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歡的一本書相關作文20篇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三國演義》 篇1

國小五年級作文 ,707字

在我的書櫥裡有許許多多的書:有法布林的《昆蟲記》,有葉聖陶的《稻草人》,也有尼古拉奥斯特洛夫斯基的《鋼鐵是怎樣煉成的》……在眾多的書中,我最喜歡的一本書是《三國演義》。因為書中許多活靈活現的人物和有趣的故事讓我讀後回味無窮。

我喜歡三國演義中的一些英雄人物。三國裡的人物個個都被作者描寫得維妙維肖,裡面好多人物都有一顆精忠報國之心,很令人敬佩。書中我最喜歡的要數孔明瞭,因為他足智多謀,遇事沉著冷靜,非常善於分析。比如草船借箭,他就藉助稻草人順利取得魏軍的十萬支箭,以備後用。魏、蜀、吳三國互相殘殺,損失了不少精兵強將,令人覺得惋惜。如果我是三國裡面一名將領,我會學習呂布精兵習武,學習孔明用好計謀,一定能夠取得最後的勝利。

我更喜歡三國演義中的精彩故事。其中“三英戰呂布”這個片段描寫得最為精彩:呂布是董卓手下的一員大將,他武功高強。有一次,張飛拿著丈八蛇矛應戰呂布,倆人戰了五十多個回合,張飛的陣腳漸漸亂了,而呂布越戰越勇。眼見張飛招架不住了,關羽著急了,他舞動著八十二斤的青龍偃月刀衝了上來,和張飛一起應戰呂布。剎那間,塵土飛揚,三匹馬廝殺在一起,三十多個回合過去了,倆人仍然戰不過呂布,這時,劉備也持著雙股寶劍來幫忙,他們弟兄三人把呂布團團圍住,呂布招架不住,只好起著赤兔馬飛快地溜走了。讀這個故事,我彷彿也來到了三國時的戰場,聽到了震耳欲聾的戰鼓聲,看到了激烈的戰爭場面,從“三英戰呂布”這個故事中我也明白了“團結一心,其利斷金“的道理。“三顧茅廬”“連環計”“火燒赤壁”等故事都寫得非常精彩。

《三國演義》是我國古代四大名著之一,我真喜歡《三國演義》這本書。同學們,你們也趕快來讀一讀吧。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 篇2

國小五年級作文 ,962字

俗話說得好:“書中自有黃金屋,書中自有顏如玉。”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薦《呼蘭河傳》這本書。

書目簡介:《呼蘭河傳》是蕭紅創作的一篇長篇小說,也是她的代表作。1940年寫於香港,小說共分七章,前有序後有尾聲,著名文學巨匠茅盾作序,書中主要寫了那是一個既僻遠又熱鬧的小城,在城中道上有個:“大泥坑”,它常常淹死一些動物和小孩,而人們卻在看熱鬧。小城舉行盛舉時,人們有跳大神的,唱秧歌的,放河燈的……我的祖父年近七十,他慈祥、溫和。我們有幾家鄰居,西邊一間破草屋租給一家餵豬的,還有一間租給了開粉店的,粉坊旁的小偏房裡住著趕大車的胡家,養了一個小童養媳—小團圓媳婦以及一連串的趣事。

書評:金庸這樣評價:蕭紅在香港寫的《呼蘭河傳》感人至深,我閱此書後,徑去淺水灣她墓地憑弔一番,深恨未能見到此才女。茅盾說《呼蘭河傳》是一篇敘事詩,一幅多彩的風圖畫,一串悽婉的歌謠。而文貴良說:蕭紅的《呼蘭河傳》1931年在武漢動筆,1940年在香港完成。《呼蘭河傳》對呼蘭河城的散落追憶,植根於蕭紅的寂寞中道出的言說。這種言說,塑造了屬於蕭紅個人的“新方言”。在這本奇特的小說裡,蕭紅以她幽默而富韻律感的天才筆觸明快而萬物有靈的通話風格,早就了一部“回憶式”文學的巔峰之作。

推薦理由:《呼蘭河傳》這部小說在藝術形式上是比較獨特的:雖然寫了人物,但沒有主角;雖也敘事故事,但沒有主軸;全書7章雖然可以各自獨立卻又依然是一整體。他不是純粹的鄉土文學,也不是純粹的左派文學,這中有諷刺,有幽默,有反省,也有記錄真實生活的一面。就像一個黑白的記錄片,間或夾雜著和祖父在小花園玩耍的彩色畫面。它是一本回憶童年的散文小說,既有寂寞和傷感;又不全是寂寞和傷害。

這本書用樸實清麗,真摯感人的語言分別描寫了呼蘭河這個小城,呼蘭河的風土人情,我的祖父以及家院的淒涼等幾個房面。

雖然作者嚴厲的批評了故鄉人們的愚昧,但作者對故鄉和故鄉人們始終懷著一種深深的熱愛和思念。文中刻畫了一個慈祥、和藹的祖父。這些和祖父度過的美好時光,是一段好的回憶,在這回憶中,有著留戀,有著深深的思念。

作者用自傳的方式為我們描繪了豐富的故事和人物,為我們描述了一個複雜的生活空間,告訴我們,應該用一種寬廣的胸懷來召喚真情和溫暖。大家都來讀《呼蘭河傳》吧,體會一下蕭紅的世界。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 篇3

國小四年級作文 ,310字

我從開始讀書以來閱讀過很多書,但最喜歡的一本書是《木偶奇遇記》。《木偶奇遇記》是科洛迪的代表作,發表於1880年。這部童話的主人公皮諾曹是個調皮的木偶,他天真無邪、頭腦簡單、好奇心強。《木偶奇遇記》通過皮諾曹的種種曲折、離奇的經歷,表現出他熱愛正義、痛恨邪惡、天真純潔的好品質。並藉此教育兒童要抵禦種種誘惑,做一個誠實、聽話、愛學習、愛勞動的好孩子。

我在四年級時曾學到這本書的一個片段,一下子就喜歡上了。週六,我上街看到書店裡有這本書,所以立刻就買了,買回來後細細閱讀,有好多精彩的部分。比如第一章《會說話的木頭》,你不相信可以自己去讀一讀喲!

我喜歡這本書!同學們,你有自己喜歡的書嗎?有的話,也和我一起分享分享吧!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 篇4

國小三年級作文 ,504字

最近我迷上了一本書—《查理九世之不死國的生命樹》。故事驚心動魄,撲朔迷離。深深吸引了我。現在我把這本書與大家一起分享。

書中一隻小狗名叫查理。這隻狗非常聰明,很多問題都他發都是他發現的。最神奇的是他會講話,成為團隊中的老大。墨多多,愛探險,腦子靈活,善於挖掘核心問題。堯婷婷是個細心的女孩子,她豐富的課外知識給了大夥強大的支援。探險中很多問題都是她解決的。虎鯊,為人直爽,很有勇氣。扶幽,富有創造力能給隊伍提供技術支援。在這本書中,我最喜歡扶幽,因為他的智商最高,關鍵時刻露一手。

當我聚精會神的看著書,彷彿也進入到了那詭異、神祕的世界。我的心隨故事情節而上下波動。故事主要講了四人一狗來到了不死國。他們遇到了一個貪婪鬼,貪婪鬼用自己的生命獲得了很多金幣,但也正是因為他的貪婪,讓他把自己的命丟了。這個故事告訴我們生命是有限的,但我們的動力無限,我們應該在有限的生命中做有意義的事情。

