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心愛的一副牆畫相關作文20篇
我最心愛的一副牆畫 篇1
國小五年級作文 ,593字我最心愛的東西很奇葩,是一幅我弟弟在牆上“奮筆疾畫”的畫。但對我來說,這並不是把馬克筆頭點壞的一幅畫,也不是一幅又髒又難看的畫,更不是一幅線條與點亂七八糟,交錯在一起的畫,而是一幅裡面有無數幅畫的畫。
為什麼是一副裡面有畫的畫呢?讓我來解釋一下吧。這幅畫看起來像啥,反應了你的心情。
我生氣時看這幅畫,可以模模糊糊地見到兩隻尾巴很長的猴子,舉起了小小的拳頭,做好了打架的準備,就如同兩個憤怒的人在準備攻擊對方。無聊時看這幅畫,可以看到一個蝴蝶,巨大的翅膀伸了出來,然後你就想入非非,一點也不無聊了。每當有點困時看這幅畫,會隱隱約約地望到一個快被砸扁了貓頭鷹,躺在密密麻麻的點和線上,安詳地打著無聲的呼嚕,弄得你更加昏昏欲睡了。
這幅畫不僅有這樣奇特的功能,而且還會讓人消除所有煩惱。心中有一股悶氣時看這幅畫,望著自己腦海裡看出來的奇特畫面,那充滿童真的畫面,一下子,那股悶氣突然雲霄雲散。
有人說,一幅畫必須工整,細緻,顏色搭配均勻,還要具有真情實感。但真的需要三個前三個條件才能成為好作品嗎?
一幅幾百元的畫,和我弟弟的這幅畫,讓我選一幅的話,我一定會選擇後者。因為如果一幅畫外表華麗而無真情實感,我堅決不要。
我弟弟似乎也對這幅畫滿意了,我也不會去把它弄髒,保護著它。如今,它還在我書桌旁,再次看吧,又有新的畫面浮現到眼前……
我最心愛的一個物品 篇2
國小五年級作文 ,510字有人讚美生命頑強的仙人球,有人讚美高貴的玫瑰花,還有人讚美豔麗的美人蕉,而我卻讚美那無私奉獻的粉筆。
粉筆,一頭大,一頭小,擁有七彩顏色。這是一種在講臺上隨處可見的物品。上課時,老師揮舞著它,在黑板上寫出一行行漂亮的字,同學們就一點點將老師寫出的滿滿一黑板的知識融入到自己的腦子裡。但有些調皮搗蛋的同學卻不珍惜它,有人把它折成一小節一小節的,在班裡,你扔我,我扔你,打著粉筆大戰,有些同學還在粉筆上刻字,有些同學甚至把他扔在地上踩成粉末兒,但是在他們做這些自以為有趣的事時,是否有想到過粉筆為我們做出了貢獻呢?
粉筆的用途有很多,例如做課堂筆記、寫字、畫畫,老師們在課堂上無時無刻的握著它,它的生命在自己的貢獻之下慢慢的消失了,然而同學們卻在它的無私奉獻之下將自己原本的知識量增長了。
粉底就如我們課本中的《落花生》中的花生,默默奉獻、樸實無華、不計名利,這些詞應該是專門用在他身上的。
粉底在上課時被不停的使用著,到下課時差不多已經用完了,此時,它又任黑板擦刷去它那一生光彩的足跡,粉筆末兒紛紛落下,那些粉筆末兒在空中閃耀著動人的光芒。
我要快快長大,做一個像粉筆一樣默默奉獻,不計名利的人,為祖國做出平凡的貢獻。
我最喜愛的一本書作文 篇3
國二作文 ,5037字【篇一:我最喜愛的一本書】
“書山有路勤為徑,學海無涯苦作舟”。我覺得這句話說得一點都沒錯。書海是無邊的,從小到大,我接觸過不少我喜愛的書,但我最喜愛的,記憶最深刻的一本書,卻是一本漫畫書—《老夫子》。
《老夫子》是王澤編寫的一本漫畫書,當我第一次看見這本書的時候,就情不自禁地喜歡上了這本書。這本書聚集了人間的悲歡離合,雖然只是卡通人物,只是虛擬的,但也阻擋不了我對它的熱愛。
當我不開心的時候,拿出《老夫子》來看,它裡面風趣的卡通人物讓我止不住開懷大笑;它裡面幽默的對話讓我覺得自己好像成了《老夫子》中的一員;它裡面優美的風景,讓我沉浸在這美麗的景色中。
當我傷心的時候,拿出《老夫子》來看,雖然主角老夫子在每件事上都是體現出了他的傻,但他這種傻會讓我把不開心的事情拋到九霄雲外,把整個人都投身到《老夫子》當中,享受老夫子的快樂。
當我一個人在家的時候,很無聊,拿出《老夫子》來看,它能豐富我的課餘時間,同時也能讓我感受到老夫子他無比的快樂。
《老夫子》中的主角—老夫子,他是一個無論事業、交友等生活方面的問題都失敗的人,但在他的傷心之餘,也不忘快樂,他願意用自己去給別人快樂,願意用自己去換得別人無言以對的微笑。我覺得老夫子這種行為是無私的,我覺得我們都應該微笑地去對待每一天,無私地去對待每一個人,讓自己的生活充滿快樂。
這就是我喜歡《老夫子》的原因。它能給我帶來快樂,也能教給我一些做人的道理,我喜愛《老夫子》。
【篇二:我最喜愛的一本書】
自古以來,書就是人類的好朋友,而我的愛好就是讀書。在上學期,我購買了一套《初中生語文新課標必讀精編》,裡面一共有12本書,看到這些書,我就像飢餓的人看到麵包一樣,恨不得把它們全都消化掉。
其中,有一本不起眼的書引起了我的注意,那便是《愛的教育》。它之所以會吸引我,是因為這書名很特別,在“教育”前加了一個定語—“愛”。
迫不及待翻開了目錄,只見上面分別有十個小標題:十月、十一月、十二月……“每個月”還有一篇篇的文章,如:開學的第一天、敬愛的老師、俠義的行為……再翻到第1頁,我知道了“安利柯”是這本書的主人公。接著我看了簡介,才知道這是一本日記體的小說,他以一個小男孩安利柯的眼光,從10月份四年級第一天開始寫起,一直寫到第二年7月份,其中包括髮生在安利柯身邊的感人故事、父母在他日記本上寫的勸誡啟發性的文章和老師宣讀的“每月故事”。
給我印象最深的是老師講的《一個貧苦的愛國少年》這個故事。主要講述義大利一個貧困少年乘坐法國輪船從西班牙駛往義大利途中,父親因生病將他賣給馬戲團。後來好不容易逃出來,許多好心人給他銀幣、銅板,但也有一些對義大利不懷好意的人講了一些侮辱義大利的話。少年便將銅幣砸向他們,並且說:“你們侮辱我的國家!你們這種人的錢,我才不稀罕要呢!”
