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深深地愛上了音樂相關作文20篇
我深深地愛上了音樂 篇1
國小五年級作文 ,518字下午第二節是音樂課。
“啪!”的一聲巨響,同學們立馬“封住”了嘴。已經開始上課了,今天又有好多同學沒帶口風琴,而我也是其中“中彈”的人之一。
我已經有一個半學期沒有帶口風琴了。今天,音樂老師徹底爆發了,還說,如果下次再不帶口風琴,以後的音樂課就別上了!我回家後,叫媽媽買了一個口風琴給我。接著,從我吹了第一口口風琴,彈了第一個琴鍵時,我便愛上了口風琴。
剛開始,我什麼都不會,回家後,我一直在那兒研究怎麼吹。學會後不用說了,我已經把今年老師教的所有曲子都彈得“一帆風順”,這使我開始跟著愛上了音樂課,愛上了音樂。
每個單週的星期四早上,第三節課便是在我心目中“地位”最高的課——音樂課。每次,在這個時候,我們班級中都有表演活動。表演——那當然得有主持人了!這次的主持人,是我和另一個男同學。這是我入學以來第一次主持班級中的活動!儘管只是班級中的活動,也使我的小心臟承受了不少的壓力!主持當天沒出任何差錯,這使我的小心臟倍兒爽呢!
這所有的事都讓我深深地愛上了音樂!
我深深地愛上了閱讀 篇2
國小四年級作文 ,400字“書是人類進步的階梯。”蘇聯著名的作家高爾基曾講過這樣一句話。
我是一隻小書蟲,跟廣大的讀者一樣,熱愛閱讀。安房直子的《花香小鎮》、J。K羅琳的《哈利。波特》、林海音的《城南往事》等書我都很喜歡。
那是一個萬里無雲、月亮高照的夜晚。
我正坐在明亮的書桌前寫著作業。時間如流水般消失,轉眼間,一個小時踏著小碎步在我身邊悄然離開,我的作業也接近了尾聲。接著,半小時也走遠了,我的作業也做完了,我也一如既往地看起書來。
我走到書架邊,隨便地拿起一本,仔細地閱讀起來,書就猶如一塊吸鐵石,把我牢牢地吸入了書的世界,難以逃脫。
轉眼間,我的時間又一次悄然拜訪我,跟著空氣隨風而去,一下就是一個小時,可是,我還依然沉浸在書和知識的世界裡。一會兒,時間伴隨著知識,入了大腦凝固機,成了一點“營養”。
閱讀,是我喜歡乾的一件事,無論它會浪費多少時間,我依然喜歡它。
我深深地愛上了書 篇3
國小四年級作文 ,534字真好!爸爸今天帶我去書店買書,而且今天特別大方,從錢包裡,“刷”地一聲,抽出一張百元大鈔,說了一聲:“今天你爸高興,隨便買。”耶!難得爸爸這麼大氣,我得多買一些,等下次來買,就指不定的何年何月了。
我回家了,我今天買了一整套《淘氣包馬小跳》,這可是楊紅櫻阿姨寫的書,我可要認真看。
今天,我為書哭了。因為今天我放學回家,一到家,我放下書包,脫了鞋,飛奔到房間裡準備好好地把這本書啃完。媽媽來我房間叫我吃辣白菜和炸雞腿,但我還是沉浸在書的世界裡,後來,媽媽直接向我走過來,把我拎起來就往餐桌前跑。我極不情願地開始吃飯,我不吃菜,只吃白米飯,狼吞虎嚥地幾口吃完了。又跑到房間裡看書。媽媽又走進去,把書搶走,還沒收了,還和我說:“你快寫作業,不準看書。”老媽一離開房間,我就哇哇大哭。
有一次,我在上課時看書,被老師發現了,老師就打了小報告,還把我叫到辦公室裡。我一回家,就看見父母正拿著“打狗棒”坐在沙發上等我回家,我走到沙發前,就開始了“男女混合雙打”。之前那和藹的父母,變成了面目猙獰的魔鬼。
