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愛的書相關作文20篇

我最愛的書 篇1

國小五年級作文 ,1031字

哈利波特對大家來說再熟悉不過了,他的系列小說早已暢銷全球,我就有一套哈利波特的書,其中我最喜歡的是第一部—《哈利波特與魔法石》。

這本書的作者是JK罗琳。羅琳她小時是個戴眼鏡的臉上平平的女孩,非常愛學習,有點害羞、流著鼻涕、還比較野。童年的時候,她有過兩次搬家的經歷。後來她考上了法國埃克塞特大學,畢業後卻沒有多少錢,有一次,她在火車站裡遇見了一個戴眼鏡穿黑色斗篷的男孩(就是哈利波特的原型)使她突然有了靈感,現憑著她出色的文筆,終於完成《哈利波特》這七部文學鉅作。《哈利波特》系列小說被翻譯成近七十多種語言,在全世界兩百多個國家累計銷量四億多冊,在歷史上非宗教、市場銷售類圖書首位,使她有了巨大的財富,因此她過上了幸福的生活。

現在為大家介紹一下這一本書的具體內容:

在女貞路的一天,貓頭鷹晝夜不停地飛,下的雨突然變成了流星雨,還有一群穿著斗篷的怪人。當然這都影響不了他們:德思禮一家,他們重來不信鬼神。但這一天,哈利的父母死了,一個叫海格的人把哈利放在他們門前,德思禮一家發現門口躺著一個小孩。最終哈利波特被他們一家收養了。

你以為哈利的童年快樂嗎?NO!在德思禮只准他住在陰暗的櫥櫃裡,而且還要幹許多家務,有時,甚至讓哈利幾天不準吃飯。哈利從來沒有得到過禮物,也從來沒有過生日的機會,德思禮的兒子達力(非常胖),常常以他爸爸來欺侮哈利,當然哈利不能還擊,再說哈利也打不過他,但是他總是能靈敏的躲開,而且只要家裡出現了怪事,他們總把哈利當做替羊。

但是十一歲的那一天,哈利的命運徹底改變了,他得到了一封來自霍格沃茨魔法學校的請邀請,於是他來到了那兒,由於他的出色表現,他成了一百年來最年青的魁地奇球撲球手,在那段時間,他知道了有一個壞到骨子裡的黑魔法師,也是殺了他爸媽的有—伏地魔。他又認識了兩個夥伴忠厚善良的男孩羅恩和聰明伶俐的女孩赫敏。他們得知伏地魔即將搶走他們學校最高機密的魔法石時,他們逃過了看門有三個頭的巨狗的追趕,打敗食人藤。經過了冒險之後終於來到了放有魔法石的地方,發現了伏地魔居然是魔法防禦課老師洛奇,最終經過了拼死搏鬥後,趕路了伏地魔。

《哈利波特與魔法石》這本書,通過JK罗琳豐富的想象力,使我有種身臨其境感覺,同時我也感受到了哈利的勇敢、機智、善良以及保護學校的精神,我非常喜愛這本書。

致我最愛的書籍 篇2

國二作文 ,924字

一本書,一個故事,一場人生。在我悠久的閱讀史中,每一本書都是一次隨主角經歷的人生,又或許我自己已經變成故事中的主角。端坐在時光的盡頭,點數那些過往的人生,有那樣一場人生令我執著至今—那便是《綠山牆的安妮》,我始終珍愛的書籍。

初次邂逅《綠山牆的安妮》是在我10歲左右時,那時同學間掀起了一陣閱讀外國成長小說的熱潮,《綠山牆的安妮》便是在這種情況下進入我的世界。爸爸為我買的是精裝版—藍色的外皮充滿朦朧感,紅髮少女安靜的在羊背上眺望星空,書中還有新生代作家的貼心點評。這所有的一切都恰到好處的契合了成長期少女的心思,因此我第一眼看到它便愛不釋手。

書中的情節更是振奮人心,這是紅髮少女安妮的故事,同時也是大多數少女都極可能經歷的人生。我們或許不是孤兒,或許不會擁有戴安娜那樣完美朋友,但我們一定也做過醜小鴨變白天鵝的美夢。這聽起來很荒謬,甚至有做白日夢的嫌疑。但所謂時光,本身便是不合情理的—因自信而美麗的安妮告訴我們,這一切是可以做到的。於是她做到了,成長為出色的優質少女;於是我們做到了,蛻變為一位位或出色或平庸的自信女孩。

或許是否優秀本身並不重要,即使安妮沒有考進女王學院又如何?她依舊是綠山牆的安妮,在這座綠色園林中自由奔跑的瘋丫頭。所有即使人生不如意又如何?我們依舊是自己,宇宙間獨一無二的存在。安妮的出色是因為她堅持不懈的努力,絕不是因為天賦或先天優勢。她的優秀傳達了作者想要告訴讀者的道理—人生一向公平,上帝為你關上一扇門必開啟一扇窗,即使窗戶也被關上,也一定會有一扇眺望天際的天窗。我們在屋中養精蓄銳,然後展翅翱翔。

我始終懷抱著一個一個疑問—這世間是否存在愛德華王子島那樣簡單而純潔的世外桃源?多年後我在地圖上找到了愛德華王子島—它是真實存在的,只是恐怕無法再現書中的美麗時光。或許我尋找的並非愛德華王子島,而是一方迴歸靈魂的淨土,那裡青天白雲飄、綿羊咩咩叫,紅髮的雀斑女孩在原野上暢想未來。雙手合十間,做出世間最美的祈禱—願世間一切靜好。

這篇文章,致我最愛的書籍,致我最愛的女孩—綠山牆的安妮姑娘,在時光的盡頭始終微笑的自信女孩。

我最愛的書中人物 篇3

國小五年級作文 ,612字

看了《三國演義》,我最愛的人物是諸葛亮,他那運籌帷幄的形象令我久久不能忘懷。

想想三國時期,劉備三顧茅廬,好不容易把“臥龍先生”——諸葛亮這個“宅男”請了出來。從那以後,劉備無論大小事務,都尊重、依靠諸葛亮。

諸葛亮神機妙算實在令我進敬佩不已。

記得周瑜陷害諸葛亮,讓他十天內造出十萬只箭。沒想到諸葛亮爽快答應了。原來,他算好了第三天會有大霧,會讓曹操看不清虛實;他算好了魯肅忠厚老實,不會向周瑜透露自己的計劃;他了解曹操生性多疑,在看不清虛實的情況下,不會輕易出兵;他算好了回來時,船會順風順水,曹兵必然追不上他們。諸葛亮知天文,曉地理,識人心的能力,令我膜拜。

我最愛諸葛亮,他虛虛實實,瞭解人心,令人捉摸不透。

記得司馬懿率領三十萬大軍浩浩蕩蕩來到西城,卻只有百名文臣時,諸葛亮不慌不忙,坐在城上彈琴,大開城門。司馬懿說:“諸葛亮平時謹慎,不敢虛張聲勢,如今大開城門,肯定有詐。”如此,諸葛亮“空城計”破千軍,再一次被傳為佳話。