看到這兒,我油然而生起一種敬佩之情,腦中似乎浮現出這位少年為了維護祖國的尊嚴而敢於與他人作鬥爭的畫面。
頓時,我又想起了我們中國所面臨的困難—臺灣、西藏想要獨立。這兩個地方為了該地的利益,而甘願與祖國大地分裂,這隻會成為其它國家的笑柄,中國就像是我們的母親,她怎麼忍心讓自己的子女脫離懷抱呢?作為一箇中國人,這是我們最不願意看到的!我們想的不應該是搞獨立,而是全國十三億人民齊心協力,團結互助,相親相愛,攜手共創祖國美好的明天,讓祖國更繁榮、更富強!
當讀到了《無謂的爭吵》,看到安利柯和好朋友柯禮智因一點兒小事兒鬧矛盾,最後和好如初,便似乎在裡面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每個人最親的除了親人以外,便是朋友了。在生活中,兩個形影不離的好朋友難免會因一些雞毛蒜皮的事而發生矛盾。這時,兩人往往不願承認自己的錯誤,因為在彼此之間,有一道隔閡—要面子。正因為要面子而使兩人的距離愈來愈遠,關係愈來愈僵。其實,仔細想想,若是當中有一人大方點,主動踏出第一步,那麼,這道隔閡便消除了。“海納百川,有容乃大”,包容對方,是兩人建立“友誼之橋”的基礎。
這就是我最喜愛的一本書,讀完後,我不僅明白瞭如何給予愛,更明白自己的一舉一動都會影響到很多人的思想、情感。
我們要學會互相關愛,讓整個世界充斥著一種“愛”的空氣,輕輕地飄蕩著,縈繞在每一個角落……在這種有意無意、有形無形中,讓每一個人都學會—愛。
【篇三:我最喜愛的一本書作文】
書是知識的海洋,書是成長的階梯。我雖然算不上是什麼博覽群書的人,但在眾多的名著當中,《魯賓遜漂流記》卻是我的至愛。
那是發生在一個暑假裡。當時的我還只是個懵懂的小孩,覺得玩才是比天大的事情。因為老師佈置了一個前所未有的作業:看一本名著,還要寫看後的感想。於是,我在朋友的陪同下四處找尋,最後在眾多的書籍中挑了《魯賓遜漂流記》這本書。
起初,我並不覺得這本“平平無奇”的書裡會有什麼好看的情節,甚至還把它扔進書包裡,眼不見為淨。可是有一天我沒有什麼事做感到很無聊,不經意地朝書包瞄了一眼,心想:反正現在又沒事做,不如就看看那本書吧!
從書包裡拿出《魯賓遜漂流記》,我就聚精會神地看了起來:魯賓遜出生在一個小康家庭,不算得上富有,但是在當時的那個時代是最好的,最無憂無慮的中等階層,不像下等階層要時刻擔心受怕,更不像上等階層處處勾心鬥角!我想也許是在這樣的環境下成長的魯賓遜,才會養成了樂於助人,善良的個性吧,否則若在到處充滿陰謀詭計的上等階層生活的話,即使是再善良的人也會被汙染吧!
其實原來魯賓遜還有過幾個哥哥,但他們一個為了錢財,為了優質的生活寧願在那浩瀚的大海里流浪,最終甚至付出了自己的生命;一個戰死沙場。從小到大,魯賓遜就非常地嚮往著出海航行的生活,由於哥哥的前車之鑑,父母都極力反對他出海,不讓他實現這個夢想。
對於來說,這無疑是一個難關,在沒辦法之下,他只好離家出走,終於如願以償出了海,甚至還闖出了一番事業。不幸的是在一次歸航中遭遇了海賊,受盡折磨。從海賊手中逃出之後更是流落荒島,生活了29年,最終又回到了文明世界。
我從來都不知道原來一個人也是可以活的那麼有聲有色,那麼的多姿多彩,是魯賓遜他讓我知道了無論是處在多麼惡劣的環境下,只要你有生存的慾望,不管是有什麼樣的困難和挫折擋在前面,也不足為懼!也是他讓我懂得了堅強為何物:是一個熱獨自地生活,就連“家”與其它的必須品也是自己一手一腳弄,甚至於還可以苦中作樂!
因此我很羨慕魯賓遜,即使是在狂風暴雨的環境下,也可以那麼的堅強,迎難而上。然而我又自卑了起來:即使一個人生存在世上,也可以像他那樣多姿多彩地活著嗎?
【篇四:我最喜愛的一本書】
問世間書為何物?引用一名人的話:“書是知識的源泉。”沒錯,我很贊同這個觀點,書可以讓我們瞭解到千千萬萬個為什麼,也可以讓我們走進幾千年前的文明古國,更可以帶著我們進入那夢幻般的童話世界。書的種類可謂多得數不清,有令人神往的神話故事,有告誡人們的寓言故事,還有深奧難懂的文言文……但所謂“蘿蔔青菜,各有所愛”,我最喜愛的一本書是世界名著—《魯賓遜漂流記》。
至於我是怎樣得到這本書的,且聽我慢慢道來:在一個陽光明媚的星期三,語文老師臉上掛著燦爛的笑容走進教室,接著她便向我們推薦《初中生必讀》這一套書籍。終於,我在她的口水攻佔下,買下了這套書。回到家後,我將裡面的書翻來覆去,總覺得內容乏味無趣。突然間,《魯賓遜漂流記》映入我的眼簾,好奇心隨之增高。因為從前有學過這本書的有關章節,但只是簡要的介紹,腦袋裡頭還有十萬個為什麼沒有解答。於是我迫不及待的開啟書津津有味的看了起來。
當我追蹤主人公的命運時,一顆心隨著他的冒險而澎湃起伏。對於魯賓遜,我是由衷的敬佩。一個人在荒無人煙的島上生活了28年,靠著雙手和智慧,種植糧食,戰勝疾病,勇救“星期五”,打敗造反的水手……
魯賓遜剛登上無人島時,心裡充滿了恐懼,但是他立刻冷靜下來,尋找解決的方法。他這種臨危不懼的精神多麼值得我們學習啊!在我們的生活中,處處都缺乏這中精神。在困難和危險面前,我們往往不知所措,坐以待斃,最終失敗。如果我們每個人都像魯賓遜一樣,在困難面前冷靜地分析困難,尋找解決的方法,最終我們絕對能夠獲得勝利。
無人島上什麼都沒有,於是魯賓遜便靠著自己的智慧,用現有的材料製作了三個杯子,鍋等等。還找了一個山洞,佈置了一個舒適的“家”。他這種自立自強的精神,是多麼值得我們學習的啊!