書,陪伴我成長,是它,哺乳我的大腦,讓我獲得知識。
我深深地愛上了籃球 篇4
國小五年級作文 ,691字籃球,在別人看來只不過是項普通的運動,對我卻有著非凡的意義。因為它不僅給予了我堅強的意志,更給予了我高尚的品格。
說起我是怎麼喜歡上籃球的,我可是記得一清二楚。那天,是一個晴天,天空深藍,微雲點綴。那時我才一年級,走路都還不怎麼順。那次爸爸與別的學校的老師打友誼賽。我坐在媽媽旁邊,專心地看比賽。這時一位叔叔一個進球震撼到了我。那個叔叔腳步輕快,似乎是隊中的主力。他運球非常快,一下子就來到對方陣營。面對著密密麻麻的防守,他一點也不畏懼,只見他一個胯下換手再配合上一個轉身,輕晃開防守隊員,然後直接一個出手。我屏住呼吸,生怕漏了任何一個細節。在我眼裡,他的動作瞬間放慢了:只見他氣沉丹田,球靠在小腹,又一下子把球舉到頭頂,手一揚,一個遠射,球在空中劃出了一個優美的弧線,飛進了籃框,籃網就像泛起的水花,優美極了。我一下子,就愛上了籃球。
既然喜歡,就肯定要學。記得初學那時,我連運球都不怎麼利索,更別說投籃了,連籃框都擦不到。只能碰到網,不過泛起的波紋挺像水花的。我望著腳尖,問:“是我差嗎?”我內心深處給我發出了迴應:“功夫不負有心人,籃球不是隨便打就能成高手的,只有付出雙倍努力才能成就大器。”得到了自己的鼓勵,我信心百倍,打球時也加倍努力。我堅信:“運球不好多運運,投籃不好多投投,沒有誰生下來就是天才,只有多做自己不會做的事並勇於面對,這樣才能獲得真正的成功。”憑著這份闖勁,我終於有了現在這個技術,並不斷去學習他人的優點,汲取他人的長處。
是的,我深深愛著籃球,它已經佔據了我的靈魂並伴隨我一生。
我深深地愛上了閱讀 篇5
國小五年級作文 ,624字“予希!快來看書!”唉,這是我媽常有的一句話,從我上五年級開始已經不下幾百遍了,聽得我都有些厭煩了。
媽媽又在催促我看書了,我只好弱弱地回答了一聲“哦”以示服從。我從小就不喜歡閱讀,更何況是那些長篇大論,看了我就心煩,一行行密密麻麻的字,我的眼睛都要花了。
但迫於無奈就到了書房,“啊!”我眼前一亮。書桌裡添了個“新角色”,我抽出來一看,列夫·托爾斯泰的《窮人》。看到封面上那些精美的圖紋,我饒有興趣地讀了起來。一看就是半個小時,彷彿已經置身在一幅幅場景中了。
“快來吃東西了!”媽媽大聲喊道,要是平時我一定會快速跑下去把那些可口的食物一掃而空,但今天不知怎麼了,那本書好像吸鐵石一般把我深深地吸住了。但“女王”的話怎能不聽,我手捧著書,慢慢吞吞地走了下去,臉上一副極不情願的表情,但那雙眼依然緊緊地盯著那本書。老媽看了這副景象諷刺我說:“喲!這太陽打西邊出來了。你都看書了,世界上還有什麼不可實現的事呢?”我當作沒聽見,繼續低頭看著書。我草草地吃完了夜宵,又坐到椅子上看書了,我似乎置身在故事中,無暇顧及旁邊的人、事、物。睡覺了,我依依不捨地放下手中的書,夢裡回憶的還是書中的場景。
從此,我對書有了好感,深深喜愛上了讀書,做完作業,不管多晚總是會讀一會兒書。
我深深地愛上了閱讀 篇6
國小五年級作文 ,642字我一直是一個不愛看書的孩子,總是在週末時被媽媽催促著看書,還說:“明年就是六年級的孩子了,你再不多看些對你有益的書,估計就追不上了!”
