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和水會融合在一起嗎相關作文20篇
油和水會融合在一起嗎 篇1
國小四年級作文 ,410字在上一個雙休日,我躺在奶奶的床上一邊吃著零食,一邊悠閒的看著電視。電視里正在放我最喜歡的《是真的嗎》。我看他們把水放在下面,把油倒在上面,我突然“騰”的一聲做了起來。我心想:為什麼它會分開而不是合在一起呢?
我跑去問媽媽,媽媽說:“油的質量比水輕,所以油會漂在上面……”“媽媽,你說的話我聽不懂。”媽媽還沒說完,我就大叫。“那你去做一個試驗吧。”媽媽無奈的說。“好的。”我說“我現在就去做試驗了,媽媽。”“去吧。”媽媽說。
我來到廚房,拿出一個沒用的透明的玻璃瓶子,先把水倒進去,再把油倒進去,啊!它們真的沒有合在一起,我用另外一個玻璃瓶子把油先倒進去,咦!它們還是沒有合在一起,反而油慢慢的浮上來了。我一臉疑惑,來到電腦前一查,原來和媽媽之前說的一樣,油真的比水要輕啊!我臉上的愁雲漸漸舒展開了,疑問也終於解開了。
通過這次的試驗,我發現了油和水的小祕密呢!原來,只要自己動手動腦,就能發現很多不可思議的事情呢!哈哈!
和書中人物在一起 篇2
國一作文 ,1370字“我可是要成為海賊王的男人!”這是日本著名冒險小說《航海王》中的主角路飛的經典臺詞。路飛,橡膠惡魔果實的擁有者,可以隨意伸縮自己身上任何一個部位,以此當做武器和防禦。這聽起來十分的不可思議。可就是這個看起來不可思議而又荒謬的故事,卻在我心中埋下了一顆小小的種子??我多想要一個這樣無所不能的朋友啊!
假如書中的路飛來到我的身邊,我一定要跟他開啟一場獨一無二的冒險!
炎熱的夏日,太陽火辣辣的熾烤著大地,刺眼的陽光已經佔據了那樹下最後一絲生存的空間。我坐在門前,手裡捧著那本精緻的《航海王》,呆呆的望著路飛那兩個字,腦子裡回想著他那精彩的冒險。突然間,路飛那兩個字似乎動了一下,我感到不可思議,急忙揉了揉自己蒙?的睡眼,可那兩個字還是在書本上活蹦亂跳。我覺得十分有意思,便把那兩個字放到了地上。
路飛那兩個字一落到地上,一道金光忽閃過,我急忙遮住眼睛,待刺眼的陽光再一次使人眼睛難受時,一位少年出現在我眼前。面板黝黑,頭戴草帽,以及那滿身戰鬥的勳章讓我一下子便知道了他。我不禁一蹦三尺高,激動不已的大喊“路飛!”路費轉過頭來,見我這欣喜若狂的模樣,四處張望,撓撓後腦勺?問道:“這是哪兒?我為什麼會在這?”我安撫下自己興奮的心情,向前走,去與他聊了起來。首先我先自我介紹了一下,然後給他介紹了我們這的情況以及在這裡要怎樣做。路飛似懂非懂的點了點頭,然後摸了摸自己的肚子,問我有沒有吃的。這我可忘不了!我知道路飛最愛吃肉,便答應帶他去吃烤肉。我和路飛走出家門,炎熱的天氣使得路上的行人少之又少,而且還逼出我一身汗!看看路飛,一副習以為常的樣子,他侃侃而談道:“他早已習慣了這麼熱的天氣,所以不覺得很熱。”聽了這句話,我又對他多了一份敬佩,果然是歷盡滄桑的冒險英雄!行人可不這麼覺得,他們見到路飛這身打扮,以為是海賊上陸,土匪下山,十分害怕,別紛紛讓路。可在我心中,這就是英雄氣概!突然間,一輛摩托車從我們身邊呼嘯而過,車上是兩個戴著頭盔和口罩的人,透過頭盔,我似乎感受到了他們的壞笑。果真如此!因為驚慌失措的婦女緊跟了過來,邊跑邊喊:“抓飛車賊啊!抓飛車賊啊!”路飛聽見了這聲音,熱血沸騰,只見他把手向後一伸,嘴裡大喊道:“橡膠,路障!”
