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與貧兒讀書筆記相關作文20篇

王子與貧兒讀書筆記 篇1

讀後感 ,1181字

【王子與貧兒讀書筆記】

劉潤峰

書,是一位默默無聞的老師,教給我們無窮的知識;書,是一片知識的海洋,我們是魚兒,在書海里暢遊;書,是一座燈塔,照亮我們前行的路。

最近,我讀了一本好書,這就是《王子與貧兒》。這本書的作者美國作家馬克·吐溫。馬克·吐溫是美國批判現實主義的奠基人,世界著名的短篇小說大師。著名著作有:《競選州長》·《鍍金時代》。《敗壞了哈德萊堡的人》。

從這本書中我瞭解了並沒有人天賦王權,天生富貴。愛德華曾經說過;“即使我們光著身子出去,也都分不清誰是誰。”的確,問題的關鍵就在於穿什麼服飾,在什麼地位上。

我從心裡佩服湯姆堅持不懈。勇往直前的精神。湯姆在與愛德華變換身份後,湯姆從容不迫,鎮定自若,有條有理地處理公務。審案件時也是公平地處理,從不偏護貴族和王族。自從湯姆繼承國王的職位後,百姓們都很擁護湯姆,敬愛湯姆。另外,他還廢除了一些殘酷的法律,從不隨意亂處罰人。

不僅如此,湯姆在被穿上王子衣服,被人推上王位後,便立即頒發仁慈合理的法律,釋放無罪的囚犯,否定封建制度的荒謬,成了被萬人擁戴的開明君主。難道這是他心血來潮嗎?不,這是環境對人物性格的影響。湯姆從百姓中來,健康,樸素百姓生活,讓他從小就養成了良好的習慣,具有善良,淳樸,嫉惡如仇的品質。

我們要學習湯姆那公正,善良的品質,同時也要找出自己的不足,努力改正自己的缺點,就像湯姆那樣的品質。

【王子與貧兒讀書筆記】

吳優

最近,我讀了一本世界名著——《王子與貧兒》,該書的作者是美國作家馬克?吐溫。

馬克?吐溫是美國的幽默大師、小說家、作家,他的代表作有《百萬英鎊》《湯姆索亞歷險記》《王子與貧兒》等。他的作品批判了不合理現象或人性的醜惡之處。《王子與貧兒》是以英國為背景,諷刺封建制度和宗教的長篇小說。

《王子與貧兒》講述了貧兒湯姆?坎第與王子愛德華陰差陽錯地互換了身份的故事。雖然沒有直接諷刺,但每個章節都體現出了英國法律的不公正和殘酷。

這本書重點抓住了對貧兒湯姆的生活環境來描寫,體現出了貧困人民生活的艱辛,還抓住了對皇宮內部的描寫,體現了王子生活的奢侈,二者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最可笑的是,王子竟然還有代鞭童!代鞭童的工作就是替王子承受捱打。學習學不好可以原諒,但是還要承受鞭打,這是多麼可怕的事啊!

最令人憤憤不平的是,一個窮婦人因偷了兩尺布而被判絞刑,一個年輕的獵人因誤射王家森林裡的一頭鹿被判絞刑,一個商店裡的小徒弟因捉到了一隻主人的老鷹被判以盜竊罪,英國的法律是多麼不公正和殘酷啊!

馬克?吐溫描寫的雖是16世紀的英國,但反映出了19世紀的美國。

作者深深地批評和諷刺了美國黑暗腐敗的社會,也表達出了美國勞動人民痛恨獨裁的心聲。

這是一本具有諷刺性和深刻的現實意義的書。

王子與貧兒讀書心得 篇2

讀後感 ,579字

《王子與貧兒》的作者是馬克吐溫。他是美國作家,本名薩繆爾蘭亨克萊門,出生於一個鄉村貧窮律師家庭,從小出外拜師學藝。

本書講述了王子愛德化與貧兒湯姆,因一次偶然的機會互換了身份,王子變貧兒,貧兒變王子。曾經的貧兒湯姆變成了王子,還差點當上了英國國王,而真王子卻四處流浪,最後在武士亨頓的幫助下回到了王宮,當上了國王,從此,王子成了一位仁慈、勤勞的君王。

在書中,我最喜歡王子愛德華這個人物。他因為好奇,與貧兒湯姆互換了身份,從那以後,愛德華就開始了他的流浪生活。但他卻仍保持著他王子的作風與氣派,讓不少人認為這個小乞丐是一個瘋子,讓他捱了不少打,並且罵他、嘲笑他,直到後來,他遇到武士亨頓。亨利不但不打他,不罵他,還承認愛德華是王子,並對他很尊敬。

在故事中,最讓我感動的的一段,是亨頓為王子愛德華承受10鞭的刑罰。在亨利和愛德華遊街兩小時過程中,由於王子想救亨頓而大吵大鬧,官兵要打他10鞭子,在這時,亨頓站了出來,要求為王子承受刑罰。官兵答應了,一鞭一鞭地抽著,王子流下了眼淚。他撕下自己衣服的一塊布為亨頓擦身上的血。我從這個故事裡,深深地感動了亨頓舍已為人的精神。

這本書反映了16世紀英國殘忍的刑罰和暴君,以及混亂的英國社會,展現了當時生活貧苦的老百姓生活,揭露了一些貴族可恥的行為。

本書是一本值得一讀的好書,希望有更多的人瞭解這本書和讀這本書。

王子與貧兒讀後感 篇3

讀後感 ,579字

今天我讀了一本書,它的名字叫做《王子與貧兒》。它是美國作家馬克。吐溫寫的童話故事,令我難以忘懷。

這本書主要講述了一個叫湯姆的小男孩兒出生在貧民窟,一家人生活十分艱苦,他們有一個爸爸經常打他和他的媽媽還有兩個姐姐,他對王子的生活十分嚮往,白天和小夥伴玩“伴王子”的遊戲,每天夜裡還夢見自己成了王子,過上了幸福美好的生活。

一天早上,他回味著做王子的夢,走到了王宮,因為偷看了王宮的花園,所以被一頓毒打,這一場景讓愛德華王子看見了他,把他帶進了王宮,他們覺得各自的生活沒有意思,就換穿了一身衣服,因為他們兩個長得很像。王子被趕出了王宮,湯姆做了國王,改掉了許多不利於人民的政策,王子也在民間體會到了百姓的疾苦,在霍頓的幫助下,王子回到了王宮,與湯姆換回了身份,修改了嚴酷的法律,而湯姆和霍頓留在了王宮,幫助王國處理政務。

通過這個故事,讓我認識到:環境能影響和改變一個人。在貧民窟長大的窮孩子,更能體會到民間的疾苦,感受人間的人情冷暖,所以他們才會更加珍惜自己來之不易的幸福,並且造福於更多的苦命百姓。在王宮裡享受著榮華富貴和錦衣玉食的王子愛德華,經過在民間流浪當乞丐的那些日子,終於知道了如何用自己擁有的權力給人民謀取更多幸福,使自己的人生變得更有價值。

《王子與貧兒》這本書告訴了我,不管在多麼艱辛的環境下,都不能失去一顆堅定善良的心,珍惜來之不易的生活。

王子與貧兒讀後感 篇4

讀後感 ,556字

這本書講述的是愛德華與湯姆互換身份的故事。

湯姆,他心地善良、機智、團結,但家境貧困。

愛德華與他同湯姆一樣心地善良,勇敢執著,勇往直前,永不退縮。

這本書的兩位主人公的身份形成對比,讓我感受到,如果人的出身不同,那麼看待世界的眼光就會不同。愛得華出生於貴族,沒有過過貧苦日子,他不知貧苦人的難處,經過這次歷險記既讓他知道,也讓我知道了。

所以,一個人看到世界的眼光和對待世界的方式受出影響很大。若要改變自己的方式和眼光,就要親自經歷不同的人生。

孟子曾經說:“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富貴與自由不能同時擁有,就要捨棄其中之一,才能擁有另外的。

我們都要有一顆仁慈寬容的心來對待我們的親人,我的朋友,讓他們愛我,喜歡我。仁慈寬容的力量將是無比強的。

通過這本書,我還知道了許多道理,這些道理讓我受益匪淺。我知道了,做事看人都不能只看表面,要深入調查理解,有時看到的並不一定是事物的內部,你只有通過調查才能知道。有句話說得好,“人不可貌相”就是叫我們不管做什麼都不能只看表面。

一個人不是天生麗質,也不會盲目富貴。當,身份不同,地位不一樣,人的生命就會不一樣,同樣都能把事情做的出色,所以一個人不要老是悲觀上天賜給每一個人的生命都是平等的。

王子與貧兒讀後感 篇5

讀後感 ,2505字

【王子與貧兒讀後感】

張釋亓

書是一位老師,指點我們怎樣學習;書是一座燈塔,指引我們前進的道路;書是我們的朋友,在悲傷的時候看看書,鬱悶的心情就會好一大半;書讓我們明事理;書讓我們……。

這幾周我們讀了《王子與貧兒》這本書。

這是一部揭露社會不平等現象的名著,這本書出自一位名叫馬克吐溫的名家之手。

馬克吐溫原名薩繆爾。蘭亨。克萊門,他出生於祕密西比河畔的一個窮苦家庭裡。馬克吐溫是美國批判現實主義文學的奠基人,世界著名短篇小說作家,代表作有《競選州長》《哥爾斯密的朋友再度出洋》等多種小說。

這本書用辯駁的語句寫出了當時社會的不公。

故事主要講了小乞丐湯姆,從小過著衣不遮體的悲慘生活,他幻想著自己能有一天當上富貴的王子,而英國王子愛德華卻厭倦了,“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生活”,一個偶然的機會讓他們的身份被交換了,發生了一系列的鬧劇,但故事的最後因為湯姆的良心受到譴責,之後把王位還給了真正的國王愛德華,在湯姆上任期間改變了許多殘忍的法律。

其實,湯姆和愛德華的品質都是值得我們學習的,我們應該學習湯姆善良的品質,凡事多替別人著想。也應該學習愛德華的勇敢正直,還有不計前嫌的精神和品質,做一個有思想,有擔當的人。

讀書能讓人學會思考,能讓人在不知不覺中變得安靜下來,讀書讓人快樂。

【王子與貧兒讀後感】

馬馨雨

這本書講述的是愛德華與湯姆互換身份的故事。

湯姆,他心地善良、機智、團結,但家境貧困。

愛德華與他同湯姆一樣心地善良,勇敢執著,勇往直前,永不退縮。

這本書的兩位主人公的身份形成對比,讓我感受到,如果人的出身不同,那麼看待世界的眼光就會不同。愛得華出生於貴族,沒有過過貧苦日子,他不知貧苦人的難處,經過這次歷險記既讓他知道,也讓我知道了。

所以,一個人看到世界的眼光和對待世界的方式受出影響很大。若要改變自己的方式和眼光,就要親自經歷不同的人生。

孟子曾經說:“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富貴與自由不能同時擁有,就要捨棄其中之一,才能擁有另外的。

我們都要有一顆仁慈寬容的心來對待我們的親人,我的朋友,讓他們愛我,喜歡我。仁慈寬容的力量將是無比強的。

通過這本書,我還知道了許多道理,這些道理讓我受益匪淺。我知道了,做事看人都不能只看表面,要深入調查理解,有時看到的並不一定是事物的內部,你只有通過調查才能知道。有句話說得好,“人不可貌相”就是叫我們不管做什麼都不能只看表面。

一個人不是天生麗質,也不會盲目富貴。當,身份不同,地位不一樣,人的生命就會不一樣,同樣都能把事情做的出色,所以一個人不要老是悲觀上天賜給每一個人的生命都是平等的。

【王子與貧兒讀後感】

王梓伊

《王子與貧兒》中的貧兒是一個和王子同一天出生,但他們兩個人的待遇卻截然不同。貧兒夢想著當一名真正的王子,可惜那是不可能的……直到有一天,他見到了王子,併為了好玩與王子換了衣服,因為他們長的很像,大家誤以為貧兒是王子,於是王子被迫走出了宮殿。

貧兒其實是一個特別誠實的人,他極力想告訴大家事情的真相,可他和王子真是像極了,所以大家不但不聽從他,還以為“王子”生病了!貧兒呆在宮殿裡起先是很不適應,畢竟皇家規矩是很複雜的。但後來他慢慢習慣了這裡的生活,還真有些迷戀了當王子的感覺了。他有的時候還會想,如果以前在垃圾大院時總欺負他的那些人知道他現在是王子後,不知道會多驚訝!但因為他害怕會暴露自己,就不再多想了。

當然,雖然貧兒有時候會有些私心,但最後王子回到王宮後,他卻極力告訴大家愛德華才是真正的王子。最後,當王子告訴大家大國璽所在的地方後,大家終於相信愛德華才是真正的王子。後來有的人以貧兒冒充王子的罪名想要抓住他時,是王子保護了貧兒。果然,好人有好報啊!

《王子與貧兒》這本書不但向我們帶來了一個豐富、有趣的故事,還讓我們認識到了誠實是多麼重要,真是一舉兩得啊!

