的經歷,可以亮相就使觀眾大驚失色。於是表演團就用一隻高價買來的狗代替迪克。迪克被鐵鏈束縛住了,在死亡的邊緣掙扎。

最後盲人阿炯放棄了一切地位,和同生死的迪克一起走了。

我彷彿看見,在大海的襯映下他們衣袂飄飄,迪克顯得那麼美,大海的漣漪上泛來陣陣的月光,海風流淌在耳畔。他們沐浴在月光下微笑,流浪狗不再流浪,少年不再輕狂。

故事已經結尾,但我的心還隨著一起一伏,動物的感情遠遠超出了人類,只是他們不會表達,往往在人生經歷中有許多的不如意,避開荊棘,就會讓你知道下次的路線,躲開櫛風沐雨,從坎坷中爬出,在深淵中眺望。只要隨著陽光,隨著啟明星,彼岸還會遠嗎?

讀《八十天環遊地球有感》有感 篇8

讀後感 ,830字

“讀書百遍,其義自現”,“讀書越多,越感到腹中空虛”,“讀書而不能運用,則所讀書等於廢紙”。讀書讓我們成為了一個有文化的人,我們要多多讀書,才能感覺到自己有多麼的無知,山外有山,人外有人,只有多讀書才能戰勝更多的人!

這個暑假我讀了法國作家儒勒?凡爾納的科幻名作《八十天環遊地球》,在這本書中我非常喜歡菲利亞-福格先生,他是一位典型的紳士,除了不喜歡交流外沒有缺點了,非常冷靜沉穩,遇到什麼事都不會慌慌張張,任何事都做得一點不差。讀完了這本書,我認為世間萬物都是有很多可能的。

《八十天環遊地球》這本書講的是:福格先生與改良俱樂部的牌友們打了一個兩萬英鎊做賭注的賭,他要用八十天環遊地球一週,現在想想還有點可能,因為有了各種交通工具,可那是在1873年啊,誰不會覺得有點困難呢?他與他新來的僕人—萬事達開始了這環球旅行,可是不巧,在他們走後,正好發生了一起銀行失竊案,相貌特徵都與福格先生比較符合,於是警探菲克斯跟了他們一路,不斷阻撓他們的旅行,可最後他們以沉著冷靜的性格,和堅定地意志克服了困難,還救了一位即跟她死去的丈夫同葬的美麗女子愛烏達,最後終於化解了誤會,菲克斯警探與福格先生成了朋友。還贏得了八十天環遊地球的賭注,娶了愛烏達做妻子的福格先生生活的非常幸福。

讀完這本書讓我懂得了許多道理。我們凡是遇到困難一定要鎮定,不能慌亂,反而把事情會弄得更糟,要是我們能多學習福格先生,任何事情都一定能辦好。

從福格先生的故事中,我也想到了生活中的自己。我每次遇到只要稍微難一點的事情,就心情煩躁,就不再去做,有時遇到困難,還會慌慌亂亂的,把任何事情都搞雜了,爸爸經常教育我,我都這麼大了,怎麼就不能沉穩一點去做事呢,把事情都做好,每次都沒有把握的做事,這怎麼能行呢。這下,我可以讓福格先生做我的榜樣,我會慢慢學習福格先生,改掉自己身上的壞習慣!

讀書使我心情變得快樂,讀書使我提高修養,讀書使我變得有智慧戰勝對手,同學們,我們為什麼不好好讀書呢?

讀《八十天環遊地球》有感 篇9

讀後感 ,399字

《八十天環遊地球》是一部科幻小說,裡面講得是福格先生和朋友打賭自己要在八十天內環遊地球一週。在行程當中,他遇到了阻礙行程和時間的事情:鐵路斷修,暴風驟雨……不過他憑藉勇敢、智慧和自信,克服了困難,戰勝了時間,贏得了賭約。

最讓我敬佩的是福格先生的自信以及他的一顆勇敢的心。自信非常重要,無論做任何事,只要你有自信,沒有一件事是不能完成的。就如福格先生憑著他的自信和勇敢成功完成了八十天環遊地球。


當我讀到費克斯逮捕了福格先生,眼看賭約要賭輸地時候,我的心也跟著緊張起來。等我繼續往下看我就越來越興奮,直到後來福格先生越過了國際日期變更線,贏回來了一天的時間。

