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啪”的一聲,作品誕生了相關作文20篇
“啪”的一聲,作品誕生了 篇1
敘事作文 ,535字隨著“啪”的一聲,我人生中的第一個作品誕生了……
我在學期開始之前已經建立了五十七中學有史以來第一個配音社,在千辛萬苦之下終於將六千五百大洋的裝置給弄到手。而到現在,終於要開始正式的配音了!
那麼,面臨的第一個重要而關鍵的問題就是虽然裝置已經到了,但是要達到“月入百萬”那種調音能手卻猶如登天。於是,我決定在課餘時間學習裝置的使用方法,每天在完成一切學習任務後,有時都快十一點了,困得眼睛都要睜不開了,彷彿有膠水粘住眼睛一般,但是我知道為了夢想,我還不能放棄!每次點開教學視訊,都猶如打開了一扇通往成功的夢想之門!
就這樣,我堅持了2個月,現在記錄的關於配音的筆記已經有一本教材一樣厚了,也許這就是夢想的種子吧!
在我掌握了一切裝置的使用要領後,每天在學校完成學習任務後,都會不辭辛苦的去4樓除錯裝置,裝置之前在我手裡就像一隻活潑的小狗,現在已經是一隻乖巧的小貓了!裝置在除錯了兩週左右後,終於,配音社的一大難點突破了!
我們使用裝置先試配了一集動漫,在配製過程中我體會到了一個社團,不,應該是一個公司的成立時多麼的艱辛,在後期調音工作難度更是雪上加霜!
在週四,終於要配製最後一個片段了,隨著—“啪”的一聲,結束了,人生中的第一個作品誕生了!
啪的一聲 篇2
敘事作文 ,568字手機“啪”的一聲關上了,剛在被資訊海淹沒時,公交車報出了“天安門西站”到了的雙語廣播,讓我心底也感到了一絲從未有過的幸福安心湧上了我的心。
思緒牽著我望向窗外,左邊一排排的華燈給本在傍晚的籠罩下漆黑,加上了一層莊重和光明。在車站停靠時,華燈有了一種威嚴和莊重,白燈旁邊的金邊被照得金光閃閃。初春的傍晚已經沒有了嚴冬的漆黑,而天上也微微透出了一抹抹淡淡的橙色。城牆的磚紅和初春柔嫩的白玉蘭成了一種對比,這種對比並沒有競爭,而是自然的融在了一起,給長安街添了一抹古樸的色彩。
車還在前行,天也有了一些壓黑,遠處的英雄紀念碑和悠然在空中飄蕩的國旗在夜色中十分顯眼,絲毫沒有被夜的漆黑所吞噬,而且屹立在廣場中也絲毫沒有改色,遠遠華燈的彩光把廣場照得更加明亮和一種正義。
隨著眼前景色,我彷彿回到了幾十年前的開國大典上,一陣陣的飛機聲從群眾人民的頭頂上呼嘯而過。隨時群眾的歡呼,我的視線彷彿又到了抗戰勝利70年的閱兵大典上,軍人們昂首挺胸、整齊化一的步伐和人民對祖國強盛發展的希望。隨著優美的童聲合唱,和平鴿的鳥鳴,我的思緒又來到了人民大會堂,正在進行的是十九大會議,習近平就任國家主席宣誓的聲音貫通了整個會堂和人民的心。
我的思緒回到了公交車上,天色已經漆黑。車一路向西,駛出了長安街也好似駛出了中國的歷史長河,進入了一個全新的生活和新的篇章。
我最得意的一件作品 篇3
國小五年級作文 ,838字說到作品,那在我家肯定有數不勝數的作品:樂高、模型、小發明……但說到我最得意的一件作品,那就數在如東訓練基地疊的“豆腐塊”了,那可是我用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疊的一個正正方方的豆腐塊。
可要知道,我在軍訓前疊被子都是胡亂往裡一塞就成事了的,現在我居然在短短的三天裡,能完成一件令我滿意的作品,真是不可思議!每次我想到這件事都會驕傲的抬起了頭。
我和高鴻源一起完成這個作品,我們把被子攤在操場上,首先要把一個被子全部攤平,要把它弄得沒有任何褶皺,在攤平的時候總有一些頑皮的邊邊角角會“起兵造反”,但最終還是在我和高原的努力下,把它們都“鎮壓”了下去,接著我們就開始了下一步製作,“把這條被子的三分之一往裡折,接著把剩下的三分之一也往裡折,但是,這時候要在旁邊空出一個手掌寬的距離”,我一直在糾結,折了三分之一後到底要再折多少呢?我們跑到別的同學那兒虛心請教,終於弄懂了其中的“奧祕”。
我們的這些作品已經完成了一半了。現在,再把這條被子平均分成四份,把其中的四分之一往裡折,再把另一半的四分之一也往裡折,但是,中間要留出兩個手掌寬的距離,我們倆從這跑到那,從那跑到這中,終於取得了“真經”,順利的完成了這一步驟。接下來是最要緊的一步了,然後,高鴻源用兩隻手抓住剛才空出來的空隙往上拉,就行成了一個倒過來的T,而我則用兩隻手托住一面往裡面折,我們又整理好四個角,一個不怎麼完美,但使我得意的“豆腐塊”就疊好了!它雖然不像視訊裡那麼整齊,但是我們還是深感欣慰,畢竟這是我們第一次疊“豆腐塊”。
這件作品凝聚了我和高鴻源的心血,它不僅是一件讓我得意的作品也是在我成長過程中一個很大的進步。“豆腐塊”——我最得意的作品!
