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瘋羊血頂兒》有感相關作文20篇
讀《瘋羊血頂兒》有感 篇1
國小六年級作文 ,693字寒假裡,我讀了許多沈石溪的動物小說,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瘋羊血頂兒》。它讓我學會了人要自強自立。
《瘋羊血頂兒》講的是盤羊血頂兒在出生時看到了母親被黑母狼吃掉。母親的鮮血濺到它的頭上,成了血頂兒永恆的印記和報仇的信念。血頂兒把角在電擊石中夾直,一次次與黑母狼交鋒,被同類視為瘋羊。一次血頂兒為與黑母狼搏殺而補充體力熟睡時,在一旁放哨的羊群們悄悄地拋棄了它。最後血頂兒被黑母狼咬死。盤羊群又回到了平靜的生活中。
看著《瘋羊血頂兒》這本書,我不住地為血頂兒冒險與黑母狼作戰的想法而感到擔心和不可思議。血頂兒雖然在電擊石裡把打著花結的角板直,可是它畢竟還是一隻羊,一隻註定會被狼吃掉的羊。
看完這本書,我打心底地敬佩血頂兒,它在出生時目睹了母親的死,下定決心要為母親報仇。它的勇敢和冒險我們都只能敬佩並不能真正學習,而在這本書中我學到了另一個知識,卻讓我感動自愧不如。書中說盤羊的幼稚期只有半小時,半小時後就能和爸爸媽媽一起躲避危險,一起奔跑,也能自己獨立。
人的幼稚期不知是盤羊的多少倍,有的人十歲開始就能獨立生活了,而有的人二十幾歲還在依賴父母。我就是屬於第二類人,都已經13歲了,還像小孩子一樣依賴著父母。獨自在家時,溫飽會出現問題;睡覺前我房間和爸爸媽媽房間的門都必須開著,讓我能看見爸爸媽媽那屋的燈光,不然就會睡不著覺;去遠的地方必須要有人陪著,而且必須寸步不離;人多的地方我會緊緊地拉住爸爸媽媽的手。
想想血頂兒,再看看自己,我真覺得自己很沒用。在暗地裡不止一次告訴自己要學會自強自立,可總是等不到實現諾言的那一天我就放棄了。現在我是時候該努力、奮鬥了,真正變成一個自強自立的人。
瘋羊血頂兒讀後感 篇2
讀後感 ,664字看了沈石溪伯伯寫的動物小說《瘋羊血頂兒》,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靜。
血頂兒是一隻盤公羊,為什麼叫“瘋羊”呢?因為它把盤羊引以為傲的俊美羊角磨成杆子一樣向天刺,即便是看到了茹毛飲血的食肉獸也不逃,不但不逃跑,還在原地“咩咩”地叫著,似乎怕凶猛的食肉獸發現不到它!“自殺還要打廣告?”沈伯伯這句話說得很不錯,瘋了喲,徹底瘋了。讀到這裡,我對血頂兒這近乎瘋狂的舉動感到無比地震驚和好奇。
原來,血頂兒的媽媽叫猴戲,在剛剛產下血頂兒的時候,被陰險狡詐的黑母狼盯上,羊的幼稚期只有半個小時,過了半個小時小羊就可以撒開四蹄與母羊奔跑,可黑母狼就早早的撲上來了。
哎……造孽喲!
猴戲為了讓血頂兒活下去,它只能和黑母狼同歸於盡,為了拖延時間,猴戲把嬌嫩的喉管往黑母狼嘴邊送,讓黑母狼解決自己。這一小部分時間足以讓剛剛出生的小羊度過幼稚期,當黑母狼解決完猴戲,再次把凶惡的目光投在血頂兒的身上時,血頂兒已經跑遠了。母愛的力量真是偉大,為了讓自己的寶寶活下去,就算付出生命也在所不辭。
血頂兒忘不了那一幕,扎心扎眼的那一幕,復仇的火焰在它心底熊熊燃燒著,一次偶然的機會,它發現了黑母狼的三隻狼崽。而這時,黑母狼又出去打獵,這可真是一次很好的復仇機會啊!血頂兒絕不會讓它們從眼底下溜走,血頂兒用利角捅死了三隻狼崽。
讀著讀著,淚水早已模糊我的雙眼,猴戲為了保護幼兒而犧牲自己的偉大壯舉深深地感動了我,血頂兒為了復仇,不顧一切,勇往直前更令我無比敬佩,連動物都有“誰言寸草心,報得三春暉”的感恩之心,作為“高階動物”的人類,有什麼理由不履行自己的孝道呢?
