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福爾摩斯探案全集》有感相關作文20篇
讀《福爾摩斯探案全集》有感 篇1
讀後感 ,1587字黑色的版面,黑色的世界……
這是這本書的封面,乍一看,給人一種不寒而瑟的沉悶的感覺。當然,在你沒看這本書以前,你總會感到一種令人厭惡的恨感,誰都不喜歡看令人生畏的文字。而當你再仔細一瞧時,會突然發現上面還有個正在微笑的面孔。
我就是衝著這個微笑的人才翻開這本書的。不要笑我平庸、勢利,但我不得不承認,這個人是我的superstar。
這個人叫福爾摩斯,一個偵探。
這本書,就是為他而寫的。
轟轟隆隆的故事,一個接著一個蹦出來,但卻沒有繁瑣感。一個又一個的神奇故事,讓我感到驚奇。每一段文字,都給人一種冰冷的震撼力,就像黑色的世界裡你正站在一個小破房的面前,淒涼,無助。我真的很害怕,因為當我讀他的時候,就像在黑暗中,沒有光,沒有物,一切都是黑的,黑暗正悄悄把你包圍……
好可怕。寫到這,我不禁打了個寒戰。
壞人的地盤就是壞人的地盤,不會有好人來救你。因為還沒能夠見著你就已經死了。殺人不見血,這就是壞人的做法,換句話說,這就是這本書中的壞人的做法。
真是黑色的世界,黑暗中的無助。
但我真慶幸我能結識他,福爾摩斯。
我真的佩服福爾摩斯的膽量。他就像一把火,點燃了正在消失的東西,使他發出熊熊烈火,就這樣燒啊燒,最終佇立在的這片草地上,哪怕這光微不足道,還是消失的話也沒關係,因為,至少讓這個世界多關注了他一眼。
他是黑暗世界的一盞燈,只要別人願意靠近他,那麼,他就會將自己最無私的光射向他們,最後形成了一片光的世界。
如果我有福爾摩斯一半的膽量的話,我想,我就是一個更加完善的人了,我是個特別膽小的人。哪怕是在“黑暗”中的一點動靜,都能嚇得我滿地打滾,直呼救命。
還好我結識了福爾摩斯,使我往他身邊更靠近了一步,使我更像一半的他。請記住,是一半,因為另一半,不是學能學來的。
請允許我的自私,只從一小方面,從自己的方面來考慮他這個人。
其實他這個人真的很奇怪,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後來我仔細琢磨琢磨,福爾摩斯真的很傻,你想想,不傻能去管別人的閒事,給自己惹來麻煩?
後來我則想明白了,有些事是不能光顧自己,不顧別人的,這個世界上只有全心全意幫助別人,才能使這個枯躁的世界多一份嫵媚,多一分光明。正因為有了他,這個世界才多了一份樂趣,多了一份幸福,因為你知道,這個世界上又多了一個愛你,疼你,關心你的人,哪怕這個人遠在天邊。
他真的是我的superstar,照亮我的整個世界,照亮被他關注的人的世界。
話說偵探都有一個聰明的腦袋,福爾摩斯就不。如果他有腦子的話,他就應該明白什麼對他有益,什麼對他無益。他就應該多向跟他尋求幫助的人要點錢,去喝喝小酒,吃吃小菜,然後去音樂廳狂聽音樂,再回來告訴主人說自己去辦案了。福爾摩斯就不,這不是傻是什麼?他不但不向主人要更多的錢,還幫他們省錢;他不但不去喝酒,就連音樂廳,歌舞廳也不去。只讓自己一個人伴著纏綿的小雨徘徊在小路上,看著越來越少的行人匆匆走過。
在走到小路盡頭時,天就突然暗了下來,閃電再遠方扭動著自己婀娜的身姿,令人噁心。然後燈就噼裡啪啦的碎了,只留下福爾摩斯一人。福爾摩斯輕輕搖搖頭,笑笑,仰望天看著深邃的天空,黑的讓人生疑,恐怕就不能用“深邃”來形容了吧?福爾摩斯用手托起了自己的心臟,讓它在空中閃爍著紅光,天就紅了,紅的耀眼,耀住了整個世紀,黑就變紅了。