書中還有謎題在迎接我們,它吸引著我去解開這一道道的難關,要是實在不會也沒關係,書中有解謎卡,可以助我們一臂之力。

我最喜歡這本書從這本書中我學會了遇到困難不能退縮,應該團結一心,勇敢來面對,才能取得最終的勝利。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 篇5

國小四年級作文 ,869字

小時侯,我經常纏著媽媽講童話故事給我聽。媽媽對我說:“有一位叫安徒生的老爺爺,他寫了許多優美的童話故事,等你長大了,我給你買一本《安徒生童話故事》。

我很渴望擁有這本書。一年前的一個週末,我和媽媽去逛書店,在二樓的書架上,我看到了很多童話故事書,在裡面,我找到了一本《安徒生童話故事》,我很高興,就毫不猶豫的買下了這本書。回到家裡,一口氣讀完了了第一個故事:《醜小鴨》。

我喜歡《醜小鴨》這個故事。醜小鴨一生下來便很醜,父母討厭他,哥哥姐姐常常嘲笑他,森林裡的動物都瞧不起他。寒冷的冬天漸漸地來臨,其他動物都有溫暖的家,只有醜小鴨沒有家。不知多少次,可憐的醜小鴨被凍昏過去。醜小鴨歷經千辛萬苦才度過了這個漫長而寒冷的冬天。溫暖的春天到了,這時,醜小鴨已經變成了一隻潔白美麗的天鵝,張開翅膀,飛向藍藍的天空。

看了《醜小鴨》這個故事,我懂得了一個道理:無論做什麼事,都不要怕辛苦,努力去做,就一定能成功。勤能補拙嘛!

其實,我也是一隻醜小鴨,然而,我卻不像醜小鴨那麼可憐。小時侯,我在海邊的一個小鎮過著無憂無慮的生活。後來,爸爸媽媽在這個城市安了個新家。我七歲才進小學讀書,當我第一天走進校園時,校園裡的一切對我是如此的陌生。同學們都讀過幾年幼兒園,基礎都比我好。當老師第一次提問我時,我膽怯的站起來,回答的聲音很小,只有自己聽得到。下課以後,同學們圍在一起做遊戲,我站在一旁看著,感到很孤獨。回到家裡,我把在學校不開心的事告訴了媽媽。媽媽給我講了醜小鴨的故事,然後對我說:“你是個大膽的女孩子,你並不比其他同學差,你要像醜小鴨那樣,通過自己的努力變成美麗的天鵝。”聽了媽媽的話,我又有了自信。我開始發奮學習,成績也越來越好,後來同學們推薦我當了學習委員。這次期中考試,語文、數學我都拿了滿分。當我站在領獎臺向同學們敬禮時,老師和同學們都用讚許的目光看著我。我拿著獎狀回到家裡,爸爸媽媽很高興,媽媽摟著我說:“我的女兒真棒,醜小鴨要變成天鵝了。”

我喜歡《安徒生童話故事》,喜歡醜小鴨。我是醜小鴨,但終有一天,我會變成美麗的天鵝,飛向藍天。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 篇6

國小五年級作文 ,597字

在我的書桌裡放著一本我最喜歡的書—《新華字典》。這一本普通的《新華字典》,卻有著一段精彩的故事。

這本《新華字典》的外形是長方形的,紅色的封面,封面上寫著“新華字典”四個白色的大字。

翻開《新華字典》第一頁,你看到三個字—總目錄。字典裡的欄目有識字、拼音、組詞、造句、近義詞、反義詞、解釋說明等。

有一次,我不小心在字典上留了一個髒手印,爸爸頓時拉下臉來,訓斥我。他還用橡皮輕輕地把汙跡擦掉。我看到這種情形,心裡既害怕又奇怪:只不過是一本舊書,為什麼爸爸把它當作寶貝似的呢?

爸爸的臉變得嚴肅起來,一邊拉我來到他身邊,一邊跟我說起字典的來歷—

以前老師要求爸爸買《新華字典》。爸爸把這件事告訴奶奶,但奶奶當時身上只有幾角錢,準備拿去買鹽。如果買了字典,就沒有錢買鹽了,那當晚的菜就會變得無滋無味。但奶奶思考了一會兒,就毫不猶豫地把錢給了爸爸去買了《新華字典》。

字典買了回來之後,奶奶在第一頁寫上“好好學習,天天向上”。從此,爸爸努力學習,每個學期都取得優異的成績。奶奶高興地說:“我當初的選擇真正確!有了書就能長知識。”爸爸就是這樣一直珍藏著這本凝聚著濃濃母愛的字典。我一邊聽一邊深受感動。

現在我一有空就把那本字典拿出來看,遇到不會寫或不明白的字時也拿出這本字典來查查。

我非常喜歡這一本書—《新華字典》。它永遠是我的良師益友,指引著我前進。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 篇7

國小五年級作文 ,586字

我看過許多的書,也有許多喜愛的書,當然,印象最深刻的書是英國作家羅爾德达爾寫的《瑪蒂爾達》。

翻開這本書的第一頁,我就被深深地吸引:做爸爸媽媽的有一件事情很滑稽,即使他們的孩子是你所能想象出來最討厭的小膿包,他們仍舊認為他或者她很了不起……本來我對這本書的名字就十分好奇,看了這一段,更加深了我對這本書的印象和好奇。

令人驚奇的是,五歲的瑪蒂爾達已經把大多數經典作家的作品讀完了!比如《躲進洞內》、《簡爱》、《吉姆》、《傲慢與偏見》、《老人與海》等。可是,這個聰明絕頂的小姑娘遇上的是庸俗勢利的爸爸媽媽,還有最惡毒的校長。不過,聰明的瑪蒂爾達沒有怨天尤人,而是從書中學習並思考得來對付這一切的辦法,在和惡毒的特朗奇布林校長鬥爭的過程中,瑪蒂爾達和善良的班主任亨尼小姐結下了深厚的友誼。

惡毒的校長把阿曼達思裡普的長辮子當擲鏈球一樣扔出去,還讓博格特羅特把一整塊比他還大的蛋糕吃下去……神奇的瑪蒂爾達用眼睛推翻了裝有蠑螈的水杯,還用眼睛把粉筆舉起來,並在黑板上寫字,嚇壞了校長。我想這或許就是專注的力量吧。現實中我們專心致志地做好每一件事,一定會產生出非同凡響的力量。知識改變命運,面對困難不退縮,冷靜地用智慧解決,這是我從這本書中學到的。

這本書的故事高潮迭起,引人入勝,直到懸念被一個一個出乎意料的結果解釦時,仍讓我久久回味……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 篇8

國小五年級作文 ,1527字

“書是人類進步的階梯。”法國的高爾基這樣說。“書中自有黃金屋,書中自有顏如玉。”我國古代的宋真宗這樣說。古今中外的大教育家、大思想家都提倡多讀書,而我們這些祖國的未來怎能不多讀好書?