人畢竟不能十全十美,諸葛亮也是一樣。

諸葛亮太容易相信人。當得知馬謖失街亭時,才記起主公的話:“馬謖言過其實,不可大用……”可見,作為智慧化身的諸葛亮也有不足的一面。

諸葛亮雖並非完人,但他依然是我最愛的書中人。

記我最愛的一本書作文 篇4

國一作文 ,4478字

【篇一:記我最愛的一本書】

書,是人類進步的階梯;書,是通往知識寶庫的路;書,是知識寶庫的鑰匙……每個人都有自己喜歡的書,我當然也不例外。

我,是一個比較愛閱讀的小孩,或許是我小時候受父母的影響吧,我從小就很喜歡看些類似《格林童話》這樣的書,但是我最愛看的一本書是《笑貓日記》,是著名作家楊紅櫻寫的,她是小孩子們心中的天使,能給我們帶來快樂。

《笑貓日記》,是一本比較好的書,裡面講述的是一隻會笑的貓每天發生的趣事,作者將自己想象成笑貓,以日記的形式,寫出了每天發生的一個個生動有趣的故事,共有十版,其中讓我來給大家介紹幾種吧,如《笑貓日記之能聞出孩子味的烏龜》、《笑貓日記之小貓出生在祕密山洞》、《笑貓日記之那個黑色的下午》、《笑貓日記之塔頂上的貓》等等。書中許多生動的人物在我的心中留下了深刻印象,如頑皮搗蛋的馬小跳、杜真子、不好不壞的老老鼠,毛超、胖頭、美麗的虎皮貓、喜歡吃蒜的地包天、愛自說自的的貴婦狗、還有被笑貓稱作“老祖宗”的老神龜……它們有的讓我喜愛不已,有的令我咬牙切齒,有的令我哭笑不得……

書中一個個生動有趣,使人留下深刻印象的故事,猶如一個個溫暖心靈的心靈雞湯,溫暖每一個孩子的心靈,幫助每一個孩子開啟心靈之窗。同學們,記得2008年5月12日的那場特大地震嗎?楊紅櫻阿姨又寫了一本笑貓日記,那就是《笑貓日記之那個黑色的下午》。它寫出了那個遭遇地震的下午,是多麼的可怕,其中笑貓說了一句話:雖然我們不可以防止這場地震的到來,但是我們可以防止自己的心被破壞。四川汶川的人們啊,聽見了嗎?不要讓自己的心被破壞,從而讓心裡留下一道傷痕,笑起來吧,和笑貓一樣,笑起來吧!跳起來吧,和馬小跳一樣,跳起來吧!為自己喝彩,讓全世界都聽見你們的聲音!

同學們,百聞不如一見,去吧,用一本《笑貓日記》,溫暖自己的心靈;去吧,用一本《笑貓日記》,開啟自己心中的窗戶;去吧,用一本《笑貓日記》,讓自己放飛煩惱,營造快樂!

【篇二:記我最愛的一本書】

人的一生p漫畫等。其中,我最喜愛讀的書是《魯濱遜漂流記》。我對這本書愛不釋手,儘管我已讀過許多遍了,但我現在仍然喜歡讀。因為我被裡面的主人公魯濱孫所迷惑了,被他的精神深深地吸引了。他非常喜歡探險,在一次探險中遇難了,船上的人都死了,只有他被海水衝上了一個荒蕪人煙的孤島上,他靠自己的堅強和勤勞,整整在孤島上生活了二十六年之久,後來被一位英國的商人帶回了文明世界。

在第一次讀這本書的時候,我還真有點不相信他能一個人生活二十多年。認為人的獨立性不可能這麼強。現在回想起來,我很慚愧。我們現在的孩子,都是過著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皇帝般生活,離開父母一天都會受不了,長此以往,獨立能力當然日趨衰退。而魯濱孫他深知活下來的唯一辦法就是靠自己,所以他自己做房子,自己做衣服,親自去打獵為食。他是多麼的偉大,而我們則顯得多麼渺小。

現在社會的人,有很多人心靈非常脆弱,遇到一點點小挫折,小困難都克服不了,甚至還會想不開,有著輕生的念頭。魯濱孫儘管在島上孤獨地生活了二十多年,他依然覺得生活是多麼美好,上天是那麼地公平,讓他幸福地活了下來。這是多麼難得的高貴品質啊!是我們一般的人都做不到的事情。

我常常在想:我們是祖國的花朵,是新世紀的小主人了。難道我們還能過著皇帝般的生活嗎?我們遇到一些挫折和困難就後退嗎?我們應該要改掉懶惰依賴的習慣,要鍛鍊獨立堅強的性格,做一個勤奮的人。面對挫折和困難,要想辦法解決,要迎難而上,勇敢地去面對困難。

《魯濱遜漂流記》這本書深深地影響著我的學習,我的生活。這本我最喜愛讀的書將激勵著我前進,影響著我的一生。

【篇三:記我最愛的一本書作文】

我是一個愛讀書的人,不論在什麼時候,口袋裡總是兜著一本小書,比如說《伊索寓言》,讓我感興趣的《生物全解》,容易記單詞的小本的《單詞大全》等等。但在我的記憶裡,曾有一本書成為我終生受益的老師,它叫《做人、做事、交朋友》。

這本書是媽媽叫我看的,因為那時我不懂事,成天愛發脾氣,而且小氣、自私。就在一個晚上,媽媽坐在我的床上和我聊了一下,她摸著我的頭:“嘉敏啊,你這麼大應該懂事了,應該把你的脾氣改一改了。這本《做人、做事、交朋友》的書,媽媽仔細讀過了,它是一本好書,值得每一個人去品味。”我收下了媽媽那本書,很快讀了起來。

當我翻開第一頁時,我有些慚愧了,上面說:“人的心要放寬一點,不可以只顧著自己,把自己鎖起來,享受個人世界。當你這麼做時,你的心裡會更加難受,我勸你一句:‘退一步,海闊天空。’”我當時不由自主的流下了淚來;想到平常還對媽媽發脾氣,每天放學回家看著媽媽那弓著的腰,駝著的背;還有爸爸那張消瘦的臉頰,我卻一點孝心都沒有。那時我忍不住打了自己兩耳光。

第一句話已經教會了我,我更加禁不住的往下翻,以認真的態度改變自己。

第二課是做事。說到做事,在小學階段,我做什麼事都是拖拖拉拉的,媽媽每次看到我這樣就會說:“算了!算了!不用做了!看你那做事的樣子就煩!真是成事不足敗事有餘呀!哎!”爸爸也批評過我,可我還是死性不改。但上面的三個詞卻讓我更加勤快了—認真,速度,負責。

最後一個內容:交朋友。爸媽曾再三囑咐我,要交好朋友,不要學壞了呀!我卻仍然我行我素。而上面寫的卻和爸媽說的一模一樣,令我反省,讓我重新審視自己的行為。

我愛這本書,它讓我在人生轉折點上,取得了人生最大的改變。

我也要對爸媽說一聲:“對不起,我錯了!”

