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Yes+or+No?相關作文20篇
天才,Yes or No? 篇1
記敘文 ,867字“我家星雨寫的文章登上花季雨季了呢!”
“真的呀!上次聽你說考試還考了全班第一,你家女兒真棒啊!”
樓下傳來了媽媽跟鄰居的對話,聽得我心裡美滋滋的。
腦中不停地播放著老師拿著報紙誇獎我的聲音,不停地播放著同學們那喝彩的聲音。哇!我真是一個天才!
突然,“叮咚”一聲,打破了我沉浸中的幸福。我抬頭一看,原來是我的好朋友在呼我。我興奮地點開了QQ。
“星雨,這周鎮裡舉行母親節徵文,你去參加嗎?”
“去的,我這一次會寫得更好!你等著我的好訊息!”我信心滿滿地回答道。
這次一等獎非我莫屬,哈哈,等獲獎結果公佈後,我一定要媽媽給我買一隻我念念已久的電話手錶。
我天天盼望著比賽結果早點出來,早晚都偷偷地去宣傳欄看是否張貼了比賽結果。終於,在一次放學的途中,我看到了那張紅榜!我激動地擠進了宣傳欄,著急的在一等獎那一欄搜尋我的名字。“沒有?難道在二等獎那裡?”我急忙眼睛往下搜尋,“還是沒有我的名字,難道會是三等獎嗎?”我心頭湧出了一絲恐慌,眼睛不由自主地往下搜尋了下去,“沒有,還是沒有!”“我不相信,重新找過!”“沒有,真的沒有我的名字!真的沒有!”我強忍著的眼淚已經止不住要往下流了。我撒腿就跑,生怕同學們發現我在這裡……
我悶悶不樂地回到了家,一聲不響就上了樓,把自己鎖在了小房間了。媽媽發現了不一樣的我,急忙跑上樓來敲我房門。
“星雨,怎麼了?快開門!”
“媽媽,我的作文沒有獲獎,沒有獲獎!”我吼了出來,眼淚如洪水似的流了出來。
“沒有獲獎是正常的啊,你又不是天才,怎麼會每次都獲獎呢?”媽媽輕聲地說道。
“天才!”我想起了我的QQ簽名,那是我的QQ簽名。
“星雨啊,失敗不一定是壞事啊。如果沒有失敗,你就不能真正體會到成功的喜悅;如果沒有失敗,你就不能真正正視自己的不足!”
“媽媽!”我猛地打開了門,撲到了媽媽的懷中,嚎啕大哭起來。“星雨啊,這次比賽其實讓你意識到了自己的不足,也更加讓你認清了自己努力的方向!”
我慚愧極了,想到我那“天才”的QQ簽名,更加羞愧難當。我急忙登上QQ,沉思了一下,堅定地寫上了“天才,No!”。
天才並非天生就有才 篇2
國小五年級作文 ,486字人們在誇獎經常人時經常用“天才”這個詞,但其實世界上是沒有天才的,他們也許比常人聰明一點,但“天才”這個稱呼還是大部分要歸功於他們的後天努力。
秦初,有一“天才”甘羅,他是被當時眾口稱讚的天才,13歲就位至上卿。不廢一兵一卒,就為秦國奪得了趙國十幾個城池,但他並非天生就擁有那一身本領。他每次都看書到凌晨,可當時沒有電燈,他只能用油燈,就是因此,他才得了古時根本就沒有任何辦法來治的病—近視眼,這使他今後的生活變得異常不便。
文壇中的傳奇—魯迅,也是一個眾所周知的天才。可他當時大學讀的是醫學呀,誰可以想到他為此付出了多大努力。在一次訪問中,他戲稱自己是一個在打持久戰的戰士,每天都堅持自己的崗位—書桌。當主持人問他晚上睡多長時間時,他淡淡的說:“兩三個小時吧。”魯迅每年元宵不但沒放鬆,反而是一年中最艱難的時刻。每年元宵,他都伏案到凌晨四五點,他生命中最後一個元宵還整理出了一本書。別人說他是天才,但是他說的一句曠世名言:哪裡有天才,我只是把別人喝咖啡的工夫都用在了工作上。
同學們,無數名人用自身的事例告訴我們:天才並非天生就有才。
讀《天才街》有感 篇3
讀後感 ,1839字【篇一:讀《天才街》有感】
讀完《天才街》我受益匪淺。
文章主人公是一個天生矮小的男孩,叫做徐偉。他瘋狂的熱愛籃球,因矮小,老師曾多次拒接了他。有一天,天氣非常怪,走在大街上的徐偉看見了一輛神祕的咖啡色汽車,裡面正坐著常欺負他的鐵頭。比他高一級的阿拉伯王子告訴他,這是一輛天才俱樂部的車,一遇到怪天,這輛車就錄取一個天才,但哪輛車只有眼睛好的人才能看見,跑步快的人才能追上。終於有一次,徐偉無意間來到了一個叫‘天才街’的地方。他看到了名人拿破崙、喬丹。天才設計室將它設計成了一個籃球天才,叫新人阿嬴,她還結識了許多好朋友,碰巧阿拉伯王子是他的長官,鐵頭是一個警察……他為了長高,服用了生長激素,但他要用善良、勇敢來換取。在他即將夢想成真—成為籃球天才時,他意識到,自己付出的代價太大了,他要回家,要逃離天才街……
這本書充滿了學生想成為天才的思想:聰明的徐偉、漂亮的菲菲、高傲的鐵頭、憂鬱的阿拉伯王子……從他們身上,我感受到了他們為夢想努力奮鬥的精神。
我們每個人都有優點、缺點,不能歧視別人、嘲笑別人,有夢想就要執著的去追求,要做自己喜歡做的事情,有夢想就要去追求,要去實現。
愛因斯坦曾說:“天才,就是百分之一的靈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人們經常議論‘天才’在我看來,天才不是非常了不起的,天才,就是通過靈感和勤勞的實踐造就的。古人云‘天才出於勤奮’只要努力奮鬥,相信你也會成為一個天才,造就你的天才夢。
【篇二:讀《天才街》有感】
去年,我讀了一本使我感觸頗深的書,他是書中的主人公,是我十分敬佩的人。他是徐偉。
徐偉是一個天生就十分矮小的人,但他熱愛的運動卻是打籃球,因此,他的身高也就變成了他最大的阻礙,是他永遠也衝不過的“攔路虎”。在一次比賽中,他學會了“穿越對方的大門”。因此,學校同學都認識了他,於是,他熱愛籃球的心便更加堅定了。在此之後,一位舉重教練發現了徐偉,想讓他練習舉重。但,徐偉還是毫不猶豫的選擇了自己熱愛的運動。他有一群小夥伴,欺負弱小的鐵頭刘聖,善良可愛的菲菲和“阿拉伯王子”。
有一天,天氣十分炎熱,徐偉在街上偶遇了阿拉伯王子。他發現阿拉伯王子在追趕一輛咖啡色的小汽車,鐵頭竟坐在裡面。車後面寫著天才俱樂部。因為那天能見度很低,很多人看不清楚有什麼車。因為徐偉想做籃球天才,所以每天都在觀察天氣。終於,徐偉進入了他魂牽夢繞的地方天才街。他在那裡看不到爸爸媽媽,卻看到了許多名人如拿破崙、喬丹等。在那裡他成了一個籃球天才,然而他在成為天才的過程中失去了他的本性:善良、勇敢、正直,留下的只有:自私、虛榮、泠漠。菲菲的到來讓徐偉又懂得了這些。他們想離開這裡,他們想帶著朋友一起離開。但他們沒有成功,待他們回到現實,才發現變化有多麼大。
人,要向著理想拼搏,但也要保留自己的初心。
【篇三:讀《天才街》有感作文】
追求自己的理想無疑是美好的。可是,如果不付出勞動而輕易地“夢想事成”的話,那還有什麼幸福可言呢?
愛因斯坦曾經說過:“天才,就是百分之一的天分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有不少人在羨慕著天才的同時,不由分說地給天才加上了無數“傳奇色彩”。而《天才街》這本書也引起了我的反思:一個人,為了不付出而實現理想,甚至願意拋棄自己已經有的事物。但無數人嚮往著被這些人拋棄的夢想,那麼這些努力的人不就太“可笑”了麼?
故事中的“演說家”幾乎有這“天才街”裡面所有人的共同點。他為了實現自己那成為演講家的願望,讓自己成為了聾子。他因為熱愛演說,所以就一次次演講,嗓子也逐漸變啞了。於是,他又要用眼睛、手等器官來換取他那無止境的自我“滿足”。
天才啊,並不是所有的“天才”都是一開始就有一個強項,相反,他們都是通過“一分耕耘,一番收穫”這個臺階一步步踏上成功之門的。
這讓我想起了一個故事:
上帝曾經來過人間,看望他的兒女。當他路過農田時,農夫請求上帝:“請讓我的小麥過一年好日子吧,不要大風,不要大雨;不要寒冷,不要蟲子,我只要求一年,請您實現這個微不足道的願望吧,真的只要一年就可以了!”
上帝答應了。可是,雖然農夫的小麥長的個幾乎是其他小麥的二倍,但是到了秋天,它們當中幾乎沒有一粒麥穗。農夫問上帝:“為什麼我的小麥沒有一粒麥粒?”
