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成功地登上了白雲山相關作文20篇

我成功地登上了白雲山 篇1

國小三年級作文 ,526字

在2016年的寒假裡,我和媽媽、阿姨、還有表弟、表妹一起遊覽了白雲山。

登山有三種方法,第一種是從上山公路徒步上山,第二種是坐觀光車上山,第三種是坐索道車上山。我們選擇徒步上山,我們走在寬闊的上山公路上,看到了公路兩旁美麗的鮮花、高大茂密的樹木,還有種種不知名的綠色植物。耳邊還時不時傳來悅耳的鳥叫聲。真是是鳥語花香!我們走了40分鐘後,覺得有點累了,就坐下來休息。小表妹堅持不下去了,就和阿姨坐觀光車上山了。我和表弟選擇堅持下去。又走了半個小時後,我們覺得腿痠了,於是,我和表弟通過一會兒放聲高歌,一會兒比賽跑步等五花八門的方式來緩解疲勞。過了一會,眼前豁然開朗,一個巨大的草坪展現在面前我們眼前,草坪上面有一個由草組成的木棉花圖案。這就意味著離山頂不遠了。我們充滿力氣,加速前進!

終於我們來到了山頂公園,我看到一塊草坡上有“白雲山歡迎您”的字樣。我扶著欄杆往下看時,看到廣州市區的高樓大廈都像是“樂高”積木了,廣州塔也像一支鉛筆。令人不禁想起了詩句:“會當凌絕頂,一覽眾山小。”吹著風,我覺得心曠神怡。後來,我們坐索道車下山了。

這次攀爬白雲山,我體會到了堅持就是勝利。

我深深地愛上了閱讀 篇2

國小四年級作文 ,400字

“書是人類進步的階梯。”蘇聯著名的作家高爾基曾講過這樣一句話。

我是一隻小書蟲,跟廣大的讀者一樣,熱愛閱讀。安房直子的《花香小鎮》、J。K羅琳的《哈利。波特》、林海音的《城南往事》等書我都很喜歡。

那是一個萬里無雲、月亮高照的夜晚。

我正坐在明亮的書桌前寫著作業。時間如流水般消失,轉眼間,一個小時踏著小碎步在我身邊悄然離開,我的作業也接近了尾聲。接著,半小時也走遠了,我的作業也做完了,我也一如既往地看起書來。

我走到書架邊,隨便地拿起一本,仔細地閱讀起來,書就猶如一塊吸鐵石,把我牢牢地吸入了書的世界,難以逃脫。

轉眼間,我的時間又一次悄然拜訪我,跟著空氣隨風而去,一下就是一個小時,可是,我還依然沉浸在書和知識的世界裡。一會兒,時間伴隨著知識,入了大腦凝固機,成了一點“營養”。

閱讀,是我喜歡乾的一件事,無論它會浪費多少時間,我依然喜歡它。

我深深地愛上了書 篇3

國小四年級作文 ,534字

真好!爸爸今天帶我去書店買書,而且今天特別大方,從錢包裡,“刷”地一聲,抽出一張百元大鈔,說了一聲:“今天你爸高興,隨便買。”耶!難得爸爸這麼大氣,我得多買一些,等下次來買,就指不定的何年何月了。

我回家了,我今天買了一整套《淘氣包馬小跳》,這可是楊紅櫻阿姨寫的書,我可要認真看。

今天,我為書哭了。因為今天我放學回家,一到家,我放下書包,脫了鞋,飛奔到房間裡準備好好地把這本書啃完。媽媽來我房間叫我吃辣白菜和炸雞腿,但我還是沉浸在書的世界裡,後來,媽媽直接向我走過來,把我拎起來就往餐桌前跑。我極不情願地開始吃飯,我不吃菜,只吃白米飯,狼吞虎嚥地幾口吃完了。又跑到房間裡看書。媽媽又走進去,把書搶走,還沒收了,還和我說:“你快寫作業,不準看書。”老媽一離開房間,我就哇哇大哭。

有一次,我在上課時看書,被老師發現了,老師就打了小報告,還把我叫到辦公室裡。我一回家,就看見父母正拿著“打狗棒”坐在沙發上等我回家,我走到沙發前,就開始了“男女混合雙打”。之前那和藹的父母,變成了面目猙獰的魔鬼。

書,陪伴我成長,是它,哺乳我的大腦,讓我獲得知識。

我深深地愛上了音樂 篇4

國小五年級作文 ,518字

下午第二節是音樂課。

“啪!”的一聲巨響,同學們立馬“封住”了嘴。已經開始上課了,今天又有好多同學沒帶口風琴,而我也是其中“中彈”的人之一。

我已經有一個半學期沒有帶口風琴了。今天,音樂老師徹底爆發了,還說,如果下次再不帶口風琴,以後的音樂課就別上了!我回家後,叫媽媽買了一個口風琴給我。接著,從我吹了第一口口風琴,彈了第一個琴鍵時,我便愛上了口風琴。

剛開始,我什麼都不會,回家後,我一直在那兒研究怎麼吹。學會後不用說了,我已經把今年老師教的所有曲子都彈得“一帆風順”,這使我開始跟著愛上了音樂課,愛上了音樂。

每個單週的星期四早上,第三節課便是在我心目中“地位”最高的課——音樂課。每次,在這個時候,我們班級中都有表演活動。表演——那當然得有主持人了!這次的主持人,是我和另一個男同學。這是我入學以來第一次主持班級中的活動!儘管只是班級中的活動,也使我的小心臟承受了不少的壓力!主持當天沒出任何差錯,這使我的小心臟倍兒爽呢!

