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場地租用合同範本2篇
根據租賃物的不同,租賃可以劃分為動產租賃和不動產租賃。不動產租賃包括房屋租賃和土地使用權租賃等。今天小編要與大家分享的是:2篇辦公場地租用合同相關範本。具體內容如下,歡迎閱讀與參考!
辦公場地租用合同範本篇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互惠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訂立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 甲、乙雙方願以各自的資源優勢,共同致力於高新科技成果轉化、企業孵化、產業專案研究、開發和人才培養。
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良好的園區環境、工作、辦公條件及周到的公共設施與服務;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可優先取得與甲方進行專案合作的權利。
乙方有義務遵守園區的各項管理規定,維護________________的整體聲譽,促進技術創新工作良性迴圈的形成。
第二條 甲方將位於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共_________平方米***含分攤面積,下同***的場地提供給乙方使用***附圖紙一份***。場地使用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正式啟用並全額交費,至_______年 _______月_______日止。***若提前入駐,計費時間從實際進駐日開始計算***當場地原為毛坯房時,乙方自行負責自用面積內的裝修及風機盤管的購置、安裝。為了保證整個大樓消防設施和中央空調風機盤管的安裝質量,本大樓的消防設施和中央空調風機盤管由指定的公司安裝。
第三條 乙方可將上述場地作辦公等用途,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改變用途,亦不得轉讓場地使用權。乙方保證在上述場地使用過程中的行為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符合國家環境保護、消防安全、勞動衛生等標準。
第四條 為做好大樓本體的維護管理,更好地為入園單位提供優良的辦公、經營、研發、實驗、教育培訓等的工作環境,乙方按上述場地的建築面積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幣_______元的標準向甲方交納場地使用費合計人民幣_______元***其中場地租金_______元、管理費_______元***並且應於每月_______日前按月交付到甲方指定帳戶。每兩個年度甲方有權根據物價情況調整場地使用費一次,每次調整幅度不得超過_______%。
第五條 科技園主樓採用中央空調供冷,乙方原則上不允許私自裝設空調。中央空調每週開機__天,每日開機時間為__。如乙方因特殊需要要求加裝獨立的空調機或備用發電機,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報批獲准,且不得有礙大樓外觀的整體觀瞻。科技園副樓空調由企業自行解決,但需甲方審批。
第六條 中央空調費、水電費和通訊費的計算及付款方式:
1.中央空調費採用兩種收費方式,企業可根據自身情況選定其中一種。
A.中央空調費採取冷量計費及公共損耗外加折舊費__元/月平方米,公共損耗按合同面積分攤。冷量計__元/個由企業支付。
B.中央空調費採用固定的分攤方式:__元/月平方米。不再分攤其他費用。
2.水費、電費按實際計費,分攤部分按合同面積分攤。
3.通訊費:市內電話、長途電話、上因特網等三項業務的登記辦理、開通、服務和交費等,均由設於園內的“電信營運商服務處”統一一個視窗辦理,並附設辦理行動電話及其他電信業務。
上述水電費均由物業管理部門代收代繳。均攤的公共水電費由物業管理部門按月公佈,接受甲乙雙方的共同監督。
第七條 場地使用費和水電費等費用每月結算一次,按月收取,在規定時間內結清,如不按期交納費用,每超過一日,按欠交金額的千分之__收取滯納金。
第八條 甲方交付使用場地時,向乙方收取一個月的場地使用費作為保證金,合計人民幣__元。保證金在乙方離場後的下一個水電費結算日可以結清水電費時一併結算,結算時只退本金,不計利息。
第九條 乙方需要進行二次裝修時,需要和甲方簽定二次裝修協議。具體見雙方簽定的二次裝修協議。
第十條 乙方在場地正常使用過程中,其原有的消防設施出現安全隱患或不能正常使用的情況時,應及時通知甲方和物業管理單位,甲方和物業管理單位應在接到通知後應採取應急措施,並在__日內組織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設施出現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承擔維修費用並賠償甲方的損失。乙方二次裝修時增加的消防設施由乙方自行維護。
甲方有權在先知會乙方後進入乙方場地檢修和保養大樓的固定裝置和設施。
第十一條?因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1***乙方拖欠各項費用達?__個月?或以上;
***2***乙方所欠各項費用總額達 __萬元或以上;
***3***未經甲方同意及有關部門批准,乙方擅自改變用途的;
***4***乙方違反本協議第十條規定,致使場地或裝置嚴重損壞的;
***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及有關部門批准,乙方自行進行裝修的;
***6***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將場地轉讓給第三方的。
甲方根據上述情形可單方解除協議,書面通知乙方遷離,收回使用場地,並有權要求乙方付清所有欠費及違約金。
第十二條 因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向乙方賠償:
甲方延遲交付使用場地達 兩個月或以上;
甲方違反本協議第十條規定,使乙方無法安全使用場地的;
甲方違反本協議第十一條規定,致使乙方無法繼續使用的;
未經乙方同意及有關部門批准,甲方對乙方使用的場地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影響乙方使用的。
乙方因上述情形可單方面解除協議,書面通知甲方,並有權要求甲方支付賠償金,以及退還乙方所付保證金等結餘款項。
第十三條 如協議期內乙方與甲方另有簽訂孵化協議,則在本協議有效期滿之日前__個月內,經甲方專家組評估,不符合繼續留園孵化條件的,甲方應向乙方發出不再續簽協議的通知,乙方應於有效期屆滿之日前遷離本大樓。逾期不遷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因其它原因需提前解除本協議的,應提前一個月提出,雙方商定後簽訂書面解除協議,由此造成的損失,應由提出解除協議的一方負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 本協議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預定場地使用定金共______萬元,此定金在乙方進場時可衝入駐時的場地使用保證金、多退少補。若甲方違約,不能按期向乙方提供場地,則雙倍返還定金,若乙方違約,在規定日期內不開始進場裝修,則定金作違約金處理,不予返還。
第十六條 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本協議在履行中雙方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或報請相關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本協議共四頁,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或授權代表:_________
銀行帳號: 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或授權代表:_________
銀行帳號: 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辦公場地租用合同範本篇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訂立協議雙方
甲方:***以下稱出租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稱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根據出租人的公開招標和承租人的投標與答辯,經過評標委員會的最後評標,________及其合夥人被確定為中標承租人。出租人和承租雙方依據招標標底所確定的基本內容,特訂立本協議。
第三條 租賃雙方表示,租賃經營是一種新型的社會主義經營方式,願意在搞活企業、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創出企業租賃經營的新經驗。
第四條 租賃經營後,仍然是國有企業性質。
第五條 租賃經營後,必須堅持社會主義方向,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法令,依法經營。
第六條 經營範圍和產品方向,原則上應符合本行業的特點和發展規劃。
第七條 租賃經營後,應具有獨立核算、照章納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發展能力。
第二章 租賃期限、財產和租金
第八條 租賃經營期限為____年,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條 本廠共有財產____元,其中;國家資產____元,流動資金_______元。 第十條 租金定為____元,為____年繳納。
其中: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第十一條 租金於應交年度的年後30日內,由銀行劃撥,一次付清。
第十二條 出租人為了本廠發展需要,將租金收入返回承租人,作為擴大生產的資金,應當相應增加租金。承租人應做到專款專用。
第十三條 承租人對租賃的固定資產,應提取不低於____%的折舊基金和____%的大修理基金,必須做到專款專用。
第十四條 本廠租賃經營前的債務,由出租人清償。
第十五條 承租人用個人所得對本廠投資,產權歸承租人所有,租賃期滿後,可以帶走,也可以折價給下一個承租人。
第三章 承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 承租人的權利
1.承租人是本廠租賃經營期間的法定代表人和廠長。合夥租賃的承租代表人為法人代表和副廠長。
2.承租人對租賃的財產有完全的使用權。
3.承租人對本廠的經營有完全的自主權。
4.承租人對本廠經營管理有機構設定權;人事任免權;專業技術人員的聘任權;獎懲、招用和辭退職工權。
5.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和資金分配權。
6.本廠納稅後剩餘的利潤,由承租人自主支配,分配的辦法,承租人可以和職工商量決定。
7.承租人從租賃之月開始,停發工資、獎金,但保留原工資級別,並享受國家統一的晉級權。檔案工資允許計入成本。
8.承租人在租賃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全民所有制企業職工的勞保福利待遇和公費醫療待遇。
9.承租人對租賃的裝置中閒置無用、技術性能落後的舊裝置,可以提出處理意見,經出租人同意,辦理手續,進行更新改造。
第十七條 承租人的義務
1.承租人必須按照有關規定繳納各種稅、費和統籌基金,其中包括國家能源交通重點建設基金。
2.承租人必須近期如數繳納租金。
3.承租人必須保證租賃的廠房、裝置的完好,按照裝置管理的有關規定,對裝置進行定期維護保養。不經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轉租、轉包他人經營。協議終止時,承租人應當保證租賃的固定資產淨值不減少。承租人應當對租賃的廠房、裝置進行財產保險。