真的好謝謝福爾摩斯,因為,我正站在他的身後。
如果說燦爛的星空中滿是星星的話,或許有一顆星星的光更耀眼,正支撐著整片星空;如果說無垠的草原上滿是羊群的話,那麼,站的最高的那隻羊正掌握著整個大局。
在他面前,或許我只是個奶腥味為乾的小小羊,但我也要站在他身旁,勉勉強強站好,等著他釋出時令,哪怕,他讓我走向懸崖。
黑黑的版面,黑黑的世界。
前方的路我不再害怕,因為有我的superstar正在給我指引方向。謝謝你,福爾摩斯,讓我在黑暗中看到光明,哪怕只有一絲。
讀《福爾摩斯探案全集》有感 篇2
讀後感 ,685字今年暑期,爸爸送給我一本書—《福爾摩斯探案全集》。它足足有1000多頁,是我們家最厚的書了。因為我以前聽到過“福爾摩斯”這個名字,卻沒有讀過他的故事,所以我的好奇心使我飛快地把它讀完了。
這本書選取的是《血字的研究》、《四簽名》、《回憶錄》、《歸來記》、《巴斯克維爾獵犬》、《恐怖谷》、《最後致意》、《新探案》八個長篇。據譯者稱,這些大都是阿柯南道爾有代表意義的作品,基本上囊括了福爾摩斯探案故事的精華。
福爾摩斯對於當代文學、天文學、哲學和政治幾乎一無所知。然而他對某些方面研究工作的熱忱卻是驚人的,在一些稀奇古怪的知識領域內,他的學識異常淵博。因此,他往往語出驚人。他有對於人的大腦的比喻以及對知識的選擇記憶的精闢論述。他對約翰H华生吃驚於他不知道太陽系的構成所說的:“這又與我有什麼相關?你說咱們是繞著太陽走的,可是,即使咱們繞著月亮走,這對於我或者對於我的工作又有什麼關係呢?”從而看出,福爾摩斯是一個務實的人,只專注於他自己的工作,對於工作之外的事情充耳不聞。所以他在探案領域出類拔萃。
福爾摩斯的智慧不僅僅體現在他的語句中,他破案時的一舉一動都是那麼認真。任何一個罪犯都是會留下痕跡的,而福爾摩斯就是抓住了這些蛛絲馬跡,運用智慧,成功破案的。比如他在破解“跳舞的人”的這件案子的時候,運用智慧,把每個符號一一聯想成一個字母,然後翻譯出了罪犯留下的暗語。最後,福爾摩斯以牙還牙,也寫了一張暗語給罪犯,犯罪上了當,被捕。
我十分敬佩福爾摩斯,敬佩他對工作無比投入的精神。聯想我自己的學習,也要像他一樣,要專心致志。
福爾摩斯探案選集讀後感 篇3
讀後感 ,503字從蛛絲馬跡中尋找線索
回到家,寫完作業,閒暇時看一看《福爾摩斯探案集》是我最快樂的時光了。
《福爾摩斯探案選集》是由[英]柯南。道爾寫的一本偵探小說,書中的主人公福爾摩斯以豐富的科學知識、嚴密的邏輯推理、細緻的調查研究及一往無前的膽識,與狡猾的罪犯、凶頑的敵人做鬥爭,為社會伸張正義,捍衛了法律的尊嚴。因此,福爾摩斯成了人們心目中的神探,成了令罪犯聞之膽寒的剋星,也是眾多偵探小說迷心中破案的“神”。
書中的《最後一案》這個故事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有一次他在對凶殺案現場血字以及其它細節的推理,引出了殺人凶手以及凶手的一段引人入勝的愛恨情仇和凶手的殺人動機。最後福爾摩斯跟他的老對手—莫里亞蒂教授打鬥時墜入懸崖,這個當代最傑出的護法衛士和當時的罪惡之源一起葬身在了瀑布之中。