書中有一個情節是這麼說的:日子一天天過去,突然,魯賓遜在無人島上發現了人的足跡,過了幾天又在樹林深處發現了一堆人骨,他拼命告訴自己要冷靜。直到有一天,他看到土著族的人在殺人,而且殺後將他們的肉吃掉,魯賓遜見此情景,他馬上隱蔽起來,並用智慧救了一個土著人的俘虜,魯賓遜收養了他並給他取名“星期五”。
看,魯賓遜多麼勇敢,一個人能否成功,並不取決於他的智商,而取決於他的心態。在困難面前,無非存在著三種人:懦弱,半途而廢,機智勇敢。我們應該做那一種?毫無疑問,定是第三種。在逆境裡,我們要做機智勇敢的人,敢於和困難拼搏,才有可能獲得成功。
《魯賓遜漂流記》交給我許多人生哲理,相信以後在它的陪伴下,我會向著人生終點努力拼搏。
【篇五:我最喜愛的一本書】
在我寫這個題目時,我的心突然寒了幾下,並不是因為這題目有多可怕,而是我想起了我最愛的書—《第八號當鋪》。
這是本恐怖懸疑類小說,看到這本書也純粹是偶然。當時是一時興起地跑進書店,在推薦書架上看到了它。深色的封面,畫著一個妖嬈美麗的女人。感覺很不搭的兩個畫面重疊在一起,竟有說不出的韻味。我找了個角落,一個人靜靜地看著這本書。
書的內容很虛幻,卻又帶著許多事實,它講述著一些離奇的故事—在一條不知名的巷中,有著一間第八號當鋪,來這裡的人都帶著慾望。這件當鋪的交易方式很奇怪,老闆可以滿足你的一切慾望,當年也必須付出相等的代價,代價可以使身體的任何一部分,也可以是靈魂,老闆會收取任何可以得到的代價。
令我印象深刻的有兩個故事:一個男人來到當鋪,為換取千萬錢財,他以自身的好運作為代價。不久後,失去好運的男人被車撞死。還有一個女人帶著自己的兒子來,她用兒子二十年的壽命換取自身永久的美麗。後來兒子自殺,女人也失去了美麗。
這些故事看似不切實際,去有著一定的真實性。它們都反映出人們特有的品質—貪婪、慾望。人們可以為達到目的而放棄美好的未來、有的更甚親人。現實生活中,也確實存在此類事件。我曾在報紙上看到,一個女人為了嫁入豪門,竟狠心將自己不滿一歲的孩子殘忍的殺死。那個女人沒有想過,她殘殺的是自己身上的肉。報上甚至還登出那個孩子屍體的照片,觸目驚心,慘不忍睹。
與網易一旦操縱思想,理智將不再發揮作用,我個人認為,世上最令人害怕的不是困難,而是永無止境的慾望。慾望人人都有,有的人的慾望太過明顯,有些人卻懂得隱藏慾望,或許這就是機智與魯莽之間最大的差別吧。
但丁說過:“永無止境的慾望是惡魔最好的糧食。”這也是《第八號當鋪》中的臺詞,那件當鋪的內側,收藏著無數人體器官和人的靈魂,那個老闆說,只要人類的慾望一天沒有消失,第八號當鋪就永遠存在。這是當然的,慾望永遠不可能消失,除非人類消失。
上古時期,在人類還沒有進化時,就已經有慾望了。那時的慾望很單純,只為了搶奪食物。或許他們不知道那就是慾望,或許那只是生存的本能,強者才能夠生存。誰都有慾望,卻又不懂慾望。
中世紀的歐洲國家,哪些皇權貴族為達到目的,可以違背道德,不擇手段。很多貴族都以殘殺平民為樂。有一位女伯爵。為葆青春,每日以少女的鮮血沐浴,飲用。在當時,這些少女都是被殘忍的殺害,卻無人敢為她們平反,無數的少女因強大的慾望無辜死去。
現代人的慾望無非是為權、財。小偷便是慾望控制下的奴隸。他們可以為慾望去偷取錢財,來換取想要的東西,被慾望控制住的人,都會失去理智,為慾望付出一切代價,這一切是那麼荒唐,卻有那麼多人願意被操縱。
或許在未來,慾望會支配一切,理智已不復存在。一切都變得沒有人情味,變得只有冰冷。到時,或許法律也不再存在,殺人是理所當然的事,人類會慾望的武器毀滅世界。
《第八號當鋪》描述了種種慾望,為慾望可以付出一切代價,也正如那一句,“代價可以是身體的任何一部分,甚至……靈魂。”
以上是由我最喜愛的書—《第八號當鋪》所引發的聯想。
我最喜愛的一個漢字 篇4
國小六年級作文 ,597字我們中國有千千萬萬的漢字,不過其中讓我最喜歡的就是一個“愛”字。
“愛”字充滿了深深地感情。它不僅代表了爸爸、媽媽、爺爺、奶奶對我的關係和呵護,和幫助。使我享受家庭的溫暖,更代表著同學、朋友的關懷和幫助,讓我感受到集體的力量。
就先從家庭生活中的一些小事開始說起吧!小時候媽媽總給我做一盤香噴噴的紅燒魚。吃飯時,她先把魚頭夾到自己碗裡。再夾起魚肚子上面的肉,去掉了刺放進了我的碗裡。當時我什麼也沒說,只是邊吃邊想:“魚頭真的有那麼好吃嗎?為什麼媽媽每次都吃魚頭呢?”第二天,媽媽又做了一盤紅燒魚。我假裝說:“媽媽我不想吃,你先吃吧。”媽媽一個勁兒的勸說,我仍然堅持不吃,而且偷偷躲進了房裡,我趴在門縫向外望,看見媽媽毫不猶豫的夾走了我碗裡的魚肉。這一個疑問一直伴隨著我,直到我慢慢長大了,才明白原來並不是媽媽愛吃魚頭,而是媽媽為了讓我吃到好的魚肉。我馬上就流下了感動的眼淚。使我明白了那就是愛。
再來講一講學校裡的愛吧!有一次體育課的時候,我一不小心摔傷了,老是和同學跑過來圍著我,這個說要扶我去醫務室,那個一個勁地問我有沒有事。雖然我受傷時我眼淚已經在眼眶裡打轉了,但這些嘰嘰喳喳的聲音猶如有魔法一般,一下子讓我的疼痛與委屈消失的無影無蹤,反而有一種熱意在心頭湧動。
每當我看到愛這個字,它不再僅僅是一個普通的漢字。而是一幕幕在我眼前閃現的畫面,一團團湧上胸間的熱流!我愛你—愛!
