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服,穿不穿?相關作文20篇
我懂得了洗衣服的不容易 篇1
國小五年級作文 ,480字洗衣服一直以來是我從未體驗的活兒,有一次我終於體驗了。
寒冬臘月來臨了,剛好是星期天,早晨我一起來,正在洗衣服的奶奶把我叫到洗衣房!
“婷,你看看你的校服,怎麼穿得這麼髒!”我看了一下衣袖,的確是髒得不得了。頓時,我的臉馬上變得通紅起來,紅得有點發熱。”奶奶,我自個來試試吧!“我輕輕地說。
於是我準備好了刷子和肥皂,首先把衣服放在已放好洗衣粉的水裡泡了起來。過了一會,我準備從水裡拿出泡好的衣服。媽啊,好冰!伸出的手馬上縮回了……我幹不了,太冷!好想退縮!我一回頭看看奶奶,她的手也是凍得通紅。額頭上留了好幾顆豆大的汗珠。心想都是我自個平時不講究衛生,實在是不應該。
於是我又蹲了下來,準備和冷水對抗!我專門找髒的地方用肥皂塗上去,然後用刷子用力搓洗。頑固的汙漬還是很難洗掉。我一定得拿下,把我的校服洗乾淨。不大一會我就大汗淋漓。奶奶走過來語重心長地說。”來,還是我來吧!孩子你長大了,要注意衛生了。知道洗衣服不容易吧。以後愛乾淨點!“
通過了這件事情,我明白了洗衣服的不容易,在以後的日子裡我都會注意到儘量不要把衣服弄得太髒。也明白了奶奶對我的關心和愛護。
晾衣服也不簡單 篇2
國小四年級作文 ,545字媽媽說,我要學會自理、自立,讓我從晾衣服開始。
晾衣服很簡單呀,每天看著媽媽晾衣服看都看會了。我拿起洗好的衣服,正要架在衣架上就被媽媽一把搶了過去,說:“你會晾嗎?晾得好嗎?怎麼開始怎麼結束要用什麼,都清楚嗎?”我只好放下東西,但嘴裡很不服氣,反駁道:“每天都會看到你晾衣服,很簡單!”
“呵,你還是先拿這些小的,沒用的衣物試試吧!”
我只好無可奈何地看著那些媽媽理出來的衣物,心想:“我就晾給你看!”
我學著媽媽的樣子像模像樣的開始晾衣服。我拿起第一件衣服,套在衣架上,掛了出去。“啪!”的一聲,衣服竟然就這樣毫不留情地掉到了陽臺的地板上。我趕緊把衣服拿起來,在媽媽的笑聲中尷尬地掛了回去,然後拿起一個夾子,把衣服夾在衣架上。
課就在這時候,又出現了新的狀況。只見衣服上得水正順勢而下,一滴一滴,毫無顧忌地滴在了地板上,地板已經溼了一大片。我趕緊拿上抹布,準備把地擦乾,“咣”的一聲,只見衣架竟直直地躺在了地上,整個衣架上的衣服無一不是飄到了地板上。媽媽見了趕快了幫忙,爸爸也幫著我擦地板。
看來,有些看似簡單的事情做起來卻一點都不簡單啊!
記憶裡,那身再也不能穿的衣服 篇3
國一作文 ,1536字——寫給我的那些不愛穿校服的娃
喜歡書,每當獲悉一本好書,我總是抵制不住它對我的誘惑,將它請來靜靜地安放在我的書架上。
愛衣服就像愛書籍。只要遇到一見傾心的衣服,一定會購來掛在衣櫥內,面對一件件或淡雅或豔麗的衣服,我常常根據不同心情翻檢出來穿在身上,興奮之餘,心底總會暗暗潛出一股失落,因為有一身衣服穿著最美,如今卻再也不敢穿它出門,這身衣服就在衣櫥最高處安放,幾經搬遷,好多事物都隨歲月一起散落在不知名的地方,唯有它,我一直都未捨得丟掉,這些年愈發想念,以至常常將它翻出:永不褪色的淡藍色,比天空還澄澈,它肥大,比李寧、阿迪達斯穿起來還舒服,它便是我學生時代唯一儲存下來的一身校服。
記憶裡,我的學生時代只有兩身校服,因為,小學時,也許小縣城的學校有統一的校服,但我所在的山村小學沒有校服,我甚至不知什麼叫校服,六年後的初中依然沒有,直到上高中,我來到縣城才開始有了一身深藍色的校服,那是一身肥大的運動服,胸前和雙肩是紅白相間的圖案,穿起來有點像蝙蝠衫的感覺。
校服發下來的那個晚上,十幾個人的大宿舍竟然笑語喧譁,只為慶祝有了一身這麼漂亮的衣服,要知道,長那麼大還是第一次穿運動服!激動一夜未睡好的女孩子們天沒亮便悄悄起身穿上它去讀書,校園的小路上,操場上,涼亭裡,隨處都是穿校服的身影。後來,我穿了三年的這身衣服,竟然在我考上大學發下另一身校服時,穿在了鄰家小男孩身上,從此高中生涯便隨著它的離開而永別了我。
大學依然是一身校服,不分春夏秋冬。沒有花裙子,格裙子,沒有白襯衫,沒有小領結,依舊是肥大的運動服,只是顏色由深藍變成淺藍。也正是這身衣服被我精心珍藏了很多年,為人妻,為人母,我依然捨不得遺棄。