只見他那兩隻手變長,變長,再變長,以至於追上那輛摩托車了。目瞪口呆的路人,受盡雙重刺激而昏倒的婦女,以及不敢再得意的飛車賊,無處不顯示著驚訝。路飛似乎早已見慣了這表情,不顧他人的眼光,一手把摩托車推倒在地。飛車賊意識到了,丟下摩托車就想要逃。路飛可不給他們機會,用他那雙伸長的大手托起那輛摩托車就像飛車賊砸去“正中,準星!”路飛大叫道。這似乎就像在玩遊戲,路飛顯得習以為常。等大家都反應過來,我與路飛已經消失在了他們的眼中。就把這一切都當做一場夢吧!我心中浮現出四個大字??“英雄氣概”
我與路飛在烤肉店吃完烤肉,他挺著那吃撐的肚子,對我說道:“感謝你的款待,我還要繼續,我的冒險,再見了。”在一片笑聲中,他消失在我的視野裡。如果書中的路飛來到我的身邊,我希望,是這樣驚心動魄的冒險。
我和神筆馬良在一起 篇3
國小四年級作文 ,519字星期天,我下樓去找小夥伴玩,來到小區噴泉邊,遇到了一個小男孩,小男孩從口袋裡拿出一支筆,畫了一架飛機模樣的東西。真神奇!畫在地上的飛機一下子變成了真的,小男孩向我招了招手,邀請我走進飛機,原來這是一架時光機。我這才想起來,小男孩就是傳說中的神筆馬良。
我問馬良:“我們這是要去哪裡?”馬良說:“到我的家鄉去看一看,好不好?”太好了,我最喜歡的就是旅遊,更何況是和馬良到他的家鄉去。我立即大聲回答:“好!”只見馬良在機器上輸入了一連串數字,一道亮光閃過,我睜眼一看,我們來到了古代的一個小村莊。馬良告訴我,他的家就在前面的山腳下。我們大步向馬良家走去,路上遇到了一個乞丐,說是好幾天沒有吃東西了,馬良馬上畫了一些食物給他,他非常感動。
中午,馬良帶我去村口的小飯店去吃飯,可是飯店裡只有饅頭一種食物,馬良和我一人吃了一個饅頭。我感覺這是我吃過的最好吃的饅頭。
夕陽西下,我想回家了,馬良馬上畫了一架時光機,把我送到小區門口,並向我揮手告別。我大聲衝馬良喊:“畫一個大一點的時光機,把你家鄉的窮人都接到寧夏來,和我們一起享受幸福美好的生活!”
和孩子在一起 篇4
高二作文 ,1112字當我還是個孩子,可以笑得一臉明媚的時候,曾以為18歲遙遠而飄渺,如同神話中那些遙遠的傳說。而如今,我已是一名高中生,一名貨真價實的成年人,走在青春的康莊大道上。這個年紀的我們面對與日俱增的壓力和煩惱會高聲唱著“s。h。e”的《不想長大》。而我不想回到小時候,他們的思想是有限的,能力也是有限的,就像那孫悟空,怎麼鬧也鬧不出“如來佛”的手掌心。但我喜歡和孩子們在一起。
街頭的一群孩子像脫了韁的馬,無慮的跑啊跳啊。一陣陣笑聲劃過,劃出陽光下最亮麗的彩虹。他們毫無顧忌的盤膝而坐,把用瓶子裝來的沙、石子倒在地上,一身泥巴的他們專心致志的做著自己想做的“蛋糕”,拼自己想拼的圖案。看著他們,心早已和他們融在一起,頓時忘記了自我。玩累了,從陽光裡歸來的孩子,像被晒化了的水果糖,甜甜膩膩,心如花糖紙,綻放成飛翔的姿勢。而街的另一頭,因一張假幣,買家與賣家吵得面紅耳赤。賣家咬牙切齒的說:“看你長得還挺好的,怎麼還幹這種事。”買家也毫不示弱,眼睛瞪得老大氣呼呼說:“我在的時候你們沒找我,我都走那麼遠了再把我追回來,拿張假錢就說是我給的。早知道你們是這樣的人,打死我也不買你們的東西。”雙方吵得歇斯底里,青筋暴起,好像誰聲音大,誰就是贏者。因雙方爭執不下,只好等警察來解決。我也不想再看下去,轉身離開了人群。