【篇四:記我最愛的一本書】

書中自有黃金屋,書中自有顏如玉。每本書都有它獨具的魅力。有的書感人肺腑;有的書詼諧幽默;有的書則令人迷途知返……但我最喜愛讀的書就是《魯賓遜漂流記》這本書,它啟迪了我許多許多……

《魯賓遜漂流記》這本書為我們講述了魯賓遜因船隻失誤漂流到了一個孤島,在荒無人煙的孤島上,他並沒有怨天怨地,而是以樂觀的心態,自食其力,利用孤島上的自然條件,用了二十多年時間,建設成了一個世外桃源,又靠著自己的聰明才智,回到了文明世界。

我無法想象,魯賓遜流落孤島後卻絕處逢生的幸運;我無法想象,魯賓遜面對野人的擔驚受怕而又和星期五成為了朋友;我無法想象,魯賓遜渴望著回到文明世界的迫切;我無法想象,他是怎麼度過一天又一天的黑暗,怎麼迎接一天又一天的黎明;是什麼,支撐著他一天天得以延續?是什麼?我想,就是那永不放棄的力量!是啊,這怎能不讓人欽佩呢?

如果我是他,我能夠自食其力嗎?如果我是他,我能夠迎難而上嗎?如果我是他,我能夠對未來不懈努力嗎?我想,我不能。我們過著“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幸福生活。我們時刻享受著父母的“溫暖”。我就是想溫室裡的花朵,承受不了風吹雨打,也不曾嘗試過外界的冰天雪地。若遭受暴風雨的襲擊,等待我們的,也就可想而知了。但是,一味的放縱並不是我們的追求。《魯賓遜漂流記》這本書,給了我終生受益的啟示,也為我敲響了警鐘。

這本書告訴了我面對挫折,戰勝自我。只要我們有一往無前的勇氣,便沒有不可征服的高峰;只要我們有鍥而不捨的恆心,便沒有跨越不了的激流!人不經歷風雨,怎能見彩虹?魯賓遜如果放棄了,怎能達到自己的目標?讓我們用微笑面對生活,為自己開闢成功之路!你不妨來看看這本書,相信你也會受益匪淺。

【篇五:記我最愛的一本書】

我是一個愛讀書的孩子,從小書本就伴隨我左右,一旦少了書,我就會渾身不自在。在讀過的所有書中,我最喜愛的一本書是—《假如給我三天光明》,這本書已經成為了我的好朋友。

《假如給我三天光明》這本書是一本勵志的書。它講述了海倫凯勒的一生是如何度過的。她在十九個月的時候就被一場大病奪去了視力和聽力,也成了啞巴。這樣的事情無論發生在誰的身上,都是十分悲慘的。可是,海倫凯勒她沒有放棄生命,而是努力地活下去了。後來,在她的導師的精心幫助下,她在無聲的世界中認識了字,也知道了很多東西。在她的不懈努力下,她考上了一所有名的女子大學,並寫了許多勵志的書,至今還激勵著千千萬萬的人。

一個人沒有聽覺和視覺是可憐的,但是隻要我們不放棄生命,別自暴自棄,擁有堅定的信念,那麼,就算沒有光明,沒有聲音,他照樣可以活得很精彩,很快樂。報紙上,常常報道那些大學生出走、跳樓、自殺……我想,這些人每天都可以吃得飽,穿的暖,學得好,為什麼還去跳樓,自殺呢?我勸他們應該讀讀想想海倫凯勒,他們的舉動真的太不應該。

生命是父母給予我們的,我們的死有沒有經過他們的同意?所以,一個人遇到小小的挫折,不應該一味往壞的方向去想。就像海倫凯勒那樣,即使她是看不見,也聽不見,也不能說話,但她何曾言過放棄生命!我們要像她一樣,要愈挫愈勇,不要被生活中的小挫折所打敗!就算失敗了,也不要怕,誰沒有跌倒過?但是跌到了,我們一定要爬起來,拍拍屁股,勇敢堅持地走下去!

一本好書能讓人受益一生。它在你困頓的時候,給你勇氣與自信,讓你勇往直前;在你迷茫的時候,給你點亮前行的路燈,為你指點迷津;在你失敗的時候,給你希望,要你在生活的路上永不言敗。而《假如給我三天光明》正是這樣的一本書,它給予了我無限的動力,讓我在生活與學習上受益匪淺。它是我的朋友,讓我一生受益的朋友。

我向你介紹完了我的“好朋友”了,你的“好朋友”呢?下次,一定要介紹它給我認識,讓我和它也成為好朋友吧。

【篇六:記我最愛的一本書】

如果生命是一次孤獨的旅行,我只願帶上一個簡易的行囊,帶上一本契合心靈的書—《成長感悟人生》。

為什麼我要帶上這本書呢?因為《成長感悟人生》,這本書給予我的是無限豐富的的知識,教會我如何成長,教會我如何感恩。《成長感悟人生》這本書通過一個個鮮明的事例,告訴讀者人生的哲理。雖然這本書並不聞名中外,但是你去讀這本書,你便會深深愛上這本書。

比如,這本書中有一個事例,叫“母愛如佛”,這則故事講述的是一位母親含辛茹苦地把兒子撫養成人,兒子卻不懂得感恩,反而把母親像下人一樣使喚,責罵母親,虐待母親,可他的母親卻一如既往地愛他,一而二再再而三地包庇他。因為兒子一心想成為聖人,所以,獨自上山拜佛,不理會母親。當寺裡的聖僧告訴他,他的聖人師傅是一位下山之後,赤著腳給他開門的人,就是他要找的聖人。他下山後,在家家戶戶面前敲門,出來的個個都是穿著鞋子的。當他面臨絕望時,他推開了自己的家門,出來迎接他的是他的母親。沒想到,母親是赤著腳出來的。這時,他才明白,母親才是他的聖人。

的確,母愛如佛!這則故事告訴了我做人要懂得感恩的道理。這本書的故事還不止這一則,還有很多。故事的道理在你讀完文章之後,就會清楚的呈現出來,這就是本書的最大優點。

《成長感悟人生》,我建議大家也找來讀讀。這本書,可以說是“飢之以當食,冷之以當裘,孤寂以當安樂琴瑟。”它在我快樂時與我共同分享;在我難過時,與我解開心鎖,感受讀書的樂趣。總之,它是我人生最好的伴侶,是一本值得一看的書。

我最愛的一本書徵文 篇5

高一作文 ,3179字

【篇一:我最愛的一本書徵文】

在西遊記中,唐僧四人經歷九九八十一難後,終於修得正果。

孫悟空三借芭蕉扇時,憑藉著菩薩的幫助和自己的聰明終於借到芭蕉扇,但是他也承認了自己的錯誤,為自己犯下的錯誤做了彌補,讓鐵扇公主一家重新團聚。

孫悟空偷吃千年人蔘果被門童斥罵,他心中氣不過,便靈魂出竅把千年人蔘樹給毀了,也正是因為她的魯莽,讓師徒四人再次陷入危難。

唐僧心地善良,連傷害一隻小小的螞蟻都不忍心,看到人蔘果長得像剛出生的孩子一樣,便更不忍心吃了。

當白骨精得知四人到達宛子山時,便動了邪念,依次變成姑娘,老奶奶和老爺爺三人的模樣。在變成姑娘時,她把青蛙和石頭變成各種吃的,等待時機成熟的時候,便從石頭後走了出來,就在快捉住唐僧時,孫悟空回來了,他用火眼金睛一看便知道是妖怪變的,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一棒下去。唐僧回過神來,不分青紅皁白直接念起緊箍咒,他不相信悟空所說的話,只相信自己眼睛看到的事,經過這件事後唐僧開始對悟空不滿,而白骨精並沒有死心,接著又變成那姑娘的母親,悟空看見直接以棒打下去,唐僧見兩人都死了,氣得不知如何是好,只覺得悟空已經無藥可救了,還一屍兩命。

