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操,您是我崇拜的人相關作文20篇
曹操,您是我崇拜的人 篇1
國小六年級作文 ,429字尊敬的曹操先生:
您好!
今天,我生活在21世紀—一個科技發達的世紀,人們對科學充滿了好奇的同時,也對歷史,對三國,產生了好奇:群雄逐鹿,應該說,您是一代豪傑,司馬炎借用您一生建立起來的“大魏兵力”統一中原,遭人白眼,果然兵敗如山倒,這是歷史的必然。
我崇拜您的忍辱負重。在那個黃巾軍四起的時候,在百姓們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時,是你,命天子以令諸候,儘管別人罵你“挾天子”,但您還是做了,為了老百姓們,您選擇了忍辱負重,沒有怨悔,只有豪情。
我崇拜您的心胸寬廣。您父親遇害後,為報殺父之仇,您發動了一場喋血大戰。我知道,您當時一定於心不忍,不想牽扯無辜百姓,但殺父之仇不共戴天!您因此遭人唾罵,說您可惡、冷血、無情、無義。我知道,您不會計較,您以大局為重,大收攏人心,成就了一代霸業!
我崇拜您的魅力,讓投靠者源源不斷,官渡大戰時,您以少勝多,全是因為您接收了沮授的投靠,倘若你生性多疑,豈能成就一代霸業呢?
崇拜您的人:鄭銘楓
二零一九年二月一日
你是我崇拜的偶像 篇2
國一作文 ,425字下命令修築長城的秦始皇,單騎救主的趙子龍,終日飲酒作詩的李白……他們都是中國歷史上光輝的名人,是我崇拜的偶像們。
吞併六國下令修長城的秦始皇,年紀輕輕就幹掉了權傾朝野的呂不偉,二十幾歲時又知人善用,讓老將帶兵攻打六國。統一中國後,又下令修建世界奇觀“萬里長城”,為世界留下了巨大的文化遺產。秦始皇,你是我崇拜的偶像!
單騎救主,忠心護主的趙子龍,在當陽的長阪坡上與曹兵對抗,七進七出,殺了曹軍五十多名將軍,兩千餘士兵,天下震撼。而最重要的是,他衝入包圍圈救劉阿斗,出來時還讓劉阿斗毫髮無傷。趙將軍,你是我崇拜的偶像!
終日飲酒作樂的大詩人——李白,一生寫過無數首好詩,為中國詩詞獻出了巨大貢獻。其中的《將進酒》令人十分入迷,也寫得十分精彩。李白!你是我崇拜的偶像!
無論是秦始皇,趙雲還是李白,都為歷史做出貢獻,在歷史中留下不可抹去的影子,作為中國人,我們應該引以為傲。
我崇拜的人 篇3
國小五年級作文 ,521字要問我最崇拜的人是誰,那當然是趙尚志將軍了。
趙尚志是一名抗日將領,他中等個子,滿頭帥氣的黑髮。要問我為什麼這麼地崇拜他,我的回答是:因為趙尚志是一名軍人,他很會打仗,還是個領導人。要知道,男孩子可是個個都想拿槍,因為很帥,更別提當將領了,能高興地飛起來。
趙尚志他非常地勇敢。有一次,一幫日本鬼子去東北的一個村莊裡收買土地,鬼子說三塊錢一畝地,老百姓們都說不給,有幾個士兵說:“你們要是不給地,那你們都得死了死了的。”有一個老年人直接拿起錘子跟鬼子打了起來,後來他死了。就在危急關頭,趙尚志單槍匹馬的來到了這個村子,他被包圍了起來,鬼子說:“把你的槍放下。”他放下了,鬼子又說:“我知道你肯定還藏了一把槍。”趙尚志又從帽子裡拿出了一把槍扔在地上。鬼子叫他舉起手來,他把手指背在大衣上面。過了一會兒,他掏出兩把槍,“啪啪啪”幾聲槍響,鬼子倒在地上。還有一個鬼子隊長被活捉了,村民們狠狠地打他。
還有一回,也是趙尚志犧牲的地方。那時,他帶領聯軍和日本鬼子作戰。他的軍隊被打的就剩五個人了。他掩護三名同志把情報送到總部,他堅守陣地。沒想到最後被叛徒打了一個黑槍。他被日本鬼子綁在了架子上,日本人要他投降,他把鬼子的旗子給撕了。
趙尚志真讓我崇拜。
我崇拜的人 篇4
國小六年級作文 ,608字要說我崇拜的人,既不是當紅的歌星,也不是平易近人的國家主席,更不是大魔術師,而是一位樂於助人的解放軍小隊的班長,他是誰呢?沒錯,他就是眾所周知的雷鋒叔叔。