知道上帝的說法嗎?他說:“所有的成功都是出於勤奮。就像彩虹必須要經歷雷雨一樣;就像蘋果必須要挺過蟲蝕一樣;就像荷花必須要衝出淤泥一樣,小麥如果不經歷患難,就無法獲得成就。”
留住今天才能暢想明天 篇4
國一作文 ,581字“留住今天才能暢想明天。”從幼兒園開始,這句話將伴隨你一生。幼兒園的你,渾不知事,那是耳旁之風。小學的你,漸明事理,那是海天相吻的弧線。初中的你,走向成熟,那是至理的名言。
步入初中的我,在環境的歷練中悟到了它的真諦:未來的夢想不只靠想象,它需要努力與奮鬥來奠基。現在就要努力,學好各門功課,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才有資格暢談明天。
每一學科都是描繪美好藍圖必不可少的畫筆。語、數、英、史、地、生、政……語文是人與人之間交往必不可少的語言,語文能力差,將來走上社會將缺乏與他人交往的能力。一個人的力量再大,終究也掀不起大風浪,未來也不會令你欣慰。數學不好也不行,數學在日常生活中被廣泛運用,生活離不開數學。例如,將來你是一個商人。你數學不好,即使你有家財萬貫也不能抵得住黑心人的矇騙。外語是你與外國人交往的必不可少的語言。若將來你會見外商,不會說外語外國人利用外語考你,你怎麼辦?找翻譯,可你有沒有想過,人人都像你這樣外語不好呢?可悲的結局!……
所以說,每一學科都是畫筆,你將用來勾畫未來。不要以為今天永遠不會流失,一回頭它已遠去。未來是充滿無限輝煌,只等你去創造。
現在的你,也許還在執迷不悟,但是環境、時間可以向你證明。步入初中的我,已感受到它的內涵。從現在做起,從身邊做起,做好一點一滴,學好每一學科。用行動來為未來鋪墊。
留住今天才能暢想明天……
“天才”與“蠢才” 篇5
國二作文 ,711字“天才”,在很多人眼裡,就是上帝的寵兒。它包含了凡人所渴望而不可及的智慧,無論是誰,都期望自己就是那兩個字的化身。可世界上,真的有絕對的天才嗎?真的有天天只玩,對於學習棄如敝屣,但成績依舊拔尖的人嗎?
我不知道答案!也不能妄自下定論,但我敢肯定另一類人的努力。
這一類人,在世俗的眼光中,就只是個凡夫俗子。平而無實的他們,就是與“天才”相反的,既然相反,那不就是“蠢才”嘛!(這裡的“蠢”是統稱)可是,誰又能主宰別人呢?不是你認為別人蠢,別人就會傻一輩子的!
著名的科學家愛因斯坦,小時候的命運很悲慘。當別人在跑的時候,他才剛學走路;當別人已經說話,他才咿咿呀呀的喊著;當他上學的時候,老師就說他是個傻子,以後絕對沒有什麼成就,就只有能這樣過一輩子。可我們現在,所熟識的愛因斯坦就如同一個偉大的英雄,一個與無論比的“天才”。
可又有誰知道,當愛因斯坦逝世的時候,醫學界的人曾把他的大腦剖開,想看一看這位世界聞名的“天才”的大腦是什麼構成的。當他們真正看見的時候,他們震驚了,這位“天才”的大腦皮層褶皺比一般人多得多。(褶皺越多,證明思考的越多)他一生都在思考,也正是因為他不懈的努力造就了他—這個家喻戶曉的“天才”。我想象不出,如果他曾經的老師看見現在的他,是否會為自己曾經的行為而感到萬分後悔呢?
人大致分為兩類:“天才”“蠢才。”這兩類人之間是息息相關的,任何人都有選擇的權利,但同時,也是要付出相應的代價。在我看來,世界上所有著名的“天才”,都是通過99%的汗水,加上1%的聰明,凝結而成的!
這個世界上沒有絕對的天才,也沒有絕對的蠢才!想成為誰,想選擇誰,都得看你自身的毅力是否能支撐你所謂的理想抱負!
《天才在左,瘋子在右》讀後感 篇6
讀後感 ,11884字【篇一:《天才在左,瘋子在右》讀後感】
經同學介紹,我讀了這本書。剛看到這個書名的時候,我就被深深地吸引了。這本書的作者是著名作家高銘,書中以訪談的形式,記載了生活在另一個角落的人群的思想和行為,也許在我們許多人看來他們是瘋子,是精神病人,而在作者與這些人的對話中,我卻發覺,這些人的思想深度遠遠超過常人。
我並不瞭解精神病,也無法想像,精神病人到底應該是什麼樣。而在這本書裡寫過的每一個精神病人似乎都沒有傳說中那麼奇怪和令人恐懼,只是他們的思維方式比較獨特:有的會預知未來;有的會探尋時間和宇宙的盡頭;有的在嘗試人體的極限。這些在常人看來可遇不可求的事情,這些瘋子卻往往可以用他們獨特的思維理解,或者能用實際行動努力實現。也許這些奇特的事物的確是有獨一無二的解答方式的,而我們正常人卻至今也沒明白。這大概是因為我們缺少瘋子的那一份為目標努力而寧可放棄一切的執著精神吧!
我印象最深的是書中有一個神奇的老頭。他在一個獨立的病房裡,隨時都有人跟著他,以防他和別的病人談話。因為他能在很短的時間內,就能把對方聊激動了,並對病人的心理產生巨大的影響,致使有的人病癒出院,有的人病情加重。作者在和這個老頭的談話中,提到了時間的盡頭和空間的扭曲,在他看來,時間是有盡頭的,並且在中立扭曲造成的平衡中,將一個橘子放在薄膜上,薄膜會造成凹陷,而將一個小鋼珠滾過那個凹陷,並和小鋼珠移動向外甩出去的慣性達到平衡,小鋼珠便會圍著橘子不停地轉動。這也讓我們明白了,月球就像這顆鋼珠一樣,因為平衡,一直繞著太陽轉,而在橘子和鋼珠的重力下,薄膜會破一個洞,這便是黑洞,也是老頭說的時間的盡頭,我們留下的,也會永遠擁有。
讀過作者和病人的談話,我不禁聯想到愛因斯坦和日心說的維護者布魯諾。愛因斯坦在成名前,一直被人看過是瘋子,而布魯諾為了堅決維護日心說被教會用大火燒死。歷史證明,這兩位所謂的瘋子在科學界作出了卓越的貢獻,併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許多人是不被他人理解的。他們認定自己有超常的能力,亦或是有與眾不同的獨特思想,這也是我們常人所認為的精神病人或瘋子。我們應該用心與他們交流、溝通,去走近他們,理解他們,正如書裡所說的—天才在左,瘋子在右,也許有一天,這些超常的能力和奇怪的理論會成為讓世人驚歎的寶貴財富!
【篇二:《天才在左,瘋子在右》讀後感】
有句話說,瘋子並不是我們想象中的那樣,他們只是世界觀與我們不同。事實的確是這樣,對於那些所謂的“瘋癲”的話語,人們也許不僅僅會得到許許多多不同角度的世界觀的啟迪與思考,甚至還可能會發現,天才與瘋子真的只是一線之隔。
關於《天才在左,瘋子在右》這本書,為作者耗時四年深入醫院精神科、公安部等多種神祕機構,得與數百名“非常態人類”的直接接觸產生的國內第一本精神病人訪談手記。全書以通篇的訪談筆錄作為主體內容,形似報告文學,卻又遠遠高於報告文學。作者成功地把閃光的思想隱藏在一般般的敘述中,引發讀者餘味無窮的深思。
此書中收錄著各種形形色色的精神病人各種稀奇古怪的想法:有瘋狂地想要顱骨穿孔獲取反自然超能力偏執患者,而最終卻被心理作用嚇得死去活來;有存在被事實扭曲成為多重人格的殺人犯,儘管犯下罪行卻也折射出社會許多引人深思的情仇糾紛;有每夜被恐懼的夢境折磨得輾轉反側的精神患者,扭曲的夢境展現出放大的社會陰暗面;有堅定著自己家族的宗教信仰與文明的精神患者對自己的心理、宗教、預言等等匪夷所思的邏輯堅定不移……這個特殊的群體中,他們眼裡的世界不同於道說的人間,佛說的六道之一,哲學說的無窮辯證迷霧,歷史說的時間的累計,卻同樣妙趣橫生,也引人深思。
我個人讓我其中《飛禽走獸》一篇最吸引眼球。其內容大概講的是一個年僅19歲的年輕女孩,由於傳說中的第六感過於強大而導致她被診斷為精神病而送入精神病院。在她處於散瞳狀態時,所有人的影像都會虛化成為不同的動物。她小心翼翼、為人精細的媽媽是“貓”,慢條斯理的爸爸是“魚”,而活潑開朗、可愛淘氣的她自己則是鼴鼠。而面對照片、電影、電視等虛幻影像,她卻並沒有任何怪異的視覺反應。如此匪夷所思的症狀,作者最終得出一個驚人的結論:她眼中的動物都近乎完美地符合著每個人的性格特徵,如此神奇的天才技能,不能不令人嘖嘖稱奇。而由此卻被診斷為神經異常的可怕異類,讓人不能不為之嘆息。
【篇三:《天才在左,瘋子在右》讀後感作文】
有句話說的極好“讀萬卷書不如行萬里路,行萬里路不如閱人無數。”在跟隨作者的筆觸閱人無數之後,你會發現,天才和瘋子或許真的只有一線之隔。
你們與那些“非常態人類”—精神病人接觸過嗎?你是否瞭解他們的心聲?沒錯,我給大家推薦的便是一本精神病人的訪談手記—《天才在左,瘋子在右》。
這個世界究竟是什麼樣的?幾乎沒有一個能說得清。在好奇心的驅使下,花了很多時間和精力去尋找答案,於是作者決定去問另一群—精神病患者們,去接觸他們或許能從中獲取一些答案。
我們知道精神病人的一些舉動實在是出乎我們意料之外,讓我們不能理解,他們並非正常人,有的喜歡滔滔不絕,有沒事找事的,有沉默的,有拐彎抹角的,跟大街上的眾生相比沒什麼區別,他們的世界觀令人匪夷所思,他們以我們從未想到的角度觀察著這個世界,作者用了四年的時間來接觸瞭解這些精神病人和心理障礙者。
為了讓你們更加了解這本書,我就來介紹一下幾篇故事吧!
