帥狗杜明尼克讀後感相關作文20篇

帥狗杜明尼克讀後感 篇1

讀後感 ,919字

俗話說,“腹有詩書氣自華,讀書萬卷始通神”,所以,我從小就受書香薰陶,什麼《走月亮》、《西遊記》、《簡愛》,耳熟能詳。不過,最近我又讀了一篇,《帥狗杜明尼克》,讀後感覺與第一次讀時截然不同。

第一次讀的時候大約一二年級,那時我也不識得幾個字,當時閱讀積極性極高,書架上的書變成了我胡思亂想的小目標,小小年紀竟拿了一本無注音的《帥狗杜明尼克》坐在小椅子上囫圇吞棗啃,不認識字就跳過去,能猜出大概意思就成。不過讀完這本書後,就覺得杜明尼克很勇敢,敢一個人出去冒險,敢於與世界末日土匪幫做鬥爭,要是我,我可不敢出去。不過有一次,我和媽媽一起去超市裡買東西,既單純又天真的我突發奇想:咦,杜明尼克都勇敢自己去冒險了,為什麼我不能呢?帶著這種想法,我興奮地離開了母親的身邊,跑到酒櫃,自己看起。結果媽媽發現我不見了,心急如焚,忙著找我,結果我在收銀臺被找到了。唉!為什麼帥狗杜明尼克不會被人逮住而回家呢?

最近,我又一次認真地讀了一遍,很容易就讀出了杜明尼克身上的美德,寬容,友愛,善良等。不過,我又一次拿起了這本書時便開始思考,作者為什麼要將書名取做《帥狗杜明尼克》呢?我讀了一遍後,發現他“帥”並不是帥在外表,而是“帥”在內心,你看,它陪著年老體弱的老豬,讓他走過自己生命的尾聲,這是善良;你看他為了捍衛老豬的遺產而拼命的戰鬥,讓壞蛋拿走一點東西,這是堅定;你看,他救了一隻母鵝,並在他家住了一會兒,在臨行前還送了一點珠寶給母鵝,這是友愛;你看,他遇上了一隻被土匪洗劫一空即將結婚的野豬,立刻分一點財產給她,成全了野豬,這是慷慨……喔!原來杜明尼克身上有這麼多的美德啊!看來他真的是一隻名符其實的帥狗。我突然悟到:其實故事中一個又一個的人物的出現,一件又一件的事情發生,就等於生活中,一個又一個遭遇的事情嗎?可杜明尼克卻引刃而解了,我頓時說出杜明尼克的特點,“感受自然,感受美好,感受真情,感受生命!”他又走來是懂得這個!我又發現了一個生活的妙招,

書並不是枯燥和死板,不同年齡的人看,感受都不一樣。這就是書的樂趣。

讀《帥狗杜明尼克》有感 篇2

讀後感 ,651字

最近,在老師的推薦下,我讀了《帥狗杜明尼克》。它是著名作家威廉?史塔克寫的。這本書我一讀就愛不釋手,一天就讀完了。

這本書主要寫了熱愛冒險的帥狗杜明尼克遇到了各種困難想了各種辦法都順利地解決了。其中,我印象深刻的是:有一次,帥狗杜明尼克掉進了末日幫挖的陷阱裡,雖然只有他自己一個人,沒有人來幫助。但是他沒有放棄,自己一直挖,一直挖,最終,它成功地逃了出來。

是啊,只要不放棄,總能夠有收穫!我自己也有這樣的經歷。記得有一次,由於我生病了,請假了很多天在家休息。等我去上課的時候,班裡學笛子的同學說他們已經開始教曲子了。我心裡就想:怎麼辦啊?我才剛開始練習吹“1”“2”“3”“4”“5”……怎麼吹整首曲子呢?怎麼辦!是不是要被老師批評了?

回到家,我就悶悶不樂。媽媽好像看出了我有心事,就來問我。我把事情跟媽媽說了,媽媽說你多練習一定可以的。我馬上開始練習,第一次沒有吹出來,第二次也沒有吹出來。試了好多次,都沒有成功。我想:怎麼會這樣難呢?是不是我上課沒有去,沒有學到,光靠自己練肯定不行的,於是我想放棄了!這時我想到了帥狗杜明尼克,他遇到了困難都危及生命了,他都不害怕,敢於面對困難。最後,靠自己的堅持,他成功克服了難題!我也不能放棄啊,再試試肯定可以吹出來的,於是,我又練習了起來。10分鐘後,我竟然能夠吹出來了。這時媽媽過來了,我吹給她聽,媽媽高興地笑了,還誇我很棒。

現在,我還時不時給家裡人或者家裡的客人深情演奏一番呢。我要謝謝《帥狗杜明尼克》這本書,它讓我懂得了“有志者,事竟成”的道理。

數學小子杜魯克讀後感 篇3

讀後感 ,1187字

偉大的詩人杜甫曾經說過“讀書破萬卷,下筆如有神。”為了可以下筆如有神,我放假期間,我讀了許多的書,讀的都是一些科普類的書。讀來讀去,我倒有一些厭煩這些書了,當我再去選書時,我選中了一本叫《數學小子杜魯克》的科普類書籍。

《數學小子杜魯克》主要講述了:四年級小學生“杜魯克”在無意中到了“鬼算王國”,認識了“愛數王國”的王子---“愛數王子”。原來是“鬼算王國”的國王“鬼算國王”在“愛數王國”國王“愛數國王”病危時想要同治“愛數王國”,遭到了“愛數王子”的反抗。“杜魯克”決心幫助“愛數王子”對抗“鬼算國王”的故事。其中,“杜魯克”和“愛數王子”勇於對抗“鬼算國王”,堅持不懈,樂觀的精神使我受益無限。

記得那一次:是我五年級下學期的時候,媽媽把她的電動車扶了出來,並要求我開始練習,並說練習騎電動車很輕鬆。說是讓我提起練,這樣初三就可以直接騎了。還說什麼“未雨綢繆”。開始,我坐在電動車上,腿一抖一抖的,腳不敢捱到電動車上,媽媽知道我害怕,對我說:“你先騎一下試試,如果有危險,我就在你練習的時候扶住電動車。”

我聽了之後,願意試一試,可還是心驚肉跳的,但還是搖搖晃晃得起了起了。可是還沒有騎到兩米,就從自行車上摔了下來,我不禁失聲痛哭起了,對媽媽吼到:“你騙人,你還說練習騎電動車很輕鬆!”