《瘋羊“血頂兒”》讀後感 篇3
讀後感 ,936字血頂兒是隻剛出生的小盤羊,它一出生就面臨著死亡的威脅,它和它的媽媽被一隻凶殘的母狼盯上了。當它的媽媽為了保護它和母狼周旋搏鬥時,被嚇傻了的它卻遲遲邁不開蹄子逃跑。終於,它的媽媽被母狼咬住了脖子,情急之下,它的媽媽用自我犧牲的方式,忍著撕裂脖頸的劇痛,將脖頸動脈的一腔熱血噴濺在它的額頭上,成功的喚醒了它的求生意志,媽媽慘死在它面前,它僥倖逃脫了。這是一個母親在生死關頭對孩子最後的愛的表達,它額頭的那灘鮮血是媽媽對它的愛的印記。因為受了血的洗禮,它因此得名“血頂兒”。
後來這隻小盤羊來到另外一個羊群,它開始慢慢長大,沒事兒的時候,它天天將角抵在岩石上磨礪,強行將盤羊的那對彎角磨成了尖銳的直角,儘管它遭到了許多羊的嘲笑,可它毫不在乎,羊群裡的羊們不會懂得它為母報仇的那份執著,它因此被同伴喚作“瘋羊”。最終,懦弱的小盤羊變成了一隻強壯勇敢的公盤羊。
若干年後,命運再次讓它遇到了狼。不過,這次是三隻小狼,面對三隻小狼的肆意挑釁,出於憤怒它用尖利的角殺死了那三隻小狼。小狼被殺後,母狼聞聲趕來,四目相對的那一刻,“血頂兒”呆住了。原來這隻母狼就是殺死它母親的那隻母狼,它們的眼中燃燒著各自的憤怒,它們之間展開了一場殊死的搏鬥。懷著復仇之心,血頂兒越戰越勇,母狼最終被打得落荒而逃。但從此,母狼開始了對羊群的瘋狂報復。
它們再次相逢,是在一塊巖壁上。它彷彿又看到了母親在自己面前的慘死,它發瘋般將母狼堵在一個巖洞裡,只要母狼稍一出來,它就大聲吼叫,用角猛抵,這氣勢把母狼一次又一次逼了回去。遺憾的是,一個深夜,羊群因為膽怯,在它熟睡的時候棄他而去。狡猾的母狼,發現了這一情況後,偷偷的溜出巖洞,悄悄靠近了熟睡中的血頂兒,將尖利的牙齒刺進了血頂兒的脖頸,它被母狼殘忍地咬死了。
看完這篇文章,我被“血頂兒”為母報仇的勇敢和那份執著的信念深深感動,為了替母親報仇,它無懼成為別人眼中的瘋羊;為了種群的安危,它勇敢無畏,和凶殘的母狼搏鬥。最終,它用自己的方式為母親報了仇,雖然結局慘烈,但我相信,它的在天之靈也可以安息了吧!在同情“血頂兒”的同時,我憎惡懦弱自私的羊群首領,因為它的拋棄背叛,“血頂兒”才會慘死,如果它們和“血頂兒”齊心協力,說不定它們會打敗並消滅母狼,贏得勝利。
讀《王子與貧兒》有感 篇4
讀後感 ,487字今天我看了一本好書,叫做《王子與貧兒》,講的是王子愛德華和貧兒湯姆在一天偶然相遇,他們倆互換了衣物,結果可引來了翻天覆地的變化。王子在民間被認為是是一個狂妄的乞丐,貧兒在王宮被認為成一個生病了的愛德華六世,而真正的王子卻憑著頑強的意志在騎士亨頓的守護下,躲過了各種危機,終於在衛冕典禮上重得了自己的王位,並寬赦了湯姆的故事。
文中有些地方令我深受感動。比如愛德華在遇難的時候,騎士亨頓義無反顧地幫助,守衛,救了愛德華王子許多次,而湯姆在王宮中雖然因為不懂禮節而被大眾認為是生病,卻也在判案的時候體現出了他為人善良,公正的一面,我十分讚賞湯姆的公正,王子的勇敢與騎士的忠誠。
這使我想起了古代一些王公貴族,因為自己犯下種種錯誤被貶官或者流放,心裡便十分仇視朝廷,憤世嫉俗;有許多人經不起各種打擊而自殺或者通過不正當手段重新坐穩這個地位;也有更多的人因為某種機會得以輝煌騰達以後,變得貪婪,狡猾,自私,以自己的身份去欺凌百姓;所有這些人在貧兒湯姆,王子愛德華,其實亨頓面前都自愧不如!
