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讀過的一本書相關作文20篇
我所讀過的一本書 篇1
國小四年級作文 ,443字我喜愛書,尤其喜愛攝影類書籍。它能帶給我我所需的知識,看到更廣闊的世界。
我喜歡一本書,它叫《攝影展賽獲獎祕笈》。
這本書是關於攝影展賽的參賽提示,列舉了許多當下攝影師熱衷參與的展賽,附加了許多照片。告訴我們怎樣的照片才能獲獎,以及講了各種投稿的學問與技巧,拿很多場綜合性影賽和專題類影賽當中的某些照片來具體分析。這本書幾乎容納了大千世界各種照片,關注重大題材和生活細節可以說是本書兩大特色。
書中有一組圖片令我記憶猶新,它就是廣東攝影師鄧偉根所拍攝的《慈痴半世紀》,講述了一位年過八旬的老母親悉心照料痴呆兒子的照片,深切地表現出母子二人互相依靠的生存狀態,讓觀者不由生出憐惜和感動。
照片不是為了獲獎而拍攝,而獲獎是對拍攝很好的肯定,但拍攝時更多需要的是自己的肯定和自信。
我認為攝影不是一定要去學,而是在日常生活中,不斷進步。在我看來,獲獎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心態,心態要好,拍出來的照片肯定臻於完美。總之,自己願意,高興最重要。
我喜愛這本書,它教會了我許多攝影知識,以及一些哲理。
那年,我讀過的一本書 篇2
國二作文 ,554字曾經的曾經,有過那麼一本書,繾繾綣綣……
No。1
鶯卷夢囈,紅樓一夢,卻醉人千年。
—題記
黛玉是那麼的脆弱,但她卻有一種無法詮釋的倔強。也是那種無法詮釋的倔強才映襯著她如此的偉大,如此的醉人心絃。或許與寶釵相比,她並不是那種賢惠的女子,也並不如寶釵那樣懂事,可是她身上折射出的是那種無法言說的意志和精神,又讓人心服不已。從小,她飽嘗寄人籬下的辛酸,生活在一個本就偏袒於男性的大家庭中,她不得不依靠自己來揹負著原本不屬於她這個年齡該有的不公與哀怨。她始終堅持自己的選擇,不顧眾人的阻攔,非寶玉不嫁。她的這種精神,確確實實讓我認識了一個古代女子的倔強與偉大,那種對愛情忠誠的精神。
No。2
花落成家,紅樓一夢,卻今生不改!
—題記
在這個不公平的大庭院中,也許寶玉是最幸福的。從小衣食無憂,在老太君和眾人百般呵護下幸福快樂的成長。可他那顆熱情向上的心,卻沒有因此而改變。雖然說他是富家紈絝子弟,但他不像其他的兄弟一樣整天沉迷於花天酒地之中,也不像其他兄弟一樣把女子看成任人擺弄的玩偶,而是對她們一視同仁。正是因為這樣,才有了紅樓夢這段悽婉幽美的愛情佳話。寶玉他詮釋了男子應該具有的品質、精神和意志!他讓我認識到了一個不一樣的男子!
現在的現在,回想起來,我曾有過一本書,纏纏綿綿……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三國演義》 篇3
國小五年級作文 ,707字在我的書櫥裡有許許多多的書:有法布林的《昆蟲記》,有葉聖陶的《稻草人》,也有尼古拉奥斯特洛夫斯基的《鋼鐵是怎樣煉成的》……在眾多的書中,我最喜歡的一本書是《三國演義》。因為書中許多活靈活現的人物和有趣的故事讓我讀後回味無窮。
我喜歡三國演義中的一些英雄人物。三國裡的人物個個都被作者描寫得維妙維肖,裡面好多人物都有一顆精忠報國之心,很令人敬佩。書中我最喜歡的要數孔明瞭,因為他足智多謀,遇事沉著冷靜,非常善於分析。比如草船借箭,他就藉助稻草人順利取得魏軍的十萬支箭,以備後用。魏、蜀、吳三國互相殘殺,損失了不少精兵強將,令人覺得惋惜。如果我是三國裡面一名將領,我會學習呂布精兵習武,學習孔明用好計謀,一定能夠取得最後的勝利。
我更喜歡三國演義中的精彩故事。其中“三英戰呂布”這個片段描寫得最為精彩:呂布是董卓手下的一員大將,他武功高強。有一次,張飛拿著丈八蛇矛應戰呂布,倆人戰了五十多個回合,張飛的陣腳漸漸亂了,而呂布越戰越勇。眼見張飛招架不住了,關羽著急了,他舞動著八十二斤的青龍偃月刀衝了上來,和張飛一起應戰呂布。剎那間,塵土飛揚,三匹馬廝殺在一起,三十多個回合過去了,倆人仍然戰不過呂布,這時,劉備也持著雙股寶劍來幫忙,他們弟兄三人把呂布團團圍住,呂布招架不住,只好起著赤兔馬飛快地溜走了。讀這個故事,我彷彿也來到了三國時的戰場,聽到了震耳欲聾的戰鼓聲,看到了激烈的戰爭場面,從“三英戰呂布”這個故事中我也明白了“團結一心,其利斷金“的道理。“三顧茅廬”“連環計”“火燒赤壁”等故事都寫得非常精彩。
《三國演義》是我國古代四大名著之一,我真喜歡《三國演義》這本書。同學們,你們也趕快來讀一讀吧。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 篇4
國小五年級作文 ,962字俗話說得好:“書中自有黃金屋,書中自有顏如玉。”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薦《呼蘭河傳》這本書。
書目簡介:《呼蘭河傳》是蕭紅創作的一篇長篇小說,也是她的代表作。1940年寫於香港,小說共分七章,前有序後有尾聲,著名文學巨匠茅盾作序,書中主要寫了那是一個既僻遠又熱鬧的小城,在城中道上有個:“大泥坑”,它常常淹死一些動物和小孩,而人們卻在看熱鬧。小城舉行盛舉時,人們有跳大神的,唱秧歌的,放河燈的……我的祖父年近七十,他慈祥、溫和。我們有幾家鄰居,西邊一間破草屋租給一家餵豬的,還有一間租給了開粉店的,粉坊旁的小偏房裡住著趕大車的胡家,養了一個小童養媳—小團圓媳婦以及一連串的趣事。
書評:金庸這樣評價:蕭紅在香港寫的《呼蘭河傳》感人至深,我閱此書後,徑去淺水灣她墓地憑弔一番,深恨未能見到此才女。茅盾說《呼蘭河傳》是一篇敘事詩,一幅多彩的風圖畫,一串悽婉的歌謠。而文貴良說:蕭紅的《呼蘭河傳》1931年在武漢動筆,1940年在香港完成。《呼蘭河傳》對呼蘭河城的散落追憶,植根於蕭紅的寂寞中道出的言說。這種言說,塑造了屬於蕭紅個人的“新方言”。在這本奇特的小說裡,蕭紅以她幽默而富韻律感的天才筆觸明快而萬物有靈的通話風格,早就了一部“回憶式”文學的巔峰之作。
推薦理由:《呼蘭河傳》這部小說在藝術形式上是比較獨特的:雖然寫了人物,但沒有主角;雖也敘事故事,但沒有主軸;全書7章雖然可以各自獨立卻又依然是一整體。他不是純粹的鄉土文學,也不是純粹的左派文學,這中有諷刺,有幽默,有反省,也有記錄真實生活的一面。就像一個黑白的記錄片,間或夾雜著和祖父在小花園玩耍的彩色畫面。它是一本回憶童年的散文小說,既有寂寞和傷感;又不全是寂寞和傷害。
這本書用樸實清麗,真摯感人的語言分別描寫了呼蘭河這個小城,呼蘭河的風土人情,我的祖父以及家院的淒涼等幾個房面。
雖然作者嚴厲的批評了故鄉人們的愚昧,但作者對故鄉和故鄉人們始終懷著一種深深的熱愛和思念。文中刻畫了一個慈祥、和藹的祖父。這些和祖父度過的美好時光,是一段好的回憶,在這回憶中,有著留戀,有著深深的思念。
作者用自傳的方式為我們描繪了豐富的故事和人物,為我們描述了一個複雜的生活空間,告訴我們,應該用一種寬廣的胸懷來召喚真情和溫暖。大家都來讀《呼蘭河傳》吧,體會一下蕭紅的世界。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 篇5
國小四年級作文 ,310字我從開始讀書以來閱讀過很多書,但最喜歡的一本書是《木偶奇遇記》。《木偶奇遇記》是科洛迪的代表作,發表於1880年。這部童話的主人公皮諾曹是個調皮的木偶,他天真無邪、頭腦簡單、好奇心強。《木偶奇遇記》通過皮諾曹的種種曲折、離奇的經歷,表現出他熱愛正義、痛恨邪惡、天真純潔的好品質。並藉此教育兒童要抵禦種種誘惑,做一個誠實、聽話、愛學習、愛勞動的好孩子。
我在四年級時曾學到這本書的一個片段,一下子就喜歡上了。週六,我上街看到書店裡有這本書,所以立刻就買了,買回來後細細閱讀,有好多精彩的部分。比如第一章《會說話的木頭》,你不相信可以自己去讀一讀喲!