我的愛好也是看書,而且尤其喜歡歷險類的書,而《魯濱遜漂流記》則是歷險類的書中的“王者”,這本書的引人注目之處不但在主人公魯濱遜坎坷曲折的經歷之中,還在主人公魯濱遜懷有一顆堅強、不隨便向大自然認輸的心中。

主人公魯濱遜出生於一個商人家庭,一心想出海見識見識。可他的父親卻是個固執的人,只想讓魯濱遜繼承他的商人事業。魯濱遜是一個嚮往自由的人,他可受不了父親的管束,就瞞著父親偷偷叫上他的一位有錢的朋友,一起買了艘小船,就出海前往倫敦了。

在前往倫敦的路上,魯濱遜先遇上了大風暴,船被撕了個粉碎,自己好不容易才保住了性命。第二次航行總算“苦盡甘來”,他一帆風順地到非洲,他憑藉天生的商人頭腦在非洲賺了一大筆錢。第三次航行又遭不幸被摩爾人俘獲,當了奴隸。可又一次在主人出去辦事時划著主人的小艇逃跑,中途被一艘葡萄牙商船救起。

他乘著商船來到了巴西,下了船,又靠著在非洲經商賺來的錢買了一座莊園,做了莊園主。可他不甘心這樣的發財致富,又再次乘船到南美洲經商。

可這次運氣也不太好,船遇到風暴觸礁,船上的所有人都死於非命,只有他一個人僥倖存活了下來,他在風暴中拼命游泳,最後還是暈了過去。等他醒來時,發現自己已經被潮水衝到了一個偏離航線、荒無人煙的小島上。他冷靜下來,把被潮水衝到岸邊的沉船殘骸裡可以利用的東西都給搬了上來。他用從船上搜刮來的亞麻布做了帳篷和吊床,把家建在了小山旁,用削尖了的木樁在家旁邊做了一圈柵欄,防止野獸入侵大本營。他用從船上拿來的槍支和彈藥獵捕野味為食,以家旁的小池裡的淡水為飲,用簡單的工具做出了一些簡單的生活用品,還種植小麥併成功地做出了麵包。度過了最初的困難。

當魯濱遜已經在荒島上居住了差不多二十年的時間,他在一次環島旅行時看到了幾個巨大的腳印和幾堆已經腐爛的骨頭。當時,魯濱遜恍然大悟,這些骨頭並不是動物的骨頭,而是人類的骨頭!他終於知道,這座島並不是一座荒無人煙的荒島,而是臭名昭著的食人族開過食人宴會的小島!魯濱遜知道這個如晴天霹靂般的訊息的時候,嚇得魂不附體。因此,魯濱遜十幾天內沒有安穩地睡過一次覺,每次想睡覺的時候他都會做一個同樣的噩夢:他被食人族捆了起來,他親眼看見自己的同類被食人族吃掉。而且他知道,下一個被吃掉的人就是自己!每次,他都會被噩夢驚醒,害得他好久沒好睡覺,長出了像熊貓的眼睛一樣的黑眼圈。直到他又過了三年,親眼看見一群食人族來到島上吃抓來的奴隸,他實在怒不可遏,抓起獵槍和一把匕首就衝了上去,把食人族殺了個精光,只留下了一個和他年齡相仿的食人族。當時,魯濱遜實在不想殺生了,便留下了一個伶牙俐齒的食人族少年做了自己的奴隸。由於魯濱遜收他為奴隸時是星期五,魯濱遜便給他取名為“星期五”。

魯濱遜和“星期五”又在荒島上生存了幾年後,一艘商船來到了荒島,他們十分興奮,可不幸的是這艘商船的船長對他們說,這艘船以經被海盜俘獲,海盜們到這裡來就是因為想靠岸休息休息。最後魯濱遜一行人利用自己的智慧和海盜鬥智鬥勇,最後終於收復商船,並把海盜留在了小島上。船長十分感激地帶他們回到魯濱遜的故鄉—英國。當魯濱遜帶著“星期五”回到家裡時,父母親早已雙亡。他在英國結了婚,生了三個孩子,過上了幸福的生活。

最後,我要對大家說,我們的身邊有許多一見到困難就說不的人。可你看看魯濱遜,我們應該多學習他看見困難並不是自暴自棄,而是冷靜下來,仔細觀察事物,利用自己的智慧努力戰勝困難,並在受挫時不放棄希望,堅持下去,就一定能夠戰勝困難!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 篇9

國小六年級作文 ,667字

書,就像一束鬱金香,沁人心鼻;書,就像一輪紅日,撥開我心中的雲霧;書,就像一支畫筆,為我的生活錦上添花……

小學五年來我讀了許多書,其中我最喜歡的就是《綠山牆的安妮》這本書了。這本書主要講了一個獨特女孩—安妮的成長故事,安妮,一個十一歲的孤兒,一頭紅髮,滿臉雀斑,整天耽於幻想,嘴巴喋喋不休。安妮的內心充滿陽光,她對生活和大自然中的一切始終保持一顆熱愛與感激之心。她擁有兩種極其寶貴的財富:一是對生活的景氣幹,二是樂觀豐富的想象力。對於安妮來說,每一天都是新的開始,每一天都有新的期望,生活在她的想象和努力中變得豐富多彩,她給綠山牆農舍和整個亞芬裡村莊帶來無盡的歡樂和朝陽般的氣息。

這本書中安妮活潑可愛,她一生經歷了許多坎坷,但她毫不懼怕,樂觀地面對困難,從不退縮。她的想象力豐富的驚人,時不時就跌入幻想的世界中:她幻想自己有一頭漂亮的黑頭髮;幻想自己穿著白紗衣,衣服上有渴望的泡泡袖;幻想自己是一個勇士,正在經歷探險;幻想大自然有水神、樹神,甚至有鬼……她還不斷地闖禍曾對嘲笑她長著紅頭髮的林德太太發脾氣,用石板教訓了諷刺她的男同學吉爾伯特,在一次茶會中誤把知心朋友戴安娜灌醉,因為爭強好勝從房頂上摔下來,為了漂亮錯把頭髮染成綠色……她的故事讓人忍俊不禁,卻又不得不對她另眼相看。

我之所以喜歡這本書,是因為這本書充滿朝氣,充滿正能量,能使人學到許多東西,比如在安妮身上就能學到很多:熱愛生活、勇於擔當、知錯就改……

《綠山牆的安妮》就是這樣一本書,他俘獲了無數孩子和大人的心,相信每個人都能從安妮身上找到自己的影子。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 篇10

國一作文 ,1038字

暑假中,我閒來無事,從朋友那借了一本書,並一口氣看完了它。這本書的名字是《誰動了我的乳酪》,我剛開始看這本書時,心中始終有一個疑問:這本不起眼的小書居然是全球暢銷書之一?但隨著深入閱讀,認真思考,我終於明白箇中原因。

書中有四個主人公—兩隻小老鼠嗅嗅,匆匆和兩個小矮人哼哼,唧唧。他們生活在一個迷宮裡,乳酪是他們要尋找的東西。有一天,他們同時發現了一個儲量豐富的乳酪倉庫,便在其周圍構築起自己的幸福生活。很久以後的某天,乳酪突然不見了!這個突如其來的變化使他們的心理暴露無遺:嗅嗅,匆匆隨機而動,立刻穿上始終掛在脖子上的鞋子,開始出去尋找,並很快找到了更多的乳酪。兩個小矮人哼哼,唧唧對於變化卻猶豫不決,始終還停留在已經消失的美好回憶中,無法接受現實。後來,經過激烈的思想鬥爭,唧唧了變化的含義,穿上跑鞋,重新進入迷宮,並獲得了更多的乳酪,而哼哼卻停在原地,一無所獲。

我認為,乳酪是個比喻,象徵著我們最理想的到的東西,也許是優異的成績,老師的表揚,一張獲獎證書……

我們在一個瞬息萬變的世界裡,人們時常感覺自己的乳酪在不斷變化著,各種強烈的變化讓人心理失衡,使我們經常在突如其來的變化中不知所措,抱怨著上天的不公平,面對不了新的生活,陷入煩惱之中而無法自拔,一蹶不振。而在生活中,我又何嘗不是這樣呢?