【王子與貧兒讀後感】

鄒禹桐

又是一本好書,帶我們成長;又是一本好書,引領我們前進,書是一位不開口的老師,“讀書破萬卷,下筆如有神”,可對這句話卻又有懷疑,為何“讀萬卷書,不如行萬里路”?為何董其昌偏偏與杜甫做對?也許是巧合,其實讀書和旅行同樣重要哦!

為何中唐盛唐詩歌如此出名?為何邊塞詩歌如此鼎盛?又一次證實了讀書和旅行一樣重要!身臨邊塞、歷經困頓才可以寫出苦寒之詩,我們的生活條件太優越,以至於沒有貧苦的感受,所以無法寫詩,即使寫詩也是流水賬,也無趣!

這整本書以夢般忽虛忽實,情節一波三折,跌宕起伏,曾把我的心帶起,又無聲落下,到現在也不明白世人怎會有此靈感?是什麼給了他們寫書的鼓勵?又因為什麼而屹立於文壇?

若不是王子善良,貧兒怎能進入皇宮?又怎能過一把皇上的隱?若不是貧兒善良,王子怎能坐上王位,享受王權?我認為此書以善良貫通全篇!

老神父的善良,使貧兒不至於一無知識;

母親的善良,使貧兒不至於餓死;

王子的善良,使貧兒過上了好日子;

邁爾斯的善良、奮不顧身,使王子擺脫危險;

善良是一種永恆的精神!

因為現在的人都讀書了,我們中國的發展才更快了,我們努力的身影是一道美麗的風景線,我們是一個和諧的班級、我們是一個奮進的學校、我們是一個團結的城市、我們是一個漂亮的省、我們更是一個富強的國家,所有人都是其中的一份子,爭先為集體奮鬥,《王子與貧兒》是使我終身受益的一本書,是一本善良之書!

設想一下,如果世界沒有了善良,會怎麼樣?

假如老人在馬路中央摔倒,行人不善良,在他身邊繞過去;交警不善良,假裝沒看見;司機不善良,從他身上壓了過去……

假如大家都不能自覺,而是將瓜果紙皮亂扔一地,日積月累的沒人清理,繼續扔,那麼終有一天這裡就會變成一座垃圾山,那麼現在這片美麗的地方就會消失,實在不敢想!

善良實在太重要了,從書中我瞭解了許多,書,是人類進步的階梯,書,是我們的好朋友,我會以書為友哦!

王子與貧兒讀後感 篇6

讀後感 ,639字

讀一本好書,猶如交到一位好朋友一樣,我們可以從書中感受到主人公的喜怒哀樂、悲歡離合,領悟到人生的真諦。比如我現在手中的這本美國作家馬克·吐溫的小說——《王子與貧兒》。

書中用精彩的文字描述了王子愛德華和貧兒湯姆在不同環境下的不同生活習慣和不同的生活態度。兩人不僅是同年同月同日出生,而且長相一模一樣。因此在一次機緣巧合中,愛德華和湯姆互換了身份,結果發生了許多讓人啼笑皆非、不可思議的場景。貧兒湯姆在王宮生活時,竟然能將洗手水喝掉,還讓侍從們和他平起平坐,不分尊卑地位;而王子愛德華經常忘記自己和湯姆互換了身份,淪落成乞丐,遭到人們的欺負、排擠。還好朋友亨利一直默默的出手相助,在歷經了許多波折後,最終讓他們換回了原來的自己,回到自己原先的生活中。愛德華因為這次身份的呼喚,經歷和體驗了許多的人間滄桑,因此他重新做回國王后,完善修訂了法律,成為了一代明君;而湯姆也因為自己的聰慧和忠誠,使他成為愛德華的大臣,成為國王的得力助手。

書中的故事告訴我們:即使處在艱辛的環境中,也不要讓自己丟失善良、誠實的本性。遇到事情,雖然不能像王子和貧兒一樣互換角色去體驗,但我們可以學著多去換位思考,從不同的角度去分析一些事情,多去學會體諒別人的感受,豁達的去看待一些事情,再難的事也會迎刃而解,也會讓自己更加珍惜當下幸福的生活。

“讀好書,讀書好,好讀書。”大家閒暇之餘,不妨閱讀一下《王子與貧兒》,會讓你有所感悟、有所收穫。

王子與貧兒讀後感 篇7

讀後感 ,1007字

在這一個暑假,我讀了一個關於夢想與勇氣的人生寓言故事——《王子與貧兒》。

這篇小說是美國作家馬克·吐溫的童話試諷刺小說,它對我的觸動很大。文中的貧兒湯姆和王子愛德華從內到外完全一樣,如果穿的衣服也一樣的話,除了他們兩個,誰也分不出來哪個是貧兒,哪個是王子。他們在一個陰陽差錯的機會下,互換了衣服也互換了身份。王子變成了貧兒,貧兒變成了王子。湯姆在宮中隨時隨地都有成群的大臣和奴僕,每當他想動手做點事情的時候,別人早就幫他做好了。湯姆對此無可奈何。與此同時湯姆又得處處小心謹慎,唯恐做出什麼不合身份的事情。湯姆的正常思維被宮廷當成發瘋;思維正常的湯姆對宮廷的生活也無法理解,因此說了許多傻話。但這些傻話不僅不是信口雌黃,反而還表達了許多殘酷的真理。精神正常的人對宮廷生活不能忍受,湯姆以前一直想當國王,可是,在他真的當了國王之後,卻覺得十分痛苦。

王子愛德華從小就一直生活在宮中,對民間一無所知,忽然淪落底層,不僅吃了許多苦,還笑話百出,他身穿破衣爛衫,一出宮,就被衛士毆打;教養院的孩子放狗咬他……愛德華在樹林裡見到了一群衣衫襤褸的群民,他們訴說了平民所遭受的種種酷刑和非人的待遇。讓愛德華深深地感受到了人民生活的困苦與法律的殘酷。最後,愛德華在湯姆的幫助下依靠玉璽回到了王宮,開始了新的統治。

我覺得:環境能造就一個人。在貧民窟長大的窮孩子更能體會出民間的疾苦,能更加深刻的感受人情冷暖,從而更加珍惜自己來之不易的幸福,並造福更多的老百姓。而在宮中享受榮華富貴的過著錦衣玉食生活的王子,從來沒有體驗過擔驚受怕,連吃飯都有上頓沒下頓的日子。從王子知道老百姓的艱苦生活開始,奮發圖強,讓老百姓都過上了幸福的日子。我們的生活中一些也有這樣的人,比如: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因為他生活在一個混亂艱苦的時代,在這個時代裡,他失去了他的親人。他為了過上幸福、穩定的生活,他這個小叫花子義無反顧的踏上了起軍之路,開闢了一個新的朝代;世界著名的作家海倫·凱勒,她可是一個又盲又聾的人啊,可是,她並沒有失去希望,她用自己手中的筆,描繪出了自己心中那個美麗的世界……

《王子與貧兒》告訴了我,在艱苦的環境裡,也不能失去一顆善良的心,更不能失去希望;生活在幸福的環境裡,也要學會體會老百姓的辛苦,珍惜現在美好生活的來之不易。

王子與貧兒讀後感 篇8

讀後感 ,686字

那天下午,收到一個快遞,開啟一看全是書。我問媽媽這些書是誰的,媽媽說這是弟弟的。一大包書中我第一眼看到的就是《王子與貧兒》,白色的書皮與其他的書全然不同,我對這本書就產生了濃厚的興趣,問過媽媽後就拿上這本書開始津津有味地看了起來。

這是一個是來自美國的馬克·吐溫創作的美麗童話。由於對它的“一見鍾情”,我很快就把它看完了。

這本書描寫了貧苦兒童湯姆和富貴王子愛德華在一次機緣巧合之下互換了身份的童話故事。貧兒湯姆成了萬人尊崇的王子,享盡榮華富貴,一度當上英國的國王;真正的王子愛德華則流落民間,成了受人欺凌的乞丐,歷經磨難的故事。從這部作品中,可以看到都鐸王朝統治下的英國民眾的生活狀態:下層人民生活困苦,連乞討這種最低階的生活手段都被無情地剝奪了;上層社會對脾氣暴躁,獨斷專行的國王亨利八世唯唯諾諾,膽戰心驚。整個國家都處在極度恐怖的環境中。書中的愛德華一出生就註定是下一任國王而和他同一天出生的湯姆卻是一個靠乞討為生的貧兒。在這樣的兩個人身上我知道了:要珍惜現在的生活,因為總有人生活得比你糟糕;要保持一顆善良,純真的心靈,不要被那些所謂的虛榮心矇蔽了雙眼,成為一個沒有人性的人;凡事要以大局為重,不要以自我為中心,要做一個識大體顧大局的人。那個一直在真正的王子身邊保護他的患難朋友麥爾斯亨頓讓我明白了什麼是勇敢,什麼是男子漢(雖然我是女孩子,)正因為他的保護,他自己才能奪回家產,成為伯爵。

這是我第一次閱讀後的感悟,在以後的時間裡還會有第二次,第三次,甚至更多。大家在閒暇時間也可以去閱讀這本想象力豐富,語言幽默風趣的書!

王子與貧兒讀後感 篇9

讀後感 ,769字

《王子與貧兒》是美國作家馬克·吐溫創作的長篇小說。他利用了童話的形式、巧妙地諷刺、幽默的語言講了同一天出生的兩人之間的故事。

在書中,兩個主人公的身份天差地別,一位是一出生便舉國歡慶的愛德華王子,他從小過著錦衣玉食的生活。而另一位的出生只是給家人徒增煩惱,湯姆從小靠乞討為生,過著吃了上頓沒下頓的生活。一次偶然的相遇,兩位主人公不知不覺交換了身份,故事就這樣開始了。在這過程中,愛德華王子藉此瞭解了英國的社會現實,湯姆也仁慈的對待英國子民。結局是圓滿的,愛德華成為了一個仁民愛物的君王,湯姆也成了他的左右臂膀,擺脫了以前痛苦的生活。

合上這本書,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靜。當我看到階層低微的平民只要稍微做得不和君王之意,便會遭到死刑,我的心情萬分沉重,當時的勞動人民的生活環境是多麼惡劣。宮廷的生活極其腐敗,與前者相比,產生了鮮明的對比。

想到這裡,我不禁慶幸,在身份或換後的過程中,兩個孩子依然保持著內心的本質——仁愛。愛德華王子從小在宮廷中嬌生慣養,在宮廷外面,他養成的許多壞習慣在磨難中都一一改正,並且瞭解到了人間的心酸,最終成為了一個受人愛戴的好國王。而貧兒湯姆在財富與權力面前依然能夠堅持本質,誠實友善,在當國王的一段時間內,他一直主張仁愛,把國家治理地井井有條。最終當愛德華王子來臨之時,他主動將王位還給了愛德華,不貪圖享樂。能做到這一點是多麼困難啊!

除此以外,馬克·吐溫還用了許多筆墨來描寫了其他人,寬容善良的邁爾斯,以及他陰險邪惡的弟弟;心腸惡毒的約翰,以及仁慈的母親。書中處處體現善與惡的對比,尊貴與卑微的對比,批判諷刺了美國資本主義社會的種種醜陋現象。

仁愛,是多麼重要,人民在這樣的生活下,是多麼幸福,快樂,安康。我慶幸他們遇到了湯姆和愛德華這樣內心充滿仁愛的人。

《王子與貧兒》讀後感 篇10

讀後感 ,770字

《王子與貧兒》小說家,作家,著名演說家馬克·吐溫所寫的一篇童話式諷刺小說。

故事發生在16世紀的英國,兩位主人公均出生在倫敦。一位一出生便受家人嫌棄;一位一出生便受萬眾喜愛;一位是一個窮苦的貧兒,一位是一名高貴的王子。

兩位主人公到了13歲,一次偶然的機會,從而交換了身份。

愛德華王子滿懷興奮地回到了垃圾大院,可使他萬萬沒想到的是,除了湯姆的姐姐們和湯姆的媽媽,其他人都對他又打又罵,他說自己是愛德華王子,可沒一個人相信他,兩位姐姐維護,說弟弟可能太累,在說胡話,請求放弟弟休息。

而貧兒湯姆這邊正被宮中的人懷疑“王子瘋了”。國王這邊正在為找不到玉璽而著急,一位伯爵告訴他玉璽在“王子”那裡,可“王子”此時卻“瘋了”,這讓國王憂心忡忡。

王子來到市會廳,向大家宣佈自己才是真正的王子,卻遭受了嘲笑。突然,亨頓挺身而出,用長劍擊退了眾人,救走了王子。逃命的路上,他們聽到一個令人震驚的事——國王駕崩了!王子在亨頓家,兩人成了主僕關係,互幫互助。

貧兒湯姆當上了國王,時間一天天過去,他不但沒暴露身份,反而將國王當的有模有樣,坐朝議事,接受拜見,機智斷案,得到大臣們的讚歎,讓湯姆很快適應了這個安身之處。

王子在亨頓家的第二天便被康第的朋友騙走,經過以“瘋子一世”為名,開始行騙。他趁機逃走,為了不被捉住,他迎來了一個殺人隱士。

王子終於被亨頓救了出來,兩人到了亨頓第知道休吾的可誤事件,與他便發生了衝突,結果兩人被送入了監獄,見識了醜惡和不幸,終於脫了身。

在新王加冕禮上,真國王愛德華出現,通過湯姆的提示,說出了玉璽的所在,重回王位。

湯姆因為當過國王,所以受全英國人的尊重。

王子與貧兒讀後感 篇11

讀後感 ,806字

暑假剛開始,媽媽便給我買了許多課外書。其中,一本《王子與貧兒》吸引了我。我十分好奇,王子和貧兒能有什麼故事呢?

