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盲犬迪克讀後感相關作文20篇
導盲犬迪克讀後感 篇1
讀後感 ,465字書,是我們精神和心靈上的重要來源,因為有了書我們的想法可以更好的表達。而最近我迷上了一本名字叫《導盲犬迪克》的書。
這本書的作者是沈石溪,我們大多數人都知道沈石溪有動物小說大王的稱號。這本書的主人公是阿炯,在他很小的時候母親就離開了,他只能隨著父親生活,在這之後,父親和它的後媽結了婚,剛一開始他的後媽對他很好,但是自從後媽生了她自己的孩子,對阿炯越來越不好,到後來阿炯在想他媽媽時眼睛哭的又紅有腫,最終眼睛失明瞭。在機緣巧合下他遇見了一隻小狗,這隻小狗的名字叫迪克,迪克的出現無疑是為主人公提供了一絲光明,但由於迪克長的很醜,很多人都打它,罵它,但是迪克有什麼錯呢?這又不是他自己能決定的。
後來,阿炯打算去找他的阿媽,他和迪克一路上危險重重,絲毫不壓與唐僧西天取經。終於到了阿媽生活的地方,但是阿媽由於害怕外人的閒話,一直沒有認它,但一直幫助著它。紙是包不住火的,阿炯不知道該怎樣面對,所以決定離開。故事到這裡就結束了,大家都為他和迪克的命運感到傷心吧。
這本書講了人世間的黑暗,但又有不少好人存在,我讀了這本書後,受益匪淺。
導盲犬迪克讀後感 篇2
讀後感 ,751字暑假剛開始,老師就推薦給我們了幾本書,其中有一本叫《導盲犬迪克》,我看到後非常的高興,因為這是沈石溪寫的動物小說,他的動物小說寫的非常的生動而且貼近現實,我喜歡他寫的小說,我馬上就讓媽媽給我買了。
兩天後我就把這本書看完了,書的主要內容講的是一個盲孩收留了一條狗,這條狗本身是非常優秀的,但是因為長的醜而被大家嫌棄。盲孩給它取了個名字叫迪克。過了沒多久迪克交了一個“女朋友”,它的名字叫紅娜。有一天迪克去尋食的時候,紅娜就撲向盲孩,想把盲孩咬死,這時迪克回來了,它毫不猶豫的把紅娜給咬死了。後來盲孩帶著迪克到一個小鎮上去找媽媽,但偶一次次錯過了媽媽。後來他們一起加入了馬戲團,這時才知道一直對自己那麼好的阿姨就是自己的媽媽,但是媽媽迫於無奈不能認自己。在馬戲團裡盲孩和迪克經歷了種種磨難,比如盲孩生病的時候迪克把自己當活靶讓人家打就是為了幫助盲孩,又比如迪克被團長關起來的時候盲孩想方設法的把它救出來。最後迪克和盲孩又一起過上了流浪的生活。
迪克這種為主人殊死拼搏的精神另我感動,世界上每一個動物都是有感情的,有親情的,迪克就是一個小榜樣,不要瞧不起動物,它們有時心底都是很善良的。當初盲孩收留了被人嫌棄的狗,這條狗就一直非常忠誠的跟著他。有好幾次要不是迪克小主人早就死了,第一,迪克的“女朋友”撲向小主人時,它毫不猶豫地殺了“女朋友”。雖然是很不捨但為了主人也只能捨棄。第二,當小主人在流浪時生病了,迪克捨生為主人賺錢,拼命地替小主人尋找治病人。當然盲孩對迪克也是不離不棄。
這是一本關於人和狗感情和狗的忠實可靠相結合的書,它對人狗感情的細節部分描寫的惟妙惟肖,有許多精彩的地方就不一一說了,希望大家也能拿來細細的品嚐一番。
《導盲犬迪克》讀後感 篇3
讀後感 ,332字導盲犬迪克這本書我看完了,也因此有著一大堆的讀後感。
這本書主要講的是流浪狗迪克在尋找主人,因為它小的時候被第一個主人拋棄了,所以它在各種地方流浪過,目睹過太多的殘忍和廝殺。
而在城裡有一個適合它的主人叫阿炳,是一個小瞎子,不久以後他們真的成了主僕。
小瞎子喜歡迪克,迪克也喜歡小瞎子,他們成為了好朋友。他們不離不棄,迪克對小瞎子忠誠,小瞎子對迪克負責任,他們經過了生死離別,書中描寫小瞎子經歷的各種痛苦,但迪克卻永遠默默的守護在小瞎子的身旁,安慰他。
但是最後的結果還是想瞎子和迪克永遠的流浪,這本書給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記得在看的時候,我總是情不自禁地流下了眼淚,因為實在是太感人了。小瞎子和迪克的這種精神也讓我永遠難忘,這個讓我明白了人與動物之間的信任。
讀《導盲犬迪克》有感 篇4
讀後感 ,517字我看過的書就像沙灘的貝殼,在我心裡閃閃發光,其中有一本我印象深刻的書叫《導盲犬迪克》。
一隻被人拋棄的醜狗遇上了一位叫阿炯的小瞎子,他們倆相依為命,為了找到在昆明的阿媽,付出了許多沉重的代價:離家出走、飢寒交迫、受傷流血、遭人鄙視、病魔纏身……小瞎子阿炯靠一身絕頂的彈古箏的本領討錢生存,狗憑著遺傳下來的純正的獵狗基因保護阿炯,最後終於找到了阿媽,可不幸的事發生了,阿炯的導盲犬迪克因為現實的種種原因導致惹上殺身之禍,在迪克要被殺之前阿炯做出了一個痛苦的決定,他離開阿媽,帶著迪克逃了出去,永遠永遠地流浪……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人一定要堅強,即使你也落到了像阿炯這樣的地步,也一定要堅強地生存下來,不然就得不到生存的希望。
在社會上有許多人因為受到冤枉、不公、迫害等等打擊時就對生活沒有一絲希望,有些人第一個念頭想到的是自殺。有的是做完某些重要的事情之後就自殺、有的是藉助某些事物自殺、有的想讓自己的死變得更有意義,就比如捐贈器官什麼的,等等。自殺的方法有許多,生存的方法也有許多,只是在於想或不想,堅強或不堅強的問題,只有堅強就能生存下來。
正如達爾文的《進化論》:適者生存,不適者淘汰。這句話講得一點也沒錯!我們一定要做生活的強者!