《三隻小豬》—前篇,不存在的哥哥,從字面上就有一絲恐怖的感覺。主人公是一個五大三粗,又高又壯,五官長得挺楞的男人。但說話卻細聲軟語,用“她”形容合適不過。“她”認為自己有一個哥哥,實際上沒有—或者說很早就天折了,“她”堅信自己有個很會體貼照顧自己的哥哥。在“她”殺死了和自己同居的男友後,“她”堅持說是哥哥幫“她”殺的。
幾天後,“我”拿到了對“她”做的全天候觀察錄影。在第三天,“她”在熟睡中似乎被誰叫醒了。“她”努力揉著眼睛,先是楞了一下,接著興奮地起身撲向什麼,然後“她”雙臂緊緊地環抱著自己的雙肩。而同時,臉上的表情瞬間變了。“她”那不存在的哥哥,就是“她”的多重人格。
後篇:多重人格。
她說自己認識到了自己犯下的罪行,要作者把她殺了。如果他不殺了她,那麼他們共用的身體就構成了多重人格。她又給作者講了真人版《三隻小豬》的故事:三隻小豬住在一棟大宮殿裡,有一天兩隻小豬發現一隻可怕的怪物,就一起搏鬥,一隻小豬死了,為了保護最小的小豬,隱藏著怪物的存在,過了很久。事情再也隱藏不住了,但還是儘可能的保護那隻小豬,怪物這時發現了那隻最小的小豬,並殺死了它,最後那唯一的小豬不惜一切代價,燒燬了宮殿和怪物同歸於盡……。
不久後,他自殺了。據當時在場的人說,他沒有徵兆的突然用頭拼命地撞牆,直到鮮血淋漓地癱倒在地……
真實的界限到底是怎樣的,有沒有一個適合所有人的界定?該拿什麼衡量?
這是一本不禁令人震驚不已的書,它將可以使我們跳出慣性的思維,以一個個全新的角度去審視並思考自己關心的一切,通過閱讀釋放出來。
這本書可以真正讓你知道這個世界的真面目,不得不說:讀萬卷書不如行萬里路,行萬里路不如閱人無數。”你會有所震撼……
【篇四:《天才在左,瘋子在右》讀後感】
在智者的領域中,天才站在左,瘋子站在右,那中間是誰呢?
—題記
週末兩天,恰好時間充足,我便乘此機會讀完了《天才在左瘋子在右》這本書,這是一本精神病人訪談手記(我可從未聽說過這類書籍)。作者高銘用了四年時間,接觸了數百名“非常態人類”才完成這本著作。
書中講述了作者與多位精神病人接觸的經歷,每一個故事都簡單明瞭,又撲朔迷離。總而言之,它們(故事)清楚到讓人感覺身臨其境,以致於更加迷霧重重。在他(作者)所接觸到的患者中,有研究哲學、心理學、人體、生物學、宗教(主要是佛教)、量子物理學、符號學、瑪雅文明的各種各樣的人,還有一些多重人格者,“永生者”,“小說”家以及俱怕夢境、細菌甚至是月亮的人。作者的寫作水平很不一般,他將每個人物的形象、性格和已知的內心世界刻畫得栩栩如生,彷彿他們就在你眼前與你交談。由此可見,作者在收集素材與寫作上下了很大功夫,才讓我們讀者閱讀時體會到了一種特別的樂趣。
讀完書之後,多數患者給我留下的深刻印象是:知識淵博,機智過人。他們中間相當一部分具備了天才所具備的天資,可謂天賦異稟。然而,過人的天賦與他們極端的思想所結合之後,所誕生的便是一個畸形(心理上)天才—瘋子。例如:有位少年因研究量子物理學太過痴迷,結果漸漸產生了幻覺(也許他所說的東西真實存在,但我們無法看見,目前的科學也無法解釋),最後進了精神病院治療。還有一位公務員,為了研究瑪雅文明及其預言,不惜辭去工作,將全部精力投入研究,時間長了後精神開始出現異常,終於被判定為精神病人。但是,不管怎樣,他們的智慧與能力不可否認,儘管在我們眼中他們是“非常態人類”,但這或許是因為他們瞭解了一些我們所不知的事物,讓我們誤認為他們有“問題”。因此,瘋子即是超能智者,也是另一種意義上的天才。
儘管瘋子的智慧超於常人,但由於他們思維方式不同常人,甚至會產生危害,所以總要被關在鐵門與鐵窗的後面,與囚犯無差。然而一些天才有時也會透露出瘋子的影子。如果說瘋子是另一種天才,那麼天才就是沒被關起來的瘋子。因此,這讓我不禁聯想到了一個詞—中庸。所謂中庸,就是中正和永恆持久,這是一種為人之道,處世哲學。中庸的智慧,不僅利於人際關係的建立與發展(這恰好填補了精神病人不善於打交道的短處),也是在做人做事上實用的學問。學習中庸,可以讓你受益終生,也許中庸之道不能讓你成為最聰明的人,但它可以讓你成為人際關係最好、為人處事精明的人才,而這樣的人才,恰好介於瘋子與天才之間。所以,我希望我自己和所有正在努力的人,一定要學會中庸,切不可走兩個極端,否則你不是名垂千古便是一事無成,這樣對人而言精神壓力不是太大了嗎?與其這樣,不如學習中庸,讓自己感受到生活中的樂趣。
為了實現這個目標(成為人才),我將會繼續努力,決不偏左或右,筆直地走下去。
天才與瘋子並排站著,中間有條粗線將他們一分為二,而人才便站在這條線上。
—後記
【篇五:《天才在左,瘋子在右》讀後感】
這本書以訪談錄的形式記載了生活在另一個角落的人群(精神病患者、心理障礙者等邊緣人)深刻、視角獨特的所思說想,讓讀者可以瞭解到瘋子或天才真正的內心世界,內容涉及生理學、心理學、佛學、宗教、量子物理、符號學以及瑪雅文明和預言等眾多領域。其內容真實性我並不知道,但我寧願相信是真的。
一個不同的世界,一個從未接觸過的世界,這個世界裡的人看見了都恨不得離的遠一些,一個不被人所理解的世界,可又有誰知道這個世界裡的奇妙。
一個精神病人與作者交談,她告訴作者她所發現的“石頭有生命”“螞蟻是個細胞”,在常人眼裡看來,這些都是可笑,可是哪一個科學家在提出論點時,是沒被人質疑過的,“貝多芬”“愛因斯坦”在常人面前就像是一個瘋子,可是,他們卻被譽為天才,或許,瘋子和天才之間只有一步之遙,天才和瘋子的世界都是我們所不能理解的。
天才是為了一件事而瘋狂,但瘋子是因為一件事而瘋掉,或許天才是早出生的人類,而瘋子卻是早出生的天才,就像這本書的第一篇《生命的盡頭》,一個女精神病人天天蹲在石頭或者花草前仔細研究,好幾年沒跟任何人說過一句話,作者試著與她交流,卻被女病人的話驚得目瞪口呆。
所有的事物都具有兩面性,不要讓任何一個事物的形象在你的腦海中定格,在我們的生活,或許有的孩子不愛學習,盡做一些不是學生應該做的事,幾乎是無惡不作,大家都對他搖頭,可又有誰能預料到在不久的將來,他是否能有一番作為;而那些讓大家都豎起大拇指的孩子,誰又能保證以後的他能像現在一樣優秀,所以不要小看你身邊的任何一個人,他總有一天會讓你目瞪口呆。
當然,你也千萬別看輕自己,遇到挫折,或是失敗時,重新爬起來,上天對每個人都是公平的,給予了我們每個人無限的潛能,就要看你是否能挖掘出來,或許不顧一切的拼一次,創一次,美好的未來就在向你招手,相信自己,別人能做到的,我也一定能做到,將來成功的你一定會感謝現在努力的你,當在失意時,不要輕言放棄,跨出這一步就將會是光明。
每一個人都將是祖國未來的希望,或許離成功的你只有一步之遙,就像瘋子和天才也只有一步之遙一樣!千萬別看輕你自己!