“是很輕鬆啊,我騎電動車都很輕鬆啊!”說著,還給我表演了單手騎電動車。“你看,不是很輕鬆嗎?”

我的腿在剛才練習的過程中擦破了皮,我就生氣的說:“這是要幾十年才可以練出來的神仙功夫啊?我不練了!”

可是正當我要打道回府時,我想起了《數學小子杜魯克》的故事,裡面的主角都這麼堅持不懈,我可不能輸給他們,可能是因為這本書,我又決定練好騎電動車。

媽媽知道了欣喜若狂,為我做準備,我扶住騎電動車手還很抖。開始,我還是一股腦的向前衝,為此我連摔了四跤,可我依然沒有放棄,在第五次摔之前,我已經騎出了二十米左右,我正在努力,向二十五米進發……

我成功了,那一天我已經會騎了,就是走多遠也沒有關係了。

在人生的道路上,總有困難,總有挫折,我們用不上管這麼多,我們只要記住一條:困難打不誇我們,只要我們堅持!

大明王朝讀後感 篇4

讀後感 ,690字

明朝,是中國歷史上上承元朝,下啟清朝的朝代,是以漢族為主推翻蒙古統治者而建立起來的王朝,也是中國歷史上最後一個由漢族建立起來的君主專制王朝。作者運用認真的筆觸描寫了那不平凡的三百年。歷史,原來也可以那麼年輕。

最令我印象深刻的就是朱元璋了。他出身於農民世家,竟一步步地走向皇位。

朱元璋小時候深受元朝腐敗之苦,家中十分貧困。在中國歷史上的皇帝中,因農民起義而登上皇帝寶座的,只有朱元璋和漢高祖劉邦,劉邦畢竟是泗水亭長,還有個一官半職,而朱元璋則是一窮二白,是個不折不扣的無產者。放牛、做乞丐、做和尚、造反、做皇帝,一份十分簡單的簡歷,沒受過教育,卻能直接帶領千軍萬馬爭奪王位,是個軍事天才,同時,也是一個人事管理天才。

朱元璋教會了我自信,他曾經說過:“我相信我是對的”。在通往成功之路上,會撿到很多把鑰匙,這些鑰匙有的古色古香,有的金光閃閃,但其中只有一把真正的鑰匙。當引領大軍作戰時,當只有一次嘗試的機會時,沒有多少人能不緊張,而在戰爭中,只有一個時機是最合適的,如果失敗了,將會失去一切。但朱元璋卻在最關鍵的時候毫不緊張,他相信了自己的決定,是自信,使他一步一步地走向皇位。

最使我佩服的是他的品格:果斷、堅強和冷靜。這三種品格,讓他能在危險的情況下做出正確的判斷,讓他在僵持時打破僵局,讓他在戰場上完美地指揮出應戰的方法。我相信,無論怎樣的困難,有了這三種品格,任何困難都會迎刃而解。

讀一本好書就像和一個高尚的人對話。讀完這本書之後,朱元璋成了我的老師,他教會了我自信、果斷、堅持和冷靜。在這一本書中,我看到的不僅僅是大明王朝三百年來的興衰風雨,更多的是一種思索與領悟。

《黑狗哈拉諾亥》讀後感 篇5

讀後感 ,439字

最近我讀了一本書—《黑狗哈拉諾亥》。這本書的主“人”公是兩隻牧羊犬哈拉和諾亥。

這本書中主要講了一個叫格力什克的人撿到一隻體形龐大的母犬,但小狗崽們卻被黑人抱走了,他讓九隻幼犬相互廝殺,最終只剩下兩隻,它們即是哈拉和諾亥,後來,格力什克把它們抱了回去,送給了布勒,從此它們找到了一個好主人,但是,布勒卻把諾亥給了別人,所以哈拉成了一隻真正的牧羊犬,而,諾亥卻在城裡飽受苦難,在它死去的那一刻,哈拉心裡感到了一股深深的觸痛。

多麼深的兄弟情!它們在爭奪生存權力時互相廝殺,這時兄弟的一種交拳喜悅。而哈拉是最值得大家學習的,它曾在雪天救活過一個人,這也是哈拉的精神之一。

有一次,我從教室裡走出來,準備去專用教室上美術課,看見一個女孩子腳摔疼了,外面還在下著濛濛的小雨,我想幫助她,但是快上課了……這時,我彷彿看見了哈拉,它的出現不使我驚奇,我只是笑笑,馬上把女孩子扶到了醫務室,此時,我也已經不管時間了。

助人為樂,道德之本。我們要學習哈拉的精神,做一個善良的小天使!