4.承租人要自覺 接受黨組織的監督,尊重職工的民主權利,向職工報告工作,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合理化建議。承租人要支援基層黨組織、工會、共青團的工作,解決所需人員的工資及必要的活動經費和活動場所。
5.承租人必須保障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應當在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不斷提高職工的平均收入,不斷改善職工的勞動條件和福利待遇。
6.承租人應當有價值____元的財產作抵押,抵押物在租賃經營期間只有使用權,無處分權。抵押物應申請家庭財產保險。抵押金應交出租方存入銀行,利息歸承租人所有。
第四章 出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八條 出租人的權利
1.有權按時如數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2.有權監督租賃財產不受損害。
3.有權監督本廠的產品方向。
4.對本廠財務有監督、審計權。
5.對本廠的產品質量有檢查權。
6.有權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九條 出租人的義務
1.根據承租人的請求,積極協助解決經營活動中的困難和問題。
2.不得違反協議規定,干涉承租人的經營自主權,干擾承租人的經營管理活動。
3.不得平調本廠的裝置和特資
4.應當按照協議規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權益。
第五章 協議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條 協議生效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需要變更或解除協議時,應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二十一條 協議履行期間,如果國家政策與協議簽訂時發生較大變化時,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協議。合同範本
第二十二條 因承租人經營管理不善,或者重大決策失誤,給工廠造成連續一年以上虧損或重大損失時,出租人可以解除協議,不負違約責任,保留向承租人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 由於出租人違反協議規定,干擾承租人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租人無法繼續經營,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時,承租人有權解除協議,並要求出租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協議無法完全履行或者無法履行的時候,經過雙方協商,可以變更或解除協議。
第二十五條 租賃期滿,協議自行終止。
租賃期滿前30日,承租人將本廠的固定資產和流動資金評估表和債權、債務平衡表交出租人稽核,出租人會同財政、 稅務、銀行、審計等有關部門代表進行稽核,稽核無誤後,經租賃雙方代表簽字後,承租人可以離職。
第二十六條 租賃期滿後,本廠仍要租賃經營時,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的權利。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租賃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協議,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協議的應負違約責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款處理。
第二十八條 承租人不能按期繳納租金的,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當年租金____%的違約金,並按每日萬分之____支付滯納金。
第二十九條 承租人無力支付租金的,應當用風險保證金支付,風險保證金不足繳納租金的,承租人應用抵押物或抵押金***保證人的保證金***折抵租金。合夥承租的合夥人負連帶責任。
第三十條 承租期滿,承租人不能按質量交還租賃的財產,承租人應賠償損失並支付缺少數量價值____%的違約金。
第三十一條 出租人違反協議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承租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直接損失,並支付當年租金____%的違約金。
第三十二條 租賃雙方發生糾紛以後,應當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三條 承租代表人發生意外事故,由合夥人根據合夥協議另行推選承租代表人。
第三十四條出租人的《租賃經營方案》、《招標書》和承租人的《投標書》、《答辯材料》均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協議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與協議正文有矛盾之處,以協議正文為準。
第三十五條 本協議由出租方代表、承租方代表簽字並經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出租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
承租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