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歡讀書相關作文20篇

我最喜歡讀書 篇1

國小五年級作文 ,478字

有人喜歡畫畫,有人喜歡唱歌,有人喜歡跳舞,而我喜歡的便是讀書。

記得有一次,我向我的好朋友借來了,我夢寐以求的《三國演義》。我回到家,就將自己關進書房,迫不及待的開啟書來,專心致志的閱讀起來。突然,我彷彿身臨其境。我看到,在桃園中,劉備、關羽、張飛三人結為兄弟,並且在桃園發誓"同心協力,報效國家"。在保護皇嫂尋找劉備的途中,關羽被逼無奈‘過五關斬六將’最後和劉備匯合。在襄江邊關羽‘水淹七軍’大獲全勝。在臥龍崗,劉備、關羽、張飛等人‘三顧茅廬’,最後請得諸葛出山。在赤壁,諸葛趁著大霧騙得曹操十萬餘箭,解了自己的圍……歷史的一幕又一幕讓我歎為觀止。

時間一分一秒的流逝,但我卻沒有感到絲毫的飢餓,房間的悶熱也絲毫沒有影響我讀書的興致。到了飯點,媽媽叫我吃飯了,可我卻像沒有聽見似的,繼續我的閱讀。等到大家都吃好的時候,媽媽發覺不對。走到我的房間,看見我在讀書,便拍了拍我的肩膀,我這才緩過神來,媽媽蹲下身,對我說:“孩紙,先去吃飯,吃完飯了在繼續讀。”我聽了依依不捨的放下了書,走下樓吃飯去了。

就像高爾基說過的‘讀書是人類進步的階梯’,所以我喜歡閱讀。

我最喜歡讀書 篇2

國小五年級作文 ,488字

我有許多的愛好,比如唱歌,畫畫,滑板,但我最喜歡的還是讀書!我喜歡那種在書海里遨遊,在知識中成長的感覺。

我最喜歡《青銅葵花》書裡的故事,環環相扣,吸引讀者繼續讀下去。讓我印像很深刻的是曹文軒寫出來的故事情節,那種青銅對葵花的喜歡和不捨,人們對蝗蟲的憎惡和青銅最後喊出的那聲“葵花”都讓我印象深刻,久久不能忘去。曹文軒說的“少年時,就有一種對痛苦的風度,長大時才可能是一個強者!”讓我在這本書中留連忘返。

我喜歡看書已經到了痴迷的地步。有一回我正看楊紅櫻阿姨的《女生日記》時,由衷地為五三班的學生有羅老師這樣的好老師而感到開心,又對莫欣兒的遭遇而感到難過,看得我一會哭一會笑。突然我的肚子“咕咕,”響了起來,好餓啊!我一看時間都七點鐘了!我立刻跑出去質問爸爸為什麼不叫我吃飯哪!爸爸很無辜地說:“我叫了你不理我啊”我無言以對了,只好回了房間。

高爾基說過“書籍是人類進步的階梯。”說的沒錯,正因為讀書,才使我們有了知識,願我能把這個好習慣一直保留下去。

我最喜歡讀的一本書 篇3

國小三年級作文 ,466字

我最喜歡的書當然是《綠野仙蹤》。那是二年級時媽媽送我的。如今,我已讀了五遍了,它似乎有什麼魔力把我深深吸引了。

《綠野仙蹤》的作者是美國作家萊曼.弗蘭克.鮑姆。講的是一個叫多蘿茜的女孩為自己的理想而去奮鬥,面對挫折,並沒有灰心。

我印象最深 的是一個奇異的片段,多蘿茜和朋友稻草人,鐵皮人,獅子一起決定去殺死西方惡魔女,多蘿茜的朋友們都 被一群可惡的飛猴給制服了,多蘿茜頭上有北方魔女的吻。因此 ,被帶到王宮,惡魔女去打掃衛生,惡魔女沒想到多蘿茜往她身上倒了一盆水,多蘿茜本想讓魔女變成“落湯女人”,沒想到,奇蹟發生了,讀到這兒,我開始緊張起來,惡魔女怎麼了?原來魔女被凍成了冰決,一點一點得化成水,沒了!

讀完這個片段,我覺得《綠野仙蹤》充滿了奇異的故事,不像《查理九世》那麼恐怖,也不像《夏洛的網》那麼平淡,從此,我便一頭扎進這本書,我像一隻書蟲 ,我啃,我咬,我品嚐每一個好玩的故事!