從福爾摩斯的故事中我明白了,以前老師為什麼叫我們去遊歷祖國的大好河山,好讀書、多讀書、讀好書。我那個時候覺得老師總是老一套,其實也沒有什麼“絕招”,只是在故弄玄虛而已。自從讀了《福爾摩斯探案選集》之後,我便明白了老師的良苦用心,老師是讓我們去細心觀察啊!細節不是“細枝末節”,而是用心,是一種認真的態度和科學的精神。
讀《福爾摩斯探案集》有感 篇4
讀後感 ,451字我想每個人心中都有一個追求冒險的心,我也一樣。我喜歡探險,而這本《福爾摩斯探案集》深深的吸引了我,我開始沉浸在故事情節中無法自拔。
《福爾摩斯探案集》這本書講述的是小說主人公,一個鄉紳的後代,在主人公那個世紀探案的故事,作者以福爾摩斯的助手華生以回憶的形式,用第一人稱給讀者講故事。這本書的作者是阿瑟?柯南道爾,這本書中的人物特點十分清晰,例如,對任何事物都很瞭解,洞察一切的歇洛克?福爾摩斯;眼明手快,機警幹練的格雷格森和萊斯特雷德,他們都是蘇格蘭警場的佼佼者,可惜因循守舊,所以他們明槍暗箭,勾心鬥角。
在讀《福爾摩斯探案集》中,我從每一個字中感受到了福爾摩斯的邏輯思維能力與他細緻入微的觀察力。正是因為福爾摩斯的邏輯思維能力和觀察力,才讓他看到許多常人無法察覺到的情況,讓所有人都大吃一驚。而這些都可以在福爾摩斯的探案中找到。
正是因為福爾摩斯敏銳的觀察力和縝密的邏輯思考,才讓他在所有案件中大展身手。那麼,我們呢?如果我們在生活與學習中善於思考和細緻觀察,那我們是不是可以瞭解別人不知道的事呢?
讀《福爾摩斯探案系列6》有感 篇5
讀後感 ,787字歌德說過:“讀一本好書,就是在和高尚的人談話。”事實證明,書,是通往成功之門的金鑰匙……
星期天,不一會兒作業就寫完了,我長長地呼了一口氣,目光不由自主地落到了媽媽的書架上。書架上一本看起來很舊的書引起了我的好奇心。我抽出這本書,用手拂了拂上面的灰塵,“福爾摩斯探案系列6”這幾個大字便映入了我的眼簾。我最喜歡看探案系列的書了,於是我迫不及待地翻開書頁,一睹為快。
讀著讀著,我就被書中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情不自禁地融入到情境中了。我欽佩主人公福爾摩斯先生敏銳的觀察能力和邏輯推理能力。他機智解決了多個神祕又棘手的殺人案件的故事,我佩服得五體投地。
一口氣讀完這本書,我若有所思:難道福爾摩斯天生就有當偵探的天賦嗎?不,不是,他靠的是仔細的觀察和縝密的思考,以及善於實踐的偵探方式。
當我讀到《諾伍德的建築師》時,我為殺人犯約納斯奥德克而感到可恥,覺得他十分可恨;當讀到《希臘譯員》時我為怪人而感到憐憫;當讀到《跳舞的小人》時,我佩服福爾摩斯超人的智慧;當讀到《最後一案》時,我為“死”去的福爾摩斯先生感到難過和惋惜……
我要向福爾摩斯學習,學習他仔細觀查,善於思考的品質,更要學習他對真理執著追求的精神。是啊!在難題面前,福爾摩斯絞盡腦汁思考;在蛛絲馬跡面前,福爾摩斯仔細觀察;在緊要關頭,福爾摩斯還會隻身深入“虎穴”……
我以前在做題目時,卻有著一派“將軍”風度,把應用題瞟一眼,也不認認真真地思考就拿起筆算了起來,結果錯得一塌糊塗;或是一遇到不會做的題目就空到那兒,跑去問老師,問父母。比起福爾摩斯的那股執著勁來,我感到多麼慚愧呀!
《福爾摩斯》這本書給我的學習敲響了警鐘,今後,我一定要像福爾摩斯對待案件那樣去對待難題,搞不懂怎麼做就決不罷休!
現在,我一直把《福爾摩斯探案系列6》放在我的床頭,因為它是第一本打動我的書,更因為它給了我奮發向上的動力!
