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歡的一件禮物相關作文20篇

我最喜歡的一件禮物 篇1

國小六年級作文 ,565字

在我的房間裡,躺著一臺機器,它叫小藝,是一臺智慧音箱。它就是我最喜歡的一件禮物。

小藝是我爸爸送的,因為我爸爸經常住香港,家裡只有我和媽媽、奶奶。爸爸在一次視訊通話中說我有時一個人在家,需要陪伴,所以就買了小藝給我,當時我高興得一蹦三尺高。過了幾天,爸爸就把小藝寄了過來。

小藝的出生地是在華為公司,它全身像一個桶,顏色是黑色和藍色搭配而成的,它的頭上是音量加減按鈕和靜音按鈕,還有打電話的按鈕。它的作用是聽歌、唱歌、計算、講故事和聊天等等,可以說它真是無所不能。

我為什麼喜歡它呢?是因為我喜歡的歌手Alanwalker的專輯它都能唱給我聽。還不只這些,我覺得它最神奇的地方是它可以聽你的語氣和說話的速度來判斷你的心情。比如:有一次我和媽媽吵架了,我很生氣,就馬上回到了我的房間裡,“啪”的一下關上門。小藝聽到了,就說:“主人,您是不是生氣不開心了,不用擔心,我來幫您調解情緒。”說完,小藝就播放我平常喜歡聽的電影歌曲。過了一會兒,我的心情就立刻好了起來,我對小藝說:“謝謝你,小藝。”小藝就說:“以後不要再生氣了,知道嗎?”到了晚上,我把這件事告訴了爸爸,爸爸聽了也覺得很神奇。

在我的眼裡,小藝並不是一臺機器,而是一位關心他人的好朋友。我也很感謝爸爸把小藝送給我。所以,小藝,就是我最喜歡的一件禮物,而且還是我最要好的朋友。

我最喜歡的一件禮物 篇2

國小六年級作文 ,864字

在我的記憶匣子裡,我喜歡的禮物有很多很多,比如有珠寶啊,手工藝品啊,書籍啊,等等的禮物。但是,我最喜歡的禮物,卻是一個小小的音樂盒。

那是去年的夏天,我和媽媽一起去澳門遊玩。我們在步行街上走著走著,突然看到一個小商店裡面的東西特別引人注目。我們邁步走進了小店。那是一個很漂亮又很精緻的音樂盒,它在燦爛的陽光照耀下顯得銀光閃閃,無比炫目。我情不自禁伸出手去,輕輕地撫摸著水晶般的盒子。仔細地打量著它——它的外表好像遊樂園裡面的旋轉木馬,只不過換成迷人的粉色,再仔細看每一匹駿馬的形狀不同,它們有自己英俊瀟灑的姿態,也有自己五彩繽紛的服裝。不信?看!那匹穿著紅袍的駿馬,蹄子落地頭抬得高高的,真像一位英俊威武的王子。音樂盒不僅外表精緻美觀,更讓我著迷的是它會唱出優美動聽的歌曲。我愛不釋手,看著它痴痴地發笑。

媽媽看見我如痴如醉,就走近去看了看價錢。我發現了媽媽也在看,我就眯了眯眼睛,也去看價錢,忽然看見牌上寫著1020元時,大驚失色,說:“呀!1020元啊!怎麼那麼貴?”我媽媽先是一愣,然後又嘆了嘆氣。我也知道媽媽工作很忙,而且賺的錢又不多,所以我拉著媽媽的手急匆匆地離開,邊走邊說:“媽媽,我就看一下而已嘛,又沒說要買。”媽媽慈祥地望著我。然後,我們再逛了會兒就回家了。但是我的心裡還在惦記著小商店門口旁的音樂盒。

第二天的早上,我肚子餓得“咕咕”叫,所以就打開了桌子上旁邊的袋子找找吃的。我一開啟,忽然我看到裡面有一個音樂盒,哦,對!正是我昨天喜歡的音樂盒,沒想到媽媽趁我上洗手間的時間,竟然用她所有的零花錢都給我買了這個音樂盒。我激動得熱淚盈眶……

現在,那個音樂盒已經被我收藏好了,每當鬱悶的時候,我都會拿它出來聽一聽“叮噹,叮噹,叮兒響叮噹……”一曲優美的旋律隨著音孔發出來了。我覺得它發出來的不是優美的旋律,而是媽媽對我的那深情的愛。