《我們一起走,迪克》讀後感 篇5
讀後感 ,454字《我們一起走,迪克》是沈石溪的一篇動物小說。小說講述了一隻狗和它主人之間發生的事。
這隻名叫迪克的狗和它主人阿炯的遭遇非常坎坷。迪克在很小的時候因為長的醜被主人拋棄了。迪克為了重新找主人這件事傷透腦筋。後來新主人阿炯生病了,但沒有錢看病,迪克為了替小主人籌醫藥費主動陪人家練拳,還當別人的活靶子被打的遍體鱗傷、血肉模糊。
迪克為了找到並忠於小主人,它可真是吃盡了千辛萬苦。我被迪克與阿炯之間不離不棄、生死與共的感情所感動。我非常喜歡迪克對小主人阿炯的忠誠,喜歡迪克與阿炯之間的信任與愛,喜歡他們對生活充滿希望的態度,喜歡他們不怕被困難、危險壓倒的堅毅精神。我厭惡阿炯爸爸的麻木、冷漠和媽媽的軟弱,痛恨阿炯後媽的凶狠、惡毒,討厭阿炯後爸的虛偽、陰險。
從他們的身上我看到了自己的優點和不足。我對生活的美好充滿了信心,對家人也充滿了信任、關心和愛。當然我也有要取長補短的地方,在以後的學習、生活中遇到困難、挫折不能有畏難情緒,不說一些抱怨的話,要堅持,相信自己一定能克服這些困難,就像相信黑夜過後一定是黎明一樣。
我們一起走·迪克讀後感 篇6
讀後感 ,963字“狗是人類最忠誠的朋友”這句話從古代一直傳到今天。
如今的社會,家家戶戶差不多都有狗的身影在流動。而我國著名的動物小說大王沈石溪大師也用他的作品《我們一起走迪克》再次為我們展現了人類和狗的親近。如果有一天,我問你,你要帶一件物品去遠走高飛,你會如何做出選擇?這似乎很難決定。但對於瞎子和阿炯來說,他只需要一把二胡,其他的東西他都能捨命扔掉。直到有一天,一條狗出現了,他的生活才能因此有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迪克本來是一條血統純正的獵犬。你的母親美麗的發光,你的父親“大黃蜂”出生高貴相貌英勇無比,和你同時出生的狗弟和狗妹都繼承了你父母的美麗和英俊瀟灑,而你一出生就醜陋無為:一副斜巴眼,眼角擠滿了狗眵糊,鼻樑平塌,天生一張歪嘴上嘴,還有一個v型豁口。你還長著一身亂糟糟沒有光澤的狗毛。好幾處都體毛脫落。簡直醜的出奇,你被母親嫌棄,主人將你扔到了森林裡,你變成了野狗,你必須學會尋找食物,當時你還小,只能撿得吃其它獵狗吃完剩下的肉渣。你常常飢餓無比,就這樣,你在飢餓的考驗下學會了自己覓食,你生活在森林裡,整天自由自在,無憂無慮。但你渴望能有個主人。因為那是每一隻獵犬夢寐以求的夢想。
你冒冒失失闖進了很多家,卻被人類無情的趕了出來。一次偶然的相遇,你認識了阿炯。阿炯帶著你穿過了死林認識了阿炯的阿媽。你們又因一曲二胡獨奏一舉成名。最後你咬傷了人,人們都死了心要殺你。於是阿炯便帶著你永遠流浪。
對於一隻狗來說,它最希望得到的是有一個主人,每個人都有屬於自己的狗,它也許美麗照人,它也許醜的讓人難以入目。但它永遠是你的狗,因為你和它一起生活過你為它講過自己的事情。阿炯之所以做出這個決定,是因為他還惦記著迪克,畢竟在有著生死觀念的死林中,一人一狗相依為命,迪克守護在自己的身邊,給了他生的懸念。現在阿炯出名了,過上了好日子,他一定不會忘記迪克。帶著迪克去遠走高飛,這是唯一的辦法。在這以前,我也曾有過一條小狗,我們無話不談,我高興時笑的肚子疼它也在那兒樂得打滾兒。我做錯事,傷心難過時,它總是跑到我的面前,我向它訴苦,我也打了它,但它都一言不發直到我開心為止。現在小狗已經不在我的身邊了。但我認為它一定很想我,我也很想它。因為我們的心連在一起。這一切的一切,再一次向我證實了一句話—狗是人類最重要的朋友。