雷鋒叔叔個子不高,有一張娃娃臉,長著烏黑髮亮的頭髮和濃密的眉毛,小小的眼睛下是高挺的鼻樑,紅通通的嘴巴成天掛著微笑,身著的衣服非常樸素。
雷鋒是個愛幫助人的解放軍。五月的一天,雷鋒冒雨要去瀋陽,他為了趕早車,走得急,帶幾個饅頭披上雨衣就匆匆忙忙的上路了。路上,他看見一位婦女身背一個孩子,手上還領著一個孩子,正在雨中艱難的行走著。雷鋒見此情景,急忙走上前去,將自己的雨衣披在這位婦女身上,婦女急忙說:“小兄弟,我穿著雨衣,你在雨中淋溼了怎麼辦?”雷鋒揮揮手親切的說:“沒事兒,我們解放軍的責任就是為人民服務!”上車後,雷鋒見小女孩冷得發抖,又把自己的貼身線衣脫給她穿。他估計婦女沒吃早飯,便將自己帶的幾個饅頭都給了婦女。不一會,火車就到了瀋陽,雷鋒又一直把他們送回家,到家了,婦女熱淚盈眶的說:“小兄弟,謝謝你,你叫什麼名字?我該怎樣感謝你?”雷鋒從容不迫的說:“我的名字叫解放軍,您不用感謝我!因為我們的責任是為人民服務!”那一剎那,婦女眼中的熱淚流了出來。
雷鋒叔叔雖然在一場意外事故中不幸犧牲了,但他那一個個幫助人的感人事蹟會一代代的被人們銘記,人們會銘記著他那樂於助人、團結友愛和樂於奉獻的精神。雷鋒叔叔是全國人民的榜樣,也是我的榜樣,更是我崇拜的人。
我崇拜的人 篇5
國小六年級作文 ,513字每個人心中都有自己崇拜的人,我崇拜的人是我的老師—張媛。因為張老師講的課十分生動有趣。
張老師有一頭烏黑髮亮的長髮,有一雙大大的眼睛,閃著文學的光。她的嘴巴紅紅的,雖然沒有櫻桃嘴看起來那麼小,卻十分好看,個子沒那麼高,不過她手裡的粉筆在黑板上划動時,顯得她十分優雅。
二年級時的一節課上,張老師問“善”這個字怎麼記憶速度最快?大家眨眨眼睛,面面相覷。老師好像讀出了什麼,便用生動的話語給我們講了這個字:“善,這個字很好記,這個字裡有一個口訣:一隻小羊兩塊糖,一口吃光光。張老師邊寫邊給我們念口訣。寫完這個字後,口訣也剛好說完,一個完整的“善”字便呈現在黑板上和我們的面前。
這個字真有趣!張老師讓我們自己先練一練。於是,我拿出一張紙,自己在上面寫了起來“一隻小羊”,我寫了一個“羊”字,“兩塊糖”,我在上面又點了兩個點,“一口吃光光”我最後寫出了一條橫線,下面寫了一個“口”字。這個“善”也出來了,我開心極了。
原來覺得寫起來很困難的字,經過張老師生動的講解後,輕而易舉的就深深地印在了腦海中。每天我們盼望著她的課快些來吧,在她的課堂,我們都希望時間的腳步邁得慢些……
這就是我最崇拜的老師—張媛老師。
我崇拜的人 篇6
國小五年級作文 ,421字我崇拜的人不是一個頂天立地的英雄,不是腰纏萬貫的富翁,而是一個默默堅守在自己工作崗位上的清潔工。
不論是寒冬炎夏,他總在我們小區裡打掃衛生,默默無聞,孜孜不卷,彷彿成了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有一天,我和弟弟一起到樓下踢球,一個熟悉的背影映入我的眼簾,啊,原來是清潔工老大爺,他頭戴一頂破草帽,深藍色的大褂,破舊不堪的牛仔褲,經過風吹日晒狂風暴雨的面板已成土黃色,彎著背,弓著腰,正在熱認認真真的打掃道路,這時一位阿姨捧一捧瓜子殼看也不看扔到了剛剛打掃的乾乾淨淨的路面上,頓時乾淨的路面一片狼藉,清潔工老大爺並沒有抱怨什麼,而是又埋頭苦幹起來,晶瑩的汗珠啪嗒掉在了地面上,再看他那藍襯衫已被汗水浸透了,他手一揚擦了把汗,又繼續工作著……
雖然阿姨很漂亮俊秀,但此時顯得多麼不相稱,而這位清潔工老大爺那質樸無華的真善美和她比起來不顯得更偉大嗎?
我們小區這位清潔工默默無言,無私奉獻精神和他高尚的品格,難道不值得我們學習,不值得我們崇拜嗎?