就拿這一學期來說,我們剛開始讀書幾天後知道語文老師伍老師調走了,換了一個新的語文老師,我便不知道適應,依然按照之前的方式學習,加上之前的伍老師講課非常好,我便想伍老師回來。再加上學習方法不適應老師的特點,學習成績自然下降了許多。後來,我也學會了隨著老師的變化而變化,逐漸適應了,成績也很快提高了。

其實,生活的迷宮非常大。我們為什麼要沉浸在失去的痛苦,無奈,決定的兩難之中呢?我們應該儘快找到自己的鞋,隨著乳酪而變化,投入到新的生活中去,這樣才會發現更多,更好的乳酪。

從這本書中我還認識到變化是一種必然的因素,而我們應該做到的是在大變化發生之前,就做好相應的準備去應對並戰勝變化。

以後的我,一定要有嗅嗅靈敏的應變能力和匆匆迅速開始行動的能力,並學會像唧唧一樣不斷調節自己的心理,不要為一場考試高分而過度興奮,以致學習停滯不前。及時調整自己去適應變化,獲得更好的心境去努力學習,工作,生活。而不能傻呵呵的站在原地,永遠不能適應變化,一事無成。

讀了這本書之後,我明白了:要想追求更好的未來,必須歷經磨難,努力奮鬥不能坐享其成。不然,結果只能是竹籃打水一場空。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 篇11

國二作文 ,1230字

書,就像一束鬱金香,沁人心脾,書,就像一輪紅日,拔開我心中的雲霧,書,就像一盞明燈,為我照亮前行方向,指引我前進。

—題記

馬克吐溫說過:“十九世紀有兩個人,一個是拿破崙,一個是海倫凱勒。”但,我更欽佩的是海倫凱勒,她的精神,讓整個世界為之震撼,她的名著滋養著一代又一代人的心靈,那便是—《假如給我三天光明》。

她—海倫凱勒,一個生活在黑暗中卻又給我類帶來光明的女性,一個渡過了88個春秋,卻熬過了87個無光,無聲,無語的孤獨歲月的弱女子,畢業於哈佛大學拉德剋夫女子學院,並用生命力量處處奔走,建起了一家家慈善機構,為殘疾人造福。海倫接受了生命的挑戰,用愛心去擁抱世界,以驚人的毅力面對困境,終於在黑暗中找到了人生的光明面,最後又把慈愛的雙手伸向了全世界,這是多麼偉大啊!

在海倫變成聾啞人後,開始面對生活中的一切都是失望的,用消極的思想去面對生活,情緒低落,極易暴躁,她沒有了希望。在她父母的努力下,熱心的人們幫海倫凱勒找到了一名老師—安妮莎莉文—海倫新生活的引導者。莎莉文老師讓海倫重新對生活充滿了希望,而且會閱讀,寫作,並體驗到了生活的無限樂趣。在學校裡,她結識了許多朋友。且對她友好、熱情,給予了很多幫助。海倫經過自己的刻苦努力,進入了她夢寐以求的哈佛大學,又以優異的成績從大學畢業,還掌握了英、德、拉丁、五種文字。畢業後,便加入了盲人的組織,開始了她的慈善活動……

海倫以一個盲人的視角想象如果自己能夠有三天的時間看到世界,她將會去做哪些事—去看看幫助過自己的人,去感受世界品味。海倫在這部書中,以自己的經歷告訴正常人要珍惜自己所擁有的一切,善於利用自己的雙腿,去發現世界的美好,不要直到失去後才懂得珍惜……

我們都是健全的孩子,可以用自己的雙眼去感受自然,觀察世界,可再想想海倫凱勒,她憑著不屈不饒的精神和永不放棄的信念,超越自身的缺陷,並在愛心人士的幫助下,插上了愛的翅膀,在知識的海洋中盡情遨遊。她樂觀、執著,最終獲得了成功。想到這兒,我不禁有點慚愧。

我們在日常生活中,不珍惜自己所擁有的一切,浪費時間,將青春的大好時光就這樣白白糟蹋,最終也不會有的成就。再想想海倫,我真是自愧不如。

我不甘心,即使自己明白的太晚,但我還是願意從現在起,奮發圖強,好好學習,努力奮進,充實自己,在生活中,更要微笑面對困難和厄運,不被心中的恐懼而擊倒,這便是最重要的。我們要學習海倫那份樂觀、堅強與積極進取,努力拼搏,但決不自憐自艾,不自輕自賤,不被挫折打敗。應該時刻堅信我可以的,我並不比別人差,相信自己一定會有所成就的。

海倫的三天如此短暫,可我們的時間和機遇還有很多,光明對我來說不是奢望,聲音也不是可遇而不可求,對我們而言,並不缺乏身體上的組織結構,我們更需要的是意志上的頑強,自強不惜,堅韌不撥的精神,更重要的是擁有一顆積極、樂觀、敢於創造奇蹟的心!

加油吧!相信自己,一定行!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 篇12

國二作文 ,913字

書,猶藥也,善讀之可以醫愚,讀史使人明智,讀詩使人靈秀,演算使人精密,哲理使人深刻,倫理學使人論重,邏輯修辭使人善變這些語句是我們耳熟能詳的,他們都給了我們一個重要的啟迪,書對我們這些正在成長的孩子來說,不僅豐富了知識,增長了才幹,更主要的是陶冶了情操,養成良好的道德、品行,連眾多的文學名著中,我最喜歡的,是《孔子的智慧》。

幾千年來,孔子的言行、思想,構成了博大精深的中國儒家思想的基礎,在各方面都有很多智慧的思考,他的思想直到今天仍然為大多數中國人所推崇。孔子本身猶如一座思想的寶塔,滋潤後人,也正因為如此,孔子才能成為歷經幾千年滄桑而不被世人遺忘的思想宗師。而這本書記錄了孔子的思想和智慧,我們的心靈也彷彿茫茫黑夜中有了一盞指引方向的明燈,有了前進的方向。

這本書中對我產生極大啟迪的是這樣一個故事:有一個男孩到美國留學,他每天都會看到一位老人去買報紙。有一天,這位老人突然昏倒了,男孩送老人去醫院,老人孤苦一人,還患有心臟病,在老人的要求下,男孩搬到了老人的住處。一年後的一天,老人昏倒了,去了醫院才知道老人要做手術,但手術費用昂貴,男孩半夜敲了好幾個同學的家門,才籌齊了錢。術後,老人的身體狀況越來越不好。一天晚上,老人送給男孩一枚鐵指環,說是他祖父給他的。第二天,老人去世了,一個偶然的機會,男孩才得知,這枚鐵指環原來價值連城,是老人故意在上面鍍上了氧化鐵。