讀完這本書,我明白了無論做什麼事情都要像福格先生一樣,要有安排和計劃,並且還要有自信和堅持。就像我們平時學習一樣,每個新學期開始都要制訂好自己的學習計劃和目標。我也希望自己在以後的學習和生活中,不要再拖拖拉拉,要做到“今日事,今日畢。”

讀《八十天環遊地球》有感 篇10

讀後感 ,701字

《八十天環遊地球》,這是我第二次閱讀這本書,作者是法國著名作家儒勒凡爾納。這本書主要講了主人公福格和改良俱樂部的朋友打賭,說用八十天就可以環遊地球一週,福格就和僕人“萬事達”一起環遊地球,途中遇到了種種磨難,但他們堅持了下來,最終,只用了七十九天就成功環遊了地球。這個故事告訴我不是有希望才去堅持,而是堅持了才有希望。

讀完了《八十天環遊地球》這本書,我知道了“不是有希望才去堅持,而是堅持了才有希望”,這句話讓我知道了只有堅持了才會成功,難道不是嗎?福格先生不就是堅持了才成功了嗎?許多名人也是這樣的,司馬遷堅持夢想,終於寫成了《史記》;李時珍夜宿古寺,目標專一,終於寫成了《本草綱目》;愛迪生堅持研究燈泡,雖然失敗了五百多萬次,但一直不放棄,最終,他取得了成功,發明了燈泡,人們授予他“發明王”的美稱。

但我卻跟福格和這些名人相差十萬八千里,因為我是一個沒有耐心的人。有一次,我正在學騎自行車,一不小心,我摔倒了,手腳都磨破了,我就對學自行車有了陰影,沒有信心,以後騎自行車的時候,我不是說這兒痛,就是說那兒疼,爸爸發現了我在裝痛,就想方設法讓我騎自行車,我只好皺著眉頭騎自行車,很不情願。媽媽看了,對我說;“做任何事情都貴在堅持,不可以半途而廢,不然你永遠學不會騎自行車!”聽了媽媽的話,讓我想到了“不是有希望才去堅持,而是堅持了才有希望”這句話,我慚愧地低下了頭,從此以後,每次騎自行車,我都堅持著,不怕困難,勇往直前!

《八十天環遊地球》這本書告訴我“不是有希望才去堅持,而是堅持了才有希望”,這句話一直銘記在我的心中,相信我以後一定可以從沒耐心變成有耐心,不堅持變成堅持的人!

讀《八十天環遊地球》有感 篇11

讀後感 ,514字

八十天環遊地球在100年前的今天,似乎不可能,但的確有人做到了,他就是—菲利斯。福克。他是如何做到的呢?那就讓我們翻開這本書,去尋找答案吧!

全文主要講了一場因打賭而起的傳奇旅程:在沒有飛機,只能坐火車和郵輪的情況下,英國紳士福克和他的僕人路路通,經歷了種種磨難,最終完成了八十天環遊地球這一壯舉,贏得了賭局的勝利,成為了真正的贏家。在所有的困難面前,福克先生都沒有怨天尤人,而是保持著沉著、冷靜,積極的思考解決問題的辦法。不能坐火車穿越熱帶雨林,他就租大象;為了爭取時間,他願意交兩千英鎊的保釋金;錯過了大客輪,他就花重金租小船穿越太平洋;輪船燃料不足,他就高價買下船上的木料當燃料?

我很喜歡福克先生買象代步這一章,主要講了:火車到達科爾比時前方已經沒有鐵路,只有到阿拉哈巴德才會有鐵路。福克先生為了不耽誤行程,在一位印度人那裡花了兩千英鎊買了一頭大象,連夜到達阿拉哈巴德後,由於大象不能上火車,福克先生便把花重金買來的大象免費送給了嚮導。可見,福克先生是多麼的急中生智、無私奉獻啊!

讀完八十天環遊地球這本書,我體會到了:遇到任何事情,我也要像福克先生那樣沉著、冷靜;生活中要有無私奉獻的精神。同學們,你們呢?