《我們一起走,迪克》讀後感 篇6

讀後感 ,454字

《我們一起走,迪克》是沈石溪的一篇動物小說。小說講述了一隻狗和它主人之間發生的事。

這隻名叫迪克的狗和它主人阿炯的遭遇非常坎坷。迪克在很小的時候因為長的醜被主人拋棄了。迪克為了重新找主人這件事傷透腦筋。後來新主人阿炯生病了,但沒有錢看病,迪克為了替小主人籌醫藥費主動陪人家練拳,還當別人的活靶子被打的遍體鱗傷、血肉模糊。

迪克為了找到並忠於小主人,它可真是吃盡了千辛萬苦。我被迪克與阿炯之間不離不棄、生死與共的感情所感動。我非常喜歡迪克對小主人阿炯的忠誠,喜歡迪克與阿炯之間的信任與愛,喜歡他們對生活充滿希望的態度,喜歡他們不怕被困難、危險壓倒的堅毅精神。我厭惡阿炯爸爸的麻木、冷漠和媽媽的軟弱,痛恨阿炯後媽的凶狠、惡毒,討厭阿炯後爸的虛偽、陰險。

從他們的身上我看到了自己的優點和不足。我對生活的美好充滿了信心,對家人也充滿了信任、關心和愛。當然我也有要取長補短的地方,在以後的學習、生活中遇到困難、挫折不能有畏難情緒,不說一些抱怨的話,要堅持,相信自己一定能克服這些困難,就像相信黑夜過後一定是黎明一樣。

我們一起走·迪克讀後感 篇7

讀後感 ,963字

“狗是人類最忠誠的朋友”這句話從古代一直傳到今天。

如今的社會,家家戶戶差不多都有狗的身影在流動。而我國著名的動物小說大王沈石溪大師也用他的作品《我們一起走迪克》再次為我們展現了人類和狗的親近。如果有一天,我問你,你要帶一件物品去遠走高飛,你會如何做出選擇?這似乎很難決定。但對於瞎子和阿炯來說,他只需要一把二胡,其他的東西他都能捨命扔掉。直到有一天,一條狗出現了,他的生活才能因此有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迪克本來是一條血統純正的獵犬。你的母親美麗的發光,你的父親“大黃蜂”出生高貴相貌英勇無比,和你同時出生的狗弟和狗妹都繼承了你父母的美麗和英俊瀟灑,而你一出生就醜陋無為:一副斜巴眼,眼角擠滿了狗眵糊,鼻樑平塌,天生一張歪嘴上嘴,還有一個v型豁口。你還長著一身亂糟糟沒有光澤的狗毛。好幾處都體毛脫落。簡直醜的出奇,你被母親嫌棄,主人將你扔到了森林裡,你變成了野狗,你必須學會尋找食物,當時你還小,只能撿得吃其它獵狗吃完剩下的肉渣。你常常飢餓無比,就這樣,你在飢餓的考驗下學會了自己覓食,你生活在森林裡,整天自由自在,無憂無慮。但你渴望能有個主人。因為那是每一隻獵犬夢寐以求的夢想。

你冒冒失失闖進了很多家,卻被人類無情的趕了出來。一次偶然的相遇,你認識了阿炯。阿炯帶著你穿過了死林認識了阿炯的阿媽。你們又因一曲二胡獨奏一舉成名。最後你咬傷了人,人們都死了心要殺你。於是阿炯便帶著你永遠流浪。

對於一隻狗來說,它最希望得到的是有一個主人,每個人都有屬於自己的狗,它也許美麗照人,它也許醜的讓人難以入目。但它永遠是你的狗,因為你和它一起生活過你為它講過自己的事情。阿炯之所以做出這個決定,是因為他還惦記著迪克,畢竟在有著生死觀念的死林中,一人一狗相依為命,迪克守護在自己的身邊,給了他生的懸念。現在阿炯出名了,過上了好日子,他一定不會忘記迪克。帶著迪克去遠走高飛,這是唯一的辦法。在這以前,我也曾有過一條小狗,我們無話不談,我高興時笑的肚子疼它也在那兒樂得打滾兒。我做錯事,傷心難過時,它總是跑到我的面前,我向它訴苦,我也打了它,但它都一言不發直到我開心為止。現在小狗已經不在我的身邊了。但我認為它一定很想我,我也很想它。因為我們的心連在一起。這一切的一切,再一次向我證實了一句話—狗是人類最重要的朋友。

與狗熊比舉重讀後感 篇8

讀後感 ,826字

今天,我讀了一篇動物小說大王沈石溪寫的文章—《與狗熊比舉重》,語言風趣幽默,把大狗熊寫得活靈活現,特別有意思。

文章講述了作者在野外遭遇了一隻大狗熊,逃命途中,他巧妙地利用了這隻公熊在母熊面前炫耀自己的心理,引誘狗熊學著他的樣子“舉重”—拿著一塊大石頭不停地舉起又放下。最後狗熊累趴下了,而作者則成功地從它眼皮底下溜走了。

初看這個故事,這只是一次有驚無險的經歷,作者好像就是運氣比較好,才能夠順利逃生。可是,仔細一想,作者在這種突發的危險情況下,不是光顧著悶頭逃跑,而是開動腦筋換了個思路,終於想出了對付狗熊的妙招。

其實在生活中常常會有各種突發事件,一般人們會比較慌亂地做出一些本能反應,往往收效甚微,甚至還會適得其反。這個故事讓我知道了,有的時候我們需要腦洞大開,另闢蹊徑,也許就會有巧妙的解決方法。

說到這裡,我不禁想起了一件往事。有一次國慶長假,我們一家三口出國旅遊,都到了機場了,媽媽突然想起充電寶還在家裡的插座上充著電,臨走時忘了拔!太危險了,這可能會引起火災啊!怎麼辦?立即往回趕?時間來不及了,那樣定會趕不上飛機了。找朋友去我家?沒人有我家鑰匙啊!難道要請開鎖公司?或者把鑰匙快遞給朋友?想到的這些方法都很麻煩,時間一分一秒地過去,我們束手無策,急得團團轉。這時,爸爸冷靜下來,竟然想出了一個最省事兒的大妙招,他立刻打電話給我們的鄰居,請鄰居直接把我們家門外的電閘拉下來,這樣徹底解決了隱患!我們終於可以放心地踏上旅途了。事後,我滿心佩服地問爸爸:“您怎麼能想到這個方法啊?”爸爸得意地一笑,說:“有些問題,咱們一條路走不通,就要試著走走別的路,通往廣場的路不止一條哦!”