孫悟空和唐僧他們各有千秋,但更多人卻只看到表面,唐僧雖然心善,卻只會看表面,是非不分。孫悟空雖然有些魯莽,但卻是非分明,懂得報恩,斬妖除魔。他們兩人,我更喜歡孫悟空的性格,不需要太多言語,也不需要偽裝自己,在複雜的世界中可以看清事情的本來面目。

《西遊記》是一個神話故事,但是也包含現實中的一些事實,人不能看表面,眼睛看到的往往不一定是真實的,需要用心去感受,但在做事情之前,需要通過大腦思考,不能過於魯莽。

【篇二:我最愛的一本書徵文】

在一個名叫茶峒的小山城裡,有一條小溪,溪邊有座白色小塔,塔下只有一戶單獨的人家,一對相依為命的祖孫,平凡寧靜的人生以及這份寧靜中難以抹去的寂寞和淡淡的淒涼。

這本書的女主人公是翠翠,敘寫的是翠翠的一段朦朧而了無結局的愛情故事。

翠翠是個天真活潑,溫柔馴良的小女孩,像一隻小獸和山頭黃鹿一樣,從不想到殘忍的事,從不發愁,從不動氣。平時在渡船上遇到陌生人對他有所注意時,便把光光的眼睛瞅著那陌生人,作為隨時都可舉步逃入深山的神氣,但知道面前人無心機後,就從從容容的到水邊玩耍。翠翠同她周圍的山水一樣,單純,明淨,健康,善良,她從小就這樣無知無慾渾然自在的,長成了一個15歲的少女。

我認為翠翠本該有一個美好的幸福生活,而不是作者不忍翠翠的命運會像塔一樣坍塌,所以才會寫一個了無結局的場面來安慰一下翠翠。

假如不是爺爺的木納和猶豫,以及船總順順對爺爺的誤會,而是讓年輕人自己來談,就不是那樣的結局。我想應該是二老和翠翠在家裡和諧相處,兒女成雙。在環境優美的湘西,翠翠在家裡紡織,二老就在田裡耕地和為過往行人渡船。有意還是無意的揭示了哲學道理—人在根本上無法溝通。最後天保為成全弟弟和翠翠,外出闖灘,因意外客死他鄉,而儺送心懷內疚,離開了故鄉,只留下翠翠孤零零的期盼著儺送回來。

“美麗總是令人憂愁。”作者為我們提供的一種理想的“人生形式”,一種“優美,健康,而又不悖於人性的人生形式”。但是,《邊城》給我們的,卻絕不僅僅是優美,也有人在命運的變數面前的無助與無奈的憂傷。這生命的無奈和悲憫之情,使《邊城》獲得了一種深邃的品格和魅力。

【篇三:我最愛的一本書徵文】

最初的冒險代表著自己能夠以沉著的勇氣去面臨各種挑戰,航海家們就是用這樣一種精神去探求他們未知的領域,引導人們認識這樣一片神奇的土地。

暑假裡閒來無事便去借了這本書,剛開始看到書名時還猶豫了一會兒,認為這本書應該沒什麼意思,可當後來讀過幾章之後才發現,它是本很有趣的書,值得一看。我被它所吸引,覺得原來還有那樣一個人們所不熟悉的地方。

這本書中同樣塑造了一些人物,開始發現求救紙條的船長,格林船長的兒女以及王爵和爵士夫人等一些人。他們之中集結了所有最難能可貴的品質:得知父親生還訊息的他們,毫不猶豫的請求爵士夫婦去尋回他們的父親,善良的爵士夫人對這兩個孩子的同情和幫助,還有那剛出海時船長和爵士所表現出來的沉著和冷靜……這些無不成為使我最喜愛的人物。這本書中側重於寫他們航海救人的I煙眉,一雙似喜非喜含情目,態生兩靨之愁,嬌襲一身之病,心較比干多一竅,病如西子勝三分。”可知黛玉是個貌美動人的女子,但她從小體弱多病。我讀《紅樓夢》,曾無數次想象過林黛玉的容貌,到底是如何精緻的美人才會讓王熙鳳感嘆:“天下真有這樣標緻的人物,我今兒才算見到了。”也讓多情似水的寶玉對她情有獨鍾。不過始終無法從文字中想象出黛玉具體的模樣,唯一能從書中所知道的就是黛玉是個精通詩書的才女。

林黛玉最吸引我的莫過於她的才學,在清朝那樣的封建社會,一個女子能精通那麼多詩書,實屬難得。林黛玉非常擅長作詩,她的詩和人一樣,都有一絲多愁善感的味道。有人說林黛玉整天哀哀愁愁,以淚洗面,為什麼寶玉卻對她情有獨鍾。或許正是黛玉的柔弱,多愁善感,小心翼翼,才吸引了叛逆、任性的寶玉。

從林黛玉的一顰一笑中,可知她是個有氣質的女子,黛玉雖在封建社會,可她反對家裡包辦婚姻,說明她具有進步的思想。黛玉不喜歡任人擺佈,不喜歡聽從於他人,這也是她和寶玉相似的地方。他們倆是相配的,可卻始終無法在一起,黛玉的結局是悽慘的病死,在封建社會這種結果是必然的。或許正是林黛玉和賈寶玉的愛情悲劇,才使得他們的愛情故事被眾人所熟知,為眾人所惋惜。

黛玉不似王熙鳳那樣有魄力,不似薛寶釵那樣能幹,不似史湘雲那樣瀟灑,可是她有她的柔情,有她的思想,有她的獨特之處。正是因為有了林黛玉這個充滿悲劇色彩的人物,才使得《紅樓夢》這本書更具自己的特點。

【篇五:我最愛的一本書徵文】

最近玩了一款名叫“真三國無雙”的遊戲,看著裡面許許多多形形色色的人物,又重新將《三國演義》讀了一遍,就好像和老朋友見面一樣,敘了敘舊。

《三國演義》中我最喜歡的人物是曹操,人們總說他是“挾天子以令諸侯”的亂世奸雄,但我卻不認為是這樣的。在當時的社會環境下,漢獻帝年齡尚小,還不能鞏固政權,曹操之所以會這麼做,應當是由當時的形勢所逼迫的吧,要不然政治與朝廷將會陷入一片黑暗。

曹操為人做事總是以身作則,嚴格要求自己,並且對下屬也是十分愛憐。一次出征,曹軍路過一片麥田,麥田周圍有一條彎彎的小路,如果沿小路行走便會延長軍隊進行的時間,夏侯驚剛準備下令過麥田,從麥田中走時,曹操下令說:“今年天氣比較乾旱,百姓的日子是很不好過的,如果我們再走田中越過,不是要了他們的命嗎?傳我命令,誰膽敢損壞一棵麥穗,按軍法處置。”全軍於是沿小路前進,可是曹操馬車上的馬突然失控,亂入了麥田中,曹操下馬拔劍準備將自己按軍法處置,於是眾將士連忙阻攔。百般無奈下,曹操只好割下了自己的頭髮作為首級。還有一次許攸投靠曹操,那時曹操正在睡覺,聽聞傳令許攸到來,連鞋都沒穿便出帳迎接。你可要想想,曹操可是個主公和領袖人物,他居然可以屈身於自己的下屬,可見曹操是尊重他們的。

