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在沙漠中心》有感相關作文20篇

讀《在沙漠中心》有感 篇1

讀後感 ,562字

聖埃克絮佩裡的《在沙漠中心》講述了一個失事的飛行員在沙漠中心艱難求生的故事。

文中運用了大量獨白來表達“我”的內心世界。整篇文章的獨白寫得很精彩。讀者可以清清楚楚感覺到“我”的虛弱、寒冷、平靜……

首先,“我”是一個樂觀的人。在面對困難時,“我”很冷靜的思考和分析自己,這從“我”的獨白世界可以看出來。“我”並不因為自己陷入絕望的境地而慌亂崩潰。

“我”的思想境界很高,或者他很勇敢,他坦然面對死亡,並不因為將要死亡而恐懼慌亂,他反而感到一種“超越了任何希望的平靜”。他的希望已經超越了任何希望,或者說即使他沒有了希望的支撐,他也能保持平靜。這種思想境界很高,已經超越了很多人。

“我”為了活著,只要還有一口氣就會堅持活下去,他很熱愛生命,同時他說“我沒有一點遺憾”“我都是死得其所”“我在工作中是幸福的”,從這幾句話可以看出他是一個熱愛工作、願意為事業犧牲奉獻的人。

“我”不同意那些為了工作像螻蟻一樣活著的人,他認為人應該過詩意的生活。

他熱愛他的工作,同時是因為他樂於造福人類,樂於為社會奉獻出生命。他是一個偉大的人。

在本文結尾,作者寫道“我們的喉嚨還沒有被噎住:我們應該繼續走下去”,意思是,只要我們還沒有死去,我們就應該站起來擔負我們的責任,為人類、為社會做貢獻。他是一個頑強而且責任心強的人。他是一個偉大的人。

在沙漠中心 篇2

高一作文 ,528字

我跑不動了,我再也沒力氣了,我逃不過凶手的魔爪,屠刀就在我頭上。

這是聖埃克絮佩裡的一句話,他,是一個飛行員,他熱愛冒險,我想,他對於冒險的定義,就是將自己的生命,健康,與榮譽孤注一擲,就像去做一件失望大於希望的事情,就像賭博,冒險家就是賭徒,但他們絕對不是賭鬼。冒險不是一昧的追求刺激,是為社會做奉獻,做無人敢做的偉大事業。

在撒哈拉沙漠中開闢新航線,再後來飛機墜毀,在這種沒有水的環境下,想要求生,對人來說,簡直就是不可能的,在那裡,沙漠室主任,我們是奴隸,我們必須忍受捱打,我們的智慧與大自然相比就是相形見絀,他們飛行員並不是為了飛機而去冒險,通過飛機,他們可以尋找到自由與夢想。

在那片沙漠中,只有聖埃克絮佩裡,自己孤身一人,帶著孤獨與寂寞,就像掉進冰窟窿一樣,從身體到內心都是冷的,他幻想到了阿拉伯人與燈,那是希望,他從來沒想到自己對水是如此的依賴,在沙漠中他回想起了自己在海風中的滋味,他想,如果我不去冒險,怎麼會體會到這種滋味呢,海風的滋味,我這輩子都不會忘記,就像是我不來這裡,我就不會知道它的味道。

只有經歷過痛苦的人才能享受幸福,不經歷風雨,何以見彩虹。

在冷風的侵蝕下,他已經無力去感受痛苦,而且還有一顆乾枯的擠不出一滴眼淚的心。

讀《可愛的中國》有感 篇3

讀後感 ,805字

讀完《可愛的中國》,我深深地被作品中那種赤誠的愛國情懷所感動。讓我振奮,給我鼓舞和力量。我從字裡行間分明聽到方誌敏烈士在說:我以熱愛祖國為榮。

方誌敏烈士的這篇遺作熱情地謳歌了我們偉大祖國的錦繡河山、燦爛文化、英勇的人民;憤怒地揭露了帝國主義在中國土地上犯下的滔天罪行;它又滿懷激情地號召我們來愛我們的祖國,“從崩潰毀滅中,救出中國來,從帝國主義惡魔生吞活剝下救我們垂死的母親來!”這就是祖國母親的忠實兒子在身陷囹圄時為祖國而憂的吶喊;這就是堅強的共產黨人在隨時可能降臨的死亡面前向祖國母親捧出的赤誠之心。

我們的中華民族是偉大的民族,為了祖國的光明和富強,有多少革命先烈像方誌敏烈士那樣流盡了最後一滴血啊!又有多少愛國的科學家像李四光那樣,放棄富足的物質生活,冒著生命危險回國參加祖國建設啊!又有多少愛國者如鄺石那樣不為鉅額金錢所動,堅定地與祖國共命運啊!正是這些民族的精英、祖國的脊樑才使我們的祖國不僅迎來了新時代的黎明。而且使我們的祖國一天比一天強盛。

我們作為新一代的青少年,雖然無須為祖國母親掙脫枷鎖而馳騁疆場,但我們、幸運地趕上了為祖國更加富強而貢獻力量的時候。一個人出生的時代不能選擇,但走什麼樣的道路卻是由自己選擇的。我們每一個熱血青年,都應該有為祖國獻身的遠大志向;也都應該有“為中華之崛起而讀書”的巨集偉抱負。昔日,我們的先輩用鮮血和生命換得祖國的新生;今天,我們該用深沉的愛和火熱的青春為祖國的建設添磚加瓦。

明天,也許我會走進灑滿陽光的教室,成為一名傳遞知識火把的老師;明天,也許我會走向祖國廣袤的大地,成為一個辛勤耕耘的農夫;明天,也許我會走到寬敞高大的廠房。成為一個毫不起眼的工人;明天,也許我會站在琳琅滿目的貨架前,成為一名普撲通通的售貨員。不管明天有多少個也許,但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我無論在什麼崗位,我都將盡我所能為了我們的祖國貢獻自己的青春和力量。因為,我熱愛祖國,我光榮!