我崇拜的人 篇7
寫人作文 ,808字崇拜,比喜愛多一層敬意,比尊敬多一些濃烈。提到這個詞,總讓人想起遠古民族的篝火圖騰和古老儀式,或者十年浩劫中鋪天蓋地而如今成為旅遊紀念品的白底紅字宣傳漫畫,抑或現代年輕人所普遍流行的追星。
可見,崇拜的物件是分時代的;而分時代的這個現象,究其本質還是一個價值取向的差異。戰爭年代崇尚犧牲,和平時期追求發展,所以曾大力提倡的“見義勇為”變成了“見義智為”,跳下糞池救老人的高材生不再會成為人們崇拜歌頌的小英雄,卻有更多人表示遺憾和不滿。
同時代之間,價值取向的差異也極大影響了人們崇拜的物件之別。儒家崇拜能夠修齊治平的君王或賢臣,道家則背道而馳,說“知效一官,行比一鄉,德合一君而徵一國者”也都不過是“小知”,是蜩鳩;讓道家崇拜的,是被堯讓位卻直言相拒的許由。因為儒家是要做好政治,而道家似乎沒那麼關心政治,道家仰望的永遠是脫於人間凡俗的境界,比如姑射神人,神人無名。
人類有一個很難改的秉性便是跟風。原本價值取向不同會帶來不同的評判標準,從而崇拜的物件也理應各自不一,但總有烏合之眾一哄而上,盲目追捧。更有甚者,趨炎附勢,企圖從中牟利,絲毫不顧崇拜行為的本質是借鑑優勢、提升自己。當今崇尚依法治國,而中國人習慣性的、跟風式的個人崇拜使“人治”色彩依舊濃重,本在社會環境和理性思考下自然成立的思想路線,到了很多人眼中還是變成了領導人語錄。追溯起這種民族習慣的根源,無非是千年以來把皇帝當成神一樣崇拜。這種非理性且動機不純粹的崇拜行為矇蔽了崇拜者的雙眼,以致導向單一、眼界狹窄,既不能看到以其他標準評判出的偶像的可取之處,也不能客觀地評價自己崇拜的物件。
所以,其實並不存在“真正”值得崇拜的人。標準不一,物件不一,若找出了那個“真正值得”的物件,怕是要出更多棘手的問題。當然偉人是存在的,只是沒必要加之以“崇拜”這種太過激動的字眼。畢竟偉人有很多,完人卻找不到一個,術業有專攻,價值有不同,兼收幷蓄,辯證思考,斯已矣。
我崇拜的人 篇8
國小五年級作文 ,423字我崇拜那些品德高尚的偉人,但是我也崇拜我們班的那些“偉人”—甘若雨。
甘若雨的寫作能力那是異常的好,超出常人。
甘若雨好像非常喜歡寫作文,一週要寫三到四篇,我只可以寫兩篇。一篇週記寫出來要近1個小時,甘若雨寫了半個小時就搞定了,太厲害了,質量比我們還要高!
甘若雨的臉是橢圓的,有一個櫻桃小嘴,手指不粗也不細。
想要的一個作文大獎是非常非常難的,可是對她來說是想得到就得到的,只要隨便寫一遍好作文就可以得到!據我所知,甘若雨已經有三篇週記被《我的第一本日記》錄取了,真厲害,我就不行。而且她還有一次不知道是哪篇週記寫得好,還得到了30元的稿費,我們都羨慕死了!
甘若雨愛寫作文,所以她的作文寫的好,沒有人天生就會寫得一手好作文,那是要慢慢寫,慢慢練地練出來的。我每天晚上都要練古箏,沒有時間寫,不過我以後一定會努力的!所以我要向甘若雨那樣,愛上寫作,堅持練習,總有一天會有成果的,她就是我的榜樣!
我崇拜甘若雨,以後一定努力向他學習!
一個令我崇拜的人 篇9
國小六年級作文 ,552字世上的名人可以分成很多種:民族英雄、影星、歌星……在這世間許許多多的名人中,唯一一個令我崇拜的是---易烊千璽。
易烊千璽,出生於2000年11月28日,是國內TFBOYS組合的一員,他從小就非常刻苦、努力。在4、5歲這個年齡,我們還在玩耍時,他卻奔走在各個興趣班之中;在7、8歲這個年齡,我們在家中休息時,他卻在練歌、參加比賽;在11、12歲這個年齡,我們在娛樂時,他卻被全網黑,更是有人往他家寄假肢……
易烊千璽從小就經歷了很多,但他從不氣餒、灰心。去年,他以專業課第一和高考473分的好成績,考入上海戲劇學院。
易烊千璽,雖然才剛剛成年,但他已經擔任了國家的戒菸大使和關愛艾滋病病人大使,併為山區捐去多輛救護車。
千璽,曾經還在節目中說道:“哪有什麼一夜成名,其實都是百鍊成鋼。”這句話深深地影響了我,也成了我的座右銘。他還說過許許多多前進的話,例如:“只有自己能對自己負責,不要讓自己失望。”有些話是對“千紙鶴”們說的:“別回頭仰足跡,我們一起向前衝吧!”