酒桌上,大人們舉杯互敬。明明彼此關係就沒有那麼鐵,為了自己日後的利益也要在臉上做滿笑容,斟茶倒水,讓飯夾菜,表現的要有多親就有多親。信誓旦旦的說著:有福同享有難同當。不知道的還真以為他們是親兄弟呢。但我從這些話中卻怎麼也聽不出有任何感情。相反,我彷彿從他們的笑容中看到他們在想象日後的好處。飯桌旁,兩個孩子拿起他們喝完的啤酒罐饒有興致的建起“摩天大樓”,小心翼翼的一個一個往上放,每放上一個都那麼顯得那麼開心。倒了再建。蓋煩了,又拿起裝酒的盒子,做起奧特曼面具來了,上面有瓶蓋當裝飾,有暗器……。當把面具戴在臉上時,發現眼睛歪了,鼻子也順勢掉了下來,他們茫然的眼神交匯,隨後便笑倒在了地上。自己也不由自主的跟著他們笑了起來。
孩子們的世界簡單的只有吃喝玩樂睡,他們清澈的眼睛裡不懂得如何看人,不管你有多麼醜陋,多麼笨,多麼貧窮,都會真誠的和你玩在一起。他們乾淨的心裡不懂得偽裝自己,開心就開懷的笑,不高興就大聲的哭。和孩子們在一起不必洞察他們的心思,不必考慮什麼該說什麼不該說。和孩子在一起,不必按捺住自己想玩的心情去講那些個矜持。和孩子在一起,不必注意自己是個女生而故作安靜,也沒有人會說你“站沒站樣,坐沒坐樣”。和孩子們在一起,像是給心情放了假,會忘掉煩惱與壓力,接受心靈的洗禮。
喜歡孩子們的世界,喜歡和孩子們在一起。
珍惜和你在一起的日子 篇5
高一作文 ,890字如果有人問我最愛的人是誰,我的回答不是媽媽,也不是爸爸,而是我的爺爺。
從很小的時候,父母就開始在外邊工作,晚上好不容易回到家也會吵架,我的大部分童年是伴隨著他們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度過的。另一部分,則是在爺爺的細心呵護下而慢慢長大。
每次爸媽一吵架,我就哭著跑去爺爺家,他總是笑著安慰我,陪我一起看電視。
每次放學看到家門緊閉的家,就揹著大書包“灰溜溜”地到爺爺家,抱著爺爺的胳膊喊餓。爺爺就會張羅著找東西給我吃,一個雞蛋,幾塊桃酥,一把大棗……我知道這都都是爺爺捨不得吃,留給我的。
每次在爺爺家寫作業,爺爺都會關上電視,倒來熱水,然後到街上和老頭下棋,因為他怕打擾到正在寫作業的我。
每次做了好吃的,都會給她的孫女送去。
都十六歲的人了,不會洗衣服,不會做飯,不會整理衣物……生活一團糟,衣服穿兩天就髒,丟三落四,這是因為媽媽沒有時間管我,我所會的一切,都是自己一點點學來的,雖然衣服永遠洗不乾淨,飯做的永遠很難吃,但爺爺沒有一句怨言,時時處處照顧我。
一天天地,我的慢慢長大,爺爺也一天天變老。
上高中了,當知道我要回家,爺爺每次都做很多好吃的。每次都問下次什麼時候回來。
上次放假回家,媽媽已經出去住一個月了,我拿著行李哭著跑去爺爺家,說想媽了,爺爺用那粗糙的大手撫摸著我的頭,安慰我說:“他要想回來自會回來的,她要是不想回來,你哭也沒有用,你已經是大孩子了,要學會堅強。”