讀《69屆初中生》有感 篇4

讀後感 ,9046字

【篇一:讀《69屆初中生》有感】

時光如飛馳的駿馬般一掠而過,只留下一股淡淡的清風,揮之不去。

一個學期的序幕已緩緩落下,《69屆初中生》這本書的內容已全然收入我們的囊中了。

這是由著名作家王安憶編寫的一部書籍。描述的是主人翁雯雯跌宕起伏的一生。作者用平淡樸實的語言描繪了雯雯從一個天真的女孩,而後經歷文化大革命,蛻變成了一個堅強成熟的女人,當然,她也在這場大革命中,收穫了每個女人最最重要的東西—愛情。這篇長篇小說中包含了作者太多的情感,然而,最令我敬佩的便是雯雯的執著。

雯雯出生在上海一個書香門第之家,她從小讀書就很好,她也很喜歡讀書,然而,文化大革命的襲擊,使她不得不輟學回家,而後又被分配到安徽的農村裡進行改造,她在那裡呆了13年,後來經過自己千辛萬苦的努力,終於調回了上海,由於沒有文化,她只得在一個小工場做著一個小員工,碌碌無為的生活著。

雯雯是受文化大革命迫害的一代人,這場革命扭轉了她的一生,她本可以考大學,可以擁有美滿的人生,但是天不盡人意,突如其來的文化大革命打亂了她本璀璨的人生,這不是她的錯,她錯就錯在不該選擇在那樣動盪的年代而生。

相比之下,我們呢?我們擁有和平的年代,擁有富足的生活,擁有著父母的呵護。但我們仍不知足,不斷地索取,從不給父母回報,學校裡,上課心不在焉,作業亂寫一氣,考試直線下降,這就是我們給父母的回報嗎?我很贊同書中雯雯的觀點,只有去努力和付出後,即使失敗了,也問心無愧。而我們,我們盡到過自己應盡的責任嗎?面對著不理想的成績,我們找各種理由來搪塞父母,來使自己心安。但我們的良心真的能夠安然自若嗎?不,我們不能。不可否認的是,有些事情,不一定努力過後,就會有回報,有些人,不一定你以真誠相待,他就會還你微笑。但,至少我們努力過,奮鬥過,即使真的一無所獲,至少我們能夠問心無愧,至少我們能在自己行將就木之時,不留下遺憾。

時間就像一杯沙漏,一點一滴的流逝,去了便再也回不到從前,趁著我們的年少青春,抓緊時機,努力去奮鬥吧!

【篇二:讀《69屆初中生》有感】

一次錯誤,丟了一個國的思想,亂了一群人的未來。雯雯是一個孩子,平凡,善良的孩子,卻在一個本末倒置的年代,接受著千奇百怪的思想。她是69屆的初中生,自出生被這相與子宮來說黑暗的世界包裹,卻仍是必須無奈地成長。

親情、友情、愛情成為那個貪婪如黑洞年代的閃光點。那樣的黑暗,就像末日前的大雨,洗滌一切。在那個時刻,昏天地暗分不清什麼是什麼,善是不是善,惡又是不是惡,於是將黑與白一併洗去。

那個時代的情景,並不是每個人都要看得透塵世,也並非每個人都要是聖人,更不是飽讀經書後就是聖人。聖人在一個凡夫俗子的年代,看作是惡人,惡人又被看作神。雯雯只是一個普通而無力的孩子,只被當作一個黑點,匆匆略過,這一個至普通的黑點,卻反射出一個年代最真實的一面。

她義無反顧地與其它知青下了鄉,設想了一切美好的未來,不料一切都要是天壤之別,一個上海人在一群粗俗的鄉村人面前被認成異類,在夾縫中生存,農村人的遲鈍與對於自身遲鈍不安的猜疑。依舊天真一如她,被一片粗糙的土地,如刀般的語言磨礪得敏感,此時生命是極有規律的,彷彿一望便盡了頭,又似乎不甘如此,想跳出命運的擺佈。眼前有一線機會,很亮,很真實,真實得有些渺茫—而雯雯抓住了。

“試一試”當時是那麼想的,不是為了什麼,而是為了今後回憶起不會悔,不會讓它影響到自己的信念,自己的夢,步伐很亂,但始終是邁出了步伐,如果沒有那一試,就造就不出那樣一個雯雯。雯雯終是成功了,也落了一個圓滿的結局。這30歲中,她悔過,為自己的不才。痴過,為自己的愛。她不願赤裸裸地來,又赤裸裸地走,為了讓自己的生命有意義,她付出了努力,補上空白。

直至文章的最後,雯雯還為自己的夢努力,若是放棄了,一生就失了盼頭。最後,她在如願地努力。

雯雯是一個年代小小的一份子,一個小人物,很小,卻有一個完整的人生與夢。不論如何,你依舊是你,一個會在逆境中奮鬥逆流的魚。

縱有無數個結局,無數設想,只有努力,才能得到一個與你努力相應的結局。

【篇三:讀《69屆初中生》有感作文】

自開學以來,每天語文課前的“讀小說”是必不可少的,短短的四個月裡,翻過的書一頁一頁的增加,而心中的感悟也越累越多。

雯雯,一個普通的女孩。但是,無論再普通的一個孩子,都有著代表自己的,獨特的故事。書中的雯雯不多金,不溫柔,不優秀。而作者卻以一個小女孩的立場向人們展現了一個小女孩的心理,會惱怒的,會害羞的心理。她身邊的每一個人都不會無條件的照顧她,她—

努力過,她渴望得到她想要的東西,她努力地使自己優秀起來;失落過尋尋覓覓,最後竟再也沒有回頭的路;放棄過,她曾為了小事大動干戈,最後也只是以自己的失敗告終……有些時候我們為她揪著一把心,我們作為旁觀者清楚地明白她錯了,而在現實中,也有老師,同學,朋友,父母,他們無數次地勸告過我們,我們對這種關愛不理不睬,我們為別人的揪心其實和別人對自己是一樣的,眼看著雯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地調進陷阱,我們只能責怪她為何在當初不聽勸告,但輪到自己時,我們也會有和她一樣的抱怨,或許每個人都會有這樣可笑的性格,可是明知道事實的我們為何就不能不再犯這樣的錯誤?