我更佩服的是曹操的智謀與志向,相信大家對望梅止渴這個故事一點都不陌生。曹軍出征,途中將士們乾渴難耐,又遲遲找不到水源,全軍士氣驟然低落,曹操見狀,便想起了一個好主意,他對將士們說:“前方有大片的梅林,到了那便會有吃不完的梅子。”眾將士一聽,便又重新振作起來,繼續前進,最終找到水源。我想這便是曹操的過人之處吧。

曹操的一生都是在為了統一全國和實現自己的夢想而努力拼搏著,奮鬥著。以至於在老年還寫下“老驥伏櫪,志在千里”這一名句,可以看出他老當益壯的雄心壯志。曹操並不像他人所說的那麼陰險狡詐,貪得無厭,他不僅是個軍事家,也是個政治家,同時他也是一個大文豪。不管是劉備,還是孫權,我都覺得比不上他。我認為曹操應為成為蓋世英雄。

致我最愛的媽媽一封情書 篇6

國小六年級作文 ,556字

我是誰?我要到哪裡去?我為什麼會來到這個世界?這個人生終極三大問題,我的回答是我是高階動物人類,我要到我理想的生活那裡,至於我為什麼會來到這個世界,我無法回答。人的一生真的很短暫,如果要讓我用這短暫的時間做一件事,那麼我選擇給我最愛的媽咪寫一封情書。

夜,靜悄悄的。我坐在窗前看見了月亮高高地升起來了,它靜靜地望著大地,那圓圓的臉上掛著溫和的笑容。哦,那是媽媽。在我的記憶中,媽媽年輕活潑,若碰到高興事兒,一曲小調會唱了有板有眼。媽媽時常把我抱在懷裡,唱著那遙遠而又古老的催眠曲。

啊!媽媽呀!你是陽光,我是大地,是你讓寸草不生的荒野,變成芳草遍佈的大地;哦,媽媽呀!你是天空,我是小鳥,是你讓我窄小的世界擁有快樂的童年;哇,媽媽呀!你是月亮,我是黑暗,是你讓寧靜的夜變得勃勃生機!

媽媽,您是一絲絲明媚的陽光,溫暖我的心房;您是一條涓涓的細流,在我心頭縈繞;您是一顆顆閃亮的星星,創造了我的美好願望。

天下最偉大的愛,是母愛。母愛是無私的,是慷慨付出不求回報的。曾經有許多位作家揮筆讚美母親,歌頌母愛。記得有一位作家這樣寫道:母親是陽光雨露,母親是空氣甘泉,母親是山川大地,母親是生命之源。是啊,母親不就是這樣偉大嗎?

如果要讓我為我的媽媽做一件事,那麼我給她洗一次腳,做一次飯,買一件衣,說一句讓她歡心的話。

我最愛的一本書 篇7

國小五年級作文 ,782字

書猶藥也,善讀之可以醫愚。—題記

“讀書破萬卷,下筆如有神。”書是人類進步的階梯,是世間不可缺少的太陽一樣。

“我可以不吃飯,但我不可以不讀書!”衝著叫我吃飯的小弟喊道。我正在讀《假如給我三天光明》,正讀得津津有味呢!

說起海倫凯勒的這本書,它是我最愛的一本書,我不僅從這本書中讀出了許多人生感悟,還讀出了不少的好詞好段。但讓我印象最深刻的卻是這本書的作者—海倫凯勒。

海倫在一歲半的時候,因為得了重病導致雙目失明,雙耳失聰。而最讓我感嘆的是海倫凯勒度過了81年無光、無聲地歲月。

改變她最大的功勞者,是她的家庭教師—安妮莎莉文。這時,我才瞭解到,安妮老師的童年是十分困苦的。7歲時,她的母親去世了。過了幾年,她的父親也不見蹤影,過度的悲傷使她的眼睛像是盲人一樣了。又過了幾年,她去做了手術,使她的視力恢復,從此,她就一心投奔於為盲人服務的事業之中。

我們越完整,奮鬥越容易,我們越不完整,奮鬥越難。可是海倫的成功率幾乎是0,她卻沒有放棄,並堅持不斷地努力,她在書中寫道:“為使我的夥伴,即使是最親密的夥伴,能聽懂我說的話,我夜以繼日地努力,不停地練習、練習、再練習……”

我剛讀到這裡,眼眶就溼潤了,我想:弱女子都可以努力、奮鬥,為什麼我就不行呢?從那一刻起,我下定決心,將來一定要學習海倫這種不屈不撓的奮鬥精神。

在我心中,海倫就像那成片的雙櫻一樣。雖然開得遲,但有一股特殊的清香—這種清香宛如冰糖,沁人心脾。

我愛這本書,不單純因為我愛那本書中的好詞佳句,也不單純因為我愛那堅毅深邃的人生哲理,而讓我最佩服的是海倫那綻放出的如雙櫻般的絢麗品質。

海倫凯勒,《紐約時報》的十大偶像之一!你好嗎?願你在天堂好好地看看這個世界!—後記

我最愛的一本書 篇8

國小四年級作文 ,585字

高爾基說過,書籍是人類進步的階梯。我就是一個愛看書的女孩,讀書時,我會細細品味書中的故事。每當讀完一本書時,我還會講給爸爸媽媽聽。

我最愛的一本書是《皮皮魯蒙冤記》。我喜歡裡面的主人公——皮皮魯,他聰明機智,每當遇到難題時總能化險為夷。比如有一次,皮皮魯在晚上聽收音機,他來回撥著選臺的旋鈕,可皮皮魯還沒選到自己喜歡的節目,紅指標己經到了盡頭。突然傳來一陣聲音……皮皮魯便知道第二天將要發生的危險,他為了救那些人,甘願被人批評。當老師的孩子得重病時,也是他救的。

我還喜歡皮皮魯的好朋友陳咪。皮皮魯的媽媽是一個科學家,這幾天來,他的媽媽製造了一個睡眠衝擊波,皮皮魯為了防身,便把他帶到了學校,他在學校裡得意洋洋。上課時,讓老師睡覺,接著就是校長。皮皮魯還用睡眠衝擊波救了陳咪,陳咪非常感謝皮皮魯。但這件事讓陳咪的爸爸知道了,陳咪的爸爸用它做了許多壞事。最後,睡眠衝擊波落到了壞人的手裡,他們逼迫皮皮魯的媽媽給他們做輻射力更強大的睡眠衝擊波。皮皮魯的媽媽為這件事而犧牲了,皮皮魯為了報仇,最終殺死了那幾個壞人。

皮皮魯說過,有用是最好的學習動力,花費精力學習沒用的東西是浪費生命。我相信同學們都會努力學習,將來做祖國的有用之人。

我從中感悟到,在生活中,我們不管遇到什麼困難或挫折,都不要退縮,不要低頭,要勇敢面對。

我最愛的一本書 篇9

國小三年級作文 ,396字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是《笑貓日記》,倒不如說是一種書吧,因為《笑貓日記》是很多冊的。

《笑貓日記》中必不可少的就是主角??笑貓,這是隻會笑的貓,它的各種心情都用笑來表達。笑貓還有一個老朋友??老老鼠,哦不,是球球老老鼠,因為當時為了救黑旋風而獻出了自己的尾巴,萬年龜把它變成了一個球球。

它們倆曾經去綠狗山莊救出小白,一起去幫西瓜小丑建造一個祕密樂園,一起去找兔耳朵草救虎皮貓,一起去……笑貓總是喜歡幫助別人,而我呢?