這本書講述的是一個小乞丐和王子的故事,巧的是他們倆人是同時降生的。王子叫愛德華,他的降生給整個國家帶來了歡樂。而貧民窟中的一戶人家,卻沒有因為又降生一個名叫湯姆·康蒂的孩子而開心,因為他們窮困潦倒,都是乞丐。小湯姆三歲時就已經上街乞討了。一次,湯姆不知不覺走到了王宮,遇到了王子,還被王子帶進了王宮。他們兩人互換了衣服,發現兩人雖不是一母所生卻長得十分相似。這也導致他們陰差陽錯地互換了身份。王子愛德華被當成乞丐趕出王宮,而湯姆被當成王子留在了王宮。

湯姆成為王子後,很不適應。他用膳時,直接用手抓著吃;他偷偷將胡桃裝走;他把洗手水當開水喝……總之,鬧出了很多笑話。後來,國王駕崩,湯姆又成了國王。在漢弗利——專門替王子捱打的鞭童的幫助下,他有了很大的進步。他行使國王的權利作出了英明的判決,釋放被冤枉的死刑犯,還廢除了殘酷的刑罰。而真正的國王愛德華,穿著破爛不堪的衣服,像小乞丐一樣在民間挨餓受凍,四處流浪,而且不管走到哪裡都會受到人們的嘲諷和欺負。有一次還差點兒死在了一個瘋老人的刀下,甚至被關進監獄遭受囚犯的生活。總之,他受盡了苦楚。幸好,一位忠實的武士麥爾斯·享頓一直保護著他。後來,在“國王”加冕典禮上兩個人換回了身份。愛德華在經歷過貧民的生活後,更加的親民,成為一位仁慈的國王。湯姆被命為國王的助手,而享頓被封為伯爵。

讀了這本書,我明白了,我們要像湯姆和愛德華一樣,以仁愛為本,多幫助他人,不能誣陷任何人;還要學習湯姆將不屬於自己的東西歸還他人;還有不能像王宮的守衛員一樣,瞧不起窮人。

讀完這本書,再想想我們現在的生活,讓我體會到了現在生活的美好,我要更加珍惜現在的幸福生活。

讀《王子與貧兒》有感 篇12

讀後感 ,487字

今天我看了一本好書,叫做《王子與貧兒》,講的是王子愛德華和貧兒湯姆在一天偶然相遇,他們倆互換了衣物,結果可引來了翻天覆地的變化。王子在民間被認為是是一個狂妄的乞丐,貧兒在王宮被認為成一個生病了的愛德華六世,而真正的王子卻憑著頑強的意志在騎士亨頓的守護下,躲過了各種危機,終於在衛冕典禮上重得了自己的王位,並寬赦了湯姆的故事。

文中有些地方令我深受感動。比如愛德華在遇難的時候,騎士亨頓義無反顧地幫助,守衛,救了愛德華王子許多次,而湯姆在王宮中雖然因為不懂禮節而被大眾認為是生病,卻也在判案的時候體現出了他為人善良,公正的一面,我十分讚賞湯姆的公正,王子的勇敢與騎士的忠誠。

這使我想起了古代一些王公貴族,因為自己犯下種種錯誤被貶官或者流放,心裡便十分仇視朝廷,憤世嫉俗;有許多人經不起各種打擊而自殺或者通過不正當手段重新坐穩這個地位;也有更多的人因為某種機會得以輝煌騰達以後,變得貪婪,狡猾,自私,以自己的身份去欺凌百姓;所有這些人在貧兒湯姆,王子愛德華,其實亨頓面前都自愧不如!

我希望全世界自私或者脆弱的人記住這麼一句話:在絕望的處境中不要放棄,在奢華的處境中不要貪婪!

讀《王子與貧兒》有感 篇13

讀後感 ,429字

今年寒假,我讀了一本書,名叫《王子與貧兒》。由美國作家馬克吐溫所作。

王子愛德華和貧兒湯姆通過一個機會互相交換了身體,王子變成貧兒,貧兒變成王子。貧兒享受著榮華富貴,還當上了國王。王子則四處流浪,忍受著乞丐們的嘲笑。在好心人享頓的幫助下,王子終於回到王宮。貧兒在良心的譴責下,將王位讓給了王子。

貧兒得享高壽,成為一個滿頭白髮的老頭兒。貧兒也得到了尊敬、得到了榮譽。人們為他行禮,表示對貧兒得尊敬,大家都記得:他曾經當過國王。人們向貧兒行禮,他則報以微笑,人們都很欣賞他的微笑,因為他的一生都光榮。

一個總是做壞事的人,總會得到報應,一個仁慈的人,他的生命總會發亮,正如國王愛德華六世那樣,仁慈。

愛德華在位時間不長,活得也不長,但他活得很有意義,他曾經對一位高官說過:“你知道什麼是痛苦和壓迫?我和我的人民都知道,而不是你。”

在那些嚴酷的年代,愛德華的統治非常仁慈。現在我們要離開他了,讓我們記住這值得讚揚的一點吧。這就是王子與貧兒的故事。

讀王子與貧兒有感 篇14

讀後感 ,437字

在《王子與貧兒》這本書中,我最喜歡的有王子愛德華、貧兒湯姆、劍客亨利。這本書描寫了王子愛德華和貧兒湯姆互換了位置,王子愛德華變成了窮小子。而貧兒湯姆則當上了國王的故事。

本書的作者是馬克吐溫,是美國人,原名薩繆爾。蘭亨。克萊門,出生於一個鄉村貧窮律師家庭。從小外出學藝。

馬克吐溫是世界著名的短篇小說大師,經歷了美國從自由主義到帝國主義的發展時期。有作品:《競選州長》、《鍍金時代》、《傻瓜威爾遜》、《赤道環行記》……等等。被世人譽為美國文學中的林肯。

王子與貧兒雖然取材於16世紀的英國。但批評的矛頭卻指向19世紀的美國。其有深刻的現實意義和諷刺意味。

這本書,我最喜歡一段話:“他的衣服全是好看的綢緞,渾身珠寶生光,腰間懸著。鑲著寶石的劍和短刀,腳上穿著精緻的長筒靴。後跟是紅色的。通過這句話。我感受到了皇室的華貴。

《王子與貧兒》這本書,我欣賞湯姆的好學、同情心,愛德華的善良和天真,亨利的助人為樂。這些品質都值得我們學習。

王子和貧兒讀後感 篇15

讀後感 ,498字

之前我的一位姐姐送了我一本書,書名為《王子和貧兒》。看著它的題目,和只有“黑、白、灰”的字樣,以及簡簡單單的圖畫,一點也不新奇。這天我忽然開啟書看,然而這本書的內容一點也不“黑、白、灰”。

《王子和貧兒》是一篇著名的諷刺型小說。故事以16世紀的英國社會狀況為背景,以童話的形式描述了一個衣衫襤褸不堪的貧兒湯姆。由於一個偶然的事件,戲劇性的和王子愛德華互換了身份,登上了皇帝的寶座……小說通過一個故事反映了勞動的窮困,和統治者的凶殘。

書中故事的字裡流露出作者對統治者的行為的不滿和憤怒,也流露出作者對受苦受難的人民大眾深切的同情。作者讓生活在明處,同時也看不見光明背後疾苦和凶殘的王子,去感受一下生活在社會下層的勤勞和苦難。作者也讓生活在暗處,看不見光明身處社會下層的貧兒,去感受富麗堂皇的上層人生活。作者馬克。吐溫,這樣的寫作是想讓我們看到暗和明的社會生活,也同樣寄予了世界公平的美好願望……

是的,讓暗看見明的美好、讓明看見暗的苦難。讓暗與明不再是二個層面,讓他們成為平等的同一代人。

王子與平兒讀後感 篇16

讀後感 ,563字

暑假裡,老師推薦我們閱讀經典書籍,在長長的目錄裡我一眼就看到了《王子與平兒》這本書,我想王子和平兒的身份有著天壤之別,他們之間會有著怎樣的故事呢?於是我就迫不及待地打開了書本。

原來《王子與平兒》是一個童話故事,他的作者是美國著名的作家、小說家和演說家——馬克·吐溫。書中講到王子愛德華和貧兒湯姆同年同月同日生,並且長得一模一樣。在一次偶遇後他們互相認識,後來他們又互換了衣服和身份,由此引來了一系列的故事。但乞丐湯姆並沒有只貪圖享受王宮的榮華富貴,而是堅持不懈地努力學習各種知識和禮節,積極地參與國家的治理,使國家越來越繁榮。愛德華也因做了乞丐後深刻體會到了貧苦人們的艱難生活。故事最後善良的湯姆還是把王位還給了愛德華,他們也成為了一輩子的好朋友。

讀完後,我被書中湯姆處處體現出來的善良、純潔、正直、無私打動。聯想到自己有時候很自私,不懂得幫助同學和父母,有時候又是多麼的懶惰,很少幫助媽媽做些力所能及的事,對於學習上的事很不用心,遠遠比不上湯姆勤奮努力,還有一次我正在小區騎自行車,一個小弟弟騎滑輪摔倒了,哭個不停,我也沒有上前去扶他,現在想想很後悔。我為什麼不能像湯姆一樣成為一個善良、正直、無私的人呢?想到這裡我暗暗下決心,要像書中的湯姆學習,做一個品德高尚對社會有用的人。

《烏合之眾》讀書筆記(1):脫書印象 篇17

日記 ,1087字

在說《烏合之眾》的具體內容之前先談談我的讀書觀。

一、讀書的“整體觀”

脫書談書,有時難免流於流水賬。

但是我以為,這是掌握一部作品的很有效的一個方法。

至少對於我目前的狀態而言,這是一句實話,也是一句無奈之肺腑之言。

原因很簡單,我沒有辦法記住書中的很多細節。有時候,讀完一本書,留在心中的僅僅是一個觀念,甚至只是一個概念、一種感覺。

這和我的學養不足很有關係。

但是這也有好處,有的時候,脫開細節,方成其本質。

本質是什麼,這是一個複雜的問題。現在的一般做法有本質主義,也有非本質主義的。而介入問題的研究,有的時候需要的是非本質主義的精神。即,把本質當作灰箱,著手研究具體問題。

這裡可以先提一句,我比較認同所謂“結構主義”的思路和“解構主義”的思路。

二、烏合之眾與社會心理學

有一個詞,叫“群氓”,這裡不取其極端化的意義,而僅取其“群眾”的釋義。

個人第一次面對“群氓”這個詞的時候,從中讀出了精英論的論調。的確,有的時候,不得不承認,筆者帶有一種把自我與大眾區隔開來的精英式的居高臨下的優越感。但誰能保證自己不是在五十步笑百步呢。

群氓與精英,看似是對立的兩個方面,實際是一體兩面的。

精英論,在我的語彙體系中,第一次拿出來用,是在交大讀本科的時候,討論治理者的構成問題的時候被拿來使用的。

即,國家究竟是應當交給精英來治理,還是應當交給大眾。目前的一個比較通行的解決辦法是“代議制民主”。

說完我探討“群氓”的來由,下面開始說一說個人對於社會心理學的認識。

社會心理學和人格心理學在心理學領域是成對出現的一組概念。

人格心理學研究的是一定社會情境下的人格穩定性;而社會心理學大體研究的是特定人格特質下的人在社會情境中的反應機制。

看起來,像是邏輯上的一個巢狀結構。

所以,很多時候,個人認為,單單研究一者,容易失之偏頗。當然這裡涉及到【科學哲學】的問題,老馬會在閱讀一定資料的基礎上,為大家分享我的心得的。

以上論述了社會心理學和人格心理學的關係問題。

說到社會心理學,不得不提到社會。

勒龐這裡的“社會”,還是比較中觀意義上的了。

這也是許多人讀了《烏合之眾》之後對作者勒龐抱有微詞的一個源頭。囿於勒龐當時所處的社會環境,一些結論在某些人看來會有些失之偏頗。好比當下的人評價馬克思一樣,也要有所辯證地看待。實際上,馬克思本人,就十分反對靜態地看待問題。

勒龐對群體的洞察是:群體會使人趨於愚昧。

當然,這只是我很粗淺的一個概括。接下來對書籍的詳細解讀,將和大家一起看看,勒龐是如何將這個論點逐步展開的。

筆者打算考察出勒龐書寫這本書時的草蛇灰線,再作辯證看待。

讀書筆記高中鴻門宴 篇18

讀後感 ,10937字

【篇一:小議項羽】

很久以前,西楚霸王項羽已經在我心中樹立了英雄的形象,而當我學習了《鴻門宴》後,他那遠去的頂天立地的背影彷彿更高大了。

他是一位英雄,一位真真正正的英雄。

“生當作人傑,死亦為鬼雄”的項羽,身歷七十餘戰,攻無不克;起兵三年,“遂將五諸侯滅秦,分裂天下”。他的英勇是無人企及的神話,憑著“擋我者死”的豪邁,手握長劍馳騁沙場,哪怕是在幾千年後,我仍然感到他無人能及的英勇。面對四面楚歌,面對美人自刎在懷,面對兵荒馬亂,他沒有乘船逃走,重整旗鼓,而是懷著震驚天地的英雄本色,自刎烏江。幾千年來,無數人為他的死而惋惜,但依我看來,他死得有尊嚴,那才是他的氣概,他的本色,儘管生命之花枯萎了,但是花香永世留芳。更何況,他本身就是一個英雄,無論是生的那一刻,還是死的那一瞬,所以當他死的時候,便戰勝了劉邦,也戰勝了所有世俗的目光。

