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球比賽規則
網球比賽分為單打和雙打兩種形式,球員用網球拍將球擊過網,落入對方的場地上。每位球員的目的都是盡力將球打倒對方的場地上去。就這樣一來一回,直到有一方將球打出界或沒接到球為止。以下是小編分享給大家的關於,希望能給大家帶來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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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球規則之發球規則
1.發球前的規定
發球員在發球前應先站在端線後、中點和邊線的假定延長線之間的區域裡,用手將球向空中任何方向拋起,在球接觸地面以前,用球拍擊 球僅能用一隻手的運動員,可用球拍將球拋起。球拍與球接觸時,就算完成球的傳送。
2.發球時的規定
發球員在整個發球動作中,不得通過行走或跑動改變原站的位置,兩腳只准站在規定位置,不得觸及其他區域。
3.發球員的位置
1每局開始,先從右區端線後發球,得或失一分後,應換到左區發球。
2發出的球應從網上越過,落到對角的對方發球區內,或其周圍的線上
4.發球失誤
未擊中球;發出的球,在落地前觸及固定物球網、中心帶和網邊白布除外;違反發球站位規定。 發球員第一次發球失誤後,應在原發位置上進行第二次發球。
5.發球無效
發球觸網後,仍然落到對方發球區內;或接球員未作好接球準備。
6.交換髮球
第一局比賽終了,接球員成為發球員,發球成為接球。以後每局終了。均依次互相交換,直至比賽結束。
網球規則之通則
1.交換場地
雙方應在每盤的第1、3、5等單數局結束後,以及每局結束雙方局數之和為單數時,交換場地。
2.失分
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情況,均判失分。
1在球第二次著地前,未能還擊過網。
2還擊的球觸及對方場區界線以外的地面、固定物或其他物件。
3還擊空中球失敗。
4故意用球拍觸球超過一次。
5運動員的身體、球拍,在發球期間觸及球網。
6過網擊球。
7拋拍擊球。
8發球雙失誤。
9擊球時人的身體觸網。
3.壓線球
落在線上的球都算界內球。
網球規則之雙打規則
1.雙打發球次序
每盤第一局開始時,由發球方決定由何人首先發球,對方則同樣地在第2局開始時,決定由何人首先發球。 第3局由第1局發球方的另一球員發球。第4局由第2局發球主的另一球員發球。以下各局均按此序秩發球。
2.雙打接球次序
先接球的一方,應在第1局開始時,決定何人先接發球,並在這盤 單數局,繼續先接發球。雙方同樣應在第2局開始時,決定何人接發球,並在這盤雙數局繼續先接發球。他們的同伴應在每局中輪流接發球。
3.雙打還擊
接發球後,雙方應輪流由其中任何一名隊員還擊。如運動員在其同隊隊員擊球后,再以球拍觸球,則判對方得分。
網球規則之計分方法
賽制
實行淘汰賽。一場比賽中,男子單打比賽除大滿貫賽事和ATP1000大師系列賽決賽採用五盤三勝制以外,均使用三盤兩勝制。女子比賽全部採用三盤兩勝制。
1.勝一分
遇到下列情況時,判對方勝1分:
1、發球員連續兩次發球失誤或腳誤時。
2、接球員在發來的球沒有著地前用球拍擊球,或球觸及自己的身體及所穿戴的衣物時。
3、在球第二次落地前未能還擊過網時。
4、還擊球觸及對方場區界線以外的地面、固定物或其它物件時。
5、還擊空中球失敗時。
6、在比賽中,擊球員故意用球拍拖帶或接住球,或故意用球拍觸球超過一次時。
7、“活球”期間運動員的身體、球拍不論是否握在手中或穿戴的其它物件觸及球網、網柱、單打支柱、繩或鋼絲繩、中心帶、網邊白布或對方場區以內的場地地面。
8、還擊尚未過網的空中球過網擊球。
9、除握在手中不論單手或雙手的球拍外,運動員的身體或穿戴的物體觸球。
10、拋拍擊球時。
11、比賽進行中,運動員故意改變其球拍形狀。
2.一局
1每勝1球得1分,先勝4分者勝1局。
2雙方各得3分時為“平分”,平分後,淨勝兩分為勝1局。
3.一盤
1一方先勝6局為勝1盤。
2雙方各勝5局時,一方淨勝兩局為勝1盤
4.決勝局計分制
在每盤的局數為6平時,有以下兩種計分制。
1長盤制:一方淨勝兩局為勝1盤。
2短盤制搶七:決勝盤除外,除非賽前另有規定,一般應按以下辦法執行。
A.先得7分者為勝該局及該盤若分數為6平時,一方須淨兩分。
B.首先發球員發第1分球,對方發第2、3分球,然後輪流發兩分球,直到比賽 結束。
C.第1分球在右區發,第2分球在左區發,第3分球在右區發。
D.每6分球和決勝局結束都要交換場地。
5.短盤制的計分
1第1個球0:0,發球員A發1分球,1分球之後換髮球。
2第2、3個球報1:0或0:1,不報15:0或0:15,由B發球,B連發兩分球后換髮球,先從左區發球。
3第4、5個球報3:0或1:2,2:1,不報40:0或15:30, 30:15,由A發球,A連發兩球后換髮球后換髮球,先從左區發球。
4第6、7個球報3:3或2:4,4:2或1:5,5:1或6:0,0: 6 ,由B發1分球之後交換場地,若比賽未結束,B繼續發第7個球。
5比分打到5:5,6:6,7:7,8:8……時,需連勝兩分才能決定誰為勝方。但在記分表上則統一寫為7:6。
6決勝局打完之後,以方隊員交換場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