放假的時間很短,和爺爺在一起的時間更短。要走時,他出門送我,他真的老了,以前那挺直的腰板已經駝了,那還是我童年做夢的地方嗎?臉上也是溝壑縱橫,飽經滄桑。而現在他再也扛不動鋤頭,拿不住鐵杴了。爺爺也經常唏噓短嘆“老嘍,老嘍”。他知道我還需要他的庇護,而他已是心有餘而力不足。我眼裡湧出淚水,透過那晶瑩的淚珠,我彷彿又看到,爺爺的大手牽著我的小手。擦乾淚珠,回頭看見他弓著腰還立在原地,久久的凝望著我。
爺爺已經84了,真不知道被他等待的日子還能過多久。
珍惜,珍惜與他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不要等到失去後才等的珍稀。
有一種感情叫做永恆,那就是親情。家不要很富裕,有家人在身邊,有親人陪伴足矣。
和小麻雀在一起的日子 篇6
國一作文 ,666字窗外幾隻活潑小麻雀,給我枯燥無味的學習生活平添了幾分生趣與樂趣。
—題記
春天快到了,萬物復甦。小樹抽出了新枝,小草冒出了嫩芽,小麻雀也迎來了配偶的最佳時期。
從大門進入,向西走進臥室,再向北走,過了廚房,來到院子裡,前面的房子便是我學習的地方。這是一間坐北朝南的房子。房子前面有一扇大窗戶,窗戶下面是火炕。坐在這裡,總能感受到清晨射進的第一摟陽光。院子裡的幾根天線便是小麻雀們歡唱的舞臺。
我通常在6點起床,收拾收拾,也就六點半了,這時我便到那兒去學習。此時,太陽公公也還在睡懶覺呢!小麻雀們也就在我專心學習的時候,飛到隔壁院子裡的柿子樹上,開始它們快樂美好的一天,“早起的鳥兒有蟲吃”大概就是形容它們吧!它們有時是一兩隻,我記得最多的一次是五隻。每一次又有一隻小胖鳥在唧唧啾啾的叫個不停,叫聲清脆悅耳,每次都能引來幾隻小雌鳥來與它搭訕。也許窗外的天線是小麻雀談情說愛的好地方吧,這隻小胖鳥總是在這兒歡唱,小雌鳥羞答答的飛到他身邊,他大概有些心急,馬上跳動著,使他那肥胖的小身軀顯得格外可愛,靠近一點,再靠近一點…可小雌鳥又向外跳了幾步,又恢復了之前的距離。又跳了幾步,可憐的“小飛俠”孰不知把人家嚇跑了。
傍晚時分,晚霞染紅了天空。太陽散發的光在慢慢收攏,陽光從一旁照著,使樹影投在了窗上,葉影參差,顯得格外漂亮。小麻雀們此時也不安頓,還在不停歌唱,貌似還沒玩夠呢。天漸漸摸黑,百鳥歸林,希望他們做個好夢。
隨著時間點點滴滴從指間流過,和小麻雀在一起的日子漸行漸遠,在它們的歌聲中我很快樂,我會好好珍惜剩下的每一秒。
和她在一起的感覺真好 篇7
國二作文 ,671字和她在一起的感覺,是我最難忘、最懷念的。埋在心底的最深處,從來不曾想起,卻永遠也不會忘記……
—題記
每個女孩子都渴望成為童話中的公主,擁有公主般美麗的容貌。但是生活並不是童話,不可能按照童話的格局進行下去。我並不嚮往公主的一切,只希望上天賜我一位真正的朋友、真誠的友誼。當嚮往變成現實時,心中的歡喜、恐懼混為一團,讓我陷入這友情的漩渦了。
那年的相遇是一場緣分。時光倒流一年,兩個女孩揹著提琴箱,不約而同的來到了同一個教室。慢慢的從陌生變得熟悉,走進了各自的心房。時光倒流十一個月,那天她生日,帶著禮物來到她家門外,敲門,開門—屋裡沒開燈,黑乎乎的。剛要開啟燈,眼前突然出現一個“黑髮白衣”女鬼,尖叫著退出門外,膽戰心驚的我望見她在屋裡調皮的眨眼……時光倒流三個月,“喂親,咱倆去洪山玩去,去不去啊?”“好啊好啊,有你在的地方怎麼能少了我呢!”她壞壞的說:“洪山精神病醫院歡迎你!”我無奈的搖了搖頭,這丫頭,真叫人哭笑不得。時光倒流四個星期,在公園裡,兩個女孩把一塊糖一分為二,一個女孩說:“老樣子,你一半我一半。”另一個說:“丫頭,我要去濟南上學了,我還會回來的,你不要忘了我啊!”點點頭,自己沒有說什麼。時光倒流一個星期,她回來看我,看著眼前這個最熟悉的陌生人,時光把我們拉遠了……