讀《八十天環遊地球》有感 篇12

讀後感 ,618字

在寒假裡,我讀了許多課外書,但到現在我仍記憶猶新的那本書—《八十天環遊地球》。這本書頁數不厚,雖然我只用了一天的時間就看完了,但它卻我使受益非淺。

它講述了英國人福克先生與改良俱樂部的五位會員打賭,說他能在八十天內環遊地球一週。於是他便帶著他的僕人—“路路通”從倫敦出發了。他一路歷經險阻,可每次他都神奇地化險為夷,最終在八十天環遊地球打賭成功。

書中的主人公福克先生做事向來雷厲風行,但我卻是慢悠悠的。就拿一件很簡單的事情—寫作業吧!我們班的同學只要一個小時,如果有作文的話,也就二個小時。可是到我這裡至少要四五個小時,可想而知我寫作業有多慢了。在看完這本書之後,我便下定決心,一定要提升自己做事的速度。果然“皇天不負有心人”經過好幾個星期的堅持與訓練,我的速度提高了不少。這就是我從福克先生身上學到的第一點—爭分奪秒。

福克先生還有一個優點,就是遇事沉著冷靜,認真思考。當他在利物浦被捕時,他並沒有慌張只見他那秀氣的眉毛輕輕的挑了一下,就想到了解決問題的辦法。而我呢有一次在做手工時,連續做了兩次也沒做成功。沒有耐心的我生氣地推開材料說:“這麼難,我不做了!”最後在爸爸的鼓勵下,我靜下心來,理清思路,完成了我的手工。

在福克先生身上,我學到遠遠不止這些。但我認為爭分奪秒才是最珍貴、最有價值的。因為,古人曰:“一寸光陰一寸金,寸金難買寸光陰。”難道這世界上還有比時間更珍貴的東西嗎?

讀《八十天環遊地球》有感 篇13

讀後感 ,1870字

在這個寧靜純潔的冬季,手捧一本好書,聆聽蒼翠香樟樹的呢喃,嗅聞細雨過後野草的清甜,細細品味書中人物的苦與樂,吸收書籍內在的精華,感悟人生的內涵與奧祕。

《八十天環遊地球》是一部長篇科幻小說,作者是法國的儒勒凡爾納。他以豐富奇特的想象,塑造了許多富有特色的人物,自信沉著,正義善良的菲萊亞福柯先生,機靈勇敢,忠實能幹的助手萬事通,美麗優雅,善良勇敢的艾利夫人……讓我在儒勒凡爾納的描述中,隨著菲萊亞福柯先生一行人,開始了一次驚心動魄,跌宕起伏,卻又生動活潑,令人難忘的環球之旅。

菲萊亞福柯先生是一位富翁,他做事沉著自信,一切都按照計劃來,一分一秒都不能有相差。同時,他是一個俱樂部裡的會員。有一天,菲萊亞福柯先生和俱樂部的其他五位夥伴打賭,說他能在80天環遊地球,賭的錢數是兩萬英鎊。福柯先生就這樣和自己的僕人“萬事通”一起,帶著兩萬英鎊出發了。當看到這裡,我就不得不佩服起福柯先生來,他在說出要80天環遊地球前,大腦飛速的把所有可能發生的情況都基本算進了,自信而沉著地報出這個天數,並在腦海裡列了一張計劃表。福柯先生之所以能報出這個天數,不僅僅是因為他的智慧讓他飛速計算出環球旅行基本天數,更重要的是他很自信!自信就是相信自己,相信自己能做成一切事情。也正因為自信,才能讓人能在黑暗中向著自己心中的亮光前進;也正因為自信,才能讓人在迷霧中堅定地駛向心中夢想的彼岸。福柯先生擁有自信,自信就是他的個性,自信讓他變得沉著冷靜,使他在任何境遇下都能樂觀面對,因為在他心中,只有成功,沒有失敗。環球旅行順利地進行著,可這時,福柯先生被誤當做偷竊英格蘭銀行的大盜,被警察廳通緝、追捕,一路上經歷了重重艱難險阻,像意外受審,在火車上遇到劫匪,渡船晚點,再加上認定福柯先生是盜賊的警探斐黎斯一路的阻撓,使福柯先生一次次遇險。我在閱讀一個個驚險的故事時,禁不住為他們捏了一把汗,恨不得衝進書裡幫幫他們。福柯先生一路不管遇到什麼,都十分冷靜,自信沉著地把一切辦好,使困境變作了通途。在最後,福柯先生本以為自己超時了五分鐘,輸了這次賭注,但沒想到,因為他先前利用了從西往東走,每過一條經度線,就會提前4分鐘看到日出。整個地球一共分做360°,這樣算下來,他們正好多出24小時,所以,當福柯先生以為自己到達倫敦是第80天,並超過約定時間5分鐘時,其實,他提早了一天到達,在第79天時就到達倫敦,完成了他這次偉大的環球旅行,贏得了兩萬英鎊,並與在印度救下的美人艾利結為夫妻。