每次放鬆的時間都讓我去看書,一點玩的時間都沒有了。再加上語文老師每天的嘮叨,我的耳朵都快爆炸了。
直到有一天,那是一個陽光明媚的星期五。我們有一節“雲閱讀”的課程。其他同學都非常喜歡這門課程,因為他們都一直認為這是電腦課。但是我一看到“閱讀”二字,就想到媽媽說的話,想到這些,也就不怎麼喜歡了。與往常不同的是,這一天的這節課居然引起了我的注意。
起初,我是毫不在意的,可是當老師說給我們介紹書的時候,我恨不得現在就睡覺,可是我不敢啊!畢竟是班裡不錯的學生。
老師開啟幻燈片,螢幕上出現了《草房子》這個書名,然後又出現了書裡面的一些小片段,接著,當老師把這些片段大聲讀出來的時候,我這個不愛看書的人也被深深地吸引了,我禁不住在腦海中浮現出當時的場景,在我的想象中,那是另外一個時空,彷彿那些書裡的角色在現實世界中真的存在。
那天放學,我坐到了電腦面前,開始搜查起了有關《草房子》的電影和電子書。而當媽媽問起我怎麼又坐到電腦前的時候,我只會心不在焉地回答說:“我在看電子書。”這個時候,媽媽就會很好奇地走過來一看,我真的在看電子書,心裡就會想:這孩子平時怎麼叫都不看書,今天怎麼沒叫就自己看起來了?不過這也不是什麼壞事。
從那以後,我深深地愛上了閱讀!
我深深地愛上了鉛筆 篇7
國小五年級作文 ,518字“都到這時候了,你還在用鉛筆?”媽媽生氣地對我說道。我只好用圓珠筆寫字,等待媽媽去幹別的事再換回鉛筆。
為什麼我一直用鉛筆寫字呢?因為它不要用其他東西來塗塗改改。鉛筆寫錯了只需橡皮一擦了之,而其他筆寫錯就要用其他東西貼了又貼,比鉛筆麻煩多了。而且這樣字的下面顏色與紙張顏色不同,字就不好看了。
因為一支鉛筆非常簡便。假如你買一支鉛筆和圓珠筆,要是你沒有卷筆刀,用菜刀慢慢切都可以用。但是你沒有圓珠筆的筆芯,你就必須要到商店裡買筆芯,在這之前還得找到筆芯,錢也要比鉛筆花得更多。而且鉛筆用的時間連半年都不止,而圓珠筆一兩個月就寫不起字了,可見鉛筆比圓珠筆更划算。
還因為鉛筆容易控制。鉛筆容易寫出粗和細的字。練字的時候,只要你不把筆削得太尖,就能用手的力氣來控制粗細,讓字變得格外好看。但用圓珠筆是粗就粗,是細就細。比如寫“提”字,就容易前半部分一直粗,後半部分又突然細起來。就算能用圓珠筆寫好這些筆畫,也必須非常慢。如果鉛筆和圓珠筆同時開始練字,就是鉛筆削很多次,圓珠筆也絕對趕不上。
媽媽,難道長大了就必須不用鉛筆,拋棄鉛筆嗎?鉛筆不用塗改,容易使用,還容易控制,難道用鉛筆不好嗎?
我深深地愛上了閱讀 篇8
國小三年級作文 ,378字書是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東西。到了一年級學校就有午讀,但那時我識字太少,一本本書只不過是幾張紙,一點兒也不好看。那些方塊字不過是幾個方格,上面有幾個花紋。
我對書不但沒有半點興趣,反而深深討厭著它。對書充滿怨恨,只要一見到書滿腦子想著,為什麼會有書這樣的東西?真煩人!對此媽媽急壞了,每天拿小書櫃裡的書給我講故事,可我一讀就忘了人物,聽得迷迷糊糊,不一會兒就昏昏欲睡。
媽媽見我睡了也不是辦法,便每天教我識十個字,我便對方塊字有了點感情。
我可以看一本書了,那天我興奮極了,掩不住好奇,自己看書好玩嗎?我第一次自己看完了一本書,接著小書櫃的書便被我看完了,從這時起我開始喜歡閱讀了。
一年復一年,一日復一日。我有了個奇怪的習慣,不看書就睡不著覺,哪怕只是一頁,即使睡著了也頂多睡半小時。
從討厭到喜愛,我已經變成了小書蟲,書,是一個多麼精彩的無聲電影呀。
我深深地愛上了閱讀 篇9
國小三年級作文 ,443字書,被人們稱為人類文明的長生果,也被許多人稱為人類的營養品。這些比喻,我感到十分親切!