不久後,我便讀完了,我想向多蘿茜學習,以前的我遇到困難,便會趕緊退縮,現在我的膽子可大啦,當然不是壞!我真感謝媽媽,這本書對我的幫助可真大!

我最喜歡讀《西遊記》 篇4

國一作文 ,931字

“書是人類進步的階梯”。高爾基這樣說道。唐代詩人杜甫說:“讀書破萬卷,下筆如有神。”多讀書,讀好書能增長知識,提高修養,豐富情感,是一件大有裨益的事。我常常會沉浸在那散發著油墨清香的字裡行間,去感受那無與倫比的快樂。

我最喜歡讀《西遊記》。它是明代傑出小說家吳承恩寫的。在我很小的時候,媽媽就給我買了這本書。那時的我,只是因為書中那一幅幅栩栩如生的插圖讓我看得津津有味。有時,我還會不由自主地把老家屋後的大山想象成花果山。把懸泉瀑布想象成水簾洞。我自己彷彿身臨其間,和孫悟空一起飲酒作樂。

漸漸地,我長大了。當我再拿起這本書時,便不再只看插圖了。在這密密麻麻的字裡行間中,我看出唐僧師徒三打白骨精時,妖精驚慌逃竄的情景,看見孫悟空借不到芭蕉扇時,抓耳撓腮的樣子。我沉浸在其中,感受無比的快樂。一次,正是週末,我心裡暗喜,終於可以痛痛快快地看《西遊記》了。我連忙從書架上取出我心愛的《西遊記》,像得到了珍寶,捧在手裡仔仔細細地端詳了一遍。接著,我拿著“寶貝”來到書桌旁,陽光斜斜地散在書上,投出窗外樹葉斑駁的影來。我小心地翻開了第一頁,這時,我耳邊彷彿響起了一聲巨響,一塊巨石迸裂開來,蹦出一隻猴子。我高興地大聲喊道:美猴王出世了!也許是太激動的緣故,這叫聲被媽媽聽見了,她一臉茫然地看著我,我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時間一點點流逝著,可我還沉浸在悟空打白骨精的場景中。媽媽把飯都做好了,大聲說“飯好了,快來吃飯!”我有口無心地應著“馬上來”,雙眼還像掃描器一樣,把一行行的文字輸入大腦。媽媽都把飯盛好了,發現我還沒有來,便發火了,大吼道:“快來吃飯,不然不讓你看了!”聽了這話,我只好乖乖地去吃飯。飯桌上還不停地給媽媽講著故事情節,以至於飯菜都涼了。終於,我心愛的書被沒收了,我難過極了。晚上,我躺在床上想:唐僧會不會把悟空找回來呢?悟空會不會原諒師父呢……

現在讀《西遊記》,我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我從中明白了許多道理。我從孫悟空身上學到了勇敢,在唐僧師徒身上我學到了堅持不懈,不畏艱險的精神與品質。這讓我對今後的學習生活有了更多的信心。我也要勇往直前去面對困難。

書就像朋友,能撫慰你心靈的傷口;書就像老師,能豐富你內心的世界。與書為伴,去感覺它字裡行間的奧祕吧!

我最喜歡的書 篇5

國小三年級作文 ,715字

寒假裡,我讀了很多書,有《格林童話》、《我是朗朗》、《葉聖陶童話集》……但我最喜歡的一本書是羅爾德达爾的《魔法手指》。

這本書寫的是革利鴿夫婦一家喜歡打獵,每個星期六的早晨,他們都會帶著各自的槍,到樹林裡去打走獸和小鳥。這可氣壞了鄰居的一位八歲小女孩。這個小女孩有一種與生俱來的非凡本領,每當她怒不可遏時,她的手指就能使出魔法來!這個魔法太有趣啦,它讓打獵者和被打獵者徹底掉了個兒,革利鴿夫婦一家變成了野鴨子,他們學習築鳥巢,學會飛翔,同樣每天面對獵人的追逐和驚嚇,而野鴨子們則到革利鴿夫婦的家裡享受著人類幸福的生活,做飯,玩玩具火車……更為搞笑的是,一天革利鴿夫婦一家竟然被野鴨們的槍瞄著,醒悟的他們保證再也不打鴨子和其他的走獸了,而且把自己的名字“革利鴿”改為“愛鴿”了。

看完這本書,我笑得前仰後合,眼淚都出來了,但更讓我感動的是小女孩通過自己的魔法教育了人類要愛護鳥類和動物。作為今天的我們一樣也要愛護和保護動物,珍惜大自然的一切,維護生態環境,還我們地球一個綠色的家!