翻出來,它總是被疊得很平整,竟然像學生時代曾經讀過的書本樣方正。偶爾,我會拿出來,看看顏色是否還是最初的淡藍,儘管我知道它的質地是那種永遠不會褪色的料子,我還是會看了又看,之後,我會將它靠近我的臉,一起出現在穿衣鏡前,接下來便是像上學時聽到起床鈴響後,迅速將這身衣服穿在身上,甚至會麻利的將拉索一下子拉到最上端的脖頸處。
常常想,穿這身衣服走到街上,穿這身衣服見見同學,師長,甚至想再去那所學校的操場跑一跑,跳一跳,哪怕是在那棵大柳樹下再站一站,看看來來往往走過的人也好。可惜,當我穿上這身衣服後,鏡子裡便會出現一個不倫不類的小丑形象:滿臉滄桑的女人身著學生裝,像一隻長滿皺紋的老手拿了一顆水靈靈的小白菜。本想去不了那所魂牽夢縈的校園,穿它去戶外做運動,可在瞬間,我連說話的慾望都沒有了,但大腦會如電影螢幕一樣,不斷重複播放一些畫面,所有畫面都與這身衣服有關:入學初的軍訓,烈日炎炎,一起站軍姿時的英姿颯爽;運動會的入場式,幾十人如一人般的整齊、雄壯;體育課,一圈又一圈圍著操場奮力向前的頑強身影;歌詠比賽,嘹亮渾厚的合唱;美得讓人心痛的那場畢業前最華麗的集體照————這哪裡是一身衣服,分明是我早已枯萎的青春,於是,我會在穿衣鏡前細細端詳我的臉,原來瑣碎的細小紋路彷彿是一群地痞無賴,肆無忌憚甚至有恃無恐,極為囂張的佔據了越來越大的地盤,索性,不再看,不敢看,我知道,最美的化妝品——青春,早已離我遠去,滿衣櫥的衣服,那身最漂亮的衣著再也不屬於我。
只好頻繁的將這身衣服翻出,穿在身上,照照鏡子,然後伴著一聲接一聲的嘆息,再一下又一下,緩慢的將它疊得四四方方,像珍愛的書一樣鄭重的舉到衣櫥最高處,以備我隨時眺望那段逝去的青春。
於是,每週,為女兒將她漂亮的校服洗得乾乾淨淨,一邊洗,一邊想藏在櫃子裡的青蔥歲月;還要,每天催著擁有如花笑臉的你們將這身衣服穿到極致。
穿起你的校服來 篇4
國二作文 ,599字現在越來越多的同學把穿校服當作是學校對自己的一種束縛,其實不然。校服是有幾分難看,但是穿上校服整齊大方,而且還可以減少我們不少的陋習。
攀比是現在不少學生的陋習之一。今天看你穿了一件名牌衣服,我去買一件;明天有見你穿了一雙限量版的運動鞋,我也去買一雙……現在的名牌非常多“特步,喬丹,鴻星爾克,匹克,361°”等等應有盡有,難不成所有的名牌你都要買?你真是有錢,可是這錢確不是你的。在攀比之餘我們應該想一想,父母掙錢是否容易,自己的成績與這一身名牌是否匹配,所以還是穿校服好,可以減少攀比之風。
一身校服穿在身,時時刻刻你就應該想到自己是一個學生,是一個有文化和道德修養得人,所以所作所為就應該像一個學生,不要只是表面看起來是學生而一言一行卻完全不像一學生樣,這時校服就起了一面鏡子的作用,可以讓你隨時看見自己的言行。
學校每次都有活動,穿上校服整整齊齊會給人一種好的印象,不僅為學校添了光,自己臉上也貼近了,反之穿的花裡胡哨會讓覺得這些學生沒素養,參加活動也不穿的整整齊齊。衣服是一個人的臉面,只有大方得體,整齊才會讓人覺得看起來舒服。
穿一件衣服並沒有那麼困難,最起碼你要知道還有多少人沒有衣服穿,你認為漂亮貴的才是好衣服,但對於那些人來說只要衣服暖和就是好衣服,同是一種人為什麼要求卻相差如此之遠?所以我們無權去挑剔什麼,有衣服穿就應該滿足,我們不應該把穿校服當作一種束縛,而應該是一種幸福。
不同的穿著 篇5
議論文 ,421字我們都知道,“人靠衣裝馬靠鞍”。“衣食住行”都是人們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衣”排在了第一個,可見它在我們的生活中發揮著舉足輕重的作用,而不同的人穿著各有特色。
有的人喜歡穿比較華麗的服裝,然後,再戴上各式各樣的服飾;而有的人卻不太刻意在乎自己的外表,一向穿著樸素,給人一種親切,平易近人的感覺。不同的服飾能夠給人以不同的感覺。
在學校的時候,學生時代的我們並不會太在意自己的服裝,很少標新立異,從不穿奇裝異服,相反,我們更多的時候是穿學校統一定製的服裝,即校服。那時候,有些同學總是抱怨校服長得太醜了。然而,現在回憶起來,反倒覺得以前的校服蠻好看的,簡簡單單,樸樸素素,給人一種親切,清新的感覺。而且,無論家境如何,穿著都是一樣的,可以說,校服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平等的精神,其實也是挺好的!