有一次,我和我的同學張瑋鈺看見了一個小朋友摔倒在走廊裡。這時上課鈴聲響了,我喊他趕緊回去上課。可是,他卻向那個小朋友走去,後來把那個小朋友扶了起來。結果,我急忙跑回班裡,而張瑋鈺卻遲到了幾分鐘。下課後,我們又遇到了那個小朋友,那個小朋友向張瑋鈺表示了感謝,我在旁邊感到羞愧萬分。

我以後要向笑貓學習,向張瑋鈺同學學習,要做一個助人為樂的好孩子。

我最愛的一本書 篇10

國小四年級作文 ,708字

星雲大師說過:“在等待的日子裡,刻苦讀書,謙卑做人,養得深根,日後才能枝葉茂盛。”也有詩句裡寫到“少壯不努力,老大徒傷悲”。我們一定要趁青春年少時多讀書,多積累,好讓我們對這個世界有著更深一層的認識。

如果說孩童時代讓我受益匪淺的書,那肯定是《昆蟲記》了。《昆蟲記》是法國昆蟲學家法布林打造的文學鉅著,同時也是他的觀察日記。在《昆蟲記》中,作者詳細的對種種昆蟲的習性,日常生活,以及它們的捕獵技巧等做了一個描述,也從描述中體現出了自己對生活的一種獨特欣賞。法布林可真是擁有:“哲學家一般的思想,美術家一般的觀察,文學家一般的感受與抒寫啊!”

說起昆蟲,人們就會想到蒼蠅蚊子,毛蟲等讓人厭惡的昆蟲。而在《昆蟲記》裡面,作者卻是把它們當成了千年不遇的知音來對待。

在《昆蟲記》中,我印象最深的莫過於狼蛛了。它外表猙獰,習性卻謹慎而又強大,每當發現獵物的時候,都先謹慎地,細緻地觀察獵物。確定沒有危險後,才會撲上去,一擊致命。尤其是遇到木匠蜂的時候,它會躲在草叢裡一動不動,等木匠蜂放鬆警惕的時候,它就會一躍而上,切斷木匠蜂的脖頸,然後享用一頓美餐。它同時也有自己的一套防衛獨門祕笈——狼蛛後面的蛛囊前有許多細小柔軟的絨毛,用後腿來“摸”它的絨毛,讓這些絨毛飄進對手的眼睛、鼻孔裡,使對手不戰而退。這樣的防衛方法可真是高明呀!

這就是我喜愛的《昆蟲記》,它使我見識了自然界中昆蟲們一個個演繹著堪稱經典的故事。它們的一舉一動都被賦予了思想情感,它們與人類也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絡,讓你無不為之驚奇、喜悅。

我最愛的一本書 篇11

國小四年級作文 ,567字

惠普爾曾經說過:“書籍是屹立在時間的汪洋大海中的燈塔”;高爾基曾說過:“書是人類進步的階梯”;莎士比亞也曾說過:“書籍是人類知識的總統”。

我喜歡讀書,在眾多的書籍中,最愛的書就是《昆蟲記》了。

《昆蟲記》的作者是法國著名的昆蟲學家法布林,書中介紹了自然界中不同昆蟲的生活習性,以及各自捕捉獵物的方法。我喜歡這本書中《螢火蟲的習性》和《睿智的紅螞蟻》。

《螢火蟲的習性》一文中,我彷彿見到了螢火蟲的樣子。它屁股上掛著一隻小燈籠,身體十分嬌小,這個小傢伙很常見。無論什麼時候都會用燈光來表達自己快樂的心情,它身穿綵衣,提著燈籠在夜空中跳舞,就像一顆流星劃過夜空。法國同胞們給它起了一個非常自豪的名字,叫“發光的蠕蟲”。我再給大家介紹一下螢火蟲捕食的祕密吧:當它看到蝸牛時,就會趁蝸牛不注意爬到蝸牛的殼上,輕輕吮吸著蝸牛的軟筋。慢慢地蝸牛爬不動了,就成了螢火蟲的獵物,變成了一具空殼。

《睿智的紅螞蟻》一文中寫出了紅螞蟻十分放肆,它通過大象的腳印找到黑蟻與白蟻的巢穴,最後把黑蟻和白蟻統統吃掉。讀完了這篇文章,我十分同情黑蟻與白蟻,但同時我也欣賞紅螞蟻的聰明與睿智。

書可以讓我們開闊眼界,也可以充實我們的大腦。同學們,讓我們一起讀書吧!

我最愛的一本書 篇12

國小四年級作文 ,457字

書像我的一個好朋友,不斷地給我知識,讓我在知識的海洋裡遨遊;書像是一股氣,進入小小的救生圈,不會讓我在“知識大海”中“溺水”;書還像是一位優秀教師,教會我知識。我想對書說一聲感謝。

這一天晚上,我加入了“跟著課本讀名著”的活動。看!我又端起了《西遊記》這本我天天讀的書。忽然,我腦子裡全裝著人物。哈哈哈!豬悟能實在太笨了,偷吃人蔘果時一下子吞下去了,品不出個所以然,真是“囫圇吞棗”啊!還有一次,他想和三個女神結婚,但他怎麼撞也撞不上一個,往東牆著撞,往西撞也撞不出個好歹。

又看到了三打白骨精這一章,哇!孫悟空用他的金棒子把白骨精打敗了三次,真好,孫悟空勝利了!而唐僧好影響我高興的心情呀!他居然不分青紅皁白,就把悟空趕走了!我心裡無比悲傷,還好最後在唐僧變成猛虎這一章中,終於知道自己錯怪了孫悟空,我心裡又迴歸平靜。最後,唐僧等師徒四人終於取到經了。

書,教了我如何做人;書,給了我知識。我對它,有萬分的感謝。

我最愛的一本書 篇13

國小五年級作文 ,446字

讀一本好書,就像漫遊在一片奇妙的海洋,讀一本好書,就像探索著世界的奧祕,讀一本好書就像跳上智慧的雲彩。

《三國演義》正是這樣一本好書。

我在書中不僅讀到黃巾起義、赤壁之戰、三分天下等歷史事件的原委,也明白了三顧茅廬、刮骨療傷、七擒孟獲等成語故事的出處。

讀了《三國演義》我認識了很多歷史人物,謙遜愛才的劉備,英勇無比的張飛,攻無不克的關羽,神機妙算的孔明、陰險狡詐的曹操。

我最喜歡諸葛亮,他不但料事如神,而且有膽有某,他的空城計真是讓人拍案叫絕。

披鶴氅、戴綸巾、憑欄焚香曲一首,就讓久經沙場的司馬老賊舉棋不定,最終落荒而退,真是帥到“爆”了。

讀完《三國演義》諸葛亮也就成為我的偶像了,我們都該向他學習,學他的機智、學他的膽識、學他的忠義,親愛的讀者你們覺得我說的對嗎?

正所謂,書中自有黃金屋、書中自有顏如玉、書中自有萬兩金。多讀書,讀好書,你自會發現一個個完全不同的世界,呈現在你面前。

我說了這麼多,你會讀這本《三國演義》嗎?朋友你有什麼好書推薦給我嗎?