愛上一個作品中的人 篇4
高三作文 ,1302字最初看到網路小說《醉玲瓏》中那個擁有七竅玲瓏心的女子,便感到了她雙重矛盾性格中的敏感脆弱和冷靜睿智,可她卻也偏偏遇上了個淡漠溫柔的夜天凌。宿命便是如此吧,鳳卿塵和夜天凌,是註定而般配的一雙璧人。
她與夜天湛,前生的糾葛矇蔽了她的心,卻也牽住了他的情。而她最終的離開,便註定了他們的錯過,他們的擦肩。留下的,是他心中的遺憾。夜天澈至於卿塵,是藍顏,亦是她放不下的親人。知己難逢,茫茫人海中,要有多麼幸運,才能遇見這樣一個他。
他今生只為你醉,你今生,只為他留。
宿命的開端,是那日溪邊的驚鴻一瞥。相遇相知,是三生石上鐫刻的誓言,是弱水河畔不變的詩篇。
那一曲長音,是天地浩大,還是柔情萬丈,是鐵馬冰河的壯闊,還是夢裡花落的幽柔。往日匆匆,來世風流,都不敵今生那生死契闊的傳說。
燈下明滅的昏黃,映出的是前世今生的牽掛;隻言片語,道出的是與子偕老的開篇;琴瑟相交,演繹的一曲天上人間之絕唱。
鐵馬硝煙,他手中那枝絕情的長箭呼嘯而過。聽,君生我生,君死我隨。那抹傲世的笑靨,穿越了千年。舞低楊柳樓心月,歌盡桃花扇底風。紅塵飛花中,註定只與君攜手指點江山。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愛上你,正是源於你與他之間的那種愛,那段情,那般默契。普天之下,也只有夜天凌這樣清冷淡然的絕世男子才能配得上你了吧。你的笑,你的痛,你的悲,唯他懂。你的脆弱敏感,你的冷靜自若,你的寧於安然,獨他能夠看透。後宮佳麗何止三千,他卻唯你傾心,獨取一瓢,甚至為你放棄這如畫江山。神仙美眷,天作之合,也許說的便是你們這般人兒吧。
他今生只為你痴,你今生,只為他傷。
煙波送爽下的殘荷,在九曲的迴廊間默默無語。誰白衣蹁躚獨立,誰笛聲悠悠不絕,誰躊躇在前世今生的依戀。
紅塵滾滾,浮華終散。卻有著如玉一般溫存的他,始終在櫻花爛漫的季節等待著你,風雨寒暑。舉杯暢飲時,萬里河江都在彼此心中壯闊,眸光黯淡處,卻只留他一人月下獨酌。
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悅君兮君不知。塵埃落定時,長宮孤殿中的絕筆回眸,君可知,哪處燈火闌珊。
你與夜天湛,是前世今生的羈絆。縱然迷茫,卻依舊選擇義無反顧地轉身離開。可是卿塵,你不知,縱使萬里河山綿延,在他眼裡都不抵一個你。也罷,或許從一開始,命運就替你們說定了結局,留下的,是再也無法彌補的遺憾。
他今生只為你笑,你今生,只為他痴。
大漠孤煙直,長河落日圓。滾滾沙塵中,他策馬狂奔,留下的,是一成不變的清澈微笑。
直到那透胸的一箭染紅了雪衣,天地暗淡。那刺破長空的怒吼,那決堤的悲愴,在他那依舊的清俊微笑中,永遠埋葬。誰再與你肝膽相照,誰在與你仗劍紅塵,誰終是欠他一醉。
何處在尋這樣一個夜天澈,嬉笑怒罵,策馬天涯。他的死,也許成了你與夜天凌心中那道抹不去的傷疤,像心口的硃砂,每每望見它,心口就隱隱作痛。只是,人死不能復生,請你們替他,好好看這世界。
大漠黃沙又起,殘陽下的孤墳,只等那一醉。
湖心幾點吹漾,眸光幾度黯淡。飛花縱了阡陌,留白首。
滿眼風塵,醉笑煙花。過盡千帆,浮生悠悠。一聲嘆息,長煙過後,驀然回首,哪處燈火闌珊?
卿塵,縱使世事變遷,莫忘記,夜天凌會一直伴在你身邊,不離不棄。卿塵,要安好。卿塵,要幸福。
愛上一個作品中的人 篇5
高二作文 ,927字“我曾經跨過山和大海,也穿過人山人海,我曾經擁有一切,轉眼都消散如煙,我曾經像你像他像野草野花,絕望著也渴望著,又哭又笑的平凡者。”這一段話,興許就是對馬浩漢的最好詮釋。
馬浩漢—韓寒的作品《後會無期》中的角色,一個自大又認為自己見多識廣朋友遍地,算不上好人也算不上壞人,是現實生活中一個最平凡不過的普通人的投射。我不知道韓寒在寫馬浩漢這個角色時想的是什麼,他曾說,這是他希望成為卻又無法成為的人。他是一個成功的失敗者,是浮世中一個渺小的路人甲,可能是你生活中遇到,看都不會看的人。這樣一個角色,卻讓我發自內心地愛他。
因為他是一個有情有義的人。他會在兄弟受到欺負的時候挺身而出為他出頭,他會慷慨且不畏艱辛的橫穿大陸從東西向送朋友去就職。因為他是一個不輕易言棄的人,在路途漫漫中丟過錢也丟過同伴,還不得不接受上天給他開的一個天大的笑話,到最後還丟了唯一的交通工具—車,但最終,他抵達目的地,完成了送好友任職的任務。因為他是一個樂觀的人,心胸廣闊內心陽光,一事無成卻也胸懷大志,也正應了劉邦的“燕雀安知鴻鵠之志哉。”