讀《福爾摩斯探案集》有感 篇6
讀後感 ,1069字兩三年前,我從西單帶回一本福爾摩斯。於是,一下子就被這個身材高大,鷹一般面孔的神探和那句你從阿富汗來給迷住了。每得空閒,就要翻一翻,雖然早已知道結局,但仍舊百看不厭。
居住在英國倫敦貝克街221號b座的夏洛克福爾摩斯是個顧問偵探,他的合租好友約翰華生,因為傷病撤離阿富汗戰場,負責記錄他與福爾摩斯破案的故事。他們一起辦了很多案子,大到國王、政府委託,小到形形色色的社會底層人員。
值得一提的是,本書的作者,亞瑟柯南道爾爵士,卻是最恨福爾摩斯的人。原因是他耽誤了爵士去做更有意義的事。亞瑟柯南道爾有著豐富的經歷,做過超多不同的工作。所以,他在最後一案讓夏洛克和他最大的宿敵莫里亞蒂教授一起跌入瀑布。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莆田的信件寄到爵士家,大罵他冷血,殘忍,美國,墨西哥等地甚至成立了福爾摩斯不死會。迫於無奈,只好讓他在空屋中又回來了。
為什麼這個角色,這本書如此迷人?首先是真實性。他讓你覺得一切都是真的:詳細的住址,刻畫生動的人物,每個經得起推敲的案子……在英國倫敦,每天都有不少遊客,到貝克街221號b座去,每天都有無數的信件寄給夏洛克福爾摩斯和他的好友華生。人們看他的故事,尤其是56個短篇,看的不是結果,而是過程,那並非空穴來風的、完全經得起推敲的過程,一切不可思議,卻又在情理之中。這種神奇的力量便吸引著每個讀者手不釋卷。甚至學習他,走在大街小巷上,隨便觀察某個人的職業,生活習性,從哪裡來……福爾摩斯,當然是真的。
而我認為最主要的,也是這部書的意義,是其中體現出的符合大眾心理的正義!亞瑟柯南道爾爵士也曾從事法律工作,並親自參與兩件案子,用自己的推理技巧證明罪犯其實是清白的。因此,他並不完全相信法律,認為法律還有不公的地方。這個時候,就特別需要一個正義式的英雄誕生,於是他創造出夏洛克福爾摩斯。
法律並非正義。法律又是固執的,不通人情的,他必須按照既有的章程來執行。法不容情,所以一些好人蒙冤入獄,一些壞蛋逍遙法外,雖然只是極少數。正義則更偏向道德,他的判斷標準是是非善惡。福爾摩斯顯然就是亞瑟柯南道爾心中正義的載體。為了抓罪犯,他無視法律擅闖民宅,私自放掉殺死壞人的傢伙。他純粹在伸張正義,而並非完全遵守法律。
讀第一遍時,我認為這種精神是值得學習的,但後來發現,平心而論,他萬萬要不得。法律雖並不完善,卻已是最公平的社會規則。道德沒有一定的標準,在某些事情上,法律比道德更正確,更公平。
但切莫刻意效仿。試想,若人人皆不遵法,只行自己心中道義,天下豈不大亂?