我最喜愛的一本書 篇5
國小六年級作文 ,898字我國北宋文學家蘇軾說過:“好書不厭百回讀,熟讀深思子自知。”的確,讀一本好書,會引發你的思考,讓你愛不釋手。
我是一個愛看書的人,我爸爸媽媽也都愛看書。前不久,我讀了一本“炫讀版意林”,意猶未盡,便反覆讀了幾遍。我小心翼翼地捏著書角,輕輕翻開,一陣陣清香撲鼻而來,絢麗的色彩,引人入勝……
蔚藍色的夢想
我彷彿看見,近處的海洋,遠處的天空,都是那麼蔚藍遼闊,等著我的夢想啟航:傑西卡出生時就沒有雙臂,她雖然有一對精緻的假肢,但彌補不了生活的自卑,她總認為自己是隻被牽著線的木偶。然而就在那個短暫而又永恆的夏天,一位缺少雙腿的老人的鼓勵,讓傑西卡看到了心中隱形的翅膀。從此,她發憤圖強,成了美國曆史上第一個只用雙腳駕駛飛機的合法飛行員。是啊,折翼的天使也能高飛,形體的殘缺,環境的艱險,都不是人生成敗的決定因素,任何有形的力量都囚禁不了心靈,束縛不了夢想。只要用於展開隱形的翅膀,才會抵達人生彼岸。
墨綠色的勤奮
我彷彿看見,近處的草地,遠處的森林,都是那麼墨綠深邃,等著我的勤奮開花:丹尼爾雷克里夫是哈利波特的扮演者,他從小嚮往拍電影,便不斷地學習拍戲,鍛鍊自己。經過5年的努力,終於在他10歲那年拍了一部戲,後來《哈利波特》電影需要一名男主角,丹尼爾竟成功被錄取,從此,他便火遍全球,家喻戶曉,成了英國最有錢的少年,創造了無數財富,影響了無數有志青年。的確,只要善
於挖掘,經營自己的天賦,我們的價值就能無限擴大。
當我再次翻開這本書,一碗又一碗心靈雞湯流進我的心扉,帶給了我成長的收穫與生命的感動。當我又關上這本書,一切都成了永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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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愛的一本書 篇6
國小六年級作文 ,876字書,是一柄放大鏡,我透過它去探索世界的奧妙;書,是一個熱氣球,承載著我在知識的海洋裡自由自在地遨遊;書,是一把金鑰匙,帶領我開啟蘊藏了無窮力量的智慧寶庫;書,也是我的好朋友,伴隨著我成長。我家的書很多,有科幻書,有故事書,還有歷史書。在這麼多書中,我最喜歡的是一本中國古典小說—《三國演義》。
這本書博大精深,深受廣大讀者的喜愛。書中描寫的一些人物,對我的成長起了潛移默化的作用。給我印象最深的是劉備、關羽、張飛三個人物。當然,還有很多人物令我折服,比如趙雲的勇敢,諸葛亮的神機妙算……這部小說共有一百二十回,我最愛看的故事就是《草船借箭》。
在草船借箭裡面講了周瑜妒忌諸葛亮有才幹,讓他三天造十萬支箭的事。我想:以諸葛亮的聰明才智,怎麼可能不知道周瑜的心思呢?後來我才明白原來諸葛亮是知道的,只是他要將計就計,既讓周瑜服了自己,又可以得到十萬支箭,真是一舉兩得。這使我從心底裡由衷地佩服諸葛亮。
《三國演義》裡的故事曲折離奇,《劉關張三顧茅廬》的故事自古以來膾炙人口,也深深吸引著我。
故事中的劉備、關羽、張飛不但三次去請諸葛亮,而且是親自登門,不請到諸葛亮絕不罷休,絕不放棄。這種精神給了我啟示。記得以前我對學習有時心不在焉,比如遇到些思考題就不做,還心存僥倖,覺得反正是思考題,碰巧做對了可以多加分,做錯了也不扣分。就因為這樣,我的日常學習成績雖然不錯,可一遇難題就退縮。讀了這個故事,我認為,雖然劉備不一定有諸葛亮才能得天下,可是他還是去三顧茅廬,表現了他的誠意和毅力。我如果有了這種精神,不斷鑽研,成績早就提高了。因此,在我醒悟過來時,每遇到學習中的一個難題,我都以“三顧茅廬”的精神,去頑強地攻克。現在,成績雖不能說是突飛猛進,但比以前有了起色。我想,從現在起,“三顧茅廬”精神也將成為我的精神。
《三國演義》這本書歷史悠遠,是書中之精華,讓我終身受益。無論過去,還是現在,乃至將來,此書將是我學習、生活、為人處世,人生之道上值得時時照耀的一面明鏡。與書交友,與書相伴。讓我的人生寫下最美麗的,富有詩情畫意的,也是最精彩的篇章!
我最喜愛的一個傳統佳節 篇7
國小五年級作文 ,463字我最喜愛的一個傳統佳節是中秋節,因為在這個節日裡,我可以和家人在一塊兒賞月,吃月餅。
在今年的中秋節,爸爸做了許多飯菜:醬鴨、芋艿、毛豆、紅燒肉、牛蛙炒洋蔥。爸爸對我說:“中秋節必吃的有鴨、芋艿、毛豆、花生。我今天就缺一個花生,怕你們吃不下,就不做那麼多啦!還有,月餅也是必吃的喲!”我第一次知道中秋節必吃的美食,怪不得這些菜平常不太吃,會讓我感到奇怪呢!