我最愛的一本書 篇14

國小四年級作文 ,411字

上了四年級後,我讀了許多故事書,其中,我最愛的故事書就是《美國第一位黑人總統——奧巴馬》。

他是美國第一位連任的黑人總統,奧巴馬的爸爸是來自肯亞的黑人,媽媽是來自夏威夷的白人。因為奧巴馬的膚色象爸爸,所以小朋友們都排擠他,但是他的媽媽卻常常鼓勵他,並且花很多心思教育他。奧巴馬度過了非常辛苦又孤獨的童年,由於他是黑人,又是混血兒,所受到的差別待遇更是殘酷,但最後他領悟到:膚色並不能決定他的能力,在社會上只要有能力就會成功。所以要有克服自我極限的心態,就是為了實現夢想所需要培養的第一個能力。奧巴馬為了克服自己是黑人所受到的差別待遇,因此就開始培養各種能力,例如領導力、誠實、演講等,才能成為美國首位黑人總統。

看完這本書,我覺得我們每個人擁有無限的可能性,所以不管自己的極限是在哪兒,都不要因挫折而放棄,只要努力克服困難,永不放棄,象建造一座高塔般,一步步累積實力,人人都可以成為世界的主角。

我最愛的一本書 篇15

國小五年級作文 ,582字

書中自有黃金屋,書山有路勤為,學海無涯苦作書。平時我們要多讀書,他們都說多多益善,多讀書就能學到更多的知識,多讀書就能學到更多的本領,這樣我們就學富五車了!

讀了這麼多書,大家一定有自己心中最喜歡的一本吧?王老師暑假的時候也讓我們買了許多書,比如《寶葫蘆的祕密》《假如給我三天光明》,在這裡邊,我最喜歡的一本書就是《寶葫蘆的祕密》了,張天翼寫的,聽說他寫了好多童話故事,而且他的童話在兒童文學史上佔有重要的位置,聽到這句話,想必他一定非常瞭解我們兒童,他寫道兒童書有很多,比如他的代表作就有三本《大林和小林》《寶葫蘆的祕密》《禿禿大王》。

他寫的寶葫蘆的祕密真的非常有趣,你看一眼就能深入其中,無法自拔,寫出了寶葫蘆的神祕,又寫出了小作者和寶葫蘆的祕密,他們發生了許多,有趣的故事。讓我印象最深刻的意見。就是。寶葫蘆替小作者在花盆上掛上了許多的掛牌,小作者的爸爸回到家之後就開始提問小作者,一開始小作者講的還津津有味,可是到了後來小作者就吞吞吐吐支支吾吾的從口中蹦出來幾個字,我猜這是她的心裡一定在深深的抱怨寶葫蘆,裡面還說他們發生了一場爭執,寶葫蘆還說要離開小作者呢!他一聽到這話臉色大變,連忙解釋道“不是那個意思,不是那個意思”,嘻嘻!這是多麼有趣的一本書呀!

你們喜歡這本書嗎?快來分享一下自己的書,讓大家知道知道,你愛讀什麼書?

我最愛的一本書 篇16

國小五年級作文 ,683字

高爾基說:“書籍是人類進步的階梯。”我家裡有許多書,但我最喜愛的還是儒勒凡爾納寫的《八十天環遊地球》。

這本書主要寫了:英國紳士福克先生和俱樂部的其他紳士打賭,他能夠在八十天之內環遊地球,並用兩萬英鎊做賭注。於是,他便和僕人萬金油開始了一場驚心動魄的冒險。在冒險的途中,他被費克斯探員誤認為是強盜犯,而被通緝追捕,遭遇暗算誤了輪船,遇到印第安人的阻攔……但是,任何艱難險阻都沒能動搖他的信心。最後福克先生不僅贏得了這場賭注,維護了自己的尊嚴,還與在印度救出的阿娥達結成了夫妻。

這本書的主人公福克先生和萬金油擁有許多美好品質。他們堅持不懈;他們樂於助人,有同情心,愛護弱小;他們嫉惡如仇,充滿正能量……也許,正是因為他們擁有這麼多美好品質,才能完成八十天環遊地球這一偉大的壯舉。

這本書使我受益無窮。記得以前,我一看到難題就不想動腦筋,有時候看看答案,有時候搜搜手機,總是不能堅持下來完成一道難題。但自從看了《八十天環遊地球》這本書,體會到福克先生一行人堅持不懈、永不言棄的精神品格,我就下定決心,一定要堅持不懈。

現在的我,寫作業時不看答案,也不搜手機,遇到難題能堅持不懈地思考。

這本書使我明白了一個道理:人一定要有目標,無論這個目標是大還是小,我們都要為自己的目標奮鬥。無論遇到了什麼困難,什麼挫折,我們都不能輕言放棄,要堅持不懈,不達目標不放棄。

《八十天環遊地球》這一波三折的故事讓我深深地記在心裡,而福克先生他們堅持不懈、敢於嘗試的品質更是讓我銘記於心,是我學習的榜樣。

我熱愛的書法 篇17

國小五年級作文 ,741字

八歲那年,媽媽第一次帶我去書法課上感受了一下,學寫毛筆字的學生好多,有小學生也有中學生,老師當場手把手教我寫了幾個字,我頓時被毛筆字吸引住了,感覺毛筆字好神奇哪,筆尖是軟的,寫出來的字卻那麼好看,我立馬就讓媽媽給我報了名,學習毛筆字的生涯就此開始了。

學寫毛筆字後,發現並不像想象中的那麼簡單,一次課三個小時,這三個小時中,我必須集中精力,認真聽講、靜下心來寫字,握筆、坐立均需要按照老師要求的姿勢,一個下午下來,手也酸、背也疼,好累啊!但是因為我每次寫的都很好,進度比其他同學都快,我把這些困難就都拋到腦後了,越學越愛學。學習毛筆字才四個月,我就參加了第十九屆“天池杯”全國青少年書畫藝術大賽,獲得小學組銅獎,得獎後,我對書法更加有興趣了,對自己也更有信心了,每半年參賽一次,在中華杯、華夏杯、陽光杯書畫大賽中分別獲得金獎、銅獎和銀獎。自從學習軟筆書法後,姥姥家的春聯和“福”字就再也沒有買過,一直都是用我寫的貼在門上,姥姥、姥爺對每一個到他家的人都說:“看,這是我外孫給我們寫的!”,那自豪之情溢於言表。

當然,學習當中也遇到過困難,學寫楷書、隸書時都很順利,可是到了篆書,我卻怎麼都寫不好,寫不好心情就煩躁,煩躁就更加寫不好,我想到了放棄,在這個時候,媽媽跟我深談了一次,給我講了好多道理,讓我浮躁的心緒平靜了下來,我終於邁過了這個坎。現在我正在學習行書,行書也比較難寫,但是經歷了那次,再大的困難我都不會害怕,我會堅持寫下去,實現我當書法家的夢想。

學習書法已經兩年半了,在這兩年半中,我學到的不僅僅是毛筆字,還有心境的磨練、做人的道理,最重要的是讓我們國家的傳統文化得到了傳承,作為中華民族的兒女,我們每個人都應該為中國的傳統文化作出應有的貢獻,讓我們民族的傳統得到繼承。

我最愛讀書 篇18

國小六年級作文 ,1094字

讀書伴我一生,讀書讓我們成長,讀書給了我們快樂,我們要讀書,讀好書!