我喜歡這本書!同學們,你有自己喜歡的書嗎?有的話,也和我一起分享分享吧!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 篇6
國小三年級作文 ,504字最近我迷上了一本書—《查理九世之不死國的生命樹》。故事驚心動魄,撲朔迷離。深深吸引了我。現在我把這本書與大家一起分享。
書中一隻小狗名叫查理。這隻狗非常聰明,很多問題都他發都是他發現的。最神奇的是他會講話,成為團隊中的老大。墨多多,愛探險,腦子靈活,善於挖掘核心問題。堯婷婷是個細心的女孩子,她豐富的課外知識給了大夥強大的支援。探險中很多問題都是她解決的。虎鯊,為人直爽,很有勇氣。扶幽,富有創造力能給隊伍提供技術支援。在這本書中,我最喜歡扶幽,因為他的智商最高,關鍵時刻露一手。
當我聚精會神的看著書,彷彿也進入到了那詭異、神祕的世界。我的心隨故事情節而上下波動。故事主要講了四人一狗來到了不死國。他們遇到了一個貪婪鬼,貪婪鬼用自己的生命獲得了很多金幣,但也正是因為他的貪婪,讓他把自己的命丟了。這個故事告訴我們生命是有限的,但我們的動力無限,我們應該在有限的生命中做有意義的事情。
書中還有謎題在迎接我們,它吸引著我去解開這一道道的難關,要是實在不會也沒關係,書中有解謎卡,可以助我們一臂之力。
我最喜歡這本書從這本書中我學會了遇到困難不能退縮,應該團結一心,勇敢來面對,才能取得最終的勝利。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 篇7
國小四年級作文 ,869字小時侯,我經常纏著媽媽講童話故事給我聽。媽媽對我說:“有一位叫安徒生的老爺爺,他寫了許多優美的童話故事,等你長大了,我給你買一本《安徒生童話故事》。
我很渴望擁有這本書。一年前的一個週末,我和媽媽去逛書店,在二樓的書架上,我看到了很多童話故事書,在裡面,我找到了一本《安徒生童話故事》,我很高興,就毫不猶豫的買下了這本書。回到家裡,一口氣讀完了了第一個故事:《醜小鴨》。
我喜歡《醜小鴨》這個故事。醜小鴨一生下來便很醜,父母討厭他,哥哥姐姐常常嘲笑他,森林裡的動物都瞧不起他。寒冷的冬天漸漸地來臨,其他動物都有溫暖的家,只有醜小鴨沒有家。不知多少次,可憐的醜小鴨被凍昏過去。醜小鴨歷經千辛萬苦才度過了這個漫長而寒冷的冬天。溫暖的春天到了,這時,醜小鴨已經變成了一隻潔白美麗的天鵝,張開翅膀,飛向藍藍的天空。
看了《醜小鴨》這個故事,我懂得了一個道理:無論做什麼事,都不要怕辛苦,努力去做,就一定能成功。勤能補拙嘛!
其實,我也是一隻醜小鴨,然而,我卻不像醜小鴨那麼可憐。小時侯,我在海邊的一個小鎮過著無憂無慮的生活。後來,爸爸媽媽在這個城市安了個新家。我七歲才進小學讀書,當我第一天走進校園時,校園裡的一切對我是如此的陌生。同學們都讀過幾年幼兒園,基礎都比我好。當老師第一次提問我時,我膽怯的站起來,回答的聲音很小,只有自己聽得到。下課以後,同學們圍在一起做遊戲,我站在一旁看著,感到很孤獨。回到家裡,我把在學校不開心的事告訴了媽媽。媽媽給我講了醜小鴨的故事,然後對我說:“你是個大膽的女孩子,你並不比其他同學差,你要像醜小鴨那樣,通過自己的努力變成美麗的天鵝。”聽了媽媽的話,我又有了自信。我開始發奮學習,成績也越來越好,後來同學們推薦我當了學習委員。這次期中考試,語文、數學我都拿了滿分。當我站在領獎臺向同學們敬禮時,老師和同學們都用讚許的目光看著我。我拿著獎狀回到家裡,爸爸媽媽很高興,媽媽摟著我說:“我的女兒真棒,醜小鴨要變成天鵝了。”
我喜歡《安徒生童話故事》,喜歡醜小鴨。我是醜小鴨,但終有一天,我會變成美麗的天鵝,飛向藍天。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 篇8
國小五年級作文 ,597字在我的書桌裡放著一本我最喜歡的書—《新華字典》。這一本普通的《新華字典》,卻有著一段精彩的故事。
這本《新華字典》的外形是長方形的,紅色的封面,封面上寫著“新華字典”四個白色的大字。
翻開《新華字典》第一頁,你看到三個字—總目錄。字典裡的欄目有識字、拼音、組詞、造句、近義詞、反義詞、解釋說明等。
有一次,我不小心在字典上留了一個髒手印,爸爸頓時拉下臉來,訓斥我。他還用橡皮輕輕地把汙跡擦掉。我看到這種情形,心裡既害怕又奇怪:只不過是一本舊書,為什麼爸爸把它當作寶貝似的呢?