【篇六:《天才在左,瘋子在右》讀後感】
在繁華都市的大街上,人總會擠在一起的。在各式各樣衣著的人身邊擠過,就像一陣陣洪流,在各色的大樓之間擁著,填塞了這座都市。
在這片人的海洋之中,有一座座無法被沖垮的海島—一棟棟的的高樓,與真正的大海相同的是,在這人海之中也有一塊塊礁石。相比那大海,這礁石並不高大,反之,還顯得十分的佝僂與醜陋,我們將其稱之為“神經病”。他們所到之處,總能在“波濤洶湧”的人海中開出一片空曠的境地—密集的人群會迅速地散開。這樣的行為,與其說是“敬而遠之”倒不如說是一種骨子裡的厭惡了。
之前的我也是如此,但是之後,我卻意識到了這是多麼的錯誤與愚蠢。是這本書洗禮了我的心靈。
這是一本以報告文學為形式的書,書的作者是任某公司經理的高銘,他花費四年的時間,深入全國各地的多所精神病院調查,探訪了精神病人生活,寫下了這本書,以一次次採訪記錄的形式,展現出了那不為人知的,精神病人的世界。倘若這位作者不是擁有許多普通人欽佩的學歷與資質話,或許人們也會以為他就是精神病人,他本應該進神經病院的。可見,在這人與人之間,存在這多麼深的誤解。
其實,當我們稱那些患者為“精神病”時,就已經帶上了無法泯滅的誤解了。他們與我們樣,同屬於“人”這一種族,但我們省略了末尾的一個“人”字,足以體現了我們心底裡根深蒂固的偏見了。我們是正常人,他們則為“精神病”—就如同我們稱自己為“好人”“良民”稱犯罪為“壞蛋”“勞改犯”一樣,我們之所以可以毫無壓力的說出這樣的話,是因為“好人”在數量上遠遠的超過了其他“另類”如果有一天,犯罪的數量遠遠超過你了“好人”那麼,或許在那個時候,我們就不再是好人了。
在讀這本書的過程中,我逐漸認識到,“精神病”之所以是病,是因為那些病人對他們自己獨特的思想與愛好過分的熱愛與投入,而他們的思想,通常並不為常人所理解,正是我們憑藉著數量上的優勢,肆意去歧視他們。在許多故事中,裡面的患者都有學歷的。在他們所講述的內容裡,不乏我們所理解的,但是仍然有許多我們不理解的,也許他們的想法是正確的,但是以今天人的科技與智慧無法去解釋罷了,於是被稱為“瘋子”了。或許在未來的某一天,他們的理論會像現在的那些定律一樣,成為世人皆知的真理。而那些現在的真理,或許在未來的某一天被推翻。
瘋子與天才,似乎並沒有本質上天與地的差別,相反,他們之間有驚人的相似之處,反之,卻是十分貼近的。在歷史上那些偉大的人中—哥白尼,布魯諾,巴德斯也不被人所理解,也被稱為瘋子。但是,時間卻證明了他們偉人的存在。而我們所熟知的一些人—托爾斯泰,牛頓,梵高,都有一定程度的精神分裂症。人的知識是隨著時間而進步,更新的,在這個時代所劃定的界限外,超前者稱為瘋子,落後者即曰腐朽。或許,在這個時代中稍稍超前的人,才可以稱為“偉人”“天才”他們是為人所理解的病人,而正是世界上存在病人,我們才以極緩慢的速度進步著。
瘋子與天才,或許只是在一個觀念,一個思維方式的差距,天才在左,瘋子在右。不成功,變成仁。
【篇七:《天才在左,瘋子在右》讀後感】
這本書是陶瑾同學推薦給班上同學們的,一聽到這書名我便就對這本書有了興趣,或許是因為它“天才”與“瘋子”的強烈,對比更引我注意力,想去一覽究竟:“天才”與“瘋子”會碰撞出怎樣的火花呢?
當我在網上查詢到這本書時知道了這本書是通過作者與一些“病人”的採訪,以訪談錄的形式呈現在我們面前的精神病患者的內心世界,通過這種獨特的角度,我們能夠了解這些“瘋子”如“天才”一般的思想。
整本書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其實是那個能夠把街上的人當作動物看的女孩。起初,我與作者一樣,有些懷疑這個女孩,她是否偽裝成“病人”的樣子。她只需故作驚訝,然後指著無辜的路人說:“看!那一隻會用後腿走路的獅子!”即可,卻不曾想女孩所說的一切都是真的。
當初作者在、說明確實這個女孩的病是真的時候,我也吃了一驚,道:“天哪,如果我也是這樣的就好了啊,不用那樣小心翼翼的洞察人心,然後謹慎地交往,而不是隻要像女孩一樣簡單地望一眼便知一二,覺得好笑的也不用掩藏地大聲笑出來;覺得無趣得也不用怎樣作為禮貌的回以微笑。
回過頭想想,能夠這樣的女孩也正因為沒有幾個而被歸於“精神病“範圍。如果我也擁有了這樣令人驚歎的“技能”,之後便可肆無忌憚地笑啊哭啊也好,也不會開心的吧,畢竟被人冷落,被人拋棄,便就成了那樣膽怯、害怕的性格,沒有任意的自由可言吧!就這點相比,我也的確是比她幸福了許多—我是“正常”的呀!
然而許多時候,我們卻會迫不得已的露出許多並不想要露出的微笑。久而久之,微笑便成了一種禮貌,那是“應該”露出的才對。甚至別人會問你:“你為什麼不笑呢?”這時候又該露出尷尬的微笑了。
她作為一個患者,或許的確是“瘋子”,但是如果側重於看她的各種行為舉止亦或思想來說,她卻又的確是“天才”。所以,我們也不能只顧忌他人表面現象或者外表而不再去關心他人的內在。所以我們應把每個人都當作“患者”對待,把一切向最好的方面去想象。這樣才不會把美好的事物扼殺在搖籃裡。
我們應該將美好的一面面向他人,這才是一個美好的社會,一切才都能美好起來。
【篇八:《天才在左,瘋子在右》讀後感】
你有沒有過從自己的視角去審視“精神病人”呢?“精神病人”到底又是怎樣的呢?翻開《天才在左,瘋子在右》這本書,你會像在與精神病人談話一般,書中便會有你所好奇的答案。
本書作者高銘耗時四年,深入醫院精神科、公安部諸多神祕機構,得以與數百名“非人類”直接接觸,最終產生了国內第一本精神病人訪談手記。
本書的封頁有些詭異,在一塊長方形內有許多眾人所看不懂的奇怪的畫中,左右兩邊各有半塊人臉的影子,大概代表天才和瘋子的關係吧。
在此好奇心的驅使下,我翻到了第一面,題目是“生命的盡頭”。我頓時一驚,與精神病的談話竟然談如此高深的話題,難道這是一個哲學家精神病?
我帶著許多疑問往下看,漸漸地,我的臉色變了。這篇文章講的是一個女人,在地球上找到了一種新的生命形式。比如她說:螞蟻是一種生命的細胞。蟻后是大腦,兵蟻是身體的防衛組織,工蟻是細胞,嘴、手用來找食物,用來傳遞,維持大腦。它們聚在一起,就是生命。石頭也是一樣,但是是另一種生命形式,其實它在動,只是太慢了,我們感覺不到而已。
宇宙如此之大,除了地球上的人類,其實還有許多不同生命,只不過生命形式不同罷了。只有用於探索、執著,善於發現的人才會注意。她注意到了不同尋常的事物,而其它人卻認為她是精神病,實際上是其它人的無知與愚蠢。就像哥白尼發現的“日星說”,就像凡高早年畫的畫一樣。
許多天才都是埋沒在人們的質疑聲中,堅信真理的天才,只有碰上相信真理的人,真理才會發出金光,造福於人類。
倘若有一天,你覺得你在和一位精神病患者講話,沒準,他便是潛在的天才!
《天才在左,瘋子在右》寫的給我帶來的不僅僅是驚奇,還有思想的震撼……
【篇九:《天才在左,瘋子在右》讀後感】
在班上同學介紹了這本書之後,我通過某種特殊的渠道得到了這本書。但是由於時間問題,沒有讀完。
這本書的第一篇文章是作者和一位“病人”觀察蟲子的故事,同學也是介紹過的。不過我還是要再說一次:他每天蹲在那裡看小花小草,不知道在觀察什麼,為了什麼。直到作者去和他蹲了幾天,讓作者被他信任,這件事才大白於天下。原來,他認為像石頭這樣的“沒有”生命的東西,其實是一個單獨的生命體,只是我們沒有發現而已。但這種可能性也不是沒有,說不定就是這樣呢?
我還記得的一位認為他一直都在寫一篇小說,而他便是這篇“小說”的主角。我們全部是配角,他不知道這篇“小說”什麼時候寫完,什麼時候收筆,他只知道這是一篇小說,一篇介紹他的自傳體小說。當作者去採訪他時,他在桌下刻出什麼時候,開這家醫院,也就是情節的轉折。而最後他也做到了,日期也一樣。和上篇一樣,在我們其他人,也就是所謂的正常人想不到,不敢想,想都不敢想的東西,他想到了,而且還說出來,勇氣和想象力都超過了正常人。可能他們與天才的唯一區別,可能只是想象有方向不同吧。
另一個讓我印象比較深刻的是另一位。據他說述:“我殺了他,但是他沒有死。”他每天都會去同一棟子殺一個人。而且在他的記憶中,用繩子殺了他之後,在他離開這棟房子之後,他還向被他殺的女友互相招手。作者甚至去體驗了一下,但似乎完全不像他描述的一樣。他只看到一些警用膠帶還有他給被殺害的女友蒂的一本雜誌。當作者離開那棟房屋,向那個視窗張望時,他想象出了一個女人,在那裡向他招手。這聽起來有點恐懼,有點讓人毛骨悚然。但是這件事真實發生在他的世界裡,真實的發生了。
總的來說,這些人被我們這些“正常人”稱為瘋子的原因是因為他們與我們的想法完全不同,世界在他們的眼中完全是另一個樣,比如說我們通過光反射到蘋果上,發現蘋果是紅的。可是他們用某種其他辦法,卻發現是綠色的。我們便對他指指點點,從此,一位天才就變成了瘋子。他們與我們對世界的概念完全不同,能想到我們想不到的東西。這是一種好的精神,好的性格。可是他們為什麼不被我們稱為天才而被稱為瘋子呢?就像題目一樣,只是他們想走的方向不對吧。
【篇十:《天才在左,瘋子在右》讀後感】
這本書太新奇了,這是我認識這本書的第一印象,立即兩眼發亮,聽完同學的介紹後,想買這本書的慾望更是蠢蠢欲動。
為什麼我說新奇?因為我們生活中遇見過瘋子,少的是去嘲笑他精神正常,多的則是躲他,驚恐他,生怕他手上的棍子重重的擊打在自己頭上,生怕他那犀利而猝獰的眼光盯上自己死死不放。但是我們從未走進他們的世界,後來我就思考了為什麼我們害怕他們,因為他們理論上認為是兩個星球的人,也許我們面對光明一面,他們面對黑暗,我們是陽,他們是陰。
認真閱讀著這本書,間接地認為在那十幾分鍾內我是一個瘋子吧。不可思議的是,每閱讀完一篇文章,會使自己在荒謬的語言中糊塗地迷失方向。從那精神病人口中所訴的點點滴滴尋找到一些人生的真理。從精神病人曾經的痛苦中發現一些我們也有過的事情,那些痕跡是在受控的大腦中永遠無法抹去的。讀完後我又再次的思考著,也許是我們不正常?還是普通人類的智商過於低下,走進他們的內心,像是兩瓶不同顏色的墨水攪在一起的混亂。
有一篇名叫《雙面人》的文章挺讓我印象深刻,那是一位極其特殊的患者。表面上看上去與正常人沒有什麼不同,說起話來也同樣堂堂正正、思維毫不混亂。醫生一開始便勸他出院,但是,每當他睡著時,表情極為凶獰,並且那個程度是正常人無法做到的,書中說道:“兩個眼角不可想象的往太陽穴的方向吊起來。露出大部份眼白,瞳孔縮得很小,眉毛幾乎扣在一起,鼻子上的皺紋緊緊地擰成了一個疙瘩。上脣翻起來,甚至露出牙床,臉頰的肌肉幾乎全部橫過來的,嘴角上掛著一絲笑容—絕對不是善意的,應該說,是惡毒的。”看完後,我認為此患者可能是壓力過大,而導致發生這樣的現象,但是,他在後來不做任何醫療,包括不服任何藥品時,自愈成效,並且以後再也沒有復發。
這本書裡的文章不像文學那樣豐富我們的寫作,也不像哲理書一樣讓我有自己的世界觀。但是它能夠讓我們有機會站在“精神病人”的角度來審視自己,像剛剛那篇文章。表面上看上去沒什麼,但是那位精神病患者能靠自己的毅力來恢復自己,這大概是咱們難以想到的,因為我們並沒有此經歷,可我們也有因為壓力與困難而導致焦燥不安,煩燥無比,我們是否也能像那位患者一樣自愈,想想樂觀的與快樂的事,讓自己從生活的黑暗中走出來?那位患者的能力與精神是值得我們學習。
這麼說吧!這是一本特別的書,同樣也是我人生閱讀到的第一本精神病人精神訪談記,也許,天才和瘋子真的只能一線之隔!