我們的一生中,會遇到各式各樣的難題,有時需要我們堅韌不拔的毅力,有時需要我們細心謹慎的思考,有時需要我們百折不撓的精神,當然,有時我們還需要我們換個角度,換個思路想問題,也許眼前就會柳暗花明了!我想,這就是生活中的大智慧。

導盲犬迪克讀後感 篇9

讀後感 ,465字

書,是我們精神和心靈上的重要來源,因為有了書我們的想法可以更好的表達。而最近我迷上了一本名字叫《導盲犬迪克》的書。

這本書的作者是沈石溪,我們大多數人都知道沈石溪有動物小說大王的稱號。這本書的主人公是阿炯,在他很小的時候母親就離開了,他只能隨著父親生活,在這之後,父親和它的後媽結了婚,剛一開始他的後媽對他很好,但是自從後媽生了她自己的孩子,對阿炯越來越不好,到後來阿炯在想他媽媽時眼睛哭的又紅有腫,最終眼睛失明瞭。在機緣巧合下他遇見了一隻小狗,這隻小狗的名字叫迪克,迪克的出現無疑是為主人公提供了一絲光明,但由於迪克長的很醜,很多人都打它,罵它,但是迪克有什麼錯呢?這又不是他自己能決定的。

後來,阿炯打算去找他的阿媽,他和迪克一路上危險重重,絲毫不壓與唐僧西天取經。終於到了阿媽生活的地方,但是阿媽由於害怕外人的閒話,一直沒有認它,但一直幫助著它。紙是包不住火的,阿炯不知道該怎樣面對,所以決定離開。故事到這裡就結束了,大家都為他和迪克的命運感到傷心吧。

這本書講了人世間的黑暗,但又有不少好人存在,我讀了這本書後,受益匪淺。

安娜卡列尼娜讀後感 篇10

讀後感 ,953字

火車呼嘯而過,那亮光,那原先照耀黑暗的一切光亮,噼啪一聲,變得昏暗了,永遠熄滅了。

優雅高貴的、生機盎然的安娜,走向了臥軌自殺。

彷彿溺水的人沉浸在幽深的黑暗中,掙扎於紛繁糾結的水草裡,最終看著生命的最後一個氣泡湮滅在那遙不可及的光亮間。

她飛蛾撲火般的愛情燃燒了自己的生命。從最初的優雅風情,純真又誠摯,到最後陷入神經質般瘋狂的妒忌和猜疑中。不得不說是她心中的執念讓她瘋魔。

“由愛故生憂,由愛故生怖,若離於愛者,無憂亦無怖。”佛家有言如是。慈悲的佛是在說:親愛的孩子,不過分執著於愛,不要迷失於恨,雲淡風輕才能追求生命的解脫。

生命之弦華美而珍貴,只有充滿柔情的手才能彈奏出美妙的樂章。我們是需要愛的,我們需要豐沛的情感來點綴這冰冷的世界。但塵埃中矇頭追逐的人啊,又總是容易忘記,水滿則溢,過猶不及,擔負太多,生命自然無法承受。

安娜之死,於我們這些無關緊要的旁觀者而言,是一次華美而壯烈的英勇就義,她用生命“挺身反抗人生無涯的苦難”。於她自己而言,卻是一場一敗塗地的豪賭。凡是有果,則必有因。扼腕嘆息之餘,與朦朧淚光之中,我卻也隱約了悟:正是因為追求的太多,安娜才最終壓垮了她自己。

於上流社會那一片虛偽泥沼中,安娜勇於放棄榮華的地位轉身奔向愛情和自由,這樣純粹又熱烈的勇氣便是她迷人魅力的源泉。可事實上,她高估了她自己,在狂熱愛情的驅使下,她於某一瞬間奮不顧身,可隨後卻又膽怯畏縮。

她以為她不在意,可上流社會的議論紛紛讓她在意得要命;她以為她可以割捨,可她還是拖著不離婚,因為放不下自己的兒子;她以為她不屑,可她還是拼命維護自己的美麗,哪怕內心焦灼如火……

安娜太貪心了,紅玫瑰與白月光,她都想要。既要愛情,也要名譽。這一切都需要巨大的精力去維持。於是一日日,安娜熬盡了自己的心血,迷失,焦慮,漸至淪喪,終究一敗塗地。

人不可為貪慾所控制,這是眾所周知的,可天下又有幾人能做到?世界是平衡的,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將欲有所得,必先有所棄,這樣,才能將自己的生命騰出更大的空間,來安放那些對自己真正彌足珍貴的東西。

敢於追求是勇氣,敢於捨棄則更是有魄力。“世間好物不堅牢,彩雲易散琉璃脆。”浮世中美好的世物千千萬,繁花叢中只需得一兩朵來裝點生命便足矣!