到了晚上,我就和爸爸媽媽在一起吃晚餐。晚餐真是好吃極了!吃好了晚餐,我的媽媽便拿出來了一袋子的月餅,說:“今天是中秋節,月餅必吃。一人一個,反正放三天假,咱們慢慢吃。”我馬上就像一枝彈出的箭,迅速地跑到媽媽面前,拿了兩個月餅,爸爸也拿了兩個月餅。媽媽看我們倆人都拿兩個,裝生氣地說:“我說一人拿一個,你們怎麼一個人拿兩個?”我回答說:“因為不夠吃。”說完就狼吞虎嚥吃了起來。媽媽看我這樣子,也忍不住哈哈大笑起來,說:“我算服了你們了,我也拿兩個吧!”話音剛落,家裡頓時笑聲一片。我和爸爸媽媽坐到窗前賞月吃月餅,還邊說邊笑,氣氛溫馨極了。
我希望每年中秋節都會這麼有趣!
我最喜愛的一本書 篇8
國小六年級作文 ,585字在書中我們可以穿越時空,感受主人公那個年代的生活。紅色的革命小說無疑是最吸引我的,因為我可以瞭解到革命先輩們的英雄事蹟。《紅巖》就是其中的一部佳作。
《紅巖》的作者是革命中的倖存者羅廣斌和楊益言,這本書帶我們走進了一個腥風血雨的年代。1948年,也就是新中國成立的前一年,那時人民們還處在國民黨的黑暗統治下,重慶的地下黨組織正積極與敵人作鬥爭,江姐、許雲峰、成崗等先烈用自己的堅強意志守住了我黨的機密,他們即使在敵人的嚴刑拷打下也絕不鬆口。革命總會死人,有許多人不幸被敵人殘忍殺害,但他們沒有白白犧牲,我們最終迎來了勝利。
看了這本書,我十分敬佩這些人民英雄,他們的心中裝滿了祖國,裝滿了人民,有了這些願意為革命犧牲一切的英雄,才有了我們今天的幸福生活。其中的小蘿蔔頭是一位戰爭中的孩子,因為父母的關係被關進了白公館,後來也被殘忍地殺害。他在囚牢裡幫助大家傳遞了許多資訊,幫助大家建立起聯絡,為革命勝利貢獻出了寶貴的生命,多麼可憐而又偉大啊!
作為祖國花朵的我們,生活在這幸福的和平年代,更應該向先輩們學習。我們要建造更高科技的武器,讓侵略者們得到應有的懲罰。其實今天的中國並不和平,有許多國家挑釁我們,我還記得去年的南海事件和近些天的“薩德”反導系統,這都是其他國家對我們的陰謀。
瞻仰這五星紅旗,上面撒滿了先輩們的鮮血。閱讀著這本《紅巖》,我的心中掀起了陣陣波瀾……
我最喜愛的一本書 篇9
國一作文 ,665字好書是有味道的,它的香在你認真品讀之後會自動進入你的腦海。因為這本書,我學會了堅強。
在一次偶然中,我看到一本書,當時只是覺得書名很好,就隨意看了一下。後來我看了一遍又一遍,被作者的堅強勇敢所折服。作者田維病故後,她的親友把她生前的部落格文章和心情隨筆整理成一本厚厚的書,這就是《花田半畝》。
田維小時候被確認為白血病,但她的媽媽從小把她當做正常小孩來培養,告訴她,她很好,會比任何人都活得出彩。
稍長大以後,她發現自己與其他同學不同,不能劇烈運動,易生病,抵抗力弱。媽媽哽咽的告訴她,她很優秀,她永遠是最棒的。
田維考上大學後病情惡化,她每天用紙筆或電腦記錄自己的心情。她以前是一個文學愛好者,釋出在網上的文章很快得到了追捧,大家都很好奇,是一個怎樣純潔善良的女孩會寫出這麼深入人心的文字。
書中有許多經歷都是非常人肯以忍受的,化療抽血被這個女孩用平常語言描述出來。從那些摻雜著血與淚的文字中,我學會了堅強忍耐,學會了要為他人著想,學會了一個人面對生活中的困難。即使生活有一千個理由讓你哭,也要拼盡全力找到一個理由讓自己笑,以為世界上最美的便是笑容。
田維安靜地離開了,世界上從此少了一張笑臉,千萬人為她惋惜難過。她的文字是她來過的最好的證明,著名作家樑曉聲為《花田半畝》作序,評價田維是一個蝴蝶般的女孩。《花田半畝》不是情節曲折的小說,卻有動人心魄的力量;不是抒情散文,卻讓人止不住傷悲;它也不算是自傳,卻給人勇敢,催人進步。
活在當下,盡你最大的努力,去面對生活的困難,這就是《花田半畝》讓我感悟到的人生道理,從而不斷成熟。
我和我最喜愛的一本書 篇10
國三作文 ,808字夜深人靜,獨坐窗前,且聽風吟。隨手翻開一本書,桌角的檯燈映著我靜默的身影。透明的水杯中浮著幾朵茉莉,迴旋升起的白霧伴著純淨的香氣,氤氳在周圍。白日的喧囂已拋開,心神寧靜後,徜徉於文字間,胸腔裡立刻填滿了厚厚的充實和滿足。
熱愛生活的人必定喜歡音樂,我還想加一句,他們也喜歡書。書給生活帶來的樂趣是無可取代的。我愛童話,因為它純真的想像和真摯的感情伴隨著我的童年;我愛小說,因為它精緻的情節和生動的人物使我沉醉;我也愛讀史,因為它壯闊的背景和折射出的人性光輝和興衰榮辱使我深思。隨著年齡的增長和心智的成熟,我讀書的內容在不斷改變、擴大。若問我最喜歡哪一本,還真有些為難。細細一想,應該是餘秋雨先生的《文化苦旅》吧。
最早接觸這本書是在七年級,在看了《行者無疆》和《山居筆記》之後。九年級,我再讀一次,與七年級的感受相比有了更多的理解。這本書是作者在講學旅途中的經歷和感受。由於餘秋雨的特殊身份—中國文化史學者,本書毫無疑問地帶上了濃厚的歷史色彩,更注重人文山水。我是一個喜歡旅途又喜歡歷史的人,《文化苦旅》正合我意。於是,靜夜孤燈下,我和作者一起踏上遠行之路。
走過道士塔,我悲嘆輝煌的敦煌文化被愚昧的王道士拱手送到了國外;傾聽急流浩蕩的都江堰,我讚歎著仁慈智慧的李冰那穿越千年的指令伴和著江濤轟鳴;登上風雨天一閣,我把目光投向蒼老的屋宇和主人範欽以冷峻的理性提煉出的文化良知;穿過密層層的柳林和蕉叢,我在新家坡的小島上審視這塊漂泊者的土地,凝望著心繫家鄉的遊子揮手的身影……
在讀《文化苦旅》時,思緒漸漸飄遠,看著景物,追溯歷史,心情沉重起來。我不知道這是否會影響我年少的心緒,只知道厚重的歷史文化感是一筆珍貴的財富,其深刻的內涵值得我去感知,去品味,去融合。
書,為我開啟一扇奇異的視窗,讓我與大師對話,為人生奠基。愛讀書,使我享受了文字之美,體驗了語言之樂。在燈下為生命閱讀,永遠是一個人最美的姿態!