【篇十一:《天才在左,瘋子在右》讀後感】
如果有一個瘋子坐在你左邊,一個天才坐你右邊,你會更靠近哪邊呢?正常人的答案几乎全是右邊,我的答案也是一樣。但當我讀完《天才在左,瘋子在右》我決定坐中間。作者高銘是個十萬個為什麼,什麼都要問為什麼,他問周圍的正常人,在你看來,世界到底是怎樣的呢?他們並沒有認真的回答,因為他們很少有人想過這個問題,他們更多的是忙於事業,愛情、家庭。失望的作者決定帶著複雜的心態,開始接觸這個特殊的群體,想知道他們是怎麼看待這個世界的。
作者高銘是我看到最勇敢的作者,他花了4年時間,通過各種渠道,利用所有閒暇時間,探訪精神病院,公安部等機構,對“非常態人群”進行近距離訪談,創造出這本書。
你聽過一個笑話嗎?有一個精神病人,整天什麼也不幹,就穿著一身黑雨衣舉著一把花雨傘,蹲在院子裡潮溼黑暗的角落,就那麼蹲著,一天一天的不動,架走他他也不掙扎,一旦有機會還穿著那身行頭,打著花雨傘原位蹲回去,那是相當的執著。很多精神醫生都看過了,都說沒救了,但有位心理學家,他不說什麼,只是穿的和病人一樣,也打了一把花雨傘和他蹲在一起,一個禮拜後,終於有一天病人主動開口了,他悄悄的往心理專家那裡湊了湊,低聲問“你也是蘑菇嗎?”
作者也碰到過這樣的患者,作者也問那個心理醫生,一樣裝著陪那個整天觀察花花草草石頭的人一起觀察,他們最後交流了起來,那個患者盡發現了石頭也有生命,螞蟻是個細胞。當我讀完這篇《生命的盡頭》時,我很驚訝那個患者的思維和她那對萬物的觀察。她將螞蟻族中,蟻后、幼蟻、工蟻命名為了“鬆散生命”,她將螞蟻家族比作為“人們的細胞運動”,這也許是科學家觀察不到,想不到的,因為一個正常人不會去留意路邊的石頭有生命,也不會去認真的觀察螞蟻,我不禁想到了著名的昆蟲學家法布林,人們也曾認為法布林是個瘋子,因為他也如那患者一樣一有閒暇時間便對花草發呆,但當法布林著成《昆蟲記》時,人們非常驚訝,不再認為法布林是個瘋子。那些名人中“瘋子”並不少,梵高、貝多芬、列夫托爾斯泰,因為他們有自己對這個世界的看法,他們有著與常人不同的世界觀。
我想,這位患者也會成為一名著名的學者。瘋子中有許許許多多名人,我想他們應該變自己對精神病患者的看法,應去傾盡他們,他們不是我們罵的物件,他們只是想法、世界觀點、看待整個世界的方面不同,我們應去傾盡他們關愛他們。
朋友,跟我一起來傾盡這些瘋子吧,當我們坐在天才和瘋子中間時,我們不在去靠近天才,而是坐在他們中間!朋友,請改變你對精神病患者的看法,其實他們很善良,朋友,請留意你身邊的任何一個人,無論是天才還是瘋子,你都會觀察到他們的優點。
【篇十二:《天才在左,瘋子在右》讀後感】
這是一本以訪談錄形式的記錄地球中人類的另一個群體—精神病患者,在作者的訪談中他發現一些精神病患者並不是人們想象中那樣的可怕,那樣的瘋狂。在精神病中其實有很安靜的患者與瘋狂的患者之分。
而在那些安靜的患者中是作者主要訪談物件,他們不是一無所知,口中都是荒唐的思想,其實這些思路也是有一定道理的,就像其中一個精神病患者所說的:”不用很遠,只倒退一百多年,你對當時頂尖的物理學家說你拿著一個沒一本書大,沒一本書厚的東西就可以跟遠方的人通話,而這要靠圍著地球轉的衛星和你手機裡那個跟指甲蓋一樣大小的卡片,你可以坐在一個小螢幕前跟千里之外的陌生人交談,而且還不需要有任何連線線;你看地球另一邊的球賽只需要你按下電視遙控器。他會怎麼想?他會認為你一定是瘋了,而且很白痴,因為那超出當時任何學科的範疇了,列在不可理喻的行列,對嗎?“就是這麼一段話就可讓我們引發深思,那些病人所說出的那些”偽科學“”不可理喻的東西“也許在以後的時代便被發現、發明,也許這只是時間的問題,只是他們沒有好的表達,讓我們理解,這當然也是超出了我們的想象範圍,也許這樣的瘋子就是比如今科學家更加激進的天才,只是不被大多數的正常人、非天才所理解、所接受而被埋沒在黑暗的精神病院裡。
當然在這個世界上也有著幸運的”瘋子“。比如說,偉大的科學家伽利略,他在證實自由落體的快慢時人們一直誤以為是古希臘的亞里士多德認為的重的比輕的落下快,從而有人對他表以諷刺:認為他是精神病,但是他在眾人面前做出實驗,證明了他的猜想是正確的,從而使他”精神病“變成了”偉大的科學家“。
如今的科學已是如此的精密、高新,想必那些”瘋子“所想出的認為無法理解的猜想,如果是正確的那麼證實它的過程將是多麼的複雜,而不像從前科學不發達的時候,證實那麼簡單。那些”瘋子“的遭遇就好比一個學生在做一道幾何難體,一眼就可以看出最後的答案,然而不知道證明過程一般痛苦、無奈。沒有證明這道題就”錯“?