而他唯一特別的地方,也許便是他這處處坎坷的一生。在踏上這段旅途前,他自信滿滿,內心強大,認為一切都在自己的掌握中,所以他瀟灑的點燃了自己的家,毀了所有的一切只為了永遠的離開。直到被蘇米騙,錢和擋風玻璃被偷,他內心逐漸產生不安全感,直到他遇到逐漸認為可以一舉拿下的劉鶯鶯,劉鶯鶯以殘酷而又冷靜的態度給他講了一個讓他幾近崩潰的故事。克他又的確是個樂觀的人,從悲傷中掙脫出來還在繼續樂觀。這時他遇到一個認為和逐漸很像的人,卻成了壓倒他的最後一根稻草,阿呂前一天晚上還在回憶過往灌心靈雞湯,第二天便一聲不響騙走了他的車。
最後到達了送行的目的地,他與朋友分道揚鑣,朋友到達任職的地方,他卻沒有了歸屬的地方。到了這裡,關於馬浩漢的事戛然而止,在我們毫無準備,還沒有好好告別的情況下,就這麼離開了,關於他的後來,作者選擇了留白。也正好應了作品中的那句話:每一次告別,最後用力一點。多說一句,可能就是最後一句,多看一眼,可能就是最後一眼。
我愛這部引人深思的作品,更愛這部作品中曾有夢最後夢狠狠碎了的平凡人—馬浩漢。
愛上一個作品中的人作文 篇6
國二作文 ,7305字【篇一:愛上一個作品中的人作文】
沒有諸葛亮正襟危坐、羽扇綸巾的風流倜儻;沒有關雲長橫刀立馬、美髯飄揚的雄壯英姿;沒有孫仲謀彎弓射虎、馭駒提箭的豪情萬丈。曹操,在《三國演義》的斜陽阡陌中,只是一棵背陽的古鬆。我愛他在蒼勁中袒露的一顆琥珀般堅強雖傷痕累累、老而彌堅的心。
曹操篡奪了劉家的天下,歷史稱之不忠。曹操為人奸詐、陰險,還策劃了“挾君子以令諸侯”的大計。連京劇裡的曹操,都是白臉奸臣。但在我看來,他其實更是英雄。
他有任人唯才的博大胸懷。首先,曹操尊重人才,不苟求,不求全,這是他吸引人才、使用人才一種氣度和自信。如果沒有這種思想,曹操怎麼能從一個逃難京官,從手下不過幾個親隨、白手起家到掃滅北方?如果沒有足夠的人格魅力和博大的胸襟氣度,怎麼能夠做到?因為愛才,才會不顧眾人反對,捨得放關羽回去;因為愛才,才會真誠錄用曾發檄文罵他的陳琳;因為愛才,才會在郭嘉病重時百般照顧他。
他有出色的軍事才能。官渡之戰就是他寫下的神話,或許赤壁的雲未能散盡,但半壁江山是他智慧的結晶。曹操在一次軍事行動中,帶領軍隊走到一個沒有水的地方,兵士們很渴。曹操就說:“前面有梅樹林,到那裡摘梅子吃,可以解渴。”兵士們聽說有梅子吃,口裡生出了口水,感覺上也不那麼渴了。這便是後人所引申出來的成語“望梅止渴”。從中不難看出曹操的謀略。
他還有飄逸灑脫的詩人風度和氣質。我們還記得他的很多名篇。我最愛他的《龜雖壽》,這首詩充滿著積極進取、自強不息的精神,彷彿一陣春風,吹散了無限傷感的情緒。“老驥伏櫪,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壯心不已。”也成為激勵人生進取的千古名句。
曹操不僅在軍事、政治和文壇中展現著他的光輝,還在他對江山社稷、芸芸眾生的不朽貢獻—北方人民得到了長久的安定生活!
《三國演義》裡的無數典故,把曹操堆砌成奸詐化身。然而,即使是“尊劉抑曹”的羅貫中,也不得不為曹操的才情與智勇所折服,也不得不承認他是“亂世之奸雄,治世之能臣”。
“是非成敗轉頭空,浪花淘盡英雄。”功與過留與後人評說,曹操只管把酒臨風,歌以詠志!
【篇二:愛上一個作品中的人作文】
在雨果的《悲慘世界》中的那麼一個人物—冉阿讓,他有著不幸的遭遇,使他仇視法律,使他不再相信任何人,並且要對社會進行報復,性格也變得凶狠而孤僻。此時我對這個人物感到同情與悲憫。
後來,他遇到仁慈的卞福汝主教,他用仁愛之心,寬大的胸懷感化了他,讓他徹底悔悟,從此他化名為馬德蘭,開始了新的生活。
他化身為家財萬貫的市長,他把很多的錢捐給了慈善機構和窮人們,以至於他出門時往口袋裡裝滿錢,回來時又空了。除此之外,他還經常把麵包送給捱餓的人,到處訪貧問苦。對於窮人而言,他就是一頂保護傘,一個正義的化身。
這是多麼不容易啊,一個人,特別是一個在牢房裡呆了19年的人,在金錢權力下,仍能心繫窮人,慷慨地施捨。
後來,有一位老人,他只因長相像冉阿讓被別人冤枉,頂替冉阿讓被捕。當身為馬德蘭市長的冉阿讓知道後,再一次猶豫了,因為他知道真正的冉阿讓就是他自己!但如果他不承認的話,沒有第二個人知道,況且他還是一個了不起的市長,而那位老人只不過是年過半百,毫無用處的人而已,可就在宣佈那位老人有罪的時候,他竟然承認自己就是冉阿讓!為此他放棄了已經得到的地位和榮華,以再一次進那個已經呆了19年的牢房為代價,救下了那個老人。