我最喜愛的一本書 篇11
國小五年級作文 ,391字書,是人類進步的階梯,同樣也是人類精神上的糧食,古人云:書中自有顏如玉,書中自有黃金屋。沒有了書便像沒有了靈魂,所以我們要多讀書,多看書,豐富自己課外知識,我最喜歡看《論語》了!
《論語》這本書是春秋時代的孔丘寫的。你們知道我為什麼喜歡這本書嗎?就是因為這本書有前人的想法,也有有趣的小故事,故事和想法結合在一起,可以讓我們明白一些做人的道理。這本書可“迷人”了!有一次,吃飯時間到了,媽媽叫我吃飯,我看這本書“耳聾”了,沒聽見!有時,我最喜歡的電視劇開始了,可是我也“忘記”了看。最後,我在書海中不知不覺睡著了。
雖然“完全”地看一本書要看好長時間,但是你看的時間越長,所獲取的知識就越多。我在這本書裡學到了好多道理:不能失信與人;要學會忍讓;人沒有仁愛之心,有禮儀也沒用……
看書,要看好書。一本好的書滋潤著我飢渴的心靈,讓我的知識面逐漸增寬,生活得更加充實,促使我更快的成長。
我最喜愛的一本書 篇12
國小三年級作文 ,654字這幾天我正在讀一本關於中國歷史的書—《中華上下五千年》。
輕輕翻開這本書,我便被裡面的故事深深吸引了。這裡的故事可真精彩,其中我最喜歡三國時期的一個故事—赤壁之戰。
東漢末年,天下大亂,曹操勢力最大,平定北方後便計劃一統天下。這時劉備和孫權聯合抗曹,用水陸聯軍打敗了曹操的八十萬大軍,這就是赤壁之戰。這場大戰是中國軍事史上著名的以少勝多的戰役,還產生了“草船借箭”“借東風”“火燒連營”等好幾個典故。此戰之後,劉備借荊州發展壯大,從此形成三國鼎立之勢。
讀了赤壁之戰,我心中久久不能平靜。為什麼曹操八十萬大軍卻敵不過孫劉聯軍呢?我們來分析分析都有什麼原因吧。
首先,曹操已經平定了北方,兵多將廣,一直打勝仗,非常驕傲自大。這次又帶著八十萬大軍攻打江東,自我感覺一定會大勝;而孫劉在面對強敵時則放下矛盾聯手抗曹。其次,曹操兵將多為北方人,騎兵重甲很厲害卻沒有水戰經驗,更不瞭解江東河道。曹操自以為很聰明,將船用鐵索連線起來,這是一個致命的錯誤。而孫劉水軍大都督周瑜非常瞭解長江,士兵善水戰。再次,聰明的諸葛亮利用江面大霧,草船借箭,得了十萬支便宜武器;他又巧借東風、火燒連營,殺得曹軍片甲不留。
赤壁之戰,孫劉聯軍佔盡天時、地利、人和,大傷了曹操,充分說明了戰場上不是誰兵多將廣誰就能勝利的。
爸爸告訴我,遇到事情時千萬不要學曹操,即便自己很強大也要懷著謙虛謹慎的心去面對;處理事情時要善於利用各種條件,要學會與朋友分享、合作。
這本書中還有許多有趣的故事,有機會我再一一介紹給大家吧!
