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好友“幽靈”相關作文20篇
我的好友“幽靈” 篇1
國一作文 ,1043字我有很多朋友,他們有各種各樣“奇葩”的外號,例如“瘋子”、“銀子”、“金子”、“百科全書”、“活動學典”、“土豆”、“大米”。讓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我的好友“幽靈”王秋靈。
她是一個活潑可愛的女孩子,也是一個女漢子。
一雙水靈靈的大眼睛,時不時閃幾道金光,這時你就要警覺了,她古靈精怪的性子,絕對會讓你吃一個大虧。小巧的小鼻子上懸著一副大大的眼睛,果凍般的小嘴,時不時露出可愛的小牙齒,整整齊齊,笑時臉上有兩個小梨渦,眼珠子一轉,鬼點子就“刷刷刷”冒出來。
至於“幽靈”這一外號是怎麼來的,還要從她那名字和她那古靈精怪的性子說起。
王秋靈,本來很正常的名字,結果在我們普通話說不準的政治老師口中,硬生生被叫成了王“幽靈”,我們鬨堂大笑,也學著喊開了。
她的性子,真是讓人又愛又恨,她最喜歡的就是想一大堆鬼點子,例如在門後嚇進門的人,或悄無聲息走到你身後,用一種悽慘的口氣,顫抖著叫你的名字,又或者在你一轉頭時,悄悄走到你面前,在你轉回頭時,大叫一聲。
如同幽靈一般神出鬼沒,這樣的外號簡直就是她身份的“象徵”。
就像有一次,“幽靈,幽靈,你又有什麼鬼點子?”我一見她泛起金光的大眼睛,馬上警惕地問道。“好菲菲,可愛的菲菲,菲菲菲,你如此聰明、如此機智、如此善良、如此……”她還沒說完,“停停停,少來你那一套,說吧,又是什麼事?”我盯著她問。她眼珠子一轉,湊過來,“我忘了交作業,陪我去老師辦公室好不好,please!”雙手合一,一雙星星眼望著我,“好吧,你別搞什麼鬼把戲。”
我和她悄悄走進辦公室,幫她找她那一組作業,等交完作業,卻一個老師也沒回來,我有些好奇。她似乎看透了我的心思,嘻嘻一笑:“我都摸清楚了,這個時間段,老師都去看班了,我們班主任今天值日。”
原來她用一顆糖果從高年級的同學那裡得知了這一週老師的輪班情況,為了保險才叫上我。我也是醉了。
這的這位好友,樣貌甜美,精力充沛,真是個人才。
我的好友書 篇2
國小六年級作文 ,420字是它,給予了我無窮的知識;是它,與我一起分享快樂;是它,陪伴著我一生;是它,讓我感悟人生……
這個它,既不是父母,也不是老師,更不是同學,而是一本本普通的書。
高爾基曾說過,“書籍是人類進步的階梯”正是因為有了書,人類生活水平才飛速提高;正是因為有了書,人類科學才更加發達……因此,書是人類的好友。
是書,讓我遨遊在海洋。是書,讓我翱翔在天空。是書,讓我克服重重困難,自由快樂地生活。因此,書也是我的好友。
一本本豐富多彩的書,帶我走進了書的王國。戰爭故事書,令我置身於槍林彈雨的戰爭年代;引人入勝的童話故事書讓我遨遊在童話的海洋;撲朔迷離的《三國演義》讓我認識了才華橫溢的諸葛亮,陰險狡猾的曹操等英雄豪傑。
書常常給我寫信,在它那簡短的話語中,總是訴說著一個又一個充滿詩情畫意的故事。我也常給它回信,那一句句話語充滿了溫馨和歡樂……
在我的眼裡,書不再是一本書,而是一位伴我一生的好友。
我愛這隻能用文字來表達話語的好友—書!
我的好友 篇3
國小三年級作文 ,632字以前住在老家時,家裡房子很大,所以爺爺奶奶總是把空的房間騰出來租給一些外來打工人員。
有一次來了一戶租戶,女的很胖,男的偏瘦,而他們帶的一個小孩,看上去年齡和我差不多大,長長的二串鼻涕掛在嘴上,走起路來鼻涕也跟著搖搖晃晃,讓我總也擔心,它們隨時會掉落下來。小孩右邊的衣袖蹭得油光黑亮,一看就知道是擦鼻涕擦出來的。黑黑的臉蛋上,卻長了一口大大的白牙,我想,這也許是他身上唯一我看了舒服的地方吧。
我嫌惡的看了他一眼,轉身就跑了。後來我知道,他叫大力。
也許是太寂寞,一來二去的,我竟然慢慢不再嫌棄大力骯髒,逐漸和他成了朋友。
有一天,我和他比賽跑步,二人“一,二,三”一聲喊,就象箭一般衝了出去,一直跑到了一片草地上,大力累得往草地上一躺,看著他舒服的樣子,我也學他的,叼了根狗尾巴草,仰面躺在了草地上。
大力忽然眯著眼睛看著我,說,“哎,你媽媽長得可真漂亮,面板白白的,個子高高的”
“那當然,我媽還會唱很多歌呢。”聽到大力誇獎媽媽,我也跟著驕傲起來。
“你看我媽,真是的!”大力低聲嘟囔道。
“你媽怎麼了?”