不過,到了假期,我們就會各自拿出自己其他的服裝來穿,花花綠綠的衣服,各有各的特色。每個人對於穿著都有不同的愛好,因此,各自的穿著也會有所不同。
第一天穿班服 篇6
國小五年級作文 ,779字火紅的班服發下來了,我們大家都興高采烈。但我第一天穿班服,卻多了一些尷尬……汗,我還是慢慢講吧。不過,你可不許笑我呦!
星期二,也就是發班服後的第二天,我按正常行動來到了學校。當天,我正穿著“流行”的帆布T恤,看上去格外引人注目。我遠遠便看到了窗戶裡的紅色,我有些奇怪:“咦?怎麼這麼多人穿班服,都急著出來炫耀呀。呵呵,我要和他們比一比,看看“鶴立雞群”的感覺?”
我美滋滋地想著。突然一聲“喂”從背後傳來,原來是同桌。她也穿著班服,火紅的班服在朝陽下極為耀眼。“你怎麼不穿班服?老師昨天說過的呀!”她萬分驚訝地說。“咦,老師不是說要星期五穿嗎?”我反問。“你這個書呆子,老師說過‘星期二統一穿班服,!”同桌無奈地說著,然後就一溜煙—跑了。
我像在大冬天被人潑了冷水,全身到腳“涼了”。不出我所料,同學們像對待外星人一樣對我,斥責和提醒匯成了一部交響曲。我尷尬極了,恨不得鑽到地縫裡。無奈,誰叫我記性太差。
訊息傳到老師耳裡,不久,我就被傳了過去。老師教育了我一通,然後叫我去拿來手機,撥了號直髮給了老爸……
我暫時是拿不到班服了,而此時,又要做廣播體操。這下可完了,在大廳廣眾、眾目睽睽下,我定會成為“害群馬”,誰叫我這衣服太引目了。老師很聰明,在排隊時按從高到矮的順序排,這樣高個子可以把我掩住,但做操時,我還是會暴露出來。我做體操時輕手輕腳,好像被鐵鏈鎖了起來。這回不是“鶴立雞群”,而是“雞立鶴群”。
“何濤,過來。”李老師喚我出列。我高興極了,因為班服帶過來了。一看,媽媽在沒好氣地站在門口。下面,可能有點“慘”……
我終於穿上了班服,忐忑不安的心也下來了。看看這火紅的班服,我的悔意便串上心頭。
第一天竟是這麼穿上班服的,恐怕誰都會譏笑吧!可沒辦法,這就是我的記性,看來以後不可以再健忘了,不能再讓“第一次”變成遺憾了!唉唉,不準笑。
我穿上了擊劍服 篇7
國小三年級作文 ,488字擊劍是一項訓練反應和速度的運動,非常優雅靈活,作為初學者的我來說,做夢也沒想到集訓時能穿上擊劍服,還和厲害的師姐打了一場。
經過一週的集訓,我的基本功已經提高了很多,今天教練居然讓我穿擊劍服打實戰,我心裡一陣陣驚喜。在教練的幫助下,我將厚厚的擊劍服按次序穿上,感覺自己被緊緊地包裹起來了。今天教練給我的是重劍,拿在手裡沉甸甸的。我戴上面罩,繫上感應線,在賽道上站好準備戰鬥。我的對手是一位小師姐,已經訓練了很長時間,還參加過比賽,反應比我快,打得非常猛,肯定不會對我手下留情。我不由自由地吞了口口水。
實戰開始了,我們相互致敬後,我試探著向小師姐刺了一劍,小師姐很輕鬆就躲過了。接著小師姐進攻了,她淡定地前進、後退、再前進,忽然一個攻步過來,猛地將手裡的劍刺向我。我躲都來不及躲就被刺中了。比賽重新開始,我學著小師姐,前進、後退、再前進,攻步,我大叫一聲,用盡全力伸直手臂將劍刺出去,中啦!得分!這是我刺中的第一劍!真是太棒了!
最後這場實戰以7比15結束,雖然我輸了,但是我仍然很高興,這是我第一次穿上擊劍服打實戰,我相信,只要我肯努力,總有一天,我也能參加比賽贏得大獎的!