這本書讓我們看到了可能超越人類的人類,就像作者所說的那樣,這本書中的故事不是看上去那麼有意思,他在描述一個極悲慘的故事。他展現了一個個精神病患者的內心讀白,就像一句流行語,現在又覺得頗有道理:永遠不要歧視瘋子,他們只是與我們的世界觀不同罷了。
天才街讀後感 篇7
讀後感 ,615字做最好的自己
看完《天才街》我心裡忽然湧出一股莫名的感覺,就像一個從未被發現的人遇到了自己的知音。一株深藏在花叢中的名花被發現,一顆被掩蓋在亂石中的寶石被帶上桌面一般,內心感到了無比的共鳴。
書中的男孩非常矮小,因此經常受到“鐵頭”的欺負,雖然自悲但他從未放棄過自己的優秀品德—善良,勇敢,正直,但是他也十分希望自己可以變得又高又壯,讓所有人都刮目相看。在一個特殊的日子,他發現了一輛咖啡色小車,並通過他的同學“阿拉伯王子”瞭解到了關於天才俱樂部的訊息。長久以來的嘲笑使他迫不及待的想要加入天才俱樂部,成為一名萬眾矚目的籃球天才。
讀完了這本書,我沉默了許久,也明白了許多道理:每個人都有自己無法改變的缺陷,比如:身高、聲音、長相……這些缺陷可能會給我們帶來許多煩惱,但是我們不必過於關心別人的言語,做好自己才是最重要的。如果我們身邊有一些不太優秀的人,我們應該幫助他們,鼓勵他們讓他們發現自己的長處。因為他們的品德和我們一樣優秀。我們要努力發現自己的閃光點,不能一味的追求別人的長處,因為,在追求的過程中,我們可能會失去一些更可貴的東西,而那些東西一旦失去就再也找不回來了。有時,我們會被世俗的嘲笑和周圍人的不理解所包圍,從而走上歪路。但是,只要我們及時醒悟,就會發現其實所有人都很關心自己,只是以前自己沒有發現而已。
做最好的自己!用自己的勤奮和汗水,用自己的成功向那些嘲笑過自己的人證明自己,證明自己才是最好的。
天才街讀後感 篇8
讀後感 ,611字看完《天才街》我心裡忽然湧出一股無名的感覺,就像一個從未被發現的人遇到了自己的知音。一株深藏在花叢中的名花被發現,一顆被掩蓋在亂石中的寶石被帶上桌面一般,內心感到了無比的共鳴。
書中的男孩非常矮小,因此經常受到“鐵頭”的欺負,雖然自悲但他從未放棄過自己的優秀品德—善良、勇敢、正直,但是他也十分希望自己可以變得又高又壯,讓所有人都刮目相看。在一個特殊的日子,他發現了一輛咖啡色小車,並通過他的同學“阿拉伯王子”瞭解到了關於天才俱樂部的訊息。長久以來的嘲笑使他迫不及待地想要加入天才俱樂部,成為一名萬眾矚目的籃球天才。
讀完了這本書,我沉默了許久,也明白了許多道理:1每個人都有自己無法改變的缺陷,比如身高,聲音,長相……這些缺陷可能會給我們帶來許多煩惱,但是我們不必過於關心別人的言語,做好自己才是最重要的。2如果我們身邊有一些不太優秀的人,我們應該幫助他們,鼓勵他們讓他們發現自己的長處。因為他們的品德和我們一樣優秀。3我們要努力發現自己的閃光點,不能一味的追求別人的長處,因為,在追求的過程中,我們可能會失去一些更可貴的東西,而那些東西一旦失去就再也找不回來了。4有時,我們會被世俗的嘲笑和周圍人的不理解所包圍,從而走上歪路。但是,只要我們及時醒悟,就會發現其實所有人都很關心自己,只是以前自己沒有發現而已。
做最好的自己!用自己的勤奮和汗水,用自己的成功向那些嘲笑過自己的人證明自己,證明自己才是最好的。
天才的孤獨 篇9
高三作文 ,868字多數人屬於家庭國家社會,天才屬於有與無、最小與最大、自我與永恆。
很多學者一輩子說別人說過的話,而天才則有一些自己的話要說出來,或早或遲、或長或短。哪怕一生只是一句話,也一定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且非他說不出來的。天才的生命正如一顆顆飛逝的流星,劃過人類文明的黑夜,璀璨耀目而轉瞬即逝。
《月亮和六便士》中,人屆中年的斯特里克蘭像“被魔鬼附了體”,“突然”迷戀上繪畫。他捨棄了一切到太平洋的一小島上與土著人一起生活,創作出許多藝術傑作。對於天才來說,才能就像沉重的包袱,出於某種隱祕的使命感、對生命負責的態度,必須把它卸下、釋放出來。所以天才熱愛工作,究其一生地探求、質疑、突破。而這於世人看來,只是難以理解的勤奮。
在精神創造的領域內,一切嚴肅偉大的事業都是由個人在自甘寂寞中獨立完成的。赫胥黎即說過:“越偉大、越有獨創精神的人越喜歡孤獨。”
在世俗的社會環境中,生活在自我觀念與想象的世界裡的天才不能給人類帶來任何實際意義上的幸福。他們的歡樂只是瘋狂,他們的苦痛也只是自作自受。世人視之如異禽猛獸,小心地撥出一小塊生存空間即算禮遇有加。所以,太多天才生極落魄、死備哀榮,這無疑是社會的一種損失。周國平說過:“性格的強弱決定塵世的命運。”天才未必是強者,如患有癲癇的拿破崙、飲槍自盡的梵高、發瘋的尼采……他們因被誤解而承受高貴的痛苦,也因此而得到承認。
同時代的人潮之中,聲音再怎麼繁複喧嚷,天才也孤獨到無人交流。天才只與歷史之中的天才對話,他們形成了一種幾乎與生俱來的貴族心理,與芸芸眾生之間隔著一條鴻溝。古希臘哲學家赫拉克利特即有著嚴重的精神潔癖。他摒棄了貴族的地位和生活,自我放逐於城邦之外,與禽獸草木為伍。他近乎憤世嫉俗地嘲諷那些矇昧的庸眾道:“最美麗的猴子與人相比也是醜陋的。”
天才的生命如一團熊熊烈火,炙熱灼燒,散發著光亮與能量。火看似危險旺盛,但在無盡的海水淹沒之下,也要頃刻壓滅、死絕—一個社會,無論對誰都應是尊重理解多於指責非難。添一些柴木,火噼裡啪啦地躥高,它是在歌唱與舞蹈啊。那正是生命最高貴的姿態。
1%的靈感+99%的汗水=天才——讀(答案)有感 篇10
讀後感 ,949字書是鑰匙,能開啟智慧之門;書是階梯,幫助人們登上理想的高峰;書是良藥,能醫治愚昧之症;書事乳汁,哺育人們成長。書是你最好的伴侶,與你共度美好的時間。
在我小的時候,我曾聽媽媽講過一則故事—有一個男孩他問媽媽,為什麼他的同桌想考第一,一下子就能考第一,而他也想考第一,卻只考了全班第二十一,他不懂這是為什麼。媽媽沒有重複那幾句被上萬個父母重複了上萬次的話,如:你太貪玩了……而是選擇了沉默。因為她覺得像她兒子這樣,腦袋不夠聰明,在班上成績不夠突出的孩子,平時活的還不夠辛苦嗎?她想要為兒子找一個完美的答案。
到了初中,他的成績提高了,但依然沒有趕上他的同桌,但與過去相比,成績一直在提高,為了表揚他,媽媽帶他去了一次海邊並回答了小時候他提出的問題。從此,他的成績不斷提高,並以全校第一名的成績考入了清華。
說到這,媽媽頓了頓,捧著書,看了看我。我急忙問媽媽,文中的媽媽到底怎麼回答兒子的問題的,會使兒子的成績提高那麼多。媽媽摸著我的頭說,文中媽媽與兒子坐在沙灘上,她指著前面對兒子說,你看那邊在海邊爭食的鳥兒,當海浪打來的時候,小灰雀總能迅速的起飛,它們拍兩三下翅膀就升入了天空,而海鷗總要很長時間,然而,真正能飛越大海飛躍大洋的還是它們。當時的我還小,聽媽媽說完這句話還是很迷惑,但現在回憶起這個故事來,卻忽然明白了這段話的意義。
我們並不是人人都是天才,並不是學一樣就會一樣,即使是天才,他們也需要付出他們的汗水,唯一不同的,只是他們的天賦比我們高,可只要我們比他們更努力,並且不放棄,這並不會成為我們與他們之間的差距。還記得愛因斯坦嗎?小時候他是一個遲鈍,害羞,落後的小孩,所有人都認為他是一個低能兒,讀書時成績也壞透了,甚至連他僅有的數學才能也被人否定,可後來經過他不懈的努力,他還是成功了。他在普林斯頓大學講課時說,一個人在大學畢業前後,站在天枰上稱稱看,是不是一個真正有學識和思想的人非戴方頂帽不可?愛迪生也曾說過,天才是1%的靈感加上99%的汗水,當然,沒那1%的靈感,世界上所有的汗水加在一起也只不過是汗水而已。可我覺得,沒有那99%的汗水,有那1%的靈感又有何用。
所以,只有汗水和靈感加在一起才能成為天才,不要因現在不聰明的自己而感到難過,只要夠努力,你也會成為天才。
今天好,明天才能更好 篇11
國二作文 ,759字很多時候我們都會憧憬:明天一定會比今天過得好,我把事情拖到明天做,那麼肯定會比今天做要做到好。我們總會有一種幻覺認為:明天我們會有更多的時間,明天我們會有更多的金錢,明天我們會有更多的精力,明天我們會比今天多很多東西去完成我們所需要做的事。但是明天的事你真的能預料嗎?
今天不知明日事,我們只能做好今天,然後才能去幻想明天。我們可以試想一下一件事情,就以做作業為例子吧。
相信在學生時代,我們都接觸過繁重的作業,尤其是在較長的假期裡,老師總會安排很多的作業,然後叫我們自己合理安排時間,進而完成。如果按照我們所期待的明天更加好的想法,那麼我們今天就不用做作業了。那麼,到最後一個明天在交作業的前夕,我們真的會好嗎?
在我看來所謂的明天好是要現在有今天的基礎上的,沒有什麼事情可以一蹴而就的,我們只能慢慢的積累慢慢的積累然後在某一天盛放,而那一天就是我們的明天而已。如果我們認真學習,如果我們在平日裡打好了基礎,那麼將來我們肯定會有一個很光亮的前途。
我們又以考試為例子分析一下。如果平日裡。我們十分的懶散、不積極,而且做錯題也不改正,到考試的時候,在考試前夕我們才拼命的去看書,拼命的去記筆記有用嗎?可能用途是有一點點的,但那可能只是對你那一晚辛苦的小小回報罷了,但是用途並不大。與之相反的是,一些同學,平日細心認真,不懂就問,考試的時候,他們並不用在考試前匆匆忙忙的去臨急抱佛腳,而是平靜的去迎接考試的到來。
我們可以把考試前的每一天都當做是今天,而把考試就是在明天,我們今天所做的種種努力都是為了明天能夠更好的呈現。還記得明日歌裡說過:“明日復明日,萬事成蹉跎”,我們有多少個明日呢,我們又有多少個今日呢?我們難以回答。但是我們不可否認的是,今日總是會比明日多,今日的準備是為了明日的輝煌!
今日好,明天才會更好!