福爾摩斯探案集讀後感 篇7
讀後感 ,3789字【篇一:福爾摩斯探案集讀後感】
《名偵探柯南》這部動畫片肯定有不少同學看過,裡面的主人公柯南破解了許多有難度的案子,這給許多同學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但是,如果你看過《福爾摩斯探案集》這本書,把福爾摩斯和柯南相比較,那可真是柯南這塊雞蛋來碰撞福爾摩斯這塊石頭了,現在就讓我們來見識一下偉大的偵探福爾摩斯吧。
《福爾摩斯探案集》的作者是英國作家柯南道爾,他被譽為“英國偵探小說之父”,書中有許多偵探故事,如《血字的研究》、《四簽名》、《波西米亞醜聞》、《空屋》等,其中最讓我難以忘記的故事則是《波西米亞醜聞》,這則故事主要講了波西米亞的國王拜訪了福爾摩斯,並懇求福爾摩斯從一名名叫艾琳艾德勒女士中拿走一張照片,這張照片是她和國王的合照,但是國王即將結婚,艾德勒女士威脅國王說他如果結婚,她就把照片給他的未婚妻看,一旦交到未婚妻手中,這場婚姻就不會成立,所以國王希望福爾摩斯拿走照片,最後福爾摩斯以為能順利拿到照片時u,卻不知艾德勒女士早已知道他們會來拿走照片,所以早就做好了準備,她和她的丈夫離開了她的家,並把照片擁有她影象的那一半拿走,然後把照片歸還給國王,案件圓滿結束。從此,福爾摩斯總是用“那位女士”這樣充滿敬意的稱呼來稱呼艾德勒女士。
《福爾摩斯探案集》這本書的各種案件也涉及到英國當時的社會現實,突出表現了犯罪問題、道德問題、圖財害命,通姦謀殺,強盜行凶等行為都在小說中得到反映,由此可以看出,英國人民當時的生活並非很美滿。
我們要學習福爾摩斯細心觀察的精神,福爾摩斯每次可以成功地破案,都是因為他細心觀察,不放過案場的蛛絲馬跡。要想進行成功的推理,就必須結合人物的對話及案場的痕跡來推斷,福爾摩斯身上有許多值得我們學習的方面,我們要學習福爾摩斯孜孜不、倦細心觀察的精神。
《福爾摩斯探案集》這本書十分好看,想了解福爾摩斯這名大偵探就趕緊去看一下吧。
【篇二:福爾摩斯探案集讀後感】
在歡樂無憂的寒假裡,我一邊玩,一邊也看了一本書—《福爾摩斯探案集》。
《福爾摩斯探案集》是被譽為“英國偵探小說之父”的作家阿瑟柯南道爾寫的一本偵探故事集。在故事中描述了夏洛克福爾摩斯的家庭和個人經歷。故事主要由《冒險史》系列、《新探案》系列、《回憶錄》系列、《歸來記》系列、《血字的研究》、《恐怖谷》、《巴斯克維爾的獵犬》、《四簽名》等多個部分組成,是歷史上最受讀者推崇的偵探小說。
本書主要講了自稱是“諮詢偵探”的夏洛克福爾摩斯在搬過來與他同住的併成為他的助手的人華生的幫助下,透過蛛絲馬跡,利用縝密的推理思考,破解了一個又一個神祕的案件。
《福爾摩斯探案集》創作以來距今已有一百多年,但它一直風靡全世界,是歷史上暢銷量最多的偵探小說。小說的主人公福爾摩斯已成為世界上家喻戶曉的人物,他觀察入微,能夠仔細分析情況,破解一個又一個離奇神祕的案件,他已成為世界上多人崇拜以及效仿的物件。
《福爾摩斯探案集》這部作品合乎邏輯的推理引人入勝,情節跌宕起伏,人物形象生動鮮明。柯南道爾筆下的福爾摩斯就像一個不可多得的人才,少見卻又被作者寫的彷彿真的有這個人一樣,也讓人不由自主地去佩服這個人。整個故事的情節都讓人情不自禁地緊張,心裡就跟繃著根線一樣的,而謎底的還未揭開,就讓人好像也參與了這起案件。
華生說過這樣一句讚美福爾摩斯的話:“福爾摩斯是一架用作推理和觀察最完美無暇的機器。”可見福爾摩斯的記憶力和觀察力是超一流的。