爸爸的臉變得嚴肅起來,一邊拉我來到他身邊,一邊跟我說起字典的來歷—
以前老師要求爸爸買《新華字典》。爸爸把這件事告訴奶奶,但奶奶當時身上只有幾角錢,準備拿去買鹽。如果買了字典,就沒有錢買鹽了,那當晚的菜就會變得無滋無味。但奶奶思考了一會兒,就毫不猶豫地把錢給了爸爸去買了《新華字典》。
字典買了回來之後,奶奶在第一頁寫上“好好學習,天天向上”。從此,爸爸努力學習,每個學期都取得優異的成績。奶奶高興地說:“我當初的選擇真正確!有了書就能長知識。”爸爸就是這樣一直珍藏著這本凝聚著濃濃母愛的字典。我一邊聽一邊深受感動。
現在我一有空就把那本字典拿出來看,遇到不會寫或不明白的字時也拿出這本字典來查查。
我非常喜歡這一本書—《新華字典》。它永遠是我的良師益友,指引著我前進。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 篇9
國小五年級作文 ,586字我看過許多的書,也有許多喜愛的書,當然,印象最深刻的書是英國作家羅爾德达爾寫的《瑪蒂爾達》。
翻開這本書的第一頁,我就被深深地吸引:做爸爸媽媽的有一件事情很滑稽,即使他們的孩子是你所能想象出來最討厭的小膿包,他們仍舊認為他或者她很了不起……本來我對這本書的名字就十分好奇,看了這一段,更加深了我對這本書的印象和好奇。
令人驚奇的是,五歲的瑪蒂爾達已經把大多數經典作家的作品讀完了!比如《躲進洞內》、《簡爱》、《吉姆》、《傲慢與偏見》、《老人與海》等。可是,這個聰明絕頂的小姑娘遇上的是庸俗勢利的爸爸媽媽,還有最惡毒的校長。不過,聰明的瑪蒂爾達沒有怨天尤人,而是從書中學習並思考得來對付這一切的辦法,在和惡毒的特朗奇布林校長鬥爭的過程中,瑪蒂爾達和善良的班主任亨尼小姐結下了深厚的友誼。
惡毒的校長把阿曼達思裡普的長辮子當擲鏈球一樣扔出去,還讓博格特羅特把一整塊比他還大的蛋糕吃下去……神奇的瑪蒂爾達用眼睛推翻了裝有蠑螈的水杯,還用眼睛把粉筆舉起來,並在黑板上寫字,嚇壞了校長。我想這或許就是專注的力量吧。現實中我們專心致志地做好每一件事,一定會產生出非同凡響的力量。知識改變命運,面對困難不退縮,冷靜地用智慧解決,這是我從這本書中學到的。
這本書的故事高潮迭起,引人入勝,直到懸念被一個一個出乎意料的結果解釦時,仍讓我久久回味……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 篇10
國小五年級作文 ,1527字“書是人類進步的階梯。”法國的高爾基這樣說。“書中自有黃金屋,書中自有顏如玉。”我國古代的宋真宗這樣說。古今中外的大教育家、大思想家都提倡多讀書,而我們這些祖國的未來怎能不多讀好書?
我的愛好也是看書,而且尤其喜歡歷險類的書,而《魯濱遜漂流記》則是歷險類的書中的“王者”,這本書的引人注目之處不但在主人公魯濱遜坎坷曲折的經歷之中,還在主人公魯濱遜懷有一顆堅強、不隨便向大自然認輸的心中。
主人公魯濱遜出生於一個商人家庭,一心想出海見識見識。可他的父親卻是個固執的人,只想讓魯濱遜繼承他的商人事業。魯濱遜是一個嚮往自由的人,他可受不了父親的管束,就瞞著父親偷偷叫上他的一位有錢的朋友,一起買了艘小船,就出海前往倫敦了。
在前往倫敦的路上,魯濱遜先遇上了大風暴,船被撕了個粉碎,自己好不容易才保住了性命。第二次航行總算“苦盡甘來”,他一帆風順地到非洲,他憑藉天生的商人頭腦在非洲賺了一大筆錢。第三次航行又遭不幸被摩爾人俘獲,當了奴隸。可又一次在主人出去辦事時划著主人的小艇逃跑,中途被一艘葡萄牙商船救起。
他乘著商船來到了巴西,下了船,又靠著在非洲經商賺來的錢買了一座莊園,做了莊園主。可他不甘心這樣的發財致富,又再次乘船到南美洲經商。
可這次運氣也不太好,船遇到風暴觸礁,船上的所有人都死於非命,只有他一個人僥倖存活了下來,他在風暴中拼命游泳,最後還是暈了過去。等他醒來時,發現自己已經被潮水衝到了一個偏離航線、荒無人煙的小島上。他冷靜下來,把被潮水衝到岸邊的沉船殘骸裡可以利用的東西都給搬了上來。他用從船上搜刮來的亞麻布做了帳篷和吊床,把家建在了小山旁,用削尖了的木樁在家旁邊做了一圈柵欄,防止野獸入侵大本營。他用從船上拿來的槍支和彈藥獵捕野味為食,以家旁的小池裡的淡水為飲,用簡單的工具做出了一些簡單的生活用品,還種植小麥併成功地做出了麵包。度過了最初的困難。
當魯濱遜已經在荒島上居住了差不多二十年的時間,他在一次環島旅行時看到了幾個巨大的腳印和幾堆已經腐爛的骨頭。當時,魯濱遜恍然大悟,這些骨頭並不是動物的骨頭,而是人類的骨頭!他終於知道,這座島並不是一座荒無人煙的荒島,而是臭名昭著的食人族開過食人宴會的小島!魯濱遜知道這個如晴天霹靂般的訊息的時候,嚇得魂不附體。因此,魯濱遜十幾天內沒有安穩地睡過一次覺,每次想睡覺的時候他都會做一個同樣的噩夢:他被食人族捆了起來,他親眼看見自己的同類被食人族吃掉。而且他知道,下一個被吃掉的人就是自己!每次,他都會被噩夢驚醒,害得他好久沒好睡覺,長出了像熊貓的眼睛一樣的黑眼圈。直到他又過了三年,親眼看見一群食人族來到島上吃抓來的奴隸,他實在怒不可遏,抓起獵槍和一把匕首就衝了上去,把食人族殺了個精光,只留下了一個和他年齡相仿的食人族。當時,魯濱遜實在不想殺生了,便留下了一個伶牙俐齒的食人族少年做了自己的奴隸。由於魯濱遜收他為奴隸時是星期五,魯濱遜便給他取名為“星期五”。
魯濱遜和“星期五”又在荒島上生存了幾年後,一艘商船來到了荒島,他們十分興奮,可不幸的是這艘商船的船長對他們說,這艘船以經被海盜俘獲,海盜們到這裡來就是因為想靠岸休息休息。最後魯濱遜一行人利用自己的智慧和海盜鬥智鬥勇,最後終於收復商船,並把海盜留在了小島上。船長十分感激地帶他們回到魯濱遜的故鄉—英國。當魯濱遜帶著“星期五”回到家裡時,父母親早已雙亡。他在英國結了婚,生了三個孩子,過上了幸福的生活。
最後,我要對大家說,我們的身邊有許多一見到困難就說不的人。可你看看魯濱遜,我們應該多學習他看見困難並不是自暴自棄,而是冷靜下來,仔細觀察事物,利用自己的智慧努力戰勝困難,並在受挫時不放棄希望,堅持下去,就一定能夠戰勝困難!