勤奮出天才 篇12
勤奮出天才作文100 ,925字愛迪生說過,“天才是百分之一的靈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勤奮是成功路上必須擁有的。
1958年世界盃足球賽,一個黑小夥出現在巴西對陣英格蘭的比賽中,他比別的隊員都小,人們還以為他走錯了,看了名單才知道他是本屆盃賽中年齡最小的隊員才17歲。他就是當今的“球王”貝利。比賽後人們都為他新穎的球技所征服,他們把“黑珍珠”的美譽賞給了他。貝利小時候家境貧寒,雖然父親堂丁奧是職業球員,但工資只比普通人多一兩個克魯賽羅,因此全家搬到包魯小鎮,貝利每天都在家門前的九七路上踢球,而所謂的球卻只是用破襪子做的土球。後來他來到廢棄的球場踢球,父親當他的教練。貝利十分珍惜,他奮力頂球,拼命射門,一個簡簡單單的動作他都要練好幾遍。每次連好球他全身上下都是汗水與泥土的混合物,而嘴裡往往都是吸進的灰塵。也正是父親的指導與自己不懈的努力,才早就了現在的天才球星。
而喬丹很不幸,當時的美國,黑人球員是不準上場比賽的。而且喬丹的先天條件並不好,彈跳與身高和普通人一樣,打籃球也不是很好。到了高中他愛上了籃球,夢想成為職業籃球運動員。他每天每夜的練習投籃,練習上籃,練習疾奔,終於,他的身高達到了1米98,可以瘋狂的扣籃,不斷的蓋帽。他那驚人的彈跳使他的潛能被激發,新一代的“飛人”球星誕生了。喬丹在努力後,終於成功了。
科比則與喬丹不同,他家境優越,父親喬布萊恩特是費城76人的球員。也正是因為這,他從小就沒有朋友。後來他父親到義大利發展,他也來到義大利,接受著父親的訓練,他用殘忍無比的方式磨練自己的籃球技藝,相比較於把籃球當作一種興趣的孩子,他最初的態度就截然不同,他是籃球為生命。在父親退役後他們全家回到了美國,他也上了費城的洛馬里昂中學—那是一所貴族學校。然而他還是沒找到朋友,因為在學校裡黑人不多見,而且他的英語還帶著義大利腔,加上一臉歐洲式沉默,他的朋友只有籃球。於是他在父親執教的拉薩利大學籃球館裡從早上9點練到晚上9點,風雨無阻。秋天開學時,教練對他的進步感到“恐怖”。這種殘忍無比的訓練也使他能在比賽中在自己半場斷球,直衝對方籃下,暴扣得分。
人生只有在不斷的磨鍊,不住的努力中才能有成就。勤奮出才能,勤奮出天才。
勤奮出天才 篇13
勤奮出天才作文800 ,874字中華上下五千年,人才輩出,車胤,匡衡,孔子,蘇秦…都是中國千年史上閃亮的文化人物。他們之間,雖然朝代不同,思想不同,社會風氣也不同,但是他們卻有一個共同點,勤!勤是什麼,是指盡力多做或不斷去做。只有勤,才能出才。
大家都知道孫敬的著名典故:懸樑刺股。懸樑講的是孫敬從小就十分愛學習,可謂是廢寢忘食。白天,他不顧吃飯梳洗,不眠不休的讀書。到了晚上,看久了會困,於是孫敬就想到了一個好方法:“在樑上綁上繩子,並且在繩子的另一頭繫上自己的頭髮。這樣,只要一打瞌睡,頭往下垂,繩子就會狠狠地拉他一下,強烈的痛楚會使他立刻睡意全無,繼續看書。刺骨講的是戰國時期,有一個人名叫蘇秦,也是出名的政治家。在年輕時,由於學問不多不深,曾到好多地方做事,都不受重視。回家後,家人對他也很冷淡,瞧不起他。這對他的刺激很大。所以,他下定決心,發奮讀書。他常常讀書到深夜,很疲倦,常打盹,直想睡覺。於是他想出了一個方法,準備一把錐子,一打瞌睡,就用錐子往自己的大腿上刺一下。這樣,猛然間感到疼痛,使自己清醒起來,再堅持讀書。
其實不僅在中國,國外也是如此。愛迪生,愛因斯坦,牛頓個個都是頂尖的科學家,發明家,他們的名字可謂家喻戶曉。可為什麼他們能成名呢?原因就是勤。
偉大的科學家霍金,在年輕是患上了“漸凍症“禁錮在一把輪椅上達40年之久,如果是普通人,肯定已經垂頭喪氣,哪裡還會去學習。但是霍金卻做到了,他不放棄他的學業,而是刻苦努力的讀下去。他因為毛病,不能自己翻書,就用一種翻書的機器來翻書,不能看資料,就讓人平坦在桌上,自己依這輪椅看過來…他身殘志不殘,使之化為優勢,克服了殘廢之患而成為國際物理界的超新星。
霍金的事例。向我們展示了殘疾人的勤,他的勤,可以比上任何人。所以,勤也報答了他相應的好處:勤,讓他站在了科學巨人的肩膀上。霍金患病還是如此勤奮,那我們沒有殘疾,是否更應該好好學習,勤奮向上呢?答案是一定的。
看到這裡,我們也知道了勤出人才的原因。因此,我們要在學習方面更加努力勤奮,在其他方面,也要勤。不要擔心沒有收穫,因為,付出多少勤,勤就會報答你多少。
天才少年維克多讀後感 篇14
讀後感 ,1722字相信自己
在我生日的時候,媽媽送了一套書給我,其中就有這本《天才少年維克多》,那個橙色封面上的戴著眼鏡的小男孩模樣看起來有點傻,居然能解出高斯那道著名的算術題,這就大大勾起了我的好奇心!就這樣,那個外表傻傻卻有著超高智商的維克多的形象便走進了我的心中。
這本書講的是世界頂級智商俱樂部—門薩俱樂部的主席維克多的親身經歷。維克多是一名早產兒,說話晚,吐字也不清楚,六歲時被診斷為認知能力低下。雖然爸爸媽媽總是給他加油鼓勵,但在學校的他還是倍受嘲弄和打壓。在他小的時候,同學們更是用盡一切辦法去欺凌他,在他的椅子上放裝了墨水的氣球,甚至同學們都稱他是傻子。他指出參賽模型的缺陷,同學們全當沒有聽見,還嘲笑他傻子懂什麼;他解開一道難住全班同學的題,老師認為他在撒謊;智商測試是173,卻被老師說成是73。最終,維克多輟學了,連初中都沒有畢業。
在一次偶然的機會中,維克多通過解答廣告牌上的題目成為了艾弗利公司的職員,並知道了自己的智商是173,找回了自信心,他通過不懈的努力,竟然成為了全世界最頂尖,獨一無二的門薩俱樂部的主席。維克多在成長的道路上從來沒有被懷疑、誤解和蔑視打倒過。他的自信和堅強讓這個一遇到自己弱項就退縮的我反思許久!
人,總會有失敗的時候,總會有失望的時候,總會有不如意的時候,但是請你記住“相信自己”就是他們最大的敵人。這是媽媽經常對我說的話。“加油,相信自己,你一定可以的。”媽媽鼓勵的聲音響亮地迴盪在耳邊。想起自己的最近一次跳繩比賽的成績,全班最後一名,應該也是全年級最後一名了吧,當我把成績告訴媽媽的時候,媽媽的傷心和難過我看在了眼裡。跳繩,一直是我最差的一項體育運動了,每次一有跳繩考試,我總是會害怕,會想逃避,怕自己跳不好,怕被同學取笑,因為這樣那樣的想法,我對跳繩更是敬而遠之了。媽媽是看在眼裡急在心裡。在那次比賽之後,媽媽和我坐下來好好交談了一番,媽媽說:“我們從頭開始再練練,如果實在不行我們再放棄,這樣可以嗎?一切都有媽媽陪著你。”“算了,我不想再練了。我們換一種運動吧。”我輕聲說。“就這麼輕易放棄了嗎?媽媽做不到,媽媽相信你也不是真心要放棄的,再練練好嗎?你也要有信心,相信你一定可以做到。”我低下頭,忍住淚水點頭答應了。
因為一開始跳繩的姿勢不對,所以跳起來很累,而且也跳不快,媽媽很著急,我也很無奈,以至於到後面我對跳繩都心生恐懼了,運動只要不是跳繩我都可以。四年了,媽媽也一直監督我,讓我改了跳繩的姿勢,可是這就像是一種頑疾,我越是害怕就越是不喜歡,越是不喜歡也就越抗拒,一說起跳繩我就覺得自己是不行的。在媽媽的鼓勵下,在老師和笑媽媽的建議下,我們嘗試了新的跳法,從一開始的練習跳斷繩,從手腳的協調能力練起,媽媽數腳跳的個數,我數手甩的次數;腳的姿勢慢慢改過來了,再練習跳整繩。可是整繩不像斷繩不管怎樣都能跳過去,進度又一次中斷了。媽媽一直不停地示範動作讓我看,笑媽媽也一直看我的視訊指出不對的地方。慢慢地從十個一組到二十個一組,不知不覺中跳繩的姿勢也就改過來了,一次比一次跳的多了,也比原來更輕鬆了。讓我更加相信自己一定可以的。汗水無數次溼透了我的衣服,頭髮;因為運動過多導致腳的痠痛也沒能阻止我練習的步伐。因為在我的心中一直有個信念:我行的。最終,那可惡的頑疾被我攻克了。我也從對跳繩的恐懼到不排斥再到現在的還有一點點喜歡。
“預備,開始。”媽媽手拿計時器。我奮力起跳,繩“嘩嘩”地甩過地面,我努力縱身躍過,一,二,三,四……我在心裡數著。“還有十秒,加油啊。”我拼盡全力。計時器響起,170個,我竟跳了170個。我頂著一頭汗水開心地撲入媽媽的懷抱。功夫不負有心人。跳繩的成功也讓我找回了自信心。下次的比賽我再也不會拖班級的後腿了。
那一刻,我知道我已戰勝了自己,突破了自己。就像書中維克多所說的那樣:請相信自己,請相信自己是一個偉大的存在。這樣的話,我們的行動也會變得偉大。
以後的學習和生活我還會遇到這樣那樣的困難和坎坷,但是我一定會相信自己,相信自己總會有辦法去面對和改變。有時候每個人都可以是飛人劉翔,生活就是那一道道欄,等著你去跨越,而“相信自己”就是你腳上無所不能的跑鞋。
天才 篇15
日記 ,530字今天突然在電視上看到“天才”這個詞,其實這個詞本身沒有什麼可寫的,現如今,在中國,乃至全世界,天才遍地跑,天才似乎已經沒有什麼奇怪的了。但是天才這麼多,為何能夠真正被賦予科學家之類的令世人矚目的稱號的卻少之又少呢?