從前,我是不愛閱讀的。那時的我只要媽媽給我看書,我覺得天都要塌下來了。那時的天灰濛濛,我也只好偷偷玩手機。我一直這樣躲避看書。可是有一次,我的手機沒電了。媽媽又過來讓我看《皮皮魯和紅桃老K》,我沒辦法只好皺著眉頭看下去。我看著看著……雖然還是板著臉,但是我感覺越看越有味道了!
從那時起,我深深地愛上了閱讀!我開始經常看皮皮魯總動員一類的書籍。故事裡人物的悲歡離合,常常讓我牽腸掛肚。漸漸地童話類的書籍再也不能滿足我了,我開始看作文選!我因為看了作文選,寫的作文也與別人與眾不同了,連想法也別出心裁了。漸漸地……
現在,我的閱讀量越來越大,達到什麼書都看的程度。現在的我只要一天不看書,我就感到天空不比之前藍了。只要讓我看書,天空也更藍了,太陽光也更明媚了!
書,被我稱為珍寶。所以,大家和我一起“瘋狂”地閱讀吧!
我深深地愛上了書 篇10
國小三年級作文 ,399字書,是人們很需要的東西,記得五年級第一單元中的竊讀記,一句話深刻地印在我的心中:記住,你們是吃飯長大的,也是讀書長大的!
對於我來說,書就如同生命,而讀懂書的真正意義,並不是為了娛樂,是用心體會,理解它。
記得,在兒時,我還在讀大班,十分想上一年級。我想:只要上了一年級,我認識了許多字,就可以讀那些深刻的書了!可是並不是,當我剛剛讀完一年級時,我手捧著《四大名著》,好似囫圇吞棗,大有求之不足的滋味。從那一刻我便知道,讀懂書,必要日積月累才行。
有一年,一次童書閱讀課,當老師發下書本時,我發到了一種最不喜歡的書目,而我不得不看,我如同啃著一張死皮,硬著頭讀下去。而我讀了一半,我發現我已經不知不覺懷著好奇心,突然,我覺得每一本書都如同有著魔力般的神奇。
書,不像那些吃的,讓人一見就生愛慕之心,但是,只要你從小愛上了知識廣闊的書,書自然也會愛上你。因此,我愛上了書,不,而是深深地愛上了書!
我深深地愛上了那縷陽光 篇11
國小四年級作文 ,449字陽光,是嗎?是的,陽光!
陽光,多麼的溫暖。我一起來,看到的就陽光,照耀著我們,讓我們茁壯成長的第一位是長輩們,而第二位卻是無比可愛的陽光;寫作時,使我們突發奇想的第一位是靈感與閱讀,而第二位是那神奇的一縷陽光。
人們常常會忽略某些東西,但你們想過嗎?你們在不知不覺中,忽略了這麼大的世界、宇宙中,付出最多的——太陽!陽光!
沒有太陽,人們會永遠睡在黑夜中,不知日、不知夜。生活,就會像黑夜的顏料一樣暗淡,甚至會更加灰暗,如果沒有它們……沒有它,地球上的人類和所有的生物,都會一無所知,笨拙不堪,沒有人會去思考,沒有人……因為沒有陽光,就不會有現在的一切,包括現在的課堂和人類!
也許,在幾十億年以後,生命力最頑強的太陽,就會在一聲“轟”的巨響之後,消失不見!看著,人們,你們難道只會在那一刻想起自己之前忽略了什麼嗎?
我永遠忘不了在我做許多事時陪伴我的那縷陽光!
陽光,是嗎?是的,陽光!
我深深地愛上了鋼琴 篇12
國小四年級作文 ,463字都說彈了鋼琴的孩子,長大後會有氣質,音樂素養很高。在媽媽的強迫下,我報了鋼琴班。
模模糊糊記得那時我還不懂什麼叫藝術,還鬧脾氣呢,“鋼琴有什麼好聽的?還不如學古箏呢!”
