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響孩子一生的36種好習慣讀後感相關作文20篇

影響孩子一生的36種好習慣讀後感 篇1

讀後感 ,514字

“讀書破萬卷,下筆如有神”,這句話講了讀書的重要性和益處。暑假期間,我每天都會讀一個小時的書,來豐富自己的詞彙,組織語言,使作文得到進步。我重點讀了《影響孩子一生的36種好習慣》。巴金曾說過“孩子成功教育從好習慣培養開始”,因而媽媽向我推薦這本書。

本書介紹了36種好習慣,從做人、做事、學習與交往4個方面說的。每個方面都講了種種習慣。每種習慣列舉幾條有關這種習慣的名言,又舉了幾個名人的事例,說明這種習慣的重要性,最後還給家長提一些建議,使孩子養成這種好習慣。在這本書的開頭還告訴家長如何教給孩子好習慣。從書中我知道好習慣要在生活與實踐中培養,並抓住關鍵期,要不斷糾正壞習慣,循序漸進地養成好習慣。

通過讀這本書,我覺得養成每一種好習慣都要有毅力,要堅持,要有耐心。“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導師”,這句話一點沒錯。我們最初的習慣全部來自父母的培養。比如誠信,只有父母先做到誠信,孩子才會誠信。父母的行為直接影響我們。然而,我們也要付出行動。父母為我們樹立正確地榜樣,我們也要按照父母的去做。我也從書中看到了很多好習慣。我要通過自己持之以恆的努力擁有它,使它成為適合我的好習慣。

讀完這本書,我懂得了要想獲得成功,必須要養成好習慣。

影響孩子一生的真情故事讀後感 篇2

讀後感 ,544字

愛是什麼?是黑夜的星光,是酷暑的清泉,是天上的彩虹,是寒冬的火苗,是全心全意的奉獻,是瀰漫一生的執著。暑假裡,我幸運地讀到了一本好書,叫《影響孩子一生的真情故事》,讓我受益無窮。這本書徐徐道出人間無處不在的真情,讓我懂得了什麼是愛。

其中一個故事情節深深地刻在我心中,它叫《所有的母親都是一樣的》,它講了一棟居民樓著火了,有一位母親為了保護腹中的孩子,從三樓樓頂跳了下來,跳下時,她頭部向下,肚子朝上,孩子保住了,而她的頭部重重地撞到了地上,鮮血直流,生命危在旦夕,可她卻艱難地笑了起來,說:“快送我去醫院,我腹中的孩子還能活。”我被這位母親無私的愛深深地感動了。

母愛是多麼偉大!記得有一次,那時候下著傾盆大雨,我忘了帶雨衣到學校,可雨絲毫沒有小一點的意思,全部的同學都被家長接走了,就只剩我一個人,我急得都快要哭了。突然,一個熟悉的身影向我走來,“媽媽!”我激動地喊起來。我急忙跑到媽媽前面,抓住了她,媽媽摸摸我的頭,和我一起回家,可雨傘太小了,媽媽為了不讓我淋溼把雨傘向我這邊靠。我沒有淋溼,可媽媽卻因為被雨淋溼而感冒了。

啊!天下的媽媽都是一樣的,她們不管做什麼,出發點只有一個,那就是—愛!成長的道路上,愛無處不在,我們不要匆匆而過,要適時駐足,要感受一下愛的美好。

《孩子,先別急著吃棉花糖》讀後感 篇3

國小四年級作文 ,683字

暑假裡,我讀了《孩子,先別急著吃棉花糖》。這本書告訴我們怎樣通過“延遲享樂”學會管理自己,讓我們變得自信、快樂、熱愛學習,養成受益一生的好習慣。

第一塊棉花糖是提供學習動力的紅色棉花糖。我知道了把書念好的好處:把書念好,做任何事都會充滿自信;把書念好,班上的同學都會信任我;把書念好,就可以上好的學校;把書念好,就可以吸引老師的注意;把書念好,父母會感到很驕傲。我知道了念好書有這麼多好處,對學習就有了興趣,有了學習的動力。