我最喜愛的一本書作文 篇11
國二作文 ,5037字【篇一:我最喜愛的一本書】
“書山有路勤為徑,學海無涯苦作舟”。我覺得這句話說得一點都沒錯。書海是無邊的,從小到大,我接觸過不少我喜愛的書,但我最喜愛的,記憶最深刻的一本書,卻是一本漫畫書—《老夫子》。
《老夫子》是王澤編寫的一本漫畫書,當我第一次看見這本書的時候,就情不自禁地喜歡上了這本書。這本書聚集了人間的悲歡離合,雖然只是卡通人物,只是虛擬的,但也阻擋不了我對它的熱愛。
當我不開心的時候,拿出《老夫子》來看,它裡面風趣的卡通人物讓我止不住開懷大笑;它裡面幽默的對話讓我覺得自己好像成了《老夫子》中的一員;它裡面優美的風景,讓我沉浸在這美麗的景色中。
當我傷心的時候,拿出《老夫子》來看,雖然主角老夫子在每件事上都是體現出了他的傻,但他這種傻會讓我把不開心的事情拋到九霄雲外,把整個人都投身到《老夫子》當中,享受老夫子的快樂。
當我一個人在家的時候,很無聊,拿出《老夫子》來看,它能豐富我的課餘時間,同時也能讓我感受到老夫子他無比的快樂。
《老夫子》中的主角—老夫子,他是一個無論事業、交友等生活方面的問題都失敗的人,但在他的傷心之餘,也不忘快樂,他願意用自己去給別人快樂,願意用自己去換得別人無言以對的微笑。我覺得老夫子這種行為是無私的,我覺得我們都應該微笑地去對待每一天,無私地去對待每一個人,讓自己的生活充滿快樂。
這就是我喜歡《老夫子》的原因。它能給我帶來快樂,也能教給我一些做人的道理,我喜愛《老夫子》。
【篇二:我最喜愛的一本書】
自古以來,書就是人類的好朋友,而我的愛好就是讀書。在上學期,我購買了一套《初中生語文新課標必讀精編》,裡面一共有12本書,看到這些書,我就像飢餓的人看到麵包一樣,恨不得把它們全都消化掉。
其中,有一本不起眼的書引起了我的注意,那便是《愛的教育》。它之所以會吸引我,是因為這書名很特別,在“教育”前加了一個定語—“愛”。
迫不及待翻開了目錄,只見上面分別有十個小標題:十月、十一月、十二月……“每個月”還有一篇篇的文章,如:開學的第一天、敬愛的老師、俠義的行為……再翻到第1頁,我知道了“安利柯”是這本書的主人公。接著我看了簡介,才知道這是一本日記體的小說,他以一個小男孩安利柯的眼光,從10月份四年級第一天開始寫起,一直寫到第二年7月份,其中包括髮生在安利柯身邊的感人故事、父母在他日記本上寫的勸誡啟發性的文章和老師宣讀的“每月故事”。
給我印象最深的是老師講的《一個貧苦的愛國少年》這個故事。主要講述義大利一個貧困少年乘坐法國輪船從西班牙駛往義大利途中,父親因生病將他賣給馬戲團。後來好不容易逃出來,許多好心人給他銀幣、銅板,但也有一些對義大利不懷好意的人講了一些侮辱義大利的話。少年便將銅幣砸向他們,並且說:“你們侮辱我的國家!你們這種人的錢,我才不稀罕要呢!”
看到這兒,我油然而生起一種敬佩之情,腦中似乎浮現出這位少年為了維護祖國的尊嚴而敢於與他人作鬥爭的畫面。
頓時,我又想起了我們中國所面臨的困難—臺灣、西藏想要獨立。這兩個地方為了該地的利益,而甘願與祖國大地分裂,這隻會成為其它國家的笑柄,中國就像是我們的母親,她怎麼忍心讓自己的子女脫離懷抱呢?作為一箇中國人,這是我們最不願意看到的!我們想的不應該是搞獨立,而是全國十三億人民齊心協力,團結互助,相親相愛,攜手共創祖國美好的明天,讓祖國更繁榮、更富強!
當讀到了《無謂的爭吵》,看到安利柯和好朋友柯禮智因一點兒小事兒鬧矛盾,最後和好如初,便似乎在裡面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每個人最親的除了親人以外,便是朋友了。在生活中,兩個形影不離的好朋友難免會因一些雞毛蒜皮的事而發生矛盾。這時,兩人往往不願承認自己的錯誤,因為在彼此之間,有一道隔閡—要面子。正因為要面子而使兩人的距離愈來愈遠,關係愈來愈僵。其實,仔細想想,若是當中有一人大方點,主動踏出第一步,那麼,這道隔閡便消除了。“海納百川,有容乃大”,包容對方,是兩人建立“友誼之橋”的基礎。
這就是我最喜愛的一本書,讀完後,我不僅明白瞭如何給予愛,更明白自己的一舉一動都會影響到很多人的思想、情感。
我們要學會互相關愛,讓整個世界充斥著一種“愛”的空氣,輕輕地飄蕩著,縈繞在每一個角落……在這種有意無意、有形無形中,讓每一個人都學會—愛。
【篇三:我最喜愛的一本書作文】
書是知識的海洋,書是成長的階梯。我雖然算不上是什麼博覽群書的人,但在眾多的名著當中,《魯賓遜漂流記》卻是我的至愛。
那是發生在一個暑假裡。當時的我還只是個懵懂的小孩,覺得玩才是比天大的事情。因為老師佈置了一個前所未有的作業:看一本名著,還要寫看後的感想。於是,我在朋友的陪同下四處找尋,最後在眾多的書籍中挑了《魯賓遜漂流記》這本書。
起初,我並不覺得這本“平平無奇”的書裡會有什麼好看的情節,甚至還把它扔進書包裡,眼不見為淨。可是有一天我沒有什麼事做感到很無聊,不經意地朝書包瞄了一眼,心想:反正現在又沒事做,不如就看看那本書吧!
從書包裡拿出《魯賓遜漂流記》,我就聚精會神地看了起來:魯賓遜出生在一個小康家庭,不算得上富有,但是在當時的那個時代是最好的,最無憂無慮的中等階層,不像下等階層要時刻擔心受怕,更不像上等階層處處勾心鬥角!我想也許是在這樣的環境下成長的魯賓遜,才會養成了樂於助人,善良的個性吧,否則若在到處充滿陰謀詭計的上等階層生活的話,即使是再善良的人也會被汙染吧!
其實原來魯賓遜還有過幾個哥哥,但他們一個為了錢財,為了優質的生活寧願在那浩瀚的大海里流浪,最終甚至付出了自己的生命;一個戰死沙場。從小到大,魯賓遜就非常地嚮往著出海航行的生活,由於哥哥的前車之鑑,父母都極力反對他出海,不讓他實現這個夢想。
對於來說,這無疑是一個難關,在沒辦法之下,他只好離家出走,終於如願以償出了海,甚至還闖出了一番事業。不幸的是在一次歸航中遭遇了海賊,受盡折磨。從海賊手中逃出之後更是流落荒島,生活了29年,最終又回到了文明世界。
我從來都不知道原來一個人也是可以活的那麼有聲有色,那麼的多姿多彩,是魯賓遜他讓我知道了無論是處在多麼惡劣的環境下,只要你有生存的慾望,不管是有什麼樣的困難和挫折擋在前面,也不足為懼!也是他讓我懂得了堅強為何物:是一個熱獨自地生活,就連“家”與其它的必須品也是自己一手一腳弄,甚至於還可以苦中作樂!