讀了這本書,我明白了:要想像福爾摩斯一樣厲害,就要多多觀察周圍的事物。觀察決定了一個人對周圍事物的認知,細心觀察也會讓我們擁有更多的知識。觀察會讓我們發現一些平常不注意就看不到的東西,也會贏得別人的欣賞。
【篇三:福爾摩斯探案集讀後感】
在寒假中我與一本書相遇了。可以這樣說,在我很小的時候,就曾與它擦肩而過,那時,只是匆匆一瞥,沒有細細品嚐,現在想起來,我真是錯過了一本奇書。沒錯,它就是《福爾摩斯探案集》一本著名的偵探小說。誰也不知道阿瑟。柯南道爾是怎樣寫出來的,每個章節、每個段落、甚至每句話都能成為破案的關鍵點。不得不說阿瑟。柯南道爾有非常大的想象力,整本小說就好象一張大網,這張網的每個細節都由他編織出來,他對細節描寫得精妙絕倫,無微不至。他在一點一點地編織大網的同時,給作者留下懸念,帶來困惑,等到他這張大網編織完成時,一切都水落石出了。
每件奇案都有它獨特的風格。作者在描寫完案子的情況後,又會再寫出案子中主人公的故事,娓娓道來。看完《血字的研究》後,我又覺得死者都該死,俗話說“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一點不錯,文中的露茜與侯伯本來是幸福的一對,卻因種種原因變得陰陽相隔,竟是因為露茜所在的宗教組織,女子必須嫁給宗教中的男子,有些男人甚至三妻四妾,比如說垂伯,已經有了七個老婆,卻好意思再逼迫露茜嫁給他,這也難怪侯伯會和他拼命。
人與人本就是同一個種族的,本可以和睦相處,是什麼竟讓他們人格扭曲,甚至去搶、去偷,用上卑鄙的手段?一切都是為了人們口中的所謂的利益。金錢、權利、愛情,無不吸引著人們。侯伯和斯坦傑森只是為了他們的貪婪付出了代價。若不是他們緊緊相逼,殺死了露茜的父親,之後強娶露茜,讓露茜抑鬱而死,侯伯又怎會殺了他們兩個人渣!若不是他們緊緊相逼,侯伯與露茜早就幸福的生活在一起,露茜的父親也會活得好好的,侯伯又怎會有“寧為玉碎,不為瓦全”的想法呢?怎會得知自己得了血管瘤,隨時會死的情況後,還與他們拼命呢?這一切不過是他們咎由自取罷了。同時,也為以前宗教信徒們肓目的追求感到悲哀。
在《巴斯科維爾莊園的獵犬》中,你會覺得根本就沒有凶手,在《四簽名》你又會覺得是四個人合夥作案,其實凶手只有一個。福爾摩斯經典的推理和扣人心絃的破案過程,總令我心中崩著一根弦,當一切真相大白,塵埃落定時,心中的弦便會鬆開,一切總是令人提心吊膽。
福爾摩斯,柯南道爾將他塑造得很好,一位理性的聰明的偵探。在日常生活中,我們要向他學習,一切都要有計劃,不能肓目的生活,一寸光陰一寸金,人生哪有那麼多時間來浪費?人的一生,一定要井然有序,不能善惡不分,一直受騙上當,到頭來還不知道自己一生到底幹了些什麼有意義的事!
因此,在人生道路上,讓我們用理性的光芒照亮前方!
【篇四:福爾摩斯探案集讀後感】
假期間,我閱讀了一本由英國最著名的偵探小說家柯南道爾創作的《福爾摩斯探案》。這本書可精彩了,它的魅力,只有在你閱讀時才能完完全全地體會。讀後,我也十分佩服福爾摩斯。
這本書最讓人讚不絕口的是:它精妙絕倫,無微不至的細節描寫,讓我記憶最深刻的就是第一部中的第一次描寫福爾摩斯的工作環境:化驗室是一個高大的屋子,裡面雜亂的放著一些椅子,還有幾張又矮又大的桌子,上面放著許多蒸瓶、試管和一些閃動著藍色焰火的本生燈。這麼一寫,我就彷彿身臨其境,就好像,我也參與了這次案件的沉思。