“你看她,腰粗得和水桶一樣,還好意思叫許蓮香呢!”大力瞪著小小的眼睛恨恨地說。
我眼中不禁浮現大力媽媽雙手叉著粗腰,呼斥著大力的樣子,立即哈哈大笑起來。
後來我們一直討論,說大力媽媽不應該叫許蓮香,應該叫魯智深才對。
時間過得真快,轉眼我和大力分開也有幾年了,不知道現在的他是否還是那麼好玩,想想他也該和我一樣,已經上三年級了吧,但願哪天能再見到大力!
我的好友 篇4
國小三年級作文 ,402字我有一個好朋友,她叫萌天天。
萌天天的小名叫天天,大概就是這個小名,所以她的夢想就是在天空上飛翔。
天天有一雙閃亮的眼睛,那雙眼睛就像是兩顆黑葡萄。
天天還有一張愛說甜話的小嘴。
天天第一次見我媽媽的時候,我對天天說:“天天,這是我的媽媽。”
天天很驚訝的說:“這是你媽媽嗎?我還以為她是你姐姐呢?”
哄的我媽媽很高興:“你這小嘴像抹了蜜一樣甜。”
天天喜歡穿粉紅色的衣服,她的上衣、褲子、裙子,就連棉襖都是粉紅色的。
天天和我志趣相投,我們都愛畫畫,她和我也是一個素描班的,天天的素描畫的惟妙惟肖,她在學校也是美術組長,每次畫畫都能排前三名。
天天還是跑步小能手。
運動會的時候她代表班級參加比賽獲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績,對於不擅長跑步的我來說,我覺得她太厲害了。
萌天天不僅是我的好朋友,更是我崇拜的偶像。
她的很多方面都很優異,但是她一點也不驕傲,還很樂意幫助身邊的同學。
我要像她學習,和她一起進步。
我的好友小黎 篇5
國小六年級作文 ,692字我的好朋友叫小黎。他是一個小帥哥。他的眼睛宛如兩汪深潭的眸子,總閃著星星般明亮的光,他的身材苗條,還有著尖銳的鼻子。
他十分愛清潔。他每天都穿得乾乾淨淨。有一天的下午,突然下起了雨。到放學時,雨停了,但地上還有很多積水。同學們都回去了,可小黎卻不走。他說:“地上有積水,走回去會濺髒褲子的。”他硬是等他媽媽拿來雨傘後才回家。
然而,有件事加深了我對他的印象。
記得在一個寒冷的冬天,班主任帶來一位剛轉來的名叫芳芳的女生。說實話,我真瞧不起她。瞧:他臉色蒼白,胳膊細長,身子單薄得彷彿一陣風就能把她吹跑。哼,十足一隻“小猴”。可班主任偏偏把她安排在我後面,讓她同小黎同桌。我扭頭瞥了她一眼,對她“敬”而遠之。
初夏的一天,下午放學後,我、芳芳、小黎在教室裡,因為下雨還沒回家。我趴在窗臺上,望著窗外飄灑著的細細雨絲,靜靜地在想著什麼。“啊呀!”一聲尖叫,把我從幻想中拉了出來,也驚動了伏在課桌上寫作業的小黎。我惱怒地轉過頭去,原來是芳芳割破了手指,鮮血直流。“真煩!”我暗自罵了一句。但小黎卻與我不同,他關切地問:“沒事吧?“
芳芳的嘴脣動了動,但沒有說出什麼,只是感激地望著小黎。
“來,我給你包上。”小黎微笑著掏出潔白的手帕,認真地為芳芳包紮。
鮮血已滴到小黎的手上,是那麼紅,那麼耀眼。這時我回過頭來,慢慢地把手伸進書包,摸到了一張創可貼。可嘴巴閉得緊緊的,手也不會動,只是眼睜睜地看著。當我拿出創可貼的時候,小黎已經陪著芳芳走出教室,走向衛生室了。這時我才如夢初醒,不顧一切地跑下樓,看見兩個朦朧的影子在細雨中漸漸遠去。
我忘不了他那閃著星星般明亮的光彩,更難忘這位可敬的好友。
我的好友 篇6
國一作文 ,520字我的好友陪伴了我六個學期,昔日在學校裡見面,一同玩樂,有福同享,有難同當。如今,只能用網際網路,勉強能聽到對方的聲音,回想起過去,也曾流連忘返,久久在我心中徘徊,永不磨滅……
記得是個下午,陽光燦爛,像個蒸籠一樣,一出門就把人們烤焦,我們仍是照常上課,下冊,我們便有一個共同點:匆忙跑向小賣部—買水!由於天太熱,不得已買水。一瓶冰水下肚後,全身涼爽,感覺所有的熱氣都從身體中散去,帶來一陣陣的涼意。此時,打上課鈴了,便快速地跑向教室,像一隻離玄的箭一樣,回到教室後,開始考試,我與他不相上下,每次差個幾分:基本上以八九十分為多數,考完後,我檢查了幾遍,才交了上去。我交上去後,發現他看都沒看就交了上去。當堂批完,老師報名領卷,聽到了我只考了95分,不禁低下頭來,而他考了一個不錯的分數96分,我頓時沒有了信心,感覺到天塌了,地裂了。下課,他到我身邊,說:“別擔心,每個成功人的背後都有一段失敗的經歷。”於是,放學後,我們獨自回家。
我認為,在一生中,你會遇到很多的人,但每個人的性格不同,你可以和他(她)們打交道,成為朋友,另外就是家人,朋友可以使損你的,也可以是幫助你的,還有是和你一起做生意的,這個就是我的好友,你的好友呢?