我長吁了一口氣,懸著的一顆心總算是安穩地落下。福柯先生的一舉一動都讓我心驚膽寒,他對自己的自信使他的每一個決定都十分大膽,但都是經過他深思熟慮的。這就是自信的力量!自信,能把膽小變成大方,將懦弱變成勇敢;相信自己,就能戰勝一切困難,實現自己的夢想。福柯先生的自信使他獲得了成功,在自己的人生畫卷上留下了一道斑斕的彩虹,在生活詩集中留下了一篇飄逸的詩作!

還記得幾年前,我第一次競選大隊委員時,心裡是何等緊張。因為我是新手,再加上週圍強手有一大堆,就有一種想放棄的感覺,但是,一想到是帶著老師和同學們的期望來的,我就咬咬牙,找了個位子坐下,複習起演講稿來。這時,一個高大的男生走過來,輕蔑地看了我一眼,說:“你是哪班的呀?叫什麼?”我一驚,抬起頭來,膽小地說:“304,胡晨冉。”“你也來競選大隊委員?”他瞪大了眼睛,不屑地說,“你,還是算了吧!我勸你早點放棄,別自不量力了!我看你,哼!”我心中燃起一道無名之火,但又感覺自己的確不大可能被選上,於是,呆呆的坐在那兒,心裡很不是滋味兒。這時,我的腦海裡閃過一句話,“自信是成功的第一祕訣”,對啊,這不是我的座右銘嗎?可現在怎麼在困難面前退縮了,自卑了呢?胡晨冉,振作一點,不要理別人的閒言碎語,相信自己,你能行的!我猛地醒悟了,抬起頭,對那個高個子男生堅定地說:“不,我不會放棄,永遠不會!誰能笑到最後還不知道呢!”說完,就起身到老師那兒報到去了。最後,我以自信作支撐,勇敢而完美地完成了演講,結果竟真的成為了一名光榮的大隊委員。在對那個高個子男生說那段鏗鏘的話語時,我,為自己而感到驕傲!

如果人生是一朵嬌嫩的鮮花,那麼自信就是這鮮花的芳香;如果人生是一條蜿蜒的小溪,那麼自信就是這小溪的清澈;如果人生是一道斑斕的彩虹,那麼自信就是這彩虹絢麗的色調。我會把自信當做我一生中最珍貴的寶藏,在遇到困難時,大聲喊出:“自信,就是我的個性!困難,我不會怕你!”

讀《八十天環遊地球》有感 篇14

國小五年級作文 ,555字

暑假裡,我讀了《八十天環遊地球》這本書。我佩服書中的菲利斯福格先生。他能與他的朋友打賭在八十天之內環遊地球,真是個奇蹟;而他真的在八十天內完成環遊地球更是一個奇蹟。

他在旅行中的行為,讓我也連連為他點贊。

福格在英國和朋友們賭約,偕同僕人“萬事通”一起開始了八十天環遊地球的壯舉。雖然理論上八十天環遊地球是可行的,但在現實中有種種原因阻撓旅遊的正常進行。福格與“萬事通”不但一一排除受人冤屈吃官司、遭遇海上風暴、遇到印第安搶匪等險情,還救出了美麗的艾歐達夫人,使她也加入了旅行的隊伍。另外,還有一個傻瓜偵探費克斯,誤認為福格是銀行竊賊,一路跋山涉水跟蹤福格,鬧出了不少笑話—旅行也變得更加精彩紛呈。

在這個故事裡,我最喜歡的人物就是主人翁菲利斯福格了。他大約四十歲左右,相貌高貴而又英俊。他身材魁梧,有著金色頭髮和鬍鬚。他在生活上十分講究規律,什麼事都被他安排地井井有條。我真希望,自己也能漸漸變成這樣一個做事有條理的人。

菲利斯福格在我眼中,是一個值得尊敬的人。他把生活安排得井井有條,這種能力讓我羨慕的生活;他與朋友打賭在八十天內環遊地球時的堅定、勇敢更讓我欽佩。雖然八十天環遊地球經歷了重重困境,但他用自己的行動告訴我們:“世上無難事,只怕有心人!”