為了實現一個可憐的妓女—方汀—臨死前能見一面自己的親生女兒的願望,他不惜再一次越獄。雖然最後方汀還是沒能實現自己的願望就死去了,可他卻始終堅持不渝的完成了自己對方汀—一個毫不相干的死人—的承諾,最終救出了柯賽特,並用畢生的精力把她當做自己的女兒一樣精心照顧。
為了使一些人不受到傷害,他竟然一次次鋌而走險,不惜暴露自己曾經是苦役犯的身份,被當時黑暗社會的忠實的守衛、冷酷的警長沙威盯上。為了柯賽特得到了自己的幸福,他從此又過上了東躲西藏的痛苦生活,最終柯賽特得到了自己的幸福,他在平靜安詳中死去。
他通過自己的博愛,寬容及其高尚的靈魂,重新喚回生活在那個悲慘世界的人們內心深處的良知。
也許我們很難改變別人,但我們可以改變自己,讓我們自己的心中擁有一片光明,用善與愛來對待身邊的每一個人,用心靈給予他們更多的溫暖,這個世界不再悲慘,就是他—冉阿讓,那個人讓我明白的道理。
【篇三:愛上一個作品中的人作文】
將生命融入書中,愛上一個作品中的人,從此,便不再孤單。
英雄生於亂世,想尋覓英雄的足跡,便要投身兵戈四起、戰火紛飛的時代中去。漢末,是中國歷史上的特殊朝代,因為漢末孕育出了三國。
曹操,即為三國之首北魏的霸主,相士許子將的評論“治世之能臣,亂世之奸雄”讓他心喜,可能做一位奸雄本就是他的願望吧。他是一代英傑,每每復讀三國,都是為他而去。我不尊崇羅貫中一向偏於劉備一方的筆風,更是厭惡劉備的虛偽,要虛假的做一個偽君子,何不像曹操那樣,坦坦蕩蕩的做一個“真小人”?“旁人”常道:漢賊不兩立,王業不偏安。並且以此為口號,要誅滅曹操;可一個所謂的賊,何來的如此大的人格魅力,吸引著無數英傑豪士投其麾下?而劉備,自稱中山靖王劉勝之後嗣,乃是漢室宗親,皇家正統,被獻帝拜為左將軍爵,世稱劉皇叔,其實身份有待考證。可是正是這代表著大漢復興的一個火種,卻霸佔荊州之地,奪去了劉表之子劉琦的土地,繼而又攻佔了劉璋牧守的巴蜀之地,自此雄踞一方。反看曹操的崛起之路,陳留起兵抗擊黃巾,因功拜爵,後除亂董卓,斬殺呂布,救獻帝王駕於危亂之中,穩定了四方躁動的軍閥,往後又平定西涼叛亂,才一統北方。所以,亂世之中,不可以定孰正孰邪,勝者當為王,而劉備在後世中廣受喜愛,有很大的程度上是因為他二弟關聖帝君的影響了。
反覆讀這部名著,從未沖淡我對太祖的喜愛。一代奸雄,名副其實;他文韜武略,事實如此。他是一位傑出的政治家,軍事家,還是一位文學家,正是亂世的硝煙激起他的文采,《短歌行》膾炙人口,《龜雖壽》爛熟於心,他的文采,放眼三國也鮮有人能與之匹敵!
是的,他的確奸詐惡絕,但他也體恤眾生;他的確是卑鄙狡詐,卻也仁義無雙。他可能擁有一顆奸雄之心,但他一定懷著一股聖人情懷!
《史記》中記載曹操“少機警,有權數,而任俠放蕩,不治行業”“博覽群書,特好兵法”,曹操還有一手鮮為人知的書法,他的書法字跡被稱為“金花細落,遍地玲瓏,荊玉紛飛,瑤若璀璨,筆墨雄渾,雄逸絕倫。”可惜孟德長年征戰四方,留下的真跡也是鳳毛麟角的存在。
歷史上的曹操是一個真英雄,而歷史的積澱又將使後人如何演繹,愛上一個作品中的人,我即可用心將他描摹。
【篇四:愛上一個作品中的人作文】
已經記不清是第幾次翻開《紅樓夢》這本書了,好書,萬萬不可只讀一遍,每次重讀《紅樓夢》,對薛寶釵的喜愛又會增加一分。
作為中國的四大名著之一,自《紅樓夢》誕生的那一天起,紅學的研究就開始了,而不同的人對《紅樓夢》中的人物都有不同的看法。
許多人喜歡溫柔可人,多愁善感的林黛玉,的確,黛玉妹妹是一位“氣質美如蘭,才氣複比仙”的女子,她與寶玉之間悽美動人的愛情也被傳為一段佳話。
而我個人則鍾情於薛寶釵,這位在《紅樓夢》中並沒有獲得寶玉之愛的女子。有人認為林黛玉尖酸刻薄,心胸狹窄,愛使小性子;而寶釵端莊穩重,溫柔敦厚,豁達大度。對此觀點,我不敢苟同。也有人認為,寶釵虛偽奸險,性冷無情,是個“女曹操”。聽到這種說法,我不由得為寶釵伸冤叫屈。
現代女子中,有“公主病”的女子可真不少。但出自名門望族的小姐薛寶釵,卻溫柔懂事,待人知禮,處處為別人著想。其實,她大可以不這麼懂事,她可以坐享所有人的服侍,使喚這使喚那,稍有不滿意就可以耍脾氣摔杯子,給別人臉色看,就像現在自以為“很有個性”的女孩子一樣,一切以自我為中心,從不顧及別人的感受。
但寶釵並沒有這樣,她對大觀園所有的人都很知禮數,不僅僅是對賈母、王夫人及眾姐妹,對下人也是如此。有人分析這種用心是圓滑,是為了拉攏人心,但我認為這樣的圓滑恰恰讓她“明事理知好歹”,從不耍性子,不讓他人難辦難看,她的圓滑讓人如沐春風,這樣的女子怎能叫人不愛?