我們一起走迪克讀後感 篇7
讀後感 ,815字一個流浪的孩子,一隻醜陋的小狗,一個充滿溫情的故事,展開了一張心靈的畫卷……
一個孩子,在被後媽與爸爸的暴力下,帶著那隻小狗去了親媽所在的地方。他以為他的到來會使阿媽欣慰,不想卻使阿媽難堪。然而,一個在他乞討時幫助過他的阿姨,卻成為了自己思念已久的阿媽。他思緒萬千,帶著那隻忠誠的狗,永遠的流浪……我也被深深地感染其中。
那首古老的歌,傳遍了小村的每個角落,傳遍了心靈的每個角落。一個十三歲的孩子,彈出了世間的無奈與悲哀。未來的路上,狗兒成了他唯一的伴侶。
動物與人,相依相伴。主人生病,為了賺錢,自己寧願做暴力的奴隸。它不明白人類所具有的感情,它不懂人類的詭計多端,它也不知道主人的苦衷。它只能做它能做的事,它只想幫主人一點忙,正因如此它犧牲了自己的愛情,主人的言語對它來說就是就是它的金科玉律。幾次的死裡逃生,更讓它和主人之間產生了不可分裂的感情。
在這本書裡,我敬佩的是迪克,他能如此忠誠地對待主人,為了主人,可以連性命都不要,真的讓人感動。雖然外表是醜陋的,但是心靈的堅強與善良足以掩飾一切。
我認為另一個主人公阿炯是值得我們同情的,曾受制於暴力下,又流浪乞討,又遭遇心靈打擊,真的很可憐。
在以後的日子裡,希望阿炯去了孤兒所,和一群天真無邪的孩子成為朋友,帶著迪克,過上了他夢寐以求的美好生活。或是阿媽和後爸來找他,接受了他和迪克,他和妹妹萌萌一起成長,再一次感到家庭的幸福與溫馨。愛與理解,信任與堅強,善良與感恩,是人類的必修課,也是人生的主題,具備了這些,自然會有一個好的結局,終究會被你註定的“伯樂”發現。同樣,動物也是一樣。它們也有好習慣,好品德。它們信任我們時,我們也要像阿炯那樣對待它們。
書淨化了我們的心靈,讓我們學會去感悟,去體會分享世間的喜怒哀樂,體會人間的親情,友情。也許流浪是男孩最好的歸宿,讓我們一起為他祝福吧!
我的老師拉拉——《警犬拉拉》讀後感 篇8
讀後感 ,730字我有一位老師,它用它的勇敢、堅持感染著我,它就是拉拉。
拉拉是一隻優秀的警犬,七分像狗,三分像狼。它和它的主人大漫一起完成了許多危險任務,而它每次在遭遇困難時,總能用它那聰明的腦袋想出辦法,有時甚至會不惜讓租戶的臉面掃地。比如在《平息暴亂》中,拉拉為了讓捲毛猴當上猴王,竟然演出一場被嚇跑的鬧劇,最終順利地讓捲毛猴當上了猴王,平息了猴群的暴亂。
拉拉,同樣也是一隻具有驚人判斷力的警犬,它知道什麼是對,什麼是錯,它有時甚至會放棄親情,來阻止罪惡繼續猖狂下去。就像拉拉得知自己最喜歡的護士小燕竟然是毒販時一樣。它雖然在親情與原則之間猶豫了很久,但是當小燕要逃跑時,它身為警犬的身份,它的職責,告訴它,現在的小燕是一個罪犯,不能讓小燕逃跑,因此它放棄了親情,選擇勇敢的抓捕小燕,小燕最終落網了,拉拉雖然在這之後,難過了很久,但是他做出了正確的選擇,從而贏得了別人的讚賞。
我從拉拉身上看到了也學到了很多,第一便是學會堅持。一個懂得堅持的人,也許不一定會獲得成功,但是一個不懂得堅持,總是半途而廢的人永遠都不可懂得成功。失敗與成功只是一念之差,而你的態度將會決定你的成功和失敗。
第二是選擇朋友,這是很重要的,一個很好的朋友會在你遇到困難時幫助你,不求回報,而一個不好的朋友則會落井下石,首先出賣你,可見選擇一個品德好的朋友是非常重要的!