柔軟又脆弱的生命,豐沛又堅韌的生命,願你善待它。

流浪狗和流浪貓讀後感 篇11

讀後感 ,398字

我讀完《流浪狗和流浪貓》這本書後,知道了流浪狗是黃大俠,流浪貓是黑騎士,它們是一對很好的朋友。

黃大俠和黑騎士出生在一個叫稻香村的村子裡。一天,草地上降落了一架直升機,裡面坐著歌星甜甜小姐和她的寵物狗拉烏兒。

過了幾天,甜甜小姐用她外出演出的門票錢買下了整個稻香村,改名為“玫瑰度假村”。不久後,村裡所有的樓房都改成了別墅,黃大俠和黑騎士就成了流浪狗和流浪貓。

一天,它們和拉烏兒一起去看一隻叫西施的狗狗,黃大俠一看就喜歡上了它。但是,狗爸狗媽不讓西施和它們在一起,就趕拉烏兒它們走。爭吵過程中,狗爸用鐵棍把拉烏兒的腿打傷了。拉烏兒負傷回家後,甜甜小姐知道了很生氣。就把狗爸狗媽給告上了法庭,黃大俠和黑騎士去當證狗證貓,幫甜甜小姐打贏了官司,法官讓狗爸狗媽賠給甜甜小姐三百萬。狗爸狗媽為了賠錢,狠心的將西施買給了一位老闆。黃大俠和黑騎士知道後,不顧一切的去救出了西施,並在一個美麗的樹林裡安家了。

安娜卡列尼娜讀後感 篇12

讀後感 ,1489字

去年冬天讀文藝理論方面的書,發現作者極為推崇列夫·托爾斯泰的《安娜·卡列尼娜》一書。後來偶然讀了《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一書,看到裡面也提到了這本書,說是安娜第一次見到伏倫斯基就是火車壓死了人,後來安娜選擇死的方式也選擇了臥軌,這種對稱的情節是一種美。於是我對這本書產生了興趣,今年終於抽出時間,從7月1日到8月4日,歷經一個月時間,終於讀完了。今天,我補完了這本書的讀書筆記,決定趁熱打鐵,把這些天在我腦子裡盤旋的想法寫下來留作紀念。

因為本書篇幅比較長,我擔心自己沒有耐力,就事先看了一下網上的簡介,當時在我的想象中,一定是伏倫斯基不愛安娜了,所以她臥軌自殺了。如果這樣的話,和《包法利夫人》就差不多了,後來我發現不是。當初讀完《包法利夫人》,我不信服的一句評論是——社會壓迫了包法利夫人,我覺得並不是,包法利夫人的不幸很大程度我覺得只能怪她自己。

可是,安娜不同。

安娜是一個美麗又聰慧的女人。伏倫斯基也是真心待她的。只要她能離婚,他願意娶她。即使他沒能離婚,他也放棄了很多和她生活在一起。他們吵架時候,他也多次主動低頭道歉,在她死後,伏倫斯基痛苦不堪,整個人徹底頹廢了。這些都能說明他對她是真心的。

安娜的悲劇確實在於社會。

書裡有這樣一句話——“夫婦之間的不平等,在於妻子不貞和丈夫不貞在法律上和輿論上受到的制裁都不一樣。”

的確是這樣。直到現在,在我們的時代,依然是這樣。女人總是弱勢群體,即使現在有一些平等,但是,女人總要付出更多。現在的女人為什麼這麼辛苦?因為又要工作又要顧家。

但是在我們的時代,如果婚姻不幸福,女人是可以離婚的,孩子也是可以爭取的。但是安娜不可以,卡列寧不離婚,她就不能離婚。她就只能和伏倫斯基過著沒有名分的生活,從而被整個社交界所拋棄,所排斥。

諷刺的是,伏倫斯基卻可以隨意出現在公眾場合,也不被別人排斥,這就是男人和女人受到的不同對待。

正因為如此,安娜必須待在家裡,無論讀多少書,無論她多麼聰明,但是被外界遮蔽的她,只有伏倫斯基了。而伏倫斯基雖然愛她,但是活著總要有其他的事情,他不可能日日夜夜只和安娜廝守。

而安娜,當她生活的重心只剩下不斷去思慮伏倫斯基愛不愛她的時候,就已經是一個悲劇了。沒有誰能脫離社會而存在,愛情也是。伏倫斯基不在她身邊的每一分鐘,她都沒有安全感,生怕他愛上別的女人,生怕他離開她。於是,在一起時,就總在猜忌,總在吵架。伏倫斯基仍然愛她,但是他漸漸地不再有那麼多耐心去哄她,安慰她。於是安娜就瘋了,她不能接受伏倫斯基不愛她,她要報復他,於是她臥軌自殺了。

愛情像一枝玫瑰花,沒有合適的土壤,花期並不長。而安娜不能接受她的愛情死亡,於是她就搶先一步死了,她成功了,她讓伏倫斯基永遠不能忘記她。但是,他們的幸福,也永遠沒有了。

而這,並不能怪安娜。

她是一個誠實的女人,她向卡列寧坦白了一切,可是,她卻並不能獲得自由。“安娜不愛她的丈夫。她要生活。上帝賦予我們心靈這樣的慾望。”社會道德很少考慮一個人的靈魂,可是有的人她就是有精神需要的。安娜的丈夫卡列寧也算一個政要人物,她也衣食無缺,可是,她沒有愛情,她想要愛情,怎麼辦呢?我們也常常這樣評價一個人,放著好好的日子不過,作什麼呢?《平凡的世界》裡少平非要離開雙水村去闖世界,為什麼呢?

什麼時候,道德可以進步到憐憫眾生,關注人的精神需要,那麼一定有更多人可以幸福吧。而人生的質量,不在於外部的吃飽穿暖,而應該更多地取決於內心世界的豐盈吧。

《老狼柯克》讀後感 篇13

讀後感 ,1175字

暑假期間我讀了《老狼柯克》這本小說深有體會!

書中的柯克是一隻可惡的狼,自從當上了老大後就天天裝病,要狼群中的小狼們都給他食物。還在每一隻給它食物的狼背上印上“手印”為證據,可是不久就有一隻母狼來找它,據說它是柯克的母親呢!