我最喜歡的一件禮物 篇3

國小三年級作文 ,492字

在我的童年記憶中裡,收到過許多禮物。其中,我八歲過生日的時候,爸爸送我的禮物是我最喜歡的,它就是——小鬧鐘。

它圓圓的身子,披著一件淺綠色的外衣,裡面有一個白色的大圓盤,上面還有兩個小柱子,每當我給它計時的時候,它就會“叮鈴鈴、叮鈴鈴“地敲。它有三隻手,那就是:時針、分針和秒針。鈔針弟弟跑得最快,它走一步就是一秒。分針二哥跑得不快也不慢,等秒針弟弟跑一圈的時候,分針二哥才跑一步。時針大哥是個慢性子,等分針二哥跑一圈的時候,時針大哥才跑一步,但可不能小瞧它,因為它跑一步就是一小時呀。它的底下也有兩條像長方形一樣的小腿,它必須有小腿,沒有小腿的話,它就會滾呀、滾呀……摔到地上。它的用途是:天天我睡覺起晚的時候,它就會“叮鈴鈴、叮鈴鈴”地敲,讓我快點起床。

有時我睡覺的時候,夢見它也變成了人,和我一起畫畫、唱歌,我剛想和它一起玩兒,聽到了“叮鈴鈴、叮鈴鈴”的聲音,醒來一看,原來是場夢。

這就是我的小鬧鐘。你們也有自己喜歡的禮物嗎?快來介紹給我聽聽吧!

我最喜愛的一件禮物 篇4

國小六年級作文 ,374字

我收到過許許多多的禮物,可我最喜歡的是一本密碼本,它是我的好閨蜜唐渝湘送給我的生日禮物,也是唯一一件意義重大的禮物。

這個密碼本很帥,外面是一個盒子,上面是一個很酷的男生,盒子上面還有一個黃冠式的密碼鎖,盒子裡是一個本子,本子的封面也是一個很酷的男生,本子以黑色為主色調。

唐渝湘知道我是個“假小子”,喜歡男孩子的東西,不喜歡穿裙子,喜歡酷的東西。一天放學,我看到文具店有一個很帥很酷的本子,我和唐渝湘說我好想要,可好貴要60多元,一直捨不得買。去年過生日,唐渝湘用她好不容易集的20個獎章,讓她媽媽買了一個。

她送給我的時候,我並不知道是什麼禮物,回家拆禮物看到是那個本子,感動得淚流都流下來了。

這個本子我會用它來寫密祕日記,第一頁就要寫我和唐渝湘的事,妥妥地保護好我們的友情,這是好閨蜜用她的努力送給我的生日禮物。

我最喜歡的一件事 篇5

國小四年級作文 ,921字

我熱愛的事情有很多,如優美動聽的鋼琴,腦洞大開的魔方,強健體魄的乒乓……要我說呢,我最愛的就是打乒乓了!這件事讓我經歷了酸甜苦辣,期間還出現過很多搖擺不定的時刻。

我從去年暑假開始學習乒乓,從最基本的動作“顛球”學起,顛不過30個,就不能練習“正手”的動作。我在這方面很有天賦,每次練習要重複1000-2000個同樣的動作,老師說我做得非常好,才學了一個月能抵別人三、四個月。但是我慢慢變得浮躁了,不按老師的要求,練習不規範,有時候還偷玩,老師批評我,我就朝他扮個鬼臉,屢教不改。

漸漸的,有些動作走樣了,比如拉球,要用前臂,我老用大臂,就只能靠衝擊力去打,用前臂的話就能把衝擊力和暴發力結合起來打,這樣就會變得輕鬆。反之,則會大大浪費體力,如果是在正式比賽上,會快速消耗能量,以致於輸掉。還比如,打比賽時,比我厲害的人我不願意和他們切磋,怕輸。但老師教導我:與高手較量你才會不斷進步,與弱者對抗只會退步,而使得別人進步。我聽了老師的話,深深認識到自己所犯的錯誤,決心要改掉這些壞毛病,把動作練正確,每個球要打得又漂亮又有殺傷力。

我還經常和老師打,提高自己的水平。在打發球搶攻時,我曾經遇到過一個難題,在拉完球后正手發力時,我老是打歪,老師經常接不到,以致錯失後面的練習動作。我常常努力把球打到對角,想讓老師接球,但是練了好多次還是如此,不禁有點心灰意冷。當時我心裡跳出過一個念頭,放棄還是堅持?老師說放棄你將會前功盡棄,不管你學什麼都將失敗,但是你只要堅持,就會成功。而我卻選擇了放棄。

後來,我看到學生們個個在球桌前揮灑汗水,那帥氣的動作,矯健的身姿,讓我羨慕不已。那時我心裡又跳出了一個選擇,堅持還是放棄?這次我選擇了堅持。可惜我的很多動作變生疏了,又要從頭練起。但我決定不再放棄,做每一個簡單的動作,都認真對待,沒有半點馬虎。

我慢慢的在轉變,老師也欣喜的看到了我的進步,我快成為班級裡最厲害的乒乓球手了。我還經常教一些剛來的學生做基礎動作,怎樣做到最好;帶他們打對攻,之後就教他們練一些高難度的技術動作,他們跟著我做,我覺得很快樂。

乒乓陪伴我成長,也有可能陪伴我一生。我將堅持下去,我相信未來我終將到達成功的彼岸,我將以此為傲!