前一段時間,我們國家的大部分地區出現了霧靄,每天上學的路上霧濛濛一片,廣播裡說的都是我們不懂的PM2。5,聽大人們說是我們的空氣汙染太重才造成的,這樣的空氣使許多年老體弱的人又進了醫院,我不知道這樣的天空是否還有鳥兒在飛?是否還有美麗的蝴蝶來翩翩起舞?

作為一名小學生,我多麼渴望也有一個會施魔法的手指,我多麼想用這個神奇的力量驅走灰色的霧靄,我多麼想用這個魔力來畫出我們五彩的家園!親愛的小夥伴們,讓我們攜起手來,從現在做起,從身邊的小事做起,愛護環境,做一個環保的小衛士吧!相信不久的明天,我們會看到雨後的彩虹,也會看到夜晚的星星!

我最喜歡的書 篇6

國小五年級作文 ,494字

我在這裡介紹一本我最喜歡的書,他是沈石溪的動物小說《白狼》。

你們認識沈石溪嗎?他可是著名的動物小說大王呢!沈石溪的原名是沈一鳴他醉心於大自然文學,已經出版了500多萬字的作品。

《白狼》裡寫了許多個有關動物的短篇小說,跛腳小苦鼠、聰明絕頂的母白狼、機智的烏鴉王、善良的黑蟒蛇……一切都是那麼奇特!

我簡單的講一下我最喜歡的一個故事:在西雙版納的一個村寨,有許多人在庭院裡養孔雀。一戶人家養了兩隻孔雀,一隻雌的,一隻雄的。他們一直恩恩愛愛,不久便產生了愛的結晶—四隻小孔雀。可因為一次黑山貓的襲擊與雄孔雀金鼎的見死不救,他們沒好的家庭破碎了。雌孔雀綠散將對金鼎的愛全部都轉移到了那救過它的沾滿孔雀羽毛的木弩上了,那不人家希望兩隻孔雀和好如初,真愛愛但綠傘卻因為以往那四隻小孔雀的傷痛與對那把孔雀弩的痴情,仍對金鼎的追求視而不見。春天其他人家的雌孔雀下許多小孔雀,而綠傘產下的四隻蛋,因為沒有被真正的雄孔雀愛過,永遠也變不成小孔雀了。

這個故事我並不覺得有趣,我只是對綠傘的痴情感到疑惑。看動物小說會不知不覺地增加我們的情商,並更瞭解那些動物們,所以我建議大家看《白狼》這本書。

我最喜歡的書中人物 篇7

國小二年級作文 ,362字

我最喜歡的書中人物是弗瑞絲老師,她來自《神奇校車》裡,是一個很古怪的老師。她經常帶同學們到意想不到的地方去瘋狂的探險,比如說:去火山裡看岩漿、去海里看鯊魚、去龍捲風走廊看龍捲風、去雲層裡看冰雹、去天空看雷電。

弗瑞絲老師的頭髮卷卷的,所以同學們都親切的叫她捲毛老師。每次上課前同學們都會看她穿什麼圖案的衣服,再猜她今天又要帶大家去什麼奇怪的地方。有一次她穿著帶著鯊魚圖案的衣服來了,同學們都嚇壞了,說:“糟糕!今天完了,難道我們是要去看鯊魚嗎?我的天啊!”

她有一輛看起來很古老,但實際不得了的校車!她的校車可以變小、變大,可以變成直升機、潛水艇、衝浪板,還可以變成太空飛船呢!

弗瑞絲老師為什麼要帶同學們去那麼危險的地方呢?那是因為這樣能讓同學們留下的印象會很深刻,讓同學們學到更多的大自然的奧祕,我喜歡這樣的弗瑞絲老師。

我最喜歡的書 篇8

國小三年級作文 ,347字

我最喜歡的書是《丁丁歷險記》裡的丁丁,因為他:勇敢,善良,勇於嘗試並樂於助人,他解決了許許多多的案件。

他為什麼要管這些案件呢?因為有一次他去剛果遊玩無意中發現有很多壞人在密謀壞事。丁丁心裡想:我一定要阻止他們!丁丁用他的智慧把壞人都抓住了,但只有主謀逃跑了,主謀逃到了美洲,於是丁丁跟著到了美洲。

到了美洲之後,大幅主謀就對印第安族長說了許多丁丁的壞話,族長都信以為真,丁丁來到美洲就被印第安人抓住了,族長判丁丁死刑,在執行死刑的時候丁丁急中生智把樹上的樹膠彈了出去打倒了族長,族長以為是拿彈弓的孩子打的,但有一部分族人認為是丁丁打人,於是他們吵了起來……丁丁趁他們不注意偷偷溜了出來。

在丁丁身上我學到了很多,他就想我的老師教我勇敢地面對讓我害怕的事情。如果你們也想看這本書,可以來找我哦!