第二塊棉花糖是建立自信的橘色棉花糖。比如上臺演講的時候如何讓自己變得自信。可以把臺下的觀眾當成空氣,忽視他們的存在;要寫出稿子做好準備,多加練習;還可以把自己的演講錄下來,根據自己的錄音一遍一遍的調整自己的語速,最後到達最好的效果。

第三塊棉花糖是掌控時間的黃色棉花糖。它告訴我做什麼事都不要遲到,要守時。不要覺得遲到幾分鐘無所謂,其實遲到幾分鐘,就等於損失了幾分鐘。因為沒有任何一種方法可以把失去的時間找回來。即便是世界上最有錢的人,也不可能把失去的時間買回來。所以我一定要好好的遵守和別人約定好的時間,做一個守時的人。

第四塊棉花糖是善用金錢的綠色棉花糖。它告訴我如何利用自己的零花錢。可以把自己的零花錢做個規劃,每部分都可以用來做什麼。在日常生活中有些東西是可買可不買的,那些不需要買的東西,我們就可以不買,做到不亂花錢。另外可以存一部分零花錢,把存起來的錢用來買自己最需要的東西,或者捐一部分給山村的孩子,奉獻自己的一點愛心。

上面這四塊棉花糖是我最喜歡的。它讓我學到了一些道理,如何管理好自己,如何讓自己變得自信、快樂、熱愛學習。

孩子先別急著吃棉花糖讀後感 篇4

讀後感 ,708字

時間不可浪費

珍妮弗出生在一個富有的家庭,她是一個可愛善良的小姑娘,但也有許多缺點。她的父親喬納森給她講了許多小故事,還把自己小時候參加過的斯坦福大學的棉花糖實驗和跟女兒分享。今天,他又講了一個什麼故事呢?

一個叫阿郎甘地的十七歲男孩因看了兩場電影,而耽誤了接爸爸回家。阿郎說了謊,父親卻早已知道了真相。父親懲罰自己步行五小時走回家,讓阿郎開車跟在後面。從此,阿郎懂得了守時和誠實。這就是掌控時間的黃色棉花糖,珍妮弗從中明白了做事要守時,不能拖沓。

其實,我也是一個有點拖沓的女孩,吃飯、做作業、彈琴總是磨磨蹭蹭。從今天起,我要改變自我,走在時間前面,因為時間不可浪費。

從社會角度看,浪費時間會出現什麼問題呢?如果森林失火,消防員姍姍來遲,大火就會吞滅森林;如果病人要動手術,醫生卻遲遲不來,病人可能早已飛上西天……

如果,我們每人每天浪費一分鐘,全球就會浪費60億分鐘。這麼多時間,如果給一個垂危的病人,這將是一件多麼幸福的事。

那麼,我們如何才能做到珍惜時間呢?

首先,要準時。做任何事情寧可早到一步,也不遲到一分鐘。如果你有遲到的毛病,可以把手錶撥快3分鐘。

其次,要做到專心。例如不要邊看電視、邊吃東西、邊做作業。

再次,要學會整理、做到整潔。保持書包、桌面、書架、抽屜的整潔有序,每件用品都放在固定的位置,物品用後應歸原位,這樣就不會因用物品時需要尋找而浪費時間。

最後,可以列出一份處事單或是備忘錄。儘量減少等候時間和閒聊時間,並能反思做某件事時能不能更快捷、更簡練一些?