不能以成敗論英雄,不要無稽地將項羽與劉邦相比。

“豎子不足與謀!”范增如是說。當楚強漢弱之時,誅劉邦之機會何止千萬。然而你沒有。“不可沽名學霸王”,毛澤東說你沽名釣譽,我沒有看到,我只看到你的率真與誠信。“此沛公左司馬曹無傷言之。”你直言不諱。本把劉邦於兄弟般看待,殊不知劉邦有心明修棧道,暗渡陳倉!你擁有的是英雄氣概與寶刀大馬,但卻難以戰勝猥瑣劉邦的丟誠棄信與忘恩負義。寫到這裡,我不禁仰天長嘆,唉!然而劉邦不足以與你相比,也不能與你相比。劉邦是君主,一位很工心計善於用將的君主;而項羽,是英雄!一位轟轟烈烈地活著,轟轟烈烈地死去的英雄。因為角色的不同,所以根本沒有可比性,也根本不能相比。而那些一路盲目地貶項揚劉的人恰恰沒有看到這一點。所以,請將所有對項羽的貶低與汙辱帶走吧。

總的來說,項羽是一位英雄,一位不朽的英雄。

【篇二:冷豔的虞美人】

虞美人,好美的詞牌名,可惜她卻美得冷豔,這冷豔的花讓我想起了霸王別姬。

垓下一戰,豔絕古今,那種豔麗是霸王淚美人血、楚地將士的英魂鑄就的。霸王悲歌,將士垂淚,虞姬自刎,這種恩愛互酬,這種情義相融,在劉邦和呂后身上絕不可能出現。項羽擁有這些就足夠,他雖敗猶榮,於是這血淚之地後來長出了一種極其豔美的花—世人稱之為虞美人。

青衫落盡聲聲嘆,融化得了冰雪,卻喚不回已逝的人。項羽的死是千古的絕唱,譜寫出一首屬於他自己的樂章,他的死是千古的爭辯,軟弱與勇敢,完全相反的詞,卻出現在項羽的身上。他的死是“劉邦式”成功者所不屑的。他的死讓痛恨“劉邦式”成功者的清高者所憐憫。事過千年,我們怎麼可以用我們的情感去猜測他的心,又怎麼能妄言他的喜與悲?到底他的死是喜是悲,是解脫還是壓抑,我們又何從得知?誰又可窺視一個已死千年之久的人的內心?只知道,項羽以自己的本色,在這不盡的長河中留下自己悲壯的一舉,更為我們留下千年的疑惑與千年的感慨。

把項羽的成敗放一邊吧!我從虞美人的詞中看到好多項羽的影子,有愛情,有江山,有纏綿悱惻,也有豪言壯語!所以說虞美人入詞也有一種豔,有一種悽婉,如虞姬在霸王面前舞劍作別,依依戀戀……

像南唐李後主李煜的一首虞美人堪稱絕響—問君能有幾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東流。他用自己一生的經歷在臨終前發出了這樣的感慨,用亡國之痛換來詞家絕唱,他不再軟弱,而是覺得愁似江水,恨比天高,這種恨無處發洩使他覺得生無可戀,最後無奈地奮戈一擊,為他屈辱的人生抹上一層血樣的色彩。他誠然是個失敗者,卻也是個成功者,這點像極了項羽,死又何妨?

有納蘭詞中的一首虞美人—薄情轉是多情累,曲曲柔腸碎,紅箋向壁字模糊,憶共燈前呵手為伊書。在納蘭容若的這首虞美人中我也看到了項羽和虞姬愛情的影子。我所愛的,正是最後一句“憶共燈前呵手為伊書”,當納蘭想起當年和她一起在燈前學字的情景,往事歷歷在目,其實他又何曾薄情呢?項羽與納蘭二者可謂相映成趣啊!

然長逝的英雄們,看得見開始,卻猜不到結局,人生若只如初見,當時只道是尋常!

【篇三:一曲哀婉的英雄暮歌作文】

八年征戰,他,在沙場上肆意揮灑自己的萬丈豪情,一個怒目,一聲呵斥,造就了一個時代的霸王。今夜,四面楚歌,昔日的霸王在軍帳中慷慨悲歌,英雄無奈,流下男兒淚。他並不孤獨,在他痛飲悲歌之際,虞姬,在他身邊抱著琵琶輕輕彈唱,內心早已如眼前的江山一樣,支離破碎……

“虞兮虞兮奈若何”,短短的七個字,虞姬又怎會不知大王的不捨與內疚呢?昔日你叱吒風雲,是妾心中的英雄;今日楚軍氣數已盡,江山落入他人手中,大王大勢已去,雖已不是一方霸主,但還是妾心中的英雄。於是她輕撫琵琶,和聲唱道:“漢兵已略地,四方楚歌聲。大王意氣盡,賤妾何聊生!”往事歷歷在目,虞姬本是一名歌姬,再出色,也只是萬花叢中的一朵,什麼時候才能遇到真正欣賞自己的人?

也許這就是命運吧,誰也沒想到正是這名歌姬,接到刺殺敵人項羽的任務。兩人的相知就在這一場驚險的刺殺中開始,在虞姬眼中,項羽是個真英雄,也只有他,能用心欣賞自己,這也是一個歌姬夢寐以求的,於是,她放下武器,望著眼前的君王,不忍殺之,願當他的紅顏知己。如今,江山不復,楚,註定要被滅亡,今生能有幸在大王身旁排憂解難,能聽到大王深情的一句“虞兮虞兮奈若何”,對虞姬來說,足矣。於是她拔劍自殺,斬斷所有的不捨與回憶,倒在英雄的懷中,含笑而去……

純潔的愛在亂世中是罕見的,但亂世裡又能出現多少個虞姬呢?義,不是男子的專利,在她完全能夠逃跑,以她的姿色和才情轉投他人懷抱,享受更好的物質生活時,她不動聲色地拔劍自殺,向後人詮釋了女子的“義”。她悲,因眼前的英雄走入末路;她喜,因自己今生只做他的虞姬。

如果說虞姬是亂世中不被汙染的一朵芙蓉,一點也不為過。戰爭能使人變得麻木,人性、道德觀也會經受巨大的考驗。楚軍部將呂馬童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他見風使舵,背向項羽,其小人之為實在可恥,還不及一個柔弱女子。我欣賞虞姬,因她對愛情的忠貞,因她對名利的鄙視,因她的有情有義!

每每看到“霸王別姬”這一幕,內心都會被虞姬的勇敢深深打動。虞姬這個形象儘管已被舞臺上的演員演繹過無數遍,但她的故事,仍能穿透歷史的隧道,傳唱至今。

“虞兮虞兮奈若何”,啊!有你這一句,足矣,我已得到太多的恩寵,太多的幸福,今夜,就算有再多的不捨,我也願意放下。籍,若來世能做你手中捧著的落英、圍繞你飛舞的彩蝶,也就夠了……

【篇四:生死小議】

生與死,是太極上的陰與陽,互相依存,不可分割—有生必有死,有死必有生。生與死,這一對孿生兄弟,一直困擾著千百年來的哲學家們。生還是死,這是一個問題。

死,在人們眼中,一直是個可怕的字,因為人的天性是貪婪的—就像小孩在遊樂場關門時不願離開。不同的是,遊樂場明天還可以來。死,對於人來說就是遊戲結束了,是無可挽回的悲劇。可能世上真的有靈魂和輪迴,那又怎樣?已再也回不到曾經的世界了。回去,也只能是面對那陌生的面孔與風景了。

黃毛小孩為成績自由落體,年輕女人為情輕生,中年男人為生意墜落。現在社會進步了,但很多人的思想卻沒有轉過彎來。是誰去維繫他們的存在?一群匆匆過客罷了。他們不願意相信那些真真切切,值得依靠的人或物。寧可把自己的生命託付給匆匆過客,只因他們看上去更美一點。待到它們離開,繩子也“啪”的一聲斷了,掉下去,以最難看的樣子告別人世。

從這不難理解,為何現在人們都會厭倦跳樓者—大多都不值得同情!然而,有的卻真是無奈的控訴:當你的勞動白費了,連回家的錢也沒有了,你會怎樣?當你飽受欺凌卻又上告無門,你會怎樣?他們什麼都不要,只要人間公道。但他們都是弱者,無力與這個社會進行抗爭,惟有以死抗爭。然而,一個生命消失,不會影響GDP,一個家庭毀了,可以成為飯後的談資,地球依然會繼續轉。猶如炸彈爆炸一般,他們結束了生命,炸傷了愛人。而別人看完那沖天火光以後,回家吃飯。

除上述的兩種外,“自殺”還有其他型別,然而卻不太一樣:當子彈向你飛來,他義無反顧地為你擋著;在手術檯上連續十幾個小時,才偷偷走出來吞下不可缺的藥片以止痛;堅持真理的所在,任憑“神聖”的火焰將自己燒焦。為什麼?因為他們有要守護的東西—就算付出生命也執迷不悟。值得守護的,可能是一朵花,一個人,一個國家乃至真理。就是他們,在你心中佔了最重要的位置;沒有他們,生命永遠缺了一塊,怎樣也補不會來。死就是你給他們最後的惠贈與愛。或許你的墳墓沒有鑲金邊的大理石,但卻有一束純白的花朵,帶著體溫放在你的墓前。

人人都說自殺會下地獄。其實,有的人應該上天堂的。

死,固然是難以捉摸的。但是生,也好像並非一件易事。死了,一切都終結,什麼也不用管了—起碼失去管的機會和能力了。但是生,卻要繼續走下去,面對一個又一個的未知。

有的生是一種貪婪,因為他們放不開人間的利益,他們還要很多的錢,很多的女人,所以在抉擇面前,他們投靠了敵人,對昔日的戰友開槍,刺傷昨日的夥伴。然後踏著屍體組成的墊腳石,拿下一個個血紅的金幣。這樣的人無論戰爭年代還是和平時代都會存在。他們是歷史的汙點。歷史的洪流翻卷起來,最先抹去的總是他們。

然而有的生,卻是一種不捨與信念的追求。想當年文革時期,當你過年珍藏的古籍書畫,精心創作的作品被毀於一旦,站在臺上接受無邊無際的謾罵,下放農村甚至囚禁數十年時,你是否想一死了之?然而,有的人卻勇敢地堅持了下來,因為他看見了窗外的葵花,牆邊的幼苗以及飛行的蒼鷹,因為不捨得生命中的感動,所以他們不願意離開。同樣是放不下,有的如此醜惡,有的如此美麗。

不僅是感動,不捨得的還有理想。為了自己的理想,有的人可以拋棄除了生命以外的一切,只為了追逐。想當初,司馬遷是怎樣挺過那天大的恥辱的?還不是為了內心的一個執著的追求—一定要完成《史記》。我不能這麼快就死,因為我還有未完成的心願。想司馬遷完成《史記》之時,那種願望完成的滿足感足以令他死而無憾了。當你撐過暴風雨以後,看見的彼岸,那就是你一直堅持下去的理由。生命的旅途,對於有志者來說,就是理想的征程:我一定會到達的!

生與死,我已經說得太多了,但卻是十分浮淺的一種談論,因為沒有真切地體驗過。真正地去探索,方能理解,否則也只能像我那樣在這裡泛泛其談。畢竟要知肉味必須親自嘗。

生與死,的確是一個難解問題。

【篇五:永遠的項王】

孤山蒼涼,殘陽如血……

楚王的軍隊被漢軍團團圍困,夜深人靜,四面楚歌。帳中的項王眼中滿是深沉,面色凝重,或許他想到少年時滿懷壯志,欲取秦始皇帝而代之;或許他想到盛年時叱吒風雲,疆場飛揚;也或許他想到了江東的父老鄉親,更或許他心懷天下,想到了蒼生百姓……

楚歌環繞,孤寂悲涼。項王端坐,美人相伴。多情善良的項王,該如何處置虞姬?

張愛玲的《霸王別姬》中,虞姬勸說項王獨自離去,項王拒絕了,他對虞姬說:“你留在這裡等漢軍抓了你獻給劉邦吧!”虞姬泣之,從容赴死。項羽為了虞姬,想讓她活,虞姬為了項羽,卻自盡了。即使只是一個遙遠的故事,他們的感情和大義卻近在眼前!

失去了虞姬的項羽,或許更將生死看淡了,但他突出重圍,到了烏江邊,又或許他是想活下來的!該怎麼選擇?生還是死?正如莎士比亞說的:“生存還是毀滅?”這是一個重大的問題,這個問題擺在項羽面前時,我不禁倒吸一口冷氣,他到底是打算英勇赴死,伴隨著他的虞姬而去,還是屈辱偷生,東山再起?生當作人傑,死亦為鬼雄!他選擇了死!轟轟烈烈的死。

“人要活著,但有時為了更好的活著,卻不得不去死!”