現在想來,其實我們比雯雯多很多,我們比她幸運,我們有獲得知識的權利。而她卻在那樣動盪的社會裡失去裡讀書的權利,所以抱憾終身。我們比她幸福,我們有爸爸媽媽每分每秒的關愛,我們有比我們年長的人指引我們前進的方向。我們有自己的空間,我們可以擁有屬於自己的日記,我們是在溫室裡長大的孩子,從來不用一個人孤孤單單地在黑夜裡前行,在野草中穿遊就算我們迷了路,也可以藉著城市裡想花兒般的光亮找到回家的路,在爸爸媽媽跟前哭泣,然後躺在熱水袋的被褥裡,甜蜜的睡去。而雯雯卻是一個人在陌生的莊子裡生活,一個人照顧自己,一個人協調與別人的關係,一個人操心自己的安全,一個人……

從一個不足十斤的嬰兒開始,幼兒,少兒,青少年,少女,成人,媽媽,雯雯的成長彷彿異常得快,她是渺小的,甚至只是一個沒有念過大學的售貨員,可是她有那麼多的機會,只是她不珍惜,每個人的人生都有很多的機會,或許在你不知情的一眨眼,她就過去了。她的消逝讓你猝不及防,可是它就是這樣和城市中的鳴笛聲纏繞,你想都想不到……

【篇四:讀《69屆初中生》有感】

今天只有殘留的軀殼,迎接光輝歲月,風雨中抱緊自由,一生經過彷徨的掙扎,自信可改變未來,問D題記

每天、每時、每刻、或準備、或期待,僅為下一時,下一天,下段經歷而活著。有時,語文課,從一項平淡無味,到多姿多彩;從認為是一個應該完成的事,到滿懷著期待。雯雯的經歷,帶動了整個學期的生活。我們每天期待,準備的下一天的考試,讀小說、上課、遊戲;就如雯雯一樣,她會去準備學校的活動,去準備,留著錢去吃一份好的早點,也期盼文化大革命,更會為了考大學而備戰。這一生,看起來她只是一個特殊年代,特殊人群裡一個平凡、碌碌無為的人。

但或許正是因為他的平凡,一個有成功又有失敗,一個有歡笑又有淚水的人,才能真的打動人心。如我們的生活一樣,會生氣,會打鬧,會歡笑,會傷感。跟我們一樣,一群在學校上課,會有好有壞的成績,雖有好差之分,但都無所作為,更不是舉世矚目的焦點人物。那些名人,或千古留名,其傳奇經歷被世人所驚歎,所仰望,值得後人從其中獲得經驗。但他人終究離我們過於遙遠,不在我們的身邊,沒有平凡的特性,或只有像雯雯一樣的人,才能更深入我們的生活,更打動人心。

雯雯的一生可能因為自己無理地下放邊疆而變得辛苦。而我們也會因為犯錯而苦惱和後悔。就如我們所生活的一切的真實寫照。有時讀著,下面的同學就會笑,笑她的“無如”,笑她的“天真”,笑她幹著我們幹過但現在看來十分幼稚的事。雖然我們並非生活在同一時期,她甚至生活在這麼個特殊的年代,接受著與現在不同的教育,但因為在同年齡所做的一切相似的事,那她的經歷感覺與我們即親密又陌生。她的命運明知不會在我們身上重複,但就會感覺一個人的一生就如雯雯的一生,即平緩又一波三折。

今天的我們若說最大的本質的不同就是在年代上:69屆,一個有獲得任何良好教育的群體,她們想改變自己的命運,可謂難上加難。他們的一生坎坷,想通過努力去改變,但因命運的捉弄,許多人一次次跌倒,又一次次站起。但我們,一路躍平坦地走來,無挫折無起伏的日子。雖一直要去上課,其過程可能比起文化大革命時期要辛苦的多,但給我們的條件、機會和廣闊的未來,要更加的優越。

雯雯的一生就如我們一生的縮影,一些事情,就如我們的經歷一樣,甚至我認為是我將要經歷的。雯雯所追逐的未來,雖結果平凡,但其經歷是現在誰也無法複製的,而我去預見的未來,應該想辦法去建設的更好。

感受著雯雯的“光輝歲月”,在“海闊天空”下眺望未來……

【篇五:讀《69屆初中生》有感】

隨著時間流逝,我已成為一名12屆初中生了,看著現在科技的時代:多媒體教學……等令人讚歎的設計,我心中不禁產生一個疑問:過去的人們是怎樣學習、生活的呢?終於,一本《69屆初中生》替我解答了這一難題。

這本書其實連封面也沒看過,只是班主任陳老師每語文課前讀一節,雖量不多,卻吸引了我無限樂趣,故聽的時候也相當認真,這本書是描述了一個叫聞聞(化名)的普通百姓30年的經歷,由於她只上了初中,所以名為69屆初中生,整本書寫得精彩無比,沒有一絲無聊之感,透著一種思念,引領我一次次聽下去。

30年,一個人便從小嬰兒變為一個媽媽,這對一個人來說是最有意義的轉變,可作者卻以她深厚的功底將所有都記於一本不厚的小說中,語句中總有一些簡單道理,讓我們明白文化大革命時期求學的不易,生活的不幸,對好人的不公,生活在那樣一個水深火熱,人人叫苦的政治性時期,也有不少與之抗衡的人,聞聞就是其中一個。

我最為欣賞的便是她上學時期的一段,讓我透過一個普通女孩看到當時人心冷漠與不公平,家中富有遭到批鬥,與一個小女孩有何關係?就是這樣讓一個原本活潑的女孩在同學中抬不起頭,幸好遇到聞聞這個知己,但最後還是沒有擺脫心中陰影,離開了這片土地,遠走他鄉。

還有就是聞聞中學畢業後去鄉下做知青的一段,那是多麼的難忘呀!一個小姑娘,卻要去條件艱苦的鄉下,與家人分離,換做是我們這一代中學生,那不知有多少人會遭到打擊,世界會增加多少痛苦呀!做完知青,即將回家時,聞聞得知可以通過上大學來留在上海,在男友的幫助下,她獲得了一個機會,但就在節骨眼時,她退縮了,她放棄了,最後她在上海做了一位百貨大樓營業員,生活過的很一般。

這便是機會!原來大人一直說的機會的含義我一直不明白,讀了這本書後我發現其實人只要奮鬥一定有機會,看你敢不敢下注賭一把,事實證明,贏的人佔多數,所以這本書給予我一個很大啟發是把握機會,把握好它,等於把握成功。