這所有的事都讓我深深地愛上了音樂!

我深深地愛上了籃球 篇5

國小五年級作文 ,691字

籃球,在別人看來只不過是項普通的運動,對我卻有著非凡的意義。因為它不僅給予了我堅強的意志,更給予了我高尚的品格。

說起我是怎麼喜歡上籃球的,我可是記得一清二楚。那天,是一個晴天,天空深藍,微雲點綴。那時我才一年級,走路都還不怎麼順。那次爸爸與別的學校的老師打友誼賽。我坐在媽媽旁邊,專心地看比賽。這時一位叔叔一個進球震撼到了我。那個叔叔腳步輕快,似乎是隊中的主力。他運球非常快,一下子就來到對方陣營。面對著密密麻麻的防守,他一點也不畏懼,只見他一個胯下換手再配合上一個轉身,輕晃開防守隊員,然後直接一個出手。我屏住呼吸,生怕漏了任何一個細節。在我眼裡,他的動作瞬間放慢了:只見他氣沉丹田,球靠在小腹,又一下子把球舉到頭頂,手一揚,一個遠射,球在空中劃出了一個優美的弧線,飛進了籃框,籃網就像泛起的水花,優美極了。我一下子,就愛上了籃球。

既然喜歡,就肯定要學。記得初學那時,我連運球都不怎麼利索,更別說投籃了,連籃框都擦不到。只能碰到網,不過泛起的波紋挺像水花的。我望著腳尖,問:“是我差嗎?”我內心深處給我發出了迴應:“功夫不負有心人,籃球不是隨便打就能成高手的,只有付出雙倍努力才能成就大器。”得到了自己的鼓勵,我信心百倍,打球時也加倍努力。我堅信:“運球不好多運運,投籃不好多投投,沒有誰生下來就是天才,只有多做自己不會做的事並勇於面對,這樣才能獲得真正的成功。”憑著這份闖勁,我終於有了現在這個技術,並不斷去學習他人的優點,汲取他人的長處。

是的,我深深愛著籃球,它已經佔據了我的靈魂並伴隨我一生。

我深深地愛上了閱讀 篇6

國小五年級作文 ,624字

“予希!快來看書!”唉,這是我媽常有的一句話,從我上五年級開始已經不下幾百遍了,聽得我都有些厭煩了。

媽媽又在催促我看書了,我只好弱弱地回答了一聲“哦”以示服從。我從小就不喜歡閱讀,更何況是那些長篇大論,看了我就心煩,一行行密密麻麻的字,我的眼睛都要花了。

但迫於無奈就到了書房,“啊!”我眼前一亮。書桌裡添了個“新角色”,我抽出來一看,列夫·托爾斯泰的《窮人》。看到封面上那些精美的圖紋,我饒有興趣地讀了起來。一看就是半個小時,彷彿已經置身在一幅幅場景中了。

“快來吃東西了!”媽媽大聲喊道,要是平時我一定會快速跑下去把那些可口的食物一掃而空,但今天不知怎麼了,那本書好像吸鐵石一般把我深深地吸住了。但“女王”的話怎能不聽,我手捧著書,慢慢吞吞地走了下去,臉上一副極不情願的表情,但那雙眼依然緊緊地盯著那本書。老媽看了這副景象諷刺我說:“喲!這太陽打西邊出來了。你都看書了,世界上還有什麼不可實現的事呢?”我當作沒聽見,繼續低頭看著書。我草草地吃完了夜宵,又坐到椅子上看書了,我似乎置身在故事中,無暇顧及旁邊的人、事、物。睡覺了,我依依不捨地放下手中的書,夢裡回憶的還是書中的場景。

從此,我對書有了好感,深深喜愛上了讀書,做完作業,不管多晚總是會讀一會兒書。

我深深地愛上了閱讀 篇7

國小五年級作文 ,642字

我一直是一個不愛看書的孩子,總是在週末時被媽媽催促著看書,還說:“明年就是六年級的孩子了,你再不多看些對你有益的書,估計就追不上了!”