結束了,終於結束了,他是一個悲劇,更是一個英雄!

他不知道,是非成敗轉頭空,青山依舊在,幾度夕陽紅;

他不知道,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談中;

他不知道,勝敗兵家事不期,包羞忍恥是男兒。

但是,他知道自己是一個威武不能屈的人,是一個視尊嚴重於生命的人。他無法面對寄予他厚望的江東父老,無法面對愛他、一直陪伴著他不離不棄的虞姬,於是,他選擇了從容就義。

項羽啊項羽,你鴻門宴放走了劉邦,體現你的仁;臨死也要保護你的馬,體現你的不忍;最後還給了一個背叛自己的人好處而不殺他,體現你的善。你就是這樣一個人,一個本應勝利卻失敗的悲劇英雄。你手握重兵卻失去了天下。但或許你是一個本應失敗卻勝利的人。因為你的性格註定你會失敗,但你又是作為一個英雄而名垂千古。

瑟瑟的秋風如悲涼的號角刮過同樣透著一絲瑟瑟和哀傷的江。它是蒼老的,風雨的沖刷已經洗去了當年的輝煌,在寂靜之中,甚至有些蒼白,但刀光劍影的戰場和金戈鐵馬的歲月將永遠存在於我們的心裡,如同你—永遠的項王!

平平淡淡的生,轟轟烈烈的死,這便是你的氣質!

【篇六:項羽,我心中的英雄】

項羽,一個響噹噹的名字,會永遠在天地之間迴響,會永遠在史書上散發光芒。他的事蹟會被後人傳誦,他的精神會在天地間蕩存。他給我們留下的,是真正i示意,項王默然不應。項莊舞劍,意在沛公,項伯擋劍時,項王明知如此,也視而不見。因為項羽光明磊落,他寧願在戰場上打敗劉邦,也不願意在私底下做小動作。也許有人會惋惜,“一失足成千古恨”,項羽錯失了殺劉邦的好機會,導致後來命喪烏江,但我仍然欣賞他。

真正的大將風範,就要有坦蕩的胸懷。

雖然四面楚歌,但項羽並沒有放棄突圍的希望,帶領部下八百餘騎,趁著夜色突破包圍。被重重包圍後,項羽命令部下下馬,一人擊殺數百人,身上亦有十餘處創傷。遇到以前的叛將,要拿他的頭顱去領賞,他就輕蔑地說:“我給你這一點好處吧!”,堅決地自刎而死。這一刀,結束了一位英雄的生命,卻締造了一個英雄的傳奇。在烏江邊,本來可由漁夫搭渡過江,但項羽堅決不渡,他自認為愧對江東父老,愧對江東子弟,選擇了悲壯地犧牲。“生當作人傑,死亦為鬼雄。至今思項羽,不肯過江東。”從此,烏江邊多了一則佳話,讓後人傳誦至今。一身浩然正氣讓人折服。

真正的大將風範,就要有這樣的骨氣。

擁有遠大的志向,無人可比的霸氣,坦蕩的胸懷,還有那錚錚鐵骨,這就是項羽。

我心目中真正的英雄。

【篇七:將相本無主,能者為之】

將相本無主,能者為之。

這是歷史告訴我們的。

所以就算讀了《鴻門宴》,瞭解了西楚霸王不平凡的一生,我的欣賞還是固執地偏向了那個真小人劉邦。

也許很多人都覺得項羽的一生太可惜。如果他在鴻門宴上殺了劉邦,也就不會落得范增預言的結果;如果他選擇回江東捲土重來,那麼楚漢之爭也許又是另一番光景。但是,歷史沒有如果。

的確,項羽是史上最強的武將,少時便力能扛鼎,隻身戰百人,而後以少勝多的鉅鹿之戰更使他譽滿天下名傳千古。這說明他擁有稱王稱帝的能力,也具備應有的智慧和魄力,但他缺少的恰恰是最重要的—為人君王的素質。

再看劉邦,破秦並非主力;集56萬大軍攻打彭城,面對項羽3萬人馬還是佔不了上風;毀鴻溝之約出奇兵依舊不敵項羽;最後還是借了他人的力量才把項羽逼到了四面楚歌的境地。但無論過程如何,他最終成為笑到最後的人。

項羽能於戰場上統籌全域性,百萬軍中取上將首級;而劉邦謀不如蕭何,兵不如韓信,但他能擁有這些人才,並加以善用,這才是他成功的關鍵。

有人說劉邦是小人,為人奸詐多疑,如若不然也逃不脫鴻門宴上的危機。其實,這些不過是常人之態,在君王身上放大了而已。

君王多疑是必須的,他們要保護自己,所以他們不會相信除了自己以外的任何人。其實項羽也有疑人之心,不然范增也不會離開,只是他沒有把握好度。劉邦在用人方面幾乎人人都疑,但他並不表現出來,而是不露痕跡地暗自觀察,另一方面又知人善任,從善如流,極大限度地發揮了自己手下將相的能力。

劉邦還有一點值得稱道,那就是隱忍。如果他像項羽那般剛烈,那麼楚漢之爭也就不用四年了,在他退守關中時就應該拔劍自刎。但是,他忍了,他在項羽的成功下忍了。我想他自己都無法確定能否打敗項羽,但他做了,而且做到了。他忍耐著積蓄力量,他從來沒有放棄對關外萬千沃土的憧憬,所以,他贏了。

項羽呢,他太在乎自己的自尊心,不選擇臥薪嚐膽捲土重來,而是自刎於烏江亭,所以只給歷史留下了一段遺憾。項羽如果有越王勾踐那般隱忍,那麼劉邦的天下也不會坐得那麼安穩。

讀完《鴻門宴》,都說項羽心無城府,單純簡單;劉邦則是小人一個。要知道沒有哪一個皇帝是真正的君子,真正的君子在政治的漩渦中是無法生存的。李世民玄武門之變;朱元璋的三大案;雍正少時八王奪嫡……君王之道向來違背常理,凶險異常,由此看來歷史的選擇總是沒有錯的。

身為帝王,有榮華富貴等等一切讓人夢寐以求的東西,但也有身在高位的孤寒。他們選擇了帝位,也付出了相應的代價。所以我們不能只著眼於項羽令人惋惜的一生,劉邦所選擇的是一條更為艱苦更為偉大的路,就是他開創了漢王朝。

王侯將相本無主,能者為之。歷史選擇了劉邦,劉邦造就了歷史。

【篇八:一代梟雄—項羽】

每每讀項羽的傳記,我都會想起這樣一首詩:

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飲琵琶馬上催。

醉臥沙場君莫笑,古來征戰幾人回。

征戰之苦於我們這些坐在明亮教室裡捧著書讀的學子來說,是不可想象的:但是通過上面這首小詩,我們卻可以感受到那位“醉臥沙場”的將士的豁達情懷,有時想象著他的醉態,也會讓人發笑。

似乎每位馳騁沙場的英雄都會有這樣的性_目,別人已經不敢多言了:這樣的一個人哪,他註定是一位跨時代的英雄。

但項羽,他與那些喊打喊殺的粗魯漢子又是不一樣的。古人有云:自古紅顏多禍水。江山與美人,正如魚與熊掌,不可兼得。

可我們的“西楚霸王”卻與眾不同,他是兩樣兼得的驕子。他的愛人虞姬就像他的烏騅馬一樣,跟著他出生入死,這也可成為一段佳話。

但他們的愛情被傳誦卻更是因為一首詩:

君王意氣盡江東,賤妾何堪入漢宮。

但願化為江上草,花開更比杜鵑紅。

海般深的情意,寥寥數語便傳達出來了。這詩的作者並不是什麼著名詩人,也不是虞姬:只是清代的一個落泊才子,他用虞姬的口吻,細膩的語言寫給項王的。

可見,項羽之死給後人帶來了怎樣的震撼。

項羽自刎時正值壯年,正是男子漢建功立業的機會:中原雖敗,但以項羽的戰鬥能力也並不是“勢難回”的:為什麼他固執地不肯過江東呢?

答案無人知曉,有的只是我們的猜測。

我想,人生就是不斷地選擇與捨棄的過程:霸王在生與死之間選擇了後者,雖是令人惋惜,但也並非沒有道理。

試想,一個人要經過怎樣的努力才可以做到項羽這樣的功業?項羽英雄的一生也可以說走得很遠了。而且,他的不忍最終竟演變成了劉邦對他的窮追猛打,以他那胸無城府的心來說,可算是被社會的黑暗,人性的殘酷狠狠地抽了一鞭。雖然他的心並沒有那麼軟弱,但他的自尊心就是他的致命傷,他也許無法原諒自己的過失,也無顏面對江東父老。

終於,劍鋒一閃,英雄長眠。

餘秋雨的《聽聽那冷雨》中有一段話:

一位英雄,經得起多少次雨季?他的額頭是水成岩削成還是火成岩?他的心底究竟有多厚的苔蘚?廈門街的雨巷走了二十年與記憶等長,一座無瓦的公寓在巷底等他,一盞燈在樓上的與窗子裡等他回去,讓晚餐後的沉思冥想去整理青苔深深的記憶。前世隔海,古屋不再,聽聽那冷雨。

多少的英雄,最終還是歸於平凡:回眸歷史,只有西楚霸王的舉劍的一瞬最為難忘。

也許,項羽生命的戛然而止,才是他奇蹟的一生的最完美的休止符。

【篇九:義—《鴻門宴》讀書筆記】

歷史,自然界和人類社會的發展過程,一個我似懂非懂的名詞,引領我在摸索中理清繁雜的過去。

項羽,秦末農民起義將軍,一個我不明白的西楚霸王。在《鴻門宴》中,我找到了思考的根據,然後思緒隨司馬遷的敘述漫延開來。

沒有人能逃過歷史的審判。隨著時間的推移和人們思想觀念的轉變,過去沽名釣譽,剛愎自用,胸無城府的項羽變得越來越可愛,越來越單純,因為他留下的不是開元盛世之類的權力象徵,而是一種精神,一種穿透時間與空間的正義精神。項羽曾曰:“旦日饗士卒,為擊破沛公軍!”如此堅決的目標,如此熾熱的怒火是一晚的時間能改變,能減退的嗎?項羽不攻打劉邦的很大可能是項伯的原因,是項伯的“沛公不先破關中,公豈敢入乎?今人有大功而擊之,不義也。”在權力與正義的鬥爭中,項羽選擇了正義。這是困難的抉擇,為王的不會選擇正義,選擇了正義的便不能為王,所以項羽在權利上失敗了,卻在人性中成功了。

那是一場悲壯的戰爭,一隻代表著英雄精神和高貴感的豹和一群代表著權欲和利慾的粗鄙的狼展開激烈的撕鬥。豹的失敗不是因為狼的強大,而是因為正義,因為在那個時代,正義被踐踏,被捨棄。同時,一群平庸的羊會蜂擁而上,去奪取,侵佔食物,準備回去邀賞。而在不久之前,他們是不敢看那隻豹的眼睛的,項羽的失敗似乎預示著一個時代的結束。豹的時代失敗後,取而代之的便是羊與狼的時代,但那狼逐漸退化,退化為狗,走狗。

戰爭中,一方的勝利並不意味著另一方的失敗,因為正義的人只能被毀滅,而不會被打敗。同樣,在競爭激烈的今天,我們決不能因為權欲和利慾而拋棄人性中的善,那樣只會使自己退化,得不償失。我們不妨純真,不妨追求更有價值和意義的精神高度,那樣才真正開始。要不然待生命快要結束了,我們的價值體系還未形成,人生還只是一片塵埃。

起初對項羽的打抱不平的憤懣在閱讀《鴻門宴》的過程中逐漸消減,反而多了更多的敬佩和崇拜,也對人生認識了多一點,有了更高的追求。

【篇十:永遠的項羽】

“力拔山兮氣蓋世,時不利兮騅不是逝。騅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西楚霸王項羽留給後人的文學創作就只有這短短的一首詩,讀來不禁有一絲絲的淒涼。曾經的霸氣,曾經的稱霸,此時只能垓下悲歌,對著一個弱女子感慨自己的無可奈何。

在歷史的長河中跌跌撞撞,總覺得秦末的亂世,劉楚之爭很是沉重。因為,死的是項羽。於是,有一種震撼穿過三千多年的歷史,直接抵達到我的身上,而且顯然還會繼續震撼下去,娓娓敘說吳江邊的那段歷史。

衝動、威嚴、氣勢凌人、殘酷、性情中人、雄心壯志、有野心、居功自傲、不得人心、不會用人……有這麼的詞彙可以分配給項羽的詞彙,然而我卻固執地認為項羽是一個多情的男子。

他多情,在戰場上他英勇殺敵,所向披靡,而在生活中,他得到了虞姬這樣的人生知己。傳說中的虞姬是一個美人,試想一個美人拋棄了榮華富貴而心甘情願跟著一個征戰沙場的將軍出生入死,甚至不惜自殺來斬斷情人的後顧之憂。如果不是為他的王者霸氣,為了他的多情,又能是什麼呢?這就是項羽,留給後世一份亂世中唯美的愛情。

他多情,楚漢相持未決時,他毅然對劉邦說:“天下匈匈數歲者,徒以吾兩人耳,願與漢王挑戰,決雌雄,毋徒苦天下之民父子為也。”他體恤百姓疾苦,戰爭的目的是為了讓老百姓過上好日子,甚至在烏江邊,他也覺得無顏見江東父老,臨死前還不忘給好處以前的部下。這樣的一個英雄,永遠的西楚霸王,心裡想的不是自己,而是老百姓,天下蒼生。

他多情,所以在鴻門宴中,即使范增數目他,他默然不應,他堅守自己的原則。如果刺殺劉邦,那也只是耍手段,就算能夠取得勝利,又能證明什麼呢?他只是多情,少了劉邦的一份奸詐,少了劉邦的一份老成。他就像一個固執的孩子,要哭就苦,要笑就笑,為了自己的夢想在楚漢戰爭中抗爭,直到最後一刻。

很感謝司馬遷,作為一個史官,他忍辱負重,寫下《史記》,還原了我們一個多情的項羽,一個霸王項羽,有時候也會想,要是項羽沒說出那句“彼可取而代也”;要是在鴻門宴中,劉邦被項羽一命嗚呼;要是那個田父沒有欺騙項羽。那麼,或許,一切都會改變。然而,這是不可能的。歷史一去不復返,留給我們一個多情的項羽。別了!永遠的西楚霸王!