其實這本書不光給了我機會及生命哲理等東西,還讓我瞭解了一段文化背景,我早就聽說過文化大革命,總認為是好事情,可在讀了書與查資料後,發現這是對於知識分子來世的災難:工宣隊橫行,有錢人、知識分子全被打倒,不論好人、壞人,同被處理,但這是時代變遷,如果沒有它,四人幫的更大陰謀不會被粉碎,歷史就是如此殘酷,聽了這本書後,我感覺自己心智長大了。

回到今天,我看見自己正用筆寫下我對一段歷史的認知與對一本書的讀後感,希望能多讀類似的書籍,好讓我更好地認識這個世界。

【篇六:讀《69屆初中生》有感】

應該不是一本普通的故事。

—題記

對於十班大部分,甚至是全部學子來說,每天語文課最期待的就是十五分鐘讀這本小說的時光。因為這十五分鐘,不止是欣賞精彩文字雜燴,還是可以趴在課桌上稍作休息的。而我原本也是睡覺覺,但是在聽過幾節之後,我還是決定去傾聽。

《69屆初中生》記載出生在上海的小女孩雯雯的大半生,從呱呱墜地,牙牙學語,到天真無邪,到青春懵懂,經歷悲歡離合,……都是每個人都得經歷的,只是通過小說演繹,彷彿就不那麼真實的。

雯雯有一對知青父母,有一個姐姐,兩人之間或吵或鬧,生活在一起,成長一起,雯雯是一個很有趣的孩子,我與她一樣,憎恨幼兒園。只是我沒她幸運,裝病不成,只好耍賴,母親卻堅定如鋼,逼迫我去幼兒園。我聽著她各種經歷,不時點頭或搖頭,尋找我與她的相同、不同。

小學,她擁有一個古怪的同桌,聽到這,我忽覺喜感,我也曾與這樣的人成為同桌,只是古話說“一物降一物”,我成功制服同桌,數六年如一日地捉弄他,卻也成為了好朋友,上課講話,分享零食。

比起這些,我還是自認為自己生活得足夠幸福。沒有文化大革命的背景,沒有水深火熱的躁動,至少現在是21世紀了呀。我這樣想,可是我不夠珍惜它,我也清楚。

我與雯雯的性格也截然相反,中學以前的她太過羞澀,有時即使不願做的事,也很難表達或拒絕;換做我這一生放蕩不羈愛自由的射手座,早該抱怨了吧。

這本看起來很厚的書,終究讀完了,時間之快,彷彿我們與雯雯一樣,已經成人了。只是,我們更加平淡,還沒有與她一樣,插隊落戶到了鄉縣,又好不容易當上小縣城商場銷售員,最終回到了上海。這許多年,與那個男孩子任一,分分合合,吵吵鬧鬧,走到了一起。懵懂無知的我,我們,對未來完全沒有頭緒,互相爭鬧,從不考慮或珍惜現在的友誼,似乎,它從不曾離開。

我們,又長大了一歲,現在已是2014年了。謝謝王安憶的這本書,陪伴我們走過半個初二。

【篇七:讀《69屆初中生》有感】

《69屆初中生》是三十年前,一位叫王安憶寫的作品。老師也是那時的人,對此書也頗感鍾情,所以它也自然而然成為了我們的課外讀物。

由於時間久遠,我們也很難再買得到這本書,所以老師會在語文課開頭的一刻鐘讀上一刻鐘左右。這是我認為語文課真正吸引我的地方,這本書的主人公是一位叫做雯雯來自上海的小女孩。此書從她出生到三十歲結婚的一系列經歷,但她碰到了一個大背景—文革。這個背景可以說徹徹底底的改變了雯雯的人生軌跡。

我在文中看中的不是雯雯,而是她的父母。文中雯雯的母親儘管是一個配角,但我們看文章可以知道她媽媽對她的愛不一般。我記得雯雯曾經無數次頂撞父母,從而變得十分自私自利,這也讓我想起了我自己,實際上我自己也是這樣的,我根本沒資格笑她,正所謂:當局者迷,旁觀者清。雯雯我能理解。我以前在心裡一直都是會認為,我有理,我是對的,要你管,我有自己的選擇,更何況我是對的,你們就更沒理由干涉了!之後想一想,父母真不容易,含辛茹苦把我養大,我怎麼能做出和雯雯一樣的事情來呢!我其實還不如雯雯,她是因為文革,沒受到很好的教育,我們之間無法用現在的眼光來比,也沒必要比。現在我不再這樣想了,我不能僅僅憐憫他們,其實他們經驗比我豐富多了,我還是覺得有事能和他們商量也何嘗不是件好事。但我還是希望父母也因理智些來看待我們這些孩子。

迴歸文中,雯雯這所做的是因為她青春期到了,想到這我們也會不約而同的想到仁一這位男生,他們從書信來往一步步到普通朋友,再到準男女關係,最後成為夫妻,用句玩笑話來說,杜絕早戀要從娃娃抓起不能放過一絲漏洞。在文革這個特定的年代裡,雯雯等一系列受牽連的人正需要一個人依靠,他們互相需要鼓勵與支援,所以說兩人感情的開端並不是“信紙”,也不是“見面”,而是兩人依靠慣了便產生了一種相互離不開的感情,也同時促成了兩人結婚的結局。

雯雯這一生並不是十分出眾,她就是一個常人的形象,一個被文革壓迫無辜的人他是這個世界上一個多餘的人,不多又不少,文革讓他銷聲匿跡。我其實一直想續寫這個故事,想想他們之後會發生什麼,每當我想著變越覺無趣。他們結婚之後無非成為了常人,與我們差不了多遠了。雯雯也不會再去考試,上學,再去大吳莊了。要是雯雯的性格不漸漸走向成熟的話,她也不會再有幸福美滿的婚姻,這種結果不是作者為了文章波瀾起伏而特造的結尾,而是事實終會如此,無法改變。最終婚姻也將破滅,雯雯或許不會很傷心,但她會失落,因為她失去了自己唯一擁有的仁一。