脫下來的是鞋,穿不上的是尊重 篇8
高二作文 ,1000字民工就像蜜蜂社會裡的工蜂一樣。生活在最底層。他們背井離鄉。為一個個陌生的城市,建起了高樓大廈。他們付出了汗水,卻得不到那些城裡人的認可。認為他們是鄉巴佬。認為她們醜,她們髒,他們不配和自己享受同樣的公共資源。易師傅,為什麼上個廁所害怕把地弄髒,為什麼脫掉鞋子?答案不言而喻。易師傅感激涕零的背後折射出這個時代,對於民工的啟示。對於民眾的尊重。
民工亦應有自信。出身從來不是限制一個人成功的禁錮。
古人云,天生我才必有用。誠然。每個人降生到這個世上都會肩負起自己的責任和使命。就算你出身王公貴族。就算你是出身貧寒之子。那又如何?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坐在大廈頂樓的CEO與陽光下暴晒著的農民工都是平等的。就算我們是農民,就算我們出生平寒。未來是不可知的。既然如此,我們為何要低人一等的?脫掉鞋子。為什麼要買了票?卻坐在地上。雖然我們很髒。乾的活很累。可是我們。花的是乾淨錢。是用自己的汗水。換來的。他們比什麼都要高貴。所以說民工兄弟們抬起你們的頭。挺起你們的脊背。我們和他們一樣都是中國人,中國人就要自信。
社會需要給尊重,每個人都是社會的公民。依法享有權利。
那些所謂的公共資源是對每個人而言的。他不會因你的地位而改變。每個人都有權利去享受那些公共資源。必須自覺承擔相應的義務。民工也是人。是更應該被尊重的人。因為有了他們的付出,每一個生活在城市裡的人。生活才能更便捷。有誰敢說中國的哪一所城市不是民工蓋起來的。所以。社會要給民工尊重。莫讓健身羅大者,不是養蠶人?這樣的悲劇重演。
國家需要施公平。讓公民共同享受相應的權利。
大同社會是古往今來所有的。統治者和人民所追求的理想社會。因為是理想的。所以難實現。與其想著怎麼讓這社會中的公民獎性?朽木。不如先讓。社會變得公平公正。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說的正是這一道理。人們都看不起民工,但社會當今。最迫切需要的就是民工。所以首先要給予,被公平的。正是民工,這一群體。每一個智慧的施政者。都不應忘記。民工的重要性。眾所周知,推翻秦始皇暴政的就是民工兄弟,陳涉吳廣。帶領中國脫離日本帝國主義侵略的。也是民工工農子弟兵。民工對社會發展,所起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所以國家應該怎麼做呢?
我希望我們的社會能變得越來越好。讓每一次付出都得到回報。讓每份努力都收穫碩果。民工也是人和我們一樣堂堂正正的人。她們的每滴汗水都值得我們尊重。他們的每一份付出都值得我們讚揚。
給雨傘穿花衣服 篇9
國小四年級作文 ,466字雨傘可以遮陽,可以擋雨,還可以畫畫。今天的作文課,老師就讓我們給雨傘“穿上”花衣服。
畫畫所需的材料有哪些呢?有顏料、雨傘、畫筆等。
我要給雨傘穿上花衣了。首先我用橙色顏料在傘上畫出一個圓圈,隨後用黃色顏料在圓圈周圍小心翼翼地畫出彎彎曲曲的波浪線,又在水面上畫出一個太陽;接著我用白色顏料畫出一朵朵白雲,白雲看上去悠然自得,似乎正在空中飄動;最後我用紅色顏料畫出一顆彷彿在跳動的心,這樣,我的“傘畫”就完成了。
我畫完以後,看了看其他同學,他們畫的各種各樣、形態萬千,有的畫了許許多多不一樣的圖形,有的畫了許許多多的愛心,還有的在雨傘頂上畫了一個巨大的五彩太陽。
我環視了一下正在畫畫的同學們,有的很著急,恨不得一下子就把傘上的空位地塗滿;有的同學仔細認真地畫著,像姑娘繡花似一針一線慢慢畫。經過一段時間的塗塗畫畫,大家都畫完了。
我畫的“傘畫”雖然沒有深刻的寓意,但色彩鮮豔,所以十分好看呢!
我想把這把傘送給媽媽,因為她如蠟燭般犧牲自己的時間助我成長,我想把這傘送給媽媽,想跟她說一聲:親愛的媽媽,您辛苦啦!祝您健康快樂每一天!
穿錯衣服 篇10
國小五年級作文 ,512字從小到大,我時常穿錯衣服,但令我印象最深的一次是我把毛衣當褲子穿的那次經歷。
那天早上我起晚了,刷完牙,吃好早飯,衝到房間裡隨便穿了幾件衣服,就衝了出去。
可走到小區門口的時候,保安一看見我酒大笑起來。這令我二丈和尚摸不著頭腦。我便繼續往前走,發現看見我的人走在發笑。