我最喜歡的書中“人物” 篇9

國小五年級作文 ,530字

說起拉拉,也許大家並不陌生,它是沈石溪筆下的一隻身體矯健、四肢輕快,非常敏捷、非常機警的警犬。

它乖巧,馴良,很討人喜歡。最值得推敲的是它的名字—拉拉,對於它的名字,有另外一種名稱“66號警犬”。請用簡譜把它唱出來,拉拉,嗯,很好,就是這樣的。

它是一隻訓練有素的特級警犬,曾參與偵破多起案件,它在訓練中成長,它的成長也離不開它的主人大漫。在訓練中也曾出現過一些小插曲,拉拉長吼一聲,人們發現它原來是一隻狼狗後就把它關進了動物看守所,主人大漫又一次想起它來,這時拉拉又長吼一聲,大漫知道它沒事兒了。第二天,一人一狗又重新在一起了。忠心的它,重新回到了主人身邊。

在一次抓捕中,拉拉想乘勝追擊,不料主人大漫負了傷,倒地不起。它孤身一人,隨著同伴維奇登上了大客車,與匪徒大戰。它想:“要是衝上去,恐怕會沒了狗頭,不如智取。”它和維奇一商量,自己衝了上去,猛然一躍之際被子彈打穿了腹部,鮮紅的血汩汩流出。臥倒在地的它為同伴維奇贏得了寶貴的時機。維奇衝上去,一口咬住了匪徒的手,匪徒的手槍掉了下來,維奇卻危在旦夕,因為另一個歹徒持刀想殺維奇。它自己卻被刀剁了十幾下,待維奇來支援它時,它已經奄奄一息了。

我喜歡你,可愛、活潑、忠心、負責任的你,愛你,拉拉。

我最喜歡的書中人物——鳳九 篇10

國小六年級作文 ,463字

《三生三世枕上書》是我最喜歡的玄幻小說之一。它塑造了許多栩栩如生的人物,書中有冷酷霸道的東華帝君,有機靈可愛的糯米糰子阿離,還有被世人尊稱“姑姑”的白淺……

雖然這些人物都有鮮明的個性,但我最喜歡的人物還要數這裡面活潑可愛的鳳九。

鳳九,全名白鳳九,是白淺的親侄女,現任女帝。一出身額頭上就印有一朵鳳尾花胎記,身穿孝服。

我最喜歡的倒不是鳳九的外貌,而是鳳九的性格。

鳳九非常開朗活潑。她走到哪裡都是嘻皮笑臉的,時常鬧出些笑話。她笑時,嘴角上揚,眼睛眯成一條縫,就算笑也像如沐春風一般。

鳳九雖然活潑,但有時也很穩重。

自從她遇上並喜歡東華帝君後,整個人都變得十分老成,身穿一身孝服,幾乎沒有笑過。鳳九這種敢愛敢恨的性格,正是我所缺失的。

鳳九為了東華帝君真可謂是上刀山、下火海呀。她到九重天去當女僕,還砍斷了自己的一條狐尾,只為在三生石上刻上東華帝君的名字。

大家一定看過電視劇《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吧?《三生三世枕上書》就是它的續文,只是主人公由白淺、夜華,變成鳳九、東華帝君。

這就是我最喜歡的書中人物—鳳九。

我最喜歡的書 篇11

國小三年級作文 ,311字

書,就像一輪紅日,照亮了我美好的未來;書,就像一支畫筆為我的生活錦上添花。

我最喜歡的書,是沈石溪的動物小說。裡面記錄了各種動物的生活。自從我借了一本沈石溪的《第七條獵狗》之後,我便對他的書更是念念不忘。

當然,我最喜歡的是《雄獅去流浪》,裡面一個個生動形象、驚心動魄的故事扣人心絃。我為失去了四位哥哥的雄獅紅飄帶而感到傷心。那紅飄帶的命運時好時壞,是福是禍?我想,看完了下一本,謎底就會揭曉。