寶玉說“凡山川日月之精秀,只鍾於女兒”,紅樓女子最可愛的地方,在於她們都像真人。現代人都會有“被迫害妄想症”,我們習慣潛意識裡認為,每一段故事中總會有一個用盡心機、不擇手段地去達到目的的人,所以,人們就以為寶釵是那個人。可盡觀寶釵的所作所為,她從沒耍過任何手段,從沒有在背後放“情敵”黛玉的冷箭,更沒有什麼驚天大陰謀,甚至連壞話都沒有說過一句……是世人誤會她了。
做任何事,成功的關鍵是做人。薛寶釵在詠絮詞裡寫道“好風憑藉力,送我上青雲”。這個“好風”,就是好的人緣和氣場了,難怪她坐得上寶二奶奶的位置。
合上書本,我不禁對自己說,我愛薛寶釵,我想成為薛寶釵那樣的人。
【篇五:愛上一個作品中的人作文】
我曾以為王子都是安徒生筆下絢爛的童話,但哈姆雷特似乎是個例外。
哈姆雷特身為丹麥王子,本應是富貴榮華享用不盡,但劇本一開始,就為他定下了日後的坎坷。
父親猝死,母親改嫁,叔父上位。
這三重打擊猛然壓向了他,一下把一個對未來充滿美好夢想的年輕王子置於那樣一個不堪的現實中。
他想到了死亡,卻並未付諸行動,不僅是因為與基督教的信仰不符,似乎也是為了他心中的那一點希望。
有人說哈姆雷特是敏感多慮,優柔寡斷的代表,可一千個人眼中有一千個哈姆雷特,我看到的,不是這些。
劇本開篇的沉重打擊並未壓垮他,在他遇見父親的亡魂後,在他得知叔父是殺害他父親的凶手後,他迷茫過,困惑過:“生存還是毀滅?這是個問題。”不可否認,他是不夠果決,但這又何嘗不是人性的弱點?
但他始終是清醒的,在短暫的掙扎後,他認清了現實,他要為他父親復仇,即使要付出巨大的代價。
他裝瘋賣傻,為了從叔父和臣子口中套出事情的真相,他甚至毅然放棄了自己所愛的奧菲利婭。
復仇的過程中,他曾無數次地自問:“Tobeornottobe?"多次的猶豫,使他錯失了數次復仇的良機,這似乎也預示著這悲劇的結局。
他的叔父老奸巨猾,在哈姆雷特錯殺奧菲利婭的父親後,就察覺到了一絲端倪,將他送往英國,而哈姆雷特卻因堅持復仇的目的,偷偷的潛回了丹麥。
他不知道,有一場針對他的陰謀正逐步鋪展開來。
那場最後的比劍,終使一切塵埃落定。那個奸王安排的那場比劍,雷歐提斯的毒箭刺進了哈姆雷特的胸膛,而他本人也被刺死;哈姆雷特改嫁的母親替他喝下了那杯毒酒身亡;而哈姆雷特也拼著最後一口氣力將劍刺入了那奸王的心臟。他成功的復仇了,代價是四位王室成員的生命。
在最後,他攔住想陪他一同赴死約的好友霍拉旭,讓他把一切的事實都公諸於世。
他心中的希望仍是存在的,在他生命的最後,這希望無可抑制地傾瀉了出來,這正是他的崇高之處,這也正是悲劇的崇高之處。
而我,也正是被這所觸動,深深地愛上了這樣的,哈姆雷特!
【篇六:愛上一個作品中的人作文】
你小的時候,被當作人質,在地窖裡待了幾個月,雙手腕上從此留下刻骨的傷痕;你瘦削,比不得那群西荒牧民少年強健,你被族長女兒用鞭子抽,被大個子奧普壓著打,可你從不求饒。後來,你靠自己的努力,以二十三歲的年齡成為最年輕的少將,卻被人汙衊為靠姐姐的裙帶關係。在滄月筆下,你冷酷無情,殺人如麻,經歷了噩夢般的童年,飽嘗了世態的炎涼與世人的冷眼的你,內心充滿猜忌,交織著權欲和陰謀,彷彿是種在你骨髓裡的毒,隨著心臟跳動到最後一刻。
你的一生充滿著背叛,陰暗和血腥,但即使這樣的人,心裡也不會沒有對溫暖的渴慕和希求。
曾經的多少日夜,我想,如果你信任的湘沒有殺了你的師父,你或許不會成魔。你幼時被作為人質,她救了你出來,你和牧民的孩子打架,她指點你的武功,直到你將被湘掉包的“金丹”遞給她,直到她毒發身亡,她一直認為面前一手帶大的弟子在利用她完成任務之後就要殺她滅口,可她還忍著毒發的痛苦拜託族長幫你的忙,善良溫柔的師父淡然微笑著接受了她一手救出,造就,提攜的弟子帶給她的死亡。
你解釋,跪在她面前分辨,可淡然微笑著的師父無法聽你說了。我知道,你這一生,最恨別人的輕蔑指責和冤屈,對於輕賤,你會斷然不擇手段的還擊;對於冤屈指責,你冷笑置之。師父錯怪了你,被你最重視的人錯怪,你傷心不已,竭力辯解,可善良溫柔的師父呵,你畢生仰望的溫暖,你永遠不會再有解釋的機會。