第三,是學會自覺。鄒韜奮說過:“自重、自覺、自制,此三者可以引至生命的崇高境域!自覺心是進步之母,自賤心是墮落之源,故自覺心不可無,自賤心不可有。”可見是否自覺是一個人能否進步的關鍵所在。一個想成功的人,首先便要學會自覺。
雖然拉拉只是一條警犬,但是它用它英勇的事蹟感染著我,它將永遠是我人生的一位老師,指導著我如何走向成功。
不離不棄,守候如一——《忠犬八公》讀後感 篇9
讀後感 ,808字為所愛的人傾盡一生的等待,為所忠誠的人送上慢慢的期待。
—題記
在我記憶的史冊裡,有一本書令我記憶猶新:一條狗,一個人,演繹了一場生離死別的命運悲劇。
故事其實很簡單:有一條狗名叫八公,它對它的主人赤膽忠心,不論何時,他總會一成不變地在車站等候主人下班回家。可是,有一天,災難降臨在他們的身上,命運從此發生了翻天覆地的改變八公的主人突發心臟病,永遠的躺下了。可八公卻還是一如既往地在車站等侯主人,這一等就是十年……
讀完這本書後,我的心情難以平復。八公與主人情同手足,難以用時間來衡量,貧乏的語言更不能顯現出八公忠實的靈魂和不變的信念,剩下的僅有默默的沉思:
在這個如行雲流水的時代,舒心大意便會與時代擦肩而過,唯有積極努力而無休止的工作才能與時俱進。人們是很討厭過重複的生活,可工作的日子就是如此千篇一律。對於八公來說,它並不是在工作,卻也過著重複的生活,但它能忍受這般索然無味,(比起與主人的感情來說,僅僅只是九牛一毛)十年來,他只是周而復始的做一件事:守候他敬愛的主人歸來。
日復一日,年復一年。作為主人的愛犬,八公在主人去世後可以選擇在一個安逸而舒適的家中吃喝不愁,何樂而不為?但它選擇了忠實自己的信念。在疾風驟雨的夜裡,它依舊矜持地躲在花壇的柳樹下,不論是春暖花開還是寒風交迫,它始終守候如一。每次睜開眼,便又多一份失望。
人生難得有幾個十年,更何況是一隻安之若素的狗?
還記得書中有這樣一句話:“音樂有種神祕的力量,無法複製,與其一樣的還有生命,人心,創意的火花等。”八公也正是如此,它愛它的主人,它與主人之間有一股力量,能衝破凡塵,締造生命的奇蹟。
八公的一生並不是五彩斑斕的,它用它大半的生命的年華僅僅只做過一件事:跨越世俗的守候。這也是它用本該幸福的生活換來的,八公用堅定的信念譜寫了一首奇蹟的生命的讚歌!
為自己所愛的人傾盡一生,對他不離不棄,即便是滄桑一生,又有何妨?
野犬女皇讀後感 篇10
讀後感 ,797字姐妹情深
什麼是姐妹,姐妹就是互幫互助;什麼是姐妹,姐妹就是友好相處;什麼是姐妹,姐妹就是有福同享、有難同當。而《野犬女皇》這本書裡的一對犬姐妹並不是這樣。
《野犬女皇》這本書是由著名動物小說家沈石溪老師寫的,它講述了一對犬姐妹之間的故事。姐姐紅桃心,妹妹白桃花,她們原本是一對相親相愛的姐妹,後來因為幾件小事而反目成仇。
文中有一個故事情節讓我印象深刻:姐妹倆去捕食,發現在雪裡埋藏著一塊肉,她們都爭著要自己一個人吃,你不讓我,我不讓你,最後竟然打了起來。在她們打鬥的時候,肉被一隻老鷹叼走了,她倆誰都沒吃到,都餓著肚皮回家了。回想一下現在,我也有姐姐,但是跟犬姐妹的做法卻恰恰相反,我和姐姐一有什麼好吃的好玩的就互相分享,從來不會因為爭吃的而大動干戈。記得有一次,媽媽從外面帶回來三個雞腿,這是我和姐姐的最愛,姐姐剛想伸手去吃的時候,看見我口水直流三千尺,眼睛冒金光地盯著雞腿,笑著說:“妹妹你先吃吧!”我拿來一個雞腿,遞到姐姐手上,笑呵呵地說:“姐姐,我們一起吃!”你看,姐妹之間就是這樣,有福同享。
文中還有一句話讓我受益匪淺:“姐姐永遠不會欺負妹妹,即使被妹妹欺。”仔細回想一番,這句話又不無道理。每次我不開心了,就把氣撒在姐姐身上,變著法地戲弄她,姐姐都還是承受了。我知道,這是姐姐對我的愛,每次撒完氣後,姐姐也抱著我安慰我,似乎把我對她地不好全都忘記了。每次姐姐安慰我,我都感到無比地溫暖,她那仙女般地聲音如同一個火爐將我融化了。所以,姐妹之間也要多包容。
我想對紅桃心和白桃花說:“姐妹姐妹,就是要互幫互助,不能為了一點點雞毛蒜皮地小事就反目成仇,不僅要包容對方,還要學會分享,‘獨樂樂不如眾樂樂’。”所以,希望你們能冰釋前嫌,成為一對真正相親相愛的姐妹。
姐妹之間的感情,就如同那池塘的荷花,出淤泥而不染;如同那多彩的康乃馨,美麗而芳香;更如同那寒風中盛開的臘梅,高尚而純潔。
《狼犬羅依》讀後感 篇11
國小四年級作文 ,645字我讀到了一本好書。當我輕輕的把書合上,可是心裡卻感覺永遠合不上。心裡的一切會在心裡攤開、敞開,就像一個舞臺,演出結束了,紅的幕也拉攏了,我們離開劇院,走在路上,甚至很多日子過去了。可舞臺上的一幕幕卻在腦海裡揮之不去。閱讀就是這樣帶給我一個一個的去處,在書中傾聽著、理會著。
好了,翻開這本書吧,你將會看到一個小男孩湯米、一隻叫羅依的狗,和一群塔樓幫的男孩們,他們給我們帶來無限的快樂。
湯米,一個普普通通的小男孩,卻擁有一顆善良、勇敢的心,他曾幫過羅依解開鐵鏈子,獲得自由;曾和羅依解救失蹤的莎朵……。在我心中,湯米就是這樣,人雖然普通,性格卻不普通。湯米想不出辦法時,就在危險將要臨近的時候,忽然腦海中一下閃爍,就說明有辦法了。我們也閃爍過,為世界閃爍過,這就是為地球上增添一顆閃亮的星星。
這本書中,我們可以看到,塔樓幫的男孩們,到處撲捉著羅依,信誓旦旦的要殺了它,最後放棄了,又由壞變到好。我發現,這就是在擦拭男孩們心靈上的汙點。,羅依是一隻高大的狼犬,它和它的主人心境相通;為了完成它主人給它的任務和保護它的主人,不惜不顧自己身體的疼痛撞門撞玻璃窗去通風報信。你會非常喜歡它的,它會成為你記憶中的一隻寵物。我做夢都把它帶回家。
書中湯米是一個愛護動物的人,我們應該像他一樣用心去呵護身邊的動物。讓我們和動物建立起最真摯的友誼,成為動物的好朋友。
你是否知道列寧說的一句名言“聰明在於學習,天才在於積累”。接下來我要去翻開別的“世界”了,你安靜的看吧!希望你學到更多的知識,超越自我!