讀《八十天環遊地球》有感 篇15

讀後感 ,660字

前幾天,我讀了一篇名叫《八十天環遊地球》這本書,現給大家分享一下。聽到這本書的名字,大家可能很驚訝。八十天能環遊地球,這是件不可能的事。可這個主人公的確做到了。

原來這本書的主人公是一位四十左右的先生,名叫福克。是英國上流社會最有風度的紳士。他加入了一個俱樂部,與人打賭,要在八十天環遊地球一圈,有一名叫“費克斯”的偵探錯把福克先生當成了世界大盜,而他和他的僕人卻渾然不知。給他設下重重關卡,陷害他。最終他和他的僕人完成了這一打賭。

看完這本書,我替福克先生深深嘆了一口氣,這一路上沒少發生事情,然而福克先生總能化險為夷。例如:在海上遇到大風暴,在那些信徒的手上救下了艾爾達夫人。這些故事情節都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腦海中。

這篇小說,我的感覺是:其實許多事情,我們都能做。只是缺乏了一種精神—毅力。如果沒有堅定的意志,面臨眾多困難的時候,他會選擇像我們一樣,退縮,甚至選擇放棄。然而,他並沒有這樣做,而是選擇了迎難而上,最終獲得了勝利。

生活中,也是如此。假如,給我八十天環遊地球。也許我到不了幾天,就會放棄。

我們應該向福克先生學習,學習他遇到困難,沉著冷靜。憑藉智慧化險為夷。我們也要學習那位艾爾達夫人,善於觀察周圍的一切事物,遇事能獨立完成,不依賴他人。我們也要學習他的僕人,對主人忠心耿耿,毫無怨言,遇到問題能與福克先生並肩作戰。自從,我讀了《八十天環遊地球》這本書以後,我嘗試著把自己的潛力挖掘出來,用它來戰勝困難,果然,事情就變得容易多了。正如那一句話說的“水滴石穿,非一日之寒”。(指導教師:盧旭)

讀《八十天環遊地球》有感 篇16

讀後感 ,722字

這個寒假中,我閱讀了儒勒?凡爾納烏的《八十天環遊地球》。

這本小書主要講了福克先生用兩千英鎊與朋友打賭,賭自己是否能在八十天內環遊地球一週。朋友們都覺得這是不可能的事情。於是福克先生帶上僕人路路通出發了。路上歷經千難萬險,他們甚至被偵探誤抓而送進監獄。但福克先生以堅定的意志和超群的智慧,克服了重重困難,完成了這一任務。

小說的主人公福克先生是一位英國紳士,到哪裡都是一副沉默不語的冷漠態度,就連錯過了郵船,他也面無表情,好像知道自己會贏一樣。他內心充滿正義感,還在印度救下了艾娥達女士。福克先生遇到困難不放棄,反而很冷靜,智慧和勇氣成為他的雙腿,幫助他完成了環遊地球這一壯舉。福克先生的僕人—路路通是一個活潑、幽默、熱情、很有好奇心的小夥子,對主人忠心耿耿,在途中幫了不少忙。

小說中還有一個負面人物—偵探菲克斯,他雖然大腦靈活,觀察力強,但在一次抓捕任務中,他沒有蒐集到足夠的證據,憑著自己的直覺亂下結論,以致誤抓了與小偷相貌相似的福克先生。待倫敦警局宣佈抓到了真正的罪犯後,菲克斯只好悻悻地回到警局。這件事情,對福克先生是一次考驗,更是一次難得的人生經歷。