因此我很羨慕魯賓遜,即使是在狂風暴雨的環境下,也可以那麼的堅強,迎難而上。然而我又自卑了起來:即使一個人生存在世上,也可以像他那樣多姿多彩地活著嗎?
【篇四:我最喜愛的一本書】
問世間書為何物?引用一名人的話:“書是知識的源泉。”沒錯,我很贊同這個觀點,書可以讓我們瞭解到千千萬萬個為什麼,也可以讓我們走進幾千年前的文明古國,更可以帶著我們進入那夢幻般的童話世界。書的種類可謂多得數不清,有令人神往的神話故事,有告誡人們的寓言故事,還有深奧難懂的文言文……但所謂“蘿蔔青菜,各有所愛”,我最喜愛的一本書是世界名著—《魯賓遜漂流記》。
至於我是怎樣得到這本書的,且聽我慢慢道來:在一個陽光明媚的星期三,語文老師臉上掛著燦爛的笑容走進教室,接著她便向我們推薦《初中生必讀》這一套書籍。終於,我在她的口水攻佔下,買下了這套書。回到家後,我將裡面的書翻來覆去,總覺得內容乏味無趣。突然間,《魯賓遜漂流記》映入我的眼簾,好奇心隨之增高。因為從前有學過這本書的有關章節,但只是簡要的介紹,腦袋裡頭還有十萬個為什麼沒有解答。於是我迫不及待的開啟書津津有味的看了起來。
當我追蹤主人公的命運時,一顆心隨著他的冒險而澎湃起伏。對於魯賓遜,我是由衷的敬佩。一個人在荒無人煙的島上生活了28年,靠著雙手和智慧,種植糧食,戰勝疾病,勇救“星期五”,打敗造反的水手……
魯賓遜剛登上無人島時,心裡充滿了恐懼,但是他立刻冷靜下來,尋找解決的方法。他這種臨危不懼的精神多麼值得我們學習啊!在我們的生活中,處處都缺乏這中精神。在困難和危險面前,我們往往不知所措,坐以待斃,最終失敗。如果我們每個人都像魯賓遜一樣,在困難面前冷靜地分析困難,尋找解決的方法,最終我們絕對能夠獲得勝利。
無人島上什麼都沒有,於是魯賓遜便靠著自己的智慧,用現有的材料製作了三個杯子,鍋等等。還找了一個山洞,佈置了一個舒適的“家”。他這種自立自強的精神,是多麼值得我們學習的啊!
書中有一個情節是這麼說的:日子一天天過去,突然,魯賓遜在無人島上發現了人的足跡,過了幾天又在樹林深處發現了一堆人骨,他拼命告訴自己要冷靜。直到有一天,他看到土著族的人在殺人,而且殺後將他們的肉吃掉,魯賓遜見此情景,他馬上隱蔽起來,並用智慧救了一個土著人的俘虜,魯賓遜收養了他並給他取名“星期五”。
看,魯賓遜多麼勇敢,一個人能否成功,並不取決於他的智商,而取決於他的心態。在困難面前,無非存在著三種人:懦弱,半途而廢,機智勇敢。我們應該做那一種?毫無疑問,定是第三種。在逆境裡,我們要做機智勇敢的人,敢於和困難拼搏,才有可能獲得成功。
《魯賓遜漂流記》交給我許多人生哲理,相信以後在它的陪伴下,我會向著人生終點努力拼搏。
【篇五:我最喜愛的一本書】
在我寫這個題目時,我的心突然寒了幾下,並不是因為這題目有多可怕,而是我想起了我最愛的書—《第八號當鋪》。
這是本恐怖懸疑類小說,看到這本書也純粹是偶然。當時是一時興起地跑進書店,在推薦書架上看到了它。深色的封面,畫著一個妖嬈美麗的女人。感覺很不搭的兩個畫面重疊在一起,竟有說不出的韻味。我找了個角落,一個人靜靜地看著這本書。
書的內容很虛幻,卻又帶著許多事實,它講述著一些離奇的故事—在一條不知名的巷中,有著一間第八號當鋪,來這裡的人都帶著慾望。這件當鋪的交易方式很奇怪,老闆可以滿足你的一切慾望,當年也必須付出相等的代價,代價可以使身體的任何一部分,也可以是靈魂,老闆會收取任何可以得到的代價。
令我印象深刻的有兩個故事:一個男人來到當鋪,為換取千萬錢財,他以自身的好運作為代價。不久後,失去好運的男人被車撞死。還有一個女人帶著自己的兒子來,她用兒子二十年的壽命換取自身永久的美麗。後來兒子自殺,女人也失去了美麗。
這些故事看似不切實際,去有著一定的真實性。它們都反映出人們特有的品質—貪婪、慾望。人們可以為達到目的而放棄美好的未來、有的更甚親人。現實生活中,也確實存在此類事件。我曾在報紙上看到,一個女人為了嫁入豪門,竟狠心將自己不滿一歲的孩子殘忍的殺死。那個女人沒有想過,她殘殺的是自己身上的肉。報上甚至還登出那個孩子屍體的照片,觸目驚心,慘不忍睹。
與網易一旦操縱思想,理智將不再發揮作用,我個人認為,世上最令人害怕的不是困難,而是永無止境的慾望。慾望人人都有,有的人的慾望太過明顯,有些人卻懂得隱藏慾望,或許這就是機智與魯莽之間最大的差別吧。
但丁說過:“永無止境的慾望是惡魔最好的糧食。”這也是《第八號當鋪》中的臺詞,那件當鋪的內側,收藏著無數人體器官和人的靈魂,那個老闆說,只要人類的慾望一天沒有消失,第八號當鋪就永遠存在。這是當然的,慾望永遠不可能消失,除非人類消失。
上古時期,在人類還沒有進化時,就已經有慾望了。那時的慾望很單純,只為了搶奪食物。或許他們不知道那就是慾望,或許那只是生存的本能,強者才能夠生存。誰都有慾望,卻又不懂慾望。
中世紀的歐洲國家,哪些皇權貴族為達到目的,可以違背道德,不擇手段。很多貴族都以殘殺平民為樂。有一位女伯爵。為葆青春,每日以少女的鮮血沐浴,飲用。在當時,這些少女都是被殘忍的殺害,卻無人敢為她們平反,無數的少女因強大的慾望無辜死去。
現代人的慾望無非是為權、財。小偷便是慾望控制下的奴隸。他們可以為慾望去偷取錢財,來換取想要的東西,被慾望控制住的人,都會失去理智,為慾望付出一切代價,這一切是那麼荒唐,卻有那麼多人願意被操縱。
或許在未來,慾望會支配一切,理智已不復存在。一切都變得沒有人情味,變得只有冰冷。到時,或許法律也不再存在,殺人是理所當然的事,人類會慾望的武器毀滅世界。
《第八號當鋪》描述了種種慾望,為慾望可以付出一切代價,也正如那一句,“代價可以是身體的任何一部分,甚至……靈魂。”
以上是由我最喜愛的書—《第八號當鋪》所引發的聯想。
我最喜愛的一本書 篇12
國小六年級作文 ,898字我國北宋文學家蘇軾說過:“好書不厭百回讀,熟讀深思子自知。”的確,讀一本好書,會引發你的思考,讓你愛不釋手。
我是一個愛看書的人,我爸爸媽媽也都愛看書。前不久,我讀了一本“炫讀版意林”,意猶未盡,便反覆讀了幾遍。我小心翼翼地捏著書角,輕輕翻開,一陣陣清香撲鼻而來,絢麗的色彩,引人入勝……
蔚藍色的夢想
我彷彿看見,近處的海洋,遠處的天空,都是那麼蔚藍遼闊,等著我的夢想啟航:傑西卡出生時就沒有雙臂,她雖然有一對精緻的假肢,但彌補不了生活的自卑,她總認為自己是隻被牽著線的木偶。然而就在那個短暫而又永恆的夏天,一位缺少雙腿的老人的鼓勵,讓傑西卡看到了心中隱形的翅膀。從此,她發憤圖強,成了美國曆史上第一個只用雙腳駕駛飛機的合法飛行員。是啊,折翼的天使也能高飛,形體的殘缺,環境的艱險,都不是人生成敗的決定因素,任何有形的力量都囚禁不了心靈,束縛不了夢想。只要用於展開隱形的翅膀,才會抵達人生彼岸。