還有一本書名是《野犬女皇》。裡面講了一對親姐妹因生育而發生分歧,又在一次包圍中重歸於好。使我懂得了姐妹深情。

書是我們的朋友,有時書中的故事會帶給我憂傷,有時書中的主人公開心的樣子也會帶給我快樂。我在書的陪伴下健康快樂的成長。

我最喜歡的書 篇12

國小五年級作文 ,579字

我讀過很多書,《裝在口袋裡的爸爸》《平凡的世界》《查理九世》等,可最讓我難忘的是那套有關魔法世界的書—《哈利波特》

我很敬佩這本書的作者--J。K。羅琳。J。K。羅琳從1976年到至今2017年一直在寫作,還寫了幾本書幫助貧困學生:《神奇動物在哪裡》《神奇的魅力星球》。這套《哈利波特》總共有八冊,它讓我深深地感受到了“魔法”的趣味,也讓我時常有身臨其境的感覺,甚至有時候覺得自己就是一位巫師,能變出各種各樣的魔法。我很感謝作者,因為她讓我愛上了書,讓我知道了書的魅力,感受了人們異想天開的想象。

在這冊書中,我最喜歡的第八部《哈利波特與被詛咒的孩子》,這是她2007年的作品,這冊書主要講述哈利長大後,因為覺得對不起一個人不想讓他死去,而用時間轉換器回到過去,改寫了歷史,因為沒注意,一不小心讓壞人統一了天下,世界變得不美了,於是,他們再次改造歷史,但是,又發生了難以接受的事實和不可改變的事情,後來,他們犧牲了自己,才讓世界變得美好了。這本書最讓我沉迷的是故事跌宕起伏,曲折迴環,出人意料。同時,結局哈利?波特犧牲自我來拯救世界的精神也讓我沉迷於故事的跌宕起伏,曲折迴環,出人意料。同時,也讓讓我深受震撼和感動!

《哈利?波特》的精彩,並非我三言兩語能說盡,要體會其中的神奇,請趕緊加入閱讀的行列吧!

我最喜歡的書 篇13

國小三年級作文 ,225字

我最喜歡《木偶奇遇記》,這是我一直以來都看的書。

那次,我們去書攤,在那裡恰好看到這本書。爸爸掏了錢,我們買了回來。回家後,因為我有好多字不認識,爸爸就讀給我聽,我頓時感到了幸福。

我看完了,好朋友汪鋒看見書,想問我借。過了幾天,他書看完了,把書還給了我。雖然破了一點,但我一點也不計較,畢竟書是用來看的。

又一個星期天,陽光明媚,天氣很好,我又拿出書,坐在家裡,靜靜地看。從書中,我懂了許多道理,做人不能撒謊,要好好讀書。

書是我的好朋友,我愛它。

我最喜歡的書 篇14

國小六年級作文 ,723字

我是個天生愛書的人,自己在家裡經常讀書。鄭老師一直教導我們要讀好書,四年級上學期他推薦了《昆蟲記》這本書,沒想到我一下子就喜歡上了它。

《昆蟲記》是法國昆蟲學家法布林耗費畢生心血完成的名著,他在書中詳細地記錄著大大小小的各種昆蟲的生活,讓我大開眼界,在這之前我從來沒有想過這些小小的蟲子也和人一樣有著如此豐富多彩的生活。

瞧,螢火蟲在我眼前飛來飛去,他們是多麼富有詩意啊!用明亮的燈光來召喚心愛的夥伴。他們又是多麼聰明啊,用麻痺針,一次又一次的“扭”蝸牛,直到蝸牛失去知覺才盡情享用美餐。還有執著的紅螞蟻讓我佩服。他們出去找食物只按原路返回,不管剛剛來時那條路是多麼危險。陽光下,威武的螳螂在草叢中躍動,可憐的雄螳螂為了繁殖後代只好獻身。當我還沉寂在螳螂那絕妙的殺敵戰術中,精彩的文字又把我帶到了金布甲的世界……只要一捧起這本書,我就會沉迷在這些精彩的描述裡。我還經常追著媽媽讀給他聽,有時候媽媽都聽得入了迷,忘了手裡的活呢!