“毛線東西?今天全世界看到我都在發笑,難道是吃錯藥了?”我自言自語道。我沒有理會那些人。可我每往前走一步,就越覺得氣氛更怪異。便低頭看了看自己,每什麼不正常的啊。可就在那時,我忽然感覺到褲子有點不太對勁,咋還有一個口子啊?我便找了個座位坐下來一看。暈!我竟然把毛衣當褲子穿了出來!我只好從書包裡拿出一個袋子,擋住我的“褲子”,飛奔回家。可能是跑的太急的緣故,我不小心腳底一滑,一屁股摔到了地上。“不行,毛衣還穿在腿上呢!再疼也要忍著。”我繼續往前跑。不願意穿著毛衣在大街上多待一秒。
到家後,我小心翼翼得往房間走,不想被爸媽發現,可事與願違。“哈哈哈……你怎麼把毛衣穿腿上了?爸爸笑著說。”哎,我估計又要成為笑柄了。我急忙穿上褲子,衝出去,可又發現自己把睡褲給穿出來了。我只能又像一隻小狗一樣衝回家換褲子……
每當我想起這件事,都會不由自主地笑出聲來呢。
校服之制不可廢 篇11
高一作文 ,688字當今社會,幾乎各個學校,無論規模大小,無論偏僻與否,都有著自己學校的校服。校服,彰顯著學校風采,也是一個學校獨特的標誌。
但,當今社會有些人對穿校服這種慣例提出質疑,認為穿校服剝奪了學生展示自己個性的機會,剝奪了他們的自由。我認為這種質疑是不可取的。並不否認,穿校服的慣例在一定程度上的的確確地使學生們喪失了自主決定在校穿戴的權利,但這並不足以成為廢止校服的理由。校服在剝奪學生這項權利的同時,也給予了學生更大的好處。學生在成長的過程中,難免會產生虛榮心理,從而衍生出攀比心理、求異心理,而這極有可能導致追名牌、趕潮流的不良風氣,進而影響學業,真危害遠大於因規定穿校服而失去的所謂“穿衣自由權”。
其次,校服的便利性、規範性、統一性是便裝不可比擬的。學生在校服之規定下,晨起不用挑選衣物,自是節約了時間;在課堂上,學生穿著一樣的服裝,不會因攀比心理而分散注意,有助於形成良好的學風,有利於學生的健康成長;校內活動時,統一穿著校服能體現出儀式感、隆重感,形成歸屬感;外出時,穿著校服是代表了一個學校的形象與素質,學生的行為無形中受到約束,自然會更加文明得體……
請想象在校園集會時,操場上五彩繽紛與清一色之整體,哪個更有利於提升集體榮譽感?在課堂上,教室裡萬紫千紅與色彩統一,哪個更有利於形成書香氣息?答案自是後者。顯而易見,廢除穿校服的慣例是弊大於利的。
但並不否認,校服應加以修改。可以將其變得更美觀,彰顯學校特色,展示本校風範。儘量做到使校服既能彰顯一個學校的特色,又緊跟時代步代,既具有儀式感,又為廣大學生所喜愛。
校服之制的優點是無可比擬的,廢除校服之制自是弊大於利。
穿漢服 篇12
高三作文 ,853字《左傳》有言:“中華有禮儀之大,故稱夏;有服章之美,謂之華。”可見,在古時,華美的漢服曾經被上升到和禮儀一樣的高度,其作為中華文明的瑰寶,向世界展現東方大國的繁榮。
然,近日一所大學寢室幾位女生,嚴格遵循古代禮儀在課內外均著漢服,卻遭到不少批評,何以如此?原其因,其未能理性面對傳承。
試問,古時有何人能每個時辰均漢服加身?且不言寬大的漢服會對飲食、勞作造成什麼不便。日日著漢服赴學者,非紈絝即膏粱,而如《送東陽馬生序》所言,“蘊袍敝衣處其間”者,大多能潛心於學業。而今卻效行古時富家子弟,若是耽於華美衣著,這與當下追逐名牌之流者有何區別?
面對此事,很難讓人不憶起胡服騎射的趙武靈王。他意識到寬大臃腫的漢服諸多不便,於公元前302年頒令,效仿胡人衣著,最終強國雄兵,諸侯列立其次。自此之後,漢服便逐漸成為禮服,更多地在祭祀、朝拜、迎大賓時發揮作用。而今卻荒唐地時光倒流回趙武靈王之前,將不便的漢服作為日常服飾,豈不是貽笑大方?
或有如是說者:近幾年韓國顛倒是非地將漢服申遺,她們這是保護傳統文化之舉。然君不見,這麼一個要靠搶佔他人文化來提高自己存在感的小國,可曾能翻起什麼大浪?《菜根譚》中有言,“天地本寬,而卑者自隘。”想來,不妨將韓國視作跳樑小醜,漢服始終都將是華夏的智慧結晶,而我們在彰顯大國氣度的同時,應理性傳承自己的文化。
怎樣稱得上理性傳承?循其本,“理”立一字,處其時,行其事,不逾矩。當下,我們應以不影響學業與生活為前提,在閒暇之時,可著漢服參加諸如漢服於江邊漫步,輕風拂面回味古時的詩情畫意。同時,可喜的是,近日我們也看到了中央精神文化建設方面釋出的關於加大漢服影響力和宣傳力度的檔案,也更讓漢服一步步走進21世紀華夏兒女的生活圈。可見,這樣的時代背景之下,我們不需要沒日沒夜效仿古代身著漢服,而是應理性面對傳承,理性弘揚中國傳統文化,才能真正地將漢服中蘊含的文化積澱一代代地傳承下去。
第一次穿衣服 篇13
國小四年級作文 ,624字在我上小學一年級的時候,爸爸媽媽都很忙,每天早上總是早早地去上班,每天晚上也要9點才回家。無論再忙,我早上的衣服總是媽媽幫我穿,我心中總是有些過不去,心想,明天我要自己穿衣服。