但是自從我聽到那如泉水般好聽的聲音之後,我便深深愛上了它。
那時,我的夢想就變了,我要成為全球赫赫有名的鋼琴家。
“我們去聽理查德。克萊德曼的鋼琴演奏會。”一聽到鋼琴兩個字,我就來了興趣,連忙問:“他是誰?鋼琴彈得怎麼樣?”我生怕他鋼琴彈得不好。媽媽笑我:“你的擔心多了,他呀,全球十大鋼琴家之一,看起來你好像不想去呀,那我把票退了。”
“哎!你說誰不去啦,我怎麼可能不去!”
自從聽了他的演奏會後,我不止一次被老師誇獎。那是我做夢也想不到的。
“真棒,比以前好多了,有感覺了。”我彷彿是一位仙子,在空中飄來飄去。我感覺自己是全世界最幸福的人。
鋼琴,每個人聽了你那清脆悅耳的聲音,都忘不掉。
鋼琴,我愛你!
今晨深深地愛上了京城 篇13
國小四年級作文 ,580字早上半醒半睡,爸爸媽媽怎麼喊我,我都睜不開眼睛,眼睛是溼潤的,其實早已醒了,我就是不想起來,因為我深深的愛上了京城,想賴在這不走了,明知道今天早上10:10的火車,仍有那一絲絲的留戀,捨不得走。
強忍著心中的留戀痛楚,拉著行李離開了酒店,來到火車站。一個叔叔跑到了爸爸面前,說要20塊錢,可以提前進站。爸爸毫不猶豫的答應了。我真想再多排一會兒隊,雖然特別擁擠,但是我還在北京,我還沒有離開,心中還是有那麼一丁點的安慰。
上了火車,看著北京的高樓,慢慢的變少了,樹木越來越多了,我好似離開了北京,腦海裡兩個聲音,一個熱淚盈眶,快要哭了。一個沉得住氣,告訴我這裡人太多了,不可以露出自己軟弱的一面,任何時候都要堅強。
坐在動車上,大腦中浮現出了一個個在北京的片段,我開心的騎著單車,在綠樹成蔭的大道上,我們一家三口排成了三人車隊……
在科技館裡見識著一個個厲害的知識,參觀科學家們給我們帶來的神奇,看著令人驚歎不已的4D電影……
798廢棄的工廠裡畫滿了壁畫,一個個美麗又蘊含著思想的雕塑,我自己手工做的那個陶泥罐,也許現在已經被大師上色了……
我費勁的扒著故宮的城樓,爬上城樓後,在上面開心的吆喝著……
這一切是多麼的美好,我忘不了你京城,今晨。
我成功地登上了白雲山 篇14
國小三年級作文 ,526字在2016年的寒假裡,我和媽媽、阿姨、還有表弟、表妹一起遊覽了白雲山。
登山有三種方法,第一種是從上山公路徒步上山,第二種是坐觀光車上山,第三種是坐索道車上山。我們選擇徒步上山,我們走在寬闊的上山公路上,看到了公路兩旁美麗的鮮花、高大茂密的樹木,還有種種不知名的綠色植物。耳邊還時不時傳來悅耳的鳥叫聲。真是是鳥語花香!我們走了40分鐘後,覺得有點累了,就坐下來休息。小表妹堅持不下去了,就和阿姨坐觀光車上山了。我和表弟選擇堅持下去。又走了半個小時後,我們覺得腿痠了,於是,我和表弟通過一會兒放聲高歌,一會兒比賽跑步等五花八門的方式來緩解疲勞。過了一會,眼前豁然開朗,一個巨大的草坪展現在面前我們眼前,草坪上面有一個由草組成的木棉花圖案。這就意味著離山頂不遠了。我們充滿力氣,加速前進!