狡猾的柯克才不管這麼多呢,它看見母狼背上沒有一個“手印”後就想辦法殺了母狼!狡猾的柯克就用“借刀殺人”的方法把獵人引入母狼的洞穴,可是母狼偏偏沒在洞裡,很快獵人就找到了柯克的洞穴,它被獵人打傷了!

從此失去了往日的風光!最終被一群叫虎狗的小型動物殺死了!柯克真是“機關算盡太聰明反誤了卿卿性命”!

羅丹使用白描的手法塑造了一隻聰明、奸詐又勇敢的老狼,我第一次讀羅丹的小說,我知道了他和我一樣喜愛動物小說,對神祕的動物世界充滿好奇,尤其是狼!在現實生活中狼卻受到人類的厭惡和排斥,比如童話《三隻小豬》裡,狼就是一個可惡的角色,還有《狼來了》這個故事中的狼也是個反面角色。

雖然狼很可惡,但在文學世界狼卻是寵兒。寫狼的書層出不窮,有些還成了經久不衰的暢銷品種,比如美國作家傑克倫敦寫的《白牙》,加拿大作家西頓寫的《狼王洛波》,動物小說大王沈石溪寫的《狼王夢》等等。還有更離奇的寫狼的作品,也總會比那些寫另類動物的小說更博人眼球,這是個多麼有趣的文化現象!

我唯獨喜歡狼。其實在我剛剛懂事時,每每不聽話時,媽媽總會告訴我:“不聽話大灰狼就會來的!”在我心裡一直很怕狼的!當我上了學,開始明白了那些《狼來了》的故事只是“童話”。讓我完全喜歡上狼還有個小小的插曲。有一次在看課外書時,我讀到一個關於狼幫助人走出雪山的事實故事,才明白它們也有可愛的一面。

我唯獨喜歡狼。狼在自然界的生物鏈中也有它重要的作用!例如:澳大利亞曾經野兔氾濫,草原和植被遭到毀滅性的破壞,土地沙化嚴重,人類的生活環境受到嚴重的破壞。就在當務之急,人類引進了野兔的天敵——狼群,逐漸生態惡化的現象得到了有效的控制。

我唯獨喜歡狼。我喜歡它們具有團結精神,狼過著群居生活,一般七匹為一群,它們之間有嚴格的等級分工!不管做任何事情它們總能依靠團體的力量去完成。狼還有超強的耐心,它們耗費相當長的時間都能不厭其煩地高標準地完成共同的目標。狼的這些特性也值得我們人類去認可和學習。

然而,在現實生活中,由於人類過度的砍伐森林以及草原的不斷沙化,狼群的數量也在不斷減少,有種叫做袋狼的物種已經滅絕了!

有關資料表明大約有一百多種物種已經滅絕!寫到這裡我陷入了沉思:我們應該做點什麼了,首先從我們自己做起,愛護我們的生態環境,愛護我們的動物,給狼一個家,給動物一個家,多年以後會還給人類一個不一樣的家!

導盲犬迪克讀後感 篇14

讀後感 ,751字

暑假剛開始,老師就推薦給我們了幾本書,其中有一本叫《導盲犬迪克》,我看到後非常的高興,因為這是沈石溪寫的動物小說,他的動物小說寫的非常的生動而且貼近現實,我喜歡他寫的小說,我馬上就讓媽媽給我買了。

兩天後我就把這本書看完了,書的主要內容講的是一個盲孩收留了一條狗,這條狗本身是非常優秀的,但是因為長的醜而被大家嫌棄。盲孩給它取了個名字叫迪克。過了沒多久迪克交了一個“女朋友”,它的名字叫紅娜。有一天迪克去尋食的時候,紅娜就撲向盲孩,想把盲孩咬死,這時迪克回來了,它毫不猶豫的把紅娜給咬死了。後來盲孩帶著迪克到一個小鎮上去找媽媽,但偶一次次錯過了媽媽。後來他們一起加入了馬戲團,這時才知道一直對自己那麼好的阿姨就是自己的媽媽,但是媽媽迫於無奈不能認自己。在馬戲團裡盲孩和迪克經歷了種種磨難,比如盲孩生病的時候迪克把自己當活靶讓人家打就是為了幫助盲孩,又比如迪克被團長關起來的時候盲孩想方設法的把它救出來。最後迪克和盲孩又一起過上了流浪的生活。

迪克這種為主人殊死拼搏的精神另我感動,世界上每一個動物都是有感情的,有親情的,迪克就是一個小榜樣,不要瞧不起動物,它們有時心底都是很善良的。當初盲孩收留了被人嫌棄的狗,這條狗就一直非常忠誠的跟著他。有好幾次要不是迪克小主人早就死了,第一,迪克的“女朋友”撲向小主人時,它毫不猶豫地殺了“女朋友”。雖然是很不捨但為了主人也只能捨棄。第二,當小主人在流浪時生病了,迪克捨生為主人賺錢,拼命地替小主人尋找治病人。當然盲孩對迪克也是不離不棄。

這是一本關於人和狗感情和狗的忠實可靠相結合的書,它對人狗感情的細節部分描寫的惟妙惟肖,有許多精彩的地方就不一一說了,希望大家也能拿來細細的品嚐一番。

我們一起走迪克讀後感 篇15

讀後感 ,815字

一個流浪的孩子,一隻醜陋的小狗,一個充滿溫情的故事,展開了一張心靈的畫卷……

一個孩子,在被後媽與爸爸的暴力下,帶著那隻小狗去了親媽所在的地方。他以為他的到來會使阿媽欣慰,不想卻使阿媽難堪。然而,一個在他乞討時幫助過他的阿姨,卻成為了自己思念已久的阿媽。他思緒萬千,帶著那隻忠誠的狗,永遠的流浪……我也被深深地感染其中。