願雯雯能快快樂樂得度過她的後半生,願這個被文革拖累了的孩子能活在我們心中。

【篇八:讀《69屆初中生》有感】

從這個學期開始,我便有了一種新的愛好—聽小說。自學期初以來,每天上語文課,老師總會讀上幾分鐘小說,直至後來,我漸漸知道了這本書的名字—《69屆初中生》。

這部小說通過69屆初中生雯雯的眼睛看世界,記錄了她從一個小女孩成長為一個母親的全過程。在她的成長曆程中,先後經歷了公私公私合營、反右派、文化大革命等重大歷史事件,她沒有讀完初中,便遭遇了文革中的停課鬧革命,親眼目睹了斯文掃地的那場民族浩劫;沒過多久,年紀輕輕的她又經歷了插隊落戶的艱苦磨練,幾經周折後,她拼進小城當了售貨員,再後來,又被知青返城大潮帶回了上海,做了一個平凡的壓瓶蓋工人,同時也擁有了自己的小家庭。

讀完這本書,同為初中生的我,卻有了不同的體會。對比起雯雯,我們顯得格外幸運。我們可以順利地讀完初中,並可以安安心心地在舒適的環境中學習和生活。而她的學習生涯卻只能止步於初中,因為特定的歷史原因,她就是想學也沒有學下去的機會。今天的我們,可以靠自己的努力考上重點高中,考上大學,即使未考上,也可以等複習好再考一次。而雯雯,卻因為只有小學文化,止步於大學校門前。當我們在舒適的學習環境中看書學習時,和我們同齡的雯雯,卻要響應毛主席的號召,上山下鄉、插隊落戶,幹著農活,吃著芋乾子面。

也許是時間的距離,才使我們與雯雯的差別如此之大,可仔細想想,雯雯的生活離我們也很近:她有著與我們相同的快樂童年,也有與好夥伴娜娜一同上小閣樓玩耍的記憶;也會和我們一樣好吃,甚至為了吃一份炒麵或是一碗牛肉清湯,攢一週的零花錢;她同樣時不時與夥伴鬧彆扭,也會為小夥伴的離去而傷心……

我們現在擁有了很好的物質條件,只要想要,我們可以擁有想要的一切東西,甚至可以揮霍。也許有人覺得,我們比那時的雯雯幸福得多,衣來伸手,飯來張口,但我覺得我們這一代卻缺少了那時人心裡最寶貴的一樣東西—懂得珍惜。我們有了零花錢,就會立馬花光,而不會像雯雯一樣,一分一分地積攢下來,去買自己心儀的東西;我們有確保讀書的機會,卻有很多人不願意好好學習,選擇沉溺於電腦遊戲,甚至偷錢去網咖……也許是因為我們沒有經歷如雯雯那麼多的挫折,也許是我們的一切得來太容易,所以還不懂得珍惜,但等我們長大後步入社會,真正經歷風雨時,我們一定會為當時的不珍惜而後悔和自責。

讀過雯雯的半生,她雖然沒考上大學,沒走完自己的求學之路,但她珍惜每個難得的機會,用盡全力去完成自己的目標。生在二十一世紀的我們,生活在沒有戰爭、沒有動亂時代的我們,又有什麼理由不珍惜當下?!

【篇九:讀《69屆初中生》有感】

還記得那一節課,老師拿出一本書告訴我們以後每次上語文課時都會先讀這本書,老師將它高高舉起,最顯眼的就是那一排紅字“69屆初中生”,那本書已經很舊了,只能看清那是一本紫色的書。老師向我們介紹看這本書,這本書是本自傳小說,講的是主人公—雯雯,從出生到結婚有了孩子的故事,它帶著我回憶過去和思考將來……

每個人的童年都不一樣,雯雯的童年是在院子度過的,與她的鄰居—黑熊一起玩耍,這便讓我想起了我的童年也是這樣,和小夥伴們在一個小院子裡玩遊戲,騎自行車,滑滑板,討論著一些幼稚但充滿童真的問題。

雯雯在讀高年級時,正好碰上了文化大革命,這使為考中學發愁的雯雯鬆了口氣,同時也讓學習成績很好的雯雯變得不愛學習了,後來雯雯也不讀書了,去了大吳莊,離開了家,離開了上海。

雯雯還在中學的時候,收到了一封情書,那個人叫任伊,任伊也離開了上海,來到了江西,便和大吳莊的雯雯通訊,他讓離開家的雯雯不那麼孤單,他是雯雯的傾聽者、訴說者,在雯雯消極時給她鼓勵,幫助她,和她一起想辦法,為她指路,在平常生活中關心她、照顧她,在她失敗時,替她著急,他一直陪伴著雯雯,他讓雯雯感覺到,她不是一個人,他會在她身邊陪她一直走下去。

文化大革命結束,雯雯也離開了大吳莊,她想回上海,畢竟任伊上海,在上海復旦讀大學,正巧有一份工作,這兒希望招一個體育好的,雯雯小學時籃球隊的,一切都像安排好的一樣,雯雯找到了工作,她是多麼的感謝那時的她。現在的我也被爸爸媽媽要求學了許多興趣愛好,我是多麼的討厭這些東西!是多麼的不想學!這又是多麼的累!光是學校就已經讓我很頭大了!

可是我卻沒有想過,我現在的累,我現在堅持,我現在的付出,會讓以後的我感謝現在的我,我也不想讓以後的我感到後悔,“當初怎麼沒聽話,好好學習這樣東西。”我不想讓自己有這樣的一天,機會總是會給有準備的人。

隨著時間的推移,雯雯的思想便開始成熟起來,她知道自己想過什麼樣的生活,她想上大學,她準備著高考,可一切太晚了,她是69屆初中生,她需要從初一的內容開始補起,她開始後悔,後悔當年沒聽任伊的話好好學習,後悔當年他拒絕任伊給她講數學,現在一切都晚了。

是啊!現在付出多少,以後就會得到多少,現在所做的一切,在將來都會兌現,沒有努力會是白費的,不管做什麼事,都傻傻的去做,不要想太遠,不要考慮自己的努力在以後用不用的上,或許就在將來的某一天,你會為你的努力而喝彩!