我希望全世界自私或者脆弱的人記住這麼一句話:在絕望的處境中不要放棄,在奢華的處境中不要貪婪!
讀《王子與貧兒》有感 篇5
讀後感 ,429字今年寒假,我讀了一本書,名叫《王子與貧兒》。由美國作家馬克吐溫所作。
王子愛德華和貧兒湯姆通過一個機會互相交換了身體,王子變成貧兒,貧兒變成王子。貧兒享受著榮華富貴,還當上了國王。王子則四處流浪,忍受著乞丐們的嘲笑。在好心人享頓的幫助下,王子終於回到王宮。貧兒在良心的譴責下,將王位讓給了王子。
貧兒得享高壽,成為一個滿頭白髮的老頭兒。貧兒也得到了尊敬、得到了榮譽。人們為他行禮,表示對貧兒得尊敬,大家都記得:他曾經當過國王。人們向貧兒行禮,他則報以微笑,人們都很欣賞他的微笑,因為他的一生都光榮。
一個總是做壞事的人,總會得到報應,一個仁慈的人,他的生命總會發亮,正如國王愛德華六世那樣,仁慈。
愛德華在位時間不長,活得也不長,但他活得很有意義,他曾經對一位高官說過:“你知道什麼是痛苦和壓迫?我和我的人民都知道,而不是你。”
在那些嚴酷的年代,愛德華的統治非常仁慈。現在我們要離開他了,讓我們記住這值得讚揚的一點吧。這就是王子與貧兒的故事。
讀王子與貧兒有感 篇6
讀後感 ,437字在《王子與貧兒》這本書中,我最喜歡的有王子愛德華、貧兒湯姆、劍客亨利。這本書描寫了王子愛德華和貧兒湯姆互換了位置,王子愛德華變成了窮小子。而貧兒湯姆則當上了國王的故事。
本書的作者是馬克吐溫,是美國人,原名薩繆爾。蘭亨。克萊門,出生於一個鄉村貧窮律師家庭。從小外出學藝。
馬克吐溫是世界著名的短篇小說大師,經歷了美國從自由主義到帝國主義的發展時期。有作品:《競選州長》、《鍍金時代》、《傻瓜威爾遜》、《赤道環行記》……等等。被世人譽為美國文學中的林肯。
王子與貧兒雖然取材於16世紀的英國。但批評的矛頭卻指向19世紀的美國。其有深刻的現實意義和諷刺意味。
這本書,我最喜歡一段話:“他的衣服全是好看的綢緞,渾身珠寶生光,腰間懸著。鑲著寶石的劍和短刀,腳上穿著精緻的長筒靴。後跟是紅色的。通過這句話。我感受到了皇室的華貴。
《王子與貧兒》這本書,我欣賞湯姆的好學、同情心,愛德華的善良和天真,亨利的助人為樂。這些品質都值得我們學習。
慾望決定的成與敗——我讀《明朝那些事兒》有感 篇7
讀後感 ,1476字明朝是一個政治與文化都極為繁榮的時代,永樂大典,七下西洋,但是這些輝煌的事情大都發生在明朝前期,明朝後期政治軍事尤為混亂,皇帝大都不理朝政,蒙古,女真,日本頻繁侵襲,最終逐漸走向滅亡。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呢?有人云:明亡於黨爭。確實,明朝後期的黨爭特別激烈,官員權貴鬥得不亦樂乎,那麼為什麼會有黨爭呢?