我們從小就被家長教導“天才就是百分之一的靈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其實,我們現在很多人都已經知道了,愛迪生的這句話是這麼說的不假,但是我們沒有翻譯全,這句話的後面還有半句“這百分之一的靈感尤為重要”,愛迪生此話並不是在強調努力的重要性,反而是在強調靈感對於一個天才的至關重要。但是愛迪生口中的天才跟我們現在的天才有所不同,他指的不僅僅是智商超人的天才,更是能夠用自己卓越的智商去造福於人類的偉人。
同樣,木村久一也說過一句話:“天才,就是強烈的興趣和頑強的入迷。”我們現在那些所謂的天才智商高不假,他們能夠在很短的時間內解開一道很難的理化題,但是我們的生活不是由題目構成的。很多的天才僅僅會做題,這樣是無法成為真正造福於國家的人才。很多“虎媽狼爸”們成天只知道逼著自己的孩子做題,因為升學的壓力,但是卻忽視了孩子自身的興趣,這樣才是人才隕落的可悲。
天才,應該是興趣與能力的結合,我們需要的是真正能夠造福於人類的天才,而不是隻會做題的機器。
表演天才 篇16
國小四年級作文 ,527字一雙雪亮又傳神的眼睛,小鼻子,小嘴巴,加上一副神奇的黑眼鏡,給人一種文質彬彬的感覺。沒錯,評委們,這就是我下面所要介紹的人—表演天才陳思哲同學。
為什麼說陳思哲同學是們表演天才呢?評委們,請聽我慢慢道來:
上學期末複習時,沈老師要求我們背課文。抽籤後,籤後得了一個數字“13”,是我同桌的學號,他所背的課文是第7單元。這篇課文一字不落地背出來可不簡單。
有趣的是第二個情節。只見他語氣陰沉地說:“I’dlike……”大家被他那誇張的語氣逗得哈哈大笑。“最好的節目總是壓軸大戲”這句話一點也不假。最後一個情節。他以一句“娘娘腔”的“Wehave……”贏得全班的笑聲和掌聲。
還有一次,我在《小學生數學報》上看到“關於13的惡運傳說”時,我同桌的學號是“13”號,這麼說,他的好運氣永遠比壞運氣差?我將我的想法告訴了陳思哲,並向他指明文章所在的位置。他看見文章後說:“難道我以後將終身相伴的是差運氣?沒有天理啊!我不想活了!”說完便做出自殺的樣子,把我逗笑了。
陳思哲的主持天賦也好,他主持的“十歲成長儀式”很棒,他和另外一個主持人因此在學校裡出了名。
評委們,聽了我的介紹,你們一定更認可他評到表演章吧。如果評上了,請告訴我,我要把好訊息給他。
我們班的學習天才 篇17
寫人作文 ,375字我們班中有一位學習天才,她身材中等,一頭烏黑髮亮的頭髮,兩個彎彎的眉毛,一張櫻桃嘴,兩隻圓圓的大眼睛。她的反應很快,是個不可多得的人才,她不僅學習好而且品德更好。
她的學習好體現在數學課上。有一次數學老師問我們什麼叫分數單位?這下可把我們難住了,教室裡雅雀無聲,大家斂聲屏氣都在努力地思考,一隻手突然舉起來,它十分引人注目,寧靜的課堂突然你一言我一語議論起來。在眾人懷疑地目光下,她站起來輕鬆地說出答案,大家對她佩服地五體投地。
她的品行更是讓人油然起敬。記得那次,放學後,我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了她。突然,一個老奶奶跌倒,她正要過去扶,我拉著她說:“少管閒事,萬一是碰瓷的呢?”她說:“沒事,哪有那麼多的壞人呀!”說著,她就去扶那位老人,我也只好跟過去,一起扶起了老人,老人誇獎了我們。
這就是我們班的學習天才,她就是王思雨,一個既善良又聰明的女孩兒。
天才眼鏡狗讀後感 篇18
讀後感 ,544字今天下午的作文課上,亢老師為我們放了一部精彩的兒童電影《天才眼鏡狗》,這部電影講述了一隻名叫皮博迪的狗收養了一個叫舍曼的小男孩兒。電影一開始就紛紛幻醒了同學們的眼球。
舍曼要上小學了,吃午飯時一個小女孩兒叫佩妮,佩妮侮辱了舍曼,說它是一條笨狗。舍曼氣急之下咬了佩妮一口,校長叫來皮博迪先生處理事情,法律小姐銀漢魚也知道了,不讓皮特迪在收養舍曼了。
為了和解關係,皮博迪設宴邀請佩妮一家去了舍曼家,舍曼不小心告訴佩妮時光機的祕密。他們和皮博迪去了古埃及,文藝復興時期和法國大革命。最後又來到了特洛伊戰爭。在這當中,皮博迪告訴了大家他的厲害,聰明。
最後,銀漢魚想讓皮博迪生樂死。可被舍曼的一句話打動了全世界:“不因為怎麼樣,只要我摔倒了,皮博迪先生一定會把我扶起來……那如果一隻狗是這樣,那好,我也是一隻狗。”最後大家都說自己是狗,就連驕傲自大的佩妮都說自己是一條狗。
在生活中,我也要做一位像皮博迪的人,因為他是聰明,智慧的人,也可以讓自己身邊的人學到自己身上的品質。
在這片子裡我可以懂得父愛。在這電影裡,讓我知道我應該做什麼樣的人。
這部電影也帶領我們學習了豐富的歷史知識,還認識了許多歷史名人,比如喬治華感頓,牛頓,達芬奇等著名人物,讓我們大開眼界,增加見識,真是一部精彩的電影啊!
天才眼鏡狗觀後感 篇19
觀後感 ,530字今天作文課看了一場電影—《天才眼鏡狗》。
《天才眼鏡狗》的主要角色有:皮博迪先生,舍曼,佩妮。皮博迪先生是發明家、科學家、音樂家。舍曼是皮博迪先生收養的一個小男孩。
在學校,他被佩妮侮辱是條狗,舍曼就咬了他一口。後來佩妮的父母找上舍曼家門,圓滿解決了舍曼和佩妮的矛盾,正當佩妮的父母開心的時候,佩妮啟動時光穿梭機穿越到了古埃及,舍曼和皮博迪為了就救佩妮也穿越到這個時空。後來舍曼,佩妮和皮博迪先生在特洛伊戰爭期間發生了事故,舍曼以為皮博迪死先生了,因此舍曼又穿越到另一個皮博迪還活著的空間去找他,但是因為時空錯亂,十多個時空的人和建築都穿越到了現在。最後,經過所有人的共同努力,舍曼和皮博迪先生化險為夷。
舍曼在銀漢魚小姐抓捕皮博迪先生的時候說了一句話:如果狗都像皮博迪先生那樣,當你摔倒的時候扶起你,當你犯錯的時候原諒你,永遠都原諒你製造的所有麻煩。不管你多麼糟糕,他永遠愛你。那我就是一條狗。
舍曼的這句話感動了除銀漢魚小姐之外在場的所有人。在場的人都說:我是條狗!我也是條狗!……警察放開了皮博迪先生。舍曼和皮博迪挽救了這場混亂。
舍曼和皮博迪之間的愛是多麼濃厚啊!他啟示我們:父愛不一定要昂貴,只要能夠感動其之間的父愛,這種父愛就是最好的!
爸媽是“運動天才” 篇20
國小六年級作文 ,818字說身邊沒有運動天才,這不,我們家不就是有兩個嘛!他倆可是毽子“天才”。
幾天,我買來了一個毽子,只要一有空就開始踢,愛湊熱鬧的爸媽見了,也情不自禁地攪合起來。爸爸一把奪過毽子,正準備踢,被我叫住了:“等一下!就你那體型能踢嗎?我看連腿都挽不過吧!還是算了,別逞能!還是讓媽媽來吧”我和媽媽相視而笑。“請你把嗎去掉,別門縫裡看人,你瞧著吧!我還不吹,我小時候一口氣能踢……爸爸拋起毽子,邊踢邊說。“一個,兩個,三個,四個……”我和媽媽在一邊仔細地數著,突然,我“噗—”地一聲笑了出來,爸爸十疑惑,抓住踢在上空的毽子,停下來問我“有啥問題嗎?”“沒問題,你繼續”我鼓著嘴,忍了半天才說出來。可我一看爸爸踢毽子方式真的很想笑,又一次“噗—”了出來,媽媽瞪著她那忽閃忽閃的眼睛‘灰常’嚴肅地對我說“不說你你還來勁了是吧!”我搖了搖頭笑裡藏刀地說“不是……我爸真是我的好榜樣…你看他是怎麼踢的,他的腿居然是往外拐的,哪有人這樣踢的啊!”為了說這句話我不知喘了多少口氣。最後我實在沒忍住,坐在地上哭笑不得,媽媽也為了氣爸爸,跟著我一起笑,害得爸爸都沒臉踢了,扔下毽子,就到一邊賭氣去了。
笑完一陣後,就該媽媽上場了,我在一邊給媽媽打氣,爸爸卻一臉無辜地在想剛才發生的事。媽媽拿起毽子,用手把我們攔開,真是氣勢嚇死人啊!媽媽剛踢一個,又是我笑了出來,媽媽沒有理會我,但她每踢一個都會迎來我的笑聲,媽媽也被我惹‘毛’了,她停下來,指著我的鼻子。此刻,安靜極了才維持了一會兒,實在憋不住了,用手捂著嘴,要不是這一捂,臉都能咧到後腦勺了。媽媽嘟囔著“你爸有那麼好笑嗎?還笑。”這讓媽媽未想到的是,我此時笑的就是她,為了不打擾她踢毽子,我跑到屋裡去笑。在這連續笑的背後,當然也有原因,那就是,我沒想到媽媽雖然是個左撇子,用左手吃飯,但她連踢毽子用的也是左腳。
看吧,他們倆可是我的‘好榜樣’呦,不過我是不會搶他們“運動天才”的稱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