《昆蟲記》為什麼這麼生動豐富呢?我覺得第一是因為,作者觀察的細緻。從書中我發現法布林有時為了寫一頁文字,要整整觀察上一天。在法布林的耐心觀察下,一隻只昆蟲躍然紙上,也飄進了我的心裡。第二,是因為作者用詞造句準確生動,不死板。雖然這是一本介紹自然知識的書,但並不像我們的科學課本一樣只追求敘述的準確性,而是用生動形象的語言來講述科學,讓讀者在不知不覺中瞭解了豐富的自然知識。

我想用書中前言中的一句話來讚美法布林:這個大科學家像哲學家一般擁有深刻的思想性;像美術家一般擁有敏銳的觀察力,像文學家一般擁有形象描述的表達力。我認為《昆蟲記》,是同類作品中最精彩的一本,我要好好閱讀它,研究它,讓它成為我獲取知識的源泉,最愛!

我最喜歡的書 篇15

國一作文 ,773字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狀元。”自我讀過馮驥才的《俗世奇人》之後,對這句話的感悟更深了。

《俗世奇人》是著名作家馮驥才創作的短篇小說集。全書由十八個短篇構成,每篇專講一個傳奇人物的生平事蹟,故事生動有趣,人物躍然紙上。

這本書留給我印象最深的人就是刷子李了。他給自己定了個規矩:每次刷牆穿著黑衣,如果刷牆時身上有白點,就不收工錢。他幹活的時候,刷子一舉,往牆上一拍,劃出一道勻勻實實的白,刷出的牆面好比平平整整開啟一面雪白的屏障,刷子發出的聲音如同優美的樂章,不禁使人暗暗讚歎。書裡有句話說得好:“手藝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絕活。”社會是一個人才社會,以前這樣,現在也是這樣,你必須有一技之長才能更好更體面地生存。

有人擅長繪畫,如果再勤學苦練,就可以當一名畫家;有人善於寫作,如果更上一層樓,就能成為一名作家。如今在大城市裡,司機都要會講英語,公司的員工還要會使用網際網路。有了一技之長,你就可以在社會上安身立業,而如果你什麼都不會,就只能被社會所淘汰。

曾經有一個人在酒店當清潔工,他認真負責,一絲不苟,每天把廁所都洗得乾乾淨淨。有一天,一個顧客嫌棄馬桶太髒,他當場舀了一杯馬桶裡的水自己喝下去。顧客驚呆了,問他:“你怎麼敢喝馬桶裡的水?”他驕傲地回答:“馬桶是我洗的,我雖然只是一個清潔工,但我能把馬桶清洗得非常乾淨,裡面的水都可以喝,這也是一個特長啊!”是啊,他雖然只是個清潔工,但他也有自己的一技之長,雖然微不足道,但也可以憑此立身。

手藝人靠的是手上的絕活,有絕活,吃葷、亮堂,站大街中央;沒有能耐的,吃素、發蔫,靠邊呆著。

馮驥才筆下的蘇七塊、藍眼、酒婆、認牙、泥人張等等都是身懷絕技的普通人,他們都是憑著自身的絕技立足社會。一個普通人,只要肯用功,也可以把事做到極致,變成自己的特長。讀了這本書,我明白了一個道理:手上需要一技之長。

我最喜歡的書 篇16

國二作文 ,1076字

說起我最喜歡的書,我第一個想到的是《福爾摩斯探案集》。

一想到福爾摩斯,我就滿心崇拜。他是個行為孤僻怪異的私家偵探,精通許多偏門的專業,就連不起眼的菸灰都研究的透徹,作為偵探,他是真的出類拔萃。

拿起這本書,往往就放不下來了。房間裡靜悄悄地,只有紙張翻篇的聲音。我捧著書,彷彿捧著寶物一般。

我折服於福爾摩斯的淵博學識。當他與華生初次見面時,他僅僅瞥了一眼,就憑藉自己的知識說出了華生去過的地方、做過的事情。在調查侯波的凶殺案時,所有的警員、官方偵探都認為牆上的“RECHAL”是一位女士的姓名,認定被害人是侯波妻子的情人;而福爾摩斯轉念一想,認為“RECHAL”是凶手有意為了混淆警員的思路而寫的,而這幾個字母所組成的單詞不是哪位女士的姓名,而是德語“復仇”的意思。在後來,有一起案件中,福爾摩斯在勘察現場時留意到了一小堆菸灰,他捻了一撮,聞了聞,一語道破這菸灰是什麼品種的煙留下來的,然後根據煙的價值準確地判斷出了凶手的身份地位。