男孩用他的孝心,溫暖了一個孤苦無依的美國老人,後來,她的孝心也得到了回報,鴨有反哺之恩,羊有跪乳之德,一個人無論有多大權力,多少財富,都不應該忘記一個孝字,孝?d乃做人之根本啊!著名的微軟總裁比爾盖茨曾經說過:世界上什麼都可以等,唯有孝敬不能等待,父母辛辛苦苦一輩子,把自己的一切都獻給了子女,到老眼花耳聾,腿麻腳軟,這時,晚輩對長輩們的孝呢?人應當向烏鴉學習。盡心孝敬父母,正如一首歌中所唱:“如果人人都獻出一點愛,世界將變成美好人間”,這不是一句簡單的歌詞,而是人類最美的語言,這是我讀完這本書後才真正領悟到的。

書是一首輪船,能載著我們在知識的海洋中穿行,那麼,就讓我們在好書的陪伴和鼓勵下,在知識的海洋中翱翔,做個知識豐富的人吧!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 篇13

國二作文 ,616字

在我的書櫃裡,躺著一本書—《羅賓遜漂流記》,它是我最喜歡的一本書。

這是一部關於冒險,智慧和勇敢的永恆經典,是航海探險小說的先驅,小說講述了英國人魯賓遜由於所乘的貨船在海上沉沒,孤身一人流落到無人的荒島,為生存而不懈奮鬥的艱辛歷程。

主人公魯賓遜樂觀向上,百折不回的精神以及他那銳意進取,堅強不屈的品質一直感染著我,激勵著我。每當我遇到坎坷不敢前行時,我總是會想起魯賓遜,想起他那偉大的精神和品質。

記得有一次,我遇到了一道難題,想了好長時間也想不出來,越想越著急,都急的快哭了!可是,我想到了魯賓遜,他在那樣困難的環境下都能解決諸多難題,為什麼我就不行呢?更何況只是一道數學題。於是,我再次抱著試試看的態度去做,果然,在用了無數張草稿紙後,我成功地算出了那道題。

記得還有一次,我和爸爸媽媽在沙漠上游玩。走著走著,我離爸爸媽媽已經很遠了。我看看爸爸媽媽,又跑了起來。當我回過頭來尋找父母的時候,他們竟神祕失蹤了!望著四周陌生的環境,我呆了,哭了起來—我迷路了,我被丟了!這時,我再次想到了魯賓遜,面對困難,他哭了嗎?不,他沒有,哭解決不了困難,要勇敢地面對,於是,我靜下心來,在管理員的幫助下,終於見到了爸媽。

魯賓遜他那頑強的精神,幫助我勇敢地與困難鬥爭。

魯賓遜他那偉大的品質,教會我在生活中要堅強。

魯賓遜他那不平凡的歷程,更使我懂得了做人的道理。

《魯賓遜漂流記》交給了我許多,它真是我的“導師”。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 篇14

國小六年級作文 ,468字

“生活裡沒有書籍,就好像沒有陽光,智慧裡沒有書籍,就好像鳥兒沒有翅膀。”我熱愛讀書,在那數不清的書籍中,我獲取了許多知識,明白了一些道理。

我最喜歡看的是長篇小說《鋼鐵是怎樣煉成的》這本書,它是蘇聯一部最輝煌的名著,它早已成為世界文學的經典之作。此書被廣為閱讀,盛傳不衰,被視為人們的生活教科書,人生的路標和精神補品,被一代代讀者傳承著。

《鋼鐵是怎樣煉成的》的作者,他英勇奮鬥了一生,和書中的主人公保爾的經歷完全交織在一起。保爾既平凡又偉大,但他不是天生的英雄,而是在老一輩黨員的教育下,通過長期實踐,無論何時,何地都要嚴格要求自己,終於鍛鍊成一個具有崇高理想,堅毅的意志和剛強的自覺革命戰士。他有奮鬥目標,為之獻身的理想始終堅定不移,並和人民利益聯絡在一起,為人類解放而奮鬥,“鋼鐵”就是這樣一步步煉成的。

這本書讓我受益匪淺。它告訴我們:千里之行始於足下,空談理想是無濟於事,要苦幹,實幹,從自己做起,從小做起,要有頑強不屈和無私奉獻的精神。

聽了我的介紹,你是否也喜歡上了這本書,一起加入吧,投身書的海洋,會給你帶來無窮樂趣的!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 篇15

國小六年級作文 ,762字

高爾基說過:書籍是人類進步的階梯。

從小,在媽媽講的故事的薰陶下,我特別喜歡看書,尤其是童話故事書,在所有童話故事書中,我最喜歡的是《一千零一夜》這本書。

一千零一夜是由阿拉伯民間故事彙集起來的,又名《天方夜潭》。

這件作品講述了,在古代印度與中國之間,有一個名為薩桑國的國度。那裡的國王山努亞生性殘暴愛嫉妒,國發現王后行為不端,所以將其殺死!此後,國王山努亞每日都要娶一位少女,然後在公雞啼鳴時,將其殺害,不可間斷,以示報復。因此,整個薩桑國的少女都不得不逃離至他國。

宰相的女兒安卓魯知道了這件事後,下定決心要拯救那些無辜的少女。她不顧父親的阻攔、妹妹的勸告,自願嫁給國王山努亞。

安卓魯嫁給山努亞後,用講述故事的方法吸引國王,每夜講到最精彩處,天剛好亮了。於是她說“如果國王開恩,讓我再活一天,下一夜的故事將比今夜更精彩!”山努亞因好奇故事接下去的發展,於是便發誓等她下一夜故事講完再殺她!

就這樣,安卓魯的故事每夜講到最精彩處天剛好亮了,她便再次乞求山努亞等她故事講完再殺她,而山努亞也受不了故事的誘惑,再次發了誓。

安卓魯的故事一直講到了一千零一夜,國王終於被她感動了,下旨不再娶妻,與安卓魯白頭偕老!而安卓魯講的故事也被國王紀錄下來了,編寫成了《一千零一夜》。

因其內容豐富,規模巨集大,故而被高爾基譽為民間文學史上“最壯麗的一座紀念碑。”

“阿索的紅裙子、駝背的故事、阿里巴巴與四十大盜、懂鳥語的僕人……”這些故事都出自於《一千零一夜》,故事中的人物性格多異:勇敢、機智、敢於冒險、熱愛生活!

而且《一千零一夜》還被改編成為動畫片,故事情節生動,引人入勝,用故事轉化現實的辦法,來教育人們!動畫片裡充滿了奇思妙想,特別適合九歲以下的兒童觀看。

一本喜愛的書,可以帶領我們走向浩瀚的天地;帶領我們領略知識的真諦!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 篇16

國一作文 ,614字

走進我的房間,最引人注目的就是那書架了。上面的書五花八門,有《安徒生童話》、有《笑貓日記》、有《故事作文》、有《西遊記》……其中我最喜歡的就是美國女作家海倫凱勒寫的《假如給我三天光明》,是這本書教會了我們,在人的一生中,會有許多的困難,我們只有克服了這重重困難,才會成功!