珍妮弗改變了,我也改變了。時間就是生命!時間就是速度!時間就是力量!時間不可浪費,珍惜時間,拒絕誘惑,從現在做起。

含笑的悲劇——《紅樓夢》讀後感 篇5

讀後感 ,976字

曾經讀罷紅樓心裡酸酸的,不知是為了什麼,是為了榮寧二府的家破人亡,為了“千紅一哭、萬豔同悲”的香消玉殞,還是為了投機分子的欺世盜名?好像每種都有一點,但總是覺得那不是全部。許久以後細想,當時的悵然似是為了那兩個絕代佳人所展現的不同風華。林黛玉與薛寶釵:一個是寄人籬下,一個是皇商千金;一個天真率直,一個城府極深;一個孤立無援,一個面面俱到。

薛寶釵一出場,容貌美麗,舉止嫻雅,是當時正統淑女的典範。不得不說,與黛玉相比她是完美的,她處事圓滑,很會做人處事,能夠在賈府這個派系複雜、矛盾重重的大家族中和各方面的人保持著一種親切自然、合宜得體的關係。她嚴格地遵守封建道德規範,用封建道德規範來規範自己,也規範別人。可是她所需要的到底是什麼呢,她心底渴求的真的是寶二奶奶的寶座嗎?難道世上真的有喜歡孤獨的女人?我一直都覺得她是一個既冷酷又自私的人。可是現在,我竟然不由不同情她了。“蘭桂齊芳”,薛寶釵這樣的人物,也要像李紈一樣,將一生都葬在這片冷酷的園子裡麼?寶釵從小飽讀詩書,接受的是全面而正統的教育。賈母總是誇她“沉靜寬厚”,縱觀全書中她的舉止,幾乎從未超出這些束縛。其實她才是最可悲的人,一生都被別人的看法支配著。從來都不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麼,沒有開心也沒有不開心,只是按照理所當然的道路走下去。從未得到過全心全意的愛情,更不敢勇敢地追求愛情。也沒有誰真正的關心過她。

我同情寶釵,為她的完美卻只落得一個獨守空閨的結局而悲哀。但我更喜愛有血有肉的黛玉。

曹雪芹所創造的林黛玉,形容嬌美,才學橫溢,更有著絕美的“還淚”之說。與寶釵相比,黛玉的形象更加深刻生動,如果說寶釵是生在富貴宗族的大家閨秀,那黛玉就是經受過人情冷暖的江上歌女。因為她的清高的個性與當時的世俗格格不入,無法與社會“融合”,令她處處顯得特立獨行,卓爾不群。花前痴讀西廂,毫無避諱;不喜巧言令色,言隨心至;崇尚真情真意,淡泊名利……黛玉影子就盪漾在我心裡,來來回回,腦海裡是她傷感的容顏,帶著一分憔悴。她的詩,有振人肺腑的感覺,字字句句都像是一把尖銳鋒利的刀,詩,是她美麗的靈魂,是她精神的寄託。她的淚,匯聚成一泓清泉,對映著她的悲劇。淚,是她轉世的緣由,是她悲苦的昭示。

若要我說對這兩個紅粉麗人的最終印象,我無法形容。只能用書中的“可嘆停機德,堪憐詠絮才。玉帶林中掛,金簪雪裡埋”了。

暴風雨中翩翩起舞的灰姑娘——《簡·愛》讀後感 篇6

讀後感 ,806字

“終於等到你,還好我沒放棄,幸福來得好不容易,才會讓人更加珍惜”每當聽到這首張靚穎的《終於等到你》,我便想到了英國著名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創作的自傳性小說—《簡爱》,想到了簡和羅切斯特先生悽美的愛情故事。

簡從小寄人籬下,寄養在裡德舅媽的蓋茨海德府。但,滋味兒並不好受,簡經常遭到無緣無故的責罵,但她並不逆來順受,可又有什麼用呢?受到委屈她能做的只有忍氣吞聲。隨著時間的推移,日益見長的不自信感壓迫著簡,裡的舅媽也十分討厭她,便把她送到了洛伍德學校。