原因很簡單—慾望。
當年,朱元璋望天下大亂,領兵起義,是為了救命救國,讓百姓脫離苦海,是正義的慾望。但是,像魏忠賢這樣的人,原本有一個幸福的家庭,卻賭博上癮,幻想一夜暴富,後因為這種慾望妻離子散,來到皇宮,妄想統治天下,就勾結客氏,結黨私營,控制朝廷,濫殺忠臣。最後,這種無盡的慾望使他在崇禎皇帝的追捕下被逼自殺,死後又被繆屍。因為對自己的處境永不知足,總想攀上更高的臺階,掌握更多的權利,進一步撈取更多的金錢,享受著紙醉金迷的生活。正是這種無窮無盡的慾望使他們勾心鬥角,不擇手段,壓制了清官,明官,明朝才漸漸癱瘓,滅亡。有人說,明朝敗在了魏忠賢的手裡,可我說,明朝敗在了慾望的手裡。明朝的滅亡不僅僅是由於一些慾望無度的臣子,還有隻有貪圖享受慾望的皇帝,比如萬曆,飯後果品一盤就是十四斤,釀豆腐的用品不是黃豆,而是一千隻鳥腦,所以有人說,到了萬曆的時候,明帝國就如一輛在走下坡路的巨車,剎車系統失靈,所以,只能一直走下坡路然後跌下懸崖。
當然也有一些心中無貪慾,一心為國為人民的人,比如說海瑞,為官多年一分未貪,置身投入工作。比如說“要留清白在人間”的于謙,為京城保衛戰做出了巨大的貢獻,卻不求金錢榮譽,最後被奸人所殺,至今都無人不敬佩。比如說姚廣孝,為靖難之役立下了汗馬功勞,在永樂帝即位後卻依然深居佛堂靜修。他們身上有太多太多的高貴品質值得我們學習,在這些人中,我最佩服的是“舉世皆濁唯我獨清”楊漣。
楊漣的那個時代,閹黨橫行,魏忠賢的爪牙遍佈朝廷。就是在這個渾濁的時代裡,楊漣不畏權貴,帶領東林黨與魏忠賢作戰,他親眼看到自己的同伴或被閹黨所害,或看到自己的同胞投靠了魏忠賢,但是他仍然堅守著他內心的正義。當楊漣上書魏忠賢的24大罪時,他明知自己一定會失敗,因為這份奏章一定會落到閹黨的手裡,而後楊漣被投入大牢殘酷的拷打,直到奄奄一息時,他也沒有背叛他心中的正義,直至鐵釘釘入他的腦袋,楊漣才含著滿腔的熱血和正義而死。看到這裡,我不禁眼含熱淚,久久嘆息,因為我認識到了一個悲哀的事實,歷史在有的時候,只分成敗,不分正惡,但是,那又怎樣,因為時間可以證明一切。崇禎帝即位後,賜了楊漣忠烈的諡號,這個諡號來描繪楊漣的一生,當之無愧。
楊漣的生平讓我想起了一句海明威的話“一個人不是生來給打敗的,你可以殺了他,卻無法打敗他。”我堅信,只要一個人心中有正義的“慾望”,那他將是無法挫敗的。
我想到了我們中國的今天,隨著習主席的上任,黨的“十八大”的召開,立馬整頓了各地的不良風氣,審計高階將領,不管多大的官,一旦發現,嚴懲到底。嚴禁公款吃喝,下令一切從簡,中國各地浪費奢侈行為大大減少,送禮貪汙之風得到嚴厲的制止,全國各地政府以為人民辦實事為己任。當然,習近平書記自己也以身作則,在習主席與哈薩克總統在飛機上進餐時,吃的僅僅是家常鹹菜和小米粥,很顯然,習主席這種帶頭弘揚正氣的行為,表現出一種強烈的慾望,那就是想讓中國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走上自強自立的道路,是一種正義的慾望。所以,在習主席的領導下,我們相信中國一定會走上坡路,並行駛到最頂峰。
是啊,是慾望讓明朝日暮西山,但是在今日的中國,我們的中國夢,卻讓中國豪邁的自立於世界強國之林!