俗語說:“讀書百遍,其義自見!”既然是這樣,我們就要努力讀書,讀書不僅僅是為了自己,我們還要向周恩來一樣,為“中華之崛起讀書”。

記得很小的時候,我還不識字,就隨便捧起一本書哇哇啦啦、一本正經地“讀”了起來,逗得爸爸媽媽前仰後合。現在我長大了,不再是以前那個淘氣鬼了。現在我讀過的書可多了,如:《格林童話》、《安徒生童話》、《公主故事》……我給你們講個故事吧!故事名叫:豌豆上的公主。從前有一個王子,他要娶一位公主,但必須是一位真正的公主。他周遊世界去找,但是哪裡也找不到他所要找的公主。公主多得是,只是很難知道她們是不是真正的。她們身上總有些什麼地方不對頭。因此他只好又回到家裡來,愁眉不展,因為他實在想找一位真正的公主。一天晚上忽然來了可怕的暴風雨,一時間雷鳴電閃,大雨傾盆,突然,門外傳來一陣敲門聲,老國王親自去開門。門口站著的是一位公主。可是天啊,風雨把她弄成什麼樣子啦。雨水從她的頭髮和衣服上嘩嘩地往下直淌,滴進她的鞋尖,又從鞋尖淌出來。然而,她說她是一個真正的公主。“好吧,這一點我們很快就能弄清楚,”老王后心裡說。但是她一聲不吭走進臥室,把床上所有的寢具拿走,在底下放上一顆豌豆;然後她拿來二十張厚床墊放在這顆豌豆上,再在二十張床墊上放二十條鴨絨褥墊。公主得在這二十張床墊加上二十條鴨絨褥墊上睡一夜。第二天早上問她睡得怎麼樣。“噢,睡得糟透了!”她說。“我簡直通宵沒有合過眼。只有天知道床上有什麼,但是我躺在一樣硬梆梆的東西上面,弄得我渾身青一塊紫一塊的。真可怕!”現在大家知道了,她是一位真正的公主,因為她透過二十張床墊和二十條鴨絨褥墊還能感覺到那顆豌豆。只有真正的公主才能這樣嬌嫩。於是王子娶她做妻子,因為現在他知道了,他得了一位真正的公主;而那顆豌豆呢,被陳列在博物館裡,如果沒有人把它偷走的話,大家仍舊可以看到它。

只要我們認認真真地讀書,就會增加我們頭腦中的知識,使我們的想象力更豐富!

高爾基曾說過:“書中自有黃金屋,書中自有顏如玉!書是人類進步的階梯!”有人還說:“書是人生道路!書山有路勤為徑,學海無涯苦作舟!”這些有關於書的名言名句,都寫出了書非常地經典,是我們一生中必不可少的一件寶物。所謂讀書有三寶:一是筆、二是墨、三是書。這三寶,是我們讀書的目標。

只有知識才能讓我們明辨是非,能讓我們走進社會。只有知識才能強國,所謂:“少年強,則國強;少年富,則國富。”我們少年的時候,就應該發奮讀書,努力讀書,才能報效祖國。我們要閱讀,才能在知識的海洋裡成長。

我最愛讀書!我與它永遠是朋友。

我最愛的人 篇19

國二作文 ,533字

回想以前經歷過的一切,我就感到幸福無比。

我還是不懂事的孩子的時候,每天清晨起床後,母親都會坐在那張紅板凳上,用一把雕刻精緻的木梳給我梳頭,並給我講許多美麗迷人的童話故事,讓我瞭解善良的白雪公主、悲哀的海的女兒、可憐的賣火柴的小女孩—母親的故事總是講不完,我每次都聽得入迷。於是每個清晨,我都纏著母親給我梳頭,好聽那美麗的故事。

似乎有一雙手撫過我的心靈,溫暖立刻瀰漫了全身,那種感覺似曾相識。

我的個子長得很快,沒幾年就和母親一般高了。清晨起來母親照樣為我梳頭。母親握著那把精緻的木梳,輕輕地梳。不過,母親不再給我講童話故事了,而是讓我背詩詞。在寂靜的小院裡,傳出了清脆、響亮的讀書聲。背得連貫的時,母親會笑著誇我;倘若背得不熟練,母親會嚴厲地批評我,然後讓我重背。就這樣我背會了很多唐詩宋詞—

現在,我的個頭比母親還高。偶爾,母親還會為我梳頭,不過,她需要站著梳,梳子還是那把精緻的木梳。母親梳頭非常有耐心,一遍一遍地梳,直到把頭髮梳得很順溜。我們的談話內容變成了學校的點點滴滴,我們不厭其煩地講著身邊的開心事,母親聽著、笑了—

一晃七八年過去了,我對母親的愛卻是不變的,雖然極其簡單,卻如大海般深沉。

母親愛我,我更愛母親。

我最愛的秋天 篇20

國一作文 ,733字

九月的初秋,仍有著夏的餘韻,蛙聲蟲鳴逐漸稀落了,水荷點點。玫瑰吐著芬芳,在微風中延續美麗。桂花開了,在疏朗的空氣中散發出陣陣幽香。

秋天,在校園裡是美麗的。明媚的陽光照耀著大地,在太陽的懷抱裡顯得那麼溫暖,站在操場上,呼吸著新鮮的空氣,晒晒太陽,做做運動,是處身在一個理想的境界。拿著書看看,記憶單詞,真好。蔚藍的天空上飄著幾朵白雲,像魚兒,像馬兒……一片片潔白的雲,把那麼大的天空都點綴得如此美麗。不少同學也都紛紛讚歎:秋天,真是個美麗可愛的季節。

秋天,在充滿了喜悅的田野裡。豐收的季節。瞧,那沉甸甸的稻穗,一串連著一串,人們拿著鐮刀,彎著腰,割著,也真夠累的。那碩大的果實,無不向人們炫耀這光彩洋溢的季節。田野裡,到處都是歡聲笑語,人們大聲的議論著,好像對這秋天格外的喜愛,一句句的話,都帶著笑容,秋風裡,帶著絲絲涼意,給勞動的人民送上了一份金色的禮物,豐收是金色的,喜悅也是金色的。

秋天,在溫馨和睦的家庭裡,收穫了,當然要慶賀一下。爸爸在家裡買了許多好菜,經過這麼長時間的勞累也該好好輕鬆一下了,一家人坐在桌子前吃了一頓飯,臉上的笑容真是燦爛,鄉親們都出來了,一起討論著豐收的事,我和夥伴們也高興地玩起來了。

秋天,在瀰漫的空氣裡,菊花在風中笑著,鬧著,舞動著絢麗的花瓣,有的若綠波微微,有的似玉指纖纖,清淡疏朗,儀態萬千……它們各展其貌,熱熱鬧鬧地打扮著秋天。楓樹也擎起了火炬,漫山遍野,層林盡染,那火熱的色彩點燃了生命,也點燃了秋天。松柏翠綠依舊,沉穩地微笑著,注視著這並不缺少色彩的秋……

秋天,對於充滿熱情的人來說,是夢幻般的季節。它相容四季,又有著自己的個性,它深沉中透著成熟,冷酷中透著熱情。每一個落葉飄逝的秋天,都為人們送上了一份金色的禮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