那首古老的歌,傳遍了小村的每個角落,傳遍了心靈的每個角落。一個十三歲的孩子,彈出了世間的無奈與悲哀。未來的路上,狗兒成了他唯一的伴侶。

動物與人,相依相伴。主人生病,為了賺錢,自己寧願做暴力的奴隸。它不明白人類所具有的感情,它不懂人類的詭計多端,它也不知道主人的苦衷。它只能做它能做的事,它只想幫主人一點忙,正因如此它犧牲了自己的愛情,主人的言語對它來說就是就是它的金科玉律。幾次的死裡逃生,更讓它和主人之間產生了不可分裂的感情。

在這本書裡,我敬佩的是迪克,他能如此忠誠地對待主人,為了主人,可以連性命都不要,真的讓人感動。雖然外表是醜陋的,但是心靈的堅強與善良足以掩飾一切。

我認為另一個主人公阿炯是值得我們同情的,曾受制於暴力下,又流浪乞討,又遭遇心靈打擊,真的很可憐。

在以後的日子裡,希望阿炯去了孤兒所,和一群天真無邪的孩子成為朋友,帶著迪克,過上了他夢寐以求的美好生活。或是阿媽和後爸來找他,接受了他和迪克,他和妹妹萌萌一起成長,再一次感到家庭的幸福與溫馨。愛與理解,信任與堅強,善良與感恩,是人類的必修課,也是人生的主題,具備了這些,自然會有一個好的結局,終究會被你註定的“伯樂”發現。同樣,動物也是一樣。它們也有好習慣,好品德。它們信任我們時,我們也要像阿炯那樣對待它們。

書淨化了我們的心靈,讓我們學會去感悟,去體會分享世間的喜怒哀樂,體會人間的親情,友情。也許流浪是男孩最好的歸宿,讓我們一起為他祝福吧!

《導盲犬迪克》讀後感 篇16

讀後感 ,332字

導盲犬迪克這本書我看完了,也因此有著一大堆的讀後感。

這本書主要講的是流浪狗迪克在尋找主人,因為它小的時候被第一個主人拋棄了,所以它在各種地方流浪過,目睹過太多的殘忍和廝殺。

而在城裡有一個適合它的主人叫阿炳,是一個小瞎子,不久以後他們真的成了主僕。

小瞎子喜歡迪克,迪克也喜歡小瞎子,他們成為了好朋友。他們不離不棄,迪克對小瞎子忠誠,小瞎子對迪克負責任,他們經過了生死離別,書中描寫小瞎子經歷的各種痛苦,但迪克卻永遠默默的守護在小瞎子的身旁,安慰他。

但是最後的結果還是想瞎子和迪克永遠的流浪,這本書給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記得在看的時候,我總是情不自禁地流下了眼淚,因為實在是太感人了。小瞎子和迪克的這種精神也讓我永遠難忘,這個讓我明白了人與動物之間的信任。

胡小明日記讀後感 篇17

讀後感 ,819字

閱讀是我的一大興趣,讀書不僅充實了我的生活它還教會了我許多道理。這不,今天我又拜讀了《爸媽聽我說說心裡話》這本書,讀完這本書讓我明白了良好的溝通會讓你收穫一位知心朋友,讓你不再是一個孤獨的人。

不同家庭有不同的教育方式,隨著時間流逝,孩子漸漸長大,他們的思想也在不斷成熱。可是家長的教育會遭到孩子們的不滿,很多家長就會疑惑,我讓他過得那麼好,有吃有穿,孩子只管認真學習,還有什麼不滿的?原來,他們都忽略一個點——缺乏溝通。

俗語說得好:“溝通是心靈的橋樑,如果沒有了良好的溝通,人與人之間的問題就永遠化解不開。有了良好的溝通,你將消除“疑難雜症”,並多了一些包容和理解,這樣彼此之間才會更加幸福快樂。胡小鬧家也是這樣,胡小鬧的爸媽非常愛他,努力工作,讓他衣食無憂。可胡小鬧對爸媽常常放他鴿子,只顧工作而感到不滿,他覺得爸媽不關心他,後來在一次特別的溝通上,胡小鬧說出了苦惱,他的父母也意識到了錯誤,決定多理解孩子,站在孩子的立場上考慮,因此他們一家人又變得其樂融融。

我們在慢慢長大,然而在父母眼中還是那個長不大的孩子,事事為我們安排。記得上學期媽媽沒徵求我的意見,又給我報了作文班。我是不願意去,可是錢已交了我只好硬著頭皮上”戰場”。可想而知一學期下來並沒有達到想要的效果,這些錢等於打水漂了。後來媽媽找我瞭解了情況並與我深談了,我也敞開心扉把心中的想法表達出“媽媽,我想在週末也有休息的時間,放鬆一下,但我絕對不影響學習。”媽媽若有所思地對我說道:“以後對於我的學習,會更好地與我溝通交流、尊重我的選擇。”媽媽的一席話讓我驚喜萬分,原來媽媽也是個開明的人,並不是一個獨斷的人。

溝通是一塊磁石,可以把兩顆心緊緊繫到一起;溝通是一盞明燈,可以照亮彼此的心;溝通是一地甘霖,可以讓我們的家更加溫馨和諧。

孔明借箭讀後感 篇18

讀後感 ,836字

最近,剛剛學完了五年級語文下冊28課《孔明借箭》,我禁不住拍案叫好,忍不住一寫為快。

課文主要講了周瑜因嫉妒諸葛亮的出色才能,一心想陷害諸葛亮,想以“十天內造不出十萬支箭為由”把諸葛亮公道斬之。但諸葛亮不慌不忙,暗中同周瑜鬥智,利用魯肅給予的船隻,趁著漫天大霧,向曹營“借箭”,巧妙取得“勝利”。