易烊千璽,一個有天使般容貌的人,一個有被上帝親吻過的嗓音的人,一個有良好人品的人。有一句話是這麼說的:“始於顏值,忠於才華,陷於人品。”我對千璽就是這樣的。
這世間的名人千千萬萬,但唯有他,令我敬佩,令我崇拜,而這個他就是---易烊千璽。
我崇拜的人 篇10
寫人作文 ,748字1920年的一天,一名西裝革履的男子在自己的房間裡來回踱步;他一會兒放慢腳步,閉上眼睛搖了搖頭,一會兒又抿緊嘴脣,皺起眉頭敲了敲桌,好像在思索什麼。過了一會兒,他快步走到桌前—此時他的嘴角也已露出了微笑—拿起筆來,寫下了一首著名的現代詩:《教我如何不想她》。
他,就是我崇拜的人—劉半農。
劉半農,1891年生人,中國近代著名改革家、教育家、文學家。為什麼他所作的這首《教我如何不想她》如此有名呢?重點就在題目中的“她”字上。
在中國舊社會,女性沒有權益,漢字中也沒有特指女性的第三人稱。後來西方單詞“she”傳入了中國,由於沒有女性第三人稱,給翻譯造成了極大的困難,只能將“she”翻譯成“他女”“那女的”,讀起來十分不通順。為了交流方便,劉半農便發明、使用並推廣了女字旁的“她”。
劉半農所做的還不止這些呢!他提倡白話文,參加新文化運動;他翻譯外國作品,成為中國翻譯高爾基、托爾斯泰等作家作品的第一人;他改革戲曲,為其作出了巨大貢獻;他熱愛攝影,寫出了中國第一本有關攝影藝術的書;他蒐集、保護方言,甚至還為此“以身試罵”呢!
劉半農為了編一本《罵人專輯》,在北京某報紙上刊登啟事,徵求各地“罵人語言”。語言學家趙元任和魯迅之弟周作人得知後,分別前去拜訪劉半農,並用湖南、四川,安徽、紹興等地的方言“大罵”劉半農。劉半農任大學教授時也向學生們徵集“罵語”,因此不少學生都用寧波、廣東話向恩師劉半農“破口大罵”。後來劉半農去拜訪著名學者章太炎,章太炎也用漢代和唐代的語言把劉半農“罵”了一頓,一邊“罵”一邊為劉半農講解這句罵人話的典故。劉半農非但沒生氣,還和章太炎相談甚歡,從上午一直聊到下午。
這就是劉半農。
為百姓造“她”,為研究“找罵”;教我如何不敬他?
令我崇拜的人 篇11
國小五年級作文 ,666字大家心中都有一個崇拜的人,可能是你的父母,也可能是你的同學,可我最崇拜的是一個只想給人帶來歡笑的演員。
他有著短短的頭髮,方方的臉蛋,長長的眉毛下面有一雙又大又圓的眼睛,小小的鼻子下面有一張隨時隨地都可以微笑的嘴,一看就讓人覺得好笑,他就是—沈騰。
他從小就喜歡錶演,他的表演總是能給人帶來歡樂,在有活動時老師都會選他當主演。雖然經常受到同學們的嘲笑,但沈騰並沒有因此而放棄他的理想。相反,他在表演方面更刻苦了。經過一番努力,他終於考進了自己理想的大學—解放軍藝術學院。
經過四年的不懈努力,沈騰的演技越來越高超,但他從來不忘最初的信念—“我只想給人帶來歡笑”。於是他走進了搞笑演藝圈,踏上了人生新的旅程。
在我看過沈騰出演的《西紅柿首富》之後,我對沈騰更是崇拜至極。剛開始一段搞笑的對話就出現在我的眼前,經他更改後的詩句使人感到搞笑又寫實。他完全把自己融入了角色之中,那詼諧幽默的表演讓每一位觀眾在歡快的笑聲中無不為他高超的演技所折服。最令我最佩服的是他的哭戲:眼一眯,嘴一歪,眉毛一皺,眼角還帶一點淚光,真的是讓人“啼笑皆非”。他不僅在這部電影中表現突出,在《夏洛特煩惱》,《飛馳人生》等電影中的表現也同樣令人佩服。
此外,沈騰也很敬業。在一次拍戲中,他的腳扭傷了,可他並沒有放棄,他知道作為一名演員不能讓觀眾失望,就咬牙堅持拍完了戲,但他的腳踝卻因為錯過了最佳治療時期而引發了炎症。