如今,我們到了兩個不同的環境。我想她時,就把周圍的人都想成是她,就覺得好自然。
我有了一個改不掉的“壞習慣”,吃糖時,還是一分為二,那半粒糖,讓我甜到傷、甜到心痛,甜到讓我懷念和她在一起的感覺。分開了才知道,那時的我有多麼幸福。
讀《和喜歡的一切在一起》有感 篇8
讀後感 ,1107字每個人對書都有不同的喜好,近來讀到了一本書,叫做《和喜歡的一切在一起》,書中是許多不同階層的人的小故事,或喜或憂,讓我感觸萬分。
書中有句話是這樣說的“我所理解的生活,就是和喜歡的一切在一起”這話說著很文藝似的,誰不想呢,可是誰沒見過建築工地裡為生活奔波的工人,誰又沒見過為了多領點工資熬夜加班的白領。作為我,一個初中生,經歷的事不多,對生活一竅不通,但我想給大家分享一個我親身經歷的故事,也許能對生活有不一樣的理解。
那是寒假的一天,寒風入骨,街上行人不多,都匆匆的走著,我和同伴走進一家小店買拍立得的相紙。店主是一個四五十歲的人,微胖的身體,滿面鬍鬚,懶洋洋的坐在躺椅上玩手機,頭上頂著亂糟糟的頭髮,大大的黑眼圈在臉上掛著。我看著旁邊有一個小女孩,瘦小的身子,個子不高。她看中一盒相紙,便要取下來,那架子太高,沒想到那盒相紙竟沒拿穩掉了下來。那店主猛然站起,開口便嚷嚷著讓她賠錢,店裡其他顧客用驚異的眼神看著他,那小女孩急的快哭了,兩隻小手抓在一起,眼淚在眼眶內打轉。一些好心的顧客勸著那個店主,很久他才肯罷休。
我走出小店,聽到不遠處傳來樂聲,走過去看見一個流浪者,彈著吉它唱著歌,路上的行人都匆匆而過,鮮少人注意到他樸素卻乾淨的衣衫。他輕快地騷動琴絃,用清澈的嗓音唱著“沒有信用卡也沒有他,沒有二十四小時熱水的家,可當時的我是那麼快樂,雖然只有一把破木吉他?”。生活確實不易,對於這個流浪者和店主是一樣的,但是在我給他錢的時候,他淺淺一聲“謝謝”讓我難忘,彷彿找到了會欣賞他的歌聲的知己。我看見他滄桑的面孔和真誠的眼神,讓我再次想起那個店主,這個流浪者他沒有像那個店主一樣擁有自己的小店,甚至沒錢,可是這個流浪者他有一顆樂觀的心,沒有像別人一樣當街乞討,他拿起那把破木吉他,唱著自己並不光鮮的生活。
我真的體會到了和喜歡的一切在一起的感受。那店主固然是有產者,但是他生活太馬虎,太凌亂,太灰暗,對顧客冷漠,好抱怨,沒有生意人該有的熱情抑或是溫和,所以我卻更欣賞那流浪者的灑脫,和對夢想的追求。
生活看似很難,其實換一個角度看世界,少一些抱怨,生活真的很美好。想對那個小女孩說,世界上有許許多多各型各色的人,你要去適應和體驗;也想對店老闆說,多一些理解,少一些抱怨,用欣賞的眼光看世界,然後你會很驚訝的發現,周遭的人和事都很棒。不要打著我比別人窮、我做不到、這件事很難的幌子坐在家裡無所事事。多少人在你看不見的地方努力,努力把一切的抱怨變成欣賞。當然,問我該怎麼生活,我不知道,也許我會努力讓以後的我和喜歡的一切在一起,你呢?