終於我們來到了山頂公園,我看到一塊草坡上有“白雲山歡迎您”的字樣。我扶著欄杆往下看時,看到廣州市區的高樓大廈都像是“樂高”積木了,廣州塔也像一支鉛筆。令人不禁想起了詩句:“會當凌絕頂,一覽眾山小。”吹著風,我覺得心曠神怡。後來,我們坐索道車下山了。
這次攀爬白雲山,我體會到了堅持就是勝利。
那一刻,我愛上了這片土地 篇15
國一作文 ,657字一直喜歡那種親切的感覺,一直喜歡清爽古樸的你。自從那一刻,踏上這片神聖的土地之後,我投入到了你的懷抱,我領略到了你的風姿,我感受到了你的純潔……
在你的土地上,哺育著這麼一群可愛的人—東莞人,她們熱情好客,親切近人。時間總是匆匆的,我牙牙學語的時候,就融入了這片土地。此刻的我,何不能對你產生依戀,對你產生愛意?我,正是因為有了你的存在,才選擇停留在這片土地上。在這片土地上與東莞人一起交往,學習,成長……我總是能目睹你在日益地變化,不停地更換著自己的外衣,我總想問你:“你到底愛的是那一件外衣?”我也知道你會親切地回答我:“每一件我都喜歡,因為那是孩子們親手為我設計的”。
在這艱難的路途中,你滿腹的激情揮灑於天地間,不帶一絲頹喪的神色,漠然地行過歲月的滄桑。曾記得你的情懷中有繁華的虎門,1939年,那震撼人心的一刻,使我們中國人不再沉淪,讓我們恢復了以往的自信。改革開發以來,經濟突飛猛進,棟棟高樓矗起,我們隨著你的脫穎而出,你的兒女們也更加出類拔萃,讓你變得更繁華,更富強。我對這土地的愛油然而生。
你走過了多少個春秋,才挺立在中國的南方,才不斷地以新姿態展現我們面前?
我雖然不是你的親生兒女,我在你的照顧與關懷下成長,在吸取營養,在獲取知識,因此,你終於收了我做乾女兒—新莞人。喜聞這則訊息,我感動了,我自豪了,我終於有了為你做更多事情的身份!
我喜愛品味這樣一個有精神的城市,在喧囂的大都市裡我竭力感覺她的底蘊,那份純真流淌在空氣中。我發現這片神聖的土地,值得讓我愛上一輩子!
那件事深深地感染了我 篇16
國三作文 ,579字秋已經悠閒地跳起了舞曲的前奏,樹葉也在不知不覺中一片片躲在帷幕後。我拉緊衣釦,腳步不自覺地向家的方向走去。
“媽,我回來了!”每次回家都不經意地說出這句話,像是母女之間的問候,亦像是一種心靈的慰藉。
“今天吃什麼呀?”我興沖沖地甩下書包向廚房跑去。
一抬頭便看見了媽媽,如今我僅矮她半頭,以至於我能更清楚地觀察她的臉。黑髮中藏匿些許被歲月染白的髮絲,她的面板被油煙暈染的不再細膩。一切跡象告訴我,我眼前這個人已不再年輕。
媽媽沒吭聲,開飯時,她端出來一大盆包子。我甚是驚異,嗔怪她道:“做那麼多幹什麼?”媽媽看了我一眼,只是說:“你嘗一下味道怎麼樣?”
我拿起一個韭菜餡的,有點鹹。我只好說:“嗯,不怎麼好吃,沒有別人賣的味道好。”
媽媽的嘴角微微一動,沒有了剛才興奮的神色,顯然有些失落,而我卻沒有太在意。
幾天後,媽媽提回一袋熱騰騰的包子,招呼道:“快吃吧,味道可比我做的好吃多了,剛買的。”我的心微微抽搐了一下,我隨便的一句話在媽媽那裡似乎成了一件大事,是啊,孩子就是母親的天!