每次放鬆的時間都讓我去看書,一點玩的時間都沒有了。再加上語文老師每天的嘮叨,我的耳朵都快爆炸了。

直到有一天,那是一個陽光明媚的星期五。我們有一節“雲閱讀”的課程。其他同學都非常喜歡這門課程,因為他們都一直認為這是電腦課。但是我一看到“閱讀”二字,就想到媽媽說的話,想到這些,也就不怎麼喜歡了。與往常不同的是,這一天的這節課居然引起了我的注意。

起初,我是毫不在意的,可是當老師說給我們介紹書的時候,我恨不得現在就睡覺,可是我不敢啊!畢竟是班裡不錯的學生。

老師開啟幻燈片,螢幕上出現了《草房子》這個書名,然後又出現了書裡面的一些小片段,接著,當老師把這些片段大聲讀出來的時候,我這個不愛看書的人也被深深地吸引了,我禁不住在腦海中浮現出當時的場景,在我的想象中,那是另外一個時空,彷彿那些書裡的角色在現實世界中真的存在。

那天放學,我坐到了電腦面前,開始搜查起了有關《草房子》的電影和電子書。而當媽媽問起我怎麼又坐到電腦前的時候,我只會心不在焉地回答說:“我在看電子書。”這個時候,媽媽就會很好奇地走過來一看,我真的在看電子書,心裡就會想:這孩子平時怎麼叫都不看書,今天怎麼沒叫就自己看起來了?不過這也不是什麼壞事。

從那以後,我深深地愛上了閱讀!

我深深地愛上了鉛筆 篇8

國小五年級作文 ,518字

“都到這時候了,你還在用鉛筆?”媽媽生氣地對我說道。我只好用圓珠筆寫字,等待媽媽去幹別的事再換回鉛筆。

為什麼我一直用鉛筆寫字呢?因為它不要用其他東西來塗塗改改。鉛筆寫錯了只需橡皮一擦了之,而其他筆寫錯就要用其他東西貼了又貼,比鉛筆麻煩多了。而且這樣字的下面顏色與紙張顏色不同,字就不好看了。

因為一支鉛筆非常簡便。假如你買一支鉛筆和圓珠筆,要是你沒有卷筆刀,用菜刀慢慢切都可以用。但是你沒有圓珠筆的筆芯,你就必須要到商店裡買筆芯,在這之前還得找到筆芯,錢也要比鉛筆花得更多。而且鉛筆用的時間連半年都不止,而圓珠筆一兩個月就寫不起字了,可見鉛筆比圓珠筆更划算。

還因為鉛筆容易控制。鉛筆容易寫出粗和細的字。練字的時候,只要你不把筆削得太尖,就能用手的力氣來控制粗細,讓字變得格外好看。但用圓珠筆是粗就粗,是細就細。比如寫“提”字,就容易前半部分一直粗,後半部分又突然細起來。就算能用圓珠筆寫好這些筆畫,也必須非常慢。如果鉛筆和圓珠筆同時開始練字,就是鉛筆削很多次,圓珠筆也絕對趕不上。

媽媽,難道長大了就必須不用鉛筆,拋棄鉛筆嗎?鉛筆不用塗改,容易使用,還容易控制,難道用鉛筆不好嗎?

我深深地愛上了閱讀 篇9

國小三年級作文 ,378字

書是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東西。到了一年級學校就有午讀,但那時我識字太少,一本本書只不過是幾張紙,一點兒也不好看。那些方塊字不過是幾個方格,上面有幾個花紋。

我對書不但沒有半點興趣,反而深深討厭著它。對書充滿怨恨,只要一見到書滿腦子想著,為什麼會有書這樣的東西?真煩人!對此媽媽急壞了,每天拿小書櫃裡的書給我講故事,可我一讀就忘了人物,聽得迷迷糊糊,不一會兒就昏昏欲睡。

媽媽見我睡了也不是辦法,便每天教我識十個字,我便對方塊字有了點感情。

我可以看一本書了,那天我興奮極了,掩不住好奇,自己看書好玩嗎?我第一次自己看完了一本書,接著小書櫃的書便被我看完了,從這時起我開始喜歡閱讀了。

一年復一年,一日復一日。我有了個奇怪的習慣,不看書就睡不著覺,哪怕只是一頁,即使睡著了也頂多睡半小時。

從討厭到喜愛,我已經變成了小書蟲,書,是一個多麼精彩的無聲電影呀。

我深深地愛上了閱讀 篇10

國小三年級作文 ,443字

書,被人們稱為人類文明的長生果,也被許多人稱為人類的營養品。這些比喻,我感到十分親切!

從前,我是不愛閱讀的。那時的我只要媽媽給我看書,我覺得天都要塌下來了。那時的天灰濛濛,我也只好偷偷玩手機。我一直這樣躲避看書。可是有一次,我的手機沒電了。媽媽又過來讓我看《皮皮魯和紅桃老K》,我沒辦法只好皺著眉頭看下去。我看著看著……雖然還是板著臉,但是我感覺越看越有味道了!

從那時起,我深深地愛上了閱讀!我開始經常看皮皮魯總動員一類的書籍。故事裡人物的悲歡離合,常常讓我牽腸掛肚。漸漸地童話類的書籍再也不能滿足我了,我開始看作文選!我因為看了作文選,寫的作文也與別人與眾不同了,連想法也別出心裁了。漸漸地……

現在,我的閱讀量越來越大,達到什麼書都看的程度。現在的我只要一天不看書,我就感到天空不比之前藍了。只要讓我看書,天空也更藍了,太陽光也更明媚了!

書,被我稱為珍寶。所以,大家和我一起“瘋狂”地閱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