我們要學習沈騰這種為了理想永不言棄的精神,給自己定一個信念,就像沈騰—“我只想給人帶來歡笑”。
我崇拜的人 篇12
國小五年級作文 ,638字我崇拜的人並非那些有錢有車、家財萬貫的人,也非如日中天的歌手影星,更非粉絲成堆的網紅小生。我崇拜的人是我的爸爸。
我的爸爸個子不高,屬於那種“聰明絕頂”的型別,頭頂上沒幾根頭髮,挺著微微突出的肚子,豐滿的鼻翼下面長著幾撇鬍子。
我崇拜爸爸的毛筆字。每次看爸爸拿起毛筆、攤開紙,蘸上濃濃的墨汁寫字,都感覺是一種享受。他一筆一筆地寫著,就像古代的書法家那樣,全身心投入,在安靜平和的氣氛裡,一橫一豎、一點一捺,極其認真地勾畫,伴隨一種特有的韻律,一個個美妙的字躍然紙上。他的字別人看了都讚不絕口,每次看爸爸寫字,時間好像過得特別快,轉眼間就見寫滿了一張紙,那一個個富有靈性的字讓人賞心悅目、清新自然,從字裡就能看到爸爸高尚質樸的品質。
我不僅崇拜爸爸的字,我更崇拜爸爸的寫作水平。爸爸的寫作能力超強,不管什麼題材,不論哪種體裁,他只要稍稍動一動腦子,就能很快構思出一篇好文章,噼裡啪啦地敲著鍵盤,一會兒功一篇唯美的文章就完成了。
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上次爸爸寫的一篇小說,名字叫作《東娃的美好生活》,洋洋灑灑寫了兩萬字,用質樸、形象、傳神的語言和心理描寫,刻畫了一名勤勞、簡樸、上進、陽光的新時代農村青年努力奮進的歷程,我被他的小說深深吸引了,跟著媽媽一起認真讀完,不禁為爸爸的文采所折服,心裡盼望著有一天也像他那樣,才思泉湧、佳作不斷。
這就是我的爸爸,我最最崇拜的人。我崇拜他清新古樸的書法,我崇拜他精妙絕倫的文采,更崇拜他出塵脫俗、堅毅高尚的品格。我為我有這麼出色的爸爸而驕傲。
我崇拜的人 篇13
國小六年級作文 ,765字我崇拜的人,不是什麼當紅的歌星,也不是拿了多少塊金牌的運動員,而是我的爺爺。
我的爺爺有一雙不大的眼睛,臉龐清瘦,鼻樑上架著一副老花鏡,他的手上佈滿了老繭,還有很多裂紋,摸起來都是糙糙的。
我的爺爺很勤勞。爺爺奶奶家的倉庫裡養了數十萬條蠶,每到暑假,我都會回老家玩,一天晚上,爺爺問我:“我明天早晨要去田裡採桑葉,你想跟我一起去嗎?”“採桑葉?”聽了爺爺的話,我欣然答應了,決定參加這項對我來說新奇的活動。
第二天早晨,我正做著美夢呢,朦朧間聽到爺爺的聲音:“快起來啦,我們要下地幹活啦!”我極不情願地睜開眼睛一看,天還矇矇亮,才4點多鐘,“現在去採桑葉未免也太早了吧?”我問爺爺,“我們要在太陽升起來之前把活幹完,等到中午又熱又累,幹活就幹不好啦。”我只好起了床,跟著爺爺到了桑葉田。
田裡又熱又悶,我的汗水如斷了線的珠子止不住地向下滴落,我實在忍受不了這般炎熱,不停地抱怨著:“爺爺,我好熱,我們什麼時候才能結束啊?”爺爺笑了笑,對我說:“還有一會呢。”說著,爺爺拿起搭在肩頭的毛巾擦了擦汗。
忙活了近3小時,終於採夠了蠶寶寶一天的食量。接著,我和爺爺齊心協力,一起把裝滿桑葉的麻袋抬到了倉庫。
匆忙吃了個早飯後,我們來到倉庫喂蠶,倉庫裡爬滿了白白嫩嫩的蠶寶寶,我和爺爺一人抓一大把桑葉,均勻地撒在蠶寶寶身上,保證每一隻蠶寶寶都能吃到最新鮮的桑葉。喂完蠶寶寶已是中午,我們吃完午飯後,又到田裡種小青菜,拔野草,給蔬菜澆水、施肥。由於上午太累,我幹了一會兒就回家休息了,可爺爺一直忙到傍晚才回家。
勤勞是傳統美德,我的爺爺就是其中的典範,他是我最崇拜的人!