雯雯沒有唸到大學,在大學裡的任伊說得都是關於學習,雯雯聽不懂,覺得自己和他就是兩個世界的人,無法交流,覺得他不屬於自己,他那麼有文化,屬於上層社會的人,而自己什麼都不懂,或許自己配不上他,她還認為他滿腦子都是學習,對自己淡望了,便開始疏遠他,不和他聯絡。

在一個週末,和雯雯斷了聯絡的任伊突然出現了,他一直在等雯雯,他第一次見雯雯就覺得這個小姑娘屬於他,雯雯哭了。雯雯和任伊結婚了,有了一個兒子……

故事結束了,陪伴了我一學期的故事結束了,故事的結局是美好的,雯雯是幸福的,她有一個那麼愛她的任伊。這是本自傳小說,是一個真實的故事,是一段人生、有喜、有憂、有苦、有樂,這些都要經歷,沒有誰能預料將來,沒有誰的將來是確定了的,它需要我們去創造,用我們的努力和汗水去搭建,不要羨慕別人能有多好的生活,只要我們心中有夢,向著這個夢不顧一切的向前進,在將來我們的汗水會一點點的兌現,我相信我的將來會因為我的努力變得幸福、美好、還等什麼?就從現在開始努力吧!

在黑暗中心生光明——讀《呼蘭河傳》有感 篇5

讀後感 ,1417字

在很小的時候就接觸到了蕭紅的《小城三月》,她自然的筆觸與輕鬆的語氣可謂是獨樹一幟,如行雲流水,暢快淋漓。她的文字,讀起來就如同一個很會講故事的人,不會濃墨重彩的雕飾什麼,只是把自己看到的聽到的原原本本還給了書外的讀者,但你卻覺得這樸實的描述是如此自由輕盈,彷彿抽出了灰頭土臉的山村中最朦朧的一縷魂,等你仔細去尋找究竟文章傳神在何處,那一絲精華也消失不見。也許蕭紅就是這樣一個天才般的作家,無論其他人怎樣亦步亦趨終讓人難得要領。

無疑蕭紅的語言風格和她對於文字的把握是自覺的,是自成一派的,無論是春夏秋冬哪一個季節,無論喜怒哀樂那一種情感,在蕭紅的描摹下都附帶起了民國時東北小城似淡非淡的大紅大綠,這得益於她從小生活的城鎮—呼蘭古城。

書的前幾章給人的感覺慢悠悠的,生活在這一方終年清冷的黑土地上的男女老少,都是一樣的淳樸而愚昧,他們可以逆來順受,卻也會冷眼旁觀,有時麻木,有時又因為種種產生一些豐富的情愫,這是典型的中國傳統農民,卻也是抒情最樸素的源頭,跳大神、扭秧歌、放河燈、大荒院子、粉條、扎彩鋪,這樣的風物畫是另一幅單薄了些的清明上河圖,雖然人聲和高牆可以勉強填補空白的畫面,但正如作者自己所說,再怎樣的歡脫,也不過是這些生命苦短的人另一種形式的荒涼,聲音越高亢,就越發覺得夜的寂寥,這種道理是相通的。

可是在後來作者乾脆把美好撕碎了給你看,一個年輕、黑乎乎的、活潑的、大大方方的團圓媳婦,在自己的家人鄰里的“治療”下喪失了自己本該美好的生命,作者對於這個團圓姑娘肯定有著無限的同情和喜愛,在呼蘭小城的人看來,團圓媳婦就應該低三下四,就應該走路畏畏縮縮,這是因為他們自己內心的陰暗受不了團圓媳婦所表現出來的亮堂光明,小團圓媳婦成了婆婆的出氣筒,所謂的虐待居然掛上了管教出一個好人來的冠冕堂皇的理由。更令人氣憤的是這種虐待已經成為呼蘭小城中的習俗傳統,以至於在變態的思想觀念中淫浸的婦女—這些受害者也覺得不以為然,反倒自願成為這種體制的幫凶,其實小團圓媳婦的死亡可以說是她的悲哀。但這種悲哀又不能算得上是真實的悲哀,當然,也絕不是一件可喜可賀的事情,但是從現在看來,無論團圓媳婦在生前受過多少“善良”的折磨,她死後總算有一個魂靈,幻化成一隻白兔,總還是存在回家的願景,而與她同時代的農村婦女,甚至於農民,甚至於整個中國,能夠有願景、心中有希望的人又有多少。大部分的人還沒有開化,還在面朝黃土背朝天,還在一片黑暗中渾渾噩噩的活著。

在後文中有二伯的故事和馮歪嘴子的故事更是令讀者看到了諷刺與罪惡,在那個年代人們究竟過著怎樣麻木與苦難的生活。一個出身低微缺不甘心於低微,長著一顆一碰就碎的玻璃心的人,摒棄人性的善良與同情去諷刺團圓媳婦。馮歪嘴子只不過是成了家,媳婦卻被有二伯說三道四,綾羅綢緞看不上卻偏偏嫁給馮歪嘴,我們不禁去思考,為什麼平凡人不能有平凡人的幸福,為什麼你有二伯處在奴隸階級卻心有不甘擁有主子的思想?

太多太多的社會弊病從這本書裡呼之欲出,我們只能對過去秉持敬畏卻又無可奈何,感謝蕭紅,將那個時代還原。蕭紅說過,她自己這一生的所有悲劇都只因她是個女人,可是,換一種角度來看,如果蕭紅是個男人,他又會幸福到哪裡去?在當時一片墨黑的中國,又怎會容忍的下這片叛逆的光明?

是的,故事到這裡結束了,那個年代掙扎著想要破土的光明已經在當今得到了延續和保護,我們慶幸著自己的幸運和機遇,希望未來,一切都好。

在火焰中思索——讀《畢淑敏散文》有感 篇6

讀後感 ,629字

每當我看完文章最後一個字時,心中沒有讀林清玄的隨心,也沒有讀張曉風的意猶未盡,有的只是呆呆的坐在座椅上,讓那些自然地文字中悠長的意蘊,如濃墨一般渲染著我心中的每一個角落。

如果把張曉風的大部分作品比喻成柔水的話,那畢淑敏無疑就是烈火了。她的文字最大的特點就是自然,自然地如同原野般的綠、如同海水般的藍、如同生命般的紅。我喜歡她的自然、簡單明瞭、一針見血。但並不缺乏寫作技巧。比起張曉風的細膩,我更加喜歡畢淑敏的“實”。或許因為她是一名心理學專家的緣故吧,她的文字更加走進我的內心。