這本書的主人公就是本書的作者—海倫。凱勒。講了海倫凱勒在一歲半時因病喪失了視力,聽力,繼而又喪失了語言能力。雖然她重病纏身,但是,在導師安妮莎莉文的幫助下,海倫凱勒用頑強的毅力學會了讀書和說話,她付出了比別人多幾百倍的汗水,終於能夠與常人交流,溝通了。之後,她又以優異的成績畢業於哈佛大學,掌握了英語、法語、德語、拉丁語和希臘語五種文字,成為了世界上第一個完成高等教育的盲聾人。

在這本書中,海倫凱勒設想,如果有三天光明,她第一天要看她那些只能用雙手辨識長相的朋友與家人,看看大自然;第二天要去了解歷史,瞭解藝術,感受人類的精神世界如何構成;第三天她要了解社會,瞭解平凡的充滿喜怒哀樂的生活,這同樣也是一個生活在黑暗與寂寞中的人無法想象的世界。

三天,就是對於我們來說,普普通通的三天,但是,這三天對於海倫凱勒來說是十分珍貴的。啊!回頭看看,或許我們太幸運了,那我們難道不應該把握生命中的每一天呢?所以我們應該珍惜生活中的每一天,每一時,每一分,每一秒!不要等到失去了之後才後悔。

這本書給了我許多啟示,是這本書讓我懂得了珍惜生命,珍惜時間。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篇17

國二作文 ,2621字

【篇一: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書籍是人類進步的階梯,書,就像一束鬱金香,沁人心鼻;書,就像一輪紅日,撥開我心中的雲霧;書,就像一支畫筆,為我的生活錦上添花……在書海中遨遊,你會感到無限樂趣,我有一本最喜歡的書,它使我受益匪淺。

這本書就是《假如給我三天光明》,讀了它讓我百感交集,海倫。凱勒的堅持不懈讓我感動。這本書講了一個又聾又盲的弱女子海倫。凱勒在莎莉文老師卓有成效的教育下,在自己堅持不懈和驚人的毅力下竟然畢業於美國哈佛大學德克里夫學院!畢業後,她用生命到處奔波,建起一家家慈善機構,為殘疾人造福,被美國《時代週刊》評選為20世紀美國十大英雄偶像。她在黑暗中尋找光明,給無望世界帶來希望!她說過一句話:“身體上的不自由終究是一種缺陷。我不敢說從沒有怨天尤人或沮喪的時候,但我更明白這樣根本於事無補,因此我總是極力控制自己,使自己的腦子不要去鑽這種牛角尖。”這讓我看到了她的精神。

當媽媽給我買回這本書的時候,我只是好奇的翻了翻,後來我就迷上了它,最後我愛不釋手、百看不厭。有一天我正在看它,情感隨著書的情景變化著,看著書上的語句“朋友,你可曾在茫茫大霧中航行過,在霧中神情緊張地駕駛著一條大船,小心翼翼地緩慢地向對面駛去?你的心怦怦直跳,唯恐意外發生。在未受教育之前,我正像大霧中的航船,既沒有指南針也沒有探測儀,無從知道海港已經非常臨近。我心罩無聲地呼喊著:‘光明!光明!快給我光明!’恰恰正在此時,愛的光明照在了我的身上。”我不明白其中的意思,我又讀了幾遍,終於明白了意思。這時,一個手搭在我肩上,我扭頭一看是媽媽,原來是我讀書太入迷了,沒聽見媽媽叫我。

我愛《假如給我三天光明》這本書,它讓我明白了許多,我們像知己一樣,我要帶著它一起成長,帶它走向成功。

【篇二: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有這樣一句名言“書籍是造就靈魂的工具—雨果”。讀書是人類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件事,書是人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個好朋友。我們只有通過讀書,才能學到豐富的知識以及拓展我們的思維。

在我家的書櫃裡,堆滿了各種各樣的書籍,什麼:《笑貓日記》、《童年》、《哈利波特》等等。但是我還是最喜歡我們中華民族偉大歷史的四大名著之一的《西遊記》。在這本書裡,它圍繞著唐僧去西天取經,塑造了大量生動的人物形象,不論是七十二般變化的孫悟空還是懶惰好吃的豬八戒,不論是忠厚勤懇的沙和尚還是各顯神通的神仙妖魔,都是如此親切,如此可信,如此的活靈活現,它們都深深的印在了我的腦海裡。

記得在一個雷電交加的晚上,我禁不住又翻開了我最酷愛的,《西遊記》,看著看著……我發覺我怎麼變成了孫悟空,全身癢癢的,長滿了毛,正當我納悶的時候,耳邊傳來熟悉的聲音“悟空,悟空,為師餓啦!快去找點吃的來”“就是就是,大師兄,老豬我也餓了,快去找吃的,我和三師弟在這守著師傅!”我這才頓時反應過來,我真的就是孫悟空。於是我便對師傅說:“師傅,徒兒這就去給你化些齋飯,俺老孫去去就回”。之後,我便縱身跳上雲端,四下張望,只見南邊山頭有一小片桃樹林,我就駕著筋斗雲去給師傅弄點桃吃。

而此時,在師傅這邊,一隻白骨精發現了師傅,她早已聽說唐僧肉吃了可以長生不老,於是她就在後邊的山坳了搖身一變,變成了一位花容月貌的女子,左手提著一隻青砂罐,右手提著一個綠瓷瓶,一搖一擺的走了過來。八戒見走來一位漂亮的姑娘,心裡早已癢癢,他放下耙子,裝的斯文的樣子走過去問:“這位姑娘是要去哪裡呀?”白骨精說:“這是米飯和炒麵筋,特地送來給幾位長老吃的”,八戒不聽沙僧的勸說,屁顛屁顛的跑去給唐僧說:“師傅,有人送吃的來了!”白骨精走到唐僧面前說:“長老,這是小女子的一點心意,請笑納”,唐僧問:“這位女施主你往哪裡來,哪裡去,怎麼會知道我們在這裡?”白骨精又哄騙:“長老,我家就住這山裡……”。話還沒完,八戒沉不住氣,上前正準備去接罐子,我正好回來,憑著我的火焰金睛一眼就看出了妖怪,舉起金箍棒就朝妖精打去,白骨精使出法術,走了真身扔了個假屍在地上。唐僧見狀,大驚失色:“你這猴頭,無緣無故傷人性命!”我剛想說話,師傅已經開始念緊箍咒,痛得我跪在地上直求饒。妖精不罷休,變成八旬老婦人找女兒,被我又識破了,一棒打下去,白骨精又扔了個假屍跑了,師傅嚇得跌下馬,又念起了緊箍咒,這次又被我說通了。不久白骨精又變成一個白髮老頭找女兒和老伴,我無奈就請來山神和土地,師傅嚇得戰戰兢兢,氣的寫下貶書,要斷絕師徒關係!我傷心欲絕,眼淚哭紅了眼睛,正準備回我的花果山……

喵喵喵!隔壁家那隻討厭的大黑貓的尖叫聲劃破了寂靜的夜!我揉揉紅腫的眼睛,啊!怎麼是一個夢……

窗外的雨越下越大,只是沒有了雷聲!