黑暗的世界,純潔的心靈——讀《霧都孤兒》有感 篇8
讀後感 ,646字《霧都孤兒》是英國作家查爾斯耿更斯的作品之一。查爾斯耿更斯尤其注意生活在社會底層的生活遭遇,其作品深刻地反映出英國當時的社會現實,為英國批判現實主義文學作出卓越貢獻,是十九世紀英國批判現實主義小說家。
《霧都孤兒》通過一個孤兒在霧都倫敦的生活展開描寫,向讀者揭示了十九世紀英國工業革命時期社會底層的黑暗,作者通過一系列栩栩如生的細緻描寫將讀者的眼球深深地吸引住。
文章以一個孤兒的出生開篇,以孤兒的成長為線索,述說了一段段令人惋惜的故事。奧利弗在孤兒院飽受折磨,而這似乎從他一出生開始就註定了他是個吃不飽,卻也餓不死的卑微苦工。側面揭示了英國貧苦兒童的悲慘命運。
隨著歲月蹉跎,奧利弗長大了,理事會決定將他送到棺材店裡當學徒。在店主邦布林先生和索爾裡太太的折磨以及諾亞的羞辱下,奧利弗奮起反抗,而由於人單力薄,奧利弗最終被關在了小黑屋裡。經過考慮,奧利弗決定到倫敦謀生。
奧利弗初到倫敦,便不幸住進了賊窩。後來,在一次作案中被誤認為小偷,而被送進了警察局。警察局對處理案件草草了事的態度,讓人寒徹心底,種種惡行,也令人厭惡。
文中令人印象深刻的還有南茜姑娘。自幼淪落賊窩,後來成了塞克斯的情婦。遇到奧利弗後,被他的天真純潔所打動,決定出手相助。卻不幸在給老紳士通風報信時被發現,最終慘遭殺害。
查爾斯耿更斯的作品以現實為題材,不刻意構造驚心動魄的情節,讓故事更耐人尋味,引人入勝。盡力發掘其中的內涵,將蘊含其中的美與魅力寫入書中,給予人們無限的希望。
讀《富養女兒》有感 篇9
讀後感 ,1154字現代社會生活節奏急促,競爭激烈,任何一個崗位的從業人員都要有一個上崗證才能上崗。然而在眾多的行業中,作為父母的卻沒有經過培訓就要上崗,這樣對教育下一代就出現嚴重的不協調。所以作為父母為使自己能儘快適應自身崗位,唯一的途徑便是請教有經驗的人士,其中看大量的育兒典籍是最便捷的方法。
而作為初為人母的我在茫茫的育兒典籍中選擇了一本比較接近自己生活的書籍,書名為《富養女兒》。
本書主要介紹媽媽應如何改變育兒方法,富養自己的女兒,從而讓女兒在習慣、氣質、品格、情商等方面得到長足的發展,使女兒贏在起跑線上,幸福一輩子。
起初未接觸此書時,只是聽到某些人說,女兒是要富養的,但如何富養就一竅不通,還錯誤地認為:所謂的“富養”就是讓女孩生活在金錢和物質堆砌出來的奢華中。然而這樣做反而讓女兒變得自私自利,任性嬌蠻,虛榮攀比。對此,自己一道感到非常寒心,突然感到從未有的茫然與失落,更多的是恐懼……
經朋友介紹得獲此書,我如獲至寶。第一天拿回來便如飢似渴地細細品讀。每看完一頁,就像得到一份正能量一樣。讀完全書,我對教育女兒的事,就已經胸有成竹了。
例如:我女兒小時候不是那麼的害羞和靦腆,但隨著年齡的增長,我發現她越來越害羞,外出時我總是為這些而生氣,責怪女兒不爭氣。但讀完這書後,我恍然大悟,原來錯的是我們大人啊!是我們對她貼上了害羞,靦腆的負標籤,所以我決心改變我自己,幫助女兒走出害羞的陰影。第一:我下意識要多鼓勵而不是多批評女兒。例如:平時外出在大街上看到我們熟悉的人時,我會主動先跟別人打招呼,再簡單介紹一下,讓女兒向別人問好。如果女兒樂意便好,如果不樂意也不勉強。事後回家再跟她談談當時的感受和媽媽的感受,儘量達到協調,同時提出對她的期望。第二:有意識地鍛鍊女兒的膽量。例如:外出就餐或到超市時,我會讓她主動詢問商品的價格和功能或拿食物袋,付款等等。我相信只要我們作為家長有心,一定可以找到鍛鍊女兒膽量的好方法。第三:給女兒創造社交機會,鍛鍊她大方的氣質。由於以往工作比較忙,所以我們很少去別人家作客,但為了女兒,再忙也要抽空帶她到親戚朋友家作客。當我們帶女兒去作客的時候,我們會提前向她介紹主人家的大概情況,更教給她一些作客之道,幫助她消除陌生感。同時,我們也邀請親戚朋友來家聚會。她生日時也請同齡人一起慶祝,教給她一些待客之道等等。一段時間過後,我發現女兒的確改變了很多,連老師也稱讚她膽子大了,真是讓人興奮不而啊!