開始行動了。我六點鐘的時候起了床,偷偷地從椅子上拿起我的衣服,像小偷似的又立刻回到我的小床上,接下里就開始穿衣服了。
我拿起上衣,便從領口開始穿,先把頭鑽進領口,我鑽來鑽去,一分鐘後,我終於鑽出了“小黑洞”,可又一看,啊!竟然穿反了,我急忙又鑽來鑽去地鑽出“小黑洞”,呀!這一次我穿對了。看一看鏡子,衣服不正,弄一弄,再看看,嗯,可以了。接下來,我又拿起我的小裙褲,把腳和腿伸進“小黑褲裙”中,啊!腳出來,褲裙也穿好了。最後,我又在我的頭上紮了一個紅色的、美麗的蝴蝶結,去照照鏡子,大吃一驚,我差一點就認不出自己來了。什麼事情都做好後,只等媽媽來了,我想給媽媽一個驚喜,就假裝沒有醒,又回到床上躺下,咚咚咚,媽媽腳步聲近了,“快起床,要遲到了!”媽媽大聲吼道,我立即觸電似的,翻身而起,“啊!你昨晚沒脫衣服啊?”我說:“媽媽,你猜!今天是我自己穿的衣服,咋樣,還行不?”“啊!你自己穿的。雯雯長大了,真能幹!”媽媽笑著說。
從那以後,我再也沒有讓媽媽給我穿過衣服了。成長,原來就是要敢於大膽地嘗試。
穿不壞的皮鞋 篇14
國二作文 ,750字我們家鞋櫃最底層的最左邊,放著一雙穿不壞的皮鞋,那是世界上“質量最好”的皮鞋。
“好”到什麼程度呢?父親穿了整整五年。不過鞋底還是磨了個小洞,鞋跟磨平了底,漆快掉光了而已。“可惜了,可惜了!我180元買來的皮鞋啊。”父親對著這雙價格不菲的皮鞋搖頭嘆氣、感慨不已。
父親小時候,家裡很窮,姊妹又多,靠喝稀粥長大的他連填飽肚子都成問題,更別奢望穿好衣服了。那時候,他幾乎成天光著腳。直到現在,他都習慣平時穿拖鞋,幹活時穿筒靴。
穿這雙皮鞋,對父親而言是一件莊嚴而神聖的事。只有在逢年過節、出門走親戚或者趕集時,他才會莊重地從鞋盒裡取出來,用刷子仔仔細細地為皮鞋上一層油,然後小心翼翼地穿上。也只有這時,媽媽給爸爸買的襯衣才會派上用場。
時間一年年過去,我家的鞋櫃也經歷了“改朝換代”:我的運動鞋、涼鞋、帆布鞋換了又換;媽媽的高跟鞋新了又新。只有父親的那雙皮鞋穩坐江山,風雨不動,雖然皮鞋漸漸失去光輝,黑漆開始點點脫落,鞋跟開始慢慢磨損……
我和媽媽早就盼著父親那雙鞋壞掉,好給她買新的,不然依父親的性子,怎會允許自己擁有兩雙皮鞋呢?
後來那雙鞋的鞋底磨出了小洞,下雨天就會進水。我和媽媽高高興興地給他買了新皮鞋。
當400元的鋥亮的皮鞋出現在他眼前時,他並沒有我想象中的驚喜,而是責怪起我和媽媽:我的皮鞋有那麼容易壞嗎?還不拿去退了!我那雙換換鞋底、噴點漆完全能穿的。
我心裡有些生氣,覺得父親不解人意,看著那雙舊皮鞋,氣不打一處來,有種想把它扔出門外的衝動。
隨著漸漸長大,當我再次打量父親那雙穿不壞的舊皮鞋,心裡感動如初,在這雙皮鞋裡我看到了父親的節儉與責任,平凡與偉大。
小刺蝟穿衣服 篇15
童話作文 ,860字從前有一個小鎮,那裡山清水秀,鳥語花香,河水叮叮咚咚好像在彈鋼琴。
小鎮很特別:大象會學人類開車,小猴會學人類騎自行車。刺蝟一家覺得這個小鎮太有意思了就決定住下。
小刺蝟找了一份工作。由於它一身都是刺,像一個扎滿小針的小球,於是它決定穿一件衣服。
這天,它穿了一件衣服走在大街上。他發現有些小動物看了它一眼就笑得前俯後仰。這讓它感覺十分奇怪,它紅著臉一路跑回了家,把衣服脫了下來。這時它才發現自己的衣服到處都是一個個小洞,它身上的小刺都露在了外面,看起來像一個無知滑稽的小丑。
小刺蝟心想:“如果每穿一件衣服,就有許多洞,我就會被這些小動物笑死了,我該怎麼辦呢?”它傷心地哭了,媽媽看到它就問:“孩子,你怎麼了?”
“我穿了一件衣服,可是一穿就有許多洞洞!”小刺蝟一邊將滿是破洞的衣服高高舉起給媽媽看,一邊擦著眼淚說。
媽媽摸摸小刺蝟的頭說:“沒關係,你可以找設計師幫你設計一條與眾不同的衣服呀!”
小刺蝟開心地跳了起來,急急忙忙地去找小猴。小猴搖搖頭說:“我不能幫你做衣服!”
“為什麼呢?”
小猴又說:“你的刺太長了,如果給你一穿就會破!”
小刺蝟失落地走了,不知不覺來到了兔子小姐那,它心想:兔子小姐肯定也沒有辦法。但小刺蝟還是想嘗試下,它紅著臉不好意思地說:“你能幫我訂做一件衣服嗎?”
小兔說:“能呀!”
小刺蝟開心地蹦了三尺高。過了幾天,小刺蝟又來到了兔子小姐的店來拿衣服。原來小兔給小刺蝟定製了“洞洞衣服。”
小刺蝟穿著這件衣服走在大街上酷極了,它感覺自己就像個大明星。許多動物看到了說:“你這件衣服是哪裡買的?”