在學校裡,簡受盡了欺壓凌辱,油然而生的自卑心理,使簡更加奮發進取,成績步步高昇,一躍而上,成了第一名。畢業後,簡順利找到家庭教師的工作,來到了桑菲爾德莊園,認識了這部小說的男主人公—羅切斯特先生。與他相處了一段時間後,好感迸發,就準備與他結婚。世界上沒有不透風的牆,羅切斯特與伯莎的婚姻關係敗露後,簡承受不了這突如其來的打擊,最終選擇了離家出走。簡一路跋山涉水,來到了惠特克勞斯,遇到了聖約翰、黛安娜、瑪麗兄妹三人。簡擺脫往日的自卑,跟聖約翰學習印度語言。不久,聖約翰也愛上了簡,但跟她求婚未果,孤身一人去了印度傳教。時光老人駕著雪橇車從我們身邊走過,簡開始對羅切斯特先生朝思暮想。於是,有歷盡了千辛萬苦,終於到達了芬丁,重又找到了羅切斯特先生,與他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不離不棄。

簡爱面臨困難,堅持不懈;面對愛情,忠貞不渝;面對抉擇,堅持做自己的主人。她的一生付出了十分的努力,上帝卻以十二分來回報他。我們的學習條件和生活環境比簡要好上千倍萬倍。況且,我們還有親人陪伴左右,哪還有什麼理由鬆懈呢?

這部小說,以一個美好的結局完美收官。小說一改傳統的美好,寫成了命運悲慘、卻又自強不息的灰姑娘簡爱。她的一生,雖不算轟轟烈烈,但卻不失自己獨特的色彩,猶如彗星,閃亮奪目!

在平凡中折射出的不平凡——《憶昔》讀後感 篇7

讀後感 ,950字

生活中處處皆有美,現下,人們都向往著華麗的一切—市中心的大樓、奢華的包裝、一輛豪車甚至是高大上的話語。繁華的街市車水馬龍,卻也會有風光暗淡的一角,住著最真實的老百姓。

汪曾祺在書中展現的凡人凡事卻給予我們感動,像極了一江平靜的春水,映現著人與人之間最真誠最溫暖的情感。

寒假第二天便去買了這本《憶昔》,此前對汪曾祺的瞭解就是他的《邂逅集》以及他是一個不折不扣的大散文家。書上的標籤中寫著沈從文的一段話:他的文章應當說比幾個大師都還認真有深度,有思想也有文才!“大器晚成”,古人早已言之。最可愛的還是態度,“寵辱不驚”!讀書之前在網上了解到他是一個抒情的人道主義者,中國最後一個純粹的文人,中國最後一個士大夫。由此對這本書的好奇感倍增。書中第一輯的第一篇是自報家門,全書主要包括汪曾祺的家人以及自己,還有遇見過、交往過的各色人物。沒有華麗的辭藻,卻能勾住我的心。“凡事都是這樣,要能適應、習慣、湊合。”就像假牙對於汪曾祺一樣,既然改變了那就慢慢習慣吧。開頭總會格格不入,慢慢地能渾然一體就好了。還有一段是出自多年父子成兄弟,“兒女是屬於他們自己的。他們的現在,和他們的未來,都應由他們自己來設計。一個想用自己理想的模式塑造自己的孩子的父親是愚蠢的,而且,可惡!另外作為一個父親,應該儘量保持一點童心。”這段寫出了作者與父親相處關係,正如多年父子成兄弟,這也是我們所向往的一種親子關係,尊敬卻不畏懼。

汪曾祺博學多識,興趣廣泛,愛好書畫,也通醫道,同時對戲劇和民間文藝也有深入地鑽研。在我的眼中,汪曾祺是個奇才,老師曾說過,讀一本書之前,先要了解它的作者,愛上作者才會真正讀懂一本書。而我也正這樣深深地折服在汪曾祺的文字之下。所謂每一個作家都是有故事的人,而汪曾祺在當時的社會背景下深感現代社會生活的喧囂和緊張,在書中不難體會到他對寧靜、閒適、恬淡的那份嚮往,僅僅是通過最樸實的文字、最淳樸的情感。