我欽佩福爾摩斯的勇敢無畏。他精通拳術、劍術,這使他身體健碩、身手敏捷,有資本去與凶手搏鬥。在侯波案的最後關頭,福爾摩斯在侯波(當時為了犯案做了馬車伕)收拾行李時,眼疾手快地用手銬將他銬住,最後凶手落入法網,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在紅髮會案件中,福爾摩斯與警員一同追捕罪犯,書中描寫到“福爾摩斯一個箭步衝上去,一把揪住了小個子”。絲襪案中,罪犯運用一系列化學知識和科學技巧裝神弄鬼,殺害了許多無辜的生靈;福爾摩斯不顧危險,毫不猶豫地與他交鋒,中途幾次危及生命,但是他還是義無反顧,最終罪犯也得到了相應的懲罰。

我敬重福爾摩斯的凜然正義。他一直在鑽研著醫學、化學,想為世界做出更多的貢獻,拯救更多的人。在一次次的案件中,他並沒有感到疲憊,為了黎民百姓的安全,他總是衝在最前面;他做這些並不是為了出名。在絲襪案中,有位記者在拍攝犯案現場和警員的照片用來寫報道。鏡頭對準福爾摩斯時,福爾摩斯迅速的用手擋住了自己的面容—明明是一個名利雙收的大好“機會”,但是他拒絕了。他這種正義是真正的正義。

在我們身邊,有些人學識豐富,但是他們不勇敢、不正義,還用自己的學識來害人、騙人賺取汙穢不義的錢財。有些人知識淵博、勇敢、正義,就像福爾摩斯一樣,不在乎名與利,默默地為社會作出貢獻;我想,這才是真正有價值的人生吧!而我,深受福爾摩斯這樣一個學識豐富、勇敢、正義的紳士形象的影響,立志要成為一個像他一樣對社會貢獻出自己力量的人。

我深深、深深地崇拜著福爾摩斯,從而深深、深深地愛上了這本書;它教會了我許多,是我最寶貴的精神財富。

我最喜歡的書 篇17

國小六年級作文 ,553字

我家有很多數學書,比如:《馬小跳玩數學》、《奇妙的數學》、《數學童話集》等等,可是我最喜歡的卻是《課本上學不到的數學》這本書!

這本書一共有十二課,每節課講的內容都不相同,而且每講一課都會有關於本課的一篇小漫畫,看了漫畫你就大概知道要講什麼內容了!

比如第一課:1和0的故事。背景是六一兒童節聯歡會,1和0通過對話讓大家記住了他們!隨後課文又緊抓重點詳細介紹了1和0的誕生!讓我們知道了1和0是兩個非常重要的自然數!

小朋友,你知道是誰發明了阿拉伯數字嗎?我猜想很多人都會回答是阿拉伯人,其實在沒有認真閱讀這本書之前我也不知道!課本的第三講就回答了這個問題,原來阿拉伯數字是印度人發明的!

在這本書中我最喜歡的是《古代人怎麼測量時間》這課,原來在3000多年前,中國人就開始利用影子來確定時間了,並且發明了最原始的計時工具圭表!而且在陰雨天和夜裡可以用水鍾和漏壺來計時!

通過對這本書的認真閱讀,還讓我知道了“+”、“-”符號的來歷,撲克牌裡每種花色代表的意義,以及人頭牌代表的是12位著名的人物!

《課本上學不到的數學》雖然是我上一年級的時候媽媽給我買的,但是我從來沒有認真閱讀過,這個暑假我再次認真閱讀後除了讓我知道了很多書本上不會講的數學知識外,也讓我體會到了學習沒有年級高低之分,只有知道與不知道!

我最喜歡的書600字作文 篇18

國小六年級作文 ,681字

書是人類的朋友,也是人類進步的階梯,能成功的人大多都愛讀書,也會有自己最喜愛的書籍。我也有一本特別喜歡的書,我喜歡的是怎樣的一本書呢?請聽我慢慢道來。

“身著羊皮短衣短褲,腰間別一把小鋸、一把斧子,肩上掛著彈藥袋子,背上揹著一個筐子,頭頂撐著一把又醜又笨的羊皮傘……”你知道這是哪本書中的人物嗎?當然就是英國著名作家丹尼爾·笛福的文明鉅作《魯濱遜漂流記》中的魯濱遜。

書中的主人公魯濱遜在長達28年的荒島求生中克服了夜晚無邊的黑暗以及隻身一人的孤獨與恐懼,克服了食物的短缺,以及惡劣的住宿環境。魯濱遜在持久而嚴酷的挫折中不斷成長,不再是以前那無拘無束的小小少年郎,“挫折和失敗會使人成長”,這句話一點也沒有錯。