一個讓我崇拜的人 篇14
國小五年級作文 ,831字【一個讓我崇拜的人】
馬睿
他乃一代劍仙,那一首《俠客行》就是他所作,他還是“詩仙”,沒有錯,他就是李白,他是我敬佩的人。
“趙客縵胡纓,吳鉤霜雪明,銀鞍照白馬,颯沓如流星。十步殺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功與名,閒過信陵飲,脫劍膝前橫。”這一首《俠客行》是李白最愛的一首詩篇,他心目中的俠客英雄,就像詩中的信陵君那樣豪爽灑脫,他一生十分灑脫,沒有固定的居所,它本身的最大的愛好就是寫詩、喝酒,一把鐵劍陪伴了他一生,連死也是醉酒泛舟,因撈月影而溺死。如此意外的死法,也給他灑脫的一生,畫上了圓滿的句號。
李白他的很多地方都讓我崇拜,詩篇寫得那麼好,劍也使得那麼好。如此灑脫的一生,讓人嚮往。一葉小舟,一瓶濁酒,一把鐵劍,仗劍天涯,可有多少人做到了呢?先別說有沒有那個膽量,現在的人過慣了安逸的生活,就少了李白的灑脫。
李白,我真的崇拜你,你的文采和灑脫,讓我羨慕不已。
【一個讓我崇敬的人】
葉卓欣
他秀氣超過凡人,一雙炯炯有神的大眼,天蠍座,長得超級帥,情商非常高,沒錯,他就是我親愛的大伯。
為什麼我說他情商高呢?因為天蠍座的本性是冷淡到結冰,說話如毒蛇,青山易改一本性難移嘛!這是改不掉的。可大伯生活中總是那麼和藹可親。
我的大伯是開影樓的。有一次學校舉行攝影比賽,我向他借了一個價值三萬元的單反影機。我萬萬沒想到,去學校比賽的時候,一節電池莫名其妙地失蹤了,這節電池就像安上了翅膀一樣不翼而飛了。這種單反攝影相機的電池一節就需要一百元呢!當大伯得知此事,並沒有不分青紅皁白地責備我,而是輕聲細語地安慰我:“別擔心電池的事,我會想辦法解決的。”在他的安慰下,我順利進行了比賽。
他看到別人遇到難事,從不冷淡,總是用幽默的語言逗樂別人,化解尷尬,而不會很毒蛇般的去玷汙別人,刺激別人。而同樣是天蠍座的我,卻遠不如他。
這就是我崇敬大伯的理由,他值得我用一生去學習,我愛大伯。
我崇拜的人 篇15
寫人作文 ,737字他不認識我,我卻認識他。這宛如一部狗血劇一樣,男女主都是配角,我絕不會讓自己做配角,我要做主角。
我崇拜的他——是我的爸爸。我在媽媽肚子裡的時候,我認識他,他卻不認識我。
我的媽媽是一個脾氣非常暴躁的人,但我的爸爸卻非常寵我的媽媽。我們一家四姊妹天天都要吃狗糧,一直吃到現在。
我爸爸是一個非常有責任心的人,他每天早出晚歸的,非常辛苦。我現在讀中學了,他們的經濟負擔變得更重了,我有時候覺得我爸爸是一個非常偉大的人。因為2013年地震時,七歲的我才剛剛讀一年級,什麼都不知道,但在爸爸的保護下我毫髮無損,但爸爸卻遍體鱗傷。爸爸把我放在地上,然後對我叮囑到讓我不要亂跑。我在他的臉上看到了一層層的擔憂。在我答應時他跑回去了,他回到原地,回到我被他抱起的那裡一個地方。撿起雙鞋,一雙微不足道的鞋。那時,我哭了。因為那雙鞋是我最喜歡的一雙鞋,他冒著危險跑回去,用生命跑回去,原來,只是為了把我撿那一雙鞋。每當想到這時,我都覺得我的爸爸很偉大,雖然是撿一雙鞋,但在我的眼裡他還是偉大的。父愛如山,或許我們沒有看到,因為它是隱形的,但它卻是一份愛,一份讓人尊敬、銘記於心的愛。
他是我尊敬的爸爸。一份親情,一份愛,一份付出,就讓你覺得偉大的愛。人,一生並不重要,重要的是誰陪在你的身邊。是誰,在你生病時徹夜守在你的身邊?是誰,在大雨磅礴時,拿著一把傘站在門口等著你的歸來?
他在別人的眼裡或許是可有可無的,是微不足道的。但在我的眼裡他是偉大的,是可敬的,無私奉獻的人。
在我眼裡偉大的是誰?是父母。那個在大雨瓢潑給你送傘的人;是那個給你生命的人;是扶養你長大的人;是希望你成才的人;是希望長大後可以依靠的人。那是一種責任,一種寄託。愛,多麼偉大的一個字啊!