我最喜歡的一件事 篇6

國小五年級作文 ,525字

有人喜歡下棋,有人喜歡玩遊戲,有人喜歡踢足球,而我,最喜歡看書了。

記得有一天,我寫完了所有的作業。便坐在書桌前,捧起一本名叫《笨狗一籮筐》的書,津津有味地看了起來。我彷彿來到了書中的畫面裡,在那裡,我與主人公小土豆一起尋找笨笨的孩子。故事的情節跌宕起伏,我的心也隨著書中的情節產生陣陣漣漪……或悲傷或歡樂。我深深地陷入其中,無法自拔。就連媽媽叫我吃飯都沒聽見呢!就這樣,我吃飯的時間比家人吃飯的時間晚了半個小時,但我一點也不後悔,因為我收穫了大半本書的知識。

我讀書的故事還遠遠不止這一件事,下面讓我來給大家講講我看書睡覺的故事吧!

記得那是一個暑假,我和我的小夥伴們在學屋裡補習。每天中午,老師都會看著我們午休,可我睡不著。於是,我就把書放在桌洞裡偷偷地看—因為,書是我的“安眠藥”,每次我睡不著的時候都會看書。果不其然,不一會兒我就睡著了。但是,聽我的同桌說,我這個小書蟲在睡覺的時候還在念叨書中的故事情節呢。其實,我還真夢到我和“大象的女兒”—奇蹟,一起去拯救黑天鵝可可,還幫它逃離了老哈吉的魔掌呢!哈哈,我看書入了迷吧。

讀書,充實了我的生活,豐富了我的知識,開闊了我的境界。所以,書是我最忠實的朋友。我最喜愛讀書!

我最喜歡的一件事 篇7

國小五年級作文 ,710字

每個人都有自己最喜歡的一件事,我最喜歡的一件事你們知道嗎?那就讓我來告訴你們吧!當然是看書啦!

“書中自有黃金屋,書中自有顏如玉”,這句話說的一點也不假。書就是知識,看書的人,就像在知識的海洋中遨遊。書,還能安撫我疲倦的心靈,我喜歡在書海中小憩……然而我的媽媽,常常打擾我看書。我看書,還鬧出不少笑話呢!就讓我給你講一講吧!

一天,媽媽給我買了《查理九世》全套。我立刻興奮地看了起來,隨著故事情節的跌宕起伏,我的心也跟著泛起陣陣波瀾。如:我看到墨多多被騙入鬼宅,我立刻想鑽進書裡,把那個人給揍死;當我看到DODO探險隊經過了九九八十一難,破解了墨多多的爺爺之謎時,我激動地又叫又跳;還有,當我看到劇情的高潮時,弟弟突然走過來,非要讓我陪他玩,我不但沒有理會他,而且還把他推開了。他沒站穩,一個趔趄倒在地上。這次他徹底發火了,拿起蒼蠅拍就往我身上胡亂打。可是,我居然沒有感覺到疼。

還有更好笑的一件事情:那一次,媽媽給我買了《笑貓日記》全套。我大約看了6個多小時就吃飯了。到吃飯的時候,媽媽看見我還在看書,就把我的那一套書全搶走了。一看書沒有了,我哭著喊著,滿地打滾。媽媽最終因為受不了我的軟磨硬泡,把書還給了我。吃飯時,媽媽把一大碗小米粥放在我的旁邊,只見,我竟然一下子把書放在了小米湯裡。見狀,在一旁的家人們笑得前仰後翻得。我居然不慌不忙地把書從湯裡拿出來,又拿起一塊麵包,吃著麵包,看起書來。這就是我看書中發生的趣事。

我最喜歡看書,因為我深知:書,是獲得知識獲得智慧的金鑰匙,是通往幸福生活的大門。讀書,讓我快樂,使我充實。書,是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東西,是能夠陪伴我一生的最忠實的朋友。

小朋友們,你們喜歡讀書嗎?