【篇十一:思項羽】

項羽,一個所有中國人都熟悉的名字。他以他傳奇的一生,悲壯的結局在史書上被記載流傳,他用他的霸氣與柔情打動了人心。

歷史上,項羽似乎是一個敗者,他敗給了劉邦,最後含恨自刎於烏江。但他又似乎是一個贏家,他贏得了後人的尊重,他讓世人為他嘆惋,為他可惜,為他難過。的確,在讀完《鴻門宴》這一篇史文之後,我雖為項羽的婦人之仁、沽名釣譽而憤恨,認為他以後被劉邦打敗的事完全是自作自受,也忍不住嘲笑過項羽的愚蠢,但我依然喜歡項羽多於劉邦。

為何如此?他只不過是一個輸家罷了。我似乎也難以解釋自己的心意。若論帝王,的確,劉邦比項羽有資格多了。雖是小混混出身,但心機謀算卻一樣不少。當然,他身上還有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心夠狠。只有心腸夠狠的人才能在那個空蕩蕩的位子上呆得長久一點,就像後來的李世民,李世民雖然創造出了一個貞觀之治,但他殺他的兄弟時我可沒看出他有一點手軟。若項羽當初能狠毒一點,或許現世一切都將會被改變。可惜,世上偏偏卻缺少了一種藥—後悔藥,我不知項羽在自刎前是否有為往事後悔、後悔什麼。是後悔自己當初沒聽范增的勸告,後悔自己當初的心慈手軟,還是後悔上天讓自己出生於亂世之中?老師之前發了一張卷子,上面都是一些當代作家對項羽的看法與評價。有一篇文章的作者認為,若項羽到了現代,會生活的更好。坦白說,我不太這樣認為,項羽是一個胸無城府的人,甚至還帶著點兒童般的天真,若他來到了現代社會,打仗或玩政治,我猜他絕對會死的很慘。若按我們90後的說法,他分分鐘會被人“秒殺”或者被人賣了還幫人數錢。因為這兩樣東西最需要心機與心狠,要能想出辦法,還要手腳夠快夠利索,而項羽當初就已在這兩點上輸給了劉邦。

要我說,他更適合於江湖,若他人在江湖,或許還能混個大俠什麼的,郭靖比項羽更傻,但他就混得比項羽還好。

我想了想,似乎有點明白他為什麼受人歡迎了。孰能不喜歡一個坦率而真誠的人呢?男人喜歡他,是因為他的霸氣;女人喜歡他,是因為他的柔情;而我喜歡他,是因為他身上的那一股天真。身處在現代社會,體驗著城市裡節奏飛快的步調,科技高速的發展,但人與人之間的隔閡卻似乎隨著GDP的增長而不斷擴大。曾經社會上的淳樸風氣,似乎變得越來越稀薄了,而拜金主義卻變得盛行起來,人們似乎能為了錢而放棄一切。當然,我不是指社會上的所有人,事實上,我也承認,錢的確很好使,想當年我就是為了能獲得對錢的自由使用權才毅然背景離鄉到外面讀書住宿。但我們需要承認的是,現代人的心思越來越複雜了,政治家之間的勾心鬥角,公司與公司之間的惡性競爭,甚至同事與同事之間也鬥得死去活來,他們可能是因為誤會,但更可能是為了爭奪利益。雖然我未走出社會,但在資訊科技如此發達的環境裡,多多少少還是能懂得一點。比如說,在這個社會上一切講求實力,有個人實力,但產生更大作用的是家庭實力,有一句話或許能論證這個觀點,現在不是有人常講“學好數理化,不如有個好爸爸”嗎?誰的心裡都似乎有個小算盤,每時每刻都在那噼噼啪啪地運算著,這樣才能在社會上飛黃騰達,至少能夠生存下來。因此,人與人也才會比以往有了更多的提防。

而項羽身上就有現代社會缺乏的元素,坦率真誠、胸無城府,試問有誰能防備一個有著兒童般天真的人呢?難聽點說,項羽只是一個頭腦簡單,四肢發達的人罷了,在我們這些受過九年義務教育的人眼裡,不足為懼。電影《夜宴》裡有一句話,世上最毒的毒藥是人心。因為能生出無數惡念的正是人心。一個心存善念的人,怎麼樣也不會叫人討厭的。

項羽,似乎便是這樣的一個人。

高中優秀讀書筆記 篇19

高中優秀讀書筆記 ,10630字

【篇一:讀《張曉風文集》】

“除非深深感動了我的那些東西,否則我絕不去寫它,所以,這些作品容我缺少彩色,但說又缺少誠懇。”張曉風這麼說,也這麼做了。

四十年代的作者,字裡行間總流露著對老事物的貪惡以及國微不足道的小事而生出的感動,張曉風也是如此。在《我喜歡》一文中她寫道:“我喜歡許多不實用的東西,我喜歡充足的沉思時間。”她在《平凡也有美景》裡用普通的角度尋覓那些庸需的父慈子孝。她在《陳年老茶》中感悟:“沒有煙火可以持續輝耀二十年,沒有掌聲可以一直敲響二十年,唯陳年老茶可以甘醇沉厚,入喉柔粹深美。”

我總覺得,人都是感情的,只是有大咧與細膩之分,而細膩總能使人表達出一些他人同樣經歷卻之法言說的東西,張曉風也許就是由於細膩,能用文字與世界溫暖對活的人。好在,我問能靜下來讀讀她的故事,有幸感受她的感受,看她所看,想她所想。年過六十的張曉風曾讀,“人生的道上,我是個感路人。”但願我們能她的眼睛去領沿途更多風景,然後逐漸學會自己品味世界,最後,感思文字。

【篇二:民國風情】

“生命是一襲華美的袍子,上面爬滿了蚤子。”

當你看到這一句話時,必定已經想到一個女人。她身著暗紅祺袍,赭色的芍芍盛開在她的袍尾,下顎微抬,洞察世事的雙眼似無意一瞥的掃過遠處。她的雙眸,像是一汪無波無痕的湖水,即使被人投石問路,似舊波瀾不驚。她是民國煙雨滋潤下的一朵奇葩,她以一個路人的角度看這個世界的戲劇變化,人生無常。她本該是這樣的:不悲不喜,無歡無慾。但她又不該是這樣:人生一波三折,跌容起伏,她終究是要陷入情網的。

盛世才女,怎可沒有一場深陷泥沼的愛恨在裝扮她的煢煢光陰,青春韶華?

一個人,在十七歲的年紀,就已經瞭解人情冷暖,嘲弄生命的虛妄之美和腐朽不堪。卻又在最合適的時間遇到錯的人,也就註定花開無果,從此一生為愛沉淪。她說:“男人一生中有兩個女人,一個是聖潔的妻子,一個是熱烈的情婦。一個白玫瑰,一個是紅玫瑰。娶了紅玫瑰,久而久之,紅的變了牆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還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飯黏子,紅的卻是心口上一顆硃砂痣。我在想,這是她的境況還是她的願望?

國家之不幸,文人之大幸;文人之不幸,讀者之大幸。

愛鈴只怕是也是這樣子的吧?《半生緣》裡:世鈞和曼楨的愛情悲劇;《傾城之戀》裡也隱隱透露出婚姻的悽慘。不論是長篇,還是短篇,最終的結局都像是深秋的一片枯葉,獨自飄落在這廣哀又空曠的時空裡。

民國就像一場散去的戲,曾經鑼鼓喧天的故事,早已淹沒在歲月長河中,不知所往。她冷眼的在腦海裡出演一場盛大的無聲戲劇,每個人都以為自己是這傾城故事的主演,殊不知她所有的文章都是另一個自己。她痛恨父親的軟弱無能,在鴉片的繚繚煙霧中就此沉淪,所以她小說中男人的角色往往都是名門之後卻碌碌終生。她欣賞著母親的朝氣蓬勃,在失敗的婚姻中就此放手,遠留異國,所以她小說中女人都是新時代的標杆和旗幟,都擁有一顆梨花似雪的心。

民國的男子多如星火,在上海的夜幕下熠熠生輝,編編最無情的一顆點亮了張愛鈴。她甘心因為他、因為愛而卑微,卑微到塵埃裡,在塵埃裡開出花來。那朵小小的,染上淡淡太陽金黃的光暈的花瓣,朝朝暮暮不分日夜的為他開著。那沉甸甸的花托,託著的是裝滿愛的沉甸甸的心。他的轉身離去,讓她覺得明月失色,山河換顏。她終是要經歷這場浪漫,邂逅這份愛情,也必要承受愛人離去的痛苦,跌落入黑暗的角落。作為讀者的我們該要感謝胡蘭成的她的創傷,讓她在風起雲湧的上海灘,掀起波瀾壯闊的文字浪潮。

驚世才女也終有一天:星歌歸院落,燈火下樓臺。浮沉幾度,淪海桑田,她為上海為世界帶來了文字的光明。她無須轉世,因為這一世已經變成了歷史的傳奇。

那位叫張愛玲的女子,著一款赭紅色華美的旗袍,穿過舊上海悠長的弄堂,越過民國的煙雨,正風情款款地向我們走來。

【篇三:平凡與偉大—《羊脂球》讀後感作文】

被稱為“世界短篇小說之王”的莫泊桑,他的作品無疑是優秀的,但讀過他的小說《羊脂球》後,使我對這位批判現實主義作家肅然起敬。

這篇小說的背景是1870年普法戰爭,普魯士軍隊進攻巴黎後,被敵軍佔領的盧昂有十名居民乘馬車出逃,描寫的主要是馬車上的三天三夜。馬車上的十名乘客各自有著特點鮮明的身份:貴族夫婦、商人夫婦、兩名修女、政客夫婦、政派愛國人士、妓女,小說的主人公便是妓女羊脂球。

情節的設定上,充分體現了莫泊桑的過人之處,首先是衝突地設定。車上的十名乘客,因為所處階級的不同,產生的衝突便是一大看點,因為身份的不同,馬上的九人或多或少都有些看不起羊脂球,莫泊桑通過貴婦與商人妻子的對話,從側面反映著她們對羊脂球刻薄地諷刺,但因逃亡匆忙,他們都沒有帶食物,只有羊脂球帶了“一籃子”食物,她們發現這一事實後,立即轉變態度,向羊脂球討要食物,羊脂球也不計前嫌地將食物分給眾人。這一前一後人物態度鮮明地對比,充分揭露了貴族們所謂“高貴的禮儀”下的自私醜陋,還肯定了羊脂球所代表的社會底層的珍貴品質。

小說的另一衝突,是普魯士將領與羊脂球的衝突,眾人想通過普魯士士兵把守的關卡,必須答應將領提出的要求—讓羊佛球陪睡一夜。羊脂球因熱愛自己國家,堅持拒絕了他的要求。而其它人態度又發生了變化,他們認為羊脂球本身就是妓女,完全可以去完成將領的要求。眾人的本來面目再一次展示出來,太太們的冷嘲熱諷,政客的無恥言論,修女們甚至用聖經裡的故事來勸說羊脂球……,羊脂球頂不住眾人的壓力,夜裡悄悄地去了,故事回到了馬上車,一切彷彿回到了小說開始的那一幕,太太們繼續用尖酸、刻薄地語言侮辱著羊脂球,修女們繼續祈禱著,唯一不同的,只有羊脂球悲慟的哭聲。

小說的結尾是引人深思的,讀完整個故事,心中便有一個巨大的疑問,平凡與偉大究竟是如何區別的?