帥狗杜明尼克讀後感 篇12
讀後感 ,919字俗話說,“腹有詩書氣自華,讀書萬卷始通神”,所以,我從小就受書香薰陶,什麼《走月亮》、《西遊記》、《簡愛》,耳熟能詳。不過,最近我又讀了一篇,《帥狗杜明尼克》,讀後感覺與第一次讀時截然不同。
第一次讀的時候大約一二年級,那時我也不識得幾個字,當時閱讀積極性極高,書架上的書變成了我胡思亂想的小目標,小小年紀竟拿了一本無注音的《帥狗杜明尼克》坐在小椅子上囫圇吞棗啃,不認識字就跳過去,能猜出大概意思就成。不過讀完這本書後,就覺得杜明尼克很勇敢,敢一個人出去冒險,敢於與世界末日土匪幫做鬥爭,要是我,我可不敢出去。不過有一次,我和媽媽一起去超市裡買東西,既單純又天真的我突發奇想:咦,杜明尼克都勇敢自己去冒險了,為什麼我不能呢?帶著這種想法,我興奮地離開了母親的身邊,跑到酒櫃,自己看起。結果媽媽發現我不見了,心急如焚,忙著找我,結果我在收銀臺被找到了。唉!為什麼帥狗杜明尼克不會被人逮住而回家呢?
最近,我又一次認真地讀了一遍,很容易就讀出了杜明尼克身上的美德,寬容,友愛,善良等。不過,我又一次拿起了這本書時便開始思考,作者為什麼要將書名取做《帥狗杜明尼克》呢?我讀了一遍後,發現他“帥”並不是帥在外表,而是“帥”在內心,你看,它陪著年老體弱的老豬,讓他走過自己生命的尾聲,這是善良;你看他為了捍衛老豬的遺產而拼命的戰鬥,讓壞蛋拿走一點東西,這是堅定;你看,他救了一隻母鵝,並在他家住了一會兒,在臨行前還送了一點珠寶給母鵝,這是友愛;你看,他遇上了一隻被土匪洗劫一空即將結婚的野豬,立刻分一點財產給她,成全了野豬,這是慷慨……喔!原來杜明尼克身上有這麼多的美德啊!看來他真的是一隻名符其實的帥狗。我突然悟到:其實故事中一個又一個的人物的出現,一件又一件的事情發生,就等於生活中,一個又一個遭遇的事情嗎?可杜明尼克卻引刃而解了,我頓時說出杜明尼克的特點,“感受自然,感受美好,感受真情,感受生命!”他又走來是懂得這個!我又發現了一個生活的妙招,
書並不是枯燥和死板,不同年齡的人看,感受都不一樣。這就是書的樂趣。
軍犬赤火讀後感 篇13
讀後感 ,530字一個人的忠誠足以強大於救命之恩,這本書可以充實的表現出忠誠的偉大。這本書主要寫了,小主人阿紅收養了一隻野犬作為寵物,精心餵養他,並取名叫赤火,有一天,阿紅和赤火上山打柴,遇見了狼群,赤火為了保護主人勇敢的與狼群戰鬥。最後,阿紅獲得了救援,而赤火卻失血過多而倒地身亡。讀完這本書後,我深受感動。心想著一隻動物竟然有如此的忠誠。尤其是在書中有這樣一段話“赤火被咬的遍體鱗傷,但卻緊緊地護住阿紅,不讓狼群靠近半步″這足以表現出動物對人的忠誠和信任,我頓時淚流滿目。但是,所謂書就是現實,在現實中,也有一些愛犬人士。他們主動收養並寄養流浪犬,為流浪犬洗澡,餵食給他們一個溫暖的家。到後來的,不還是以恩報德嗎?我還十分清晰地記著,一位眼目失明的老爺爺,靠著一隻導盲犬行走。就這樣互相信任,互相忠誠,人和動物之間才會搭起一座友誼之橋。
但是時也有相反的時候,有一些人,他們是做到了真正的殘忍,他們屠殺狗,他們認為吃狗肉是一種高貴,認為聽過的哀叫聲是一種享受,他們把狗那柔軟的皮毛做成大衣,然後再把活生生的可憐的狗丟擲門外,雖然國家一律不準殺狗,可是損狗之人誰會聽呢?真心希望他們不要再殺狗虐待狗了,就算是黑心也有光明的一面吧,聰明的你,不是嗎?