《憶昔》是汪曾祺集之一,是回憶性散文,行文中透著淡泊的寧靜,即便是人生的酸甜苦辣、是我們曾不屑一顧的小事,也能被他寫出不同的韻味。這個寒假,一本汪曾祺的《憶昔》在寧靜的午後,感受那樣平凡而又不平凡的美。

平凡是真實,是煩躁一天後最值得的休憩,汪曾祺的文字正是在平凡中折射出不平凡,折射出深度。

《我的爸爸叫焦尼》讀後感 篇8

讀後感 ,524字

《我的爸爸叫焦尼》這本書我不到20分鐘就讀完了。裡面的故事讓人特別感動。

在一個涼爽的秋天,早上十點半,媽媽帶著小狄姆來到了火車站,他要接他的爸爸—焦尼。突然一個興奮的聲音傳了出來。那正是焦尼的聲音,焦尼朝狄姆奔了過去,抱起狄姆。就這樣他們的一天開始了。讀到這裡,我在想,焦尼一定很想念狄姆。就像我的爸爸一樣,幾天不見,爸爸每次回家,一進門就會高興的說:孩子們,我回來了!這些就是爸爸愛孩子的表現。

他們來到熱狗店,圖書館,咖啡館……每在一個地方狄姆都大聲說“我的爸爸叫焦尼。”和爸爸在一起的小狄姆開心極了。他要證明他是有爸爸的孩子。讀到這裡,我深深的體會到小狄姆心裡面多麼想要讓所有人都知道他的爸爸,他是如此的深愛著自己的爸爸。

然而小狄姆也不能和爸爸再待一個晚上,爸爸要走了,因為爸爸和媽媽離婚了,小狄姆跟媽媽生活。所以不可能和爸爸長時間在一起,爸爸還要工作。

小狄姆跟隨爸爸來到了火車站,爸爸把狄姆抱上了火車,對車上的人說“他是我的兒子是最好的兒子,他叫狄姆”。然後他把狄姆送回火車站,狄姆的爸爸盯著狄姆,那一個眼神充滿了愛,充滿了關心。讀到這裡,我哭了,爸爸和小狄姆分別時是那麼的不捨,可是卻又那麼的無奈。父子之間的愛讓人感動。

《我的小羊駝——蜜糖》讀後感 篇9

讀後感 ,949字

我喜歡小動物,喜歡養小動物,也喜歡閱讀和小動物有關的文章。最近我讀了一篇文章《我的小羊駝—蜜糖》,多日之後,我的心情依然沉重,不能從小蜜糖的悲慘命運中走出來。

《我的小羊駝—糖》這本書講的是一隻小羊駝在出生不久,媽媽就去世了。工作人員說,為了安全起見,那隻小羊駝要在草原上呆上幾年,於是,作者領了回去,並和它生活在一起。

作者和蜜糖的生活是愉快的,她精心餵養蜜糖,總是把最有營養的東西餵給它。蜜糖喜歡吃手抓飯,一看它滿嘴都是飯粒,就知道它又偷吃了。睡覺的時候,作者總是讓蜜糖的頭放在她的腿上,保持最舒服的姿勢。蜜糖每次醒來,總是用碰鼻子的方法來向作者問候早上好。蜜糖很招人喜歡,只要一領它出去散步,就有一大群人跑過來圍觀它……

蜜糖長大了,為了它的身體健康,還是被送回了養殖區。不幸的是,蜜糖被送回養殖區兩個月後的一天,它在一次來歷不明的狼群突襲中給咬死了。想想作者該是多麼悲傷啊,她始終不相信自己心愛的蜜糖死了,她在羊駝群中跑來跑去,大聲地、不停地喊著蜜糖的名字:“蜜糖,蜜糖,是我,我來看你來了!”“蜜糖,你快出來啊,你可別嚇唬我啊!”“蜜糖,你可答應過我,咱們倆永遠不會分開,你可不能不講信用啊,蜜糖、蜜糖……”。