生命面前人人平等,世人眼中的平凡便是碌碌無為的一生,而偉大是巨大貢獻的人的代名詞,那麼真的應是如此嗎?莫泊桑通過《羊脂球》告訴我們並非如此。那看似高貴的貴族顯赫外表下,內心品質極其自私厚顏、汙穢不堪。而看似低賤的羊脂球卻飽含愛國之情與犧牲精神,身處平凡卻行事偉大。

福樓拜將這篇小說稱為“可以流傳於世的傑作”,在感受莫泊桑巧妙的構思,細膩生動的筆觸,體現貴族與平民、平凡與偉大的對比的同時,也深刻體會到閱讀給欠帶來的樂趣與深思。熱愛閱讀才能保持精神力量的充沛,熱愛閱讀才能感受人生的價值,熱愛閱讀才能平凡而又偉大。

【篇四:讀《平凡的世界》】

這樣厚度的書,大概是我最快閱讀完的一次,密密麻麻的小字,三天,課餘、自休、體育課都不放過。沒有辦法,正如書名那樣—《平凡的世界》,烙著過去印跡的平凡的人們中的生活,卻是那樣讓人急不可待地去了解、去體味、去期待。

文革時期生活的書總能引起人們的深思共鳴。總能讓人們為之產生情緒波動,感慨,嘆息或欣慰。並不是在這樣巨大的苦難下,人們所受的折磨、悲苦讓人覺得多麼心涼。而是在這苦難的背景下,一些如今已不那麼明顯或至滅跡了的人與人之間的溫情與不離不棄,深深的烙在人們的心頭。這讓我想起了餘華的《活著》和《許三觀賣血記》。這兩部作品也是描述文革時期的故事。福貴的一生,大起大落,彷彿所有的不幸都是精心為他而準備的。父親、妻子、孩子相繼地離世,白髮人送黑髮人的痛苦,經歷了一遍又一遍。但又彷彿所有的幸運都是為他準備的,無論是家業倒滅的打擊,還是炮火的轟襲,亦或是飢餓與貧窮的折磨,他都這樣堅強地活了下來,並有不離不棄的妻子和始終愛他的家人。命運的交織最終留他一人,獨自在黃昏中吟唱。相比之下,《許三觀賣血記》沒有這樣沉重的喘息與鳴咽。來自一個平凡的小家庭中互相猜忌、報復,又始終不捨於這份親緣之間的相互理解、包容以及最後收穫的圓滿結局。以一家之主三觀荒唐的賣血理由開始,到最後為了家人一次次來到醫院的血室,鮮紅的血液從那根透明的管子裡流出,是一個父親,一個丈夫對於這個家庭濃濃的愛意。

不同於那樣大起大落後平靜的面對,就像路遙自己所說的那樣,“平凡的世界,就該以平凡起筆,把高潮留到最後,畫上一個完美的句號。”以一個平凡的農村學生孫少平開始,講述那個年代所有農村孩子的期望、顧慮,對愛情的朦朧,對於未來的追求,以及對於變成一個優秀的人的渴望。如果僅按身份來說,孫少平至始到終都伴演著一個平凡的角色。從一個平凡的農村孩子到一個平凡的莊稼人,再到一個平凡的招工,最後變成一個平凡的煤礦工人。他並不像我們期望的那樣變成了一個了不起的人物,或走出那黑色的煤礦,而是選擇留在了大牙灣,繼續他平凡的事業。而我們卻在這平凡的世界的歷煉中看到了他所有的不平凡。他從一開始,就有著不平凡的思想。他不甘於這樣的莊稼人的定格,不斷豐富著自己的知識,對於讀書的渴望,對於更廣闊的天地的探尋,他不願一直平凡下去,所以他讀了一本又本書,一期又一期《參考訊息》。他不願一直平凡下去,所以他毅然背上鋪蓋,來到黃原的大橋底下,不要命了工作;他不願一直平凡下去,所以他來到不見底的大牙灣,開始了他作為一個工人的新生活。他一直在這平凡的世界,敘述著不平凡的故事。不是他們平凡的身份,而是他對於青春,對於未來,對命運,不平凡的追求。

【篇五:《思考者》讀書筆記】

一本書和一本好書的區別在於,好書的閱讀量是可以與你得到的收穫成正比,以便能夠通過閱讀來獲得一種強大的精神支柱,而《思考者》正是這樣的一本書,閱讀它可以為我們淨化心靈,洗去俗塵,更加可以讓我們明白“我思故我在”的道理。

“有兩樣東西,我們越經常而越持久的思索,它們則在心靈上不斷長出代表景仰和敬畏的幼苗,在我之上的星空和居於我心中的道德法則。”這是著名的古典學家康德的墓誌銘。可是當我第一次讀到這句話時,我卻不能理解這句話本身的含義。

對於人性和生活自身的探索,直到我讀了奧勒留的《思考者》後才有了較為深入和系統的思考,《思考者》這是朱總理的枕邊書,也是小布什在《聖經》之後受影響最大的一本書,這本書來源於一位哲學家的思考,他窮盡一生思考“人性”和“生活”這兩個最為本質的東西,也為無數尋求生命深層次的人鋪設了靈魂的階梯。

在這本書中作者好似一個異常嚴峻而又平和的人站在鏡子面前的一次心靈對話,書中不斷出現“你……”的句式更是從側面突出了作者內心的人物,這是本我與自我的交談,這是作者在解剖著自己的靈魂,並且對自己的靈魂進行告誡。比如他在書中這樣對自己說道:“你錯待了自己,我的靈魂,而你也不再有機會來榮耀自身”,他總是在書中這樣的狠狠拷問自己,如果我們的精神水平尚不能達到自我批評的高度,那至少我們可以通過閱讀,接受《思考者》帶給我們靈魂的洗禮。

《思考者》不僅是對自我更深層次的探索,也充滿對人類生活的思考。隨著社會的發展,物質文明日益豐富的同時,我們的精神文明卻在悄悄的退化,而《思考者》正是讓我們重新找回“逝去的文明”的鑰匙,在這本書中講述瞭如神和道德在人類社會中地位,以及作者試圖藉助自己的創造力,用那些哲學倫理和邏輯來擺脫內心的困境,這是作者帶給我們的力量,他用自己的自省來警戒他人。

就這樣,我一頁一頁地翻過,說不通的《思考者》用零點零一的視野欣賞,然而,終究未能看夠,我只能將此書獻給讀者訴聽,不經意的將我們讀者常進,這是源於一種靈魂的讀物,我因此深記。

【篇六:虛擬實景下的思鄉情懷】

我並不是很喜歡看推理小說的,從第一次看東野圭吾的《名偵探的詛咒》開始,只是陸續又看了幾本,有些也都沒看完。而令我印象最深的,卻是一本由臺灣作家寵物先生寫的推理小說《虛擬街頭漂流記》。

這本書十分的小眾,至少我周圍沒有人提及過,雖然它是第一屆島田莊司推理大賽決賽的作品,但論知名度,他仍然無法與福爾摩斯之流相比,當然,這並不能阻礙它的本身的優秀。

其實論案件設定以及推理流程來看,它十分的單薄,甚至不像一本推理小說,劇情用一句話就可以概括。可作者硬是用多線敘事的方法,融入虛擬現實的科幻元素,將簡單的案件推理打散到每條線中,讓其變得飽滿、充實。也充滿了作者對人性的討論。

這本小說的故事發生在十幾年後的臺灣,繁華的西門町因為地震而簫條,於是政府出資打造了一個虛擬的西門町供市民在其中消費娛樂,但一次在虛擬中發現的屍體卻讓整個社會充滿了恐慌,不得不說,這是一個極富創意的設定,雖然後面劇情主要以屍體為重點發展,但作者卻也在書中加入了大量關於西門町的描寫,而且有的地方甚至是以意識流的形式出現,體現了作者對西門町的喜愛及擔憂。

所以整本小說雖以推理為表皮,但內在的卻是對科技與人類關係的探討以及對臺灣過去風土人情的懷念。

在虛擬的街頭,每個人都是孤獨。發自內心。而在現實之中,孤獨卻會隱滅在時間之中。

【篇七:再讀瓦爾登湖】

天藍的湖泊像鑽石般鑲嵌在蒼綠的森林裡,一個小木屋,一把破椅,一個模糊的身影平躺在上面,靜靜享受夏蟲翁鳴,冬雪紛飛,春芽伸展,秋葉凋零。就這麼看著,太陽,從東方冉冉升起,又垂暮般化作漫天紅彤的夕霞“我覺得就這麼做,就這麼躺著,看太陽東昇西落,也十分有意義。”梭羅的意志讓我一遍又一遍地沉思,他的執著讓我理解為對城市生活的厭惡,對近代生活的不自信,對常規的挑戰。他是那麼地熱愛自然,甘於寧靜,他用行動告訴人們,脫離城市,遠離紛擾,依舊可以快樂地活著,並收穫一股寧靜,他筆下描繪的那個世界,那種生活,讓人看了不禁心動神@的輕鳴儼然成了他的家,是他心靈的寄託,尋家、尋根,我委實不懂何可稱之為家,又何可稱之為根。中國謂之居所,西方謂之親人,可於每一個人,每一段不同的經歷來說,又千奇百怪。於《瓦爾登湖》中,於無數先哲的思想下,我才弄明白原來只是寄託,並非身的棲息地而是心的養魂所。瓦爾登湖是梭羅的“家”。讓他逃避不願見,亦不喜歡的一切,有可能還會是別的什麼人的吧,但決不是我的,僅管也向往淡泊,甘於普素,喜歡自然,但心之高遠,是“天高任鳥飛,海闊憑魚躍。”安貴樂道,以四海為家。

《瓦爾登湖》不是故事,僅是一個個片段,卻向我們展示了“他”是如何將付出的孤獨“追回”,並收穫自由的喜悅。也告訴了我們,家不是唯一。只要心中安定,無南海北皆可為家。家,無須尋,安身立命罷了。或流連於瓦爾登湖畔,或漫步在鄉野山間,或紮根於書山書海……

【篇八:讀《西遊日記》有感】

相信很多人都看過《西遊記》這部電視劇,然而卻很少有人看過它的原書,也更少有人看過這本帶給人不一樣的西遊的《西遊日記》

這本書的主角不是那隻上躥下跳的猴子,不是那個想著回高老莊娶媳婦的肥豬,不是那個只會喊“大師兄,師父被妖怪抓走了”的木訥沙僧。而是那個在我們記憶中那個“被妖怪抓走就是最主要的工作”的唐玄奘,但是這本書裡的他卻不再忙於被妖怪抓,不再忙於念緊箍咒,而是在忙於尋找答案,那個他為何要西遊的答案。即使觀音告訴他等他找到答案時,那個答案也會被更改。他卻也依舊義無反顧。《西遊日記》以著三奘的口吻,用著日記的形成寫著西遊的事,卻有著和以前我們所知道的西遊不一樣的角度,帶給了我們不一樣西遊的感覺,書中的猴子經過五百年的時光和那個金箍,早已不乖張如初,那個狂長膘的肥豬也不再如以往好吃懶做,那個挑著行李默默跟隨在後的的沙僧也不再只會聽從唐三藏的意見,而那個在我們記憶中只會念著“阿彌陀佛,罪過罪過”的白淨和尚在書裡也變成了一個會損隊友,有著自己堅持的存在。只不過數百年的光陰。

時間會證明一切的,也終究會改變一切的。

海子曾在詩中寫道:“和所有以夢為馬的詩人一樣,我不得不和烈士和小丑走在同一道路上。”而在《西遊日記》這本書的最後,那隻猴子因為有了自己一直追求的答案,最終沒能來到靈山。而三奘回答著天逢的那個“因為在靈山什麼都不用想,不用做,才來此地嗎”的問題,他說:“不,我們走這條路,只是為了路本身,在路上才是全部的意義。”

一個人要走過多少路,才能長成男子漢;一隻海鷗飛過多少個海洋才會躺在沙灘上;一座山要矗立多少年,才會被沖刷到大海,答案都被吹在風裡了。

我們曾經看《西遊記》的時候年紀小,只會驚歎於六小齡童那七十二變的法術,卻從未看到過西遊這條路的意義,然而時隔多年之後,我翻完這本詼諧的《西遊日記》才看透了一點點真正的西遊。

我一腔孤勇,一生只用於一處。

我們每個人的一生中,總會有那麼幾件特別想去做,去尋找到的東西,而這個念想存在久了便成了一種執念,一種支撐著我們無論前方多艱難,也奮力把這條路走完的力量,書中的玄奘幾人,現實中的我們,都是如此,當我們站在人生中的尾巴上,回頭看著這一路上的腳印,或深或淺,我們都不會怎樣後悔,因為那都是我們花了許久時光才完成的事情,嗯,就是這樣的。

浮生面具三千個,誰人與我共長歌。

【篇九:生命的力量—初遇《活著》】

“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隨下活著。”

因這樣一句話,我認識了餘華,邂逅了《活著》。心想,這書究竟囊括了怎樣的一個人以怎樣的姿態去度過這以笑為哭,生死徘徊的人生。我貧瘠的想象力在自我思維的匣子裡打轉,呼之欲出的答案在我合上書的剎那隱約流淌在了筆尖。

相比於其他的大部頭,這本擁有著從漫漫長夜中孕育出的黑色封面的薄書更具有不凡的重量。餘華說:“我決定寫下一篇這樣的小說,就是這篇《活著》,寫人對苦難的承受能力,對世界樂觀的態度”。福貴則就經歷了一生的苦難與失去,成為餘華筆下的那個人。從他身上,折射出了中國近幾十年來的動盪與變遷;從他身上,也折射出父輩與老一代人的隱忍與苦楚;從他身上,更折射出一種幾近乎英雄般的氣勢與蕩氣迴腸。