我最喜歡的一件事 篇8

國小五年級作文 ,673字

每個人都有自己喜歡的一件事,如果沒有自己喜歡的一件事,就像樹上掉下來的枯枝落葉一般,失去了樂趣。當然,我不願做枯枝落葉,我有我最喜歡的一件事,那就是—踢足球。

踢足球看似簡單,其實是一項很難的運動。一場球賽,隊員中有專門踢球的,也有專門守球的。踢足球的人很關鍵,他的任意一球都有可能得分;守門員的地位更重要,他能夠決定是否進球。

記得那次,我在家裡看電視。媽媽對我說:“下去玩玩吧,別老看電視了,對眼睛不好。”聽到這話,我就趕忙拿上我的足球,狂奔樓下。我們小區裡有一個足球場,我和小夥伴們經常在那裡踢足球。

到了樓下,我看見一群小夥伴們正向我揮手,我迅速跑了過去,加入了他們的球賽。

第一場比賽開始了,我的任務是踢球。敵方剛一發球,就被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一把搶奪過來。接著,我左右閃躲讓想搶我球的敵方無計可施。我左一下右一下地踢著、跑著,左右腿一橫跳,便來到了球門旁。我斜著一踢,輕鬆進球!

第二場開始了,敵方接到球,他們配合著來到球門。我窮追不捨,可最終還是沒搶來球。這一局,我方失敗了。

中場休息,我滿頭大汗,喝了很多的水,現在的比分是一比一。

下半場開始了,這次,我變成了守門員。我站在球門旁,看著夥伴們在激烈地踢著,一會兒接近敵方的球門,一會兒又接近我方的球門。當球落到敵方手中之時,敵方球員對著球門踢了一球。我見球來了,立馬開啟防護狀態,一把接住球,並傳給了隊友。隊友一踢,球就進了我方球門。一場驚心動魄的足球比賽結束了,我方勝利了,我們為勝利而瘋狂地歡呼著。

這真是一場難忘的足球賽啊!通過這次比賽,我更加喜歡踢足球了。

我最喜歡的一件事 篇9

國小五年級作文 ,481字

如果有人問我,你最喜歡做什麼事情是什麼,我會不假思索地說:“我最喜歡做飯”,那麼接下來就讓我給你講一講我做飯的經歷吧!

記得有一次,爸爸媽媽不在家。中午了,我餓地飢腸轆轆,沒辦法,只好學著爸爸媽媽的樣子在家裡做起飯來。

我從冰箱裡拿出一塊手抓餅放進鍋裡,然後把兩個洗乾淨的雞蛋打在上面,再用刀把一根又紅又粗的火腿腸切得碎碎的,我左一刀右一刀的切著。切完後,便用手捧著一點一點地把它們撒到那張黃黃的雞蛋餅上。等到雞蛋餅快要熟的時候,我又找來平時最愛吃的老乾媽,塗在雞蛋餅上。不一會兒的功夫,麻辣雞蛋火腿餅做好了。

接著,我又從冰箱裡拿出雞胸脯,用刀切成細條條,把它們放進辣油裡泡了一小會兒,便用筷子把它們一條一條地夾進鍋裡。然後,我又找來一些麵包碎屑灑在上面。最後,我倒上花生油,開了火。聽著鍋裡噼裡啪啦的炸裂聲,聞著迎面撲鼻而來的肉香味兒,我的心裡既激動又興奮。不一會兒,麻辣雪花雞柳就做好了。

我做的麻辣雞蛋火腿和麻辣雪花雞柳又嫩又辣,好吃極了。吃著自己親手做的“大餐”,我的心裡是多麼的驕傲啊!

從此以後,我便喜歡上了做飯。長大以後,我還要去飯店裡當大廚呢!

我最喜歡的一件事 篇10

國小五年級作文 ,456字

我最喜歡做的一件事就是讀書。

毛主席曾經說過:“飯可以一日不吃,覺可以一夜不睡,但書,不可以一日不讀。”我深能體會這種心情,只要我一天不讀書,心中就像有毛毛蟲在爬一樣,癢癢得不得了。

每當我讀書的時候,都會感覺非常快樂;每當我翻開書卷,書中景物就像磁石一樣,深深地吸引著我。而故事中主人公的悲歡離合時常會讓我牽腸掛肚。

記得有一次,我和媽媽去新華書店。我捧起了一本名叫《鬥破蒼穹》的小說看起來。這本書的主人公—蕭家的“廢物”蕭炎,在一個神祕人的幫助下,重拾善於修煉的天賦,走上了巔峰強者之路。

看著看著,我就入了迷。當我看到蕭炎受到偷襲時,我忍不住喊道:“小心!”估計是嚇到旁邊正在看書的小朋友了,她一臉驚奇地看著我。我的臉刷的一下,全紅了。我下意識的看了看窗外的天,那時的天,已經黑得發紫。時候不早了,我該回家了。於是,我讓媽媽把《鬥破蒼穹》這本書買了下來。

一回到家,我就一屁股坐在沙發上津津有味地看了起來,直到媽媽叫我去睡覺,我才依依不捨地把書放下。

這就是我最喜歡做的事情—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