於是這件“洞洞衣服”成了全鎮最有名的衣服,所有動物都有了這件“洞洞衣服!”
四季能穿的衣服 篇16
國小三年級作文 ,435字春天,我穿上四季能穿的衣服,是春天的,春天的衣服有一個按鈕,它可以播種,只要一按,衣服的前邊就可以長出兩隻手,來播種,不用指揮它,只要睡一覺就可以了,等你醒來,就會看到已經弄好的田地,這個是農民的助手啊!
夏天,我穿上四季能穿的衣服,是夏天的,夏天的衣服,不像春天的衣服那麼高階,它沒有大手,但是夏天的衣服裡面有了個風扇,可以調風速,很涼快,夏天的衣服你不用手把它疊起來,他自己就可以疊起來,然後自己跑到衣櫃裡,可方便了。
秋天,我穿上四季能穿的衣服,它有兩個按鈕,第一個按鈕可以收割,可以把春天播種的東西給收割了,自己只要坐著就可以了,第二個按鈕可以把你想要的吃的送到你面前,它知道你的想法,心裡想什麼,1秒鐘就可以把你想要的變出來,第二個按鈕可是吃貨的福音啊!
冬天,我穿上四季能穿的衣服,是冬天的,它只是一件襯衫,看起來是夏天穿的,但是衣服裡面很熱,這件衣服還可以按摩,很舒服,一穿上就相當暖和。
看到上面的介紹,你是不是很想要四季能穿的衣服呢?快來告訴我吧!
學穿衣服 篇17
國小四年級作文 ,416字記得小的時候,我不會穿衣服,都是爸爸媽媽幫助我穿。一次,在球館看見比我小的小朋友都自己穿衣服,我感到很羞愧,從此,我下定決心一定要學會自己穿衣服。
那天,我對媽媽說:“媽媽,我要學穿衣服。”於是媽媽把櫃子開啟,拿出幾件衣服來教我。媽媽說:“穿衣服先要把衣服套入頭上,接著再把手伸進衣袖”。媽媽給我做了穿衣服的示範,我照著媽媽的樣子嘗試著穿了一次衣服,雖然穿的慢,但最後也穿上了,我非常開心。接下來,媽媽教我穿褲子,穿褲子前要先看褲子的正反面,然後把腿伸進褲子裡,最後站起來把褲子一提就完成了,經過幾次反覆的練習,我終於學會了穿衣褲,我和媽媽開心極了,媽媽還誇我學穿衣褲最快。
爸爸下班回家後,我和媽媽並沒有告訴他我學會了穿衣褲。第二天早晨,爸爸來幫我穿衣服,發現我的衣服自己已經穿好了,他驚訝極了,誇我真棒。
通過這次學穿衣服,我明白一個道理,就是做事要有耐心,熟能生巧就會成功。
時空穿越之恐龍時代 篇18
國小六年級作文 ,1129字2030年,我終於發明了時空機,它可以讓我們隨意去到任何時代。於是,我決定去恐龍時代捕捉一隻恐龍帶回現實世界來研究研究,進一步地為人類解開恐龍之謎。
一切準備就緒,按下“恐龍時代”鍵,“嗖”的一聲,我立即失去了知覺。
當我醒來時,發現四周都是野獸,樣子千奇百怪,令人恐怖不已,我迅速拿出槍,準備一隻一隻地射殺它們。但我馬上想到了“保護生態環境”,於是只是朝天空射了一槍,野獸們也都被嚇跑了。
突然,一隻翼龍(我曾在電影裡看到過)從高空“叭”的一聲掉到地上,巨大的震動都快把我震飛了。咋回事?難道我真的來到了恐龍時代?看來我發明的時空機真的成功了。
於是,我立刻穿上隱身衣,為了不被恐龍發現,我不敢跑,只能輕快而迅疾地走。突然,聽到一聲怪叫,我抬頭一看,一隻巨大的恐龍嘴裡居然叼著一個人,那人驚慌失措,樣子與我相差很大,估計是個野人。“野人也是人!”,人命關天,我舉起槍,“砰砰”兩下,恐龍應聲倒地,走上前一瞧,居然死了,幸好野人還活著。野人嘰裡呱啦地對我說了一大通,可我一句都聽不懂,不過,我估計是些感謝我之類的話。我本想繼續完成我的計劃—尋找、捕捉恐龍,可這野人硬拉著我,意思是讓我跟著他走。我拗不過他,只能隨著他走。
走了好久也沒到達目的地,於是,我馬上拿出我發明的飛行器,和野人以最快的速度飛向遠方。不一會兒就到了一片最古老的森林,野人示意我停下。哦,天啦!這裡居然有一大堆野人在吃生肉,生肉真那麼好吃嗎?正想著,被我救下的野人遞給我一塊血淋淋的生肉,頓時,一股血腥味兒撲鼻而來,仔細一看,竟然是恐龍肉!那麼巨大的動物居然也被他們幹掉了,真是夠“野”了!
我當然不會吃這些生的恐龍肉,至少也要弄熟了再吃。找些柴火來烤吧,可我發現,打火機不見了,怎麼辦?沒有火,別說吃不上熟的恐龍肉,就算想要生存都是很難的,更何況我還得繼續捕捉恐龍呢!