《老狼柯克》讀後感 篇14
讀後感 ,1175字暑假期間我讀了《老狼柯克》這本小說深有體會!
書中的柯克是一隻可惡的狼,自從當上了老大後就天天裝病,要狼群中的小狼們都給他食物。還在每一隻給它食物的狼背上印上“手印”為證據,可是不久就有一隻母狼來找它,據說它是柯克的母親呢!
狡猾的柯克才不管這麼多呢,它看見母狼背上沒有一個“手印”後就想辦法殺了母狼!狡猾的柯克就用“借刀殺人”的方法把獵人引入母狼的洞穴,可是母狼偏偏沒在洞裡,很快獵人就找到了柯克的洞穴,它被獵人打傷了!
從此失去了往日的風光!最終被一群叫虎狗的小型動物殺死了!柯克真是“機關算盡太聰明反誤了卿卿性命”!
羅丹使用白描的手法塑造了一隻聰明、奸詐又勇敢的老狼,我第一次讀羅丹的小說,我知道了他和我一樣喜愛動物小說,對神祕的動物世界充滿好奇,尤其是狼!在現實生活中狼卻受到人類的厭惡和排斥,比如童話《三隻小豬》裡,狼就是一個可惡的角色,還有《狼來了》這個故事中的狼也是個反面角色。
雖然狼很可惡,但在文學世界狼卻是寵兒。寫狼的書層出不窮,有些還成了經久不衰的暢銷品種,比如美國作家傑克倫敦寫的《白牙》,加拿大作家西頓寫的《狼王洛波》,動物小說大王沈石溪寫的《狼王夢》等等。還有更離奇的寫狼的作品,也總會比那些寫另類動物的小說更博人眼球,這是個多麼有趣的文化現象!
我唯獨喜歡狼。其實在我剛剛懂事時,每每不聽話時,媽媽總會告訴我:“不聽話大灰狼就會來的!”在我心裡一直很怕狼的!當我上了學,開始明白了那些《狼來了》的故事只是“童話”。讓我完全喜歡上狼還有個小小的插曲。有一次在看課外書時,我讀到一個關於狼幫助人走出雪山的事實故事,才明白它們也有可愛的一面。
我唯獨喜歡狼。狼在自然界的生物鏈中也有它重要的作用!例如:澳大利亞曾經野兔氾濫,草原和植被遭到毀滅性的破壞,土地沙化嚴重,人類的生活環境受到嚴重的破壞。就在當務之急,人類引進了野兔的天敵——狼群,逐漸生態惡化的現象得到了有效的控制。
我唯獨喜歡狼。我喜歡它們具有團結精神,狼過著群居生活,一般七匹為一群,它們之間有嚴格的等級分工!不管做任何事情它們總能依靠團體的力量去完成。狼還有超強的耐心,它們耗費相當長的時間都能不厭其煩地高標準地完成共同的目標。狼的這些特性也值得我們人類去認可和學習。
然而,在現實生活中,由於人類過度的砍伐森林以及草原的不斷沙化,狼群的數量也在不斷減少,有種叫做袋狼的物種已經滅絕了!
有關資料表明大約有一百多種物種已經滅絕!寫到這裡我陷入了沉思:我們應該做點什麼了,首先從我們自己做起,愛護我們的生態環境,愛護我們的動物,給狼一個家,給動物一個家,多年以後會還給人類一個不一樣的家!
數學小子杜魯克讀後感 篇15
讀後感 ,1187字偉大的詩人杜甫曾經說過“讀書破萬卷,下筆如有神。”為了可以下筆如有神,我放假期間,我讀了許多的書,讀的都是一些科普類的書。讀來讀去,我倒有一些厭煩這些書了,當我再去選書時,我選中了一本叫《數學小子杜魯克》的科普類書籍。
《數學小子杜魯克》主要講述了:四年級小學生“杜魯克”在無意中到了“鬼算王國”,認識了“愛數王國”的王子---“愛數王子”。原來是“鬼算王國”的國王“鬼算國王”在“愛數王國”國王“愛數國王”病危時想要同治“愛數王國”,遭到了“愛數王子”的反抗。“杜魯克”決心幫助“愛數王子”對抗“鬼算國王”的故事。其中,“杜魯克”和“愛數王子”勇於對抗“鬼算國王”,堅持不懈,樂觀的精神使我受益無限。
記得那一次:是我五年級下學期的時候,媽媽把她的電動車扶了出來,並要求我開始練習,並說練習騎電動車很輕鬆。說是讓我提起練,這樣初三就可以直接騎了。還說什麼“未雨綢繆”。開始,我坐在電動車上,腿一抖一抖的,腳不敢捱到電動車上,媽媽知道我害怕,對我說:“你先騎一下試試,如果有危險,我就在你練習的時候扶住電動車。”
我聽了之後,願意試一試,可還是心驚肉跳的,但還是搖搖晃晃得起了起了。可是還沒有騎到兩米,就從自行車上摔了下來,我不禁失聲痛哭起了,對媽媽吼到:“你騙人,你還說練習騎電動車很輕鬆!”
“是很輕鬆啊,我騎電動車都很輕鬆啊!”說著,還給我表演了單手騎電動車。“你看,不是很輕鬆嗎?”