我想起了熟悉的歌詞“生活,生活,會快樂也會寂寞;生活,生活,明天我們好好的過”。
和你在一起 篇9
國一作文 ,685字和你在一起,在一起到天涯海角,到地老天荒,到海枯古爛……
每當在清晨看見你那輕盈的身姿,靈巧的體態,每當在清晨聽見你賣弄清脆的歌喉,歌唱美妙的樂曲;每當在清晨看見你和朋友嬉戲時快活的身姿,便會不由得心情愉快。
第一次看見你時,你還是那樣的嬌小和柔弱。獨身一人在樹下嘰嘰喳喳的吵鬧著。看你可憐於是在樹上給你搭了一個簡陋的房屋讓你有一個家。每天來給你送食物,起先你還是有些怕我,不停的拍動翅膀,漸漸的,你熟悉了我,不再怕我。反而親暱的啄我的手。
幾個月過去了,送走了春姑娘,迎來了夏小夥。你已經長大了,豐滿的羽毛,強壯的身軀,而且已經會飛翔了。所以我給你的食量減少了,應該讓你自己去尋找食物,起初你不滿拍動翅膀向我抗議,後來你在玩耍的過程中捕捉了蟲子,體現到了勝利的快樂,很快你已經可以獨立生存在這弱肉強食,適者生存的環境中。
一眨眼,夏天已經過去了。秋天到了!我知道了你要遠離我,飛向南方過冬,可能你也知道即將要於我分別。每次我來送食,你總會與我嬉鬧一翻,每次我放學經過你的巢時,你總是在我頭頂盤旋。在我與你就要分別之際,我在你的腳上掛了一個小金屬環,只有這樣我才能認得這就是你。當我再次來給你餵食時,你不見了,我以為你去別處玩了,可是等了許久你還是沒有來。許久後,我心中一震,明白了你已經去南方過冬天了。
又一年春天,我來到了你的巢前,彷彿看見你的身影。我揉了揉眼認為是幻覺。當我再次睜眼時,我可以確認這就是你,你回來了,我驚喜萬分。你看見了我,驚喜地歡叫著飛舞著。沉浸在屬與我們的重逢之中。
我在心裡默默地說著:和你在一起,在一起到天涯海角,到地老天荒,到海枯石爛……
留住和你在一起的日子 篇10
國三作文 ,650字時光無聲無息的流走,不給我們留下任何痕跡,但在我的腦海裡卻留下了不少的事。
20XX年的那個秋天,我進來了這間學校,不久,我和你們成了好朋友,還記得那時2010年初植樹節,好勝的我們捐了一大筆錢,買下了一棵木棉樹,高聲的歡呼,給這個校園點綴了一絲的生機,校園因我們的歡呼聲而沸騰了起來,我們開心的唱起了《我是女生》,忘形的跳起舞,我們好像在替木棉樹搬家而快樂卻好像在替我們的相識而舉行的見面會,木棉樹下的我們多麼開心,留下了開心的微笑。
還記得,我們班舉行男女接力賽的時候,我們團結的樣子,我們緊張的表情。當我們勝利的時候,開心的跳了起來,當我們輸了的時候,失望的躺在草地上那個望天空。當我們贏了的時候,望著老師發的棒棒糖,不捨得吃,當我們輸了的時候,望著男同學的棒棒糖,差點流下了口水,然後一起去向男同學要棒棒糖,費掉一切口氣才要到的棒棒糖,馬上放到口中,留下了那一絲餘留,綻開了傻傻的笑容。
還記得烈日下,我們在木棉樹下上數學課,還記得寒冷的冬天,我們在操場早練的日子,還記得我們在班上開辯論會時,教室吵的跟菜市一樣,還記得撒謊那個可是的“小老師”還記得青蛙跳男生追著請青蛙跳的女生跑,還記得……
還有很多很多,一切盡在不言中還,時間不等我們,它悄悄的飛走了,那些往事已成回憶,但我們把它記得牢牢的。
我記得木棉樹下的笑聲,留住了我們的開心,大榕樹下的笑聲,留住了撒謊那個可是我們的活波,留住了我們的汗水,薄荷的叫喊聲留下我們的團結,我們的一切一切全都留住,留住了我麼的回憶裡,住在了我的腦海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