福爾摩斯是那麼的有哲理性,對於化學知識、解刨知識、驚險文學領域有極高的造詣。他還學過心理學,拉小提琴的技藝也十分的高超,拳術也是那麼出色,可以說是一名出色的劍客,還是精於拳術的拳擊手。他對於英國法律方面的實用知識及其精通,比如說在《巴斯克維爾莊園的獵犬》中你會發現沒有一個人像是凶手。而在《四簽名》中你一開始會以為凶手會有四人,直到故事結束,你才恍然大悟,罪犯原來只有一個。福爾摩斯和華生帶領我們解開了一個又一個謎團,就如成語接龍一樣,在謎底沒有揭開之前你絕對不可能有十足的把握判斷凶手是誰。隨著“成語”的介面不斷接上,我的心也不停地繃緊,吸引著繼續讀下去,接下去的一個又一個精彩故事,讓我們一直把眼睛瞪得大大的。
讀完這書,我也從福爾摩斯身上學到了小心和謹慎。也讓我的觀察力有了大大提升,我喜歡這本書,也很希望將來能成為福爾摩斯那樣的偉大偵探。
【篇五:福爾摩斯探案集讀後感】
最近,我讀了一本書,這是一本充滿了思維邏輯的書。這本書就是《福爾摩斯探案集》。
福爾摩斯是這本鉅著中的主人公,他是被譽為“偵探小說之父”的英國著名偵探小說家柯南。道爾精心塑造的一個形象。
讀完這本書,我對其中的一個比喻始終記憶猶新。福爾摩斯說:“人的頭腦最初就像一間空蕩蕩的小閣樓,不能碰到什麼破爛都一股腦兒地塞進去,應該選擇一些有用的傢俱。同樣,雜亂的、沒用的裝多了,那對他有用的知識就會被擠出去了。凡是善於工作的人,始終要謹慎地選取有用的知識裝進大腦這個閣樓裡,別的一概不要,這樣才會設施齊全,有條有理。所以,為了增加新知識,你必須學會忘掉,不能讓沒用的知識佔據了有用的空間。”
福爾摩斯在一些稀奇古怪的知識方面,他的學識淵博,他精通化學、較準確地掌握瞭解剖學,對驚險文學瞭如指掌,小提琴拉得很好,掌握了英國法律中充分實用的東西,對刀劍拳術也頗為精通。但是,他在文學、哲學、天文學、政治學這些方面的知識幾乎是一無所知。
福爾摩斯用他豐富的科學知識,嚴密的邏輯推理,細緻的觀察研究及不怕死的膽量與犯罪者鬥智鬥勇,破了一個又一個案件。
《福爾摩斯探案集》告訴我們:要想成功,我們就要多開動腦筋,靈活運用自己的思維能力,認真觀察周圍事物。遇到困難,不能退縮,要有不達目的不罷休的信心和勇氣,堅持不懈,最終才能成功。
福爾摩斯探案集讀後感 篇8
讀後感 ,563字《福爾摩斯探案集》是一部家喻戶曉的作品,深受許多人的喜愛。而我卻對這本書有自己的看法。
這本書的目的是讓少年兒童懂得探索,善於思考,出發點是好的,可我覺得,這本書裡有不良內容。凶手連環殺人案,砍頭,注射毒液……情節常常都是血流成河,人被碎屍萬段,內容太過於血腥,不適於少年兒童。
就拿第一部作品《追凶20年》來說吧,男主為了給自己心愛的人報仇,用極其殘忍的手段,在自己即將去世時,殺死了自己的兩個仇人。這件事帶給我們的是怎樣的思考呢?對男主的同情?還是對男主殘忍的手段不解?在過多涉及這種方面的作品後,我們的思想會變得骯髒,殘忍,狠毒,這給少年兒童造成陽光下的陰影。
這本書也是對黑暗主義的一種詮釋吧,權威人員表示,福爾摩斯探案集這本書,讓我們從多方面思考,有助於兒童的成長……但真是這樣嗎?故事的結局,無疑就像普通的玄幻故事一樣,偵探破案,凶手被捕,單純的美好願望不一定那麼真實,很黑很暴力的事情,還是讓孩子少知道點比較好。
這種故事裡,有為他人報仇殺人的凶手,被大家同情,可我覺得他們不值得同情。他們固然有殺人的理由,可是也許有更好的方法去解決這些矛盾。在日常生活中,我們也有困難的事,難道都去仇恨嗎?少年兒童的思辨能力還不夠強大,如果都去學福爾摩斯中那些報仇的人,都用一種極端的方式解決,冤冤相報何時了,世界還不亂了套?