辦法!必須得想到好的辦法!
我冥思苦想,突然想起了我在歷史書上學到的取火方法—鑽木取火。
我找來幾段乾燥的木頭,把其中一根木頭的一頭弄得尖尖的,就開始鑽了。鑽啊鑽,木頭都鑽平了,但連一點火星的影兒都看不到。怎麼辦呢?這個方法難道不行?對了,雷電!有了雷電,肯定能有火了,可是這雷電不是你想讓它來就能來的呀!唉,看來真的取不了火了!
“這個‘凹’字,筆順很難記,大家看……”,我突然想起了讀小學時語文老師MR姚教的這個“凹”字。是啊,凹透鏡不是能聚光嗎?可是凹透鏡到哪裡去弄呢?咦,不是有手錶嗎,肯定行的。於是,我趕緊把手錶脫下,取出鏡片,調好角度,把光對準提前找來的一小捆乾燥的樹葉,幾分鐘後,一個細細的火苗終於燃起來了……
接下來,我得繼續完成我的“偉大”計劃—尋找與捕捉恐龍。
唯有風,可以穿越荊棘 篇19
高二作文 ,678字溫柔如春風,拂面而來,夾著野花的芬芳,沁人心脾;熱情如夏風,直面撲來,夾著太陽的燥熱,點燃激情;悽婉如秋風,迎面掠過,夾著淡淡的愁怨,心生愁意;冷酷如冬風,呼嘯而來,夾著刺骨的冷冽,狂傲冰冷。
風,時而溫婉,時而狂躁。但唯有風,才能呼嘯而過,撕裂前方的障礙,不屈地向前,在空氣中凝結下壯觀的痕跡。
狄金森把人生比喻成籬笆牆的內外,我們要層層翻越,事實上,籬笆上綴滿了荊棘,每一次,都讓我們傷痕累累,烈日暴雨來過,風沙走石來過。我們苦,卻無從躲藏;我們累,卻無從休止。在困苦中不止,在挫折中涅??。你看,那股勁風帶著不屈的意志在籬笆外千縈百折,呼嘯而過。
蘇軾,這個曾經輝煌的文人因黃州詩案而開始落魄,四處流離,輾轉難安。在赤壁的月夜裡,他心灰意懶,看山間之明月,做著神鶴翩躚而舞的夢。面對如江水般深沉的失意,苦痛纏綿身心,江上一陣夜風嘶吼著,倔強地前進著。他心中鬱結的塊壘也消散了。
從此,他逍遙紅塵,寄情山水,可那夜的風卻已遺忘,無人記得……
現代的都市裡,五彩斑斕的霓虹燈閃爍在夜晚的街道上,人們沉迷在這些燈紅酒綠的招牌中,沉醉在紙碎金迷中。他們的心在此時隱沒在這霧氣中,遮住了心靈的窗戶,一步步走向黑暗。當他們站在牢籠中,才悔悟過往的愚昧。清風掠過,消了心上的濃霧,散了心靈的汙濁,縷縷陽光撒向心田。
從此,他們保住心靈的淨土,修剪枝杈,不再被世俗蒙了雙眼。可那清風卻融在了空氣中,無從捉摸……
從古至今,探索者那一雙雙睿智的眼睛發現了風,認識了風,領悟了風。
唯有風,可以穿越荊棘。唯有學習風,我們才能藐視一切挫折,讓痛苦煙消雲散,讓快樂灑滿旅途。
有感於滴水穿石 篇20
國三作文 ,579字窗外,冷冷的雨下,叮咚的雨聲附和著我繚亂的心聲,顯得那麼蒼老無力,見雨勢轉小,便撐開傘,出去散心。
不知不覺就轉到老屋,有好多年了,殘垣斷壁山垛著早已乾枯的柴草;草地青青,和高大的樹木為老屋增添了幾分色彩;隱約中還能望見屋中早已到處佈滿蛛網。
我踏了進去,房簷下叮咚地滴著水,我伸出手掌,感受那水珠,晶瑩剔透,滴在手中還未有多少感覺就流逝了。我蹲下來,卻發現門前的石板早已面目全非,取代光滑的是一排整齊的小炕,為什麼?一瞬間,我明白了,給予了石板這重傷的竟是那一滴滴小水珠,他多麼脆弱,只能讓我感到幾絲涼意,卻能長年累月低落在此,造成這樣一種成果,這是何等頑強的毅力!猛然間,眼裡那小小的水珠成了我心中威力巨大的勇士。
水珠況且如此,而我呢?我非常希望有一手好字,卻沒有哪一次練字能超過一個月,沒有哪一次能始終要求自己盡全力寫好字。我很想改掉貪玩的毛病,卻總要在週末或多或少地玩一下電腦,沒有電腦也要看點別的,總之不會是學習。
想到這兒,我對水珠更加自愧不如,暗自下定決心,以它為榜樣,鍥而不捨地努力奮鬥。人,就應有這持之以恆的精神。
持之以恆,使人在成功路上的必備之物,有它,才能乘風破浪,堅持到最後;有它,才能在失敗中重新崛起;有它,才能明確咬定目標,奮勇直前。這就是水滴給我的啟示。
我缺少的,正是這滴水穿石的精神,日後,我一定要做一滴堅持不懈的水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