我崇拜的人 篇16
國小六年級作文 ,656字有人崇拜歌星,因為他們能唱出美妙動聽的歌曲,有人崇拜畫家,因為他們可以畫出栩栩如生的美景,而我所崇拜的物件卻是那一直無私奉獻、默默無聞的清潔工。
清潔工們平時都穿著一個黃色的馬甲,頭髮上還停留著掃馬路時粘上的灰塵,因為一直以來的風吹日晒的辛苦工作,他們的面色都顯得非常憔悴。
以前我特別討厭清潔工,因為他們身上總是髒兮兮的,穿著不乾淨的衣服,可是有一件事卻改變了我的看法。
一天清晨,我起床去陽臺收衣服時,看見一位清潔工在掃地,遠遠望去,他佝僂著身子,一刻也不停歇,同時還不停地用袖子擦擦額頭上的汗珠。吃完早飯,在上學的路上,我又看到了這位似曾相識的清潔工,她還是默默地重複著她那日復一日相同的工作。突然,一陣清脆的聲音傳到我耳邊,原來是一位時尚白領走了過來,她路過清潔工旁邊,一直低頭工作的清潔工不小心掃到了女孩的高跟鞋,乾淨的鞋面上染上了一些灰塵。女孩立馬怒氣衝衝地對清潔工說:“你怎麼掃的,下次注意點,真是的,把我的鞋子都弄髒了!”清潔工連忙道歉:“對不起,對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來幫你擦擦吧。”但是那個女孩卻揚長而去,清潔工愣了一下,又默默的低下頭繼續掃地。
看到這一幕,我突然覺得清潔工其實很可憐。這位一看就受到過高等教育的白領,怎麼可以這麼對待清潔工呢!正是清潔工每天的辛勤勞動,才讓我們生活在一個乾淨的環境裡,如果沒有他們,我們的城市會變得多麼髒亂差呀!從這件事以後,我愈發的崇拜他們了。
這就是我崇拜的物件——清潔工。
令我崇拜的人 篇17
國小五年級作文 ,645字在我的心目中,有特別多令我崇拜的人。無論在什麼時候都為民除害的警察叔叔,城市的美容師清潔工,燃燒自己照亮別人的老師。但是,令我最崇拜的就是我們班的“雷鳴”。
他,長著一張瓜子臉,尖尖的下巴。瓜子臉中間立著一個堅挺的鼻子,鼻子上方有一雙像燈泡似的眼睛,只要有難題,他總是第一個舉手。“雷鳴”是他的名字,不過,大家都叫他“雷鋒”,因為他很喜歡幫助別人。記得上次學校舉行運動會時,我被老師抽住去參加800米長跑比賽。還記得當初,我總是保持著第二,可快臨近終點線的時候,我開始體力不支,還摔倒在了跑道上,得了第三名。同學把我扶回了觀眾席上。當時太陽毒辣辣的,汗滴任意在每一個人的臉上流淌著。眼睛中模模糊糊看到了一個人端著臉盆向我走來,原來是雷鳴。只見他把他平時都捨不得拿出來的毛巾泡在了水裡,然後搓幹後,放在我額頭上,我突然不暈了,他還和我說:“任崢如,你沒事吧!”雷鳴是3月5日出生的,是學雷鋒日出生的,怪不得是“雷鋒”呢!
還有一次,那天星期四,是我的值日生,可我正好生病了。他一看到我,就明白了我的心思,二話不說,立馬拿起了掃把,跑向值日區,認認真真地掃起來,一塊指甲那麼大的紙都不放過,我們值日區還被表揚了呢!這都歸功於他!
這兩件事深深地埋藏在了我的心中,我非常感謝他。他在我心中已不叫“雷鳴”,而是叫“雷鋒”了呢!
我崇拜的人 篇18
寫人作文 ,663字崇拜,顧名思義,就是尊敬,欽佩某一個人。
很多人崇拜明星、企業家、名人,我卻不一樣。我崇拜的這個人,她沒有明星那樣高的人氣,也不像企業家那樣腰纏萬貫,在她活著時也沒有做出驚天動地的壯舉,但她遺留下來的,卻被中國文學界視若珍寶。她,就是女詞人李清照。
李清照,最讓我崇拜的就是她那柔情無比還帶點點憂傷的詩詞,她被譽為“千古第一才女”。“紅藕香殘玉簟秋,輕解羅裳,獨上蘭舟。雲中誰寄錦書來,雁字回時,月滿西樓……”讀她的《一剪梅》,讓人陶醉。《聲聲慢》中,她“尋尋覓覓,冷冷清清,悽悽慘慘慼戚”,幾個疊詞,寫出了她“又怎一個愁字了得”的心情,讓人實覺奇妙。她的詩詞,在當時被人稱奇,她的才氣,也足以讓世人傾倒。
不止她的詩詞,她的品格也讓我敬佩。她雖有著“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語淚先流”的心境,但看她的遭遇,卻不得不讓人憐。她集國愁、情愁、家愁於一身,看似愁緒滿懷,卻豪情萬丈,她憂傷的文字後隱藏何等堅強。“生當做人傑,死亦為鬼雄”,她表現出了比男兒還豪放的氣概,很難讓人相信這是一個弱不禁風的女子寫的。用如此慷慨雄健、擲地有聲的詩篇來抒發自己愛國之情,立於亂世之中,她值得我崇拜!