我的腿在剛才練習的過程中擦破了皮,我就生氣的說:“這是要幾十年才可以練出來的神仙功夫啊?我不練了!”
可是正當我要打道回府時,我想起了《數學小子杜魯克》的故事,裡面的主角都這麼堅持不懈,我可不能輸給他們,可能是因為這本書,我又決定練好騎電動車。
媽媽知道了欣喜若狂,為我做準備,我扶住騎電動車手還很抖。開始,我還是一股腦的向前衝,為此我連摔了四跤,可我依然沒有放棄,在第五次摔之前,我已經騎出了二十米左右,我正在努力,向二十五米進發……
我成功了,那一天我已經會騎了,就是走多遠也沒有關係了。
在人生的道路上,總有困難,總有挫折,我們用不上管這麼多,我們只要記住一條:困難打不誇我們,只要我們堅持!
愛迪生讀後感 篇16
讀後感 ,669字今天晚上,我在明亮的燈光下,一口氣看完了《愛迪生》這本書,從中明白了許多道理。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靜,雖然我沒有見過愛迪生,但提到他的名字我就會脫口而出:“發明家”。在我眼前清晰的浮現出他的形象,一個本來身體很健康的人,因過度疲勞顯得有些疲憊不堪。我彷彿看到了愛迪生為研究燈絲,不知疲倦地試驗了上千種材料。他夜以繼日的工作,餓了,吃點餅乾充飢;困了,就在椅子上休息一會兒,又繼續工作。正是因為他這種堅持不懈,刻苦鑽研的精神,愛迪生終於找到了合適的燈絲,成功的發明了電燈。
愛迪生在他的研究發明過程中,表現出了堅韌不拔的精神。在數不清的挫折和失敗面前,並不感到惋惜,也不會因為眾多的冷嘲熱諷而動搖。而且採用新的研究方式、方法,去攻破一個個難關。愛迪生一生除了發明電燈外,比較著名的發明還有:二重和四重電報機、電池、打字機、電車、水泥。難怪人們稱他為“世界發明大王”。
愛迪生髮明瞭這麼多東西,是他天資聰明有著超人的本領嗎?不,正像他所說的:天才,不過是1%的靈感,加上99%的汗水。我也要向愛迪生學習。首先從家庭作業開始吧。我以前做作業,碰到難題不思考就放棄了;現在,我遇到難題先思考一會兒,實在不會的就先跳過,最後會做都完成之後,再思考那些不會的難題。實在想不出的,就請教別人點撥我一下,我要學習愛迪生堅持不懈、勤奮刻苦的精神,從小事做起,從現在做起。
愛迪生髮明創造時表現出的精神值得我們學習,從中我明白了,這樣一個道理:無論做什麼事都不要因一點點困難就退縮?而要堅持做到底,做到最好。
忠犬八公讀後感 篇17
讀後感 ,663字堅持有一種奇怪的力量,小樹在暴雨的洗禮中堅持,長成參天大樹;臘梅在風雪的歷練中堅持,散發出陣陣清香。而那隻小狗在漫長的等待中堅持,讓我讀懂了愛的內涵。最近我看了一本令我感動的書——《忠犬八公》,它詮釋了堅持的意義。
小八是一條秋田犬,因為主人突然離世,它在火車站苦等了十年。十年對我們來說是人生的一個階段,但對狗來說是它的一生。雖然小八用它的一生還是沒換來主人的到來,但它就是用自己的堅持,表達著對主人的守候,它至死不渝。我一口氣讀完這本書,心情久久不能平靜,眼裡滿含淚水,是怎樣的一種精神讓它堅持了十年?是狗性的忠誠,還是人狗情深?不管是什麼緣由,小八經歷的十年世事變遷、風雨飢寒、孤獨等待讓人動容,十年的堅持,讓人肅然起敬。我如飢似渴地讀著,在我眼中,沒有了喧囂和浮躁,有的只有敬佩和震撼!
對照我的學習生活,雖有勤奮,但不夠刻苦;雖有決心,但很難持久;雖有進步,但也常常會原地踏步。我知道,我學習上最大的敵人還是沒有耐心,缺少堅持。那一次遇到數學試卷上的一道難題,我在草稿紙上演算了好幾遍,可還是沒有任何頭緒,我急得漲紅了臉,跺跺腳,撓撓頭,乾脆把草稿紙一團,把難題丟一邊去了!想想真不應該,如果再多一份堅持,所有的難題都會迎刃而解的吧!學習沒有捷徑可走,唯有一字一句的點滴積累,數十年如一日的堅持,才能學有所獲。
書看完了,可我久久不願合上,小八的那種等待,那種堅持的情景深深印在我腦海裡。小八對愛的堅持讓我明白困難並不可怕,可怕的是在困難面前缺乏毅力和堅持。感謝書籍,讓我能有前行的勇氣!