這本聲名遠揚的書不僅使人學會了生存、學會堅強,還使人學會了不畏懼困難。

《魯濱遜漂流記》的作者笛福在書中還寫道:“害怕危險的心理比危險本身還要可怕一萬倍。”事實上確實如此,一個具有大無畏冒險進取精神的人,即使在惡劣的環境中,也終將會成為一個成功者,一個英雄。

魯濱遜以超乎想象的毅力和韌勁生存下來,他無論遇到什麼樣的困難,只要堅定信念,向希望充盈著的地方努力著,不止會造就生命的奇蹟,更會體現出生命的活躍與強盛。

《魯濱遜漂流記》被譽為一本“男孩子必讀的書”,這確實是一本好讀書的人都會喜愛的書,因此我強烈希望把這本書推薦給大家閱讀,激勵大家能夠和魯濱遜一樣,即使面對再大的艱難險阻,也能克服困難、頑強生存。

我最喜歡的書 篇19

國小二年級作文 ,438字

我最喜歡看的書是《湯小團》,最喜歡的主人公就是這本書裡的湯小團。他有個好朋友叫唐菲菲。我最討厭的人物是孟虎,他是一個又貪吃又笨的人。我最喜歡湯小團了,他又聰明又搞笑。

有一次,他們三個人分別進入了三個洞穴。有一個怪物跟著他們,這隻怪物什麼都會變。這隻怪物來到了湯小團的洞穴裡,他變成了孟虎。假孟虎說:“湯小團,快走。”湯小團覺得這個孟虎不對勁,他就用手砸暈了假孟虎,假孟虎馬上變成了怪物。唐菲菲碰到了怪物變成了湯小團,假湯小團說:“我們回去吧!”這時,唐菲菲覺得湯小團不是原來的他了,因為湯小團是很想拿到天子劍。所以她就用龍洲寶劍殺了假的湯小團,假湯小團馬上變回怪物。

最後,他們三個人回到了老師的身邊。唐菲菲和湯小團講述了自己在洞穴裡看到的東西。老師說:“怪物是書魔製造的幻覺。”這時,孩子們都哈哈大笑起來。

我最喜歡看的書類是科幻書,這套書讓人又驚奇又刺激。而且,這是我人生中看過最好看的科幻書。

我最喜歡的書 篇20

國一作文 ,751字

有人說,讀一本書,你玩那個如獲良友,溫故一本書,能如逢故知。是啊,人類離不開書。沒有了書籍,就像植物沒有了陽光;沒有了書籍,就像魚兒沒有了水;沒有了書籍,就像鳥兒沒有了翅膀。可以說,書是全世界的營養品。

我也不例外,如果缺少了書這樣的工具,那我會覺得,世界變得寂寞、無趣、枯燥無味,就像一望無際的大沙漠,什麼也沒有。

讀書的時候,我最喜歡挑選寫事件的文章,因為這種文章能我的心情變得忽冷忽熱的,讀完後便會覺得讀不都,捨不得一下子讀完,就像反覆多讀幾次,這樣一來,這篇文章就能大略的背下來。有時候就會產生幻想!就拿一本童話書來說,去年暑假時曾買了一本深受小朋友歡迎的《淘氣包馬小跳》。第一時間就是衝出圖書館,趕緊回家閱讀,到底哪有這麼好玩。不知不覺,“就像吸毒一樣,吸一口便迷上了”。其實,裡面的確是有寫事情精彩的內容。書中的主人公馬小跳,天性活潑,善良、可愛,和父親就像兄弟一樣。暑假時,他的爸爸便把他送到了鄉下的爺爺家去度過。有馬小跳的地方總會有很多好玩的事情。在哪裡,馬小跳的爺爺奶奶養了一群動物,而且別的有趣。看門的不是大黃母狗,而是老鴨子。而大黃狗晚上去抓耗子。貓天天呆在了別人家的樹上,等待另一隻白貓。鷯哥用來招待客人。外加一頭黑豬,名叫黑旋風,因為他跑的跟風一樣很快。每天早晨它就跑出家門,向山上跑去,在跑下山,傍晚才能到家。

剛開始讀起,覺得非常有意思。竟然還有這麼好玩的新鮮動物。也不是沒見過,我有個老師家住一樓,他家也養著小動物。貓狗大戰是常有的事。可老師家的就非常和好,貓被野貓欺負,狗就衝上去幫忙!

我不只讀此書,書非常廣,多,多得數不清。書,不僅僅是生活的快樂,它不只是僵硬的書,而是活躍的“小夥子”,更是對人類和社會的教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