墨綠色的勤奮
我彷彿看見,近處的草地,遠處的森林,都是那麼墨綠深邃,等著我的勤奮開花:丹尼爾雷克里夫是哈利波特的扮演者,他從小嚮往拍電影,便不斷地學習拍戲,鍛鍊自己。經過5年的努力,終於在他10歲那年拍了一部戲,後來《哈利波特》電影需要一名男主角,丹尼爾竟成功被錄取,從此,他便火遍全球,家喻戶曉,成了英國最有錢的少年,創造了無數財富,影響了無數有志青年。的確,只要善
於挖掘,經營自己的天賦,我們的價值就能無限擴大。
當我再次翻開這本書,一碗又一碗心靈雞湯流進我的心扉,帶給了我成長的收穫與生命的感動。當我又關上這本書,一切都成了永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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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歡的一本書 篇13
國小六年級作文 ,667字書,就像一束鬱金香,沁人心鼻;書,就像一輪紅日,撥開我心中的雲霧;書,就像一支畫筆,為我的生活錦上添花……
小學五年來我讀了許多書,其中我最喜歡的就是《綠山牆的安妮》這本書了。這本書主要講了一個獨特女孩—安妮的成長故事,安妮,一個十一歲的孤兒,一頭紅髮,滿臉雀斑,整天耽於幻想,嘴巴喋喋不休。安妮的內心充滿陽光,她對生活和大自然中的一切始終保持一顆熱愛與感激之心。她擁有兩種極其寶貴的財富:一是對生活的景氣幹,二是樂觀豐富的想象力。對於安妮來說,每一天都是新的開始,每一天都有新的期望,生活在她的想象和努力中變得豐富多彩,她給綠山牆農舍和整個亞芬裡村莊帶來無盡的歡樂和朝陽般的氣息。
這本書中安妮活潑可愛,她一生經歷了許多坎坷,但她毫不懼怕,樂觀地面對困難,從不退縮。她的想象力豐富的驚人,時不時就跌入幻想的世界中:她幻想自己有一頭漂亮的黑頭髮;幻想自己穿著白紗衣,衣服上有渴望的泡泡袖;幻想自己是一個勇士,正在經歷探險;幻想大自然有水神、樹神,甚至有鬼……她還不斷地闖禍曾對嘲笑她長著紅頭髮的林德太太發脾氣,用石板教訓了諷刺她的男同學吉爾伯特,在一次茶會中誤把知心朋友戴安娜灌醉,因為爭強好勝從房頂上摔下來,為了漂亮錯把頭髮染成綠色……她的故事讓人忍俊不禁,卻又不得不對她另眼相看。
我之所以喜歡這本書,是因為這本書充滿朝氣,充滿正能量,能使人學到許多東西,比如在安妮身上就能學到很多:熱愛生活、勇於擔當、知錯就改……
《綠山牆的安妮》就是這樣一本書,他俘獲了無數孩子和大人的心,相信每個人都能從安妮身上找到自己的影子。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 篇14
國一作文 ,1038字暑假中,我閒來無事,從朋友那借了一本書,並一口氣看完了它。這本書的名字是《誰動了我的乳酪》,我剛開始看這本書時,心中始終有一個疑問:這本不起眼的小書居然是全球暢銷書之一?但隨著深入閱讀,認真思考,我終於明白箇中原因。
書中有四個主人公—兩隻小老鼠嗅嗅,匆匆和兩個小矮人哼哼,唧唧。他們生活在一個迷宮裡,乳酪是他們要尋找的東西。有一天,他們同時發現了一個儲量豐富的乳酪倉庫,便在其周圍構築起自己的幸福生活。很久以後的某天,乳酪突然不見了!這個突如其來的變化使他們的心理暴露無遺:嗅嗅,匆匆隨機而動,立刻穿上始終掛在脖子上的鞋子,開始出去尋找,並很快找到了更多的乳酪。兩個小矮人哼哼,唧唧對於變化卻猶豫不決,始終還停留在已經消失的美好回憶中,無法接受現實。後來,經過激烈的思想鬥爭,唧唧了變化的含義,穿上跑鞋,重新進入迷宮,並獲得了更多的乳酪,而哼哼卻停在原地,一無所獲。
我認為,乳酪是個比喻,象徵著我們最理想的到的東西,也許是優異的成績,老師的表揚,一張獲獎證書……
我們在一個瞬息萬變的世界裡,人們時常感覺自己的乳酪在不斷變化著,各種強烈的變化讓人心理失衡,使我們經常在突如其來的變化中不知所措,抱怨著上天的不公平,面對不了新的生活,陷入煩惱之中而無法自拔,一蹶不振。而在生活中,我又何嘗不是這樣呢?
就拿這一學期來說,我們剛開始讀書幾天後知道語文老師伍老師調走了,換了一個新的語文老師,我便不知道適應,依然按照之前的方式學習,加上之前的伍老師講課非常好,我便想伍老師回來。再加上學習方法不適應老師的特點,學習成績自然下降了許多。後來,我也學會了隨著老師的變化而變化,逐漸適應了,成績也很快提高了。
其實,生活的迷宮非常大。我們為什麼要沉浸在失去的痛苦,無奈,決定的兩難之中呢?我們應該儘快找到自己的鞋,隨著乳酪而變化,投入到新的生活中去,這樣才會發現更多,更好的乳酪。
從這本書中我還認識到變化是一種必然的因素,而我們應該做到的是在大變化發生之前,就做好相應的準備去應對並戰勝變化。
以後的我,一定要有嗅嗅靈敏的應變能力和匆匆迅速開始行動的能力,並學會像唧唧一樣不斷調節自己的心理,不要為一場考試高分而過度興奮,以致學習停滯不前。及時調整自己去適應變化,獲得更好的心境去努力學習,工作,生活。而不能傻呵呵的站在原地,永遠不能適應變化,一事無成。
讀了這本書之後,我明白了:要想追求更好的未來,必須歷經磨難,努力奮鬥不能坐享其成。不然,結果只能是竹籃打水一場空。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 篇15
國二作文 ,1230字書,就像一束鬱金香,沁人心脾,書,就像一輪紅日,拔開我心中的雲霧,書,就像一盞明燈,為我照亮前行方向,指引我前進。
—題記
馬克吐溫說過:“十九世紀有兩個人,一個是拿破崙,一個是海倫凱勒。”但,我更欽佩的是海倫凱勒,她的精神,讓整個世界為之震撼,她的名著滋養著一代又一代人的心靈,那便是—《假如給我三天光明》。
她—海倫凱勒,一個生活在黑暗中卻又給我類帶來光明的女性,一個渡過了88個春秋,卻熬過了87個無光,無聲,無語的孤獨歲月的弱女子,畢業於哈佛大學拉德剋夫女子學院,並用生命力量處處奔走,建起了一家家慈善機構,為殘疾人造福。海倫接受了生命的挑戰,用愛心去擁抱世界,以驚人的毅力面對困境,終於在黑暗中找到了人生的光明面,最後又把慈愛的雙手伸向了全世界,這是多麼偉大啊!