當從西荒歸來,溫婉的姐姐為了救你,決烈的獻出了自己的生命,你卻只能眼睜睜的看著長姐為你慘死,何等的痛徹心扉!當師父姐姐兩個至親離你遠去,你卻毫無辦法,那種心底的愛一點點被撕碎的痛苦叫你絕望。你艱難的抓住那一點光亮,可終究是一點點消失,自私冷酷完全取代了你人性中善良的一面。
曾經的多少個日夜,我為你哭泣,惋惜你把一生祭獻給魔,日夜承受著無盡的煎熬,溫柔的師父,溫婉的長姐,你畢生可望而不可即的溫暖。
滄月的《鏡》,就是一面鏡子,照出無數的離合悲歡,無盡的喜怒哀樂,為了生存,為了證明,不得不把童真慢慢割裂,把尊嚴踩爛,把心靈最後一點點柔軟都絞成粉末。
“歲月追逐著我們不停奔跑,跌倒在開放著紅棘花的原野上,死亡。”—《鏡》
在滄月的《鏡》中,雲煥雖不是主角,卻是最讓人難忘的人物,我透過那一個個字,真切地感受你的內心的猜忌與信任,理想與現實的矛盾,感受你的仇恨血淚,你所堅持的,和你畢生仰望的溫暖,在你的骨血裡,聆聽你,理解你,愛你。
【篇七:愛上一個作品中的人作文】
庭院深深深幾許,楊柳堆煙,簾幕無重數。
你說你住在古墓一樣幽深的屋子,你是別離了故土,終老於異鄉,花旗國粉磚綠瓦的公寓,卻不及舊上海迂深陰溼的弄堂。
清末易宅,鐵欄銅山,雕龍樓鳳,閣宇重障。同名的是昏黃諸侯,屋子空曠,沒有裝鎢絲燈,你在這裡出生,日日卷聽父母爹爹遂於爭執不休,夜夜腐朽鴉片香菸撩雲吐霧。
四歲母親離家留歐,付清花天酒地,醉生夢死酒酣浮生。你說你搖搖擺擺的裡在一個滿清一老的疼以前朗吟“商女不知亡國恨,隔江猶唱後庭花。”眼看他淚珠留下。那樣一個殘存時代的烙印,那樣一種荒置餘生的光陰虛度。你眼界中剩下的是封建統治土崩瓦解之後貴族子弟的苟延殘喘,苟延殘喘,燈紅酒綠,歌舞昇平下的人性荒蠻,等你母親留法歸來,你對他早已生疏淡漠,戰爭連年炮轟,你從父親家逃出來,住到母親公寓裡,母親也無閒錢,讓你在念書盒裝版間選一,你選擇了唸書。
你懂的怎樣看“七月巧雲”,聽蘇格蘭兵吹bagpipe,享受微風中的藤椅,吃鹽水花生,欣賞午夜的霓虹燈,從雙層公共汽車上伸出手摘樹顛的綠葉。在這個資本主義初興的城市,你將對物慾的追求無限放大,你喜歡這樣一書的生活。
你殘存的相片中,總是擺出一副不屑的神情,瘦削的顴骨托出一雙銳利的眸子,骨子裡澆灌的孤傲與冷漠,文字卻是那麼性感,不論嘲諷或幽默,總是讓人看著觸動。
二十三歲你出了《傳奇》,不染t望出崩壞的舊時於滋長的新物。你喜歡樸素做底子的浮華,而你此生的愛情一如你小說中人物的悲涼。
七十五歲,風流雲散,你承受燦爛奪目的喧囂與極度的孤寂,死在狹小的公寓裡,生命終結在這個遠離上海的異鄉。
李歐梵為你攥書《蒼涼與世故》,三毛化身你做《紅塵滾滾》中的沈韶華。你是你《心經》中的小寒。
你說你是一個古怪的女孩,從小被視為天才。你在這個世界獨行,蒼涼或世故,已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走過那些坎坷,走過浮華與孤寂的極端,走過這段漫長的孤寂,走過這段辛酸與悲涼。或許蒼涼會是你美學世界中的一種歡愉,或許因為蒼涼讓你的文字瑰麗雋逸。
我隱約記得你的一句話,生命是以一襲華美的袍,爬滿了蝨子。
【篇八:愛上一個作品中的人作文】
英國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代表作《簡爱》一直擁有著不可抗拒的美感,使人抑制不住地想拿起這本書。
初讀這本書,我就深深地愛上她—簡爱。
簡爱長相平凡,毫無背景,是個平凡的家庭教師。就是這樣一個並不擁有不平凡的一生的人打動我的,是她的純潔、自尊、美麗。
我愛簡爱的純潔。在別人看來,她愛上僱主羅切斯特,註定是荒謬和不現實的,也許更多的人更傾向於羅切斯特豐厚的財產和榮耀的地位。然而,簡爱對他的愛並未在這些方面停留。她堅定不移的去追求一中光明的,聖潔的,美好的生活。她如此願意將生命奉獻於愛情的純潔,讓我的心靈深深為之震撼。
我愛簡爱的自尊。在僱主面前,她從不因為自己是地位低賤的家庭教師而自卑。在她看來,人與人之間是平等的,這也許就是她深深吸引羅切斯特的地方。除此以外,當簡爱與羅切斯特步入愛情的禮堂時,她突然得知羅切斯特已有妻子,便果斷地憤而離去。我想,她一定是意識到了欺騙,自尊受到了戲弄。在這麼強大的愛情力量的包圍下,在美好和富裕生活的誘惑下,她依然要堅持自己作為個人的尊嚴,這該多具精神魅力!