在畢淑敏的散文中我最喜歡的一部作品是《我很重要》,對於生命的意義,畢淑敏可以大聲向世界宣佈,我很重要。

是啊,我很重要。以前,我一直認為,人其實就是茫茫宇宙中渺小的一點塵埃,如同沙漠中的一顆沙礫一般。但是,讀了《我很重要》後,我改變了看法—從二零零零年的八月二十二日上午十點二十分起,我的父母多了一個女兒、我的奶奶多了一個孫女、我的外婆多了一個外孫女、我的伯父伯母多了一個侄女、我的姨媽姨夫多了一個外甥女、我的堂兄堂姐多了一個堂妹……

對於我的親人,我們永遠是不可重複的孤本。無論他們有多少兒女,我們都是獨特的而一個。我們對於朋友、親人乃至整個社會都是不可替代的,我們是唯一的。

現在的人們總是以對於社會的貢獻來衡量一個人生命的價值與重要性。但是我仍覺得,只要我們是幸福的,只要我們的存在能讓別人感到幸福,那麼我們就是重要的。

鳳凰在火焰中重生,而人在火焰中思索。

命運掌握在自己手中——讀《兔王圓點點》有感 篇7

讀後感 ,1100字

它在三個月大的時候把小狐狸的鼻子咬掉,從狐狸窩裡逃生;它在四個月的時候智鬥蟒蛇;它從獵人的手中救下一隻兔子;它施計讓狐狸和老鷹自相殘殺……你能猜出“它”是什麼動物嗎?告訴你吧,它就是一隻兔子。很不可思議吧,在我們眼中膽小又溫順的小兔子能創造出這麼多的神話?當你讀了沈石溪的新作—《兔王圓點點》,你就會知道我所言不虛。

圓點點是阿斯特荒原的一隻兔子,因為背上有七個像北斗七星的圓點,所以起名圓點點。它小時候因為被狐狸叼走,好不容易逃脫狐口,卻因背上的毛被啃光了又沾了狐騷味,被家人嫌棄。即使它勇鬥蟒蛇,救了全家,可兔媽媽還是把它趕出了家門,沒有一隻兔子喜歡它,它一個人在大草原上孤獨而堅強的成長。當它心灰意冷、失去活下去的信心的時候,母兔娥娥無意間救了它,它感激在心,冒著生命危險從獵人手中就下了娥娥,從而得到了“美人”的青睞,有了一個溫馨的家,也有了五個兔寶寶。但厄運總會突如其來,一隻老鷹和一隻狐狸聯手掃蕩草原,它的三個兔寶寶遇害。最後,它用自己的智慧和勇敢使老鷹和狐狸自相殘殺,為家園除害,而它也成了兔王。

讀著這本書,我時而為圓點點遭遇的不幸感到心酸,時而被它的勇敢機智所震撼,又時而被它的感恩之心所感動!當其他的兔子,覺得狐狸、老鷹、蟒蛇和獵人是自己的天敵,自己就該被吃、被抓、被殘害,遇到天敵只會四處逃竄,乖乖聽從命運的安排的時候,只有圓點點克服內心的恐懼,勇敢地反抗,多次逃離險境,從一隻被遺棄的兔子變成“兔見兔愛”的兔王。它讓我知道,弱者是對命運低頭的人,只要我們肯努力,不向命運屈服,一樣可以憑藉著智慧和勇氣成為強者,把命運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其實,在我們的生活中就有許多的“圓點點”,印象最深的是“籃球女孩”。年僅4歲的錢紅豔因一場車禍,錢失去了雙腿,導致她骨盆以下完全截肢,成為殘疾孩子。爺爺將舊籃球剪開一圈,套在她身體的下面,走路時她就用一雙小手拄著特製的“木手墊”,“一步一步”地挪動身體,開始了借用籃球行走的生活。後來,她開始接受專業的殘疾人游泳訓練,現在已經是一名百米冠軍了。高位截肢的她在訓練中所受的苦是我們無法想象的,她用自己的勇敢與毅力告訴世界:命運掌握在自己手中。

我是一個身心健全的孩子,還有父母的精心呵護。可是自己遇到一點小困難動不動就要找媽媽,總是不愛自己解決。做數學題時,遇到難一點的題目就放棄,總覺得自己腦瓜笨,想不出來。看看圓點點,再看看自己,連一道小小的數學題都戰勝不了,自己還能做什麼!我感到很慚愧。今後,我就從小小的數學題下手,不屈服,不退縮,一步步戰勝自我,一步步走向成功!

同學們,讓我們永遠記住—命運掌握在自己手中!

淌在沙丘邊上的人生——讀《沙原隱泉》有感 篇8

讀後感 ,1338字

餘秋雨教授在《文化苦旅》中最富哲理的一篇遊記,也無非就是這篇《沙原隱泉》了。文章不長,但蘊含的思考足夠人們細細品上一陣子,像一杯清茶,散發著悠長悠長的餘香。

山,名為鳴沙山—全副行囊的智者,手持登山杖,佇立在沙丘前。這一刻,他是侏儒,也是巨人。黃沙漫漫,大漠之景在他面前鋪展,金蛇般的線條向前伸沿,像終點線,又預示了新開始—那是個制高點,佔領它,你也許會有新發現。

就這樣,看著前人留下的一串一直鋪到盡頭的腳印,他開始了。出奇的是—沙子意外的軟。一踏,一陷,一滑,耗去了他大半力氣—而踏別人走過的路,更是舉步維艱。你越發火,沙子越是死一般的溫柔,溫柔得令你打不出心中硬碰硬的烈火,想取個巧,卻發現更為困苦,就算苟且登上了所謂的終點,也心虛地懷疑到底是不是你走過的路,摸著那陌生的腳印驀然發現自己沒留下一絲痕跡。懷著這種虛浮,即便站在厚實的高崗上,也不比站在快開融的冰面上強,總怕著自己會狠狠地摔下去,萬劫不復。而自力更生卻更需要勇氣和毅力,細沙的圓滑總能把你的心搓圓,磨光。講不定哪一步之後你突然感到腳下的平實,怯怯地抬頭,山頂就被你爬到了。而且是踏踏實實地爬到了。