在海倫變成聾啞人後,開始面對生活中的一切都是失望的,用消極的思想去面對生活,情緒低落,極易暴躁,她沒有了希望。在她父母的努力下,熱心的人們幫海倫凱勒找到了一名老師—安妮莎莉文—海倫新生活的引導者。莎莉文老師讓海倫重新對生活充滿了希望,而且會閱讀,寫作,並體驗到了生活的無限樂趣。在學校裡,她結識了許多朋友。且對她友好、熱情,給予了很多幫助。海倫經過自己的刻苦努力,進入了她夢寐以求的哈佛大學,又以優異的成績從大學畢業,還掌握了英、德、拉丁、五種文字。畢業後,便加入了盲人的組織,開始了她的慈善活動……
海倫以一個盲人的視角想象如果自己能夠有三天的時間看到世界,她將會去做哪些事—去看看幫助過自己的人,去感受世界品味。海倫在這部書中,以自己的經歷告訴正常人要珍惜自己所擁有的一切,善於利用自己的雙腿,去發現世界的美好,不要直到失去後才懂得珍惜……
我們都是健全的孩子,可以用自己的雙眼去感受自然,觀察世界,可再想想海倫凱勒,她憑著不屈不饒的精神和永不放棄的信念,超越自身的缺陷,並在愛心人士的幫助下,插上了愛的翅膀,在知識的海洋中盡情遨遊。她樂觀、執著,最終獲得了成功。想到這兒,我不禁有點慚愧。
我們在日常生活中,不珍惜自己所擁有的一切,浪費時間,將青春的大好時光就這樣白白糟蹋,最終也不會有的成就。再想想海倫,我真是自愧不如。
我不甘心,即使自己明白的太晚,但我還是願意從現在起,奮發圖強,好好學習,努力奮進,充實自己,在生活中,更要微笑面對困難和厄運,不被心中的恐懼而擊倒,這便是最重要的。我們要學習海倫那份樂觀、堅強與積極進取,努力拼搏,但決不自憐自艾,不自輕自賤,不被挫折打敗。應該時刻堅信我可以的,我並不比別人差,相信自己一定會有所成就的。
海倫的三天如此短暫,可我們的時間和機遇還有很多,光明對我來說不是奢望,聲音也不是可遇而不可求,對我們而言,並不缺乏身體上的組織結構,我們更需要的是意志上的頑強,自強不惜,堅韌不撥的精神,更重要的是擁有一顆積極、樂觀、敢於創造奇蹟的心!
加油吧!相信自己,一定行!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 篇16
國二作文 ,913字書,猶藥也,善讀之可以醫愚,讀史使人明智,讀詩使人靈秀,演算使人精密,哲理使人深刻,倫理學使人論重,邏輯修辭使人善變這些語句是我們耳熟能詳的,他們都給了我們一個重要的啟迪,書對我們這些正在成長的孩子來說,不僅豐富了知識,增長了才幹,更主要的是陶冶了情操,養成良好的道德、品行,連眾多的文學名著中,我最喜歡的,是《孔子的智慧》。
幾千年來,孔子的言行、思想,構成了博大精深的中國儒家思想的基礎,在各方面都有很多智慧的思考,他的思想直到今天仍然為大多數中國人所推崇。孔子本身猶如一座思想的寶塔,滋潤後人,也正因為如此,孔子才能成為歷經幾千年滄桑而不被世人遺忘的思想宗師。而這本書記錄了孔子的思想和智慧,我們的心靈也彷彿茫茫黑夜中有了一盞指引方向的明燈,有了前進的方向。
這本書中對我產生極大啟迪的是這樣一個故事:有一個男孩到美國留學,他每天都會看到一位老人去買報紙。有一天,這位老人突然昏倒了,男孩送老人去醫院,老人孤苦一人,還患有心臟病,在老人的要求下,男孩搬到了老人的住處。一年後的一天,老人昏倒了,去了醫院才知道老人要做手術,但手術費用昂貴,男孩半夜敲了好幾個同學的家門,才籌齊了錢。術後,老人的身體狀況越來越不好。一天晚上,老人送給男孩一枚鐵指環,說是他祖父給他的。第二天,老人去世了,一個偶然的機會,男孩才得知,這枚鐵指環原來價值連城,是老人故意在上面鍍上了氧化鐵。
男孩用他的孝心,溫暖了一個孤苦無依的美國老人,後來,她的孝心也得到了回報,鴨有反哺之恩,羊有跪乳之德,一個人無論有多大權力,多少財富,都不應該忘記一個孝字,孝?d乃做人之根本啊!著名的微軟總裁比爾盖茨曾經說過:世界上什麼都可以等,唯有孝敬不能等待,父母辛辛苦苦一輩子,把自己的一切都獻給了子女,到老眼花耳聾,腿麻腳軟,這時,晚輩對長輩們的孝呢?人應當向烏鴉學習。盡心孝敬父母,正如一首歌中所唱:“如果人人都獻出一點愛,世界將變成美好人間”,這不是一句簡單的歌詞,而是人類最美的語言,這是我讀完這本書後才真正領悟到的。
書是一首輪船,能載著我們在知識的海洋中穿行,那麼,就讓我們在好書的陪伴和鼓勵下,在知識的海洋中翱翔,做個知識豐富的人吧!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 篇17
國二作文 ,616字在我的書櫃裡,躺著一本書—《羅賓遜漂流記》,它是我最喜歡的一本書。
這是一部關於冒險,智慧和勇敢的永恆經典,是航海探險小說的先驅,小說講述了英國人魯賓遜由於所乘的貨船在海上沉沒,孤身一人流落到無人的荒島,為生存而不懈奮鬥的艱辛歷程。
主人公魯賓遜樂觀向上,百折不回的精神以及他那銳意進取,堅強不屈的品質一直感染著我,激勵著我。每當我遇到坎坷不敢前行時,我總是會想起魯賓遜,想起他那偉大的精神和品質。
記得有一次,我遇到了一道難題,想了好長時間也想不出來,越想越著急,都急的快哭了!可是,我想到了魯賓遜,他在那樣困難的環境下都能解決諸多難題,為什麼我就不行呢?更何況只是一道數學題。於是,我再次抱著試試看的態度去做,果然,在用了無數張草稿紙後,我成功地算出了那道題。
記得還有一次,我和爸爸媽媽在沙漠上游玩。走著走著,我離爸爸媽媽已經很遠了。我看看爸爸媽媽,又跑了起來。當我回過頭來尋找父母的時候,他們竟神祕失蹤了!望著四周陌生的環境,我呆了,哭了起來—我迷路了,我被丟了!這時,我再次想到了魯賓遜,面對困難,他哭了嗎?不,他沒有,哭解決不了困難,要勇敢地面對,於是,我靜下心來,在管理員的幫助下,終於見到了爸媽。