我不知道當時我是懷著什麼心情吃下的,但我卻知道,它缺乏了一種香味,叫母愛。
秋就像一塊殘損的玻璃,把人刺的生疼,但母愛就如陽光一樣,通過秋折射到我心房最柔軟的地方。
那件事,深深感染了我。那一季,我明白,母愛永遠是最暖的陽光,無論你身處何地,它都會溫暖我們孤寂而冰冷的心。
我深深地感到了家的溫暖 篇17
國一作文 ,715字我出生在一個不幸的家庭,四歲那年爸爸去世,家中的光景一日不如一日,媽媽把我帶到六歲就送到了大姨的一個親戚家裡。這時我才第一次感到了家的溫暖。
這是一個幸福的家庭,有爸爸、媽媽和女兒,我管他們叫胡伯伯、馮媽媽和姐姐。一到他家,馮媽媽就想方設法地把我送進了大橋鎮小學校。從此讓我接觸了老師,結識了同學,也知道了知識。由於我的基礎差,學習有困難,馮媽媽總是耐心的輔導我。
馮媽媽的丈夫姓胡,是一位鎮幹部。自從我進了這個家,他們有好吃的讓我先吃,有好穿的讓我先穿。記得那天馮媽媽出差,我中午放學回家看見胡伯伯親自下廚房炒辣椒。聽姐姐說:胡伯伯一早就出去買菜。胡伯伯知道我愛吃辣椒就特意買回來做給我吃。姐姐說:“今天可把伯伯的淚水都辣出來了。”聽了這話,我的心裡十分感動。當我津津有味的吃著炒辣椒時,胡伯伯滿臉笑容說:“玲玲,今天的味道怎麼樣?你愛吃辣椒,多吃點兒吧!”這時坐在旁邊的姐姐說:“伯伯是最不會弄飯的,今天弄了這麼多菜。”聽了這話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靜下來。
人們常用大海的深沉,藍天的遼闊來形容真愛。每當恬靜的夜晚,我坐在寫字檯前,藉著溫馨的月光環顧四周,看著小小的床鋪,乾淨的椅子,桌子,想起這些普普通通的擺設,構成了我這溫暖的家,而且家中充滿了不是親人勝似親人的真情,我總不能抑制內心的激動。朦朧中我彷彿看到胡伯伯馮媽媽還在臺燈下辛勤地工作。看到他們的笑容,我深深地感到他們無私博大的愛滋潤我的心田。我暗暗的下定決心:一定要報答胡伯伯和馮媽媽像他們一樣所有的好心人。
幾年後,媽媽要把我接走。記得那時我已經十歲了,可我哭著就是不肯離開。還是沒有辦法,只好依依不捨地離開了這個家。胡伯伯、馮媽媽,你們還好嗎?遠方的女兒想念你們。
他深深地打動了我 篇18
國小六年級作文 ,621字每天比太陽起得還早,為的只是給你準時送上營養豐富的牛奶;每天蹲在昏黃的燈下,為的只是給一個個牛奶瓶認真消毒;清涼的風吹不幹滿頭的大汗,為的只是客戶的一聲聲好評……是的,天天起早貪黑、勤勤懇懇工作的送奶工深深地打動了我。送奶工總是天矇矇亮就走遍大街小巷,挨家挨戶送上新鮮的牛奶。我常常喝著新鮮的牛奶卻從未見過送奶工,直到那一天。
那是一個寒風刺骨、下著大雨的早晨。我起床的時候天還很黑,透過後窗望去,只有遠處的路燈散發著微弱的光芒,路上沒有一個行人。媽媽開著燈做飯,我照例開啟門去拿牛奶,可是牛奶箱裡空空如也。我關上門尋思著:每次送奶工都會在我起床前早早地把牛奶送到,今天怎麼啦?是不是天氣惡劣出什麼事了?媽媽見我空著手說:“哎,今天風大雨大,不能送牛奶也可以理解。”望著窗外的暴風雨,我更擔心的是送奶工的安全。我邊想著邊吃著早飯。一會兒,響起了敲門聲。這麼早會是誰呢?我疑惑地開啟門,原來是送奶工。他拎著裝著三瓶牛奶的袋子不好意思地說:“對不起!今天下大雨車不好騎,現在才送來,沒耽誤你吧!”說完用手抹著額頭上直往下滴的雨水。我忙說:“沒有沒有,才吃飯呢!”“那就好,那就好。”送奶工急匆匆走了,我發現他的褲腿溼溼的。
望著他的背影,我的心裡久久不能平靜:雖然只是一個普普通通的送奶工,卻那麼盡職……我的心裡湧起一股暖流,一種敬意油然而生。雖然送奶工沒有驚天動地的壯舉,但他盡心盡職、兢兢業業的工作態度令我肅然起敬。送奶工,你已深深打動了我!