看完這本書,我不禁想到了我自己。記得在一次籃球練習時,別人把籃球拋給我,我看著那顆球向眼前衝來,一時慌了神,亂了分寸,便被球砸了一個正著,臉上火辣辣地痛了好幾天。從那以後,我便沒有勇氣再打籃球了,也不願意堅持練習了。與福克先生相比,我真的覺得很慚愧。

《八十天環遊地球》雖然是一本虛構的小說,但讓我明白了許多深刻的道理。做任何事情都得有勇氣堅持下去,只有堅持,看似不可能的事情往往就成了可能。馬雲說過:人總是要有夢想的,萬一實現了呢?堅持,會讓我走得更遠。

讀《八十天環遊地球》有感 篇17

讀後感 ,623字

寒假的一天,我從書櫃上抽下一本頁紙已經泛黃的書——《八十天環遊地球》。那是一本我已經三年沒碰過的書了。從我認字開始,就天天都看,它給我留下了最深刻的印象。

這本書主要寫了19世紀末,英國紳士福克先生與人打賭——在八十天以內環遊地球。然後,他就和僕人利用多種交通工具從倫敦開始環遊地球。在這個旅程中,有的是天災,有的是人禍,最終,他們用了79天環遊了地球,完成了任務贏得了兩萬英鎊的賭注。

我心想:八十天環遊地球在當今科技發達的社會自然是輕而易舉的事,但在福克先生那個年代,簡直是天方夜譚,痴人說夢!合上書本,福克先生鑑定果敢,鍥而不捨的形象一次次浮現在我的眼前。

其實在日常生活中也會有許多讓人感到不可思議的事。古時候,人們就夢想有一天能飛上藍天,感受那種溫暖。如今,幾百年來的飛天夢終於實現了,當大家鳥瞰大地時,應該會為屹立在世界東方的中國而自豪吧!在做一件事情之前,不要想害怕,因為你還沒做,還未感受到所謂的酸甜苦辣在生活中,自信是發動機,是一種力量有了自信你可以去超越自我,去冒險。福克先生就有這種自信,而正因為他有這種自信才能贏回那兩萬英鎊。

“泥濘的路才會留下腳印”,人生就是一條泥濘而又險峻的道路,跋山涉水,終將絕處逢生。讀完《八十天環遊地球》之後,我對人生有了更深刻的認識,我相信,在風雨中磨礪在困境中奮起,在泥濘的路上留下堅實的腳印,就會到達勝利的頂峰!

讀《殺死一隻知更鳥》有感 篇18

讀後感 ,861字

“如果你用槍打鳥,那麼一定記住不要打死知更鳥,因為它只是在那唱歌,給人帶來歡樂。”

全書以20世紀30年代的美國小鎮梅科姆為背景,黑人青年湯姆。羅賓遜被白人無賴尤厄爾誣陷,他被控強姦了尤厄爾的女兒。為維護正義,白人律師芬奇頂著巨大的輿論壓力,為一個黑人打這均認定會失敗的案子。他相信,沒有一個人應當為自己的膚色承擔不公。

在當時的社會環境下,一個白人幫助一個黑人無疑是駭人聽聞的。在面對大環境的黑暗時,多數人墮入到“平庸之惡”中,少數人選擇了沉默,而阿帝克斯。芬奇卻一定要站出來發聲、抗議,他說“如果我不這麼做,我今後在鎮上就抬不起頭,我教導孩子的時候他們就不必聽我的了。”原來,在黑暗面前,我們需要做的只是問一問自己的良心。在法庭上投票迫害湯姆的人是有罪的,沉默觀看的人也是有罪的。在芬奇看來,沉默等同於對黑暗的認可,這又何曾不構成一種迫害?

小說並非只侷限於種族歧視這一個矛盾點上,藉由阿帝克斯。芬奇之口,作者告訴了我們消除一切不平等的武器,除了良心,還有法律和觀念。在法庭上,芬奇說到:“有些人天真地認為人人在一切事物上都是平等的。但我們也知道,有些人更聰明些,有些人更強壯些,有些人做蛋糕更好吃……然而在我們的國家,有一種機制可以讓乞丐平等於洛克菲勒,讓愚人平等於愛因斯坦,那就是法律。”這位律師告訴我們,我們有追求正義的必要,更有追求正義的可能,這種可能存於大澤鄉“王候將相寧有種乎”的呼喊中,存在於林肯紀念堂前“我有一個夢想”的高呼中,更存在於我們每一個人的內心之中。歷史已無數次證明,黑暗是一時的,人們嚮往光明的心卻是永恆的。