【篇三: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高爾基曾說過,書是人類進步的階梯,孔子也說過,學而不思則罔,思而不學則殆,書就像我們的朋友一樣,一位好的“朋友”可以使人變得更加聰明、完美,一位壞的“朋友”可以使人變的更加陰險、狡猾,當然,我也有自己喜歡的書—楊紅櫻寫的《非常媽媽》。

《非常媽媽》這本書內容新穎,幽默。楊紅櫻阿姨用智慧的筆描繪出了幾個媽媽的性格特點和外貌特點……她把每個媽媽的特點都概括起來成為這本書每個大故事的名字,比如說馬小跳的媽媽非常可愛,像個小孩子,楊紅櫻阿姨就把描寫馬小跳媽媽的文章取個名字—天真媽媽,當然每個大故事中還有幾個小故事,有好幾次我讀著讀著就突然笑起來了呢!在書的最後幾頁還有幾個媽媽的名言,和楊紅櫻阿姨與櫻桃們的對話,楊紅櫻阿姨寫到:寫作文最重要的不是技巧,而是一顆容易感動的心。所有的好文章都是有感而發,沒有感動,當然寫不出好文章……看了這些話,我突然有了寫作的靈感!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應該是冉冬陽的媽媽—智慧媽媽,她性格自信,從容,聰慧,在冉冬陽的生日上,她媽媽給冉冬陽講了自己在生冉東陽的經歷,她說:“自然生下來的孩子在來到這個世界之前,就比剖腹產的孩子多了一次歷險的經歷,而這是一次了不起的歷程,是這個勇敢的孩子和偉大無私的媽媽付出了痛苦的代價……”讀完了這一段文字,我體會到了冉冬陽媽媽的偉大和無私,同樣,我也想到了我媽媽生我的時候歷經的痛苦,我以後一定要好好報答我媽媽!正是這樣有智慧的媽媽,讓冉冬陽,包括我知道了一個道理:“孩子的生日,媽媽的受難日。”

書,就像一朵鮮花,給我的人生添了一絲芳香;書,就像一根畫筆,給我的人生添了一絲色彩……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篇18

國小六年級作文 ,2693字

【篇一: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我喜歡楊紅櫻寫的小說,她的小說充滿了童趣,讓我百讀不厭。其中,我最喜歡《女生日記》這本書,它讓我知道了女生成長中,必須經歷的事情,看到了朋友、同學之間深厚的感情。

《女生日記》講述了冉東陽和她的同學六年級時的校園生活。“假小子”南柯夢成了嬌弱的少女;馬加在父母車禍時照顧弟弟,重獲信任;冉東陽和吳緬在梅小雅遇到困難時攢錢讓她家開店;因為南柯夢的月經,冉東陽和吳緬鬧了彆扭;小丑的愛你一萬年,逗笑了所有人……看著一個個鮮活的故事,就好像看到了自己和同學,看著也享受著校園的樂趣。

我特別喜歡主人公冉東陽,她是一個善良的人,會盡自己所能幫助有困難的人。這學期,梅小雅因為父母離婚,母親下崗,沒錢繼續上學,吳緬和冉東陽得知後,他們為了讓梅小雅繼續上學,勸她媽媽開百貨店。冉東陽拿出了自己的存款,梅小雅媽媽再墊個幾百塊錢,開小店的願望總算實現了!冉東陽覺得光幫小雅家湊齊錢還不夠,她在閒暇之餘,會到小雅家幫忙進貨,還在別人笑話小雅時幫助她,安慰她。冉東陽沒有因為小雅的家境而歧視她,反而在她沒有朋友時與她交朋友,對於梅小雅來說,冉東陽能和她交朋友,就已經非常感謝她了,而冉東陽在梅小雅有困難時伸出手,拉她一把。我想這才是真正的朋友。

我也喜歡故事中的梅小雅,她是單親家庭,而且她媽媽失了業,家裡窮,開了個小店,光媽媽一個人養家餬口是不夠的,於是梅小雅既要努力學習,保證將來能考上好的大學,又要幫媽媽經營起這能讓母女倆生存下來的唯一生計。梅小雅是一個自立自強的人,從小就經得起生活的考驗,而我都十三歲了,沒有像她那樣能幹,更不能自力更生,和葡萄一樣,依著架子,才能向上攀爬。

我也羨慕著梅小雅,在遇到困難時,有那麼多朋友幫助她。而我的身邊也有許多讓我驕傲的朋友。他們在我哭的時候用溫柔的話語安慰我,在我開心的時候相互擁抱著一起笑,在我孤獨的時候牽起手陪伴我,在我失去信心時鼓勵我……

我喜歡《女生日記》,它讓我明白了很多很多我從來不知道的事,讓我學會如何生活。

【篇二: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以前我覺得狼凶殘,可自從我看了《狼王夢》這本書以後,卻改變了對狼的認識。

書中的主人公紫嵐在暴雨中產下了五個狼崽。一隻母狼崽,四隻公狼崽。不幸的是,一隻小公狼在紫嵐的粗心下死去了,讓紫嵐很傷心。她一直有個巨集偉的願望,就是把自己的幼崽培養成狼王,而這也正是紫嵐死去的丈夫黑桑的心願。可在現實中,她一次次失敗,三隻小公狼也相繼死去,自己也年邁了。到最後她只能把希望寄託在狼孫身上。紫嵐為了保護狼孫的安全,與一隻先前想吃掉自己兒子,現在又想傷害狼孫的金雕同歸於盡了。看到這裡,我心中不由升騰起對紫嵐的敬佩之情。

紫嵐身上的母愛,讓我心生敬意!她為了保護孩子,不惜一切代價,甚至是生命。這是天下所有父母的共性。在父母的眼中孩子就是希望,都希望我們能成龍成鳳。我的父母也是這樣,在學習上嚴厲地對待我,希望我能好好學習,長大成為有用的人。有的時候,我會覺得父母不近人情,會想父母是不是不愛我們了,可實際上他們只是把愛藏得更深了。父母對我們的嚴厲,是因為他們對我們給予厚望。我們要是受人欺負,媽媽總是第一個站出來的。

紫嵐是那麼勇敢,那麼堅強。明明知道與金雕戰鬥很危險,還是勇敢地去面對。我覺得每一個人都應該像紫嵐這樣,遇到困難時,不要退縮,要學會去面對,這樣才能化險為夷;遇到挫折的時候,不能灰心,要學會堅強;不要對生活絕望,只有你去衝破它,才能成為生活的強者。

動物的世界真是奇妙,它擁有人的情感,人的靈魂。

【篇三: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書是人類最好的朋友。為什麼要這樣說呢?因為人們的生活處處離不開書。

就說我吧,我特別愛看書,每天睡覺前一定要看一會兒書,不然我就睡不著。說到我最愛、最喜歡的一本書,那當然是哈利波特系列中的《哈利波特魔法石》了,它也是哈利波特的第一部。為什麼我會喜歡看哈利波特這種書呢?也是出自我的興趣。我喜歡神奇、科幻,能讓人有異想天開的感覺的東西,而哈利波特卻完全包含了這些特點,而且內容豐富、情節動人,讓我一下子愛上了這本書。