我最喜愛的一本書 篇13
國三作文 ,914字“我慢慢地,慢慢地瞭解到,所謂父母一場,只不過意味著,你和他的緣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斷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漸行漸遠。” —龍應臺《目送》
“目送”,簡簡單單的一個詞,卻包含了龍應臺的落寞和不捨。一支筆寫盡了憂愁,訴盡了衷腸,多麼溫潤又悲涼。
我還深深地記得她筆下的那場離別:她的眼睛緊緊地跟著兒子的背影一寸一寸地往前挪,卻沒有等到他消失前的回頭一瞥。看著兒子的背影被人潮淹沒,被一扇門遮掩,倏忽不見,除了遠遠地凝望離去的背影,除了目送,她什麼都做不了。龍應臺心中滑過的只是淺淺低吟的落寞、難過。就像她看見父親冰冷的身體被棺木包裹著,被推進火葬場,本觸手可及的,卻只留下目送。那些心底話,就隨著目送著離去的人沉澱在時光裡了。
“你站在小路的這一端,看著他逐漸消失在小路轉彎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訴你不必追。”讀到這裡,我的心好像忽然被壓上了一塊巨石。“不必追”,看似雲淡風輕的三個字,讀起來卻令人感覺那麼沉重,一個母親的無奈、無措都定格在這“不必追”中了。彷彿世間的一切,不論欣喜,不論悲傷,不論憂愁,都不必追。彷彿隨著背影的離去,只剩下“小路這一端”那形單影隻的人獨自成愁,夾雜著化不開的情意,正在努力說服自己不去追。
時光不留痕跡,青絲成為了白髮。那位孤獨的老人,一個人走在“回家的路上”。患了老年痴呆症的母親在大街上徘徊,抽泣,反覆地碎碎念著:“我要回家,我要回家。”然後獨自走在尋找家的路上。我想,她所說的那個家,不是任何一個能找得到的家,而是被時間帶走的再也回不去的家吧。那個家,承載了一段時光,一段回憶,但是住在家裡的人再也找不到了。人生有時只能是一場獨角戲,有些路,只能一個人走,一個人慢慢地走。
《目送》帶給我的,不僅僅是對親情的思考,更是對人生的思考。人與人之間的感情,會否隨著時間而慢慢變淡,到最後隨著時光消散?只剩下那顆心在風雨中飄蕩,經過洗禮,更加純淨,晶瑩,美麗。而亙古不變的,是心中的信仰。
多回頭看看那個站在你身後的人,多回頭看看那個目送你離開的人,你會發現,那個人才是你一生的信仰。
《目送》的書香撩撥於心間,薄薄的紙頁浸透著落寞,字裡行間纏綿著不捨,字字碾碎情思,句句揉碎心腸。
目送……
我最喜愛的一篇文章 篇14
國小六年級作文 ,714字古今中外,好的文章數不勝數。這些好文章能醫治人類的愚鈍,使人類明悟,在潛移默化中影響世界,引發來自全世界人的情感和共鳴。人因閱讀而進步,好的文章是精神食糧中最可口的美味佳餚,是成千上萬讀者喜愛的追求著的篇章。
而我最喜愛的“食糧”,則是老漁民寫的《西沙激戰》。
這篇文章是從一本雜誌上看到的,當我閱讀它第一遍時,我就喜歡上它了,往後再翻篇章,也是愈加愈喜愛。它主要寫了1973年8月底,南越當局非法侵佔我國西沙群島等十多個島嶼,經過半年的外交談判和激烈戰鬥,我國最終以和平的方式奪回領土的故事。那時,我國軍事實力不像現在那樣雄厚,經常受別國欺壓,再加上中央主要“驅趕來敵而不殲敵”,沒有派出解放軍一線部隊進行作戰,使敵人變得更加囂張。
從裝備上看,我國派出的四艘武裝漁輪總排水量不過1800噸,16門85毫米以下火炮16門;而南越海軍四艘驅逐艦總排水量6000噸,127毫米以下火炮多達50門,實力懸殊極大。但是,在如此不利的情況下,中國海軍以弱勝強,最終取得勝利,靠的是不屈不撓、敢打硬仗惡仗的精神,這是中華五千年以來的不屈精神,它是侵略者不寒而慄,讓侵略者聞風喪膽。中國軍魂正是在這種精神下日益壯大,中國軍力正在高速發展中奔上頂尖。這種不屈的民族精神也時時刻刻激勵著我,每當遇到學習上的困難,讓我百思不得其解想要妥協放棄時,腦海中就浮現出一幅幅海軍將士頑強的戰鬥場面,我就咬緊牙關、迎難而上,最終解決了難題。
在一篇又一篇的好文章中,一遍又一遍地洗滌我的心靈,層層世界、璀璨人生,似乎又拉開了新的帷幕。人類以智慧的文字傳遞情感,過去是古老的歷史,未來是無窮的世代。一篇好文章乃是美與靈性的結合,短短几千字,卻能滋養整個大地!
我最喜愛的一種玩具 篇15
國小三年級作文 ,380字過生日時,媽媽送給我一個洋娃娃,我對她愛不釋手。
洋娃娃長著一張瓜子臉,白白的,真可愛。她的臉上鑲嵌著一雙水靈靈的大眼睛,好像兩顆閃閃發光的黑寶石一樣,又像兩顆美味的巧克力豆。她的鼻樑高高的。她的嘴巴紅紅的,小小的,像一顆小櫻桃。她長著烏黑的長髮,微風一吹,她的頭髮便飄了起來。洋娃娃身穿一件粉色的連衣裙,上面戴著一朵紫色的花,漂亮極了!腳上穿著一雙白色的水晶高跟鞋。她的手高高舉起,好像在跳舞。
洋娃娃不光是外形美,作用也很大。她的身後有一個小按鈕,腳下有個大大的圓盤託著她。只要輕輕擰幾下按鈕,裡面就會放出美妙的音樂來,可愛的洋娃娃還會在圓盤上轉圈圈。當我不專心學習時,她好像就會嚴肅地對我說:“要專心,不要走神。”當我傷心的時候,她又像是在對我說:“別傷心了,高興點。”當我開心時,她會和我一起享受快樂的時光。
我喜歡我的洋娃娃,希望她能永遠陪在我身邊。
我最喜愛的一本書 篇16
國二作文 ,992字古人云:“書中自有黃金屋,書中自有顏如玉。”可見書是多麼的重要與珍貴。天下的好書趣書數不勝數,但我唯獨鍾愛美國著名作家萊曼弗莱克鲍姆的《綠野仙蹤》
本書主要寫了一個叫多蘿茜的美國小姑娘,他本來和自己的叔叔、嬸嬸住在堪薩斯州大草原上。在一次龍捲風中他與她的小狗被捲入了奇怪的奧芝國,並在這個地方遇到了他的好朋友“沒有腦的稻草人”“沒有膽的獅子”和“沒有心的鐵皮人”。他們一行人一起去尋找仙人,並在途中遇到了許多稀奇古怪的人和事。最後稻草人成了翡翠城的首領,獅子成為了一個古老森林的森林之王,鐵皮人成了溫基人的領導者,而多蘿茜與他的小狗回到了堪薩斯州的大草原上,與他的叔叔、嬸嬸一起生活。
本書的精彩之處不僅在於它的格式情節跌宕起伏、生動有趣,使讀者聯想不斷;還在於本書之中個性鮮明、有趣可愛的主人翁們。作者不僅巧妙地賦予了主人翁們人類所常有的性格缺點,並且又賦予了他們人類所追求的美好品質,是的他們特別惹人喜愛。精彩的故事內容加上有趣的故事情節使得《綠野仙蹤》這本書深深地吸引了我。
我喜歡《綠野仙蹤》裡面的稻草人、鐵樵夫和膽小獅。她們各有個的缺點,但他們各有各的優點。本書因他們的加入而變得更加精彩。
稻草人希望自己能有個聰明的大腦。因為他總嫌棄自己不夠聰明,在平常總犯糊塗。我以為他其實挺聰明的。比如在那次與西巫女搏鬥時,他沉著冷靜,急中生智地想出了用自己的手臂幫助同伴趕走了烏鴉,為他們打敗西巫女增添了一份勝算。這就是他聰明的體現。
鐵樵夫全身刀槍不入,而他卻希望自己能有一顆心,成為個“正常人”。在與同伴一路闖關後,因為他的善良、純潔、勇敢、有愛心,愛之國國王不僅給了他一顆心,還讓他成為溫基人的領導者。
膽小獅之所以這麼叫他,名副其實他就是個膽小鬼。每次在遇到困難時,他都會躲在朋友和家人的背後,就連多蘿茜的小狗也害怕。但在一次與西巫女搏鬥時,膽小獅拿出了足夠的勇氣,他的一聲怒吼西跑了西巫女的奴隸。
他們一行人過五關,斬六將,最終找到了仙人,各自實現了各自的願望。經過一路的艱難,他們不僅收穫了友誼,還為名除害,殺死了邪惡的東、西女巫。
故事的主人翁們機智勇敢,團結友愛、都為著各自的夢想而努力,不屈不撓同惡魔進行鬥爭,他們有恆心、有毅力、執著。教會了我許多做事對人的態度,《綠野仙蹤》的主人翁們得品質精神值得我們學習,所以我才會這麼喜歡這本書。
我最心愛的植物 篇17
國小一年級作文 ,188字我最心愛的植物—綠蘿,我之所以喜歡他,是因為他有非常非常長的辮子。
首先綠蘿很美麗,它全生都是綠油油的。綠羅的葉子像個愛心,摸起來很光滑葉子。綠蘿的綠上還有清晰可辨的葉脈,它的莖可以長的很長很長,把綠蘿掛在高處,從遠處看就像小姑娘的‘長辮子’。綠蘿的根可以長在莖上,是不是很特別呢?