福貴是一個英雄麼?是的。他是一個英雄!而困苦是他最親密的“夥伴”,伴隨著他從一個闊少爺走到一個下田耕作,為生計發愁的莊稼人,也伴隨著他從徐家浩大家業、人丁興旺,走到最後只有一頭名叫“福貴”的老牛陪伴。恍惚回首,這一生究竟要歷經多少磨難,才能把心與身投放回天地間,而人究竟需要多強大的忍耐力,才能扛起這些從天而降的沉苦負擔。人生的意義究竟在哪兒?很多人追問。有的人似乎找到了,而有的人似乎還在尋找的路上。

“人是為活著本身活著而活著,而不是為活著之外的任何事物活著。”餘華如此說道。人活著,若被賦予沉重的意義,那總有一日會被生命不可承受之重摧殘得形如枯搞。人簡單地活著,做著自己該做的事,不為他人而活,因為命運能夠輕易地從我們身邊剝奪一切。我們亦可能在某一天變得一無所有,唯有活著的精神是屬於自己的。於是書中說:“一個人命再大,要是自己想死,那就怎麼也活不了”。福貴經歷了他父母的死,他兒子的死,他妻子的死,他女兒、女婿、孫兒的死,變得孑然一身,他有時傷心,但他說過更多的是踏實。因為他的親人全都先他而去,再當他死時,他便誰也無需擔心了。身邊的人一個個離去,而他還活著,在經歷風浪悲痛之後。旁觀者也許會認為他是倖存,可他是真真實實地活著,這一生,就有了一切的意義。

作華自序說《活著》亦講述了眼淚的寬廣和豐富。讀著《活著》,淚不在面頰上,不在眼眶裡,而是靜靜地匯成小溪,流淌在殷紅的心尖上。書中歷史場景下的福貴與村民們濃縮成千萬農民百姓的縮影。那人民公社與大躍進,真切地重現在我的眼前,我彷彿看見了百姓們的無奈和百姓們在看到家中鍋與糧食均被充公卻不能置一言的血淚。生計與糧食全被公家收走,則意味著失去了生活的自主權,這是我們而今城市人體會不到的苦,而飢餓似乎離我們更遙遠。餘華給我們展示了幾十年前真實地發生在這片土地上的一切,也給了我們更多的需要讀者去探尋的含義。

自己沉澱不夠,寫到此處或可收筆,而過幾天再聽一聽福貴講他的故事,體會活著的意義。

悵然若失的我斗膽引書的結尾為尾—

“我看到廣闊的土地坦露結實的胸膛,那是召喚的姿態,就像女人召喚著她們的兒女,土地召喚著黑暗降臨。”

我相信,活著,是生命意義的最好歸宿。

【篇十:致那新雪初陽—讀《雪國》有感】

讀這本書時,並沒有太費解的劇情抑或大而空的境界,但就如飲一杯未過水的綠茶,脣齒間盡是澀意。太抵是骨子裡淌的是一腔大和民族傳統男性的血液,川端康成的文字也是那樣的風格—精雕細琢卻不矯揉造作,微微拘謹卻又暗含張力,從他新雪初陽般流淌的字句中,塑造出的是一個個血肉飽滿的人物,是一段段叫人心中發苦的情事。那最初的晦澀在反覆品味後,嚐到的究竟是苦,還是從中滋生的細微甘甜,都還是看讀者的個人感受。

同是諾貝爾獎獲得者,莫言的小說透濃濃的市井氣息,將人性以一種通俗而譏誚的手法刻畫描繪。然而《雪國》是一本從遣詞造句來看稱得上是華麗的小說。濃墨重彩地對景色進行了描述,用在別的作品中或許會稍顯羅索,但結合他本人的文字風格倒也尋常。

就像是感受著零下的入骨寒涼,粗糙的風雪刮痛了臉部肌膚,在這場景中與一位神態鮮活的藝伎相逢。作品是以男主角的角度來敘述,但卻把重心放在了這叫駒子的姑娘身上。如所有的藝術人物一樣,她有著極其鮮明的性格特徵。

最初,她就如同一捧新雪,乾淨的不可思議,像個正常的良家女子。她待過煙花巷,也在男人堆中廝混,身上完美的結合了純真和媚俗兩種特質。她可以不懼一切地愛上一個旅客,做所有讓人覺得匪疑所思的瘋狂行為,喝很多酒,將自己失態的一面毫不掩飾地展露。但她的這份率真,即便到了真淪為藝伎的那天也沒有改變。她或許該是放蕩、追求刺激,沒有廉恥觀的那類人,卻又是個喜歡看書、會毫無保留地獻出真摯的愛情,善良單純的女孩。很難想像這樣的兩副面貌會是同一個女孩具備的,駒子大概就是這樣一個矛盾體吧。她是淪陷在世界的絕望裡的那群人中的一個,太多的無奈絆住了她的腳步,她想愛人卻又刺猥般地把他們逼走,內心深處卻悽惶又渴望被愛。

縱使抹上了厚重脂粉,她也依舊如新雪那般乾淨。

我想,作品想要抒發的,便是對這女子的一聲嘆息吧。她曾因夜半難以成眠而用簪子一下下扎著涼蓆,那是她心存的一份焦慮,對自己未來的迷茫。她不需要同情與施捨,即便孑然一人了,也要倔強地站直。她的身上濃縮了多少剪影,她或許該是某個時代或某個人群的象徽,但我只想將她認作駒子,那個瘋瘋癲癲,渴望掙脫禁錮的女孩,她還是嚮往著成為更真實的自己的,這過程很漫長,但所謂的“囚牢”不過是人給自己強力的枷鎖。

人生而活在籠牢,所不同的只是籠子的大小。但若是有一顆海闊天空的心,那就哪裡都不是籠牢。打破它,就能找到那抹初陽。

【篇十一:我對愛情的認識—讀周國平《愛情不風流》有感】

很多人都認為愛,不過是性在軀體所達到巔峰時,所感受到的愉悅與歡快,愛情,不過是肉體與肉體在交織過程中所產生的感覺,是一種用於度過時光的精神鴉片,所以有人流漣忘返,沉醉不知歸路,他是風流的,亦是空虛的,就像人們時常將孤獨與寂寞混雜在一起,可孤獨還是孤獨,它是一種發自靈魂的不可排遣,而寂寞卻可以用肉體輕鬆打發,所以愛情不是風流,無關風與月。

愛情不是性,卻又關乎性,真正的愛情是靈魂與靈魂的相遇,而肉體的親暱只是它的結果,這樣的相遇是莊重又輕快的,就像蘇軾掉念亡妻時肝腸寸斷的痛苦與往昔回憶的美好的相互交織,是一種全身心的投入,一旦愛情結束,就像太平洋少了水,只剩裸露的海床,是靈魂與心靈的空蕩,彷彿行屍走肉,不知夕陽西下,唯剩老樹殘鴉。

愛在於自我的遺忘,是你心甘情願的為所愛之人而忘記自己,桑塔耶那說過:“愛情的十分之九是由愛人自己造成的,十分之一是靠那被愛的物件”你的心會隨你所愛之人而升空,旋轉,降落,墜跌,你會不知不覺掏空你的靈魂,讓他或她感受到你的真誠,而這種真誠的相悅又何其難達到,靈魂的剝離是刻苦銘心的,又有外力的阻攔,所以真正相愛的人,在如今才難以見到,只有風流韻事,不過爾爾。

我不褻瀆愛情,有時寧可空缺,也不願風流的將就,就如周國平所說:“一萬部豔情小說也無法彌補《紅樓夢》的殘缺,一萬件風流韻事也不能填補愛情的空白。”而風流只會讓人更為空虛的活著,正真豐盈的靈魂的相擁的走下去,才叫做愛情,喜歡萬花叢中過的,不諳是靈魂的空虛與殘缺。

愛情不風流,因為風流不過你,愛情無價。

【篇十二:愛與孤獨】

我曾品讀過一本散文集,白色的封面上染上了斑斑墨跡,上面寫著“生命純屬偶然,所以每個生命都要依戀另一個生命,相依為命,結伴而行。生命純屬偶然,所以每個生命都不屬於另一個生命,像一陣風,無牽無掛。”簡單的素色配上一段亦是簡短而深刻的文字,讓我頓時恍惚,陷入了這本書名《愛與孤獨》。

捧一杯清茶,坐在書桌前,細讀文章,我思索。正如文章所言,孤獨是人的宿命,在這茫茫宇宙中,其實人人都是孤兒,所以我們會渴望愛,所以我們心中有愛。當我們一無所有來到這個變化無常的世界時,當我們父母看到這小小的身軀,明亮的眼睛時,就產生了一種悲憫,而愛心最深厚的基礎是在這種大悲憫之中,由此而生出一種博大的愛。但是,我們每一個人的確都是無依無靠的孤兒,偶然地來到世上,又必然地離去,正是因為這種根本性的孤獨境遇,才有了愛的價值,愛的理由。

反之,我認為,孤獨亦是愛最意味深長的贈品,孤獨源於愛,無愛的人不會孤獨。其實,我們應享受孤獨,因為你身邊的朋友,親人與你一起度過共同的歲月,但終究也會衰老、死亡。可是,你自己依舊要存於這個廣闊的世界,接受在孤獨之中歲月在你心靈上與身體上的刻痕。而孤獨的寶貴,在於讓你逃離片刻這浮世間的喧器,讓心靈在靜水中沉澱,喚回你內心最本質的思索,這其中有大快樂,一顆靈魂發現欣賞、享受所擁有的財富。

在我們的心靈之中,愛和孤獨同屬於一種情感,它們如影隨形,不可分離,可以這麼說,一個人對孤獨的體驗與他對愛的體驗是成正比的,他的孤獨的深度大致決定了他的容量,在愛與孤獨之間並不存在此長彼消的關係,它們互為根源,豐富我們精神世界,愛可以撫慰孤獨,卻不能也不該消除孤獨,現實的人間之愛不可能根除心中對於孤獨的體驗,而且,人的生活,一旦沒有了對孤獨的體驗,愛便失去了品格與動力,在兩個不懂得品味孤獨之美的人之間,愛必流於瑣屑與平庸。

於我來說,整天和別人混在這燈紅酒綠的世界,我更向往孤獨,只有這才是我所探索到的沉靜,我向往深切地感受呼吸,感受來自靈魂的呼喚,享受孤獨的寶貴。但解除孤獨畢竟只能靠相愛相知的人,其餘的人擾亂了孤獨,反而使人更感到了孤獨,猶如一種官能,因為受到刺激而更加意識到自己存在。正因此,孤獨永恆,愛也永恆。

愛與孤獨,我在墨跡中深思。

城南舊事讀書筆記 篇20

國一作文 ,805字

《城南舊事》是文壇名家林海音女士獨步文壇三十多年的經典作品,林海音以她超逸的文字風格,繞具魔力的文筆,通過英子童稚的雙眼,觀看大人世界的喜怒哀樂,悲歡離合。

《城南舊事》將英子眼中北京南城風光恰切的融入字裡行間,在展現真實熱鬧的市民生活之餘,更為讀者架設一個明晰的時空背景,全書在淡淡的憂傷中瀰漫著一股濃濃的詩意,讓人禁不住再三尋思箇中深意,它彷彿是故事,是夢幻,讀時仿若音樂,輕輕釦動人心,字裡行間所隱含的深意,更是令人撼動,久久不能自己,沉浸在那豐富的文字當中,深深地被人世的複雜所吸引。

《城南舊事》記錄了小英子豐富多彩的童年故事,童越中帶著傷感與離別,這本書講述了英子小時候在北京胡同裡發生的故事,如憶及童年時代的駱駝隊,兒時惠安館的瘋子,秀貞,以及父親生命凋謝的痛楚。童年,是記憶的開始,也是夢的符號,英子的童年,在我們看到的是快樂和自由的,可在字裡行間的深處,我們則能感受到英子童年裡談談的哀傷,與離別之痛,但這一件件故事都是如此的真實,純樸,純淨,淡泊,溫馨,快樂。

這本書中《惠安館》讓我感受最深,小英子不僅不害怕秀貞,還幫助秀貞妞兒母女重逢,並頃其所有去尋找思康叔,一個六歲的孩子竟如此懂得友誼與奉獻,懂得愛,這是一種來自生活的力量鼓舞著她成長,她的童年之所以精彩,是因為她有一顆純真的心,正因為她有一顆純真善良的心,她的童年才會如此快樂,在歡樂中,我也感到了隱含的喜、怒、哀、樂、酸、甜、苦、辣。

英子的童年是真正無憂無慮的,因為她的心靈無比純淨,她的思想像金子一樣閃光,像瑪瑙一樣剔透,像牡丹一樣鮮豔,《城南舊事》就像夏浪裡的一縷清風,讓我知道別錯過童年。花兒謝了還會開,太陽下山明天還會升起,我的童年則像一片雪花,落下了,便消逝了,英子的童年那樣不疾不徐,溫厚醇和,那樣的純淨淡泊,彌久恆馨,那樣的滿是人間煙火,卻無半點追逐名利……

童年,是夢中的真,是真中的夢,是回憶時含淚的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