魯賓遜他那頑強的精神,幫助我勇敢地與困難鬥爭。
魯賓遜他那偉大的品質,教會我在生活中要堅強。
魯賓遜他那不平凡的歷程,更使我懂得了做人的道理。
《魯賓遜漂流記》交給了我許多,它真是我的“導師”。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 篇18
國小六年級作文 ,468字“生活裡沒有書籍,就好像沒有陽光,智慧裡沒有書籍,就好像鳥兒沒有翅膀。”我熱愛讀書,在那數不清的書籍中,我獲取了許多知識,明白了一些道理。
我最喜歡看的是長篇小說《鋼鐵是怎樣煉成的》這本書,它是蘇聯一部最輝煌的名著,它早已成為世界文學的經典之作。此書被廣為閱讀,盛傳不衰,被視為人們的生活教科書,人生的路標和精神補品,被一代代讀者傳承著。
《鋼鐵是怎樣煉成的》的作者,他英勇奮鬥了一生,和書中的主人公保爾的經歷完全交織在一起。保爾既平凡又偉大,但他不是天生的英雄,而是在老一輩黨員的教育下,通過長期實踐,無論何時,何地都要嚴格要求自己,終於鍛鍊成一個具有崇高理想,堅毅的意志和剛強的自覺革命戰士。他有奮鬥目標,為之獻身的理想始終堅定不移,並和人民利益聯絡在一起,為人類解放而奮鬥,“鋼鐵”就是這樣一步步煉成的。
這本書讓我受益匪淺。它告訴我們:千里之行始於足下,空談理想是無濟於事,要苦幹,實幹,從自己做起,從小做起,要有頑強不屈和無私奉獻的精神。
聽了我的介紹,你是否也喜歡上了這本書,一起加入吧,投身書的海洋,會給你帶來無窮樂趣的!
我最喜愛的一本書 篇19
國小六年級作文 ,876字書,是一柄放大鏡,我透過它去探索世界的奧妙;書,是一個熱氣球,承載著我在知識的海洋裡自由自在地遨遊;書,是一把金鑰匙,帶領我開啟蘊藏了無窮力量的智慧寶庫;書,也是我的好朋友,伴隨著我成長。我家的書很多,有科幻書,有故事書,還有歷史書。在這麼多書中,我最喜歡的是一本中國古典小說—《三國演義》。
這本書博大精深,深受廣大讀者的喜愛。書中描寫的一些人物,對我的成長起了潛移默化的作用。給我印象最深的是劉備、關羽、張飛三個人物。當然,還有很多人物令我折服,比如趙雲的勇敢,諸葛亮的神機妙算……這部小說共有一百二十回,我最愛看的故事就是《草船借箭》。
在草船借箭裡面講了周瑜妒忌諸葛亮有才幹,讓他三天造十萬支箭的事。我想:以諸葛亮的聰明才智,怎麼可能不知道周瑜的心思呢?後來我才明白原來諸葛亮是知道的,只是他要將計就計,既讓周瑜服了自己,又可以得到十萬支箭,真是一舉兩得。這使我從心底裡由衷地佩服諸葛亮。
《三國演義》裡的故事曲折離奇,《劉關張三顧茅廬》的故事自古以來膾炙人口,也深深吸引著我。
故事中的劉備、關羽、張飛不但三次去請諸葛亮,而且是親自登門,不請到諸葛亮絕不罷休,絕不放棄。這種精神給了我啟示。記得以前我對學習有時心不在焉,比如遇到些思考題就不做,還心存僥倖,覺得反正是思考題,碰巧做對了可以多加分,做錯了也不扣分。就因為這樣,我的日常學習成績雖然不錯,可一遇難題就退縮。讀了這個故事,我認為,雖然劉備不一定有諸葛亮才能得天下,可是他還是去三顧茅廬,表現了他的誠意和毅力。我如果有了這種精神,不斷鑽研,成績早就提高了。因此,在我醒悟過來時,每遇到學習中的一個難題,我都以“三顧茅廬”的精神,去頑強地攻克。現在,成績雖不能說是突飛猛進,但比以前有了起色。我想,從現在起,“三顧茅廬”精神也將成為我的精神。
《三國演義》這本書歷史悠遠,是書中之精華,讓我終身受益。無論過去,還是現在,乃至將來,此書將是我學習、生活、為人處世,人生之道上值得時時照耀的一面明鏡。與書交友,與書相伴。讓我的人生寫下最美麗的,富有詩情畫意的,也是最精彩的篇章!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 篇20
國小六年級作文 ,762字高爾基說過:書籍是人類進步的階梯。
從小,在媽媽講的故事的薰陶下,我特別喜歡看書,尤其是童話故事書,在所有童話故事書中,我最喜歡的是《一千零一夜》這本書。
一千零一夜是由阿拉伯民間故事彙集起來的,又名《天方夜潭》。
這件作品講述了,在古代印度與中國之間,有一個名為薩桑國的國度。那裡的國王山努亞生性殘暴愛嫉妒,國發現王后行為不端,所以將其殺死!此後,國王山努亞每日都要娶一位少女,然後在公雞啼鳴時,將其殺害,不可間斷,以示報復。因此,整個薩桑國的少女都不得不逃離至他國。
宰相的女兒安卓魯知道了這件事後,下定決心要拯救那些無辜的少女。她不顧父親的阻攔、妹妹的勸告,自願嫁給國王山努亞。
安卓魯嫁給山努亞後,用講述故事的方法吸引國王,每夜講到最精彩處,天剛好亮了。於是她說“如果國王開恩,讓我再活一天,下一夜的故事將比今夜更精彩!”山努亞因好奇故事接下去的發展,於是便發誓等她下一夜故事講完再殺她!
就這樣,安卓魯的故事每夜講到最精彩處天剛好亮了,她便再次乞求山努亞等她故事講完再殺她,而山努亞也受不了故事的誘惑,再次發了誓。
安卓魯的故事一直講到了一千零一夜,國王終於被她感動了,下旨不再娶妻,與安卓魯白頭偕老!而安卓魯講的故事也被國王紀錄下來了,編寫成了《一千零一夜》。
因其內容豐富,規模巨集大,故而被高爾基譽為民間文學史上“最壯麗的一座紀念碑。”
“阿索的紅裙子、駝背的故事、阿里巴巴與四十大盜、懂鳥語的僕人……”這些故事都出自於《一千零一夜》,故事中的人物性格多異:勇敢、機智、敢於冒險、熱愛生活!
而且《一千零一夜》還被改編成為動畫片,故事情節生動,引人入勝,用故事轉化現實的辦法,來教育人們!動畫片裡充滿了奇思妙想,特別適合九歲以下的兒童觀看。
一本喜愛的書,可以帶領我們走向浩瀚的天地;帶領我們領略知識的真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