我深深地感動了 篇19
國小二年級作文 ,407字我望著窗外,傾盆大雨不停地下著,雨水打在地上的聲音很響。天空還不時巨響,劃過一道道白光,打雷了!“天啦!我今天怎麼回家!媽媽沒在辦公室,爺爺還不知道從下回來了沒有?我可沒帶傘呀!”我心急如焚。窗外的雨水“噼哩啪啦”的敲打聲使我更加擔心。
忽然,一個人出現在我的面前:“甜甜,你沒事吧?爺爺來接你了!”我回頭一看,只見爺爺打著一把橘紅色的傘向我走來。“爺爺!”我一下抱住了爺爺:“我還以為你不會來了呢!”“我剛從鄉下回來,你媽就打電話給我要我來接你,你看,我還沒換鞋就趕緊過來接你了!”爺爺微笑著說。聽了這些,我心裡暖烘烘地。我朝上面一看,怎麼是一片橘紅色的天?而爺爺卻有一半身體淋在外面呢。我故意把傘往那邊推了推,爺爺看出了我的心思,又往我這邊移。“爺爺不怕,你別感冒了!”我無意間碰到爺爺的臉:呀!冰涼冰涼地!突然,從心頭湧上了一股暖流。我的眼眶紅了,我伸過雙手,緊緊地環住爺爺,那一刻,我深深地、深深地感動了。
他深深地感動了我 篇20
國小六年級作文 ,964字老師讓我們買《論語》,在鈴聲響後老師還沒來時誦讀。可我的同桌和我買的版本不同,他的才是正確的,我只好每天拽著他的本子一起誦讀。
平時上課時我都迫不及待地讓他拿出書,我焦急地伸出手,快速地一把拽過來,跟個老大似的,沒有為他想過,因為一下課他就無影無蹤,所以和他沒什麼交情,沒什麼來往,十分冷漠,伸出的手上沒有寫著“謝謝”,收回手時快速得只是一眨眼,也見不得有幾句題外話。
我倆之間就像有座橋,即使是跑了半天,也彷彿是原地踏步,毫無進展。
一個新學期到了,我也買了《論語》。我的同桌也換了,不見得我有多麼想他,倒挺開心的,因為換的同桌是一位與我友好的無法形容的兄弟,也算是調皮吧,雖然有過幾次矛盾,例如,在放學時鬧起來便裝了一口袋沙子追著他灑,但第二天就像什麼事也沒發生。
有一天,我的新同桌剛和一位同學大吵一架,說是一個人把另一個人撞著了,這不,一個痛的要死逼對方道歉,一個厚臉皮得直立著不道歉,因此便打了起來,怎麼說呢?我的新同桌身經百戰,三下兩下就贏得了勝利。於是失敗者先是逃之夭夭,趁我新同桌不注意,小心翼翼地從他書包中拿走了下節課要用到的英語書,藏了起來……
英語課上,我的新同桌瘋狂地翻動著書包裡雜亂無章的書,好似尋找著什麼—應該是英語書吧!他不時問我:“我的英語書呢?”我聳了聳肩:“不知道!”“在不在你的包中,說不定你拿錯了?!”我聽他焦急的話語便埋頭尋找起來。不一會兒我又聳了聳肩。他只好和我一起看。
他無情地伸出手一把拽過我的書,我又奮力拉回,可我骨瘦如柴,怎麼能搶得過他。我很生氣,雙手交叉,愣在一邊。眼看又是一場鬧劇。我怒目圓瞪,心裡七上八下的:“等著瞧,我放學後饒不了你,用沙子……”想來想去我最終想到了我當年那默默無聞、無私奉獻的同桌,每次看《論語》的時候不也是這樣嗎?我不也是一把拽過來,只顧自己,不顧他人嗎?
我已經感受到當年的可惡,為什麼他那樣默默無聞?!為什麼……我完完全全、徹徹底底地明白了他的心思—我們是同學,相互幫助也是應該的。為什麼我不能早些覺悟?
我不再生氣,我不僅收穫了友誼,我還接受了友誼!送出了友誼!我默默地,靜靜地看著他手中不屬於他卻又屬於他的書。
我在想:朋友,你能明白嗎?我相信你,不是現在,就是一個新學期擁有新的同桌吧!
這一次,他深深地打動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