福爾摩斯探案集讀後感 篇9
讀後感 ,542字“福爾摩斯探案集”是由柯南·道爾寫的人盡皆知的小說,書中有各類離奇的案件,但福爾摩斯——這位大偵探,都能一一破解……現在,就讓我來介紹一下這位大偵探吧。
福爾摩斯是一個極其冷靜的人,他對自己要求嚴格,時時刻刻都保持著平衡的心智,這讓他在面對任何疑難怪案時,都可以進行更深入的思考。他可以說是這個世界上最理性、最具觀察力的偵探。他偵破過許多離奇案件,其中包括:紅髮俱樂部、身份之謎、五枚橘籽等案件,但我最喜歡的故事是波士堪谷奇案。
波士堪谷奇案是英國西部的一個鄉區,這天下午被害人麥卡錫在趕去一個重要約會的路上被人謀殺了。當天下午有人看到麥卡錫先生的兒子拿著槍出現在他父親的身後,還和他父親發生了爭吵……當所有的證據都指向了麥卡錫先生的兒子,警察都已經把他抓起來了。但是福爾摩斯卻沒有被這些表面的證據所迷惑,他仍然冷靜、客觀的去分析問題,抽絲剝繭終於發現了蛛絲馬跡,最終找出了真凶,使得正真的凶手得到了制裁,讓麥卡錫兒子重獲清白、自由。
這個故事把福爾摩斯的冷靜、機智、最求真相的精神描寫的淋漓盡致,我們要學習福爾摩斯的這種精神,遇到問題和困難多冷靜思考講究方法。
福爾摩斯探案集讀後感 篇10
讀後感 ,1061字讀福爾摩斯的想法來自於自小愛看的《名偵探柯南》,柯南的勇敢,聰慧,更兼劇情的緊張刺激,經常吸引著我往下看。但動漫畢竟是動漫,好看卻不真實,這便讓我與福爾摩斯結下了深深的緣分。
初看福爾摩斯,我經常被其中的故事所吸引,《四簽名》《血字的研究》《跳舞的小人》……其中往往是一個故事引出另一個故事,讀到最後總會讓我迷惘,壞人往往並不一定是作惡多端的壞人,而好人也並不如表面上看到的那麼的光鮮亮麗。
第一部《血字的研究》講了作者這名醫生第一次認識了福爾摩斯先生,正與他對話,突然收到了葛萊森的一封來信:有人在勞瑞斯頓花園被殺了,他沒有片刻遲疑,立即趕到勞瑞斯頓花園,經過仔細的檢查,得知死者名叫伊瑙克·J·藍依拿,還有一個朋友叫史約塞,又發現空屋裡一堵牆上有血字“RACHE”(拉鍥),使眾人疑惑不解。第二天凌晨6:00,雷斯垂德又發現史約塞旅館被殺了。案情越來越複雜了。但福爾摩斯處之泰然,終於查出馬車伕霍伯就是殺死藍依拿和史約塞的真正凶手。
讀了這個故事,我深有感觸,福爾摩斯真是一位偉大的名偵探呀!他善於觀察,又會思考,遇到困難從不像一般人那樣大驚小怪的。到案發現場用放大鏡和捲尺一絲不苟的觀察著,認真得思考著,再仔細觀察牆上的血字和馬路上那坑坑窪窪的路,就推斷出這是一件謀殺案,凶手是一箇中年男人,高6英尺多,照身材來說,腳小了一些,穿著一雙粗皮頭靴子,抽印度雪茄煙,他是和死者一起乘馬車過來的,紅臉,右手指甲很長,死者又是被毒死的,所以,既沒有搏鬥的痕跡也沒有被竅的痕跡或致命傷。讀到這兒,我不由“哇”了一聲,我太佩服福爾摩斯了!就一具屍體和幾滴血,他就能看出這麼多!如果我在場,我肯定走上去和他握個手,請他籤個名。當他又得知史約塞也被殺了,心頭的疑雲更大了,但他冷靜地去面對,找出了真正的凶手,並把凶手車伕慢慢地引到面前,假裝叫他搬箱子`扣皮帶,並乘機將凶手抓住與凶手進行了一場激烈搏鬥,將凶手擒住。讀到這兒,我不禁對福爾摩斯這種英勇無畏的精神所打動,我想,如果我們一家子都站在這種搏鬥的場面上,我敢打賭,沒一個人能夠上前去幫忙捉凶手,只會呆呆地站在這兒看,可見,福爾摩斯是多麼地勇敢呀!
朋友,也許曾經的你也和我一樣是個不愛觀察、不愛實踐也不愛發現的人,可那沒關係。只要我們透過福爾摩斯的精神品質,度過歲月的每一天,那麼你我將會變成一個細心觀察,善於發現,勇於實踐的棟樑之才!相信我,你的明天一定會更加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