我的好友 篇7
寫人作文 ,643字我有一個同學,他叫姜淇彬。在我們班他是個子最矮的“小矮人”之一。不要看他矮,他可是我們班的“飛毛腿”。我們是從三年級開始成為朋友的,他有著大約一釐米的頭髮,有一雙十分有神的大眼睛,高高的鼻樑襯托著他那同樣突出的顴骨。我們是怎樣成為朋友的呢?這還要從一件事開始說起。
我們班有一次開六一兒童節慶祝會,要把桌子和椅子推到教室後面去。我是推桌子的人,當我推完一張桌子以後,後面的同學惡作劇,把我困在了裡面,唯一的出口處有一張椅子,我突發奇想要跳過去,椅子稜正好切在我的小腿上,我受傷了!
這時別的同學都認為我在鬧笑話,沒有理我,還有的指著我哈哈笑個不停。只有姜淇彬看出了我的異樣。他小跑了過來,把我扶到了旁邊的椅子上,問我:“你怎麼啦?”我回答:“把腿磕破了。”他掀我的開褲腿一看,呀!有一道大口子,鮮紅的血從口子裡滲出來。他看了一眼傷口,對我說:“你別動,等著我。”說完他就飛也似的跑了。一會兒他又跑了回來,手裡還提著班裡的醫藥箱。他跑到我面前,打開藥箱,取出了兩個棉棒和碘伏。他用棉棒蘸上碘伏,輕輕地,一點一點地,給我塗到傷口上,邊塗邊說:“忍一下,一會兒就好了。如果不給傷口消毒的話,會發炎的。”消完毒,他又找出創可貼,輕輕的貼上,並對我說:“這幾天不要沾水,過段時間就把創可貼拿下來,讓傷口透透氣。”看著他那熟練的手,聽著他的叮囑,我的心中不禁湧起一陣暖流。之後的慶祝會,他一直和我坐在一起,是為了照顧我,我十分感謝他。從這以後,我們就成了好朋友。
這就是我的朋友,粗中有細的姜淇彬。
我的好友 篇8
國小四年級作文 ,626字他,個子不高,一頭烏黑光亮的頭髮,一張“土豆臉”,一對招風的大耳朵。他,有一雙小嘴巴,別看那嘴巴小,嘮叨起來可不得了。
他還總戴著一副方眼鏡,時常穿黃色恤衫和運動褲,一看就是個溫和親切的人。但打起籃球來,他卻像是變了個人似的。
有一次,我和他一起去操場和其他人打籃球比賽,我和他分到了一隊。只見他搶到球后,立即以平生最快的速度衝向籃筐,躍起一投,進了!可是,天知道他是怎麼投的,居然投到了自家的籃筐裡,他的腦袋立刻耷拉了下來,一副極其自責的模樣。
我見狀,立馬以最快的速度衝向了他,並大叫:“快傳球。”可是他已然慌了神,在“茫茫人海”中,連手都不知道應該往哪兒放了。我正犯愁,他突然緊繃肌肉,立即來了個“過人”取得了時間,把球往我這裡拋來。我一接穩球,人海就衝向了我。我就又迅速地把球傳回去,他接了球奔向籃球筐,高高躍起,一道優美的弧線,“刷”,進球了!我們以1:1扳平了比分,真是萬幸他沒有再投錯籃筐了。
此後,我們乘勝追擊,很快以4:1的比分,拉開了差距。
比賽如火如荼地進行著,到了最後時刻了,我們的比分變化為“5:4”。是他們拉回分數,還是我們一舉勝利呢?