我愛簡爱的美麗。是的,美的,不是她的外表,而是內心。簡爱即使在她離開羅切斯特過著艱苦的生活時,她想的依舊是祝福羅切斯特—那個使她受欺騙的人。她羨慕過樓裡的瘋女人,卻沒有自私的想去佔有。當她得知莊園被火燒,羅切斯特雙目失明且陷入貧困潦倒時,心急如焚。就在羅切斯特絕望之際,她又義無反顧地重新回到他身邊,呵護並陪伴。
合上書,我久久無法平靜。如今,在這樣一個“尋不到一朵花開”的繁華之城,人們似乎都成了金錢與地位的奴隸,從而漸漸淹沒了人格。在窮與富之間選擇富,在愛與不愛之間選擇不愛,很少會有人像她一樣,為愛情與人格拋棄一切而且斬釘截鐵。簡爱展現給我的是一種化繁為簡,返璞歸真的全心付出。她猶如一杯冰泉甘露,淨華我的心靈,給我以精神上的啟示與告誡。
我是這樣理解簡爱的:簡爱,就是簡單的去愛。愛上真誠,愛上淳樸,愛上明亮的生活,愛上這個美麗動人的世界。
我想,愛上簡爱,帶給我的,是全身心的陶醉與享受。
一個新的生命誕生了 篇7
國小六年級作文 ,577字在媽媽忍受了一天痛苦的之後,一個新的生命降臨在人民醫院的嬰兒床上,給全家帶來了歡樂和喜悅,這是九個月的煎熬後送給我們的一份最寶貴的禮物。
他肉嘟嘟的,足有8斤重,51釐米長,被一床棉被裹成了一個大大的球。我在想:他不熱嗎?他熱也不會告訴爸爸媽媽吧;他頭髮黑黑的,又有點溼溼的,估計是憋了太多汗了吧。爸爸說他的頭髮像我一樣黑黝黝的;他的眼睛還是眯著的,純粹就是一條怎麼樣也打不開的縫隙;那個小嘴巴可貪吃了呢,明明剛剛吃過,過了一會兒嘴巴又開始一張一合,想吃東西了;你可別看他耳朵小得很,可靈敏了呢,只要有一點點聲音吵著他睡覺,他就哭,害得一幫人著急死了;嫩嫩的小手蜷縮在一起,你想掰都掰不開呢……
有這麼一個胖嘟嘟的肉球在這兒,醫院增添了不少生氣呢。
雖說他和我一樣愛吃(這都是遺傳了我良好的基因,總之這樣之後才不會吃虧呀,哈哈),但也和我一樣聽話,乖巧。別的孩子在吵吵嚷嚷的,又哭又鬧,唯獨他,吃飽後就安靜地睡了。這睡覺的功夫可了得,剛剛一放到床上,馬上就呼啦呼啦大睡起來,睡得可香了呢!還時不時抽動一下,或者打自己一巴掌,也不知他做了什麼美夢。
他就是我親弟弟,也就這樣莫名其妙的出生了,成為了我弟弟。由於他在雙十一的時候出世(這真是一個好日子呀,媽媽是想他一輩子光棍嗎?),爸爸突發奇想,對我說:“邵文琦,你看他叫‘天貓’怎麼樣?”我覺得這名字絕了。
生動有趣的一堂作文課 篇8
國小三年級作文 ,506字早晨,碧空如洗。微風迎面吹來,就像秋姑娘的手撫摸著我們的臉。我帶著愉快的心情來到了作文班。嘿!這裡的小朋友可真多呀!還有我的同學呢!
上課了,我趕緊坐好,眼睛直盯著老師。這時,陳老師親切地對我們說:“同學們,上課之前,我和大家一起玩個遊戲,名字叫《傳電話遊戲》。這種遊戲可以開發你們的記憶力呢!”
老師的這一句話,讓我興奮不已。老師又說:“規則是:每組第一位同學,要把老師寫在紙條上的句子背下來後,再把句子小聲地傳到下一位同學,最後一位同學再把答案寫在黑板上。”
遊戲開始了,第一位同學拿到紙條,先背下來後,再用手做成喇叭狀,悄悄地告訴了第二位同學。說完後,第二位同學就對我說:“給你一桶泡麵,還我一個地球,送你一句加油!”就這樣,一個個同學傳下去。我們組到了最後一位同學,上去寫的答案是:給他一桶泡麵,還你一個地球,還送你一句加油!。
最後,老師宣佈的結果是:給我一桶泡麵,還你一個地球,沒有任何要求,送你一句加油!
“哈哈哈……”歡快的笑聲連綿不斷,我忘不了這節生動有趣的作文課。
生命中最美的一刻作文 篇9
國二作文 ,622字當我登上山頂時,那是我生命中最美的一刻。——題記
那年夏天,同學們都放假在家,十分無聊,就想訓練訓練自己的體力,因而組織了一場爬山活動。我閒來無事,也好久沒見他們了,就答應了。
很快,我和同學們便來到了山腳下。向上仰望,整座山的上半部分被雲霧籠罩,絲毫看不見山頂。
這時,有的同學已經放棄了,他們決定去旁邊的餐廳裡休息,等待我們勝利歸來。我最初也十分猶豫,但是既然來了,怎能打退堂鼓呢?我咬著牙,下定決心去跟著他們爬山。
剛剛爬了一會會,並沒有什麼感覺,我還覺得原來爬山如此輕鬆,根本沒有想象中的那麼艱辛。可是,爬到一半的時候,我覺得我錯了,原來爬山是如此艱苦的一項運動!爬到一半時,不僅體能消耗了很多,而且山是越來越陡,感覺雙腳就像是灌了鉛一樣,想要抬起來都要費九牛二虎之力。
我幾乎被這痛苦折磨得快放棄了。
雖然我心裡想著放棄了,可是腳卻仍然在一步一步地向前邁。我察覺到了這一點,不禁笑了笑,自嘲道:“連自己的身體都沒放棄自己,心裡還有什麼理由放棄呢?”
於是我也放下了放棄這個想法,繼續一步一步往上爬。
在我的堅持下,山頂似乎近在咫尺了,我也快要到極限了。不可思議,我居然用剛剛開始爬山的速度到達山頂。山上這奼紫嫣紅,放眼望去,一切景物盡收眼底。我彷彿突然明白了杜甫“會當凌絕頂,一覽眾山小”的內涵。
經過不斷努力,我終於爬上了山頂!這,便是我生命中最美的一刻!