靈犬萊西讀後感 篇18
讀後感 ,710字這是一本打動學生心靈的動物經典。這是一段感動幾代人的人狗情緣。沒有什麼可以阻擋,一隻忠犬回家的堅定步……
自從老師給我們推薦了這本書之後,迫不及待想閱讀了……我媽媽就買下了這本書。因為我對靈犬萊西充滿了好奇。她為什麼是靈犬萊西呢?書裡發生了什麼事情?他有什麼魅力能感動的幾代人?等等。這些我都很好奇。可是我也很興奮,因為《靈犬萊西》會給我一一解答。
靈犬萊西的作者是美國的挨裡克·奈特。他既是一名作家,也是一名劇作家,生於英國西約克郡。少年時移居美國,婚後定居賓夕法尼亞洲。不幸的是1943年,因飛機失事不幸身亡。《靈犬萊西》成書於1940年,1943年被搬上熒幕,小說和電影都獲得了空前的成功。此後,多次被翻拍成電影和電視劇感染了一代又一代觀眾。
《靈犬萊西》講的是柯利犬萊西是山姆家最值錢的財產。也是他的兒子喬最親密的夥伴。但迫於生計,萊西被賣掉並被新主人帶到千里之外。雖然錦衣玉食,備受呵護。但萊西卻一心要回到主人身邊。她千方百計逃了出來,憑著直覺一路向南,翻山越嶺、忍受飢餓,還被圍捕追打差點喪命……即便如此,只要還有一息尚存,萊西回到主人身邊的信念便從未動搖……
最令我感動的是書中提到的喬抱著萊西那裡……山姆·卡拉克勞夫家的柯利犬從蘇格蘭跑回來了,我感到非常驚訝。一隻柯利犬從蘇格蘭跑到英格蘭那路是有多麼遙遠?可以說你一生都走不完。可是一隻柯利犬卻做到了。沒有人可以相信。她是從蘇格蘭跑到英格蘭!支撐他的是什麼呢?是一種從未動搖的信念!
靈犬萊西讀後感 篇19
讀後感 ,646字這是一本關於一隻狗的回家路的書。也是一本關於信念的書。沒有什麼能阻擋住一隻狗回到家中的步伐。
經過老師的推薦,媽媽給我買了這本書,讓我回到家中去閱讀。
這本書的作者是埃裡克。奈特,既是作家,又是劇作家。生於英國西部約克郡少年時代移居美國,婚後定居於賓夕法尼亞州1943年因飛機失事不幸身亡。靈犬萊西成書於1940年1943年被搬上熒幕小說和電影都獲得了空前的成功,此後多次被拍成電影和電視劇感染了一代又一代觀眾。
故事發生在19世紀二三十年代的英格蘭柯利犬萊西是山姆家最值錢的財產,也是他的兒子喬最親密的夥伴,但迫於生計。萊西被賣掉並被其主人帶到了千里之外,雖然錦衣玉食、備受呵護,但萊西卻一心要回到主人身邊。他千方百計逃了出來,憑著直覺一路向南。翻山越嶺,忍飢挨餓,還被圍捕追打差點喪命……即便如此,只要一息尚存。來西回到主人身邊的信念便從未動搖……
其中讓我最感動的是,萊西從千里之外跑到了自己的主人的家,回到主人的身邊,儘管她已滿身傷痕,甚至都快要沒有生命了,他還在想著跟主人的約定。我不禁想,他到底有多麼想念喬啊?當最後來西回到喬的學校的時候,看著喬和萊西重逢,並且緊緊抱在一起。我不禁眼眶溼潤,心中對萊西的敬佩和喜愛之情油然而生。萊西是一條好狗,我不禁想是什麼東西讓萊西能夠走這麼遠的路程?那當然是他那堅定的信念了。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人和動物是最好的朋友,尤其是狗。還有隻要我們都有一顆堅定的信念,沒有什麼事情是完不成的。
靈犬雪莉讀後感 篇20
讀後感 ,684字保護動物,從我做起
狗,是人類忠誠的朋友,聰明乖巧討人喜,可你有曾想過,假如你收留了一隻流浪狗,又會發生怎樣事情呢?《靈犬雪莉》講的就是這樣一個故事,一隻狗與一個孩子結成純潔而又充滿血淚的友誼。
戰爭時期,在被德國入侵的法國,一個孩子認遇到了一隻流浪狗,當時這隻狗受了不少委屈,許人認為它是咬死羊群的凶手,但那個孩子卻不這麼想,甚至用生命去保護這隻狗,因為他相信,總有一天人們會發現自己的錯誤……
這個故事的最終結局我並不知道,但是可以加以想象:這條狗為了拯救法國,獻出了它的生命,也許它真是隻靈犬,用自己的魔力拯救了法國。電影裡的大人看似冷酷無情,不懂得尊重孩子的心,但他們是被逼的,正如這個孩子的爺爺,他被德國人要求去打死那隻狗,他雖然心中感到很無助卻又無能為力,只能在心裡深深自責。
這個孩子很愛保護動物。當時,一群侵略者在這一帶不斷打獵取樂,那個孩子義無反顧的衝上去,阻止他們。不管敵人拿槍威脅還是使用暴力,都不肯屈服。這保護動物的強烈意識,正是我們所需要的。現在很多的人不懂得保護動物,用網捕捉鳥類,獵殺藏羚羊,傷害幼小的生靈,去做各種各樣的壞事,破壞大自然,這時他們的心已經成了黑色,他們不再善良,眼裡只有一個字——錢。
我們該像那孩子一樣善待大自然,關愛每一個動物,關愛一草一木。你不去善待大自然,大自然也不會善待你,我們是大自然中的一員,當我們懂得關心自然界每一個生命,不再去傷害它們,我們也會是最終的受益者。不要為了錢而去任意捕捉動物,讓我們與動物和睦相處,讓我們共同創造一個和諧美麗的大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