女兒的進步不但只是這些,還有更多的呢!在這就不再一一詳談了。我只能說:媽媽用心地讀好一本書,並用對方法,就等於給女兒的幸福播下優秀的種子。只有這樣我們才對得起“好媽媽”這樣的稱呼,我們才能問心無愧於教育女兒這份偉大的事業,我們才是稱職的媽媽。因為那時,女兒將是優秀的,我們將是快樂的。
這,就是大明——讀《明朝那些事兒》有感 篇10
讀後感 ,1044字我從小就熱愛閱讀,從天文到地理,從古代到現代,從文學到科學……其中令我受益匪淺的一套書莫過於耐人尋味、百看不厭的《明朝那些事兒》。
每每看到這套書,我總會想起朱元璋勤奮工作時的場景;每每想到這套書,我的腦海中總會浮現出永樂大帝金戈鐵馬的日子;每每回憶起這套書,我的心中總會出現萬曆帝運籌帷幄的場面……朱元璋,朱棣,劉基,胡惟庸,常遇春,藍玉,張玉,郭子興,湯和,李善長,陳友諒,宋濂,王保保,徐達……大江東去浪淘盡,多少風流總被風吹雨打去。可是翻開這套書,我彷彿身臨其境,那已遠去八百多年的人物和事情又鮮活地在我的面前上演著屬於大明的是非成敗。
《明朝那些事兒》是我和歷史溝通的橋樑,也是我認識大明的解說員。這套書一共九本,每一本都記載著一段時間裡的要事。整套書以幽默風趣的口吻講述了大明“公司”裡各個“領導”的爾虞我詐、勾心鬥角。讓一個個黑白不分、奸詐虛偽而又國強民富的大明場面躍然紙上。其間,有許多複雜、紛亂的人物關係,作者都巧妙地用圖表、插圖清晰明瞭地展現出來了,讓讀者一目瞭然。由此我不得不佩服起書的作者。
這套書的作者的確非同凡響,他就是中國明史學會會員,青年曆史學者—當年明月。他不僅是一位史學者,而且是一名才富五斗的作家!
每次讀這套書,我總會被作者那幽默風趣、自由豪放的筆調所吸引。作者拋棄了以往老套、拘泥的寫法,以爐火純青的手法,自由自在地描繪著明朝那些事兒,把歷史這種本是枯燥無味的東西敘述得生動有趣;把人物形象刻畫得惟妙惟肖,入木三分;把歷史的本質突顯得淋漓盡致!讓死板、枯燥的史書變得通俗易懂,可謂“妙筆生花”啊!
合上《明朝那些事兒》,我陷入深深的沉思,心中久久不能平靜。書中的人物多是在不停地鬥爭中,這是封建社會的殘酷。哪怕是朱元璋,這開國皇帝,他也是以其疾風怒濤之勢,用自己的努力和奮鬥,完成了由放牛娃到帝國皇帝的偉大轉變,統一了泱泱天朝,終成那個時代的超人,傳奇由此開始。俗話說:“自古人生多磨難”,正是明朝那些事兒蘊藏的精神,才鑄就了那些年輝煌的歷史。那些年,每個名人輝煌的歷史背後,都是一段刻骨銘心的血淚史。他們或受人誣陷、鋃鐺入獄;或受人嫉妒,脫離官場。在溝溝壑壑中幾進幾齣!只有守得住自己的底線,守得住自己的理想,才能反敗為勝,立於不敗之地!他們在悽風冷雨中磨鍊自己的意志,終究攻成名就!
這就是令我感動、令我終生難忘的大明。他是偉大的、神奇的、特別的。這套書猶如浩瀚書海中一顆璀璨的明星,也猶如我人生道路上一盞明燈,指引著我前進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