李清照,我之所以崇拜她,是因為我想成為一個像她一樣的傳奇女子。她的詩詞讓我怦然心動,她的才氣使我黯然失色,她的堅強令我肅然起敬。我將以她為榜樣,克服生活中一個又一個的困難。
我崇拜的人 篇19
國小五年級作文 ,873字你知道我崇拜的人是誰嗎?是老師。老師就像辛勤的園丁,培育著祖國的花朵;老師就像蠟燭,燃燒自己照亮別人;老師就像一股清泉,向孩子們的心田注入知識的甘露;老師就像北極星,為我們指引前進的方向。我最崇拜的人就是我們的老師——丁老師。
丁老師披著一頭烏黑髮亮的頭髮,猶如瀑布一般。一雙大眼睛炯炯有神,一張櫻桃般的小嘴巴,說起話來經常帶著笑容,看起來美麗極了。
丁老師知識淵博。不管同學們問老師什麼問題,老師準能幫我們解答,同學們都說丁老師就像一本《十萬個為什麼》。一次,班上的小明同學出了一個謎語“一手拿針,一手拿線,打一成語”,全班頓時沸騰起來,各種答案接二連三地道出;“天衣無縫”“錯”。“穿針引線”“錯!”接連幾個同學都敗下陣來。同學們有的急得直冒汗,有的抓耳撓腮,還有的坐立不安……最後大家都把目光投到了“救星”丁老師的身上,只見她眼珠骨碌一轉,不緊不慢地開了口“一手拿針,一手拿線,就是對著針眼穿針,那不就是望眼欲穿嘛!”“完全正確”大家還在思考,小明卻讚歎起來,同學們一想還真是!都對老師豎起了大拇指!怎麼樣,說丁老師是《十萬個為什麼》的確名副其實吧!
丁老師還是一本《幽默大全》,她時常用她風趣幽默的語言把我們逗得哈哈大笑。一次,一位同學在課堂上咬手指,被老師的“火眼金睛”發現了,丁老師沒有批評他,而是幽默地說:“現在我們班上有個同學在吃薯條,吃的可香了。”我們感到莫名其妙,隨著老師的目光看去,只見那位同學正在津津有味地咬手指呢!我們恍然大悟,哈哈大笑起來。那位同學羞得滿臉通紅,從此以後再也不咬手指了。
丁老師知識淵博,幽默風趣。丁老師是書,更是我們的朋友,我們都喜歡丁老師。我特別崇拜丁老師,長大後我也要做一名像老師一樣優秀的人民教師!
我崇拜的人 篇20
國小五年級作文 ,877字那是去北京旅遊的第三天,灼熱的陽光照射在八達嶺上,蜿蜒的長城被鍍上了一層淡淡的黃色,愈發顯得古樸典雅。我們遵從了導遊的建議——乘坐纜車觀賞八達嶺的全景。
在漫長的等待中,一位身穿紅色志願服的叔叔映入了我的眼簾:他正扶著一位拄著柺杖、走路東倒西歪的老爺爺,一步一挨地向前走著。他雙手環繞著老爺爺的腰,幾乎要把他抱在懷裡。他是誰?跟老爺爺什麼關係?老爺爺這麼大年紀了,走路不方便,為什麼還要來旅遊呢?太多的疑問湧上了心頭。
仔細一看,熙熙攘攘的人群中,還有一位推著輪椅的叔叔,胳膊上大包小包掛了兩個,脊樑上還背了一個旅行包。顯然,他正努力繞過人叢,想要跟上志願者叔叔和那位老爺爺。
“該上纜車了!”爸爸說道。我一回神,不知什麼時候,志願者和那位老爺爺已經到了跟前,噢,老爺爺和我們同坐一輛纜車。老爺爺臉色通紅,額頭不斷沁出豆大的汗珠;那位志願者叔叔四十歲左右年紀,鼻子稍微向下凹了一點兒,他一直低垂著頭,佝僂著身子,注意著老爺爺的腳下。看著那轉動迅速的纜車,我不禁暗暗地捏了一把汗。緊跟在他們身後的叔叔說道:“讓我來,讓我來!”那位志願者叔叔呢?把老爺爺的胳膊放在他的肩上,“嘿——”的一聲把老爺爺抱了起來,二人一起登上了那令老人害怕的纜車。
視野開始變得開闊,一望無際、宛若長蛇的長城被陽光披上了一層淡淡的黃色,猶如一條金鱗巨蟒。漫山遍野,綠意盎然。老人接過年輕人遞過來的相機,興高采烈地拍著。最後,他把鏡頭轉向了志願者叔叔說:“年輕人,我來給你拍一張!”志願者叔叔嘿嘿一笑,什麼也沒說,等老爺爺拍完,他又把目光投向了遠處的風景。
一個不要報酬的志願者,一個陌不相識的老爺爺。是什麼促使這位志願者叔叔像兒子一樣細心呵護和幫助一個陌不相識的老人?是一種樂於奉獻的可貴品質,是一種社會大愛的胸懷,是一種引領道德的社會責任!
在這“老人倒下無人敢扶”的當今,這樣的志願者叔叔就是我崇拜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