無論作者喊破嗓子,喊破心,蜜糖也永遠不會回來了,她跌坐在地上哭了起來。讀到這裡,我也很傷心,想想可愛的小蜜糖,想想她們以前過的日子是那麼快樂,那麼自由,我也忍不住哭了起來。

對於作者的傷心,我感同身受,因為在不久前,我也和我心愛的小花分別了。小花是我養的一條小狗,養了兩年多,因為無人照料,媽媽把它送回了老家。每當我們回老家時,小花老遠看到我們的車就蹦跳著來迎接我們。我下了車,小花就不斷地往我身上撲,用身子蹭我的腿,用舌頭舔我的臉,親得不得了。當我們走的時候,它又追趕著我們的車跑,不想讓我們離開。每當我從車窗看到小花跟在車後跑得大汗淋漓也不停下,我的心裡就像刀子劃了一下那樣疼。我也捨不得離開小花,離開我的好朋友。

其實,這個世界的主人不光是人,還有動物,它們和我們一樣,都是有感情的。只要你善待動物,把動物當做自己的好朋友,動物也會像朋友一樣的對待你。我們只有愛護動物,保護動物,與動物和諧相處,人類才會有更美好的生存環境,世界將變成美好的人間。

震撼天地的夢想,永不磨滅的母愛——《狼王夢》讀後感 篇10

讀後感 ,842字

人們常說夢是一種希望,是一種寄託,是一種隱形的力量。為了它可以終生熱血沸騰,哪怕付出最寶貴的生命。

狼,凶殘、可怕,它令人畏懼。但它也有著一份堅持,一個夢想。《狼王夢》中,在浩瀚的草原上,有著這麼兩匹狼。紫嵐和黑桑,它們是夫妻,他們有著一個夢想,就是打敗狼王洛夏,從而奪取王位。然而黑桑卻不幸死在了野豬的獠牙下。紫嵐活了過來,並且生下來黑桑的孩子,它生下的五匹狼崽中有一匹小狼崽沒能保住性命。剩下的四匹狼崽分別取名為黑仔、藍魂兒、雙毛、媚媚。

雖然黑桑死了,但紫嵐並未放棄奪取王位。她把希望寄託在三匹公狼身上,不過天有不測風雲,黑仔被金雕啄去當腹中餐;藍魂兒被獵人的捕狼夾夾住了“麻桿腰”;雙毛從小受欺負,自卑,最後在和狼王決鬥時被殺死。所以,紫嵐唯有把夢想延續在狼孫身上。只可惜最後紫嵐為救狼孫,與金雕拼死一搏,同歸於盡。

其實作為母親,看著自己的孩子死去,又何不心痛呢?但它還是依然堅持了下去,因為有夢想,紫嵐才不顧一切的訓練自己的後代,渴望其中有一個能成為狼王。因為有夢想,才導致過度偏愛,以致孩子不斷的離它而去。因為有夢想支撐著紫嵐,它才不斷從失子的悲痛中走出來,培育下一個狼王;然而夢想越來越大,漸漸地變成了野心,一種渴望,最終使自己付出了生命。這一切的一切也是因為愛把。紫嵐對黑桑的愛,因為愛,所以才不顧一切去補足黑桑的遺憾。

只不過這一切都只是夢罷了。夢,那終究是一個夢,無論擁有多強大的力量,都抵不過命運的捉弄,造物主的選擇,星位的歉意,一切迴歸最初,所有天賦皆為空談。曾經再多的幻想,曾經再多的艱辛努力,曾經多完美的計劃,一旦走錯一步,一切便成為遠離我們的夢,正所謂一步錯步步錯。

當放下這個夢時,想必會有不一樣的結果吧。每一個夢都像映在泡泡上的圖畫,泡泡一破一切都消失不見,歷史更不會因此而改變。只有自己呆在原地,垂頭喪氣而以。因為那終究是一個易碎的夢呀!有的夢值得我們去追尋,可是凡事都有個度,別太固執於一點。希望在那遙遠的天國,紫嵐可以和黑桑快快樂樂的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