哦?對了。我忘了告訴你們我為很麼喜歡長長的—辮子。因為我喜歡長頭髮。
我最心愛的衣服 篇18
國小一年級作文 ,233字我的衣櫃裡有許許多多的衣服,有美美的、有酷酷的、有潮潮的……每件衣服我都喜歡,其中有一件FRENCH CAT 的衣,是我最心愛的。
這件衣服的色調就是小貓咪的斑紋,背後有一個酷酷的小女孩的卡通頭像,周邊配有金色和粉色的亮片。整件衣服都是用毛做的,摸上去毛絨絨的、軟綿綿的,抱在手裡就像抱著一隻小貓咪。另外,它還配有一個金色的髮箍呢,上面豎著一對尖尖的耳朵。穿上這件衣服,我就變成了一隻可愛的小貓咪。
我太喜歡這件衣服了!如果有一天穿不下了,我希望媽媽能再給我買一件。
我最喜愛的一本書 篇19
國小五年級作文 ,627字我特別喜歡讀書,因為書能給我無窮的知識與快樂,但要說最喜愛的一本書,就只有這一本了。
看了這本書後,我感覺到自己變得更勇敢、更堅強了。書主要講述的是:在一個寒風徹骨的冬天,動物冬眠,魚兒也被凍結在寒冰下,北方人在原始森林的冬天尋求生存的故事。小主人公佈萊恩僅僅13歲,一個人生活了三個月,這是多麼不可思議呀!其他季節還好對付,可是到了冬天,布萊恩再也不能像夏天那樣捕魚、打獵,沒有防寒的衣服,沒有溫暖的房屋,他的生存陷入了絕境。然而,他卻對自已說:“積極應對,做自已能做的一些事。”正是靠這句話,布萊恩才搭起了一座漂亮的房子,才躲過狼群,黑熊突襲,布萊恩在艱苦環境中慢慢地成長。回味故事,真是跌宕起伏,扣人心絃,但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還是布萊恩與駝鹿的殊死過博鬥。
那是一個月光皎潔的夜晚。天空,時有幾顆星星不停得閃爍著。突然,一個巨大的聲響驚醒了沉睡的布萊恩,他立即左手抓石頭箭矢,右手拿著小刀,他走了出去,有一隻公駝鹿正向他飛奔過來。布萊恩腦袋一片空白,他想到了石頭箭矢,猛得向駝鹿扔去,沒想到,駝鹿竟然一躲,躲了過去,它彷彿跑得更快了!布萊克不管三七二十一,拿起小刀向駝鹿刺去,接著就被駝鹿踩在腳下,昏倒在地上!……他醒來時,駝鹿死了!是他的勇敢救了自己!我們在成長中也會遇到許多風風雨雨,不能總是依賴大人的力量,我們也要培養自己獨立的生存能力。
這本書的名字就是《一個人的冬天》,它教會我許多的知識,給我無限的啟發。如果你感興趣的話,就請你看看吧!
我最喜愛的一本書 篇20
國小六年級作文 ,559字在我的閱讀歷程中,有一本書,我印象深刻並感慨萬千—《不老泉》。
《不老泉》講述的是一個叫珍妮的小女孩在靜謐的樹林中與塔克一家相遇,得知了他們一家不老的祕密—喝下了不老泉,併為他們保守了這個祕密,把它帶進了墳墓裡。
這本書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有兩個人物。其中一個人是珍妮。她守信,她雖然知道不老泉能使人長生不老,如果她把這個祕密告訴別人,她不僅可以從售賣不老水中獲得巨大的利益,而且可以喝下不老泉裡的水,長生不老並保持年輕貌美。但她非常守信。當塔克把不老水給她,讓她喝下時,她微笑著把那杯珍貴的水倒在一隻蟾蜍的身上。與珍妮性格完全相反的人物是黃衣人。他邪惡,當塔克一家不同意把不老泉當作賺錢工具時,他挾持了梅,脅迫他們交出不老泉裡的水。他貪婪,為了獲得數不清的財富和永生,命令無數的黑衣人闖入森林,像強盜一樣得搶奪不老泉水。
故事中的黃衣人,不就像是生活中的那些貪得無厭、為了利益不顧一切的人嗎?有些無良商家制造商品,表面上是合法安全的產品,實則偷工減料,加入某些新增劑損害食用者的身體。我在新聞上看到一則報道,一位老人買保健品,賣家給他試吃時感覺很好,而買回去嘗時卻身體不適,爬樓梯時頭昏眼花,還摔了一跤。唉!真是“利”字頭上一把刀啊!
《不老泉》這本書,讓我最明白貪得無厭的人是不會有好下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