主角哈利是一個孤兒,自幼失去了父母,由姨夫姨媽帶著。雖然他活了下來,但受盡苦難和家人的排擠,是一個倒黴、令人嫌棄的孩子。但幸運之神也眷顧著他,讓他進入了霍格沃茲魔法學校,一個充滿魔法的世界,讓人的心情起起落落,這也是這本書的迷人的特點之一。哈利進入學校就交了許多朋友,一起學魔法,面對生生死死的選擇,對抗強大的敵人,讓他不感到孤單。書中有許多現實中沒有的,令人想也想不到的事物和魔法,都能讓人深深入迷,無法自拔。

我慢慢看著這本書,心情一下子高漲,一下子低落,看到許多奇特的東西,腦子裡就會浮現出許許多多的畫面。我彷彿也跟著哈利波特一起騎著魔法掃把,跟著朋友們一起舉行魁地奇比賽;我也有一根魔法棒,用神奇的魔法變化著任何事物;我甚至想到我和朋友們一起互相幫助,對抗強大的敵人,和哈利成了知心朋友。這本書,不!這本神奇的書讓我想象力大增,還讓我體會了哈利的那種生活。

看完這本書,深吸一口氣平緩一下,還在回味那些緊張激動的情節,讓我難以忘記。我愛這本書,愛它給我那種行走在魔法世界,和朋友經歷各種生死的感覺;愛它那個讓我身入其境的感覺;愛它給我的世界觀又打開了一道門。那閃電刀疤和閃閃發光的紅寶石彷彿又出現在我的面前,我又看見了我、哈利一起和朋友們又開始冒險了。

【篇四: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一本書是新鮮的果汁,是芳香的咖啡,是滋美的美酒,讓人回味無窮。我以前讀過許多的書,我最喜歡的就是一本名叫《雪地精靈伶鼬》的書了。

其實,這本書是我表姐給我買的。這本書的封面是一位漂亮的小姑娘莫莉抱著一隻雪白的伶鼬。但書中統統都是字,一張插圖都沒有,真是古板!我就隨便看了一兩段,沒想到,書越看越精彩,就一口氣讀下來了。

《雪地精靈伶鼬》這本書講述了:祖國最北端的泊陽嶺,有一片遼闊的原始森林裡,野生動物繁衍生息,頑強而艱難地生活著。少女莫莉的父母是森林防護員,她從六歲起就寄宿在省城的奶奶家。闊別八年,莫莉帶著對親情的眷戀迴歸,卻找不到丟失的自我。她的童年與森林息息相關,只是城市裡的寂寞模糊的記憶,對森林的感情在潛移默化中發生變化。失意之時,一隻小小的伶鼬闖入她的生活,帶給她不曾擁有的快樂,也留下了難以磨滅的傷痛……

小小的伶鼬與莫莉才生活了幾天,就逐漸產生了感情。我想,這應該就是人和動物之間的感情吧!在生活中,我們也要愛護動物,不管是一隻蟲,還是一隻螞蟻。我們都要愛護它們,不能傷害它們,它們也是一條生命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 篇19

國小五年級作文 ,756字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既不是《三國演義》,也不是《假如給我三天光明》,而是被家長們視為“兒童不宜”的《射鵰英雄傳》。可能有人會奇怪,《射鵰英雄傳》不是武打小說嗎,你為什麼最喜歡這本書呢?不,你錯了!《射鵰英雄傳》是一把雙刃劍,就看你怎麼使用它了。你可以把它往好處用,也可以把它往壞處用。而且,金庸先生把他筆下的人物的心理、動作、神態、善惡全部都刻畫得一清二楚,讓我們明辨是非。

《射鵰英雄傳》是一本講俠骨柔情的書。那麼,什麼是“俠骨”呢?是仗義。例如:穆念慈被楊康欺侮時,郭靖路見不平,拔刀相助,與楊康打得昏天黑地。這便是俠。又例如:在黃蓉落難時,郭靖幫她付清酒錢。這也是俠。原來俠就是不求回報地幫助比自己弱小的人。但是,這隻能算“小俠”,真正的“大俠”是為國為民,也只有為國為民,才能算“大俠”。

至於“柔情”,我也不太懂。不過我想,等我將來長大了,我自然會明白的。

為什麼金庸先生筆下的俠客,既有英勇無畏的一面,又有俠膽柔情的一面呢?那是因為金庸先生自己的經歷就潛藏著俠骨柔情的故事:學生時代的金庸,就表現出很高的文學天賦,他在浙江省立聯合高中的初中部就讀時,深得校長張印通的賞識。但金庸的性格桀驁不馴,常常秉筆直書,鍼砭校規,張校長迫於壓力,不得不開除金庸。但張校長又給他寫了封引薦信,讓他去衢州中學。風雨中,彷彿出現了一道彩虹。金庸不禁百感交集:為了維護校風校紀,張校長鐵面無私,將他開除;另一方面,內心又無比柔軟,給他指明瞭一條道路。

正因為張校長的俠骨柔情,讓金庸成為一個著名作家。幾十年後,金庸先生深情回憶道:張校長的鋒利與柔軟,給他的武俠小說帶來了很大影響。

綜上所述,《射鵰英雄傳》並不是人們所認為的武打小說,而是一部教我們怎麼做一個“大俠”的書。我又有何理由不喜歡它呢?!

我喜歡《射鵰英雄傳》!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 篇20

國小五年級作文 ,675字

星期六晚上,我坐在床上讀著《安徒生童話》中《賣火柴的小女孩》,我的淚水就如外面下著淅淅瀝瀝小雨一樣,小女孩悲慘的命運充滿了我的整個腦海,讓我悲傷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靜。

故事的主要內容:在一個萬家燈火通明新年的夜裡,天上下著鵝毛般的大雪,街上行人已經很少了,大家都圍著火爐吃東西……。可賣火柴的小女孩還要光著腳,穿著單薄的衣服在寒冷的大街上賣她還沒賣完的火柴,因為她不賣完就不準回家。這時她又冷又餓只好在一個牆角靠擦火柴取暖,看著別人家圍著火爐熱鬧的樣子,不由地想起自己的媽媽和老祖母。可是,在點燃火柴的那一刻,她想象自己坐在火爐旁、吃著香噴噴的烤鵝,最終她走向了沒有飢餓和憂愁通往天國的小路,和奶奶一起在天國幸福快樂地生活著。她一生最幸福的時刻就是點燃火柴,幻想幸福的那一刻,可是隻有那一刻是幸福的……

讀到這裡我的眼眶溼潤了,多麼可憐的一個小女孩啊,在萬家團圓的新年之夜,而她卻一個人光著腳流浪在街頭賣火柴,如果她在我身邊我定會把她帶回家裡給她吃的和穿的,讓她不在在寒冷的街頭挨餓受凍。今天我們生活在一個溫暖的家庭裡,吃著爸爸媽媽做得香噴噴的飯菜,穿著漂亮的新衣服,看著內容豐富多彩的電視節目,過著衣食無憂的生活,而我們這些快樂和幸福對她來說都是那麼遙不可及,想想我們平時真不應該埋怨爸爸媽媽這樣或那樣啊!

讀完這個故事讓我明白了:我們從今以後好好珍惜現在的美好生活,同時更應該好好學習,學習更多的知識才能掌握更多的本領,做一個對社會有用的人才,這樣才能幫助更多需要幫助的人。正如《愛的奉獻》中歌詞唱到:只要人人都獻出一點愛,世界將會變成美好的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