站在沙丘頂,大自然作為犒賞,鋪開了一道無與倫比的美景。光與影以最暢直的線條流瀉著,金黃和黛赭純淨得毫無斑駁。日夜的風,把山脊,山坡塑成波盪,大大方方,明明淨淨。色彩單純到了聖潔,氣韻柔和到了崇高。把自身的頂端和山的頂端合在一起,心中鳴起了天籟般的梵唄。踏實的成功就應名正言順地享有這樣的壯闊雄渾,伸出手指順著線條傾瀉下去,這,就是你的。

然而,當你細嚼慢嚥完“一覽眾山小”的瑰奇之後,細細地往山谷端詳,分明是一彎清泉,來得突然,來得冒失,甚至有些莽撞,安靜地躲在一個本不該有它的地方,有些無辜,有些害怕。要想弄清它的祕密,就要靠近觀察,可,問題來了—剛剛才爬上的丘頂,怎麼這麼顯得無助,化成了悲哀。嚮往巔峰,嚮往頂端,嚮往那傲視雄奇,風臨天下的霸氣,卻又怎麼知那迷人的峰頂只是一線鋒利的刀刃,容不得t望臺,卻被生靈們擱得老高。

無奈地滑下沙丘,看來老莊的預言實現了,站在丘底暇想頂峰的壯麗,身處頂峰又羨慕平原的溫暖,而所謂人生,也不過是在這矛盾中周而復始罷了。

急急向泉水奔去,卻發現這不僅是一灣小泉,中間寬處相當於中等河道,甚至還有幾隻水鴨在此輕浮游弋,岸邊盤虯臥龍的是幾棵百年古木,清泉靜地,凡所應有,無所不有。樹後有一陋室,遲疑間,步出一老尼。二十年前,這本有廟,毀了。為什麼在無垠大漠中會有如此的信仰者在此孤守?漠然沙丘不是答案,這源頭活水才是心靈的慰藉。壯麗之中寫一筆明麗,獷野之間抹一線溫柔,起伏之中鑲一份平實,浮囂之間躺一念寧靜。在浮誇裡給一份質樸,在居高裡給一份服帖,在狂野中給一份安靜,在厭俗中給一份清新。

生活需要調劑,只有這樣,生命才富有層次,才不會一味地大喜大悲。習慣了被各種單向誇張侵佔的思想才能在須臾之間醍醐灌頂,大徹大悟。這世間便有了歡騰與沉鬱,喜悅與憂傷,喧囂和平靜,膽怯和坦然—這個世界也會活出靈性,活出姿彩。

讀罷《沙原隱泉》,心中彷彿什麼充實著,有了厚度,也有了溫暖。

泉,你是淌在沙丘邊上的人生。

讓正能量在我手中傳遞——讀《青春正能量》有感 篇9

讀後感 ,559字

我讀了《青春正能量》這本書後,對我感觸最深的要數“我愛幸福家園”這一節裡面的一個小故事,那就是《海邊的老奶奶》。

在這個小故事裡最讓我不能忘懷,記憶猶新的就是老奶奶說的那段話了。當“我”問道:“奶奶,您在撿貝殼嗎?”老奶奶說:“不是,我在撿碎玻璃呢!我從小就生活在這片海邊,我在這裡撿了大半輩子碎玻璃了,把海灘上的小碎玻璃都撿乾淨了,來這裡玩耍的小孩子就不會劃破腳了。”

讀了老奶奶說的這段話後,我心裡久久不能平靜,一個人一時做好事容易,可長時間做好事就不容易了。可是老奶奶卻用她對別人的愛,在海邊撿了大半輩子碎玻璃。這讓我不由得想起上幼兒園時,老師要大家做好事,並說做一件好事就得一朵小紅花。為了換得小紅花,我把家裡的本子、筆、橡皮擦拿去交公或給別的小朋友。最後紅花越多家裡的東西越少,老師知道後,就對我說:“做好事不是為了得到小紅花,而是為了幫助大家,紅花是用行動換來的,而不是用東西換來的。”當時我不懂這句話,現在回想起來,卻覺得道理很深刻。

當時,我做的“好事”,純屬為已,談不上半點為人。而老奶奶才是真正做好事的人,她用一顆善良的充滿愛的心去幫助別人,急他人之所急,想他人之所想,她才是值得我們學習、尊敬的人。

現在,社會上處處都有好事等著我們去做。我們只有以自己的行動多做好事,才能讓我們的幸福家園更和諧。

《沙漠中的飯店》讀後感 篇10

讀後感 ,606字

總是有人把平淡的生活過成詩意的棲息,總是有人在物質匱乏的世界裡安貧樂業,總是有人可以將最普通的食材變成舌尖上的美味。三毛就是這個神奇的人,他總是將生活裡的簡單事物,變成最最有價值的東西,甚至金錢也買不到的東西。

《沙漠中的飯店》這篇文章,主要講述了三毛平日在家做飯的日子,因為荷西要工作,所以三毛只能在家親自下廚做飯。三毛的媽媽給她寄了一些中國傳統食材,這讓三毛非常開心,變著花樣給荷西做飯吃。因為荷西是一個外國人,不經常吃中國飯菜,就問三毛粉絲是什麼,三毛說是冬天下在雪山上被凍住的雨,三毛將麵條比作是釣魚線加工過的食品。三毛總是這麼幽默,將很平常的東西比作成另一種與它毫不相關的意向。從她的文字裡可以看出三毛對生活的熱愛,在她的眼裡,做飯菜並不是一件很麻煩很無聊的事情,而是享受生活的一部分。

如果說生活是一首詩,那三毛可能就是那寫詩的人,物資匱乏的撒哈拉大沙漠,三毛還是喜歡請朋友吃中國菜,喜歡聽到朋友誇讚自己做出來的美味。她總是在生活裡擁有很強的想象力,瑣碎的生活在她的眼裡總是詩一般的美好,所以她才能寫下這麼詼諧的文字。倘若生活中每一個人都像三毛,只留意生活本身的樂趣,坦然地面對生活中的挫折,那麼這個世界一定會出現很多心存感激的人,這個世界上抱怨的人會越來越少,生活也會慢慢地迴歸自然,變得充實有趣。

《沙漠中的飯店》其實描寫的不只是一個“中國飯店”,更是描繪了一種歲月靜好的生活,這篇文章意義深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