我們開始拼命去搶敵方的球,可是他們卻一一化解了危機,他們又一次攻擊到了我們的球筐下。我用手一拍,一個搶斷,再次把球傳給了潘奕騫,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又為我們隊贏得了一分。最終比分定格在6:4,我們成功了!
你能猜出這個靜如處子、動如脫兔的人是誰嗎?他,就是我的好友—潘奕騫。
我的好友 篇9
國小六年級作文 ,698字宋,你是我永遠的好閨蜜!
還記得那次麼?我五年級開始長痘了,痘痘又紅又肥,冒著白頭,我每次摸著凸起的大痘,苦惱不已。每當這時,你便跑過來取笑我:“你的痘痘真‘美’!”我聽了,心裡很不是滋味,心想:你是我朋友嗎?這麼不顧別人的感受!我要和你絕交!再也不理你了。
在接下來的幾天中,我總是裝作看不見你,也不曾和你說過一句話。
體育課上,我們班的小朱風風火火地跑到了我的身邊告訴我說平常在陌生人尤其是男生面前文文靜靜,話語甚少的你竟然和我們班最調皮的男生吳宇揚吵了起來時,我驚訝極了,甚至以為自己幻聽了,之後跑到操場看到了面紅耳赤的你,終於瞭解了事情真相:吳宇揚在你面前說:“你知道《喜羊羊和灰太狼》中的包包大人姓什麼嗎?告訴你,他姓陳!”你機靈的腦瓜一轉,猜到了他口中的人是我,滿臉怒容,像暴怒的獅子,一下子和他爭吵了起來,他也不是好惹的,你們就這麼吵個不停。不對啊!我皺起眉頭,想著平時你嘲笑我痘痘時毫不在意的表情,感到一絲困惑,你不是一直這麼說的嗎?怎麼會這樣?
看著你紅著臉,揮舞著手臂,一瞬間,我終於明白了:你在我面前說的並不是諷刺和嘲笑,而是因為你把我當作最好的朋友,什麼意見都會和我說,但是用錯了方式。你不想讓別人欺負我,即使你在外人看來是一個文靜的女孩,可是為了我,你依然毫不猶豫地選擇爭吵來挽回我的尊嚴。這些,以前的我竟絲毫不知!你像是我的“兩面派”好友,私底下“損”我,外人前保護我,不讓我受到傷害。
我快步走到你的身邊牽著你的手就走,瀟灑地甩給吳宇揚一句話:“如果長個痘就活不了的話,這世界早完蛋了!”你先目瞪口呆望著我,繼而發出燦爛的笑聲,看著你我也笑了。
宋,你就是我的天使。
我的好友 篇10
寫人作文 ,693字一個胖胖的,又有些矮矮的身軀在我眼前晃來晃去,時不時瞧準機會就敲幾下鼓。望著他蓬鬆、閃著一些亮光的蘑菇頭,再看看他帶有頑皮的眼神,我有些無奈,哎,他又淘氣了。
張雲皓是我樂團的團友,今年暑假,樂團到法國參加音樂節時,我跟張雲皓是室友,有一次他突然問我:“你知道哪些成語是形容外貌難看的嗎?”他微笑著,眼睛裡閃著狡黠的目光。我脫口而出:“牛頭馬面!”但他更快:“百拙千醜、鷹頭雀腦!”我也不甘心輸給他,隨口就接道:“獐頭鼠目、灰容土貌、烏面鵠形!”他突然看著我大笑起來,然後神祕地湊近我小聲說:“和你一樣!”
別看他有時候喜歡捉弄人,是個十足的淘氣鬼,但認真的時候真讓人刮目相看,這也是我跟他成為好朋友的原因。
有一天晚上,也許是剛到法國倒時差的原因,我們倆都睡不著。我練習演出曲目,而張雲皓在床上靜靜地看書,一個小時過去了,他依然很專注,我感覺書像一塊磁鐵似的吸引著他的眼睛。我忍不住湊過去,想看看他在看什麼書,原來是《上下五千年》。我好奇地問他:“這本書有意思嗎?”他隨口答道:“可有意思了!”但是他的眼睛根本就沒離開書。
他的話引起了我的興趣,我拽著他給我講講,他無奈地放下書,開始滔滔不絕地給我講起了書中的歷史,讓我驚訝的是,他不但記得那裡面許多有趣的故事,還能準確地記住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和人物等等。這是需要大量的積累和長期薰陶才能擁有的能力。可見他是一個學習認真,且能專注持久的人。我對他的敬佩之情油然而生,應該向他好好學習,把閱讀當作一種興趣和享受,才能專注而持久。
此時的張雲皓在我眼中,已不再是那個小淘氣,而是個“小書蟲”。
這就是我的好朋友張雲皓,一個令我欣賞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