輕輕的一聲叮嚀作文500字 篇10
國小五年級作文 ,2486字【輕輕的一聲叮嚀】
鄭思晗
“紅領巾、校徽帶了嗎?”耳朵裡又傳來了媽媽說了無數次的話。每天都說一兩遍,如果是你,你一定會煩,更何況我呢?我真替她煩。
“紅領巾、校徽帶了嗎?”正當我穿鞋時,這句話又傳入我耳邊,我站起來,走進家裡,使勁地對媽媽嚷道:“幹什麼天天問哦,我又不是沒帶腦子,不就是紅領巾和校徽啊,有必要天天說,我跟你說過了,我會多備幾個放在書包裡,即使沒帶,我從書包裡拿一對不就得了,用的著你天天說哦!天天說這耳朵起繭子了!”說完,我怒氣衝衝地走到樓下坐上車。
一路上,我越想越氣憤:我又不是一二年級的小孩子了,上學又不是不能自理,難道我沒有紅領巾校徽就會死一樣。我用力地踢了一下椅子,也難以平息心中憤怒的火焰。
到了學校大門口,有值日生檢查紅領巾和校徽,我邊走邊摸了摸書包旁,咦!不見了,另一邊,也沒了,只見值日生朝我走來。“紅領巾、校徽。”
“嗯,我找找。”我邊說邊把書包放下,向後一轉,蹲了下來,我把右手伸進書包,左翻一下,右翻一下,怎麼沒帶,去買沒錢向同學借,可沒人啊!起來抬頭一看,便看見一個熟悉的身影出現在我面前,是媽媽,媽媽給我送紅領巾、校徽啦!走過去,接過媽媽手上的東西,低下頭,小聲地說:“媽媽,對不起我不該朝你嚷嚷。”媽媽摸著我的頭親切地說:“下次記得帶。”我把紅領巾校徽拿給值日生看。
“紅領巾、校徽帶了嗎?”這句原讓我感到煩感的叮嚀,如今卻感到很溫馨,每次聽到這句話,嘴角情不自禁地向上揚,那句普通叮嚀,是媽媽對我濃濃的愛。
【輕輕的一聲叮嚀】
陳梓萌
“傘要帶哦,天氣預報說今天可能會下雨,可別忘了!”我望了望天空,天空上的白雲悠閒自在地飄著。天氣預報又不一定是真的,這麼好的天氣怎麼可能下雨呢?我背上書包就走了。
傘要帶,傘要帶,煩不煩啊,耳朵都要起繭子,來到學校,我發現在每個教室門口的雨傘架上都掛著五顏六色的雨傘,難道媽媽說的是真的?算了,我還是別管了。
時間過得飛快,不知不覺就到了下午。
天陰沉沉的,雲飄得很快,泥土上的螞蟻排著隊伍,匆匆地來匆匆地去。俗話說:“螞蟻搬家要下雨。要下雨了,那我怎麼回去啊!早就知道聽媽媽的話了。哎——
“轟隆隆,轟隆隆。”雷聲越來越大,我的心“砰砰”直跳,要是再不回家就來不及了。我狂奔往家的方向,可是已經晚了,雨“嘩嘩”的從天上落下,“嗒嗒”地打在了我的頭上、肩上、手上……雨聲越來越急促,雷聲也越來越大。地板上滿是髒水坑,泥土變得泥濘,河中的漣漪一圈又一圈地展開來。
怎麼辦,怎麼辦,我要變成人們口中嘲笑的“落湯雞”了?
這時,一個熟悉的身影出現在雨簾中,仔細一看,是媽媽!我猛地撲向她懷裡,低著頭對媽媽說:“對不起,媽媽,我不該不聽你的話。媽媽摸了摸我的頭,笑得很動人,她把我的傘在放在我手裡:“下次要帶傘啊!”
“要帶傘啊!”這句話像一次次海浪打上我的腦袋,這句平常地話語卻深深地打動了我,這句話是關愛的,是動聽的,是溫馨的,是溫柔的。那句輕輕叮嚀是——濃濃的愛。
【輕輕的一聲叮嚀】
肖欣妍
叮嚀是什麼?有人說,叮嚀是別人對你的關心;也有人說,叮嚀就像一隻蒼蠅整天在你的耳邊飛來飛去;還有人說,叮嚀一種豐衣足食的生活。但我覺得,叮嚀是一件外套。
“呼——呼——”狂風猶如一隻猛獸一般撲入我的房間,一滴滴的雨聲形成了一交響樂,在被中的我不禁瑟瑟發抖,這天也太冷了吧,算了,肚子餓了,起床吧!我不大情願地起了床,穿好了衣服,走到了餐桌邊,打了一個大哈欠,媽媽一邊端著熱乎乎的牛奶一邊微笑著對我說:“喲,難得呀!今天起這麼早!”
我嘴角微微上揚,眼睛看了一下左方,“呵”地冷笑了一聲:“要不是天這麼冷,我都可以去冬眠了,再加上那‘雨點音樂會’,誰睡得著呀!”
媽媽摸著我的頭,說:“好啦,別說了,熱牛奶加三明治,熱乎著呢!這一到冬天,你吃飯速度就要快,要不然菜冷了,不好了吃,對身體也不好呀,不說了哈!快吃,快吃!”
我點了點頭,開始狼吞虎嚥地吃著早餐,吃完早餐之後,我準備背起書包,去補習班了。
“哎,等一下,等一下。過來,怎麼回事呀?外套帶上了嗎?”
一聽到這句話,我就來氣,每天都“等一下,外套帶了沒,水杯帶了沒”,帶來帶去的,煩不煩啊!她不煩,我都煩死了!每天都要說一遍,真是的。
我轉過身去,“外套帶了嗎?”媽媽又喊了一遍,我終於忍無可忍,氣沖沖地對媽媽大聲嚷道:“帶什麼外套呀,真是的,煩不煩啊!不就一件衣服的事兒,多一件少一件沒什麼了不起的,還當我是三歲小屁孩呀!”說完這些話,我便破門而出。
在上課的時候,我一直不停地說媽媽對我這管那管的。但是,突然,外面變得風雨交加,教室裡又沒有暖氣,看著別的同學一個個披上了外套,淚水又在我眼眶中打轉了。就在我冷得不行的時候,一個人出現了,沒錯,她就是我的媽媽,我興奮地衝了出去,我看著我的媽媽,她的鼻子已經凍成紅色的了,手也像冰棒一樣冰了,但她還給我來送外套,我一下子有很多話想對我媽媽說,但我的嘴裡最先蹦出來的一句話是:“謝謝你,媽媽!”
“外套帶了嗎?”這句話是平常的,但現在在我的耳中變成了最動聽的一句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