通過這篇文章我們不僅看到了周瑜心胸狹窄、妒賢嫉能的本性,也看到了諸葛亮的“通天文,曉地理,知人心”的神機妙算。

當我看到周瑜大言不慚地說:“先生之言,甚合愚意。但今軍中正缺箭用,敢煩先生監造十萬支箭,以為應敵之具。此係公事,先生幸勿推卻。”時,一面為周瑜的奸詐——為了除掉諸葛亮而不擇手段,竟振振有詞地說些什麼“公事”,以防諸葛亮委婉拒絕,一面又為諸葛亮暗暗擔心,害怕他會真的中了周瑜的計謀。當我讀到“孔明促舟前進,果然是好大霧”時,又不禁為諸葛亮的神機妙算而驚歎。

讀完此文,我不禁感嘆不止。諸葛亮足智多謀——他知曉“知己知彼百戰不殆”,不會盲目地做事,有遠見。他知魯肅,魯肅為人忠厚老實,並非奸臣,便只向魯肅借船;他知周瑜,雖身為一代帥才卻嫉妒心強,便與他只淺識,不深交;他還知曹操,曹操可算“陰險狡詐”,卻疑心重,便利用其這一弱點向其“借箭”……

我真佩服諸葛亮,為了報答劉備“三顧茅廬”的知遇之恩,拯救天下黎民,就放棄了平靜的田園生活,陷入了鬥智鬥勇的生活。我還敬佩他大公無私,為漢室江山鞠躬盡瘁的精神品質。

我覺得做人就應該像諸葛亮這樣,做到知己知彼,大公無私,但是不能像周瑜那樣因嫉妒而生害人之心,這樣最終會害人害己。

老鹿王哈克讀後感 篇19

讀後感 ,615字

讀了這篇文章,我十分感動。老哈克的生命已所剩無幾,可它還要在它的生命之火即將熄滅時為鹿群做出什麼,給鹿群帶來光明與幸福。也讓自己死得與眾不同。它的理想是與老狼拼搏,與老狼同歸於盡。這個理想並不是普通的鹿能想出來的。作為鹿,作為草食動物,就具有對食肉猛獸的懼怕,可老哈克最後終於克服了這種懼怕,成功完成了它的理想。

為了這個理想,哈克忍受了傑米爭奪,艾莉的厭惡,鹿群對它的種種冷落和嘲笑,哈克都接受了。

那天,老狼來了,老狼踏著如血的殘陽來了。對於老狼的懼怕促使你撒開長腿拼命狂奔,想遠離老狼。可是,就在老狼要追上一對鹿母子時,你對老狼的懼怕突然煙消雲散。哦不,不!我哈克決不能讓幾天前安娜母子的悲劇重演!突然間,你身上充滿了勇氣,你撒開長腿向老狼迎去,與老狼進行殊死拼搏,以命相拼!最後,你用智慧戰勝了老狼。可就在你即將到達勝利的終點時,老狼給你製作了一塊絆腳石,絆倒了你,哦!你有你的智慧,老狼有老狼的狡猾,你們最終同歸於盡,這也是一頭鹿能做到的最大努力了。

你之所以能夠實現自已的夢想,是因為你心中有一個目標,一個志向,一個偉大的志向。為了這個目標,你忍受一切,好幾次你都想放棄,但你還是堅持下去了。我們在學習成長的過程中,也會有目標,也會遇到困難,但是和你遇到的相比,真是太小了。可我們還是會放棄目標,半途而廢,而你卻是如此堅強,克服困難。這一點我要向你學習。

也許,鹿群不理解你的所作所為,但我會永遠記著你,向你致敬!

《明日歌》讀後感 篇20

讀後感 ,915字

“明日復明日,明日何其多……”在我很小的時候,爸爸就搖頭晃腦地教我背《明日歌》,我頭都搖暈了,也不明白這詩裡為什麼有那麼多的“明日”。爸爸告訴我:“時間是最寶貴的,只有緊緊把握今天的人,才能有所作為。什麼事都等明日,將會一事無成。”哎,爸爸的話比詩還難懂。

上了小學,老師教我們讀寓言故事《寒號鳥》:冬天快來了,喜鵲忙著做窩,而寒號鳥整天玩了睡,睡了玩。喜鵲勸他趕快做窩,寒號鳥總是說:“明天就做窩。”最後寒號鳥被凍死了!寒號鳥用生命做代價,讓我懂得了《明日歌》的真正含義:明天只是一個偷懶的藉口,如果你經常拿這個做藉口,永遠活在明日裡,壞習慣就養成了。“我生待明日,萬事成蹉跎”呀!

慢慢地,我發現“明日”有時候會變身。有時候它變成“等”:“等我忙完了,我一定要天天去跑步!”等著等著,等到了健康不再;有時候它變成“改天”:“改天請你吃飯!”有人遇到誰,都喜歡說上這麼一句,聽的人如果當真了,基本上是要失望的;有時候它變成“得空”:“得空我要好好練字!”這個空也不知道什麼時候能得到……“世人皆被明日累,明日無窮老將至。”“等”“改天”“得空”……就像一個又一個美麗的泡泡,把希望留給明日,怎麼能不破滅呢?

當天的事當天做,這是我對《明日歌》最深刻的理解。在規定的時間裡多做幾道計算題,我感覺賺到了一個“明日”;體育課的時候多跑了兩圈,我看見“明日”在對我微笑;今天多背一首詩,我彷彿聽見“明日”在對我說:“小朋友,你屬於今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