在故事的結尾,湯姆。羅賓遜因不堪忍受而逃獄,最終死於槍下,“知更鳥”終究沒能被保護。但在讀者的心中這隻“知更鳥”已然長駐,並在人生的路上不時發出動人的歌聲。

讀《八十天環遊地球》有感 篇19

國小五年級作文 ,639字

書好像一葉扁舟,帶領我們暢遊知識的海洋;書如同一把梯子,讓我們爬上知識的巔峰;書猶如一把鑰匙,讓我們開啟知識的大門。今天,我介紹的好書是法國著名作家凡爾納寫的《八十天環遊地球》。

這本書主要講了一位英國紳士斐利亞·福克先生因為在改良俱樂部裡與朋友們打了一個賭,用兩萬英鎊賭他可以在八十天內環遊地球,結果只用了七十九天成功贏得了賭注的故事。

讀完這本書,令我回味無窮。其中我記憶最深刻的就是斐利亞·福克先生決定下注八十天能環遊地球的那一段,因為很多人都知道八十天不可能環遊地球的,可是他就對自己十分有信心,相信自己一定能辦到,堅信自己一定能贏得賭注,並用自己的行為證明了這一切。他告訴我們:只要以信心為船,揚帆起航,終可以達到成功的彼岸。

日常生活中,我們也要像他一樣,用自己的信心和努力來做每一件事。一個人不可能總是一帆風順,面對困難我們應冷靜對待,不要氣餒,不要傷心流淚,時刻以良好的心態,清醒的頭腦,智慧地找到好方法來解決。“世上無難事,只怕有心人”。

這本書情節動人,具有教育意義,語言生動,擁有大量比喻、擬人句,將文章中的人物寫得躍然紙上,如正直勇敢、忠心耿耿的路路通,沉重冷靜、聰明智慧的斐利亞·福克,善解人意、溫暖大方的艾娥達,我好像身臨其境,跟著他們也一起參與了冒險。

《八十天環遊地球》是我閱讀的書中比較好看的一本,是本也有意思的書籍,建議大家有空好好去看看吧,它一定會帶給你意想不到的驚喜。

讀《我們一起走,迪克》有感 篇20

讀後感 ,651字

堅強是一種信念,在艱苦的生活中堅持鬥爭,才算是勇敢的人!

最近,我讀了一本書,是沈石溪寫的《我們一起走,迪克》,裡面有兩個主人公:一個是從小失去母親、勇敢的小主人阿炯,另一個是可憐的獨耳醜狗迪克,它外貌醜、心靈美,也很勇敢。

這本書讓我愛不釋手,看了一遍又一遍,迪克在家裡鬧了事,阿炯又想找阿媽,所以逃到了昆明,一路上發生了許多讓人感動的事。到了昆明後,因為找不到阿媽,阿炯與迪克只好飢一頓飽一頓地在街頭賣藝。最後,他找到了阿媽,卻說不出話來,結果讓人很感動。

我真是無法跟阿炯比,他的阿媽與他分別了七年,如果換做是我,我根本無法做到。阿炯因為悲傷,眼睛也哭瞎了,又沒有媽媽,那是一種什麼樣的感受?再說那個時代與現在完全不一樣。今天,萬里無雲的晴空,到處能聽到鳥的歌聲,美妙極了!但那時阿炯的眼前一片漆黑,迪克又太得太醜,一人一狗相依為命。

我真想回到他們拉琴要飯的時候,給他們點牛肉罐頭,讓他們吃得津津有味;我還想和他做朋友,天天在公園裡玩耍,讓阿炯不再覺得孤單;還想和他們一起去聽老人講故事……

科學在發展,科技在進步,知識也越來越豐富。大家可以想像現在的幸福生活:有空調、電扇、電視,可有人還不知足,當時沒有這些東西是怎麼過的?我認為金錢的攀比是無用的,才華的攀比才是真正的攀比。

我緩緩地合上了書本,閉上了眼睛,讓自己從書的世界“飛”了回來。

書,可以帶給我快樂,也可以帶給我知識,還可以帶給我感動,還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